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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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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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05-18
-
sessionPeriod:
1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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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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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2
-
meetingDateDesc:
101/05/18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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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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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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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8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1 案。三、22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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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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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蘇震清","鄭麗君","趙天麟","葉宜津","管碧玲","姚文智","柯建銘","楊曜","劉建國","李應元","陳其邁","田秋堇","吳育昇","林淑芬","盧秀燕","楊麗環","王廷升","林郁方","蔡其昌","吳秉叡","丁守中","鄭汝芬","林鴻池","李慶華","曾巨威","陳學聖","呂學樟","陳超明","王惠美","魏明谷","高志鵬","潘孟安","李昆澤","黃志雄","李鴻鈞","邱志偉","謝國樑","蔡正元","陳根德","林明溱","楊瓊瓔","蔡煌瑯","馬文君","李貴敏","孫大千","陳明文","顏清標","王金平","張嘉郡","羅明才","高金素梅","陳雪生","王進士","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江惠貞","林正二","廖正井","陳碧涵","陳鎮湘","簡東明","吳育仁","呂玉玲","邱文彥","徐少萍","陳歐珀","許添財","林滄敏","蔡錦隆","徐耀昌","許智傑","黃文玲","費鴻泰","江啟臣","尤美女","潘維剛","王育敏","詹凱臣","陳淑慧","林德福","羅淑蕾","黃昭順","張慶忠","林世嘉","鄭天財","吳宜臻","賴士葆","李桐豪","洪秀柱","蔣乃辛","陳亭妃","劉櫂豪","徐欣瑩","陳唐山","楊應雄","黃偉哲","張曉風","林國正","林岱樺","盧嘉辰","紀國棟","蘇清泉","楊玉欣","翁重鈞","陳節如","蕭美琴","薛凌","李俊俋","段宜康","林佳龍","何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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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5-18T09:00:00
-
endTime:
2012-05-18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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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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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5150/details?meetingDate=1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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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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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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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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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1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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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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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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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05/22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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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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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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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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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8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1 案。三、22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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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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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蘇震清","鄭麗君","趙天麟","葉宜津","管碧玲","姚文智","柯建銘","楊曜","劉建國","李應元","陳其邁","田秋堇","吳育昇","林淑芬","盧秀燕","楊麗環","王廷升","林郁方","蔡其昌","吳秉叡","丁守中","鄭汝芬","林鴻池","李慶華","曾巨威","陳學聖","呂學樟","陳超明","王惠美","魏明谷","高志鵬","潘孟安","李昆澤","黃志雄","李鴻鈞","邱志偉","謝國樑","蔡正元","陳根德","林明溱","楊瓊瓔","蔡煌瑯","馬文君","李貴敏","孫大千","陳明文","顏清標","王金平","張嘉郡","羅明才","高金素梅","陳雪生","王進士","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江惠貞","林正二","廖正井","陳碧涵","陳鎮湘","簡東明","吳育仁","呂玉玲","邱文彥","徐少萍","陳歐珀","許添財","林滄敏","蔡錦隆","徐耀昌","許智傑","黃文玲","費鴻泰","江啟臣","尤美女","潘維剛","王育敏","詹凱臣","陳淑慧","林德福","羅淑蕾","黃昭順","張慶忠","林世嘉","鄭天財","吳宜臻","賴士葆","李桐豪","洪秀柱","蔣乃辛","陳亭妃","劉櫂豪","徐欣瑩","陳唐山","楊應雄","黃偉哲","張曉風","林國正","林岱樺","盧嘉辰","紀國棟","蘇清泉","楊玉欣","翁重鈞","陳節如","蕭美琴","薛凌","李俊俋","段