日期: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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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5010
-
date:
2012-05-04
-
sessionPerio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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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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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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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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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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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05/04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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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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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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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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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4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25案。三、8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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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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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吳秉叡","陳節如","李俊俋","葉宜津","姚文智","孫大千","曾巨威","費鴻泰","王金平","林鴻池","吳宜臻","丁守中","陳學聖","蔡煌瑯","楊應雄","張慶忠","劉建國","蘇震清","邱志偉","林郁方","羅明才","林岱樺","柯建銘","蕭美琴","陳明文","陳其邁","謝國樑","林世嘉","李慶華","何欣純","林淑芬","徐欣瑩","李應元","陳超明","薛凌","趙天麟","王進士","管碧玲","高志鵬","高金素梅","田秋堇","許智傑","張嘉郡","林滄敏","顏清標","鄭汝芬","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廖正井","陳鎮湘","林正二","蘇清泉","陳碧涵","邱文彥","黃文玲","江惠貞","紀國棟","許添財","徐耀昌","陳淑慧","尤美女","楊瓊瓔","蔡錦隆","林明溱","王育敏","詹凱臣","潘維剛","羅淑蕾","王廷升","李昆澤","徐少萍","呂學樟","翁重鈞","李貴敏","鄭天財","吳育仁","張曉風","陳雪生","江啟臣","蔣乃辛","王惠美","李桐豪","洪秀柱","楊玉欣","段宜康","呂玉玲","楊麗環","賴士葆","吳育昇","潘孟安","鄭麗君","陳亭妃","楊曜","林德福","盧嘉辰","魏明谷","陳唐山","李鴻鈞","蔡其昌","盧秀燕","馬文君","黃偉哲","陳歐珀","黃昭順","劉櫂豪","蔡正元","簡東明","林國正","林佳龍","黃志雄","陳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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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5-04T09:00:00
-
endTime:
2012-05-04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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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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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5010/details?meetingDate=10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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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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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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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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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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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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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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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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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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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05/08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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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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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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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4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25案。三、8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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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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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陳節如","李俊俋","葉宜津","姚文智","孫大千","曾巨威","費鴻泰","王金平","林鴻池","吳宜臻","丁守中","陳學聖","蔡煌瑯","楊應雄","張慶忠","劉建國","蘇震清","邱志偉","林郁方","羅明才","林岱樺","柯建銘","蕭美琴","陳明文","陳其邁","謝國樑","林世嘉","李慶華","何欣純","林淑芬","徐欣瑩","李應元","陳超明","薛凌","趙天麟","王進士","管碧玲","高志鵬","高金素梅","田秋堇","許智傑","張嘉郡","林滄敏","顏清標","鄭汝芬","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廖正井","陳鎮湘","林正二","蘇清泉","陳碧涵","邱文彥","黃文玲","江惠貞","紀國棟","許添財","徐耀昌","陳淑慧","尤美女","楊瓊瓔","蔡錦隆","林明溱","王育敏","詹凱臣","潘維剛","羅淑蕾","王廷升","李昆澤","徐少萍","呂學樟","翁重鈞","李貴敏","鄭天財","吳育仁","張曉風","陳雪生","江啟臣","蔣乃辛","王惠美","李桐豪","洪秀柱","楊玉欣","段宜康","呂玉玲","楊麗環","賴士葆","吳育昇","潘孟安","鄭麗君","陳亭妃","楊曜","林德福","盧嘉辰","魏明谷","陳唐山","李鴻鈞","蔡其昌","盧秀燕","馬文君","黃偉哲","陳歐珀","黃昭順","劉櫂豪","蔡正元","簡東明","林國正","林佳龍","黃志雄","陳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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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8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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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姚委員文智,有鑑於現今因油電雙漲而帶動一波全面性物價飛漲,對於人民生活之負擔可說是日趨增加。且近期更頻傳國人因經濟問題造成重大壓力而不惜自殺之悲劇,顯見因生活負擔增加之壓力、經濟狀況之不穩定為國人自殺主因之一。故政府應盡力提升國人之生活幸福感、維護國人生活品質、健全整體經濟環境之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歐洲媒體報導,歐洲各國因失業及生意失敗而讓人絕望因而結束自己生命之比例越來越
高,顯現出歐洲各國現今有經濟危機引發之自殺潮的狀況,且處於經濟危機國家之自殺狀
況最為嚴重。人民為表達對政府政策之不滿最終走上絕路,抗議因經濟蕭條造成之失業、
倒閉現象而政府並無任何作為改善此情形。
二、我國去年一整年自殺人數是 3,417 人,等於每個月就有近 300 人因自殺而身亡,經濟問題而
逼迫國人自殺仍是主因之一。現今油電雙漲,帶動一波全面性之物價上漲,據報載指出之
後還有 64 項物品可能會上漲。但目前國人薪資未成長甚至退回與 14 年前相同,於物價持
續上漲之情形下,國人的相對剝奪感只會日益漸增,對於有效改善人民之生活品質及健全
經濟體質實屬現今政府最需要努力之方向,以免發生如紐約時報所稱歐洲各國因經濟危機
而造成之自殺潮一樣的憾事。
三、我國目前貧富差距逐漸拉大,加上最近油電雙漲帶動全面性物價上漲之情事,對於一般中
低收入之民眾於薪資無法增加甚至退回至 14 年前,生活狀況可說是越來越困苦,而歐洲各
國因經濟危機造成之自殺潮可做為我國最好之借鏡。政府應更積極改善整體生活品質及經
濟環境,降低國內失業率,提升國人生活滿意度,阻止國人對於經濟不穩定而造成心中焦
慮進一步尋短之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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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姚委員文智,有鑑於現今國內治安敗壞,槍擊事件層出不窮,短短 23 天內就發生了 6 起槍擊案,顯見全國治安已快速惡化,警政單位維護治安之能力也令人質疑,為防止因槍擊事件頻傳而造成骨牌效應使人民對於政府喪失信心,因此有請內政部警政署訂定相關掃黑、查緝黑槍之專案,保障國人之安全,維護治安,重拾民眾對於政府之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報載指出,身為首善之都的台北市短短 23 天發生了 6 起槍擊案,前天於知名的百貨公司
驚傳槍擊事件,而同一名嫌犯於開槍行兇後竟又前往位於民生東路之知名酒店對著該酒店
之大門開槍以示警告。而昨天凌晨又有黑道分子於松江路舞廳前遭人持槍射傷左腳掌和右
膝。另,前些時日亦發生黑道人士用小型衝鋒槍對警察連開四槍,造成該名員警身亡之悲
劇。
二、從近來層出之槍擊事件可以看出,黑槍不但氾濫且黑道分子猖狂,已嚴重影響政府威信與
人民信賴感,黑道分子犯案後不但從容不迫離開現場,更公然挑戰公權力向警方開槍,除
造成悲劇外也使民眾產生治安不佳的恐懼。
三、據警政署調查,去年至今查獲的槍枝數量為 2,083 支,其中制式槍枝 580 支,土製槍枝
1,463 支,其他槍枝 40 支。不過據報載指出,國內黑槍實際數字大概還要再乘以 5 倍。而
槍枝如此氾濫使得光是去年至今,全國至少發生 19 起槍擊案,造成 11 死 13 傷之治安問題
。
四、依民國 100 年警政署委外所做之「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可知,國人對於台灣地區整體
治安滿意度僅有 40%左右之滿意度。顯示出國人對於國內治安之信心仍有不足,因此,警
政署等相關單位應立即積極稽查非法槍枝、掃蕩黑幫,遏止治安問題之發生,才會有效提
高人民對於警政機關的信心,保障國人之身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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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慶華,為新北市政府計畫在金山區興建「鄧麗君紀念園區」,惟新北市政府期與交通部觀光局北觀處合作共同開發,就該處所管之中山堂前停車場納入園區範圍並做整體規劃。本席為促成「鄧麗君紀念園區」儘速完成,讓世界各地喜愛鄧麗君的朋友可以重溫巨星的迷人風采,並將鄧麗君小姐在香港已拆除的小洋樓故居在金山「鄧麗君紀念園區」原貌重現,進而帶動金山的觀光事業發展,建請行政院應儘速協調交通部觀光局及新北市政府針對「鄧麗君紀念園區」之整體開發、宣傳以及鄰近觀光景點的交通串接、套票整合與便捷之旅遊資訊等服務提出完整的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已故之華語樂壇巨星鄧麗君小姐,其歌聲深受海峽兩岸及海內外華人樂迷所喜愛,而對於
鄧麗君小姐生前相關之唱片、文獻、遺物等各界亦認為有永久保留之必要。
二、新北市政府計畫在金山區興建「鄧麗君紀念園區」,惟新北市政府期與交通部觀光局北觀
處合作共同開發,就該處所管之中山堂前停車場納入園區範圍並做整體規劃。
三、本席為促成「鄧麗君紀念園區」儘速完成,讓世界各地喜愛鄧麗君的朋友可以重溫巨星的
迷人風采,並將鄧麗君小姐在香港已拆除的小洋樓故居在金山「鄧麗君紀念園區」原貌重
現,進而帶動金山的觀光事業發展,本席建請行政院應儘速協調交通部觀光局及新北市政
府將金山區中山堂前停車場納入園區範圍並做整體規劃,同時針對「鄧麗君紀念園區」之
整體開發、宣傳以及鄰近觀光景點的交通串接、套票整合與便捷之旅遊資訊等服務提出完
整的規劃,以帶動地方觀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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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鑑於核二廠 1 號機於上月 16 日歲修發生全球史無前例之劇烈震動,停機之際出現 0.29G 強震,比原本安全停機之 0.2G 高出甚多,事後巡視反應爐發現 7 支原本應與原子爐本體同等壽命之錨定螺栓斷裂毀損;從斷裂面判斷此鏽蝕之螺栓乃硬生生為震力所拉斷,原因迄今莫明。錨定螺栓為結構中可靠度最高者,實為將機體與地基拴連固著之基礎,本席質疑最為堅固耐用之元件,皆已壞損,足見,整體結構老化之嚴重。故嚴正呼籲核二廠 1 號機應廢止並除役,絕不可重啟運轉,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試問:最不可能及最不該斷裂之錨定螺栓,竟然為台電「操斷了」,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及
原能會副主委黃慶東口中穩如「菩薩的蓮花座」者,豈非危在旦夕?倘若發生地震或其他
意外,爐心可能震動,或因水平搖晃導致控制棒無法插入,將爆發比福島核一廠更為嚴重
之核災。
二、台電公司倉促尋覓原廠 GE(美國奇異公司)強求修復,更換其中 6 支,另 1 支 GE 無法維
修。福島核災之反應爐亦為 GE 所建造,至今未見道歉賠償,台電如何說服台灣人民安全無
害,硬是如期運轉。
三、核二廠距離首都最近,20 公里半徑內包括總統府、五院等所有之黨政軍經中樞;核二出事
,台灣滅島!核二廠又為現行三座運轉中核電廠之最大座,高階核廢料之數目相當為核一、
三廠相加,儲存池近 4,000 根燃料棒,一旦復燃,釋放相當於 5 萬多顆原子彈之輻射物質,
勢將釀成全球最大核災。
四、本黨提決議提案要求台電針對三座核電廠所有機組進行全面性之檢測及採取必要防範措施
,並向立院提出專案報告;而本席強烈要求原能會舉辦聽證會、立法院舉辦公聽會,相關
單位應主動公開所有資訊,避免黑箱作業,若涉及隱匿、變造資料者,應將相關人員移送
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五、對於本案所設「專案小組審查委員會」所屬 6 位成員中,4 人為核能研究所之代表,比例過
高,且核能所長期為台電包商,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本席認為應擴大參與成員,尤其應加
入地質、土木、環保專家,以求確保公正性,及逐步達成非核家園之目標。
六、台灣位於板塊地帶,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彈丸之地竟設三座核電廠;況核災之危害,非一時
一地,乃全球之禍害,我國實應提高核安層級,邀請國際核能安全組織,如國際原子能總
署(IAEA)、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作為公正第三人士,共同參與我國核安之監督
。
七、錨定螺栓,如此重要之元件皆已壞損之反應爐,必須立即報廢,切不可再度運轉。台電執
意 20 日如期運轉,完全置國人之生命安全於危險境地而不顧;台電為「營運績效」、為「
降低虧損」,竟然輕賤人命如草介,本席強烈質疑此種罔顧天良、罔顧人命之作法,立即
要求核二廠 1 號機 20 日絕對不得運轉,1 號機亦應立即予以廢止除役。台灣不該成為全球
之禍源;福爾摩沙,蓬萊寶島,必須長治久安,美麗如昔。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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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陳前總統遵照前次(3月戒護就醫)醫囑返回署立桃園醫院複診,就攝護腺附近腫瘤進行追蹤檢查,並就心肺器官日益嚴重之症狀再行儀器探查,發現陳前總統攝護腺附近除了原有1cm 腫瘤另有一顆約0.7cm 的腫瘤,等於有兩顆腫瘤存在,此一情形並不尋常,萬不能等閒視之,特要求法務部就陳前總統保外就醫之必要程序即刻審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陳前總統於 4 月 23 日經署立桃園醫院複檢時發現,陳前總統攝護腺附近除了原有 1cm 腫瘤
,另有一顆約 0.7cm 的腫瘤,等於有兩顆腫瘤存在,此一情形並不尋常,萬不能等閒視之,
醫師建議必須進行病理切片,惟考量陳前總統目前正服用心臟科藥物,故要求暫時停藥約
10-14 日後,再行切片速確認腫瘤性質,方能制訂後續醫療計畫。
二、有關陳前總統心肺功能部分,署桃雖已確認陳前總統之胸痛、胸悶及氣喘之症狀確實日益
惡化,但無法達到「確診」,又如何對症下藥,此一情況實令人憂心忡忡。就醫學觀點而
言,陳前總統之健康正處於急速衰敗,這是鐵的事實,但是臨床檢查卻無法明瞭病因,環
境因素或許正是導致上開情形之元凶,不能不詳加審酌,所謂「好好人關成三分命」、「
鐵打的身體關到全身是病」,陳前總統迄今長達 1,200 多日在監獄內形同「關禁閉」(無法
正常下工場活動)之不人道對待,已重創其健康,令其飽受折磨、身心俱疲,若不立刻有
效改善,使陳前總統受到完善適當之醫療照護,則其生命瀕臨不可逆之致命威脅。
三、國際社會對於陳前總統案件之高度重視,今年 3 月 29 日俄亥俄州共和黨夏波眾議員(Steve
Chabot, R-OH)在美國國會公開呼籲馬政府儘速終結這一場悲劇,繼之加州共和黨朗格倫眾
議員(Dan Lungren, R-CA)於 4 月 18 日致函美國眾議院「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共同
主席—維吉尼亞州共和黨沃爾夫議員(Frand Wolf)與麻薩諸塞州民主黨麥高文議員(Jim
McGovern)—強烈呼籲調查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監禁案。朗格倫於信函中籲請共同主席再
次關注「過去幾週,關於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先生逐漸惡化的健康情形,令人擔憂的發展」
。並要求委員會須「強力敦促台灣政府允准陳前總統保外就醫,以獲得適當醫療照護。」
四、基於人權保障、人道關懷提出疾呼,並籲請馬英九政府應當嚴肅看待陳前總統健康惡化之
事實,台灣自詡為世界上文明國家,則應儘速終結對於陳前總統之殘酷及不人道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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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坊間之室內裝潢設計糾紛屢見不鮮,據相關統計顯示,其紛爭型態多為「合約價款」,「工法錯誤、粗糙」、「恣意追加、變更工程項目」等,主管單位應有效督導其權責所屬單位,舉如「建立合格之室內設計師查詢」與「暢通申訴管道」等措施,俾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裝潢糾紛之根本預防方式為「預防勝於治療」,其糾紛源頭多來自於設計師,坊間設
計師或有大打媒體廣告,包裝成名時尚設計師,卻毫無繪圖能力,將設計案「統包」給別
人畫圖、施工者皆不在少數;因此慎選設計師團隊為根本解決辦法,簽約前應確認設計師
是否擁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並要求出示證明。惟查現行合格之室內設計師查
詢系統或管道均付之闕如與顯有不足,民眾難以慎選其設計師良莠,明顯立於資訊不對稱
之消費地位。
二、另為保障民眾在簽約前應明確表達需求,並充分了解計價方式,報價單、建材選用文件必
須在合約載明清楚;簽訂定型化契約實屬必要。消保單位應對有意願裝潢民眾廣加宣導其
契約簽訂的必要性與資訊,並強化對拒絕與消費者簽訂上開契約業者之罰則,並建請於其
定型化契約中增列「申訴管道」教示條款,藉以多管齊下保障消費者權益,儘量避免紛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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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現行刑法中有關「業務過失」定義,現行實務見解仍過於擴大,而傳統實務上甚援引「業務過失」規定為「普通過失」犯罪態樣之處罰規定,明顯未能區別兩者差別所在,有違刑法謙抑性之立法精神。近時實務界雖有限縮趨勢,但仍僅限關係程度變小,主政之司法單位應重新解釋其「業務過失」態樣概念,俾使刑法規範更加完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處罰「業務過失」之立法目的在於,從事業務之人因為反覆持續實施特定業務,對其業務
行為可能發生之危險,自然應該比普通人有更深切的認識,因此法律對從事業務之人課以
較高之注意力,而且從事業務行為的危險性一般來說比較高,造成的後果也比較重,所以
「業務過失」行為所造成的犯罪在刑責上要比「普通過失」犯罪還重。
二、另查傳統實務見解顯有擴大「業務過失」定義之趨勢,舉如 71 台上 1550 判例、75 台上
3248 判決等:刑法上所謂業務,係指個人基於其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行之事務,其主要
部分之業務固不待論,即為完成主要業務所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亦應包括在內。
近來實務界舉如 89 台上 8075 判例:刑法上所謂業務,係指個人基於其社會地位繼續反覆
所執行之事務,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在內。此項附隨之事務,並
非漫無限制,必須與其主要業務有直接、密切之關係者,始可包含在業務概念中,而認其
屬業務之範圍。明顯將業務定義限縮,但仍限態樣不變下,僅關係程度變小。
三、刑法具有「最後手段性」與「謙抑性」之法律特色,所謂「業務過失」態樣,依其主要見
解仍維持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在內,雖不能謂之有誤,仍未精準
掌握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的意義,似仍有過度擴大刑法處罰範圍疑慮,故主政之司
法單位應重新解釋其「業務過失」態樣概念,俾使刑法規範更加完善,兼及實務界正確審
理依據。
◎業務過失之傳統實務與近來實務界見解比較:
傳統實務見解 近來實務界
重要判決 71 台上 1550 判例、75 台上 3248 判決 89 台上 8075 判例
主要見解 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工作與 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工作與
輔助事務在內。 輔助事務在內。
而附隨之事務,並非漫無限制,必須
與其主要業務有直接、密切之關係者
,始可包含在業務概念中。
業務定義範圍 擴大 限縮
備註 仍未精準掌握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
事務的意義
立法委員楊瓊瓔國會辦公室整理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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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馬政府日前宣布五月十五日調漲電價,未曾考慮身心障礙者等需使用大量耗電設備以維持生命,如此大規模調漲,恐使居家身障者家庭用電成本大增,故本席認為對於國內居家身障需使用大量耗電設備者及社福團體等,政府應予以電價凍漲或提供相對補貼措施,以減輕身障家庭經濟壓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內政部於民國 99 年 1 月實施「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對於領有身心障
礙手冊者,補貼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冷氣機、咳嗽機、抽痰機及血氧偵測器等 6 項維生
設備用電電費,並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以減輕有維生設備用電需求身障家庭經濟壓力,
惟馬政府逕行宣布 5 月 15 日電價調漲,卻無提供其他相關配套措施,致使身障家庭用電成
本大增。
二、據查身心障礙者居家用電 1 個月多在 700 度以上,而身心障礙機構用電量更大;如今電價
調漲,很多身心障礙機構 1 年可能要多繳 180 多萬元電費,政府給予之補助僅是杯水車薪
,此次貿然調漲電費,僅考慮台電是否破產,卻無顧全民之生計,更無視弱勢家庭之經濟
壓力。
三、本席認為此次由政府帶頭油、水、電漲價,將引起下一波民生物資物價飆漲,民眾生活已
經快挺不住,弱勢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故本席認為對於需使用大量耗電設備之身障者或社
福團體,政府應優先予以電價凍漲,並研擬相對補貼措施,以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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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有鑑於行政院環保署正進行「推動八里污水處理廠蛋形消化槽污泥與廚餘共消化試辦計畫」,環保署未做好民意溝通及政策說明,已遭八里當地居民反彈抗議,在沒有獲得地方民意支持與本席同意下,不能跳過民意、暗渡陳倉、私下推動。試辦計畫結束後,在未獲八里民意支持前,本席要求行政院環保署,不得繼續將廚餘送往八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八里當地民眾實際到八里污水廠的蛋形消化槽外,明顯聞到臭味。因此,八里當地居民擔
心,一旦八里污水處理廠當作北部回收廚餘的集散中心,接受處理大台北地區的廚餘,所
生廢水、臭味、衍生廢棄物將會更趨嚴重。
二、此外,新北市和台北市加起來的廚餘量,大概就有二十幾萬公噸,處理後廚餘清運車輛若
頻繁進出八里污水廠區,將會對八里交通產生衝擊影響,進而影響八里整體觀光休閒路線
發展走向。
三、試辦計畫結束後,在未獲八里民意支持前,本席要求行政院環保署,不得繼續將廚餘送往
八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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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有鑑於 2017 年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村將規劃於林口運動公園興建選手村,待 2017 世大運賽事結束後,再將以三千五百戶「合宜住宅」轉賣給民間,除了沒有長遠規劃林口發展,剝奪林口綠地、居民運動休閒空間外,更會違反相關法令。原因在於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98 年 10 月 20 日所做函示,與 101 年 1 月 4 日新修正通過國有財產法第 53 條即規定,面積在 500 坪或 1,650 平方公尺以上之國有非公用土地,不得標售。林口運動公園為國宅用地,96 年變更為非公用財產,2017 世大運選手村若以林口運動公園作為興建地點,再辦理合宜住宅辦理標售,將無法源依據,此舉將實質違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98 年 10 月 20 日台財產局管字第 09840027550 函示「500 坪以上國
有非公用土地,除抵稅土地外,不再辦理標售」;同時,101 年 1 月 4 日新修正國有財產法
第 53 條明定:「面積在一千六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標售。」
二、本席認為政府對林口的發展要有長遠規劃,一如台北市的大安森林公園,林口運動公園是
林口居民重要的生活空間,本席與林口居民樂見世大運成功爭取舉辦,若 2017 世大運選手
村以林口運動公園作為興建地點,再辦理合宜住宅辦理標售,除了沒有長遠規劃林口發展
,剝奪林口綠地,包括:運動公園、棒球場、林口國中周邊雜樹林和林口高中野步森林等
十六公頃、萬坪以上的綠地,都將因此消失殆盡,此舉更會違反相關法令。
三、目前,林口 A7、浮洲合宜住宅係以土地預標售方式招商投資興建,分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
與都市計畫法辦理中。經查國民住宅條例及住宅法並無未見國宅土地可標售之相關規定,
且林口運動公園已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土地面積皆在 1,650 平方公尺以上之國有非公用土地
,按照相關法令與函示不得標售。若政府繼續朝此方案進行規畫,將實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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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魏委員明谷,鑑於高速公路 eTag 實施在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免費里程之優惠,選定國道一號、國道二號、國道三號、國道八號、國道十號等共計十四個交流道,其區間相隔僅一公里,將不向用路人收費。本席認為,高速公路局此一優惠立意良善,惟此一公里之優惠凸顯政策擬定者以台北看天下的思維,未能實際體恤中南部用路人的需求與心聲,爰建請儘速研議「上、下高速公路僅使用兩個交流道」應給予區段免費之優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南部各縣市因為交通要道不若都會區四通八達與便利,因此長期來高速公路扮演各縣市
之地區交通疏導要道之功能,不僅是長途使用便利之需求。使用一公里內免費優惠,中南
部民眾不僅未能受惠,更是讓經濟收入比都會區民眾相對弱勢的中南部民眾產生相對剝奪
感,顯有不公。
二、高速公路行經中南部非都會區各縣市的交流道之間,皆未有低於一公里內,實因交流道之
建置考量人口數多寡卻是各縣市民眾在該區域內交通往返的主要依賴,復以各縣市之地區
道路不若高速公路便利,高速公路宜持續扮演地區交通疏導之角色,避免因用路人為了省
錢不使用高速公路而增添地區道路之負擔。
三、建請交通部研議「上、下高速公路僅使用兩個交流道應給予免費優惠」,亦即用路人從某
一交流道上高速公路至第一個交流道就下高速公路,應該給予免費之優惠。以嘉惠中南部
縣市民眾,同時弭平不公平之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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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草案,行政院審議進度如何?請行政院提供依預定修正的草案內容,試算各縣(市)所能獲得的補助款詳細資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因應五都十七縣市地方版圖的重構,以及勞健保補助經費擬改由中央負擔並將由直轄市接
管國立高中、署立醫院等新事由都已經存在,若對十六縣(市)(未含準直轄市桃園縣)
未有適當的制度配合,將可能使其財政困窘更是「一年不如一年」,區域間的不平衡發展
益形惡化。
二、因此應儘速修正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補助款制度紓解其財源不
足、不均問題早日解決地方財政困境,讓地方建設經費有所著落。解決經濟發展弱勢縣分
先天財政資源不足,建設落後的問題。讓國土均衡發展。請行政院說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
正草案審議進度如何?並提供依預定修正草案,各縣(市)所能獲得的補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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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退輔會轉介多位退休將領轉任退輔會所投資的天然氣公司,享受高薪待遇被媒體稱為帝王級肥貓,請行政院提供退輔會所投資的天然氣公司人事成本佔應業額比例、董事長、總經理的學經歷、薪資、獎金及公司獲利情況等資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國際天然氣價格創新低,但台灣天然氣價格卻創新高,經本委員調查行政院退輔會轉
投資 11 家天然氣公司,包括欣欣、欣湖、欣隆、欣桃、欣中、欣彰、欣林、欣南、欣雄、
欣屏與南鎮天然氣公司,姑且不論未能抑制漲價一事,還將許多退休將領介紹到退輔會所
轉投資的天然氣公司擔任董事,坐領高薪。
二、這些退休將領已領取相當高額的退休俸,再安排這些將領擔任天然氣公司董事無疑是酬庸
。因為公司的治理需要專業人才,這些退休將領長期在軍中生活,退休將領的學經歷是否
足以擔任該職令人質疑。為避免天然氣公司將人事成本分用轉嫁給人民,本委員請行政院
提供退輔會所投資的天然氣公司人事成本佔應業額比例、董事長、總經理的學經歷、薪資
、獎金及公司獲利情況等資料,讓本委員詳細研究,為人民荷包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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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我國銀行業辦理保管箱業務,頻傳銀行員工竊取客戶保管箱箱內財物,或與客戶發生保管物短少爭議,顯示銀行內部控制、員工道德教育及保管箱業務作業流程均有缺失,金融主管機關之監督管理亦有失當之處,本席建議應儘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01)年 4 月 19 日裁罰彰化商業銀行新台幣 200 萬元,緣該行
員工於 100 年 11 月至同年 12 月間擅自開啟客戶保管箱,並竊取箱內現金新台幣 100 萬元
。
二、媒體報導獨居老翁將全部積蓄 100 萬元現鈔存放彰化銀行員林分行的保管箱,去(100)年
12 月欲領出時,發現現金不翼而飛。經查是行員因炒股失利,萌生監守自盜念頭,逕自偷
取客戶之備份鑰匙侵占保管財物。
三、本(101)年 1 月媒體再報導客戶在合作金庫銀行北苗栗分行保管箱所存放之黃金珠寶,短
少 2 條黃金項鍊、1 個懷錶,價值約 15 萬元。銀行則表示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未發現異狀
,懷疑可能是客戶自己遺忘。
四、本(101)年 3 月媒體又報導客戶在兆豐銀行板南分行保管箱所存放之結婚金飾,於開箱檢
視時發現短少 10 多枚、總重約 4 兩半的結婚戒指。銀行則辯稱開箱紀錄單及錄影畫面皆顯
示係由客戶領取,所留存的備份鑰匙仍然密封未開啟。
五、客戶在銀行開立保管箱後,所存放之物品包羅物象,甚至有槍械、毒品等危害社會治安的
物件,實為治安死角。
六、保管箱的安全機制雖設計客戶方的備份鑰匙密封保存在銀行,惟仍因銀行行員人謀不臧、
內部控制失當,或作業流程有所缺失,以致頻頻發生監守自盜弊端及與客戶之財務短缺爭
議。
七、綜上所述,建請行政院加強督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銀行業辦理保管箱業務,應加
強改善內部作業流程、強化內部控制制度、提升員工道德教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應
嚴格督導,對相關管理有缺失之銀行,應加強檢查,力求防止類似弊端再度發生,以保障
客戶之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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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教育部即將於四月二十五日公告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開始對全國十五區進行各區模擬,預計在一○三年八月一日起正式上路。這勢必影嚮數十萬學子,卻沒有經過審慎、評估等動作後,貿然實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即將教育部將於四月二十五日公告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預計在一○三年八月一日
起正式上路。但十二年國教還未正式上路,卻已引發家長團體的疑慮和明星高中的反彈。
二、民國 103 年十二年國教上路,國中會考取代基測考試,考試時間和考場規畫卻仍延襲基測
模式,考五學科加寫作測驗,但題目卻比基測難,且增加英語聽力和數學非選擇題。從形
式和內容來看,難免令人懷疑,國中會考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比重仍占三成,國中生的
考試壓力到底可以減輕多少?