宜康","林佳龍","何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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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5-22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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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2-05-22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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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Year: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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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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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13901_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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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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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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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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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江惠貞","林正二","廖正井","陳碧涵","陳鎮湘","簡東明","吳育仁","呂玉玲","邱文彥","徐少萍","陳歐珀","許添財","林滄敏","蔡錦隆","徐耀昌","許智傑","黃文玲","費鴻泰","江啟臣","尤美女","潘維剛","王育敏","詹凱臣","陳淑慧","林德福","羅淑蕾","黃昭順","張慶忠","林世嘉","鄭天財 Sra Kacaw","吳宜臻","賴士葆","李桐豪","洪秀柱","蔣乃辛","陳亭妃","劉櫂豪","徐欣瑩","陳唐山","楊應雄","黃偉哲","張曉風","林國正","林岱樺","盧嘉辰","紀國棟","蘇清泉","楊玉欣","翁重鈞","陳節如","蕭美琴","薛凌","李俊俋","段宜康","林佳龍","何欣純","蘇震清","鄭麗君","趙天麟","葉宜津","管碧玲","姚文智","柯建銘","楊曜","劉建國","李應元","陳其邁","田秋堇","吳育昇","林淑芬","盧秀燕","楊麗環","王廷升","林郁方","蔡其昌","吳秉叡","丁守中","鄭汝芬","林鴻池","李慶華","曾巨威","陳學聖","呂學樟","陳超明","王惠美","魏明谷","高志鵬","潘孟安","李昆澤","黃志雄","李鴻鈞","邱志偉","謝國樑","蔡正元","陳根德","林明溱","楊瓊瓔","蔡煌瑯","馬文君","李貴敏","孫大千","陳明文","顏清標","王金平","張嘉郡","羅明才","高金素梅","陳雪生","王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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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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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邱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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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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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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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時、10時17分至11時42分
5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29分至9時47分、下午5時至5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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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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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5150/details?meetingDate=10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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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為推廣節能減碳,增加失業族、中高齡族的就業機會,環保署與勞委會合作原訂規劃在今年 4到 11 月間,於全台僱用 3,125 名短期訪查員,實施「節能減碳天使團」計畫,至今時序已進入 5 月仍未見到政府部門公告實施日期,主管部會行政怠惰應立刻導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環保署於今年 2 月 21 日邀集各縣市環保相關單位召開計畫研商會議,環保署指出,環保署
依各縣市戶數分配員額,將發配進用人員檢查證及背心,並鼓勵優先在縣市都會區執行。
預定進用時薪計查察人員(新臺幣 107 元,合計月薪 1 萬 8,832 元)2,976 名,另進用專案
管理人員 149 名,月薪 2 萬 5,000 元,由勞委會各區就業服務站提供求職名單,對象以中高
齡弱勢就業為主。
二、至今年 4 月 27 日,行政院環保署才針對「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宜蘭縣等 4 縣(市)
節能減碳天使團專案工作計畫」完成開標作業,截至 5 月 8 日,相關部會仍未確定實行期
程。
三、「節能減碳天使團」計畫目的為宣導節能減碳並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惟勞委會與環
保署互相以行政程序沒有完成為由一再拖延,對於渴望擁有一份薪資的失業族與中高齡市
民必須苦等沒有收入的煎熬,政府部門應儘速完成跨部會協調,順利推動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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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中國在台灣開放陸客來台過程中,早已掌控整個陸客觀光路線,所有金流都在其主控之中,並間接獲取兩岸觀光市場中的最大利益,為確保我國業者合理利益與兩岸觀光之健全永續發展,主管機關應謀求檢討改進因應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北京旅遊業高層至台灣參訪後直言,台灣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台灣僅能賺取兩岸觀
光財中的蠅頭小利,主因是中國掌握整個台灣觀光產業的金流,中國一方面透過當地旅行
社收取旅客高額團費,一方面投資台灣景點的觀光消費市場,包含遊覽車業、飯店業、特
產店、免稅品業。
二、馬政府開放陸客來台,主要目的是透過陸客刺激台灣觀光產業動能,透過陸客商機帶動國
內消費市場商機,但主掌政策的觀光局,除了找明星巡迴宣傳、進行地方上觀光建設外,
一切牽涉到台灣觀光產業的「市場戰略布局、產業統籌規劃乃至金融金流措施」等關鍵三
大觀光策略卻付之闕如。政府所公布中國來台觀光消費數據,不過是公式推論下美化數字
而已,馬英九政府並沒有實際掌握陸客來台後對周邊產業發展與地方基層效益影響的正確
資訊。
三、以觀光醫療美容產業而言,台灣醫美業者為了吸引中國觀光客消費,曾舉辦各類論壇、研
討會,也針對衛生署、風險投資業,乃至國發基金皆接觸送案,馬英九亦曾公開宣示觀光
醫療美容業是兩岸觀光產業的重要指標項目,惟醫美業與旅行社各行其是,除了樣板「健
康檢查團」外,後續產業政策、產業結構或產業金流卻沒有總體策略,檢討之所以近日出
現兩岸旅行社欠款高達百億、台灣陸續出現「低價團、零元團」,乃至陸客團被帶到藝品
店「高價痛宰」等等,都在在顯示整個台灣觀光規劃缺乏「產業策略方向」與「管理監督
結構」更不敢向中國討價還價,要求談判所致。
四、倘若今後再沒有清晰的「兩岸觀光政策藍圖」,不只是陸客陸續抱怨「不來終生遺憾,來
了遺憾終生」的話,壞了台灣觀光口碑,而且,台灣民眾本身旅遊空間也被擠壓,特別是
關鍵的「觀光財」搞了半天,最後都是落入「大陸人私下在台投資擴廠」的口袋裡!