三、十二年國教匆促上路,顯然未做好配套措施,學生學習需要安定的環境,如果不能看到較
清楚的「近景」、「中景」、「遠景」,我們寧可讓孩子先待在現狀。一件商品要推上市
場,均要經過一連串的評估,教育政策亦應如此;趕鴨子上架的模式,並無法改善現今教
育需求。教育改革,務求審慎、目標明確;不斷推陳出新,卻沒有經過審慎、評估等動作
後,貿然實施,試想最終結果又將如何?若是商品,最多被淘汰而已,但教改卻大不同,
影響的可是幾十萬的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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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近來漢光演習被批評如同演戲,失去其應具備之真實展現國軍精良訓練結果、穩定我國民眾對國軍之信心等意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過去四年的國防政策保守、低調,過於自制與削減開支,其中又以漢光演習最具指標意義
。國軍將年度三軍各式火砲及精準彈藥實彈射擊,納入平日的訓練,結合駐地成效驗收、
基地測考中實施,目的在強調實彈射擊必須落實平時的教育訓練當中。但漢光演習未規劃
實彈射擊,無法驗證國軍訓練成果及裝備保養成效,且平日測考之成果又無受公開監督,
引起民眾對國軍戰力之質疑。加上近來國際軍演頻繁,各國皆以實彈操演,僅我國放空砲
,嚴重影響我國軍於國際間之聲譽,是否應進行檢討。
二、馬總統曾公開承諾預算規模將達 GDP 的百分之三,這張支票不曾兌現過,軍費也呈現逐年
遞減的態勢。每年國防預算都在前一年上半年度定編,並於下半年送立院審議,因此二○
○八與二○○九年的軍費金額分別是三千三百四十億與三千一百八十六億元。二○一○年
至今,國防預算分別為二千九百七十四億元、二千九百四十六億元與三千一百七十五億元
。今年預算雖超過三千億元,但前一年適逢海軍拉法葉艦佣金案仲裁勝訴取回賠款二百五
十一億元,若扣除此款,今年軍費比去年還少。
三、政府於二○○九年宣布漢光演習的頻率從過去的一年一次改為一年半舉行一次,漢光廿五
號與廿六號演習均如此舉辦,但二○一一年,軍方又把漢光演習改回一年一次,這與政府
為避免阻礙社會經濟運作而延長演習週期的初衷不符;且軍方當初也表示,延長演習週期
的理由包括節能減碳、部隊過於勞累、來不及驗證兵推缺失等,但政府如此的計畫反覆,
造成民眾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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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近日來勞動市場「液態族」比例擴大,顯示人力市場流動率嚴重失控,嚴重打擊我國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各行業未滿一年的勞工占五分之一,比起十年前上升近四個百分點
,情況持續惡化;104 人力銀行也表示,它們針對勞工職場做的調查發現,三十歲以上勞工
的在職時間從平均近三年縮短到兩年半到兩年。
二、近年來勞動市場低薪資情形助漲了「液態化」現象興起,面對油、電等基本民生物資齊漲
的現況,年輕世代產生了不確定性及不安定感,越來越多上班族不再固守單一領域,轉而
成為流動的「液態族」。
三、約聘僱風氣盛行,企業大量採用約聘僱及臨時人員,以訓練及適應期等藉口,來降低營運
成本;且企業貪圖約聘僱的方便,而有遇缺不補的現象,更擴大了約聘僱人員的勞動比例
。現實中約聘僱人員不僅需負擔和正職人員一樣的職務及責任,且應有的權益及福利卻遠
不及正職員工,不僅影響約聘僱人員的工作績效,且造成人員流動性高的現象。
四、目前行政院對於民間約聘僱員工的福利並無相關規定,且民間也無約聘僱勞工工會替他們
發聲,這些辛苦工作的約聘僱人員等同於無任何保障,是否應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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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屆三年,其成效如何?台灣許多重大罪犯紛紛逃往大陸無法緝捕,原因何在,請行政院提供曾擔任縣議員以上民意代表,縣(市)長及惡性重大之罪犯逃往大陸的詳細資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前立委羅福助被判刑四年確定,台北地檢署午傳喚他發監執行,羅果然如事前預料未到案
。檢察官決定對羅福助發布通緝令。北檢為了羅的執行案,期間多次邀集警調單位召開專
案會議,另函請刑事局、海巡署、移民署共同協緝,請士林、基隆地檢署及彰化警方提供
情資。甚至在四月中旬,請求刑事局啟動兩岸間之情資交換機制,防止羅福助潛逃,但無
所獲。
二、現行法律沒有有罪羈押制度,造成人犯審判期間交保在外,判刑確定後卻找不到人,以致
在長久偵查審判之後無法制裁他們,正義無法實現。當台灣門戶洞開,大咖罪犯一個個落
跑,代表正義的司法機關卻兩手一攤,未能即知即行深切檢討。
三、長久以來,民眾對司法沒有信心,每任司法首長也都說要改革司法,重拾信賴感。但黃芳
彥、何智輝等政商名流卻能在偵審期間離境消遙法外,偏偏相關機關在人跑了後,都說自
己是依法行政。羅福助落跑出境,凸顯了法律面及執行面的問題,更是整個行政機關怠惰
和老大的心態。司法機關一味強調依法行政,卻讓一個個大咖落跑出境,重大罪犯在檢警
監控下,仍然逃亡不入監服刑,在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屆
滿三周年,前立委羅福助在發監前疑偷渡到對岸,大陸公安雖然允諾協助,但以過去重大
經濟要犯被緝獲遣返案例有限,兩岸簽署的協議能否化文字為具體行動,羅福助成為指標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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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重要罪犯判刑確定後,卻屢屢在檢警監控下潛逃,政府部門有無疏漏或故意縱放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繼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在發監執行前,從苗栗住處消失潛逃到中國之後,馬政府再度演出前
立委羅福助逃亡失蹤記,引起全國輿論嘩然。前立委羅福助遭判刑 4 年確定,卻未如期報
到發監執行,目前下落不明,外界揣測羅也是偷渡到中國這個避難天堂去了。
二、長期以來經濟、貪污案重大罪犯都以中國為避難之都,甚至在對岸公開活動,以非法所得
繼續經營大陸事業,給台灣民眾非常惡劣的印象,但是不見國民黨政府透過兩岸協商機制
,將這些重大經濟罪犯遣送回國,接受法律制裁。
三、台北地檢署指出,為防止羅福助潛逃,該做的監控都做了,但是人犯還是逃了,這是否顯
示我們的檢警是嚴重失職,監控執行不力?還是中間有人故意網開一面,甚至收取好處,
讓羅福助有逃亡的路線,輕鬆坐上漁船逃走了,吳秉叡要求行政院立刻展開調查,並且嚴
懲失職人員。
四、內政部長李鴻源在立法院表示,嫌犯在判刑定讞到發監執行確實有段空窗期,法律上也有
一些灰色地帶,為尊重準受刑人的基本人權,非重刑罪不會 24 小時跟監,而且在人力上也
做不到,那麼內政部要如何改善國人都不敢苟同的「縱放人犯」現象,檢警單位如何硬起
來,不要再貽笑大方呢?請行政院立刻懲處失職人員,並就修法和執行層面提出檢討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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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等公用事業單位之職工福利金偏高,其中在法規適用、管理措施失當等處,有不盡合理之處,本席建議應儘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00 年度台灣中油公司編列之職工福利金為新台幣 7.6 億元,平均每名員工可分得 4 萬 8 千
餘元;台灣電力公司編列之職工福利金為新台幣 8.4 億元,平均每名員工可分得 2 萬 9 千餘
元,查其中按每月營業收入總額提撥之比率係以「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規定
0.05%~0.15%之上限為準。
二、上開公用事業單位每年發生鉅額虧損,仍提撥高額福利金,造成虧損擴大,顯不合理。其
中台灣電力公司之營收中,有約四分之一是向民間電廠購電後轉售而來,非屬其真實營業
收入,實不宜以此提撥福利金為妥。
三、台灣電力公司員工並享有電費優待之福利,照理應由職工福利金支付,而非由公司稅前盈
餘支付方屬妥當。
四、綜上所述,建請行政院加強督導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之職工福利金提撥之法規適用、員
工福利政策及內部管理措施等,提出改善計畫,以提升國營事業經營績效,並使符合一般
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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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國發基金於民國 99 年匡列 100 億提供文建會於未來 10 年內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創投之相關業務,近來屢傳「獨厚創投顧問公司」、「創投操作資訊不透明」、「監督機制不足」、「創投無法協助國內中小文創企業發展」等質疑,已造成人民對文建會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業務之不信任,故為避免國發基金 100 億遭濫投,無法取得原始創投之用意,同時增加國內中小文創企業發展之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發基金於 99 年框列 100 億元提供文建會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創投使用,其中 60 億提供文
建會與 12 家挑選過之創投業者共同投資使用,30 億作為文建會直接投資使用。
二、文建會迄今已經收到 14 件申請案,其中 6 案已經通過審議,國發基金共投資 1.854 億元,
但所投資內容大抵集中在電影、電視及數位內容等業別,尚未見對其他類文創產業類別之
助益。
三、然近來針對此文創創投之業務已經傳出「獨厚創投顧問公司」、「創投操作資訊不透明」
、「監督機制不足」、「文建會對創投使用資金之掌握能力不足」、「創投無法協助國內
中小文創企業發展」、「創投是否假創投真掏空」等質疑,顯見此文創創投業務已經無法
獲得人民信任。
四、故為避免過往國發基金花費近 7 億 6 千萬投資六間數位內容產業,但執行成效不彰之經驗
重現,文建會應立即暫停目前文創創投業務之執行,同時檢討目前資訊不透明且無法監督
之執行方案,改採以公開,透明、責任等相關原則重新辦理文創創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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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財政部推行電子發票政策迄今已逾四個月,但其施行方式卻遲遲無法獲得消費者認同。且有關「發票規格不一」、「發票保存品質影響核銷」、「訴求環保卻仍給收據」等問題亦產生許多民怨,故為消彌民怨,同時避免政策執行與普遍民意間出現重大落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每年發票平均使用量約 80 億張,等於一年多砍八萬棵樹、或是三千兩百噸的碳排放,
故為響應環保,財政部於去年起開始推動電子統一發票,希望藉此打造「低碳社會」。
二、電子發票的推行依財政部規畫分三階段推行,分別是「適應期」、「成長期」跟「成熟期
」,希望藉此能讓消費者習慣利用各類載具來存放電子發票,以減少紙本發票的提供。
三、電子發票政策的推行雖立意良善,但施行方式卻未能讓消費者瞭解跟接受,同時在執行過
程中,卻因為「收據紙質疑似有雙酚 A」、「電子發票規格不一難以收納」、「發票無法長
期保存影響核銷流程」、「未來消費仍會給交易明細」等問題產生極大民怨,導致目前整
個電子發票政策的推動產生「未見環保,先見抵抗」的現象。
四、綜上,為減少民怨,同時縮小政策執行與普遍民意間的落差,爰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檢討電
子發票政策之內容與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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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國內各系統之救難大隊所配備之救生設備良疵不齊,且每位搜救人員所配備之設備等級跟內容相差迥異,未能有一致之標準,導致救難隊員在救難過程中如遭遇個人生命危害時,通常也難以自保,造成寶貴救災人力之損失跟犧牲,故為求國內第一線搜救人員之生命保障與執勤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年度三月份,海鷗救難隊於執行公務期間因風切墜海,機組五人於黑夜墜海後,因救難
隊員所穿著之救難設備為傳統外掛式設備,也就是必須由救難隊員手動開啟才能發光,此
舊款救難設備已影響後續黃金 72 小時的救難工作。
二、目前國內各系統之救難大隊所配備之設備良疵不齊,規格不一,部分預算充足的救難大隊
可添購較新救難設備,故在救難隊員自身遭遇不測時,能給予較明確的求救訊號,然部分
救難大隊所使用之設備落後,在救難隊員遭遇不測時,必須要手動調整才得以發出求救訊
號。
三、在本次事件中,海鷗大隊之救災人員之配備即在救生衣上外掛設備包,在遭遇急難時再由
機組人員手動開啟。但有效使用此舊款設備之前提必須是機組人員在受難後必須保持清醒
,否則能無法發揮功能。
四、救難隊員是國家重要的人力資產,但以目前設備不足且沒有統一標準之前提下,很容易造
成救難隊員於救災過程中之損失或犧牲,故為保障救難隊員之生命保障與執勤安全,本席
要求應儘速檢視現有救難大隊之設備規格,並予以編列預算添購適當的救難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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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國家正逢大量國際談判事務之際,但確因為早期培養之談判人才陸續調任或退休,新培養的談判人才無法立即與業務接軌。而面對國內談判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卻未見政府對於國際談判人才之培育提出積極的作為,故為促成各類談判人才培育機制,使我國在未來國際談判上能取得國家首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球化時代下的經貿競爭激烈,而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多邊貿易談判停擺後,各國為
了降低關稅等貿易壁壘,轉而注重國與國之間的 FTA,更使國際上的經貿談判更顯重要。
二、國內目前負責對外經貿談判的單位主要有經濟部下負責 FTA 談判的「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
」及負責 EFCA 談判的國貿局。但面對如此複雜龐大的國際經貿談判,上述兩個單位的人
力卻僅有數十名,恐無法負擔複雜的談判業務。
三、綜上,為補充國內談判人才不足,以因應競爭激烈的國際經貿談判,行政院應規劃各類談
判人才的培育機制,以養成相關談判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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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過度人工照明設備所產生之都市光害除會造成能源浪費外,更會產生刺眼的炫光,容易造成駕駛人視覺疲勞,提高交通肇事率,並且都市光害更可能直接影響國人睡眠品質,長期下來亦會影響身體健康,故為節能減碳、減低交通事故及維護國人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成大建築系教授林憲德受環保署委託調查國內都會光害現況,發現路燈、建築景觀照明、
汽機車照明等人工光源過度,已經產生光害。
二、這些都市光害除了會產生刺眼的炫光,容易造成駕駛人視覺疲勞,提高交通肇事率,並且
都市光害更可能直接影響國人睡眠品質,長期下來亦會影響身體健康。
三、光害管理是都市發展遲早將會遇到的問題,更是一個城市提升治理機能的進步表現,台北
市政府基於市民反映已於 3 月通過「光害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對於光害產生者可罰五萬
元罰鍰,並可強制拆除。然其他縣市卻因環保署目前尚未有一套參考值,故仍在評估光害
管理的可行性。
四、綜上,為節能減碳、減低交通事故及維護國人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應儘
速評估及訂定「光害管理」的參考值與管理辦法,以俾作為各縣市訂定管理辦法的參考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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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進士,針對旺中寬頻購併中嘉案,恐造成跨媒體巨獸,且目前 NCC 委員不足、各種評估亦尚未完成,草率決定對我國媒體正向發展有所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的政治問題
目前台灣政治最大的問題,是被”刻意”營造的意識形態對立,又有如下因素:
1.歷史因素—主要是省籍、軍事背景造成本省人及外省人、外來政權及本土政權問題
2.利益因素—以前政治=利益,故政治人物均無所不用其極爭取政權,意識形態的煽動是最
簡單的操作方式。
3.媒體因素—媒體未能完全謹守分寸並遵循媒體公正之原則,導致媒體報導的偏頗讓藍的
更藍、綠的更綠。
如今年大選前,某電視台的新聞談話性節目,因各大財團跳出來力挺 92 共識,該電視
台就將當日標題下為(中國、財團、馬英九 V.S 台灣、民眾、蔡英文),另一台則是天
天將民進黨的腐敗拿出來老生常談,難道這些都沒有違反媒體公正原則嗎?
上述所提的各項因素,第一、二項均可以透過選民年齡結構的改變、良好的民主公民
教育及提升政治的清廉度來予以改善。唯有媒體因素是我們最難掌控的!
依據憲法規定,中華民國保障民眾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應無限上綱,尤其媒體又
具有強大公共影響力,更應謹慎言行!
二、媒體過度集中問題:
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系統案喧騰已久,面對媒體集中化的行為,我們以為應該要慎重。
外界指出過度跨媒體壟斷可能會影響言論自由、市場競爭,事實上,在旺中案還在審查階
段,已經造成兩大報嚴重的言論對立,連 NCC 主委都說這是「公器私用」,媒體為各自利
益而把言論市場弄得烏煙瘴氣,如果跨媒體集團真的成形,媒體越來越大,對言論的操控
恐怕比現在還恐怖。總統府在四月二十日公布國家人權報告書,針對媒體經營問題,提出
「財團以雄厚資金及各種方式不斷擴大媒體版圖,將嚴重導致媒體所有權集中化的不良結
果。」我們對這席話深表認同。台灣媒體在十幾二十年前曾經百家爭鳴,後來報業衰弱、
電子媒體又過度發達。在平面媒體縮小成為四大報天下以後,言論對立情況也變得越來越
明顯,言論主導權集中的結果,對台灣民主社會並不一定好。
目前旺中集團旗下有報紙,也有無線和有線電台,還有新聞台,這已經使得該集團的
言論資訊可以跨媒體呈現,如果旺中寬頻再併購中嘉系統,連媒體通路也進一步壟斷,的
確可能會影響其它媒體的發展,形成不公平競爭。以前曾有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案,雖然也
是媒體購併案,但大富媒體屬系統業者,類似通路商,不能與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相提併
論。
簡單講,旺中併購案是言論提供商併購通路商,當言論提供商擁有通路工具以後,除
了用言論以外,它還能用通路工具來影響其他媒體言論提供商,這對言論發展是不好的發
展方向。這次兩大報之所以公器私用,正是這種問題所造成的結果。
我們可以想像,如果美國八大電影公司以極大財力也來經營電影院,其結果就會形成
電影院裡只有美國片,國片及歐美各國影片都無法排進院線,這對民眾有利嗎?而電影是
要購票的,民眾不喜歡還可以不買票進場,但電視是打開就有,如果跨媒體集中化嚴重,
民眾連抗拒的能力都沒有。
三、旺中集團所發生之問題
1.旺中畫下吃不到的大餅
旺中承諾協助國家數位化電視的推動,並承諾在 2017 年達到 80%的努力目標,這個
目標根本席上次質詢電視數位化議題時,要求的全國達到比率尚嫌不足,另一方面,該
購併案有 5、6 百億的銀行貸款,其盈餘剩不到兩成可赴頻道授權金及電視台經營
,如何有把握能再投資數位化?簡直是吃不到的大餅!
2.旺中集團是否過分為大陸宣傳
4/23 日周一當交通委員會吵得沸沸揚揚時,隔壁的內政委員會,陸委會主委賴幸媛
也承認了一件事,即中國時報在三月份福建省長來台參訪時,涉及以置入性行銷方式報
導相關活動,現場有委員揭露記者與廈門市新聞處長的對話錄音,賴主委並坦言「聽起
來事證比較明確」。最後內政委員會更做出決議要求陸委會兩周內調查其報導是否涉有
對價關係,並轉知 NCC。NCC,如果陸委會調查結果屬實,NCC 會作何處置?
另一方面,中時這樣的作為,讓人不敢想像如果中嘉亦遭其併購,未來是不是旗下
的系統最後幾台的節目頻道均被大陸節目攻佔,成為大陸媒體的傳聲機?
綜上,雖然個案 NCC 不便評論,但在委員不足、各種評估尚未完成前,請 NCC 切
勿草率主導任何決定,以昭社會公信。另一方面,雖然第二屆 NCC 委員任期即將屆滿,
仍希望 NCC 能在剩下兩個多月的任期內盡力繼續矯正媒體亂象,將台灣的廣電媒體導向
正軌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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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行政院推動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有線電視數位化涉及廣大消費者之權益,應積極督導業者協助政策之推行,提供誘因加速數位化之進行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行政院公布之 2010 年至 2015 年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包括「整備高速寬頻網路」、
「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通訊
傳播產業升級」、「調和匯流法規環境」等六大主軸,其除影響有線電視產業之發展外,
與消費者之收視權益亦息息相關。
二、蓋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有線電視業者必須投入大量資金、成本建構數位化所需之設備
,政府除立於政策制訂之角色外,亦應提供相當之誘因,如租稅優惠或專款補貼等,鼓勵
業者配合投資,以利數位匯流方案順利推展。
三、次查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為保障消費者之收視權益,政府應積極補貼本土頻道業者發
展高畫質數位頻道,或擬訂數位內容輔導及補貼措施,積極督促頻道業者提供足夠之數位
頻道內容,以滿足消費者之需求。
四、綜言之,在數位匯流的競爭下,為保障廣大消費者之權益,建請行政院應訂定相關之措施
,如租稅優惠等獎勵之方式帶動有線電視產業朝數位發展,以加速我國數位化之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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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陳正倉及委員翁曉玲、鍾起惠等三人拒絕參與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乙案之適法性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對於審議事件知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五條規定情形者
,應行迴避。除前項情形外,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亦應迴避,此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議規則第八條明定。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五條規定,利益
衝突係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
利益者,先予敘明。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係行政院院長提名,由本院同意後任命之。其職務之行使攸關全
民福祉。委員於審議個案時所有迴避必要者,亦應依據上開法令辦理,不得恣意率性而為
。據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陳正倉及委員翁曉玲、鍾起惠三人以「為避免被質疑審
查不公正,且個人名譽尚未回復」等語為由拒絕參與審查,試問:本案迴避是否符合上開
法律規定依法辦理?足認陳正倉等三人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的具體事證為何?陳正倉等三
人是否已針對旺中集團提出回復個人名譽之告訴或自訴?貴會過去是否有以此理由自請迴
避之前例?爾後若委員一遭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公開點名質疑,是否宜循此例拒絕審查?
前開諸多疑義,本席認為貴會當有迅速釐清之必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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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 2011-2012 全 球 競 爭 力 報 告 ( The GlobalCompetitiveness Report ) , 我 國 雖 然 連 續 兩 年 ( 2010-2011&2011-2012)全球競爭力保持第 13 名,但金融市場發展我國僅第 24 名,其中銀行健全體制(Soundness of Banks)更是落後到第 51 名,顯示我國銀行競爭力不足之窘境。行政院陳院長曾對外說明,金融整併是不能規避之問題,若整併能創造出最大綜效,公股金融機構可主動推動整併。全球金融機構競爭結果已呈現大者恆大,實乃不爭之事實。金融機構規模愈大,單位成本也愈低,競爭力當愈強;但財政部目前態度仍過於消極,被動地由公股金融機構自行評估,並不作任何積極性之政策指導或指示。公股金融機構雖然負有履行民生議題及其他上中下游產業息息相關之政策任務,但公股金融機構績效不彰也是不爭之事實。如果民營化、釋股、整併等大事皆予以消極因應,公股管理政策將變成一些無關宏旨之小事。試想整併會減少多少主管職位,公股金融機構若無政策指導或指示,已在位的董事長、總經理、經理會冒著離職的危險,認真且積極地思考整併之大事嗎?過去民進黨主導二次金改卻曾造成許多嚴重弊案與錯誤,使得公股金融機構民營化出現官商界線不清之爭議,也使公股管理迷失方向。因此,政府不能因噎廢食而不採積極性作為,若能避免過去的錯誤、不訂定家數與時間表之限制,當可適時地提昇我國銀行國際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世界經濟論壇 2011-2012 全球競爭力報告 142 個經濟體與國家中,我國係屬科技創新 35
個國家之一,且連續兩年於全球競爭力指標中保持第 13 名,嚴格而論這個成績勉強可接受
。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僅第 24 名,其中銀行健全體制(Soundness of Banks)更是落後到第
51 名,顯示我國銀行競爭力不足之窘境。
二、我國自從民國 90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法」後,已成立 16 家金融控股公司。
16 家金融控股公司有多少比例已到國外設立分行或子行?國外年度營業額又占各金控公司
之年度營業額多少比例?相信這些數字與比例應該都明顯偏低。所以,使得我國金控公司
市場占有率都甚低,且甚難建立起各自之經營特色。
三、公股金融機構「公婆」太多,容易拖累企業之經營效率,唯有民營化才是正確方向。財政
部應積極性地提出對整體金融產業、國家經濟發展更有貢獻之高瞻遠矚政策,在馬政府第
二任期間做出一番大作為,無須太著墨於枝微末節。但財政部目前態度似乎仍過於消極,
似乎被動地由公股金融機構自行評估,並不作任何積極性之政策指導或指示。
四、過去民進黨主導二次金改卻曾造成許多嚴重弊案與錯誤,使得公股金融機構民營化出現官
商界線不清之爭議,也使公股管理迷失了方向。但是,不能因噎廢食而不採積極性作為;
若能避免過去的錯誤、不訂定家數與時間表之限制,當可適時地提昇我國銀行國際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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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審計機關審核公私合營事業辦法」第四條、「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第十三點、「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第七點、「經濟部所屬事業民營化後公股股權管理要點」第七點、「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參加民營事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第十三點等行政命令,皆對「政府資本額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之公私合營事業或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訂有公股代表處理「重大之人事議案(如: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聘、解任)」應在會商或會議決定前,就相關資料加註意見,陳報公股股權管理機關核示;但上述相關規定僅從防弊角度思考,實際上已(一)逾越「審計法」第七十九條攸關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之「審計事務」,與(二)違反「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攸關公司「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選任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職權」。公股代表平時若認真參與董事會會議且深入瞭解事業之經營狀況,當可達到防弊之目的。為不影響公私合營事業或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之正常經營或運作、鼓勵私人事業「樂於、敢於」與政府資源互享,政府應就上述及其他相關法令中攸關此一限制,予以刪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審計法」第七十九條,「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
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之規定執行之。」「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七條,「審計機關對
於公私合營事業,除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及第三兩款已有規定者外,其政府資本額在百分
之五十以下者,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應行審計事務,得參照本法規定,另訂審核辦
法。」上述法條旨在規定相關公私合營事業或私人團體應行之審計事務,得參照「審計法
」另訂審核辦法。
二、「審計」職權依據「審計法」第二條規定如下:「一、監督預算之執行。二、核定收支命
令。三、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四、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考核財務效能。六、核定財務責任。七、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三、但「審計機關審核公私合營事業辦法」第四條、「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第十三點、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第七點、「經濟部所屬事業民營化後公
股股權管理要點」第七點、「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參加民營事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第十
三點等行政命令皆對「政府資本額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之公私合營事業或受公款補助之私人
團體」訂有公股代表處理「重大之人事議案(如: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聘、解任)」應在
會商或會議決定前,就相關資料加註意見,陳報公股股權管理機關核示;上述相關規定實
已逾越「審計法」第七十九條攸關審計機關對於公私合營之事業,及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
體應行之「審計事務」。
四、「公司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司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股份有限
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換言之,董
事會係以董事出席會議人數決議之,當公股代表總人數超過董事會一半成員,自可決定總
經理、副總經理;但當公股代表總人數不及董事會一半成員,卻仍堅持選任自己屬意人選
,實有違比例原則,嚴重者將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五、公股代表平時若認真參與董事會會議且深入瞭解事業之經營狀況,當可達到防弊之目的。
為不影響公私合營事業或受公款補助之私人團體之正常經營或運作、鼓勵私人事業「樂於
、敢於」與政府資源互享,政府應就上述及其他相關法令中攸關此一限制,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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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我國產業主要競爭對手韓國與美國、歐盟簽署之 FTA 已生效,韓國亦正與中國大陸、日本積極展開洽簽 FTA。政府應儘速與中國大陸完成 ECFA 後續協商,方能避免我國產業逐漸喪失國際競爭力。兩岸經貿發展逐漸「正常化」,係 ECFA 後續協商是否得以有所進展之重要關鍵之一。開放陸資並不涉及中國大陸專業人員或勞工來台工作之議題,但經濟部卻仍秉持「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效再擴大」之消極原則,實已造成兩岸相互投資金額極其不對稱之主要原因之一。台商已投資中國大陸境內數千億美金,但經濟部投審會到 101 年 2 月底前僅核准 2.77 億元美金陸資來台,顯見經濟部仍著重於如何落實嚴格之管理機制。因此,為促使 ECFA 後續協商得以顯著進展及早日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在維護整體國家利益與保護弱勢產業考量下,應採行下列兩項措施,儘速將陸資來台由正面表列修正為負面表列:(一)刪除「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條文「投資人得投資之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由主管機關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二)廢除「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訂定類似「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之負面表列項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Doha)回合談判進展已延滯多年,促使各國競相洽簽雙邊或
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政府應儘速與中國大陸完成兩岸 ECFA 後續協商,以免產業逐
漸喪失國際競爭力;但 ECFA 本質上仍應符合 FTA 之相關規定,即平等互惠原則下進行經
貿合作與開放措施。開放中國大陸產品牽涉到產業競爭消長、兩岸經貿「正常化」等政治
敏感性議題,故政府應在整體國家利益考量下,研擬開放與管理,加強政策溝通能力,方
得減少阻礙。
二、台商已投資中國大陸境內數千億美金,但經濟部投審會至今年 2 月底前卻僅核准 2.77 億元
美金之陸資來台投資,使得資金流向極其不對等。雖然陸資製造業、服務業、公共建設開
放比例已分別達到 97%、51%、51%,經濟部仍著重於落實嚴格之管理機制。目前,陸資在
台大約創造 5,189 個就業機會,如果陸資能擴大來台投資,將可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有利
降低台灣失業率。同時,台灣欠缺高附加價值與自有品牌之產業,使我國產業面臨到歐美
、日本、韓國之知名品牌排擠;若能將陸資中間產品運到台灣進行最終組裝貨精加工,當
可協助台灣產品升級與附加價值。
三、另原訂於去年(民國 100 年)10 月第 7 次江陳會擬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因陸方認為我
方開放陸資來台項目甚少,並不急於與我方簽署投資保障協議。若政府能儘速地將陸資來
台修正為負面表列,屆時兩岸投保協議之需求性將大增,亦有助於兩岸早日簽署投資保障
協議。台灣的技術若能與大陸市場相互結合與合作,不但可提昇台商產業之競爭力,亦可
鼓勵台商根留台灣。
四、台灣應該記取過去戒急用忍之教訓,應放棄孤芳自賞、虛張聲勢之心態,政府應瞭解廠商
之需求,切切實實地做好開放政策,使陸資對台投資行為透明化與法制化,仍不應再認為
自己是萬能專家,繼續阻礙台灣經濟國際化之發展。如果再次錯過了這次兩岸合作機會,
屆時台灣經濟發展將永遠落後於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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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新北市用水「一市兩水價」,板橋、土城地區民眾無不期盼早日共飲潔淨翡翠水,然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自民國九十五年底行政院核准實施後,迄今已歷六年,如今卻又爆出因土地取得困難,導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預估要到 105 年才能完工,更造成整體工程預算增加。本席建請行政院針對二期工程期程延宕,應儘速協調經濟部水利署、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新北市政府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編列預算,並儘速於三年內完成該工程,以符民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用水來源分屬翡翠和石門水庫,也因此長年存在「一市兩水價」問題,儘管基本費
用石門水庫只有翡翠水庫的一半,但佔水費大宗的度數計價,翡翠水庫每度五元,石門水
庫每度卻要七元,每度差了兩元,部分兩水庫混合供水地區甚至是「一路兩水價」,造成
民眾極大不公平。
二、行政院於民國九十年核定「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一期工程」,已於九十三年完成通水,
並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再度核定板新二期改善工程,原訂一百零三年底前完工。如
今二期改善工程,因牽涉土地取得問題,導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預估要到 105 年才能完
工,更造成整體工程預算增加。
三、本席建請行政院針對因土地取得困難,而導致二期工程期程延宕,應儘速協調經濟部水利
署、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台灣省自來水公司,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編列預算,並儘速於
三年內完成該工程,以符民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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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油電價格雙漲,造成企業營運成本遽增,尤其對造紙業業者,更造成嚴重衝擊,其所增加的電費成本,勢必又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對民眾形成「二次剝削」。另電價五月中調漲後,屆時工業用電價格我國將比韓國貴,如此將大幅降低我國際競爭力。本席建請經濟部在調漲電費幅度時,能調降工業用電電價幅度,並能大幅降低離峰電價,漲幅更應低於半尖峰電價漲幅,以減輕企業及民眾的負擔,讓企業有調整因應的緩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期經濟部所公布電價調整方案,其中工業用電將於 5/15 起平均調漲 35%以上,漲幅過高
,尤其對紙業產生巨大衝擊,其所增加的電費成本,勢必又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對民眾形
成「二次剝削」。
二、依目前經濟部公布電價漲幅,工業用電流動電費的尖峰用電價漲幅達 22%~33%(高壓二段
式非夏月)、半尖峰電價漲幅達 32%~54%(特高壓三段式非夏月週六),而離峰電價的漲
幅更高達 60~67%(特高壓三段式非夏月),將對造紙業業者形成重大負擔,重創整體產業
發展。
三、另根據媒體報導,電價五月中調漲後,屆時工業用電價格我國將比韓國貴,如此將大幅降
低我國際競爭力。本席建請經濟部在調漲電費幅度時,能調降工業用電電價幅度,並能大
幅降低離峰電價,漲幅更應低於半尖峰電價漲幅,以減輕企業及民眾的負擔,讓企業有調
整因應的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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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國軍於 4 月 16 日召回官兵進行漢光演習實兵操演,展開連續 5 天的實兵攻防對抗演練,於演習期間本應遵循演習視同作戰之最高指導原則,以謹慎的心態模擬戰時可能的各種情況,待有緊急情事發生,自能恪守崗位,充分發揮國軍應有戰力。然而卻有民眾指出,於演習期間內曾看見有穿著野戰迷彩服、戴著演習藍色臂章的官兵於早餐店內,吃早餐、看報紙,顯然有違戰時模擬情況。本席要求行政院國防部及各相關單位,於一個禮拜內對演習情形作出檢討,對於未按照演習要求行為者,作出懲處,以維護我國軍紀和國人對軍方之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漢光演習為中華民國國軍以反登陸演練為主的中華民國全國性實兵防衛作戰演習,定期一
年舉辦,為我國近來相當受到重視的演習項目。本次(102 年)為漢光 28 號演習。
二、軍方對於演習相當重視,國人也十分矚目,國軍並得以展現年度的戰備訓練成果,軍方及
相關配合單位莫不謹慎以對,務必將最好的表現呈現在高級將領以及國人面前。儘管如此
,17 日當天卻仍發生演習期間穿著野戰迷彩服、戴著演習藍色臂章的官兵於早餐店內,吃
早餐、看報紙,這樣的悠閒和部隊內忙著演習的弟兄們相比,未免顯得突兀。
三、本席要求第一、責成行政院國防部及相關配合機關單位,於一個禮拜內,對漢光演習期間
,程序、人員、行為上的失當做出檢討。第二、加強對各士官兵之教育訓練,務必強化其
危機意識,及對軍紀之嚴守、服從,力圖杜絕混水摸魚之情事,以免緊急情況發生時,軍
心卻顯渙散,無法立即發揮有效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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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陸客來台旅遊限制放寬,近年來台旅遊人數也不斷向上攀升,自 97 年 7 月至本(101)年 2 月底止來台之大陸團體旅客已達 326 萬 3,284 人次。然而,來台之大陸團體,行為及道德往往遠不及國人所擁有之美德標準,甚至出現破壞環境、造成他人不便之情形,如公共場所抽菸、隨地吐痰、插隊等爭議事件屢見不鮮,多次造成國人反感。本席要求行政院外交部、移民署、警政署及相關單位,針對陸客在台脫序行為,訂定更明確的規範和處罰辦法,並研議如何能落實執行,以維護國人權益以及國家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09 年陸客趙根大在石壁上刻下「中國常州趙根大」字樣,消息傳回中國,趙出面道歉;
日月潭玄光寺外著名景點,刻有日月潭三字的石碑,常有陸客搶著拍照因而引發口角、爭
執,遭戲稱為吵架石。現又傳出陸客在遊覽野柳地質公園時,輪流爬上蕈狀岩拍照,遭旁
台籍遊客勸阻,卻依然故我且屢勸不聽。
二、儘管內政部警政署已訂定「警察機關因應陸客自由行治安維護實施計畫」,表示將強化旅
遊景點之交通疏導及秩序維護,並由警政機關會同相關單位持續查處非法及落實裁罰。然
而對於陸客之裁罰,因政府主要採取「勸說」方式,且陸客旅遊數日就離境,實際上根本
難以開出罰單。此次發生爭議事件之野柳地質公園,係由觀光局委託私人公司經營公園,
儘管每日安排二十名巡查員,但因無公權力,遇遊客違規只能吹哨勸阻。
三、本席要求第一、責成行政院外交部、移民署、警政署及相關單位,針對陸客在台脫序行為
,檢討現行辦法,訂定更為明確的規範和處罰條例,落實執行。第二、對於觀光園區內巡
查員無公權力,建議加強調配警力並定時巡查,將園區內遊客之不當行為,違反發展觀光
條例者,列入巡查重點項目,必要時逕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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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外勞在台人數創新高,其中產業外勞更高達 22 萬 8 千餘人,已嚴重排擠國人就業機會。因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外勞對國內整體經濟與社會效益影響程度之評估,並就引進產業外勞對本國勞工就業機會之衝擊、是否真實反映國內經濟和產業發展之需求等等進行檢討,以有效控管外勞受僱人數,並落實保障國人就業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自民國 78 年起,以專案方式開放引進產業外籍勞工來臺工作,供應當時缺工嚴重之國
內重大工程所需人力,嗣為因應社會發展需要,於民國 81 年訂頒就業服務法,擴大引進產
業及社福外勞,截至民國 100 年底止,外勞在台人數創新高已達 42 萬 5 千餘人,其中產業
外勞更高達 22 萬 8 千餘人。
二、而面對近年來產業外勞年人數年創新高,政府單位則往往回覆,目前產業外勞之引進,目
的在協助產業營運,係從事本國勞工不願從事之工作。
三、政府單位亦回覆,為有效控管外勞受僱人數,落實保障國人就業機會,並定期將外勞在台
人數及本國勞工就業情形,提報外籍勞工政策協商諮詢小組,以檢討外勞引進政策。這樣
的機制,對照國人失業率持續升高,及就業情形不佳的狀況之下,顯的格外諷刺。
四、就外勞增加趨勢及國人失業情形,顯然政府部門缺乏引進外勞對國內整體經濟與社會效益
影響程度之評估機制,包括對本國勞工就業機會之衝擊、是否真實反映國內經濟和產業發
展之需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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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勞委會為加強外勞之查察管理,以就業安定基金每年億元以上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外勞查察作業,但外勞行蹤不明人數卻年年屢創新高,顯示現有查察措施並未能有效抑減外勞行蹤不明人數。因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檢討外勞聘僱、仲介管理等問題、訂定加強外勞管理及改善外勞行蹤不明方案、加重違法仲介及僱用行蹤不明外勞雇主之罰則、及強化相關機關之外勞查察合作機制,以落實經費之妥善運用、保障國內勞工就業機會,並減少社會治安不確定因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委會為加強外勞之查察管理,自民國 89 年起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聘用專責人員
辦理外勞查察作業(99 年度預算 1 億 7 千餘萬元)。
二、惟據該會統計,近 10 年多來,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由民國 89 年底之 5 千 5 百餘人,逐年累
增至民國 100 年 12 月底之 3 萬 3 千餘人,增加超過 6 倍,其中行蹤不明期間超過 1 年以上
者約占 65%,超過 3 年者亦達 26%,滯臺期間超過 6 年仍未查獲者尚有 1 千 5 百餘人,最
長者高達 17 年(表 7),顯示現有查察措施並未能有效抑減外勞行蹤不明人數。
三、外勞逃逸行蹤不明後,除造成就業安定費之短收外,以民國 99 年 6 月底外勞行蹤不明超過
1 年以上未查獲人數約 2 萬 1 千人,每人每月 2,000 元估算,1 年短收之就業安定費就高達
達 5 億餘元,並排擠國內勞工就業機會,且行蹤不明外勞無法獲得國內勞動法令之保障,
極易遭受不法集團控制及剝削,影響社會治安,嚴重增加社會成本,亦損及我國國際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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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期大學院校醞釀調漲學費,引發大學生和社會團體抗議,雖教育部已決定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雜費維持不調漲,但仍將利用半年時間邀請專家學者研討,擬出常態性的學雜費調整方案。考量弱勢家庭及學生處境,加上目前物價飛漲,人民實質平均薪資創 14 年新低,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起薪低,加上大學財務結構不透明,近期又有補助研究計畫經費浮濫、大學教授涉嫌詐領研究費等情事,實在不適合此時討論調漲學費。因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暫緩研議調漲學費方案,並加強大學財務透明化、與經費運用之稽核及績效考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一個公立大學學生加計學費及生活費等,一年約需花費 20 萬元,就讀私立者約要 25
至 30 萬元,4 年下來,花費高達百萬,以我國家庭年收入五分位顯示,以最低和次低一分
位年家庭年收入供養一個大學生,就要佔掉家庭年收入的 5 至 7 成。
二、教育部的立院報告中指出,在這種種 M 型社會及所得分配惡化的現象之下,家庭收入高者
大部分就讀公立大學,收入低者卻就讀私立大學,趨勢越來越明顯。
三、再者,依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高低所得受教育比率,18-23 歲受高等教育人口中,第五
分位組中最低所得家庭近 3 年來是逐年下降,但最高所得家庭卻是逐年提高。
四、調漲學費第一要務是學校財務資訊透明化,但依審計部 99 年決算報告中即指出,5 年 500
億計畫執行已逾 5 年,教育部迄未派員實地查核受補助學校經費執行情形,且有經常門及
資本門間流用情形,經費稽核委員會未有效落實經費運用之稽核及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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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毒品氾濫情形嚴重,毒品犯再犯率幾乎 9 成 9,其所衍生之竊盜、搶奪、甚至強盜等犯罪行為,耗費龐大警政、檢調及法院資源與人力,整體社會也為此付出重大成本。因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至少在法務部高檢署指派一個主任檢察官和專業檢察官成立一個團隊,統合國內調查局毒品防制處、警政署及各縣市警局相關警察人員統一辦案,加強毒品查緝,且未來除了對毒品犯的假釋應嚴格審查之外,並應利用國防部閒置營區,作為毒品犯收容處所,加強對毒品犯的矯治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監所人滿為患超收受刑人的情形下,法務部常透過提高假釋、易科罰金的比率,大量消化
收容人數,來減輕監所壓力。
二、然現行收容人中 43%是毒品犯,依法務部的統計顯示,毒品犯再犯率幾乎 9 成 9,這些毒品
犯不斷在監所和社會之間進出,再加上其所衍生之竊盜、搶奪、甚至強盜等犯罪行為,耗
費龐大警政、檢調及法院資源與人力,整體社會也付出重大成本,但行政院及所屬卻一個
專責單位。
三、另依法務部統計數據指出,95 至 99 年法務部共假釋 4 萬多人,其中毒品犯佔 37%,又撤銷
假釋者 6 千多人,49%為毒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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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來政府調漲油電價格,導致民眾家庭生活支出增加、企業成本上升,帶動民生物價蠢蠢欲動。考量油電價格上漲對國內總體經濟及物價造成重大影響,行政院相關部門除了成立了台電及中油經營改善小組,檢討改善台電及中油的經營成本與績效之外,亦應檢討採行適當的緩漲機制,研提多元吸收等配套措施,並研商穩定物價的相關因應機制與措施,以兼顧民生經濟與產業發展,並達節能減碳之效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於四月一日宣布調漲油價,95、98 無鉛汽油以及柴油每公升都上漲 3 元以上,漲幅高
達 1 成,估計一般家庭每月上下班所增加的費用,機車族每個月將增加 40 元的支出,汽車
族則增加 700 元,推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0.37%,衝擊經濟成長減少 0.22%。
二、近日經濟部召開電價及天然氣價格諮詢委員會議,討論電價調整方案,外傳可能方案,工
業用電每度漲幅從三至六成不等,商業用電每度調漲 15~40%,至於家庭用電,每度漲幅
在 14~26%不等,預計最快於四月十三日公布電價調漲方案。
三、政府陸續調漲油電價格,將導致民眾家庭生活支出增加、企業成本上升,帶動民生物價蠢
蠢欲動。
四、中油、台電公司之虧損經由漲價手段全數轉嫁給全體消費者,然而中油、台電公司的虧損
有多少是配合政府政策而來,又有多少是本身經營效率不彰所致,飽受社會各界質疑。國
營事業身分,意味著多賺歸公、虧空亦無妨,加上欠缺競爭壓力,根本沒有改善績效的誘
因。
五、考量油電價格上漲對國內總體經濟及物價造成重大影響,行政院相關部門除了成立了台電
及中油經營改善小組,檢討改善台電及中油的經營成本與績效之外,亦應檢討採行適當的
緩漲機制,研提多元吸收等配套措施,並研商穩定物價的相關因應機制與措施,以兼顧民
生經濟與產業發展,並達節能減碳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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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就教育部於今年(101 年)2 月 9、13 日兩次行文要求縣市政府提出國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的調查表,調查中拿掉書籍費與代辦費。然而,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中,明定補助國中小弱勢學童代收代辦費,其中包含書籍費一項。教育部不應片面終止對於弱勢學童的書籍費補助,導致地方政府措手不及乙案,教育部是否有明確補救措施,以舒緩弱勢學童就學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教育部於 98 年 1 月 14 日推出就學安全網計畫,並公告實施期程為 98 年 1 月 14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於此計畫中明定補助弱勢學童書籍費,但於 101 年 2 月 9、13 日行文要求地方
政府進行代收代辦費補助調查時,卻無納入書籍費此一項目,顯見教育部於 101 年度起停
止補助弱勢學童書籍費。教育部於 101 年度欲停止弱勢學童書籍費補助並無事先告知地方
政府片面停止,導致地方政府面臨弱勢學童無力繳納書籍費之窘境,無法預先以相關經費
自行補助弱勢學童之書籍費,導致弱勢學童處境更為艱苦。教育部是否已查明現行弱勢學
童書籍費補助所需金額,並研擬相關補救措施,籌措經費,補助弱勢學童今年度之書籍費
,以舒緩弱勢學童之就學困境?照顧弱勢不能停,教育部是否仍依就該計畫時程與內容繼
續補助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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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2012 年4 月 11 日發表報告指出,到 2030 年,全球罹患失智症人口預估將增加近一倍,達到 6,570 萬人。同樣面臨人口老化,10年之後台灣的失智人口也將逾 30 萬人,卻無失智症醫療與照護之相關政策擬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2012 年 4 月 11 日發表報告指出,到 2030 年,全球罹患失智
症人口預估將增加近一倍,達到 6,570 萬人。到 2050 年,失智症患者人數可能是目前 3,560
萬人的三倍有餘。失智症涵蓋數種腦部疾病,會影響記憶、思考、行為表現及日常生活能
力。阿茲海默氏症是失智症最常見的一種,約占 70%。隨著人口老化,失智症將是繼癌症
與愛滋病之後,高齡化社會最嚴峻的公衛挑戰。
二、報告指出,即使在高所得國家,僅有 20%至 50%的失智症病例在常規檢查中被檢出。目前
全球僅有澳洲、英國、丹麥、法國、日本、南韓、荷蘭和挪威八個國家,制定因應失智症
的全國計畫。
三、任何疾病都是預防勝於治療,一旦病發也唯有早期介入也才能減輕醫療與照護的負擔。10
年之後台灣的失智人口也將逾 30 萬人,屆時失智症的醫療與照護將是社會的沈重負擔。本
席建請行政院擬定「國家失智症計畫」,相關之長期照護政策應考量失智症之防治,並將
失智症篩檢列為老年醫療常規檢查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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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年來兒童受虐案件頻傳,民國 100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兒童與少年受虐案件就有 17,637 件,其中施虐者為父母或養父母者占 12,618 件,高達百分之 70,已嚴重侵害兒童之身心健康,故本席要求政府補強高風險家庭方案,有效建立兒童受虐案之通報及追蹤系統,並確實執行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以澈底落實對兒童之人身安全維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兒童是人類最珍貴的資產,也是國家社會明日的希望,因此我國本應加強立法、行政、社
會與教育等措施來防止兒童在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對兒童的身心脅
迫、傷害或虐待、遺棄或疏忽,以及包括性強暴的種種不當待遇或剝削。但統計資料顯示
,在各種兒童受害事件當中有極高比例是嚴重的兒虐致死與殺害子女後自殺者,凸顯研究
孩童安全議題並有效加以防治以保障兒童人權的迫切性。
二、根據民國 100 年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兒童與少年受虐案件就有 17,637 件,其中施虐者為父
母或養父母者占 12,618 件,高達百分之 70,新聞報導之兒童受虐案件亦時有所聞,其中施
虐因素多為缺乏親職教育或婚姻失調。為有效防止類似事件一再上演,嚴重侵害兒童身心
健康,本席建議補強高風險家庭方案,增加追蹤高風險及高度危機家庭的家訪密度,以及
檢討評估現有高風險家庭等預防性措施;另一方面,有鑑於家長之不當管教常起因於親職
教育和知識的不足,故本席建議建立有效的強制性親職教育輔導,以根本解決父母虐待孩
童之不正確心態問題。
三、另外,本席亦要求政府加強受虐案件通報系統,如建立跨縣市個案之追蹤輔導機制;結合
鄰里工作者,提供社區支持協助或轉介相關資源,以澈底落實對兒童之人身安全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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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菇農用鍋爐油,自 1999 年以來漲幅已達 3.58 倍,同時期 95 無鉛汽油漲幅一倍,在政府大談農村再生、永續發展之際,菇農因為生產成本遽增,已經面臨相當大的生計問題,農委會針對漁民的漁船用油部分有長年的補貼,但對於同樣身為農民的菇農,對於用油成本政府卻不聞不問,本席特要求主管機關本於同樣照顧農漁民的立場,在油電雙漲之際,給予菇農鍋爐油適當的補貼,並防止香菇價格飆漲而助長走私香菇歪風,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新社是台灣香菇重鎮,台灣七成以上香菇皆出於新社,而香菇的成品需要烘培,一旦需要
烘培就需要使用鍋爐油,烘培成本是菇農不可避免的部分,就像漁船用油是漁民不可避免
的成本一樣。然自 1999 年以來,95 無鉛汽油的價格,從一公升 17.4 元漲到 35.1 元,十多
年已經漲了超過一倍;而菇農的鍋爐油從一公升 6.62 元漲到 23.76 元,漲幅更超過 3.58 倍
,菇農的用油成本遽增,生計面臨相當大的問題。
二、每當油價上漲時,鍋爐油價格連動上漲的幅度往往比原油還要激烈,菇農叫苦連天,但同
樣是成本,農委會對於漁船用油在 100 年度有 13 億多的補助,但同樣是農民,菇農的鍋爐
用油成本完全沒有任何補助,在此油電雙漲之際,本席要求農委會本於同樣照顧農漁民的
立場,給予菇農適當的鍋爐用油補貼,並防止香菇價格飆漲而助長走私香菇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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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原訂今年五月一日上路的推拿師全面撤出中醫診所的政策出現重大轉折,衛生署日前宣布,推拿人員可免撤出中醫診所,但是必須與中醫診所有所區隔,需有獨立空間、獨立出入口及動線,且非醫事人員進行推拿,將全數自費,健保不給付。衛生署的政策轉彎雖然暫時解除了現行中醫診所多有非專業人員執行推拿業務的「違法」現況,但是,衛生署兩年來並未針對相關人員的教、考、用建立專業證照制度,讓現行從事推拿的人員可以透過修學分、考照取得合法資格,衛生署明顯有改進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幾年前健保局、監察院陸續接獲不少檢舉指稱,到醫院、診所推拿時,常常非醫師本人、
而是由傷科助理執行,根本是密醫。於是楊志良前署長擔任衛生署長的時候,決心整頓中
醫院所,除了要求中醫師親自為病人推拿,同時訂下兩年緩衝期,期限一到,中醫診所裡
的推拿人員,就須全面撤離,否則一律以「密醫」認定。
二、楊志良表示,推拿原先被衛署認定為醫療行為,理應由取得國家證照的醫師執行,這是為
民眾健康把關;且衛署也協調勞委會和經濟部,未來可舉辦類似「丙級按摩士」的推拿人
員技能檢定,推拿人員仍能從事民俗調理工作,並未置他們生計於不顧。
三、近日衛生署針對推拿師全面退出中醫診所政策進行解釋,醫事處官員指出,中醫診所附設
推拿師如同眼科診所附設驗光部配眼鏡一般,若推拿要對外營業,則只要有實牆阻隔、獨
立出入口及動線即可。不過,衛生署拿眼科診所附設驗光部和中醫診所設推拿師來類比,
似有疑義,至少驗光師法已有專科學系,且擬立法考照;但是,中醫診所推拿師,從業人
員並未具備專業資格,或許有自學成功、學有專精者,但仍難以稱專業人員,衛生署如此
解釋除了讓現有從業人員就地合法外,對於提升中醫治療品質或推拿人員形象並無幫助。
四、中醫師公會全聯會指出,衛生署未針對不具專業資格的推拿師進行輔導,透過修學分、考
照取得合法資格,衛生署未積極輔導現有的推拿師取得專業證照,坐視時間流逝,相關從
業人員透過民意代表施壓後,又難以堅持專業,中醫藥委員會官員明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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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看護多,護理師少」的現象,國內護理師人力荒,終於引起重視議題,再催促政府應迅速改善,因為它所影響的不只是「血汗醫院」下的護士悲歌,更是降低了醫療品質,損傷及民眾直接的權益,對台灣自栩世界第一的全民健保無疑是最大的諷刺。照理說,生病住院,由醫師、護理師、和各種必要的醫事人員照護。但在台灣「請看護」,幾乎是病人住院後的必要程序,但追根究柢,住院病人何以需要自掏腰包另請看護?健保費便宜,但另請看護等額外支出卻不是小數目,這是國外盛讚台灣健保「驚人的低成本」背後的真相。重點是;家屬自請或自己照顧那是「親情」,但現今卻扭曲成「必須」或「應該」。醫護作業負荷過重當然不是一夕間形成,全民健保的給付制度,可能才是目前醫護人力嚴重失衡的根本關鍵,而人力不足靠現有人力超時超量工作彌補,形成惡性循環,更直接影響到病人的權益。本席要大聲的呼籲;不要繼續在苛刻護理師給付這種層面,造成專業的傷害及消費者更大的私人成本。希望政府把「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的魄力,用在健保改革這種實質的大事上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正當監察院為了各級醫院醫護人力負荷過重,對行政院、衛生署及勞委會提出糾正之際,
一位現職護理人員林美琪投書 CNN,控訴台灣醫療環境已如「血汗醫院」,強調健保制度
雖然照顧了全民,卻忽視醫事人員面臨的困境。醫護作業負荷過重當然不是一夕之間形成
的,監院便指出周休二日使人力調配問題更形惡化;但全民健保的給付制度,可能才是目
前醫護人力嚴重失衡的根本關鍵。
二、健保「俗擱大碗」的設計和使用習慣,讓醫護工作者和國人健康都付出了額外代價。這種
額外代價具體而微地呈現於醫院裡「看護多,護理師少」的現象。照理說,生病住院,由
醫師、護理師、和各種必要的醫事人員照護。但在台灣「請看護」,幾乎像是病人住院後
的必要程序一般,經濟能力稍能負擔的家庭莫不循此途徑;經濟困窘者則惶惶不安,或只
能由家屬親力親為分攤照護責任。但追根究柢,住院病人何以需要自掏腰包另請看護?恐
怕還是和護理師人手嚴重不足有關。
三、國內醫護人力失衡的狀況並不相同,護理人力「患寡」,醫師則「患不均」。近年來,各
大醫院「內外婦兒」四大科已開始顯現人才斷層,醫學系畢業生紛紛擠向不必值班、工作
輕鬆而風險又低的科別,致使醫院發生頭輕腳重的現象;四大科的醫療成果往往代表一個
國家的醫療水準,後繼乏人實是不容輕忽的嚴重問題。護理人力的困擾,則在愈來愈沒人
肯當護士;目前全國醫院護理人員的缺額達七千多人,而人力不足的部分得靠現有人力超
時超量工作彌補,形成惡性循環,直接影響到病人的權益。
四、目前健保給付的護士薪資每人不到新台幣兩萬元;若以公立醫院護理人員平均月薪五萬元
計算,即使不談護理人力荒的問題,醫院經營者得從那裡找錢來聘請足額的護理人員?二
代健保明年即將上路,新制在增加保費收入之餘,對於長久以來嚴重扭曲的給付方式,理
應重做評估,做更合理的分配,至少應能維持醫療院所正常的運作。
五、健保制度事關重大,相當程度的「社會正義」亦牽繫於此,實在需要「開大門走大路」的
澈底和開誠布公的檢討,包括接受專業的誠實意見,對利益相關者(例如藥商和財團醫院
的經營者)不可妥協,對國人就醫惰性(包括用藥習慣,和最近開始引起注意的「無效醫
療」議題等)提出防制方法。苛刻護理師給付不但造成專業的傷害及消費者更大的私人成
本,同時也將使醫療品質嚴重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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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內政部安養院軟硬體設立標準,今(101)年七月底五年緩衝期限將屆,特表芻議。目前全台有1,000 多家安養院,估計約有高達七成無法符合新的標準。新的設立標準包括消防設備、無障礙設施、衛浴設備等,本席認同為了提高整體的安養照顧水準,這些新標準的制訂是有必要的。但是;問題在改善這些軟硬體設備動輒需要上千萬,小型業者根本沒有能力改善,如果期限一到就全部開罰甚或勒令停業,在照顧中的老人要怎麼辦?愈是經濟能力不足的家庭,對收費低廉的安養院愈是依賴,提高收費必會加深民眾之苦。安養院早期為了滿足照顧老人的需求,政府以較低標準准予設立,現在提高標準,不等於安養院也面臨「都市更新」?老舊公寓;政府不能否認其住宅合法性,而是透過誘因鼓勵參與都市更新,安養院的「限期改善」不也是類似狀況?本席認為;政府對民間醫療和照護的需求,應提供合理資源,以前不論如何的因陋就簡,但不能否認它滿足了廉價的老人照護需求。現在社會轉型,政府該做的是;怎樣輔導提昇標準,揪出規避檢查的陋習,在顧及現實的安全和需求,能以悲天憫人的心,來縝密規畫老人軟、硬體的安養工作,而不是一紙「規定」就算盡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老人安養是個規模浩大的「事業」,在醫療、照護的資源和人力需求方面,遠遠高於一般
診所。如果沒有大資本引入或公共資源補助,老人安養機構就可能停留在如今各界常見的
那種小資本、因陋就簡的經營規模。老人社會已無法避免,台灣可見高級「養老村」和簡
陋房間裡多名老人擠在一處的極端對比,政府不會不知道關鍵所在,硬性的限期一屆即採
強勢作為,恐再引發「老人安養院」另一個『王家都更』爭議,但問題不會自動消失。
二、內政部五年前修訂安養院軟硬體設立標準,今年七月底將是五年緩衝期的期限。目前全台
一千多家安養院業者當中,估計可能有高達七成無法符合新的標準。新的設立標準包括了
消防設備、無障礙設施、衛浴設備等,為了提高整體的安養照顧水準,這些新標準的制訂
是有必要的。但不少業者抱怨,改善軟硬體設備需要上千萬,小型業者根本沒有能力改善
,如果現在全部開罰甚或勒令停業,目前照顧中的老人要怎麼辦?愈是經濟能力不足的家
庭所依賴的收費低廉的安養院,恐怕愈有這樣的問題,提高收費又會加深民眾之苦,最終
必又是引發民怨升溫。
三、安養院這個矛盾現象,等同最近爭議甚多的都市更新。早期為了滿足照顧老人的需求,政
府以較低標準准予設立,現在提高標準了,不等於安養院也正面臨一次「都市更新」?然
而,現在很多民眾居住在防震能力、公共設施皆不足的老舊公寓,政府不能馬上否認其住
宅合法性,而是透過誘因鼓勵參與都市更新。現在安養院的「限期改善」是否類似狀況?