五、陸客觀光客源與消費路線一向被特定旅行社指定來指定去,像台灣文創、醫美等產業根本
切不進去,原來整個台灣觀光產業的實質最終,就真的只是「大陸觀光市場的『台灣路線
』」?!觀光局搞了半天,就只是幫中國大陸觀光業與及其幾大國企旅行社「開拓新市場
、打工送業績」而已,兩岸觀光發展根本不能永續,台灣竟然淪為中國觀光市場的一條路
線,馬政府沾沾自喜、自吹自擂的開放陸客觀光,最後反而斷送了台灣觀光的前途,深值
國人省思,我政府相關單位亦應負起檢討改進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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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台灣外配人數逐年增加,但國人對外配的包容尊重,仍略顯不足,特別是對於外配的子女在校園若遭受欺凌,更是讓孩童身心受創。本席建請行政院教育部對於多元文化尊重之課題,應更為重視以保障新住民及其子女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移民署統計,我國目前有四十六萬的新住民,其中有三十萬是大陸配偶。移民署今年九月
將推出「全國新住民火炬計劃」,將全國三百零三所新移民子女較多的小學列為新住民重
點學校,輔導外配和陸配適應台灣的生活、語言和文化。外配因為人不同種、書不同文、
語不同言,生活過程中較容易遇到困難,需要協助,陸配雖然和國人的文化、語言相通,
但兩岸隔絕多年,文化和生活習慣有落差,也有輔導的必要。
二、外配們除了經營家庭、拓展新的生活圈外,也很努力適應環境,但卻仍有一些民眾或不懂
事之孩童,對於外配的孩童給予較不尊重之態度,使外配擔心孩子在學校是不是也在忍受
不平等待遇,在他們的成長路上留下陰影。如何將這種的眼光和聲音化成合作的力量,新
台灣之子和外配,才更能為台灣社會盡一份心力。
三、本席建請第一,移民署今年九月將推出「全國新住民火炬計劃」立意良善,但必須確實執
行。第二,建議教育部從國民教育的教科書中,開始推動社會包容多元族群,透過基本國
教,讓孩子從小認知、觀察移民和台灣社會之間的關係,學習尊重、包容來自其他國家的
新移民。第三,本國是個多元文化之社會,如何使外配及其孩童,融入我們的社會之中;
如何使本國民眾能夠接納外來民眾,使我國多元發展,相互尊重不同文化,必須從教育做
起,使我國社會能越來越和諧,且多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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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日前有許多民眾向媒體投訴,檢察官辦案態度不佳,或對當事人言詞上有不妥之處,法務部未予以重視,態度較為消極,本席建請法務部對於檢察官素質之改革,應更為積極,以保民眾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民間團體司法改革委員會日前招開記者會,披露檢察官態度不佳錄音引發討論,公布台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與當事人的對話錄音,該檢察官對當事人動輒挖苦、嘲諷,導致不
少當事人向司改會申訴。司改會統計,每個月有 100 多件問卷認為開庭態度有問題,抽查
卻沒有 1 件有問題,勢必是內部相關有問題。
二、除此之外,由於本國第二審採複審制,於此制度下,若當事人對於第一審判決有所不服,
不需具任何理由即可上訴第二審法院,而上訴人上訴後,第二審法院亦需為完全重複之審
理。將造成第二審檢察官因為第一審檢察官已為當事人之行為,負擔舉證責任,故通常第
一審檢察官,認真地說服法官,欲讓法官為有罪判決。但通常上訴至第二審,第一審檢察
官皆已經舉證完成,很難有新事證可以調查,或新證人可以詰問,故通常二審檢察官只會
在審判時,以:「如上訴書所載,請依法判決。」等制式化之語言,讓民眾有對檢察官有
不良之印象。
三、本席建請法務部第一,將個案移送評鑑委員會處理,也呼籲法務部落實問卷調查制度,解
決檢察官的問案態度問題,並對於有問題之檢察官,給予必要之懲戒。第二,是否需要改
變審查制度,複審制在第二審將使二審之檢察官,大多淪為制式的發言,常令民眾觀感不
佳,縱使不必改變審查制度,是否要改變檢察官之問案態度及精細度。第三,請法務部更
積極重視檢察官評鑑之部分,讓民眾對於司法相關的爭議能減到最小,以合乎公平正義。
-
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桃園國際機場為我國出入境之大門,也是國家之門面,據統計至 100 年底,桃園機場出入境旅客人數達 24,947,551 人,足見其吞吐量龐大。然而,佔亞洲運轉要角的機場卻經常出包,狀況頻頻的機場環境,讓全國民眾深感失望,日前又因高空作業車壓破臨時水管造成通道淹水,積水達十公分,旅客只能走在猶如獨木橋的簡易便道,才能通過淹水處,顯見機場工程又出現重大疏失。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深切檢討,對狀況連連的機場工程作出調查,公布失職人員的懲處名單,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桃園國際機場為我國最大出入境轉運站,吞吐量極大,也是國家門面,然而自 98 年第一航