尤其老人的安養照護需求日益龐大,總要拿出解決辦法。政府對民間醫療和照護的需求,
應提供合理資源,不是一紙「規定」就算盡職。
四、台灣的各行各樣,從住宅、安養到醫療,以前都是因陋就簡,以低標準、低成本滿足廉價
需求。現在社會轉型,各層面進行「都更」的同時,如果政府的處理方法是不合格就停辦
,那麼供給只會更加減少;就算將被停辦機構所安養的老人移轉到其他單位,若軟硬體設
備及容量無法改善,也勢影響安養品質。換言之;光是勒令停辦,解決不了問題。應該是
怎樣輔導提昇標準,揪出規避檢查的陋習,但也顧及現實的需求水準,本席相信;政府一
定能本悲憫的愛心來縝密規畫,給予台灣一個真正符合民眾需要的「老人長期照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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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星國副總理尚達曼指出,新加坡如果也阻止外國人才進入,將重演「台灣故事」,這話聽起來有點刺耳,但深具啟發性。不可諱言,台灣人平均薪資下降,原因在於台灣對於外國人才採閉關政策,同時台灣最優秀且最聰明的人才正移往國外,尤其是大陸、美國和其他國家。本席籲請政府及朝野正視,現在已經是全球化競爭的環境,台灣需要人才是事實,留才、育才、用才,是一貫的作業程序,面對國際日新月異的競爭舞台,不求進步都不可以,國家要有定見。台灣每年移出太多白領階級人口,儼然已成為高階人力的「淨輸出國」,但吸收外籍人士的限制仍然太多,以致內流趕不上外流,使人才出現斷層現象。儘管經建會要求薪資鬆綁,勞委會卻會堅持「保護」國內工作機會,本席認為大家的出發點都沒錯,錯在找不到折衷辦法?已看到病徵,卻提不出根治良方!本席期盼,行政院應當要以高瞻遠矚的著眼點來整合意見,放棄本位觀念,尋求合情合理的共識,設法防止、改善、充實人才的多層面措施,讓國家發展出更磅礡氣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際競爭力超強,台灣在亞洲四小龍的龍頭龍尾游移不定,大家都感受到台灣需要更多人
才,方能完成更多艱巨任務。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很坦率忠告,新加坡如果也阻止外國人
才進入,將重演「台灣故事」,喪失在全球的競爭優勢。尚達曼的話聽起來有點刺耳,但
深具啟發性。
二、台灣一向倡導開放主義,卻採半開放政策,對外來人才有諸多顧忌,一方面怕影響國內民
眾就業機會,另方面怕政府要支付巨額人民納稅錢。尚達曼研究發現,外國最好人才進不
了台灣,台灣最優秀最聰明的人才又移往國外,使台灣呈現「雙空現象」。
三、有識之士多憂心台灣本土化短見壓縮了國際觀的視野,鎖國意識不但封閉了經濟輸入,也
阻擋了人才輸入,這是國家發展的很大危機,不能否認,許多事情往往顧此失彼,掛一漏
百,也許人才問題獲得解決,抗爭聲浪又掀起高潮,有人只顧自己權益,看不到其他相關
衝突,儘管經建會要求薪資鬆綁,勞委會卻堅持「保護」國內工作機會,出發點都沒錯,
錯在找不到折衷辦法,希望行政院要以高瞻遠矚的著眼點來調節各方面意見,先放棄本位
觀念,尋求合情合理的共識。
四、台灣需要人才是事實,留才、育才、用才,是一貫的作業程序,面對國際日新月異的競爭
舞台,不求進步都不可以,國家要有定見,人民要有通識,該整合的就得整合,該犧牲的
就得犧牲,要把話說清楚,把建設目標設定好,朝野都不要唱反調,拿出誠意來推動政策
,沒有競爭力國家,就不會有幸福生活的指標。
五、人才流出,如同才智流失,英文稱為 BRAIN DRAINS,在國際競爭發展之際,各國莫不競
相爭取人才,可以有許多形式:大學生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或者不願低薪就業,希望在中
國大陸找機會,這是人才流失;專業經理人在台灣升遷碰到瓶頸、加薪碰到上限,遇到有
新加坡公司招手,舉家遷往,這也是人才流失;大企業家為了減輕稅負,將投資重心轉移
他國,更是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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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規定有諸多缺漏與不公平之處,該制度原欲針對資本利得或業外收入收取補充保費,然而實際受影響最終仍是一般受薪階級。政府應於新制上路前,澈底評估相關制度及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二代健保之費率為 4.91%,較現今 5.17%為低,而於費率低確能叫一代健保創造更多財源,
主要由於二代健保新增補充保費的設計。所謂補充保費,乃針對投保人累計超過四個月投
保金額的獎金,以及單筆金額超過兩千元的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及
租金,課百分之二的保費。該制度看似針對高收入者而來,實際上由於制度設計的漏洞,
最終實際負擔的可能又是一般民眾。
二、同樣職業別,自行開業或受僱者補充保費額卻差很大。同是律師、醫師、會計師,開業者
演講、寫書的執行業務收入,免繳補充保費,但如果是受僱醫師、律師與會計師就要繳。
租金部分,如果房客是公司,租金收入要扣二%補充保費,若房客是個人就不用扣。而對白
天上班、晚上要兼第二份差的民眾,第一份工作只要扣一.四七%(四.九一%乘以三十%
),第二份工卻要扣二%,同樣是工作收入,為何可有兩套費率。
三、我國目前所得稅課稅時,除了特殊所得給予不同費率,十類所得都是一視同仁,但在健保
的六類補充保費,竟給予不同價值,適用不同費率且毫無標準可言,嚴重背離社會保險量
能負擔的精神,極不公平。
四、本席嚴重質疑,將來會被加收到補充保費者不但不是有錢人,首當其衝的甚至是失業人口
,只要打個零工、收入超過二千元,就會被課補充保費。為償還助學貸款的學生課餘打工
,薪水也將被課補充保費。二代上路後,更可預期未來不再有員工福利,因為所有福利都
要加收補充保費。
五、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規定有諸多缺漏與不公平之處,該制度原欲針對資本利得或業外收入收
取補充保費,然而實際受影響最終仍是一般受薪階級。政府應於新制上路前,澈底評估相
關制度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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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醫療服務業出現缺工的狀態,護理人員的就業意願低落,影響勞動供給,這種缺工、工作意願低落在總體經濟方面呈現低薪資、不好的待遇與工作條件等以及高失業率的惡性循環。相關單位應該澈底檢討,由制度面及政策面著手改善,減床或是撥款補助經費,這些都是短暫的策略。用心檢視健保給付制度對醫護人力的衝擊,才是根本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在醫療服務業也出現缺工的狀態,從衛生署跟考選部提供的數據來看,很明顯的,護理
人員的就業意願低落,從衛生署的資料來看,已經領證的有二十三萬多人,可是執業的還
不到六成,從考選部來看,有一半的人考不上,應考人數占總畢業生的比率也一直在下降
中,由於工作意願影響勞動供給,形成該行業的缺工狀態,這種缺工、工作意願低落在總
體經濟方面呈現的是,低薪資、不好的待遇與工作條件等以及高失業率的一個惡性循環。
二、衛生署 4/10 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較現在增加三成三護理人員,是十四年來醫事機
構人力及設備首次大翻修,這也是外界對「血汗醫院」的抨擊後,衛署的回應。但是,很
遺憾的是,護理界對於這樣的制度卻幾乎不領情。不領情的原因,在於所謂的人力配置根
本不是護士荒的最根本問題。目前健保局給付的護理費一天是 500 到 650 元之間,比腳底
按摩一小時的收費還不如。如果碰到評鑑,就有一堆額外的文書、記錄工作,護理師都無
法準時下班。評鑑條文之研讀取代了病情研討會,交班抽考醫院宗旨與願景取代了抽考對
病人病情的瞭解,評鑑委員詢答教戰手冊取代了病人急病照顧手冊。台灣這種現象荒謬無
比,也使得護士和護理師疲於奔命,加重他們許許多多的負擔。他們做得心不甘、情不願
,特別是因此還縮短了他們照顧病人、關心病人的時間。
三、衛生署去年宣稱增加 10 億元、今年增加 20 億元用在「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以提昇住院護理
照護品質方案」,這個提案的經費是要給護理人員的,也就是說,這筆經費是要用來補助
護理人員的。可是他們都沒拿到這個錢。衛生署說這 3 年來總共補助了 36 億多元,但是以
今年 20 億來說,如果平均分配給全國所有護理人員,每個月一個人才多少院長知道嗎?本
席算過,一個人每個月增加 1,282 元,以一家醫院平均護理師起薪 30,000 元,但其他藥師
、醫技師、社工起薪就四、五萬,多一千多元對護理人員幫助在哪?更何況 20 億裡只有 7
億用在新聘人員經費,其他是依評鑑結果分配給醫院,但是到底錢去了哪裡,是給護理人
員,還是給醫院?
四、相關單位應該澈底檢討,由制度面及政策面著手改善,減床或是撥款補助經費,這些都是
短暫的策略。用心檢視健保給付制度對醫護人力的衝擊,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護士的薪水
很低,工作環境又不好,未來政府怎麼去處理?總要提出一套改善的方式,應該提出具體
的辦法,要有何作為,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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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即將調整電價,針對調整方案,政府宣稱沒有調漲的卻幾乎只有空屋,大部分一般家庭造成支出大增,引發民怨。有鑑於夏季電價亦即將實施,基本電價應暫緩調漲,並盡速切實檢討台電公司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此次電價調整,政府號稱將 120 度以下電費調降,將有 30%的民眾受惠,陳也表示,根
據經濟部計算,一個配有基本家電的小家庭,每月用電約為一百廿度,因此這次不調漲用
電一百廿度以下的用戶,代表約有百分之卅六的民眾不受影響。然而,所謂的 30%,由下
表可知,有 27%在 110 度以內的,就是空屋、110~120 度的其實僅佔 2%,因此每月用電
120 度以下基本級距不調漲,只有空屋才有可能達到 120 度以下的標準,真正一般家庭正常
用電為 121 到 330 度之間,約占 38%,陳自己便表示,由於不住官舍,家裡電費是自掏
腰包,每月大約三百卅度,所以電價變貴,他也會受影響。
二、本席認為,油價日前的調漲已經使民眾苦不堪言,本次電價 5 月就要漲,政府實在應該苦
民所苦。本次漲價方案經濟部以所謂調高最低電價級距,有 30%民眾電費反而會降低的說
法,完全無法接受。認為這只便宜到擁有眾多空屋的建商以及房地產業者,一般家庭就是
漲價。
三、面對外界質疑,120 度的免漲價門檻,一般家庭不可能不超過,陳則說,120 度是經過計
算,一個小家庭的包括冰箱等家電的大概用電量,但他坦言,並不包含冷氣機,但他也指
出,「原來我們的電價,在民生用電部份,已是世界第 2 便宜了」,確實是有調整必要的
壓力。
四、夏季電價即將來臨,屆時電價又要增加,本席呼籲政府,為穩定物價以及減輕民眾負擔,
此次電價調整方案暫不宜實施,並應考量日後調整應以 330 度以下為第一級距,並不得調
漲,而讓真正的用電大戶及工業用電負擔較高電費,以落實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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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即將調整電價,民眾或會接受公用事業費率必須合理化的說詞,但請告訴民眾,調漲後,過去低價、不公平的病根治好了嗎?台電宣布取消員工用電優惠,預計一年約可節省二千七百萬元,對照台電表示一個月虧損一百億的計算,顯不成比例,遭外界質疑非真心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繼油價大漲一成之後,很快電價也將在五月調漲,油電齊漲,政府先前「不能讓水、電、
油公營事業倒了……」的說詞讓民眾更覺刺耳,當然沒有好話說。善良的民眾或許會勉強
接受公用事業費率必須合理化的說詞,「但請告訴民眾,調漲後,過去低價、不公平的病
根治好了嗎?」
二、台電調漲電價引發輿論反彈後,台電宣布從下月一日起取消員工用電優惠,預計一年約可
節省二千七百萬元。如此的自我檢討,相信是員工不爽、人民也不領情的兩面不討好。事
實上該砍的應該是冗員、浪費及弊端,否則杯水車薪的節流,對上千億的虧損,九牛一毛
。如果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就大方的將營運成本攤在陽光下。
三、外界質疑台電的浪費及弊端,或許未必全真,卻未見台電合理說明,也未見檢調介入調查
,教小老百姓如何甘心接受暴漲呢?砍員工用電優惠福利,是柿子挑軟的捏,如果政府和
台電認為這樣就算「自我檢討」,那民眾未來用電的「痛苦指數」必將大增,民怨反彈力
道也會大增。因為那裡頭掩藏著太多的問題,無法說服國人。
四、本席呼籲,政府應切實檢討現有人力是否充分運用、老化、以及員工薪資待遇、福利是否
合理等問題。並要求公司必須加強與員工溝通,取消或降低員工福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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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即將調整電價,加重民眾生活壓力,呼籲台電在願意提供民生用電智能電表前, 應提出民生用電離峰電價替代方案,依照尖、離峰時段收取不同的電價;也可落實「可停電力方案」,鼓勵民眾自願不用電,讓自願停電者高價買回電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大多數人不知道一般家庭從來就沒有離峰電價,好多可愛的家庭主婦為了節約,居然
犧牲睡眠,洗衣機,洗碗機,冷氣機,都要過了晚上十二點才開! 台灣家庭夏日用電,大多
花在夜間臥室冷氣,一間臥室的變頻冷氣機,每晚開八小時,每月耗電 300 度,是百分之
百的離峰用電,現今台電不願提供智能電表, 而讓民生用電無法適用離峰電價。
二、早年民生用電補貼工業用電,政府可以增加稅收賺取外匯,當年一切以出口導向,補貼工
業用電雖可創造產值,但工業產品出口部分可退稅,內銷部分全部轉嫁給消費者。民生用
電補貼工業用電,無法淘汰落後產業,延緩國內產業轉型。長期工業電價補貼,無法增進
產業競爭力反而拖累台灣。
三、經濟部不可以用工業用變壓器由用戶自備與民生用電由台電提供, 成本不同來欺騙民眾。台
電目前輸配電系統主要用於調度工業用電,把耗炭發電提供給工業尖峰時段使用,把核電
調度給工業離峰時段使用。台電配電成本幾乎全部用在高壓輸配電上,民生用電變壓器跟
輸配電系統成本相比是九牛一毛。目前卻只有工業用電享有離峰電價,也就是用電用最多
的有優惠,一般家庭卻只能乖乖補貼給這些高耗能產業的優惠。
四、台電應針對住宅用電研擬時間電價制度,相關技術並不複雜,簡單地說,只要裝設智慧電
錶即可。相關做法在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已實行多年。在台電願意提供民生用電智能電
表前, 政府應提出民生用電離峰電價替代方案,依照尖、離峰時段收取不同的電價;也可落
實「可停電力方案」,鼓勵民眾自願不用電,讓自願停電者高價買回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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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來油電漲價,造成國內人心惶惶,本席除再次呼籲電價調漲重新考量外,面對台灣日漸升高的通膨預期心理,政府千萬務必小心因應,切莫重蹈昔日覆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年初以來政府不斷釋出油、電雙漲的消息,油品在日前已調漲,電價不久後也將調升。
從歷史的經驗可以瞭解,油、電雙漲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社會對物價上漲的預期
心理,因此政府的穩定物價策略裡,必須特別加以重視。
二、經濟現象除了受實體供需的影響之外,也經常受到人們情緒的影響。股市的交易如此,物
價的走勢亦復如此。美國 1930 年的大蕭條、全球 1980 年代的停滯性通膨,悲觀的預期心
理正是關鍵所在。
三、經濟現象的難測就在於人們的情緒經常會讓局面失控,而政府的政策安排必須評估這樣的
集體心理。今年以來,政府就油、電調漲的處理,過於輕忽這樣的情緒,官員們不斷釋出
政府準備調漲的訊息,在電視、報紙大幅報導下,非僅消費者開始恐慌,商家們也開始觀
望是否跟進調漲,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如果在此刻政府又複製 1980 年的政策安排,
接著調高捷運、鐵路、客運、健保費率,那麼恐慌的預期心理會讓局面失控到什麼地步,
不得而知。
四、提醒政府,雖然自二次石油危機以來,隨著自由貿易的競爭已大大紓解了通膨的壓力,但
面對台灣日漸升高的通膨預期心理,千萬務必小心因應,切莫重蹈昔日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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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最近連續數起自殺案件,引發社會各界哀戚不捨和震撼,爰表芻議。據世衛組織預估,在 2020 年時,自殺排名將成為全球 10 大死因第 9 位。研究顯示,一個人自殺,平均會有 6 個親友受到影響,所以每個自殺身亡者對其家庭成員和親友,無論是從自我傷害所造成各種情緒,或社會和經濟層面的衝擊與損失來看,自殺問題已嚴重影響國家進步發展與民眾的生活幸福。自殺已連續 13 年列入我國人十大死因之一,平均每年約有 4 仟人自殺,連帶受到影響的民眾達 2 萬 4 仟人。鑑此;「自殺防治」毫無疑問必然是當前公共衛生及心理衛生工作的重要課題。針對自殺防治,政府已成立「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由於防治工作的完善落實,我國自殺率自民國 96 年以來,即已呈現逐漸下降趨勢,但是;遺憾的是仍時有所聞相關事件肇生,本席籲請;每一個生命都極其可貴,社會與政府有責任持續強化自殺防治工作,向陷於生命困頓挫折的人伸出關懷善意的援手,以化解一切可能的悲劇發生,讓社會更祥和健全。政府應更主動連結社會各資源網絡,強化自殺防治功能,推動自殺防治守門人概念,宣導「珍愛生命,希望無限」信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隨著社會形態的急遽變遷,人類因精神壓力所造成的自殺問題,逐漸成為舉世關注的課題
。世界衛生組織即預測,在 2020 年時,全球十大死因中,自殺將排名第九,至於已開發國
家則居第八位;世衛組織並指出,全球每年有近百萬人死於自殺,約每四十秒就有一人自
殺身亡。此外,美國自殺防治學者指出,自殺是年輕族群第三大死因,大學生族群的第二
大死因。這些數據充分顯示,自殺問題不但影響國家進步發展與民眾的生活幸福,更直接
威脅青少年的正常成長,確實是一個必須重視與關注的課題。
二、自殺對國家社會和當事人,都將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應主動擔任
珍愛生命的守門人,多關懷身邊的親友、鄰居,適時對求助者伸出援手,讓可能產生的自
殺悲劇降低到最小程度,從而打造和樂健全社會。目前自殺已連續十三年列入國人十大死
因之一,平均每年約有四千人自殺,連帶受到影響的民眾達兩萬四千人。因此,無論是從
自我傷害所造成各種情緒,或社會和經濟層面的衝擊與損失來看,自殺防治都是當前公共
衛生及心理衛生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針對自殺防治,政府已成立「全國自殺防治中心」,並積極協助各縣市政府推動自殺防治
關懷網絡,促進標準化自殺防治通報及介入流程,多方面提昇我國心理衛生與精神醫療。
由於自殺防治工作的完善落實,我國自殺率自民國九十六年以來,即已呈現逐漸下降趨勢
。日前馬總統在接見心理健 康行動聯盟代表時表示,這十年來,與全世界相比,台灣死
於自殺的人數並非最高,但是自殺人數還是繼續成長。因此,這個議題值得各界正視,國
人同胞都該關注自殺防治工作,讓整體社會更健全穩定。
四、根據研究顯示,一個人自殺,平均會有六個親友受到影響,所以每個自殺身亡者對其家庭
成員和親友,無論在情緒、社會和經濟層面,都會造成嚴重影響,單是每年因自我傷害所
造成的醫療和經濟損失,就高達數億美元以上。由此可知,自殺防治確實是人類該重視與
關注的重大問題。因此;政府更主動連結社會各資源網絡,強化自殺防治功能,推動自殺
防治守門人概念,宣導「珍愛生命,希望無限」信念。相信只要全民共同提高警覺,有心
投入這項工作,自殺問題是可以逐步化解的。換言之,自殺防治重點必須以防患未然為優
先。其關鍵方法除了家庭、同儕及社會互愛互助關係的形成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在建立正
確人生觀,從而引領每個人從正面思考出發,以樂觀態度面對人生,以平常心接受考驗挑
戰。這也表示,生命教育的推廣,該是致力自殺防治的根本基礎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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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外勞申請門檻高,勞委會有意檢討鬆綁,就「失能」及 80 歲長者研議放寬限制,並擬於本(101)年第三季完成,芻表歡迎並引頸期盼。但同時也提醒;台灣外籍看護最大來源國的印尼已宣布 2017 年起不再輸出女傭,泰國也有類似宣示,台灣想要倚賴廉價外籍看護人員顯然已非長久之計,政府應即早規劃因應。鑑此;顯然建立台灣自體的完善長照制度才是治本之道,並以社區為「政策標的」之執行單位,推動居家護理、送餐和復健等永續性發展的多元化服務。同時在人力來源上,可有計畫的培訓失業者投入長期照護產業,這樣不僅能擴大內需,因應台灣高齡化社會之照護需求,更可以達到治標、治本功效。本席認為;老齡化社會並不都只是帶來負面的訊息,例如增加政府或人民的財務負擔。在今天醫藥發達及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健康老人的養老、安老,從正面的角度看;其實是可以帶動終身學習、理財、娛樂及醫療照護等相關產業的發展;而失能老人的照護,更是需要大量的照護服務人員,以及護具、特殊餐飲等多元產業的支撐。因此;迎接老齡化時代的來臨,政府的責任固然是使老有所養,但對促進經濟發展言;亦具有另類服務的商機和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步入老人社會已是不爭的事實,伴隨而來最急迫的課題,就是對於數逾 60 萬的失能老
人的照護問題。首先有待檢討的,厥為圍繞「巴氏量表」是否規定過嚴、不切實際的探討
。就實務經驗;政府對外傭的諸多管制,被批評是政府管不了,民眾用不到,勞工沒保障
的「三輸」結局。就這一點來看,包括內政部、衛生署與勞委會的確有必要好好檢討改進
,而不是抱殘守闕任令民怨燎原。
二、「中國時報」日昨報導,勞委會確定外籍看護申請資格的放寬方向,擬從年齡和失能認定
兩大方向鬆綁,除開放八十歲以上老人申請,打破現行須有廿四小時照護需求才能申請的
高門檻規定外,也將與衛生署研究是否有取代巴氏量表的失能認定新式,並加入家庭負荷
評量,最快第三季上路。放寬固然解決大部分需求者的問題;但真正欲解決問題的關鍵絕
非放寬與否?而是政府應重新檢視「巴氏量表」和「現行申請制度」的衝突癥結為何?才
能根本解決問題。
三、本席認為,放寬外籍看護申請門檻規定,是落實「苦民所苦」的施政精神。但是在印尼宣
布 2017 年起不再輸出女傭,泰國也有類似宣示後,台灣想要倚賴相對廉價的外籍看護人員
顯然已非長久之計。因此在爭議是否放寬外籍看護申請門檻的同時,建立台灣自體的完善
長照制度才是治本之道,並以社區為「政策標的」之執行單位,推動居家護理、送餐和復
健等永續性發展的多元化服務。
四、長照制度的建構,源於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老齡化社會並非只是帶
來負面的增加政府或人民的財務負擔而已。在今天醫藥發達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增長的情況
下,健康老人的養老、安老,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其實是可以帶動終身學習、理財、
娛樂及醫療照護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失能老人的照護,更是需要大量的照護服務人員,以
及護具、特殊餐飲等多元產業的支撐。故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言,迎接老齡化時代的來臨,
政府的責任是使老有所養,但對產業而言則將可帶動全新的另類服務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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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油電雙漲」雖已為必然之事實,但政府低估民眾智慧,欠缺同理心,輕忽了民眾對「油電雙漲」有被騙上當認為,籲請政府正視。本席一向認為;「誠實為上策」,正面說明為第一、完整配套最優先,是有為政府施政之首要。回顧美牛開放爭議中的喧擾,政府本可「以清楚的政策利益比較取向及行政管理配套」,爭取民眾認同及支持,卻拐彎抹角,企圖以專家會議的結論為政策背書,結果是治絲益棼,殃及無辜不說,更嚴重傷害民眾對政府效能的信心,耗損政府威信。這一波油電價格大漲,不可諱言將會對國內經濟造成程度衝擊,本席建請;政府除了在呼籲全民忍痛共度難關外,更應儘速啟動富民經濟政策,以提升國民所得,安度此一陣痛期。同時;必須提出具體有效的配套措施,除減緩油電價格上漲對人民生活、企業營運的衝擊,也降低對總體經濟的影響。並應順勢推展全國節能運動,迅速提出獎勵節能誘因及機制,讓民眾及企業直接感受到節能的效益與重要;此外,更應正視國營事業效率不彰的問題,大刀闊斧全面整頓,讓人民有感。擴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並加速進行,諸如日資來台投資設廠、擴大開放陸資、增加陸客來台自由行城市與人數等,政府都應展現出最高效率,讓政策效益儘速顯現,以穩定民心提振經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政府內部估計,在油價上升 10%下,初估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會下降 0.22 個百分點,離
「保四」目標愈來愈遠,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會上升 0.37 個百分點,直逼 2%的通
膨警戒線,且尚未納入電價的影響。由於電價對工商企業造成的成本上升更為直接,電價
上漲對物價及經濟成長的影響不會小於油價上漲。因此,這一波油電雙漲,對台灣經濟的
影響不容小覷。
二、民眾與企業必須體認到,台灣油電價格長期偏低,一方面造成國人用油用電浪費,更嚴重
的是導致國內產業結構偏向鋼鐵、塑化等高耗能產業,使得台灣成為亞洲排放二氧化碳(
CO2)的大國之一。因此,從長期角度看,調漲油電價格是一必然趨勢,這是國人必須認清
的事實,民眾、企業與政府部門都應立即行動,朝節約能源的方向調整心態、改變成本結
構等,方有能力因應此一趨勢。
三、這一波油電價格大漲,會對國內經濟造成嚴重衝擊,政府除了呼籲全民忍痛共度難關之外
,更應同時提出配套措施,一方面減緩油電價格上漲對人民生活、企業營運的衝擊,一方
面也降低對總體經濟的影響。這些配套措施中,除要推展全國節能運動,政府應掌握此一
時機,迅速提出獎勵節能誘因及機制,讓民眾及企業直接感受到節能的效益與重要性;此
外,政府也應正視國營事業效率不彰的問題,期望既要大刀闊斧,拿出成績,更要持續不
間斷地推進其應有之效能。
四、油電雙漲會帶來物價上漲壓力,不免影響匯率、利率雙率政策的預期,但雙率若雙升,宜
保持警戒不可躁進;甚或通膨情勢若尚屬可控,雙率等總體政策亦可適度朝提高有效需求
的相對寬鬆方向微調,保持總體經濟運作的彈性。當然,其他能夠擴大有效需求的政策,
也都應加速進行。例如近日傳出很多日資有意到台灣來投資設廠,這對於提升台灣的內需
與就業都有助益,政府應努力爭取及快速促成;再如兩岸間多項已議定但尚未有結果的政
策,如擴大開放陸資、增加陸客來台自由行城市與人數等,政府都應展現出最高效率,讓
政策效益儘速顯現,以確實穩定社會安定人心,有效提振經濟增進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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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來「申請外籍看護」困難、「巴式量表」衍生怨懟的議題引發輿論關注,特表芻見。本席要質疑的是;政府相關部門是真的不知道這存在已久的事實和早已形成的民怨嗎?政府為了勉力在表面上維持本國勞工的權益,對外籍看護申請所設門檻,是否知道已害慘了多少有需要的當事人和家庭?明知不足卻也未補充、培育更為豐沛的長期照護人力,致使本就資源不足、不夠適切之照護體系,很多時候「照護」便侷限在「醫療事務」的範疇,這不僅造成全民健保的資源錯置,也讓失能者及其家庭並無法獲得適切的照護。事實上;在長照體系的規劃中,除了目前的長期照護需求不能滿足外,對長期任勞任怨的家庭照顧者具體支持服務的內容與策略是什麼?如何透過家庭外勞的納入管理確保服務品質?如何透過喘息服務的介入讓外勞獲得規律休息?如何保障受照顧者及其家人的權益?「繳同樣保費、卻沒有相同享受服務的權利」;獨居(身)無親(依)的高齡老人權益在那裡?偏遠地區民眾與原鄉原住民的城鄉差距又將如何適處?對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何總要等到民怨宣洩時才說是應有所改善?政府允諾會為面臨高齡化社會建立可長可久的長期照護制度怎能讓人民信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申請外籍看護工要符合巴氏量表標準,經認定屬 24 小時照顧需求,但負責評估的醫生
僅能評估病患的生理條件,無法具體衡量日常照護需求,導致評估落差,影響有需求家庭
權益。事實上;除了巴氏量表,應納入「家庭負荷量表」,由內政部社工介入評量,確實
考慮家庭成員的照顧能量及需求,病患的生理功能不是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唯一標準,更非
只有「病患」才需要看護,應是從需求者年齡、心理狀態、獨居無依(親)及生活需求的
評鑑後,再輔以人道的合理性、必要性考量。
二、「外籍看護申請難」的說法,反過來說就是「民眾有需要,但是申請不到」。很顯然地,
目前龐大的長期照護需求,在實質的照護資源上真正需要者並沒有獲得滿足。政府為了勉
力在表面上維持本國勞工的權益,在外籍看護的申請上設下嚴格門檻,卻造成民眾負擔和
怨懟;明知人力亟乏卻未補充、培育更為豐沛的長期照護人力。因此,當家中有失能(長
)者需要照顧時,就只好各憑本事,肇致不法旁門業者見有利可圖俟機而起,讓有真正需
求者被迫遊走法律邊緣或甚而甘冒違法。
三、台灣目前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家庭共計約 65 萬到 90 萬戶之間,但本土看護員照護範圍不到
3%,外籍看護也只有 20 萬人。政府目前引進外勞的政策,是以『補充性』為主,但為因應
高齡化社會需求政府宜考量轉為『替代性』引進外籍看護。同時;政府應顧及外勞基本人
權,讓外籍看護的勞動條件與專業能力可以獲得體制內的輔導與支持,以解決非法外勞在
台氾濫的問題。此外政府亦應儘速合理化長照人員的待遇並提升社會地位,使台灣社會最
終可以建立一個以『國人照顧國人』為主的長期照護體系。
四、就照護的實務面言;有家屬可照顧者即使「失能」總有所依,但目前「外籍看護或幫傭申
請」規定,對獨居(身)無親(依)高齡需求者尤其不公平,既達不到「巴式評量」標準
?又未符「外勞幫傭申請點數」!但事實是;對這些風燭殘年身孱體弱孤獨者,甚或隨時
都有暈眩跌倒之虞,長照體系卻對渠等日常生活需求毫無助益;同樣者,偏遠地區的長期
照護服務亦由於服務量未達經濟規模,人員培訓不易,以致長照服務嚴重不足,多年來對
偏遠地區民眾形成雙重剝奪,長照的城鄉差距問題豈能不予正視?上端「繳同樣保費、卻
沒有相同享受服務的權利」,形成極度的不公平現象,政府難道仍視若無睹嗎?那口口聲
聲保證面對台灣高齡化社會來臨,會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長期照護制度,要人民如何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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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經濟部調漲油價,平均漲幅 10%,並取消緩漲機制;另依規劃,電價也可能在 5、6 月間大幅調整,特籲請政府;經濟部此舉雖說是為反映能源進口成本,減少能源補貼的不公平,油電價格合理化是必走之路,但也相對將勢必引發物價上漲、經濟成長受抑等一連串衝擊,政府必須小心謹慎因應,切勿造成社會動蕩當人心惶恐,民怨直線攀升的惡況。本席認為;這樣的政策(駝鳥心態)煎熬不能再來一遭,除了記取教訓,莫再濫用緩漲機制,政府更應於此時全面建立節能機制,推展節能運動,降低對能源的依賴,進而提高台灣經濟因應能源價格波動的能力。節能不僅可促進台灣經濟成長,更帶來就業機會。但節能不能只是口號,政府須有相應的政策作為,從制度面引導及鼓勵,將節能概念融入民眾生活及企業經營之中,使之成為台灣經濟的強勢基因,藉以成為台灣經濟提升的動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球氣候變遷,世界主要國家近年來競相投入綠色產業進行再生能源及節能技術研發,積
極推廣與投資設置相關設備,預期未來相關之技術與成本降低將會有較大幅度之進展,因
應我國各類能源發展及需求,我政亦擬定的「能源發展綱領」以 10 年期做為規劃之時程,
以「能源安全」、「經濟發展」、「環境保護」三面向進行規劃,以建構穩定、效率、潔
淨的能源供應體系做為發展願景。
二、永續能源政策執行核心在滿足各世代追求永續發展之能源供給型態及能源消費行為,因此
,主要推動策略在「能源安全確保」前提下,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創造跨
世代能源、環保與經濟三贏。主要目標包含全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在 2020 年能回到 2005
年排放量的目標,於 2025 年回到 2000 年排放量;其它還包括提高能源效率、發展潔淨能
源,以及穩定的能源供應共四大目標;並以「高效率」、「高價值」、「低排放」及「低
依賴」四項原則,建構能源消費型態與能源供應系統。
三、經濟部調漲油價,平均漲幅 10%,並取消緩漲機制;另依規劃,電價也可能在 5、6 月間大
幅調整。經濟部此舉是為反映能源進口成本,減少能源補貼的不公平,油電價格合理化是
必走之路,但也帶來物價上漲、經濟成長受抑等一連串衝擊,是一不得不然的痛苦決策。
這樣的政策煎熬不能再來一遭,除了記取教訓,莫再濫用緩漲機制,政府更應於此時全面
建立節能機制,推展節能運動,降低對能源的依賴,進而提高台灣經濟因應能源價格波動
的能力。
四、油電價格雙漲,短期衝擊難免,長期則可提高節能誘因,也可促進綠能投資及帶動相關產
業發展,厲行節能實是因應高油價時代的最好策略;中研院及中經院的研究更指出,節能
不僅可促進台灣經濟成長,更帶來就業機會。然而,節能不是喊口號,政府須有相應的政
策作為。
五、節能政策首在建構有利節能的市場機制及法制,除落實能源價格合理化政策,也應強化能
源效率的管制作為,擴大能源效率標準及分級標示涵蓋面,並重視成本低且節能潛力大的
住商部門及交通部門。以積極作為,開發住商部門的節能潛力、改善產業結構,發展低能
源密集、高附加價值產業,以及落實能源產業自由化,以建立公平且有效率的能源市場等
,都應即刻著手推動。在教育宣導方面,亦應發起全國節能減碳運動,除落實機關、學校
、企業及社區減碳及節能教育宣導,強調以下一代影響上一代的策略,也應更積極推動低
碳城市、低碳社區及低碳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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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報載北韓計畫於本(四)月 14 日至 16日,擬發射銀河三號火箭(Unha-3),火箭將通過日本沖繩(琉球)西南方的先島群島及台灣上空。各國因擔心發射失敗或墜落物可能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紛紛採取防衛措施。而我國防部亦表示;對於北韓火箭發射彈道將經過台灣海域上空,若有墜落物因其速度較慢,攔截難度將比飛彈低,我方愛國者飛彈足以完成攔截任務。惟據本席了解,就成功率與準確度而言,美國陸軍以在沙烏地阿拉伯和以色列的實戰經驗,宣稱愛國者系統初始成功率為 70%到 40%,但根據相關學者的獨立分析,卻認為愛國者系統的成功率低於 10%,甚至成功率可能是零,兩者差異之大,頗值警惕。中共在東南沿海部署導彈數量已達 1,500 以上,以 2 枚攔截一枚計算,台灣必須擁有 3,000 枚才夠。而以 2 枚總價 4 億台幣的愛國者三型飛彈來攔截一枚造價僅 1,300 多萬台幣的 M 族導彈,成本是否划算?防衛作戰是被動的,愛國者飛彈正是箇中代表。「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台灣自我防衛的考量是否唯「武器」一途?本席籲請主事者深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從美國開始建造反飛彈防禦系統後,「防禦」就成了軍事全球化的新趨勢。而一個國家
的建軍構想當然必須跟得上時代的腳步,才不會處於挨打的局面。因此追求建立反飛彈系
統的防禦能力,對當今世界各國家言,不只是一種流行,也是新一代的國家追求安全建構
的重要指標。但以飛彈攔截飛彈是高成本的戰術,殊先不論是否合乎成本效益?其攔截成
功率其實都尚有諸多爭議。故軍事專家亦曾討論;主動攻擊是否比被動防衛更能掌握制高
點?但如此不又陷於「攻」或「守」的矛盾?
二、北韓計畫於本(四)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在其西岸沿海發射台發射銀河三號火箭(Unha-3),
火箭飛行途徑將通過日本沖繩(琉球)西南方的先島群島及台灣上空。此一發射計畫引發
多國疑慮,擔心發射失敗或墜落物可能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鄰近諸國紛紛作出防衛措
施。對於北韓火箭發射彈道將經過台灣海域上空,我方官員推測較有可能落在台灣附近的
,是第二節推進火箭,這也引發外界關切國軍能否有效攔截墜落物?台灣已有愛國者飛彈
的部署,且送往美國性能提升的為愛國者三型的飛彈,第一批已經運返台灣,部署於台北
市周邊的南港執行任務。軍方認為若有墜落物,其速度較慢,攔截難度將比飛彈低,不管
二型、三型都足以完成攔截任務。
三、就成功率與準確度而言,美國軍方與學者差異之大,暫不予置評。但愛國者飛彈在 2003 年
的伊拉克戰爭中,美軍雖成功地擊落數枚伊拉克發射的彈道飛彈,但也發生誤認一架回航
的英國龍捲風戰機為伊拉克飛彈而將其擊落的事件。可見愛國者飛彈的可靠度不見得盡如
大眾所預期。
四、若以國軍假想敵;中共在東南沿海部署導彈數量已達 1,500 百枚以上,射程範圍均涵蓋台灣
全島,台灣若想以愛國者飛彈攔截,以二枚攔截一枚計算,必須擁有 3,000 千枚才夠。愛國
者三型飛彈包含雷達系統,一枚造價高達二億台幣,則台灣將需再花費 5,000 多億經費採購
,這相當於是台灣二年度的國防總預算。而以二枚總價 4 億台幣的愛國者三型飛彈來攔截
一枚造價僅 1,300 多萬台幣的 M 族導彈,成本是否划算,不問可知。
五、孫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謀,其次伐交」、「不戰而屈人之兵」等等,其之真諦是要讓主
事者瞭解;「兵者;國之大事,不可不慎也」。防衛作戰是被動的也是燒錢的,愛國者飛
彈正是箇中代表。除了『武力』的部署外,台灣有沒有其他自我防衛方式的選擇?兩岸之
間發展的事實不容睜眼說瞎話,不論在經濟成長、國力提升及武器裝備的演進中,敵長我
消是相形愈遠,從 60 萬大軍的攻守一體到 20 萬的守勢作戰,我國防安全究竟應靠受限的
軍事「武力」?還是「非武力」的國力增長來制衡?冀主事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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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再次釀災,一座丁二烯儲槽於 4 月 6 日凌晨發生火警,烈焰延燒近兩個小時,甚表不滿。中油高雄煉油廠近年來歷第五、第六蒸餾場(2 次)大火、第二真空製氣油工場氣爆,接二連三的工安意外,除令後勁地區民眾氣憤難平,更讓附近居民寢食難安,飽受驚恐。台灣中油雖然口口聲聲說要把關工安品質,但卻又頻出狀況,實在難以取信民眾。據初步清查是丁二烯儲槽管線起火燃燒,造成大火與濃煙,並數度傳出爆炸聲響。由於丁二烯屬易燃性,且現場周遭也有石化原料儲槽,搶救不易,致危安相對讓人擔憂。油價剛才調漲,怨氣還未消,中油不但未上緊螺絲,還發生工安意外,如何向民眾交待?本席要求中油應即全面停工,確實清查所有管線,詳細調查肇事原因,儘速給社會大眾一個清楚完整的說明。同時;請主管機關認真思考,中油高雄煉油廠工安事故頻仍,是否應依相關法令,要求停工並即早遷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一座丁二烯儲槽日前凌晨發生火警,初步清查是丁二烯儲槽管線
起火燃燒,造成大火與濃煙,並數度傳出爆炸聲響。由於丁二烯屬易燃性,不易撲滅,且
現場周遭也有石化原料儲槽,灌救不易,危安堪虞。消防隊出動 29 車次近百人救火才勉強
將火勢控制,所幸無人傷亡,但已再次製造社會不安,讓附近居民飽受驚嚇!
二、火警發生後,環保局依重大災害緊急通報機制處置,隨即派出稽查員前往監控、採樣,待
攜回檢測分析鑑定後,依化驗結果裁處。並對現場火場排放濃煙、臭氣和大量粒狀污染物
,持續進行周邊環境品質監測。初步了解是製程有化學物質外洩造成的爆炸意外,環保局
擔心空氣品質惡化,已加強在附近採樣有害物質。姑不論未來之裁罰如何?附近居民為什
麼要忍受如此莫名的混濁空氣品質?
三、近年來中油高雄煉油廠接二連三的工安意外,後勁居民飽受驚嚇,只要發生工安事件就圍
廠抗議,要求中油早日遷廠。本次事故發生後,同樣又有居民在現場聚集,不滿中油工安
又亮紅燈。廠方與居民 20 多年來因製程排放汙染、氣爆、火警等工安事故,引發雙方多次
對立,但居民仍感受不到中油與廠方善意回饋。
四、高雄後勁居民長時處在危險的煉油廠旁,與狼共枕跟虎毗鄰,要讓人民如何安心?本席要
求中油應深切檢討企業的社會責任,對所屬事業有虞工安場所應痛定思痛的全面總體檢,
就管理機制及危安反應剴切檢討,如何讓社會及民眾安心、放心。也請主管機關認真考量
,類如中油高雄煉油廠此種工安頻仍屢誡不改單位,是否應依相關法令要求其全面停工並
儘早遷廠。
五、中油高雄煉油廠歷年來工安事件大事紀:(25 次/20 年)
81.03.23 高雄廠方東區燃燒塔黑煙,幫浦軸封磨損產生大量黑煙。
81.06.20 第二烷化工場氫氟酸外洩。
81.06.23 燃燒塔氣體外洩,燃燒不完全造成碳粉水蒸氣外洩。
81.11.06 二輕工場進料生產氣爆。
82.11.25 高雄廠液化石油氣洩漏經電線靜電引爆發生火災。
83.05.09 二輕停爐歲修氣爆,工人清理油槽因電線走火氣爆(一工人死亡)。
83.05.20 五輕裂 F-1112 裂解爐因壓力失衡氣爆產生火災。
83.06.20 五輕 TC-501 工場丙烯冷凍壓縮機跳機燃燒異常。
83.07.21 五輕 1702 工場乙烯循環壓縮機跳機燃燒異常。
83.09.22 高雄廠第五硫磺工場 F-5402 預熱燃燒器因高溫破裂引發火警。
84.11.24 五輕工場 F-1101、F-1103 裂解爐發生回火油料溢流地面發生火警。
85.08.09 五輕工場 V1101 主塔燃燒油由濾網處大量噴出造成油雨事件。
85.08.10 高雄廠 P-103 高柴泵浦由 E-06 油槽泵送至半站發生火警。
89.06.24 高雄廠 P-43 油槽發生火警。
90.01.01 高雄廠廢鹼氧化工場三吋氫氣管線因腐蝕外洩引發火警。
90.08.07 芳香烴工場 SUT3、4、5、6、7、8 油槽防火堤外泵浦軸封洩源火警。
91.04.03P37 油槽發生漏油事件。
91.06.03 五輕工場進行歲修爐內燃燒不完全廢氣外洩。
91.10.28 高雄廠石油焦廠硫磺外洩流入排水溝。
92.03.18 五輕 C-1201 裂解氣體壓縮機油壓系統故障。
93.06.25 五輕裂解廠 Q102 粗裂解油外洩,導致後勁居民 8710 位就醫。
96.07.29 高雄廠東區第六蒸餾工場原料輸送管線破裂外洩火災。
96.10.26 高雄廠東區第六蒸餾工場氣爆事故,引發火警大火燃燒十幾個小時。
97.01.05 高雄廠第二真空製氣油工場氫氣管線破裂爆炸起火。
101.4.6 高雄廠五輕丁二烯工場發生火警工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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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營事業績效近來又成為輿論焦點的熱門話題,特表芻議。國營事業組織龐大,人力結構高齡化,冗員過多,勞逸不均,讓事業經營永遠是一攤死水,這些其實都是老問題,始終不能改善,令人既無奈又痛心,要提升國營事業員工素質,就必須把人事上的框架去掉。憑心而論;國營事業規模龐大,多半具有獨占或優勢,營運績效良窳,對國家經濟與民生的影響不言可喻,對國家財政挹注不謂不大。但因所有國營事業幾乎都被賦予政策任務,這些任務很可能違反企業經營精神與市場機制,例如國際能源價格飆漲,台電及中油理當同步調漲,但政府為穩定國內物價,指示凍漲或緩漲,即使調價也不足以反映成本,致渠等出現鉅額虧損當然其來有自。但從經營績效來看,這是極其荒謬情事,惟有回歸企業化的市場競爭機制,才是正道。國營事業沉痾並非一朝一夕所造成,在「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下,「三年之艾」何能治療「七年之病」?本席籲請政府必須拿出適當辦法及魄力整頓,才能澈底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國營事業原包括金融、郵政、電信、交通運輸,及水、電、油等民生物資事業。近年
來;部分國營事業因已完成階段任務,而予裁併或民營化。 由於國營事業規模龐大
,又多半具有獨占或優勢,營運績效良窳,對國家經濟與民生的影響不言可喻,對國家財
政挹注不謂不大。但從經營績效來看,國營事業與同樣性質的民間企業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而且同為政府投資,國營(政府投資占百分之五十以上)與民營(政府投資占百分之五
十以下)的績效也差了很多。
二、國營事業績效最近又成為熱門話題,除了績效不佳還發給員工優渥年終獎金之外,同是政
府投資為何國營比民營差?也成為輿論焦點。這些其實都是老問題,大家都知道癥結在哪
裡,多年來卻始終不能改善,令人既無奈又痛心。國營事業人力老化嚴重,冗員過多,組
織疊床架屋,權責不明;致人事成本負擔沉重,用人缺乏彈性,再者;所有國營事業幾乎
都被賦予政策任務,這些任務很可能違反企業經營精神與市場機制,例如國際能源價格飆
漲,台電及中油理當同步調漲,但政府為穩定國內物價,指示凍漲或緩漲,即使調價也不
足以反映成本,出現鉅額虧損當然其來有自。在這般情況下,國營事業如何經營得好?