廈施工以來,卻是頻頻出包。據機場發言人表示,此次機場通道淹水,乃中華工程高空作
業車施工時將地面直徑約五公分的臨時水管壓破,造成地面積水近十公分,並臨時以工業
用的鐵架拼湊成臨時步道讓旅客行走,旅客只能將行李提高避免浸水,走在宛如獨木橋的
簡易步道。有旅客直說「去全世界各國旅行,也沒看過這種畫面!」
二、已於 2009 年動工的「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改善工程」,預算計劃達新台幣 32 億元,本
預計於 2011 年 8 月完工;然而自機場工程動工至今,卻是狀況連連,不是天花板下雨天漏
水,就是壓破管線造成積水,花費大筆預算的工程,不僅未見應有品質,工程進度的耽誤
至今也遭民眾質疑。
三、本席要求第一、針對航廈工程缺失作出通盤檢討,釐清相關人員責任,提出失職人員懲處
,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第二、公開說明航廈工程延誤原因,做出檢討後提出預計期程,
承諾期限內將剩餘部分儘速完工,避免持續消耗社會資源及成本,儘快將國家門面整修完
成,以符國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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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金門縣莒光樓展覽廳內胡璉將軍遺物「青天白日勳章」遭參觀旅客竊盜,且迅速離境一案,顯示受贈機關金門縣政府未盡妥善保管之責,案發後金門縣警局也未採取緊急通報機制,以致嫌犯從容離境,讓此重大刑事案件更增破案難度,金門縣政府之嚴重疏失,不僅傷害胡將軍後人,更讓全體國人因此質疑政府單位廣開兩岸交流之門卻無防治不肖之徒犯罪之有效法規,整體社會蒙上治安敗壞之陰影。此次案件透露金門開放觀光後,並未相對提昇治安機關警力及加強犯罪防範預防,而文建會、縣政府亦未對各展覽館址之文物保管及保全建置完善之管理系統,甚且展館人員應變及警覺能力也未加強訓練,爰此要求警政機關應研擬建立來往人員資料庫,以及加強金門前線地區居民的警安觀念,預防相關事件再度發生。另外警政署對於軍事要塞、敏感特殊之展覽館、處應檢討加派警力或要求管理機關增派保全人員以收警告犯罪之效。而且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立即通報機制,包含海關單位之橫向聯繫均應納入類似重大案件啟動之通報系統。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行政機關應立即檢討改進對策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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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桃園機場公司係交通部依據園區發展條例及機場公司設置條例設立,惟該二法並未規範桃園機場公司之組織架構、各組室掌理業務、人員編制及採購等相關細節,該公司遂訂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章程」,惟以訂定組織章程方式替代制定組織法律,恐有悖法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國營事業應有法定組織。
二、機場公司設置條例並非桃園機場公司之組織法,亦未規範組織及採購等事項,該公司應依
園區發展條例第 4 條立法理由所述另行訂定。
三、以訂定組織章程方式,替代制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法律,允非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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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文化建設委員會不斷投入大量經費興建藝文場所,卻不去思考提升文化藝術產業的需求面,造成供過於求,已致所謂”蚊子館"林立,特此要求文建會提出具體方針。近十年來藝文人口,文化休閒消費未跟隨個人所得成長,以民國 99 年度的個人消費支出金額有 21 萬餘元,相較十年前 89 年度時雖有 18%的增加,但在文化休閒項目的支出比起十年前僅增加 0.8%而已,顯示文化消費人口這 10 年來並未顯著成長,文建會應該著眼於培養國人對文化藝術的喜好,由需求面帶動供給面,而非只是在全國各地大興土木擴建各種展館、表演廳,僅著眼硬體設施的增建改善,徒增蚊子館。