三、國營事業民營化,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是具有改革象徵意義的政治正確,英國在柴契爾夫
人執政期間,成功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的案例,更被各國奉為典範。但是回顧我們走了多
年的公營事業民營化,不只政策目標一改再改,執行績效更是七折八扣,甚或有政府主管
部門無明確的政策導向與作為,怎不令人深有感慨!國營事業沉痾並非一朝一夕所造成,
在「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下,「三年之艾」何能治療「七年之病」?政府是否是必須拿
出魄力整頓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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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在休士頓與當地台灣僑界舉行座談時,具體說明推動兩岸關係的六點考慮及希望美國繼續發揮積極作用,藉由中、美共同努力「使台灣問題真正成為中、美關係之間的積極因素等」言論,特提醒政府;此顯示中方在化解台灣問題的糾結上已經更趨務實。面對這樣的走向,台灣也許可以高興美國在兩岸關係的和解過程中將繼續扮演的保護角色,但從另方面來看;未來中方自然也可以「兩岸已朝和解之路邁進」為由,向美方施壓停止「對台軍售」,準此;台灣究竟應如何拿捏,找尋美中新戰略關係中自己的定位與取捨?無疑是一個應予深思熟慮的課題。在「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大原則下,可預見未來兩岸對話與交流必將次第開展逐步深化,當然會帶給台灣機會,但也必有挑戰與風險。是故;不論是強調要繼續鞏固兩岸政治基礎、繼續使更多台灣民眾在兩岸和平發展中受益……等,再再都顯示出中方主動與積極的兩岸策略。本席要質疑的是;中方既然已挑明了講,那政府是否還能視而不見或不理不睬!是要因勢利導還是逆勢抗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訪美首度在休士頓與當地台灣僑界舉行座談,除了表示美方歡迎兩岸
在各個領域對話、交流,並期待此一進程持續、穩定發展 下去,以及感到美國各界高度
評價台海兩岸各項進展之外,王毅進一步表示,希望美國繼續發揮積極作用,藉由中、美
共同努力「使台灣問題真正成為中、美關係之間的積極因素,而不是消極因素;真正成為
合作的因素,而不是摩擦的因素;真正成為增進戰略互信的因素,而不是導致戰略互不信
任的因素。」
二、王毅的說法,不只期待中美雙方面對台灣問題能夠化消極為積極,能夠從 摩擦因素轉為
合作因素,以及有助於增進雙方的戰略互信。更顯示中方在化解台灣問題的糾結上已經更
趨務實,不只不再排斥美國的角色扮演,甚至還希望藉由中美的共同努力予以化解。而面
對這樣的政策走向,台灣一方面也許可以高興美國在兩岸關係的和解過程中繼續扮演角色
,從而增加一些心理保障,但另方面未來中方自然也可以兩岸已朝和解之路邁進為由而向
美方施壓停止對台軍售,並與部分美國學者鼓吹的「棄台論」桴鼓相應。準此,台灣究竟
應如何拿捏,找尋美中新戰略關係中台灣的定位與取捨,無疑是一個亟待深思熟慮的課題
。
三、在兩岸頻繁互動的現狀下,未來的路徑究將何去何從,以及其所產生內部效應之評估。中
方的路徑圖其實是十分明確的,而可以具體呈現在王毅參加台灣僑界座談時所提出的推動
兩岸關係之六點考慮,而事實上也就是六項繼續。其中除了強調將繼續執行大陸中央對台
方針,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及明言最終目標在於繼續堅定地推進和平統一之外,其
他的四項繼續,才是未來 4 年內中方將會傾力推動的重點工作。
四、兩岸據「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思路推動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這樣子的大方向,短
期應是不會有所改變的。今後一段時間,加強經濟領域的各項合作、仍是兩岸關係的優先
和重點。」這部分不只包括 ECFA 的後續協商,此外包括金融、產業、投資合作等不同領
域,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必將次第開展逐步深化,既帶給台灣機會,自然也夾雜挑戰與風
險。
五、中方雖然認同兩岸關係的發展可以先經後政,但政治議題遲早還是要排上議程。並且如果
無法增進政治互信,經濟合作也會觸礁而難以更上層樓。 因此;重點是要能繼續使更
多台灣民眾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過程中受益,這樣的作法,自然是要營造有利於兩岸最終
和平統一的氛圍與群眾基礎。中方既已挑明了講,政府是否還能視而不見或不理不睬,還
是要如何因勢利導,在大陸產生良性的內部效應,這無疑是對執政團隊智慧與識見的最大
考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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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完成的調查指出,國內賦閒人口在今年二月升高到七十七點五萬人,創歷年新高,賦閒人口中九成是 45-64 歲的中壯年人口,顯示公部門及民營企業提早退休的人力,正逐步升高,人力閒置問題值得重視。政府應善用這些在職場上已達成熟階段的中壯年人力資源,輔導賦閒在家的人口重啟事業的第二春,以免人才棄置,造成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國內目前有 810 萬人由於求學、料理家務、高齡等原因沒有進入勞動
市場而成為「非勞動力」,其中無法歸類的人數為 97 萬人。主計總處近期再將其細分為賦
閒、傷病、其它等 3 類,結果發現賦閒人口最多,以今年 2 月而言,高達 77 萬 5 千人,且
多數是 45-64 歲的中壯年人口,這一批剛從職場退休的人力,無論在工作經驗及處事能力上
均已達到成熟、顛峰期,竟然因為公、民營單位節省成本或退休制度改變而提早退休,即
已賦閒在家。
二、企業需要的是可以直接上手的人力,而這批中壯年人力不但是具經驗的熟手,更可負擔教
育訓練新手的工作,建議政府及民間企業,重視這批中壯年人力資源,可提供提前退休族
事業第二春的媒合服務,或是以兼職、彈性工時等雇用方式,讓他們仍可貢獻一己之力,
企業也能從中找到優秀的人才;否則讓大批提早退休族賦閒在家,不但是浪費人才,也難
以提供中壯年退休族對於個人生涯規劃的不同資源,實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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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正當監察院為了各級醫院醫護人力負荷過重,對行政院、衛生署及勞委會提出糾正之際,一位現職護理人員林美琪投書 CNN,控訴台灣醫療環境已如「血汗醫院」,強調健保制度雖然照顧了全民,卻忽視醫事人員面臨的困境。本席認為,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嚴重性,儘速提出解決改善方案,畢竟血汗醫院不可能吸引健全的醫護人才,如果健保美名是用血汗醫院堆疊出來的,最後反而可能導致健保制度崩壞,受害的依然是全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醫護作業負荷過重當然不是一夕之間形成的,監院便指出周休二日使人力調配問題更形惡
化;但全民健保的給付制度,可能才是目前醫護人力嚴重失衡的根本關鍵。國內醫護人力
失衡的狀況並不相同,護理人力「患寡」,醫師則「患不均」。近年來,各大醫院「內外
婦兒」四大科已開始顯現人才斷層,醫學系畢業生紛紛擠向不必值班、工作輕鬆而風險又
低的科別,致使醫院發生頭輕腳重的現象;四大科的醫療成果往往代表一個國家的醫療水
準,後繼乏人實是不容輕忽的嚴重問題。護理人力的困擾,則在愈來愈沒人肯當護士;目
前全國醫院護理人員的缺額達七千多人,而人力不足的部分得靠現有人力超時超量工作彌
補,形成惡性循環,直接影響到病人的權益。
二、國內醫界近年出現的這許多特殊現象,包括年輕醫師排斥傳統四大科,資深專科醫師投入
醫學美容行列,護理人力出走嚴重,醫護人員工作嚴重超時等,固然與近年來社會價值觀
逐漸轉變有關,醫護人員的職業魅力快速下降也是原因;然而,現行健保給付方式是更值
得探究的問題根源。全民健保已成為台灣在國際間的驕傲,但不能因而忽略這一制度對台
灣醫界可能造成的衝擊與破壞。健保給付會影響醫療資源的分配,進而影響醫療生態的發
展,譬如在總額支付制度影響下,財務控管的責任完全轉移給醫療院所,院所只得減醫師
薪水、減少人力及住院病床,而這些措施都會降低醫療的品質;教學醫院為了降低成本,
最容易擠壓的是教學經費及醫療技術的創新研發,進而影響對好醫師、好醫術的培養。
三、眾所皆知,近年來許多醫院縮減重症病床卻擴充健檢及醫美部門,醫師衝量看診,強迫病
人分次就醫,檢驗浮濫,以及許多用藥的問題等;醫界曾不斷提出質疑,而這些現象事實
上都與健保給付有關。更令人憂心的是,健保幾乎控制了所有醫療院所的主要收入,因而
也變相主導著台灣醫界的發展方向。
四、根據監委估算,目前健保給付的護士薪資每人不到新台幣兩萬元;若以公立醫院護理人員
平均月薪五萬元計算,即使不談護理人力荒的問題,醫院經營者得從那裡找錢來聘請足額
的護理人員?又怎能苛責部分醫院增加約聘人員的名額呢?為了解決醫院護理人力不足的
困境,衛生署甚至修正護理人員法施行細則,讓護校畢業生在醫院實習的年限放寬為四年
,這項可能降低護理照護品質的措施,已引起護理界的強烈抗議。
五、健保給付方式主導了醫界未來的發展方向,醫界傳統的價值觀與職業魅力正在快速轉變,
醫護人力不足現象已漸成為常態,惡劣的勞動條件也漸成為醫界的代名詞,凡此種種現象
都非全民之福,相信也不是健保制度所樂見,卻都是現行健保給付方式衍生出的現實問題
。二代健保明年即將上路,新制在增加保費收入之餘,對於長久以來嚴重扭曲的給付方式
,理應重做評估,做更合理的分配,至少應能維持醫療院所正常的運作。醫院經營雖應有
成本概念,但健康保險也應該尊重市場機制,不可無止境的壓迫醫療院所;畢竟血汗醫院
不可能吸引健全的醫護人才,如果健保美名是用血汗醫院堆疊出來的,最後反而可能導致
健保制度崩壞,受害的依然是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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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政府油電雙漲不但激起民怨,也讓公營事業的積弊與效能不彰問題廣受社會矚目。本席認為,這次油電的公營事業價格調整激發民眾憤怒,主要是在不合理的情況大幅漲價。要化解民怨,馬政府理應要求公營事業,痛下決心,大力整頓,在上述公眾所詬病的缺失積弊改善之前,不應以漲價讓全民承擔惡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公營事業不論經營、投資、管理、財務、人事都存在諸多缺失;有些效能低落、自肥、圖
利、腐化的事例,更令人瞠目結舌。所有這些後果,卻都由公眾承擔。更令人民憤慨的,
公營事業改革口號高唱多年,如今馬英九總統宣稱「六月底前給社會一個交代」,但從馬
政府的表現看來,公營事業的檢討,仍不免落得雷聲大雨點小,只是一時被拿來充當應付
民怨的擋箭牌。公營事業的存在,在戰後台灣經濟重建之初或有必要,不僅民營事業尚未
茁壯,標榜民生主義的外來政權也要掌握關鍵工業,外加接收日本遺留產業,都使公營事
業多年來舉足輕重。如今公營事業在金融與水電、能源、礦業等仍有相當比重,約占工業
產值五%。
二、本來,在民營事業蓬勃發展及經濟自由化的潮流之下,政府沒什麼道理再直接經營事業。
先進國家的經驗顯示,開放民營通常得以提升效率、降低價格;政府只宜從監理者的角度
,營造經濟活動的自由及公平競爭的環境。不過,在曾經一度積極推進民營化之後,近年
台灣公營事業不僅改革進展有限,還因既得利益阻撓,演變成如今國人在油電雙漲中所見
到的公營事業問題重重。
三、公營事業的問題,罄竹難書。從本質來說,公營事業是拿公眾的錢經營事業,利潤動機有
欠積極,對經營績效的講求,也相對薄弱。公營事業在各國成為無效率的代名詞,都因此
一基本屬性而來。在這種經營文化中,政府高層酬庸「自己人」位居高職,員工受「鐵飯
碗」保障而日久玩生,亂花錢或浪費,甚至腐化,都往往成為家常便飯。
四、另一方面,公營事業經營受到諸多約束,追求利潤的行動常受限制,有時還要肩負「政策
性」任務,包括執政當局出自選舉考量而壓抑價格調整,不免使經營績效受影響。在公營
事業的公公婆婆之中,民意代表最惡名昭彰,從過去公營行庫的特權貸款、工程包攬、人
事關說到「敦親睦鄰」費用需索,在在困擾公營事業,且不敢怒也不敢言。
五、公營事業長年在此情況,既得利益眾多而強勢,喊改革的口號容易,要付諸行動便阻力重
重。尤其公營事業員工,有如經濟部長日昨所言,民營化必須取得工會同意,但工會仍有
疑慮,加上國民黨把公營事業員工視為「鐵票」,這就使得包括民營化的改革,知易行難
;近年幾無進展,未來也推動不易。
六、面對油電雙漲所激起的廣大民怨,馬政府不必唱民營化的高調,卻必須把公營事業已經暴
露的問題,向公眾說清楚、講明白,進行改革。從庶民的觀點,中油、台電至少有幾個明
顯積弊。最基本的,它們經營投資欠缺成本觀念,以致內部管理鬆散,設備閒置,經手人
容易上下其手;而其以成本加利潤為訂價方式,也導致把包括貪瀆或無效率的惡果,全轉
由公眾承擔。其次,它們採購金額龐大,卻一直未能透明而受有效監督,以致內幕重重,
弊端無人聞問;尤其台電向民營電廠採購,諸多異象,而高級主管退職又轉任,更涉利害
衝突。同時,它們財務結構不健全,轉投資子公司所受監督不足,必生弊端。最令公眾不
滿的是,它們員工不論經營績效或公司盈虧,享有高薪及紅利、福利,也吃掉了應有的利
潤。正由於公營的中油積弊難返,民營的台塑形同搭順風車,在中油較高的訂價之際,享
有高額利潤,這也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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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政府隨著輿論呼籲,先是加長家庭外勞留台年限,繼以放寬申請外勞的條件。本席認為,主管機關在放寬外勞引入之後,更要有與長照制度接軌的長遠考量,才是負責任的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委會近日研議,將有條件讓八十歲以上的長者適用較寬鬆的巴氏量表分數等規定,估計
將有三萬三千名長者受惠。勞委會稱是回應了人民對老年照顧的急迫需求,但在開放標準
上,年齡並非決定照顧需求的唯一指標,也就是並非到了八十歲即可申請外籍看護。隨著
輿論呼聲不斷的提高,政府先是加長家庭外勞留台年限,繼以放寬申請外勞的條件;然而
,這似乎都不是嚴肅面對台灣社會對長期照顧體系迫切需求的長治久安之計,充其量,只
能算是暫時止住民怨的短期措施。八十歲的老弱長者的照顧需求,靠著放寬巴氏量表分數
、引進外勞而滿足了,那麼七十五歲的失智老人呢?六十五歲的中風患者呢?雖然「不夠
老」,卻一樣有照護需求,在此制下,卻只能等到八十歲,合不合理?公不公平?再者,
外勞的服務雖相對廉價,卻也是有經濟門檻的;一個月兩萬多元的聘用成本,固然滿足了
眾多中產階級的照顧需求,那些請不起外勞的社會底層族群又該如何面對「付不起」的照
護困境呢?
二、上揭問題,現今台灣長照面臨的問題,尚不止是外勞開放得不夠,或者巴氏量表卡得太嚴
,讓人民想用卻用不到,這些其實都只是表象;真正問題的根源是:我們缺乏健全、普及
的照護體系,使得民眾只得在市場尋求可負擔的替代服務商品:外勞。現行的長照制度讓
人民幾乎感覺不到它的存在。有限的預算與人力無法涵蓋逐漸成長的照護需求,只好苛扣
服務量,杯水車薪地分給申請案主。就如同過少的奶油得應付過多的麵包,最後每片麵包
都只能抹到薄薄一層。但是照護需求不是忍一忍就算,而是攸關生命風險與生活品質。去
年長照計畫還出現五點七億元預算缺口,承辦單位為控制接案量,哪敢大肆宣導民眾使用
本土服務?因而,台灣社會對長照服務方案之所以缺乏認知,只剩外勞一種想像,也就不
足為奇。
三、再者,當外勞已成為回應目前照護需求的必要存在,長照政策制定者就不應再視外勞是發
展本土長照的絆腳石;目前將選擇外勞照護的家庭排除在獲得居家服務的補助資格之外的
作法,似應考慮改弦更張。送入立法院待審的「長期照顧服務法」也應正視這個既存事實
,考慮將外勞納入長照體系中。所謂「納入」,就是正視外勞作為長照大軍的既存事實,
對於長照人力,不分膚色與國籍,適用相同的長照需求評估、提供相同的勞動條件保障,
以及訓練及輔導,確保老人都能得到良好品質的照護。不再是只由勞委會控管外勞輸入量
、由仲介業者代訓、雇主自負管理之責;而是由衛生署的專業人力負責長照需求評估,視
老人的身心狀況、家庭支持、居住環境等多元因素及需求,決定該提供的服務種類及頻率
,提供照顧者一定的訓練與監督,並給予「每周喘息一日」的權利。並將近廿萬的外籍看
護工逐漸鑲嵌進我國的長期照護體系,轉由居服機構直接引入、聘用,再以派遣方式輸送
服務到有需求的家戶,免除工作剝削,也保障受照顧者的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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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財政部公布 3 月份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3 月的出口年增率仍然呈現衰退,累計今年第一季出口為衰退 4%,較主計處預測值減少約 33 億美元(約新台幣 1,000億元〉;這是景氣從金融海嘯谷底(民國 98 年第四季)恢復以來,首季出現的負成長。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主要競爭對手韓國、新加坡、日本、中國大陸在首季卻都維持了正成長。以今年前兩個月為例,韓國出口比去年同期成長達到 6.8%,新加坡更高達 10.8%,香港也有 1.8%,唯獨台灣是負 4.5%,今年首季出口呈現負成長的警訊必須高度重視,政府相關部門務必找出病灶並力求藥到病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球貿易出口恢復成長的現象,不僅只出現在我國的東亞主要競爭對手之間;一些資源豐
富的國家在今年前二月的出口也都恢復了成長,其他主要先進國家的出口也多半呈現正成
長,但我國第一季的出口卻出現明顯的倒退,這是非常嚴重的警訊,必須要高度警惕。財
政部認為 3 月份的衰退幅度已經比前二個月縮小,從 4.5%減少到 3.2%,因此應以「好消息
」來解讀。本席不願意以「阿 Q」來批評主管機關的解讀方式,但卻必須指出,出口衰退現
象可能和我國競爭對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陸續生效或生效範圍擴大有關,主管機關
必須確定根源、對症下藥來扭轉劣勢,以免每況愈下而難以挽回。
二、在同期間出口表現最好的競爭對手—韓國和新加坡,特別值得我們重視。韓國的出口明顯
成長,是否是因為韓國和東協、歐盟、美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分別在前年初、去年 7 月
和今年 3 月生效,因關稅陸續調降或直接投資陸續增加,所產生的貿易效果有關,還是純
粹因為韓國大企業的大手筆投資研究發展,逐步擊敗我國高科技廠商,搶占了我國的主要
出口市場,抑或兩者兼而有之,應該儘速釐清真相,亟思解決之道。
三、除了韓國這個國際競爭的夙敵之外,也應該注意新加坡。星國 1992 年在「東協自由貿易協
定」中獲得了和其他九個東南亞國家貿易絕佳的競爭優勢之後,陸續透過這個組織集體地
和印度、日本、韓國、中國簽署了自貿協定;但為了獲得更佳的貿易環境,又單獨和包括
中國、美國、日本等主要貿易國簽署了自貿協定。這些協定整合性的效果自然打造了絕佳
的投資環境,吸引各國投資,並對我國出口造成了排擠效果。
四、自貿協定除了讓出口關稅免除之外,還可讓企業因確保了更大的市場,消除了不確定性而
擴大產量、增加研發及其它相關投資,帶來平均生產成本的降低,強化了國際競爭力;而
這又導致它們更勇於簽署更多的貿易協定來獲得滾雪球的效益。
五、許多國人不理解,為何政府三番兩次指出要儘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因為自貿協定通常在
簽署時立即會免除部分產品的關稅,其他產品也會逐年降低關稅,造成的總排擠效果會逐
年加大。除非儘速提升競爭力,否則類似「加溫鍋中的青蛙」現象就會逐漸形成。近年台
灣為何出口競爭節節敗退,極可能就是長期在自由貿易協定的浪潮中缺席,所造成的可怕
後果。
六、這種邏輯可以解釋:為何新加坡和韓國兩個全亞洲最積極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正好
也是今年首季出口成長最快的亞洲國家;這現象和兩國主要貿易協定生效或擴大範圍的時
程若合符節。明乎此,就可以理解為何台灣和主要貿易對象缺乏自貿協定的嚴重性。晚一
年,甚至晚一季簽成,都會有它的負面效果;然而,政府卻似乎只有「心動」,沒有「馬
上行動」,慢條斯理地耗掉一年多還沒簽出最容易的「台星協議」,而最關鍵的兩岸後續
協議,也讓外界完全感受不到其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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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或因任期屆滿或因提早請辭,現有七名委員業有高達六名即將出缺,因此已經確定將在七月底進行大換血,本席認為,嚴謹無私的委員推薦流程,經常是順利決策的安全瓣,缺了這道手續,馬政府注定將難杜悠悠之口,就算爭議人選可望在立法院全數過關,但是一個不受祝福的 NCC,等於又埋下了一個導火線,未來其在審核任何社會矚目的大案,都將腹背受敵,舉步維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 NCC 委員的產生係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最近內定人選的傳聞滿
天飛,甚至裙帶親信「介入」的說法也不脛而走,使得依法應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
權的 NCC,再度蒙上政治與特權干預的陰影,對於牽涉到龐大利益大餅分配問題的後續運
作,若無法避免瓜田李下,今後恐怕光流言就足以令 NCC 以後業務推展將遭遇莫大困擾。
NCC 主管的業務涵蓋電信、資訊、傳播等相關產業的政策與監理,舉凡知識界所關切的言
論自由、新聞獨立、市場壟斷問題,乃至通訊相關科技業者關切的四 G 行動寬頻執照規劃
,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推動進度等等,都在這七個人的掌握之中,依照他們職權管轄的勢力
版圖,如果完全由閣揆一個人突然從口袋裡掏出一份交辦的名單,然後送給六十四名舉手
部隊護航通過,就要拍板定案,這種獨攬總包的作法,符合起碼的程序正義嗎?