文建會應針對如何增進國人對藝文的興趣,提出具體方針並訂立目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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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姚委員文智,關切財政惡化問題嚴重,中央政府債務累積未償餘額佔 GDP 的比重暴增到 36%,換算平均每位國人要負債九十三萬元,要求政府當局應嚴肅正視赤字與財政失衡問題,並儘速謀求解決方案,同時,為提醒國人,請儘速將國債鐘設置在 101 大樓或台北火車站等醒目地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的財政結構在 2008 年馬總統上任後債台高築,本席要求行政院具體說明三年新增 1 兆
3 千億元的公債,到底用到甚麼地方。2008 年之前國庫曾連五年稅收超收,中央政府債務
累積未償餘額占 GDP 的比重不到 30%,如今已升高至 36%,距離舉債上限僅剩不到 6 千億
元的空間。過去三年多馬政府公債暴增 1 兆 3 千億元,從任何指標來分析,中央政府財政
結構弱化,都是不爭的事實。原因出在政府支出浮濫例如選舉期間爆發的夢想家事件。
二、馬英九選舉時提出的「黃金十年」,高估誤判大陸觀光客、陸資來台填補財務黑洞的效應
。又馬政府過去四年仰賴財政擴張政策,如今減稅已無籌碼,舉債逼近上限,收入面動能
匱乏,支出面又到處浮濫擴張。本席要求馬政府短期內要儘快刪減浮濫支出、整治無效率
的國營事業、強化政府銀行的資本結構。
三、水油電等國營事業嚴重虧損,夢想家事件浪費公帑等遭社會各界強烈質疑,主政者未能本
於財政自我負責精神、嚴格遵守財政紀律。因此本席要求主政者將財政資訊充分揭露,勇
於面對真實政府龐大的「隱藏負債」,這筆潛在債務隱藏於公營事業、非營業基金、勞農
保險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金融重建基金等項目內,國債壓力絲毫不比美國輕,換算平
均每人負債約九十三萬元,短短一年就增加十萬元。「隱藏負債」問題一向不被財主單位
正視,認為這些「或有負債」或「保證負債」不宜列入國債的範圍,因為是遙遠的未來問
題。但從這次全球金融風暴發現,倘同一情況發生在台灣,有誰願意借錢給台灣?若強行
對內舉債,發行天文數字的政府公債,勢將引發更嚴重的信心危機,惡性通膨、關廠失業
、投資停滯的噩夢勢將至。
四、要求財政部將國債鐘設立於人潮聚集之醒目交通位置,例如凱達格蘭大道、台北火車站、
101 大樓附近等。三年前馬政府雖應本院要求仿效美國設置國債鐘,卻鴕鳥心態將國債鐘藏
在財政部門口的 LED 跑馬燈看板上,國債資訊被混雜在政府宣導文宣之中,馬政府妄自債
台高築、卻毫無誠意面對財政赤字。反觀美國設置的著名國債鐘則矗立在時代廣場,提醒
美國人民為政府背了多少債務。
五、為避免政府錯誤財政政策拖累台灣經濟,政府應立即對財政收支結構失衡問題全面提出對
策,進行中長期提出全面性租稅改革,至於短期內未完成此項改革前,應凍結政府預算支
出過度成長擴張的現況。政府也應對各種非營業循環基金進行財務檢查,將不具自償性或
不必要的計畫一一重新檢討,讓政府財務資訊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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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期經濟部因台電公司鉅額虧損擬調漲電價,然研擬中的電價調整方案漲幅之大,引來社會大眾一陣韃伐,接連著外界屢屢揭發有關台電公司營運狀況的重大缺失,除被質疑有重大浪費之嫌外,甚被疑有人謀不臧之情事。因此,本席嚴正要求行政院應專案指派人員調查社會外界所指相關重大缺失,針對涉有重大不法嫌疑部分,儘速移請檢調單位及廉政署查察辦理,以挽回政府清新形象,並杜絕外界攸攸之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部研擬中的電價調整方案,漲幅之大,讓全民怨聲載道,引發外界深入檢視台電公司
營運狀況,直指台電經營績效大有問題,除被質疑有重大浪費之嫌,甚被疑有人謀不臧之
情事。
二、如核四興建計畫展延三次工期,工程經費由一千六百九十七億元暴增至二千七百三十六億
元,至今完工日期遙遙無期,安全問題也令人質疑。又一○一年預計對外購入電力花費金
額高達一一九一億元,購電每單位成本卻高於自身發電成本,顯不符合台電公司利益,疑
有利益輸送之嫌。
三、經濟部要求台電低價提供離島電力,卻未補貼台電公司,至今十二年使台電因此虧損超過
五百億元,台電公司卻未積極爭取國庫預算撥補,經營階層有違善良管理人責任。
四、台電公司對外借款高達一兆一千五百八十億元,光年度利息支出就一五五.五億元,似有
超編利息支出嫌疑,形成公司沈重負擔。
五、針對台電向國外買煤合約,時間、品質、數量一樣,只是起訖年限不同,但是價格卻不一
樣的情形,另向民間購電合約,及向中油、台塑石化購買柴油價格不合理等情形遭外界詬
病,連行政院陳都覺得有不合理之處,確實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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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淑芬,鑑於近日新型腸病毒疫情爆發,許多中小學紛紛停課,光是新北市就有 247 個班級停課。許多雙薪家長無法請假,造成停課在家的孩子無人照顧之現象。馬總統2011 提出要給全國勞工比照公務人員五天「有薪照顧假」,卻遲遲無法實行,建請勞委會、衛生署儘速與企業雇主溝通,或跨部會溝通,以現行法規提出緊急相關行政配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近兩周腸病毒就醫人次快速上升,今年截至昨天為止,全市小學及幼托機構累計有
二四七個班級停課。孩子停課,許多雙薪家長負擔加重,不但要負擔自身工作,更要煩惱
家中孩子無法照顧。小孩獨自在家無人照顧,學校停課長達一個禮拜之久,這中間的照顧
空窗,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社會安全問題,以及基層勞工的經濟負擔。建請勞委會、衛生
署研議緊急勞工照護假方案。
二、依現行法規規定,公務人員每年有七天事假,其中五天可休「帶薪照護假」;但基層勞工
完全無此福利,過去十年每人平均只有放 0.3 天的有薪照顧假,且無法適用於流行疫情之照
護。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一般勞工也應享有相等照護權利。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
雙親通常都必須出外工作,因此,有薪照護假為十分重要之勞工福利法案。
三、然而去年馬總統宣稱,2012 應全面實施帶薪照顧方案,至今卻遲遲沒有下文。建請行政部
門應加速與立法部門、企業雇主溝通,以利推動此法案進行。而腸病毒疫情屬緊急事故,
勞委會、衛生署在法案通過之前,應立即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使雙薪勞工可以有一人帶
薪休假,另一人安心工作而無後顧之憂。學童也才能得到完善良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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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針對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處應納稅額一倍罰鍰,免再依同法第二十五條加徵滯納金」之規定似有牴觸稅捐稽徵法之疑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稅捐稽徵法第一條規定:『稅捐之稽徵,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
律之規定。』,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稅捐,指一切法定之國、省(市)及縣(市
)稅捐。但不包括關稅及礦稅。』換言之,除關稅及礦稅外,稅捐稽徵法就稅捐稽徵行政
應居於基準法的地位。就使用牌照稅稽徵行政而言,當稅捐稽徵法未規定時,似有使用牌
照稅法適用之餘地,合先敘明。
二、按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規定:『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二日按滯
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惟參照現行使
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
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免再依第二十五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規定,似有與前揭稅捐稽徵法基準法精神未盡相符,且有過度侵害人民財產權之疑慮。
為釐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涉及適法性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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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食品及用水乃民生之必需品,攸關全民身體健康福祉之甚,自應以嚴謹態度面對之。因此,針對食品添加鋁的部分,以及飲用水鋁含量,均應請衛生署及環保署儘速訂出安全標準。另外,鑒於目前法規尚未明確規範前述議題,亦請環保署須全面檢驗全台淨水場,自來水之鋁含量是否超過標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鋁具有防腐功效且毒性低,食品業者會特別添加含有鋁成分的明礬,用以作為抗氧化