二、NCC 在成立之初,原本置委員十三人,其產生的方式,是由各政黨(團)接受各界舉薦,
並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共推薦十五名、行政院院長推薦三名,交由提名審查委員會
審查,然二○○八年一月經過修法,改為全由行政院長提名,僅以「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
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做形式規範。在現制實施下,過去四年多,NCC 經常處於爭議
的最前線,其中有來自內部本身未受社會充分信任的原因,更有來自政商界排山倒海的施
壓,致不時就有委員迴避拒審,現又有學界成員掛冠求去,在在呈顯了 NCC 的脆弱失能、
風雨飄搖。
三、最為諷刺的是,新近總統府發表的人權報告,自己提及:「財團以雄厚資金不斷擴大媒體
版圖,將導致所有權集中化不良結果」,這段敘述即使不牽涉個案,也直指 NCC 業務,但
何以 NCC 的形象始終晦澀不明,未能建立起一個合議制獨立機關該有的政商止步與自主運
作?至於七月底的這次人事改組,情況似乎更為雪上加霜,會不會有人因為不配合上面而
被換掉?新提名人選是不是將由馬家班取代?是社會上不少人的疑慮,種種揣測都出在人
事遴選的不公開與不透明上。
四、NCC 委員的提名,儘管不宜再回歸舊制,但是反觀司法院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
意任命,事前至少在形式上,還有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推薦的過程,政府內部也成立了審查
小組就人選資格進行過濾,最後再送給總統圈選,就算總統還是可以掏出口袋人選,但是
至少在程序上可以稍微擴大舉才的範圍,比較之下,正值多事之秋的 NCC,實在不宜由當
權者關起門來由少數人近親繁殖,自己欽定名單。因為,以這種排拒外界建言與討論的一
元主導提名方式,本身就違反多元參與的民主精神,是否可以合理懷疑未來官方逕行公布
的名單必然相對侷限與偏狹?若此,能否公正厥中的執行傳播政策,捍衛人民知的權利,
實大有疑問;面對猶如肥肉當前的業務性質,也將因權力集中而為腐敗鋪設溫床。嚴謹無
私的流程,經常是順利決策的安全瓣,缺了這道手續,馬政府注定將難杜悠悠之口,就算
爭議人選可望在立法院全數過關,但是一個不受祝福的 NCC,等於又埋下了一個導火線,
未來其在審核任何社會矚目的大案,都將腹背受敵,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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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行政院根據日前總統府開會拍板,修正財政部所提證所稅版本。這一修正,比原先版本已有若干妥協或寬鬆,個人或團體從各自角度解讀,必有見仁見智的看法。不過,從證所稅截至今日的決策與進展,本席認為,不但凸顯了馬政府的傲慢與無能,也已導致證券市場動盪與嚴重傷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課徵證所稅,不論是出自財政部長劉憶如所說的建立制度或量能課稅,目標都值得肯定。
不過,增加稅負在各國都是極艱難的工作;對開戶多達一千六百萬的台灣股市,開徵證所
稅尤其必須講求程序正義及政治技能。一九八八年九月,財政部宣布復徵證所稅,造成股
市連續十九天無量下跌,指數一個月重挫三千二百點的往事,儘管時空環境不同,仍然是
課徵證所稅必須記取的慘痛教訓。從這次證所稅引發的負面效應來看,主政者顯然並未記
取二十四年前教訓,以周延規劃、審慎決策,與社會溝通,避免紛擾,化解阻力。誠然,
有所得就必須繳稅,在貧富懸殊正擴大的台灣,對資本利得課稅也頗具正當性。但是,租
稅公平只是財政工作的一環,如果不能兼顧增進稅收、稽徵成本、經濟發展等目標,甚至
做到「拔鵝毛而鵝不叫」的境界,僅強調社會公平正義一端,結果不但事與願違,還可能
治絲益棼,得不償失。
二、這樣的道理,學經濟也有政治經驗的財政部長當然理解,但實務上卻大相逕庭。有如統計
顯示,證所稅從三月底端出檯面以來,台股一個月間每日平均成交量少了四百億元,行情
下挫導致市值總計蒸發一.五兆元。這一數字所反映的,是投資大眾的驚惶、證券從業員
的怒吼,以及工商團體的大聲疾呼。即使在政府內部,也傳出副總統、立法院長有異議,
財金部會之間不同調,在在顯示證所稅的決策過程極為草率,以致問題百出。
三、證所稅從提出討論到送交行政院,原本預計需時半年,三月底由「健全財政小組」列入討
論,要九月間才提出具體版本,實際上卻短短十六天、只開兩次座談會就由財政部逕自宣
稱,「明年開徵證所稅已達成高度共識」,旋即提出版本。如此決策,當然惹惱了參與的
專家學者,拒絕為其背書,或直接退出,或自提版本。其次,從證券業者、工商領袖到立
委,其間共同的觀感經驗是,財政部長心意已決,很難溝通,還不時以「總統支持」來壓
抑異議。正因如此,理應在行政院協調整合意見、凝聚共識的工作,要到總統府去拍板。
四、這樣的「先有結論、找人背書、無心溝通、不顧民意、一意孤行」的決策模式,近數月來
一再演出。在美牛案,馬政府顯然先承諾美國,不等國際標準出爐,試圖操控專家背書,
戴上經貿談判大帽子,對國民健康妥協。在電價上漲案,專家會議同樣只是拿來擺門面的
,並未發揮實質作用,也不顧社會反彈。即使攸關國家主權地位的「一國兩區」,連陸委
會主委、國安局長都未獲諮詢而公開承認「看報才知道」,暴露了馬式決策的本質。
五、證所稅的改革,原應慎重其事,如今馬政府粗糙決策、不顧程序正義,無能卻又傲慢的結
果,不但導致阻力重重,爭議連連,連帶傷害股市,股民不安。政府本身不僅財政尚未改
革,已經製造問題,甚至成為問題本身,公眾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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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曜,有鑑於媒體的天職應是維護公共利益,而非財團和特定政權的傳聲筒!旺中集團併購中嘉集團後將成為媒體巨獸,大舉掌控媒體言論和國人思想走向,集團化的媒體淪為具特定政治權勢和強勢財團對台灣人民的洗腦工具!NCC 應站在民眾的公共利益上,審慎評估及公開說明併購後特定財團實質壟斷全台各縣市收視市場的托拉斯效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旺中併購中嘉之後,全台收視戶達 118 萬戶,市占率近四分之一,尤其在北高兩市,市占
率將逾七成以上,NCC 應公佈集團併購之後的托拉斯版圖,並召開公聽會,訴諸公評。
二、目前旺中集團所屬平面及電視媒體言論,以及資金脈絡不明,已讓國人有所疑慮,併購中
嘉案使其媒體事業版圖完整,未來將強勢主導國內資訊傳遞及握有節目頻道上下架生殺大
權,百萬閱聽眾成為俎上肉,NCC 應針對這項併購案公開說明,政府要如何為全國百萬收
視戶捍衛收視權益。
三、當媒體所有權集中化之後就會弱化媒體公器的角色,且併購後的新托拉斯媒體企業,握有
台灣一半以上的有線無線新聞頻道,國內新聞媒體勢將淪為特定財團和政治權勢的洗腦工
具,長久以往對國人的國家民主意識將造成嚴重傷害。當媒體自律成為主觀期待的時候,
NCC 是傳播媒體最終守門人,應研擬積極作為,採修法模式,以因應托拉斯財團大舉入侵
媒體的後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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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鑑於近日美國國內再度傳出狂牛症病例,消息傳入國內,再度引起國人對狂牛病之恐慌,雖行政院已緊急指示衛生署加強三管五卡措施,但對照先前瘦肉精三管五卡措施全面崩盤的狀況,本席本於為人民的健康把關,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的精神,要求行政院應儘速召集相關學者專家審慎評估美國牛肉食用風險,並暫時將國內已上架者予以下架,已進口報關者予以封存,政府也應採預警原則,暫停美牛進口,以確保民眾食用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月 24 日美國農業部發佈新聞,說明在例行監測中發現加州一頭乳牛感染狂牛病,已控制
並銷毀,不會流入肉品供應食物鏈中。雖為美國自 2003 年以來所發生第四例狂牛症,但相
關訊息傳入國內,再度引起國人對狂牛病之恐慌。
二、全世界食用帶有狂牛症感染力之牛組織而罹患新型庫賈氏病致死者已超過 200 人,另根據
國衛院所做之健康風險評估指出,國人有高達 98%帶有易感染基因,是感染率是歐美人種
的二倍,建議政府應制定嚴格進口標準,並加強管制措施。
三、另根據疾管局統計,國內庫賈氏症案例數 2010 年之前每年發生率為平均百萬分之○.六,
二○一○年之後都維持在百萬分之一.二,等於增加一倍。台灣目前發生率已不輸狂牛症
國家。
四、而對於國內庫賈氏症發生率近三年來增加一倍,高雄長庚醫院榮譽副院長、衛生署人類庫
賈氏症委託計畫主持人陳順勝研判,發病率增加不排除與美牛進口有關。
五、台大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甚至認為,政府應暫停進口美牛,並緊急召開「牛海綿狀腦病
專家諮詢委員會」,重新審視當初美牛開放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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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期交通部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擬針對國道實施計程收費,據其規劃未來預計除了南北向的國道之外,東西向的國道都要納入計程收費,此舉引發地方民眾強烈反對。本席認為現行東西向國道主要扮演都市聯絡道路的角色,以面積居全國之冠的高雄市來說,卻缺乏像台北市發達之大眾運輸系統,民眾日常嚴重依賴國十為境內的通勤幹道,因此,建請交通部於國道實施計程收費政策中,應將聯絡道路角色的國道十號予以排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台灣南北向的國道一號及三號,平均約卅公里設置一處收費站,東西向的國道則因里
程較短,全部未設置收費站。目前東西向的國道有國道二號(機場支線,廿.四公里)、
國道四號(台中支線,十八.五公里)、國道六號(水沙連高速公路,卅八公里)、國道
八號(台南支線,十一.二公里)、國道十號(高雄支線,卅三.八公里)
二、國道計程收費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以國道十號為例,當初完工時的名稱為「二高環線」
,其目的在都市聯絡道路,是否能與南北向的國道一號、國道三號一概而論計程收費,交
通部應有檢討空間。
三、國道十號全線卅三公里全部都在高雄市境內,高雄市面積居全國之冠,南北短而東西狹長
,但由於東西向大眾運輸系統缺乏,為境內民眾重度依賴的通勤幹道,若依交通部規畫採
計程收費,將加重高雄市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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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仁,為推動台灣成為觀光大國,促進經濟發展,極力推展休閒運動,然許多於歐美國家盛行之休閒活動,因之前尚未引進或欲引進發展時發現竟無法規可遵循,尤以近來台東縣政府欲發展之熱氣球活動為例,雖民航局已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但對於取得證照時需由應考人自行負擔熱氣球相關器材及國外經民航局認可之教練來台費用以輔佐考照事宜,有失公允。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於 3 個月內擬定於2013 年前由交通部民航局自行完成培訓熱氣球商用駕駛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馬總統於 2012 年競選的主要政見「黃金十年」中之八項國家願景之一為加強台灣觀光國際
品牌意象,打造台灣成為千萬國際觀光大國。同時政府也投入 300 億元至觀光拔尖計畫,
可見打造台灣為觀光大國勢在必行。
二、許多於歐美國家盛行之休閒活動,因本國之前尚未引進或欲引進發展時發現竟無法規可遵
循,尤以近來台東縣政府欲發展之熱氣球活動為例,雖民航局已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但對
於取得證照時需由應考人自行負擔熱氣球相關器材及國外經民航局認可之教練來台費用以
輔佐考照事宜,有失公允。
三、綜上所述,為推廣觀光休閒產業為本國帶來經濟效益,本席建請交通部於 3 個月內擬定於
2013 年前由交通部民航局自行完成培訓熱氣球商用駕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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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我國情報工作人員係維護國土安全及預防國家於重大危難之工作者,對於蒐集情報、確保機密不遺餘力,且因工作內容敏感,易陷於危險之境地,甚至有威脅生命安全之虞。然而,近年來卻有消息指出,從事相關情報工作者,於退休、離職以後前往大陸經常遭到約談,有人甚至遭留置軟禁,欲從其口中盤問出業務機密。本席要求行政院外交部、陸委會、國防部及軍事情報局,對情報工作人員離退者於大陸期間遭受不合理的限制和待遇作出調查,若查證屬實,相關部會應立即營救遭滯留於陸之人員,並向大陸地區提出嚴正抗議,拒絕此類情事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安局曾於四月上旬發出一封由局長蔡得勝署名的限時信給國安局離退人員,提醒「各位
先進請勿輕忽或誤認離退多年即可安全進出大陸地區」。
二、近來有名軍情局退休十幾年的雇員到大陸經商,幾次入境後被找去「喝咖啡」,問的都是
此人十幾年前曾經手的業務內容。另,有名國安局退休人員自認已過管制期限,參加旅行
團到大陸觀光,沒想到旅館房間被多人闖入,對方一直盤問他以前的業務機密。
三、本席要求第一、行政院外交部、陸委會、國防部及各相關單位,對情報工作人員離退者於
大陸期間遭受不合理的限制和待遇立即作出調查,並營救仍遭滯留於陸之我方人員。第二
、此事件已嚴重損及人權和國家尊嚴,在無明顯犯罪事實之下,並沒有任何理由限制人身
自由,針對性強烈且敏感,我方政府應公開進行譴責。第三、我方政府除需嚴正表明抗議
立場,保障我情報工作人員離退者之生命和自由權利,更應派遣代表和陸方溝通,要求陸
方不可再讓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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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油電雙漲所帶來物價通膨的影響,政府部門嚴密監控民生物資價格變動,並調降大宗物資關稅,免徵玉米進口營業稅等措施,為讓民眾對政府平抑物價政策「有感」,爰建議行政院相關單位,確實掌握大宗物資調降關稅的額度,能反映於商品售價上,並防止不肖業者聯合壟斷居間牟取不當得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油電雙漲帶來物價通膨影響,馬總統已指示盡一切方式平抑物價。
二、行政院相關部會也嚴密監控物價波動,並調降大宗物資關稅,免徵玉米進口營業稅,限制
國營事業有關民生物資價格維持市場最低價。
三、財政部調降關稅項目,包括:幼兒奶粉、調製奶粉、奶油、玉米粉、黃豆粉、全脂奶粉、
脫脂奶粉、玉米等貨品關稅。
四、為讓民眾對於政府平抑物價政策「有感」,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確實掌握大宗物資
調降關稅的額度,能反映於售價上,並防止不肖業者聯合壟斷居間牟取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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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有鑒於大陸台商於為了因應「十二五」規劃,無不力求升級與轉型,亟需政府提供相關轉型升級服務諮詢。大陸台商經營範疇多元,其中江蘇省、廣東省、上海市有將近 70%的台商於此投資,經濟部應積極主動出擊詢問大陸台商需求,以協助大陸台商因應投資環境及法令變動。建請經濟部統整轄下主管財團法人共 23 個單位,結合各領域的專業顧問,強化組團輔導能量,加速大陸台商產業轉型升級,達成台商競爭力提升與永續經營之目標。同時,匯集大陸台商與輔導團互動成果,綜合大陸台商的建言需求與情境個案,也將可作為台灣產業升級轉型的重要參考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我國台商於大陸地區已核准投資 1125 億 1822 萬 3 千美元,其中江蘇省、廣東省、上海市
分別佔投資比率前三名,將近 70%的台商於此投資。未來大陸經濟發展將以「十二五」規
劃,拉抬內需、刺激消費、發展綠能產業、強化服務業。從過去的「出口導向」,轉變為
「內需/消費導向」。
二、目前台商在大陸所經營的行業可分成 46 大類:主要有「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力設備
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紡織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化學製品製造業」
……等。
三、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目前有 23 個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紡織產業
綜合研究所、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台灣地理資訊中心、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中興工
程顧問社、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工業技術研究院、船舶暨海洋
產業研發中心、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電子
檢驗中心、中衛發展中心、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
展中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全國認證基金會、商業
發展研究院、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四、目前,政府雖然已著手藉由強化大陸台商輔導,提供大陸台商經營的產業升級轉型的新思
維,但大陸台商仍嫌不足。建請經濟部統整轄下主管財團法人共 23 個單位,結合各領域的
專業顧問,強化組團輔導能量,加速大陸台商產業轉型升級,達成台商競爭力提升與永續
經營之目標。同時,匯集大陸台商與輔導團互動成果,綜合大陸台商的建言需求與情境個
案,也將可作為台灣產業升級轉型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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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海關爆發離職潮後,現職海關人員超過三成資歷不滿五年,防守國門第一線的海關卻經驗不足,恐有國安憂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海關去年七月爆發貪瀆弊案,士氣嚴重受挫,繼而爆發離職潮。據統計,光去年就有三百
一十五位海關人員申請離職(包含退休),約占海關總人數的近一成,而近五年海關離職
人數累計為一千兩百七十三人,雖有遞補,但現在超過三成的關員年資不滿五年,經驗不
足,恐埋下國安隱憂。
二、近五年海關離職潮造成最大的隱憂,就是超過三成的第一線海關人員目前年資都不滿五年
,面對需要長年經驗的驗貨、分估工作,新人無法判斷時,經常就是「依法行事」,但貨
櫃無法如期進關,往往造成業者商業損失;又關稅法令多如牛毛,高普考及格的海關新人
,至少需要五、六年的實務經驗,才可能獨當一面。因此,建請主管機關提出研擬方案,
加強娃娃海關把關國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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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企業不調薪,連帶影響員工面對油電雙漲、百物齊漲的壓力。對此,能否要求企業主考慮公司經營績效、物價指數、同業調薪幅度資訊等,進行薪資的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 1111 人力銀行公布企業調薪意願調查指出,7 成 6 企業無感景氣復甦,101 年上半年
只有 2 成 9 企業有意為員工加薪,7 成 1 企業沒有調薪計畫。1111 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公
關總監何啟聖指出,企業不調薪的原因包括沒有全面調薪制度占 34.17%,因景氣不明、不
敢大幅調薪占 32.5%,目前業務緊縮占 15.83%,有其他固定調薪時間點占 14.17%,近期調
過薪資占 8.33%,其他原因占 5.83%。
二、面對油電雙漲,隨後民生物價調漲,唯薪資沒有調整,雖有鴻海、台積電等領頭企業宣稱
調薪,但高達 7 成 1 的企業並無調薪計畫,爰此,建請行政院要求民間企業將經營績效、
物價指數、同業調薪幅度納入考量,進行薪資調整,以排解民眾在萬物齊漲下的生活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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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傳出有七名考生偽造在校成績弊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南私立港明高中有七名學生涉嫌竄改在校成績單,並更改老師評語,以此向世新大學和
靜宜大學申請了十七個系所,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對此表示,招聯會除了通函各大學針
對這所高中學校學生進行全面性清查,希望能夠在 5 月 3 號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前,完
成調查確認工作,而且依照大學甄選入學招生規定,大學如果發現考生所繳交的證件和資
料,有冒用、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察覺,就會取消考生的錄取資格,也
會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此弊案顯示甄選入學管道之漏洞,港明高中學生偽造成績一事恐非單一個案,學生備審資
料若未經所屬高中檢視,學生即擁有變造備審資料的空間,因此建請相關單位追查入學變
造成績情形,並要求各大學提高抽查比率,強化考生備審資料的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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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政院終於下了開徵證所稅的決定,短期內或可能引起特定對象的反彈聲浪,進而對股市投資的信心及成交造成負面影響。令人可議的是,政院版本將外資予以排除,實與馬政府公平正義的主張及改革有所違背。此外,同步調降證交稅的作法對政府稅收之貢獻,亦不必然有所助益,政府的責任是為民興利、藏富於民,殘缺的公平正義反會加重社會分歧。爰此,如何權衡政府稅收及量能課稅間的利弊及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期受證所稅復徵與否的議題影響,台股再度價跌量縮,相較於今年(101)2 月初高點時
的周量 9,200 億元水準,量縮高達 6 成,已不到今年最熱人氣時的 4 成,量縮問題相當嚴重
。據統計,自上周定案迄今,台股市值一周再跌超過 7,000 億元。
二、證交稅與證所稅兩者之間的稽徵成本,證交稅可謂是成本較低廉的稅項。倘若證所稅復徵
,明年最樂觀的收入估計,至多不致超過 200 億元太多,對整體政府的稅入貢獻率,其實
是不高的。
三、在政院版證所稅中外資是被排除股票市場交易的課稅對象,令人合理懷疑,財政部受到外
資威脅以致只將國內個人及法人列入課徵對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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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美國爆發第四起狂牛症處情,雖美國農業部表示該案例為乳牛而非肉牛,並未進入食物供應鏈,惟此僅美國農業部單方面表示,我國衛生署和農委會還是要密切注意美國的動向,嚴格把關,絕對不得讓含有狂牛症的美牛進入我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美國 2003 年首度發現狂牛症後,如今再度發現加州一頭乳牛罹患狂牛症,這已是美國第四
起本土案例:雖美國農業部強調,加州狂牛症染病的乳牛並沒有進入動物飼料或人類食物
鏈,請各國不必過度緊張,對人安全無虞。
二、雖然美國農業部對於此起狂牛症表示此為「非典型的狂牛症」案例,且此為乳牛而非肉牛
,並未進入食物鏈,不會對於人體有危險,但此說法僅為美國單方面地說法,在還沒得到
切確的報告之前,衛生署和農委會等其他相關政府單位應密切注意此事的後續進度。
三、雖然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會持續執行三管五卡,經過廋肉精事件之後,國人普遍對於三管
五卡早就沒信心,因此除了維持三管五卡之外,也要檢討現行的管制機制是否能有效防範
狂牛症的肆虐,以確保我國民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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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桃園機場評比倒退情形,根據國際機場協會(Airports Council International,ACI),桃園機場 99 年排名第 26 名,100 年排名落到第 29 名,其中主要有四點表現最為落後,因此,請桃園機場公司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國際機場協會(Airports Council International,ACI)公佈最新調查結果,桃機 100 年名
次比 99 年滑落了 3 個名次,排名第 29 名,在「停車設施是否方便充足?」、「候機樓內
的步行距離」、「往來機場的地面交通工具」及「在機場內是否容易找到要去的地方」等
四項表現最為落後。
二、雖然桃園機場表示,這次排名有 186 個機場參與評鑑,相較於 99 年的 154 個機場參與,若
分為 100 個級距,桃園機場其實從 99 年的第 17 名,上升到 100 年的第 15 名,其實是有進
步兩名。
三、但不論是否名次提升或下降,桃園機場公司都要針對有缺失的項目進行檢討改進,畢竟桃
園機場是國家的門面,因此,桃園機場公司應儘速改善,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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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油、電雙漲後,有心人士利用社會輿論再度呼籲中油、台電應該進行民營化,尤其竟連台電、中油董事長都發言贊成,如此意圖賤賣國產的行徑,本席深感憂慮與無法贊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油、電雙漲之後,許多有心人士針對中油與台電的經營績效提出抨擊。台電與中油經營高
層不僅未出面捍衛國家利益,甚至還以提高經營績效等等論點,發言贊成民營化,本席深
感無法贊同與憂慮……
二、中華電信民營化的前例難道無法讓政府得到教訓嗎?國家花了數百億甚至數千億的經費興
建的基礎建設,只為了「提高經營績效」的藉口即開放財團認購股票,最後導致國家無法
監控中華電信(交通部只佔 34%股份,其他股份大都已被國外財團收購),更創造不公平
的競爭環境(其他民營業者都須付費才能與國外連線通訊)。
三、而且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真的有為國家與民眾帶來更多的益處嗎?中華電信今年 2 月 22 日
公布 100 年營運成果。100 年自結合併營收為 2.175.2 億元,較 99 年成長 7.5%,股東純益
471.0 億元,每股稅後盈餘 6.05 元。99 年每股稅後盈餘 4.92 元。中華電信的建置是政府出
錢、每年都賺這麼多的錢,但是從以前到現在,長途電話費、通話基本費率、上網費率、
還很很多不合理的收費標準都要等到立法院做出決議,中華電信才肯降,但降幅又少,提
供的服務卻還不如其他國家。
四、國家對油、電長期的基礎建設花費不在電信之下,倘若又草率實施民營化,試問中油旗下
的煉油廠、煉油設備、輸油管線、探勘油品設備等,以及台電所有的發電設備、變電所、
輸配電線路等,價值數千億的硬體設備又要因此淪落至少數財團掌控的私人公司手中,這
豈是國家之福?
五、根據報載,中油董事長朱少華表示:「中油背負太多政策包袱,從被迫成為油品寡佔者,
決策預算有立院、政府採購法控管等,壓抑布局靈活彈性。不同於國內電力仍屬獨占市場
,國內油品早已邁入自由市場,要擺脫績效包袱,民營化是中油必須走的路。」這是經營
者應該說的話嗎?本席認為這只是無能者的發言,為了經營績效不張所提的藉口,這種經
營者已經不宜繼續擔任!
六、油、電本就應為國家掌控得重要物資,中油有豐富探勘、研發、海外布局經歷,也有 8 千
多億元資產(未重估數字);過去多次即有國際油品公司表達若民營化想入股投資的意願
。因此一旦開放民營,中油一定會淪為國外財團的俎上肉!
七、根據報載中油董事長朱少華公開表示:「中油在國外探勘、國際貿易的持續開拓,轉投資
事業也因推動石化高質化從 14 家提高為 26 家,加上資產活化等,投資價值、發展前景均
可期待。」本席認為既然如此,中油更應該好好認真經營,豈可隨便倡言民營化,賤賣國
產?
八、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規定,國營事業之設立,係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
利人民生活為目的。此外,同法第四條又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
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
九、中油、台電、水公司這些國營事業存在的主要原因就是進入障礙。此特性,造成獨占的方
式難以打破。油、電、水事業的固定成本很高,而變動成本很小,例如中油要從國外進口
原油、儲油槽、煉油廠,天然氣管線;台電,建電廠發電、管線配輸電,這些都是龐大的
固定成本。
十、二○○八年的金融海嘯給了重大的答案。當時許多的公司紛紛倒閉,很多也是頻休無薪假
、裁員、減薪,以渡過危機。國營企業,不會像民營企業般完全以利潤導向,因此穩定就
業,穩住市場,社會的命脈就可以延續。類似的,在戰亂的年代,國營事業掌握重要工業
生產原料及戰略民生物資,對社會的重要更是不言而喻。另外,國營企業平時也還是有不
少配合國家政策,植樹造林,凍漲平抑物價,雇工創造就業,鑽探研發為將來,這些都不
是將本求利的民營企業可以做得到的。我們也不難想像,如果油電水事業,全為少數大資
本家所完全壟斷市場,任意抬高價格,那國民的福祉,有何保障?
十一、最近油電的大幅漲價,衝擊人民荷包,造成廣大民怨。經濟部立即回應召集「台電及中
油經營改善小組」從「經營效率」、「採購制度」、「人事制度」及「民營化進程」等四
個面向著手,希望改善未來績效,節省成本,這是對的。但希望不要虎頭蛇尾,風頭過了
,又沒事一般。未來的國營事業,希望更透明,採用績效指標 KPI,帳冊、人事接受公開監
督,那就不會這麼討挨罵。
十二、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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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油、電雙漲後,國內物價勢必上漲,但是若出現不合理的哄抬現象,即有可能造成人民對政府的怨恨加深,更不利施政與後續改革政策,既然政院設有「穩定物價小組」,實應積極作為,避免不肖廠商趁機哄抬物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油電漲價如燎原星火,讓百業跟著齊漲,政府宣布漲價的同時,難道沒有料想到公營事業
費用上漲,給了廠商哄抬價格的理由和藉口?未見穩定物價配套措施卻先行漲價,國人忍
不住要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喊話:「你睡著了嗎」?
二、政府以很快速度宣布油價解凍,再以極高效率算出電費漲價方案,但卻沒有讓人看到,為
避免油電雙漲之後,可能帶來的通膨壓力,有什麼配套措施?導致這次油電宣布漲價後,
沙拉油、芝麻醬、披薩、夜市小吃、小包裝白米、麵包及糕餅,什麼都要跟著漲,明明電
費 5 月 15 日才起漲,但廠商已經開始高喊受不了成本上漲壓力,必須漲價因應,這因果、
漲價次序讓人感到錯亂。
三、行政院空有穩定物價小組,但是這次電費漲價方案出爐,只有看到經濟部拿出一堆讓多數
老百姓看不懂的經濟學上數字,GDP 下降 0.26 個百分點,CPI 上漲 0.46 個百分點,這代表
什麼意義,相信沒有幾個老百姓有深刻體認,但大家只感覺到什麼都貴了,原來油、電雙
漲,痛的不只是電費和油費,而是全部都要痛。
四、政府在油、電雙漲帶來的高通膨壓力下,應該要有更積極的做為,而不是放任各部會在自
己管轄範圍內,如鬼打牆般盲目的單打獨鬥,難道經濟部管得到夜市蚵仔煎漲了幾塊?公
平會抓得完所有的聯合價格哄抬?怎麼解決蠢蠢欲動的物價,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得給全
民一個交代,至少應有個說法吧。
五、以上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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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新聞報導:學生社團在街頭表演,尋求民眾捐款贊助成果發表會之行為,竟被內政部解釋為違反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之違法行為,一經查獲不僅要將所得歸還,還可能被罰款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電視新聞台報導:「學生社團拿著募款箱在街頭表演,希望民眾捐款,贊助他們辦成
果發表會。這樣的行為內政部竟公開表示此為違法行為,因為根據公益勸募條例,學生社
團並不符合募款資格,一經查獲,不但要將所得款項,一一還給捐款人,勸導不聽最高可
以罰 20 萬,學生以為自食其力募款辦活動,但事實上可能得不償失。」
二、新聞報導:學生想法單純,認為「有表演」就不算「勸募」,但內政部指出,這早就違反
「公益勸募條例」。記者說明:「如果學生想要公開進行公益勸募活動,就一定得透過學
校,必須先上網下載這張表格,如果是勸募單一縣市,就必須跟社會局做申請,如果跨 2
縣市,要跟內政部申請。」
三、記者:學生團體不能自己申請「勸募」,違法募來的款項,每一塊錢都得一一還給捐贈者
,還可能吃上 4 到 20 萬的罰單,但民眾都是捐了錢就走,人海茫茫,要找捐贈的人恐怕有
困難,更何況學生就是經費不足,才公開勸募,哪來的錢付罰款?北市社會局指出,通常
會透過稽查或檢舉,先勸導違法勸募團體,最後才是告發,所以民眾想「勸募」前,最好
還是透過主管機關申請,才不會有違法疑慮。
四、本席針對此一現象,深感不解,首先內政部做出此一解釋似乎已超出法律明文規定的字義
做解讀,等於是自行隨意擴張行政機關干涉人民活動的職權。因為,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
三條的規定,規範對象是針對「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換而
言之,並不是所有財物募集或接受捐贈的行為都屬於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對象,必須是「基
於公益目的」所為者才屬之。
五、而什麼是「公益」呢?同法第二條明文定義:公益是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試問:
學生社團為了自己這個「特定」社團成員的「特定」活動尋求民眾贊助,究竟是哪裡屬於
「為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勸募之行為」?
六、本席認為內政部的此一解釋,彰顯部分公務人員對於法律的解釋適用往往只知「任意做文
義解讀」,毫無「目的探求」及「比例原則」的法律思維能力。所謂「依法行政」,有時
候可能只是依據「被扭曲解釋的法律」,而不是真正的法律。
七、部分公務機關在「依法行政」的時候,往往會有「不同承辦人就有不同解釋」、「不同主
管上台就有不同解釋」的情形,表面上是「依法行政」,但實際上是「依照不同人的不同
解讀去行政」,這根本就是「人治」而非「法治」。
八、法治的重要精神之一,就是要讓人民對於自己的行為後果具有可預見性,法律的解釋適用
必須具備確定性和安定性。誠然,幾乎所有的文字都可能具有一詞多義性,所以真正能夠
讓法律的解釋適用具有一定標準的,不可能只靠文義解釋,而是要靠更重要的目的解釋、
體系解釋,以及由憲法精神引導的法治思維。
九、以公益募款條例而言,其目的是要去管理公益名義的勸募,因為擔心不肖之徒利用社會大
眾的公益心,假借公益之名行自己斂財之實。但是,學生社團為自己舉辦的特定校園活動
向民眾尋求贊助,如果勸募時跟民眾講得很清楚這是為了自己私人活動的目的、並沒有用
公益名義,實不應以公益勸募條例來規範。否則即使是為了私人活動目的而募集財物或接
受捐贈,例如婚喪喜慶而收取紅白禮金,還有乞丐為了自己家人溫飽而行乞,通通都必須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十、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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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教育部有意在民國 103 年起的國中會考加考英文聽力測驗,本席了解此乃國際趨勢與增加學子英文能力的做法,但為顧及社會公平與正義,本席要求務必確認全國每一所國中都具備英語聽力學習的硬體設備與軟體師資,而且應該要從七年級國一開始,建立全國一致的制度與課程,以為全國學子的公平受教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教育部宣布,103 年將上路的國中會考,要加考英聽,本席認為教育部政策加強英文能
力的方向沒有錯,但一定要考慮到「城鄉差距」的問題,同時要先解決學校英語聽力教室
的設備與教師人力問題,兼顧硬體建設與教師資源,回歸到檢視學習成效的目的。
二、未來國中會考要加考英文聽力測驗是國際趨勢,許多國中也都已在英文科考英聽,但這項
政策仍衝擊缺乏電腦或播放設備的弱勢家庭,因為學生會轉向課後補習,偏鄉小孩沒補習
,競爭力將愈發不如都會學生,加深對經濟較差家庭、無財力補習的學生不利影響。
三、鄉下孩子學習資源本來就不如都會區,「幾乎連補習班都沒有」,只能靠學校教育,十二
年國教免試升學條件又繁雜,恐對偏鄉子弟更不利。原本能上第一、二志願的學生,可能
因環境形成的資源落差,反而擠不進去前幾名學校。英聽考試也一樣,反而讓偏鄉孩子更
沒競爭力。
四、不過相對而言,若是教育不能因此補足偏遠、鄉下地區學校硬體設備與師資,增加學生學
習能力,對偏鄉學生也是一件好事。同時加考英聽也將衝擊老師的教學方式,英語聽力無
法速成,必須時間累積,如何在有限教學時間下,加強學生聽力是學校教育一大考驗,因
此教育部也應訂定相關的教學方法與輔助器材,以免老師們無所適從。
五、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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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飛行傘運動,意外傷亡頻傳,國內卻又沒有相關法律規定,衍生種種問題,不僅有業者未幫客人投保、傘具未有中文警語、甚至連最基本的防護及自救教學都沒有,還要求消費者簽下「自行負責」切結書,一旦發生意外時民眾只能自求多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飛行傘運動在 20 多年前興起,民國 76 年成立飛行傘委員會,在台灣東部地區蔚為風
氣,只是近年來飛行傘意外事故頻傳,8 年來已發生至少 5 起民眾玩飛行傘發生的意外,造
成多人傷亡。
二、隨著飛行傘運動陸續傳出傷亡,行政院消保處只有對民眾提出警告,國內尚無具法律保障
的「無動力飛行運動安全注意事項」相關法規,一旦發生意外時只能自求多福。
三、根據了解消保處自去年九月起會同體委會、交通部觀光局及地方政府消保官相關單位人員
,在新北市翡翠灣、宜蘭縣外澳、屏東縣賽嘉、台東縣高台、南投縣虎子山、新竹縣木頭
山及花蓮縣明利等 7 處飛行場,就無動力飛行傘運動的規範、社團組織機構、場地及營業
的管理、教練證照、投保情形、傘具配備及契約等項目進行查核。
四、但由於無法律規範無動力飛行傘運動場地設置及使用管理標準,有的起飛場地過短,便以
鋼骨加蓋助跑區,或任由各協會或業者自行擇地起降,無人管制安全及維持秩序,導致常
聽聞飛行場出現搶客鬥毆爭端、搶飛事件甚至發生空中碰撞。
五、此外,各地飛行場多出現未依規定投保,依體委會行政指導中的規定,業者應替學員或消
費者投保每人次最少新台幣 3 百萬元的意外保險。但業者不是未投保,就是投保險種及額
度不符規定。
六、加上傘具及配備無中文標示及保存年限,由從業人員自行認定是否淘汰;其他配備也任由
教練自行裝配,相當簡陋。查核時也發現同一傘具及配備可帶不同年齡及不同體型的男、
女飛行,安全勘虞;且多未提供教學,甚至部分業者提供切結書要求學員或消費者切結,
切結「志願參加飛行訓練,如有偶發遭受意外傷害由飛行者自行負責」。
七、加上證照未有一致核發標準及管理機制,未建立全國一致的教練、雙人飛行證照及換照制
度,除體委會間接輔導設立的「滑翔協會」訂有飛行技術檢定辦法,依規定核發證照外,
其他協會則自行認定核發,或者無照飛行,未有一致證照核發標準無法確保帶客飛行之安
全。
八、根據本席了解,目前國內相關規定僅有體委會於 93 年訂頒的「飛行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屬行政指導,換言之,此項運動至今仍欠缺全國一致且有法規位階的規定,豪無拘束效力
,地方政府則僅有屏東縣訂頒的「無動力飛行管理自治條例」。
九、目前相關社團有體委會輔導設立的「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下設「中華民國滑翔運動
協會」(下稱滑翔協會)及 7 個地方分會;另還有私人設立的「中華民國滑翔翼協會」、
「中華民國航空運動協會」及一般俱樂部。均有帶客飛行收取費用的營業行為。
十、本席建議,行政院體委會儘速研訂無動力飛行傘運動的管理法規,並且儘速研訂定型化契
約範本供業者遵循,同時也建議金管會與保險業者協議開放一定額度讓消費者投保,經濟
部標檢局則應就飛行傘的設備訂定規範。
十一、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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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報載日本智庫研究因經濟縮水、老年人口持續增加以及生產力減緩,2050 年日本可能因此退出已開發國家行列;這是對台灣發展的重要警訊,台灣正一步一步走上日本的後塵,低生育率導致工作力減弱、老年人口持續增加……等現象都在台灣發生,若是政府再沒有改善國內投資環境抑或將抑制通膨列為施政惟一目標,而讓經濟發展失去動能,將導致嚴重後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日本智庫 21 世紀政策研究所(21st Century Public Policy Institute)4 月 19 日研究報告
說,隨著日本的經濟縮水、老年人口持續增加以及生產力減緩,將導致日本經濟萎縮,到
2050 年的時候,日本可能掉出已開發國家的行列。
二、日本長期的低生育率導致工作力減弱,加上儲蓄減少以及投資萎縮,將把一度是全球經濟
大國的日本拉垮。即使日本的生產力能夠恢復到世界頂尖經濟體的水準,日本的經濟規模
都將在 2030 年代開始萎縮。智庫指出,日本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將在 2014 年落後印度
,並且在 2050 年失去經濟上的重要地位,屆時日本的 GDP 將只有中國大陸和美國的六分之
一,印度的三分之一。
三、這是對台灣社會發展的重大警訊,受到歐洲景氣走緩、美國需求降溫、中國大陸經濟成長
下修的影響,3 月份包括台、韓、星等亞洲國家的出口皆呈衰退,而黃豆、小麥、玉米等農
工原料的國際行情也持續走跌;至於月前被中東情勢所推升的國際油價,也已告下滑。這
個國際環境的演變告訴我們,當前全球經濟問題不在通膨,而在於經濟失去成長動能。
四、國際的外在環境沒有為台灣的通膨加溫,台灣這一波物價上漲壓力,主要是來自內部的調
整。也就是壓抑了兩、三年的油、電價格,一夕間調漲所造成的局面。這個壓力既是來自
內部而非國外,自然無需以台幣升值的手段來解決,當然也還不到需要機動調降大宗物資
關稅的時候。
五、這一次油、電調漲所引發的物價壓力,本質上屬於成本推動型,而非需求拉動型。依 1980
年代的經驗,成本推動的通膨,貨幣政策效果甚微,貿然升息,非但平息不了物價問題,
反而會使得低迷的景氣更形雪上加霜。決策當局在運用雙率政策時,必須格外審慎。
六、二十多年來,隨著全球化生產、貿易自由化及台灣消費市場的激烈競爭,大大紓解了通膨
的壓力。只要不讓恐慌的預期心理出現,台灣即不可能再次出現石油危機年代的兩位數通
膨率。
七、今天多數人都在憂心物價,事實上從第一季台灣出口衰退 4.0%,以及首二月工業生產及零
售指數衰退 5.4%、1.0%看來,成長動能不足的問題反而更值得關注。主計總處二月份預測
首季經濟成長尚有 1.2%,但從出口、生產等已公布的數據觀察,首季能否正成長恐怕都成
問題。再者,歐洲財政吃緊、中國成長趨緩、美國復甦脆弱,全球經濟三大引擎的動能實
難令人樂觀。很明顯,接下來全球經濟問題是在成長,而不在通膨。
八、依據歐盟統計局的最新資料,今年以來歐元區的工業生產、營造業產值、零售業營收,皆
較去年同期衰退,失業率更一路升至 10.8%的新高水準。而美國的失業率雖降低,但衡量勞
動意願的勞參率今年首季已跌至 63.8%,創下 1982 年以來的新低,與金融海嘯前的 66%相
去甚遠。美國勞參率降低一個百分點,代表 240 萬人退出勞動市場,如今美國勞參率比金
融海嘯前跌逾 2 個百分點,也就是約有 500 萬人自美國勞動市場退離,這自然是一項嚴重
警訊。月前 Fed 主席柏南克在國會做證時即表示:「我們距離就業市場正常的運作仍有很
長的路要走,8.3%的失業率並未反映出美國就業市場的疲弱程度。」
九、觀察全球經濟情勢,看看台灣首季的出口、生產及零售的跌勢,面對目前國內輿論關注的
焦點,內閣也許會陷入兩難。但無論如何,主政者必須清楚台灣所將面臨的最大挑戰是什
麼。本席認為台灣當前最大的挑戰依然是成長,而非通膨,決策當局的雙率政策必須審慎
拿捏,以免讓今日穩定物價的措施,於日後又成為阻礙成長的絆腳石。
十、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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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目前「街頭藝人證」實為一不合理之制度,但若無法廢除,以目前各縣市自行規範與管理,導致從事街頭藝人工作者,只能限定在某縣市表演,工作權益重重受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街頭藝人這個行業的本質,是一種提供以娛樂性質為主的服務業,不管實際內容是音樂表
演、雜耍、戲劇、繪畫,是販賣娛樂服務、換取報酬,和一般的歌星、演員等藝人除了收
入之外,都是「藝人」,沒有其他差異(工作的本質上,不談環境、制度這些其他因素)
。真要說差異的話,主要在於工作場所不同,街頭藝人使用的是公共空間,這才衍生出需
要管制的概念。
二、街頭藝人須要考取證照已經落實執行,但是有關「考取證照的難度太高」、「證照錄取名
額太少」,以及考試審核的標準、程序不理想或不適當等等,都引起社會輿論的多次討論
。
三、本席認為證照制度存在的目的,基本上都是為了保障受服務對象的權利或安全,所以一般
開店做生意,除了以稅收為目的的營業執照申請,營業場所因為會供大眾使用,所以符合
消防、安全檢驗標準,食品業因為有可能吃出人命,所以要符合衛生健康標準,這些管制
都是合理的。
四、但是街頭藝人需要證照嗎?拿台灣現在普遍的證照行業來參考,像美髮、調酒甚至廚師這
些行業,後兩者還影響到消費者吃到肚子裡的東西,證照只是消費者或僱主僱用的薪資參
考、提供當事人某些競爭優勢,並不能限制執業機會,沒道理街頭藝人不能和他們一樣。
五、若是認為街頭藝人和攤販一樣會佔用公共空間,所以要管制。但是管制的目的應回歸到市
容或者交通安全方面的考量,如果真的非得對街頭藝人實施管制的話,應該以劃定特定的
表演區域不須要對個人資格限制。
六、另外以現有制度而言,各縣市政府自行管理與制定,造成街頭藝人工作權益受限,無法跨
縣市表演,工作權益受限,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
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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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油電雙漲之後,政府緊盯通膨壓力,卻可能忽略國內出口衰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專家學者認為在全球經濟低迷,需求不強下,台灣通膨大約 2%,倒是台灣首季出口衰退
,尤其對大陸出口衰退 9.7%,值得注意,這顯示台灣經濟成長將走緩,今年經濟不確定性
將比往年更高。
二、中研院院士胡勝正即表示目前全球經濟依然低迷,受歐債影響歐洲表現不佳,大陸經濟也
不如預期,美國 1、2 月經濟還好,但 3 月也不太好,在這個情況下,全球不會出現通膨,
即使台灣近來油、電雙漲帶動物價上漲,也僅屬於溫和的通膨,通膨率約 2%上下。
三、中研院院士于宗先亦認為國際原油沒續漲、糧食價格也沒有再走高,通膨壓力不會太大,
台灣目前不到 2%的通膨率,和 1974 年、1980 年的石油危機年代 47%、19%的通膨率已大
不相同,情況沒有想像中的嚴重。
四、然而該憂心的是台灣的產業發展,長期以來過度集中高科技產業的政策,影響台灣的出口
動能,首季出口衰退的情況值得注意。長期以來政府過度重視電子產業,而電子產業雖可
創造 GDP,但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卻微乎其微,沒有就業就沒有所得,沒有所得就難以創造
消費,並導致 M 型社會,這正是當前台灣的最大困境。
五、本席提醒台灣首季出口衰退不容小覷,尤其首季對大陸出口衰退 9.7%,比對歐出口衰退
6.8%還嚴重,何以台灣有 ECFA 早收清單的降稅優勢(539 項裡的零關稅項目由去年的 76
項增至今年的 509 項),對大陸出口衰退幅度還這麼大,值得深入研究。油電雙漲會對總
體物價產生衝擊,但隨著出口不如預期,將使得民眾消費信心、企業投資意願下滑,進而
影響今年經濟成長。
六、二○○八年衍生性金融商品過度操作釀成全球金融海嘯,如今全球經濟充滿了不確定性,
這是我們過去所沒經歷過的,政府必須審慎因應。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
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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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國內乳品醞釀再調整價格問題,深感疑慮與不安,過去三年乳品已大幅調漲兩次,影響所及造成國內連鎖咖啡與茶飲跟著漲價,實沒理由再漲;若是相關業者仍然不懼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堅持調漲將再次造成飲料市場連鎖反應,增加民生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報載過去三年,乳品就漲過二次,二○一一年甚至牽動連鎖超商咖啡、手搖茶攤也跟
著漲價;烘焙業去年受原物料上漲,也漲過一次,眼看五月中旬電價將調漲,相關業者竟
又醞釀新一波的漲價計畫。但是在消費者眼中,過去二、三年漲過價的商品,全都沒有理
由再漲價。
二、乳品價格近二年波動相當大,二○○九年底,生乳收購價每公斤調漲一.六五元,漲幅九%
;連帶牽動統一、味全、光泉等品牌的價格,二○一一年十月,農委會再度調漲生乳收購
價,每公斤調漲二元,三大品牌近二十款商品價格全漲,一公升裝家庭號鮮乳首度突破八
十元。
三、而由於鮮乳幾近全面的漲價,用乳量最大的連鎖咖啡如星巴克、四大超商、手搖攤連鎖店
也都跟著漲價,其中三大鮮乳廠商、四大超商都被公平會以聯合漲價為由施以重罰,至今
還在訴願中。
四、二○一一年達美樂、必勝客兩家披薩連鎖先後在二月漲價,春節過後,泡麵價格也鬆動,
包括統一、維力、味丹等三大品牌全面漲價,漲幅在十%至十五%之間。烘焙業者也因麵粉
、奶油、糖價格翻漲而漲價,漲幅達到五%,甚至更多。
五、今年初,漲價的業別和品類更多,連鎖速食龍頭麥當勞在一月十四日調漲旗下二十二項商
品,頂呱呱也在三月漲價,漲幅在三至九.二%之間。飲料部分統一純喫茶、左岸咖啡及味
全每日 C、泰山、波蜜等先後漲價;義美、小美、酷聖石等冰品也都在三月調漲價格,以上
業種實在沒理由再喊漲。
六、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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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肯定近來因為國內民生物價上漲,勞委會預定調高基本工資的政策,但是若是基本工資大幅調高,將影響國內工商經濟發展條件,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因此調高基本工資一定要有相關配套措施,重新考量本勞與外勞薪資脫鉤……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報載勞委會主委王如玄 4 月 19 日表示,現行月薪一萬八七八○元的基本工資「一定漲
」,而且會「百分百反映」去年物價指數。經估算,基本工資至少漲到一萬九○四七元;
考量勞工共享經濟成長和今年的物價後,還有機會調到一萬九八○二元。王如玄還說,會
「朝兩萬元努力」。
二、時薪部分已確定從一○三元漲到一一五元,漲幅約十一.六%。預估基本工資調漲後,全國
將有一七○萬名底層勞工受惠,明年元旦調漲。油價雙漲帶動物價齊漲,就是基本勞工的
薪水沒漲。勞委會將在七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由勞、資、學、政四方共同討論調
漲案。
三、另外根據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今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將控制在二%以內,本席認為
基本工資調漲也應將國內現階段經濟和物價條件納入考量,如此一來基本工資可望再調高
,應可接近一萬九千五百元。
四、本席認為站在勞工立場,基本工資當然愈多愈好,但是計算基礎一定要有一套公平的機制
,若是一味調高工資,忽略工商業界的成本結構,可能會造成企業出走,殺雞取卵的窘境
。因此勞委會、經濟部等各單位一定要聯合會商,重新考量本勞與外勞薪資是否脫鉤……
等等問題,創造勞方與資方雙贏的政策。
五、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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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前立委羅福助發監執行日卻未報到,突顯權貴犯罪判刑定讞後,潛逃出境的惡例一再發生,形同國境不設防,已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報導,前立委羅福助因炒股被判刑定讞,應於 4 月 24 日入監服刑,但報到時間卻未見
其人,顯示其早已逃出國外。
二、依據國內司法實務,最高法院若判重案被告有罪定讞且應入監,會在公告前,先將判決結
果傳真通知最高檢察署,再透過地檢署通知被告報到服刑,至少需花費數周、甚至一個月
時間。
三、本席認為法務部應研擬配套措施,讓刑期長、累犯又有逃亡可能性的罪犯,發監前配戴追
蹤器掌握行蹤,否則重刑犯一而再畏罪潛逃,形成權貴的制裁死角,並造成人民對司法的
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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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日前引用新加坡大學《台灣人才赤字危機》報告,警告若新加坡阻止外國人才進入,將重演「台灣故事」(Taiwan story),喪失在全球的競爭優勢,這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大警訊,反映出台灣本身無法提供相同的就業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尚達曼表示台灣是「因為對外封閉的人才政策,島內頂尖人才又嚴重流失,導致國內的薪
資水準下降,名目薪資已停滯十年以上。」但新加坡大學的報告結論卻是,「逼迫台灣人
才出走兩項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低廉工資』和『沒有未來的就業機會』,而台灣過去十
年緩慢的經濟成長與落後的產業升級,則是人才流失的根源。」
二、人才流失是果,而薪資下降與經濟成長遲緩是因,故而欲解決人才流失問題,必須先改善
薪資下降與經濟成長遲緩現象,一旦薪資能夠大幅增加,經濟再現蓬勃生機,人才會湧入
。
三、本席認為台灣的就業市場,不但外國人才不願進入,本國人才更大量流失,反映出台灣本
身無法提供相同的就業機會,面對經濟成長停滯、失業率偏高與薪資倒退,政府的優先議
題應是規劃正確的產業發展策略,先讓民眾富起來,同時也提升我國就業市場的競爭力,
國家發展才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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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勞基法第 84 條之 1「責任制」條款,形成「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畸形上班文化,導致勞工過勞嚴重,應重新修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則指出,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責任制條款有其歷史背景,部分適用責任
制的行業在現行時空,已不見得適用,有檢討的必要。
二、根據資料,去年 1 至 9 月中,過勞職災給付 66 件中就有 33 件是過勞死,人力銀行也調查
發現,有 57%上班族都被老闆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加班而沒有加班費,勞基法第 84 之
1 條文有關責任制規範,形同開後門,但在法律適用上很難徹底適用,與其被雇主濫用,不
如刪除法源,讓各行各業回歸工作 8 小時,加班就是 4 小時。
三、依照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說法,目前有 30 個類別行業適用責任制工時,但責任制是當年工
廠環境為設計,而且台灣責任制規定繁瑣,不若美國就兩種規定,一是排除勞基法、另一
就是適用勞基法,若適用勞基法,工時薪資就按規矩來,沒有灰色地帶。
四、因此本席認為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研議修正過程應使勞雇雙方權利都能兼顧到,檢討時就必
須多方面權衡,避免勞工過勞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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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一百零三年將上路的十二年國民教育日前宣布啟動,其母法卻仍在審議中,且細部規劃與配套未臻周全,因此各方輿論皆持懷疑態度,十二年國教追求多元適性教育之立意雖良好,然在實施規劃未全之前啟動,將反而造成不知所措的學生求諸補習,未來亦可能發生私校明星化等影響弱勢學生受教權之現象。爰特建請教育部詳加規劃配套,並參酌學生與家長各方意見調整十二年國教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十二年國民教育乃是在九年國民教育成功之基礎上更進一步,提供平價高中教育,希求學
生多元適性發展,力圖避免以往考試領導教學的填鴨式教育,立意良好,然在相關母法仍
未通過、對大眾宣導尚不足之情況下訂立時間表並宣布啟動,造成學生家長恐慌,更有建
國中學與臺北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學生連署請命要求從長計議,其良好立意有折損之虞。
二、學習之多元適性之所以在我國不得見,實因社會中唯有讀書高之概念根深柢固,不論學生
天賦如何,家長皆要求力爭上游,竭盡所能爭取更好的學校與學習環境乃人之常情。十二
年國教規劃將對不同領域能力之要求帶入超額比序中,目的在消除智育至上之觀念,然觀
念不改變,徒消除升學考試,不知所措之學生將轉而求助於補習。教育改革十年來並未改
變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卻帶動補教業蒸蒸日上,十二年國教的多元超額比序項目若未能配
合家長觀念之改變,學生不得不求助補教業之情況下,不僅無力參加補習之弱勢學生在比
序上不如人,宣導不足之十二年國教更可能造成弱勢學生與家長因不明瞭升學方案而未能
讓弱勢學生進入合適之學校就讀,影響弱勢學生受教權。
三、又社會部分輿論期待藉十二年國教消除明星高中,然明星高中乃是市場機制下之必然,物
以類聚加上升學至上觀念,菁英匯聚創造良好學習氛圍,進而吸引更多人才加入乃自然現
象。若強勢介入消除現有公立明星高中,久而久之將導致人才往私立高中聚集,造成私立
高中明星化之現象,對經濟弱勢卻需要良好學習氛圍以更進一步深造之學生反而不利,因
此不應貿然要求現有明星高中百分之百免試。
四、教育乃百年大計,教育改革之推動更因審慎詳加計畫,並參酌學者、學生、家長與第一線
教學老師之意見,唯有完整配套之政策搭配多方宣導,待時機成熟後推動十二年國教,才
能漸漸扭轉社會中智育至上,升學掛帥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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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我國人才外流已成國安問題,究其背後原因,實乃我國產業始終未能升級,產業以苦勞思維力求無限降低成本以增加競爭力,導致國內普遍存在高工時低薪資之情況,推動人才外流。要改善我國產業的苦勞思維、促進產業升級,首先必須自分由各部會掌管的第三級產業著手,應即刻調整各部會對第三級產業的管理思維為產業發展思維。爰特建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共同推動第三級產業發展,為推動產業升級、改善我國人才外流現象提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臺灣經驗代表的是臺灣人刻苦耐勞帶來的經濟成果,然而也就是如此的苦勞思維導致產業
固守舊有路線而遲遲未能以高附加價值之產品取勝,一味追求壓低成本以增加出口競爭力
,進而導致人力成本持續走低,工時持續延長,竟已達到薪水僅 OECD 國家總平均三分之
一,工時卻長達一點二倍之程度,因而不但缺乏吸引外國人才之動力,更將本國人才往外
推。
二、目前我國第二級產業之發展由經濟部統籌,然第三級產業散由不同部會掌管,各部會僅以
管理思維處理,而未致力於促進第三級產業之發展,因而導致能吸納最多就業人口之第三
級產業發展遲緩,產業升級遙遙無期。經濟部既統籌第二級產業發展,應進一步會同相關
部會研擬推動第三級產業發展,唯有產業升級與改善苦勞就業市場,才能真正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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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證券交易所得稅乃為實現租稅公平,然開啟討論以來,由於財政部未充分向民眾說明政策方向,以致於投資人預期心理導致股票市場震盪。雖證券交易所得稅列有四百萬之申報門檻,僅向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投資人課徵,然其效應導致股市震盪,實已影響所有投資人之權益。爰特建請財政部考量證所稅議題提出以來,股市震盪對投資人之影響,未來研擬相關租稅改革時應以明確公布其政策目的與方向為先,儘量減少對市場穩定的破壞並減輕民眾疑慮,並針對證所稅爭議提出檢討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對高所得者課徵較重稅負,具有改善所得分配功能,然我國
總薪資僅占 GDP 約 45%左右,卻負擔綜合所得稅稅收約 60%,薪資所得占我國綜合所得稅
比例之高長久以來為人詬病,證券交易所得稅乃為實現租稅公平之政策,資本利得課稅乃
租稅改革之正確方向。
二、基於股市之敏感性,財政部設定四百萬之申報門檻,力圖減少對散戶之影響,然課徵證所
稅消息一出,便因政策大方向未明造成投資人過度恐慌,股票大戶或有退出股票市場情形
,造成股市震盪,散戶雖不必課徵證所稅,卻在證所稅造成的效應不免遭到損失,因而怨
聲載道。
三、股市近期的震盪造成臺股市值蒸發一點二五兆,實為投資民眾預料之外損失,往者已矣,
來者猶可追,財政部未來實施相關租稅改革時務必考量市場敏感性,以維持市場穩定為要
,應先確定課稅方向與政策目的並向社會大眾充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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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近日大規模查辦之教授研究浮報經費案中,凸顯出的問題是現行嚴苛且搖擺不定的會計科目,要求與經費使用率決定研究績效之規定,逼得教授不得不偽造文書換取經費做研究。研究經費不實核銷可能情形中,因消費品項不符會計科目要求而不得不請廠商改開發票者實屬無辜,形同另一種特別費案。近年來各國積極搶奪高等教育人才,我國不但沒有具體對策和因應之道,還反其道而行以入人於罪之會計制度限制教授做研究,無異開倒車。爰特建請教育部會同相關部會積極解決會計核銷制度入人於罪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以讓教授安心做研究,留住高等教育人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家提供經費、提供好的環境讓教授安心做研究乃是基本,現行的制度卻要教授一邊做研
究,一邊想辦法符合嚴苛又搖擺的會計科目要求,研究績效竟還視經費使用狀況來決定,
經費使用率低表示績效不好,影響下次經費申請。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以優渥的研究環境
搶高等教育人才,我國不但沒有具體對策和因應之道,在嚴苛的會計制度讓教授不得不犯
法的情況下,最近竟還大規模查辦教授研究計畫報帳單據,面對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
七年以上徒刑的重罪,各校教授皆人心惶惶席不安枕。
二、其實研究經費不實核銷之情形主要有三,第一是利用研究生當人頭詐領經費;第二是假發
票報帳,將經費挪至私用;第三是因公使用卻因品項不符合會計科目要求,只能請廠商改
開發票品項,以此買得儀器或耗材。真正違法的是第一種和第二種,純屬無辜的第三種乃
是制度引人入罪,根本是第二個特別費案件,造成教授或多或少都一定有偽造文書。教授
濫報研究費、苛扣研究生研究費之情形確實存在,但更多的是兢兢業業、甚至自掏腰包的
好老師反而因報帳制度的設計過苛,變成了制度下違法者。積極解決第三種情況,讓教授
安心做研究,才能讓更好的人才願意留在臺灣,甚至吸引更多卓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