之助劑。目前,政府雖允許鋁作為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惟近來亦有研究發現含鋁過高
,恐影響生殖及神經系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亦曾考察抽驗食品,其於 101 年 3 月 13 日
於台北地區抽驗市售的海帶、糕餅和饅頭等食品,發現鋁含量嚴重超標,於抽驗市售食品
92 件中,高達 22 件鋁含量大於 100ppm,造成不少民眾擔心對健康已造成危害。仍無視於
此而不即時訂定相關行政規則以管制之,無異係駱駝之心態,亦有違衛生相關單位保護全
民生命身體健康之義務。
二、至若用水部分,據媒體 4 月 5 日報導,台灣自來水公司檢驗全台多所淨水場,結果發現有
18 所淨水場清水的鋁含量超過建議警戒值,衡諸前段所述關於鋁可能帶來的危害,更令人
感到恐慌。蓋食物尚且可以避免或選擇其它替代品,然而用水則為每日生活所必需,難以
替代且須大量撮取,如民眾在台灣連安心喝水的權利也沒有,實在難以再繼續安身立命。
進一步觀察之,台水公司委託成功大學水質研究中心採樣檢驗全台 59 座淨水處理場,結果
發現有 18 所淨水場的鋁含量超過建議警戒值(0.15ppm),主要集中在雲嘉南地區:台南
市 6 所、雲林與嘉義合計 6 所、台中與南投也合計 6 所。根據了解,這 18 所淨水場總共供
水 129 萬戶使用,民眾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就吃下重金屬「鋁」。
三、有鑑於近日台灣雞豬牛均有健康疑慮,稍早更有塑化劑風暴,各項黑心食品亦層出不窮。
衛生署身為保護我國國民身體健康之先鋒,自不可再任由事件加劇,而應即早參酌國際標
準(如 WHO 的 0.9ppm 與歐盟標準的 0.1ppm),擬定行政規則加以清楚規範鋁添加物之上
限與罰則。又衡諸現今此方面的規範並不完整,為求有效即時的控制含鋁量過高所造成的
危害,衛生署應全面審查台灣各地的自來水供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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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年來台灣自來水公司每次進行工程開挖路面後,均未能回復路面,導致路況更加不平難行。此所生之影響,絕非僅僅路面醜陋影響觀感,或是開車震動不順而已,更可能造成機車自行車騎士高速經過時,發生事故,致無端生有傷亡。本來施工完將道路完璧歸趙於公路單位即是自明之理,惜台灣自來水公司不諳此等原則,只顧自掃門前之雪,完成了自己的管線工作後,便認為公路平整與己無關而一走了之,著實不負責任,甚且枉顧全民行車交通之福祉,以及用路人之生命安全,應有檢討與改進之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長久以來,關於地下管線施工完成後即一走了之,不顧路面平整之事例屢見不鮮,亦為多
年來民間之宿怨,而仍至今未見任何改善,其中台灣自來水公司為其中之大宗。查新北市
日前召開「道安會報」時,台水不僅為座上佳賓,更直接受到執政黨籍市長之重炮批評如
「鬆散很久了」、「內部有很多弊端」。單單就新北市一區之資料以言,即可顯現端倪,
即根據市府工務局的書面報告,新北市 8 月分轄內管線機構申請挖掘道路共 1,129 件,核准
876 件,其中 25 件因逾期、鋪面品質不佳等原因被罰,裁罰總金額達新台幣 79 萬元,而其
中自來水公司就占有 4 件,莫怪乎日前市長如此震怒至口出此言。
二、從台灣全區再觀察台水狀況,則更能顯現情形之嚴重。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調查,自 99 年 1
月至 100 年 6 月,台灣地區道路因置換管線而被挖掘破壞比率高達 65.55%,其中向公路總
局申請挖掘省道及縣道之道路面積 151 萬 2,250 平方公尺,相當於 212 個足球場,而申挖最
多之事業單位為台水公司占 51%,其次為電力公司占 28%。另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統計,
100 年 1 月至 9 月全市開挖路面共 6,969 件,其中回填不實開罰案共 217 件、罰 712 萬元,
以台水公司 60 件 186 萬元最高。本席認台水此等苟且隨便的施工態度,根本害人害己,完
全毫無益處可言。就害人部分,已如前述,將造成用路人無端因道路品質低落而受到生命
上的風險。就害己的部分,每年如此大額的賠償,無端增加開銷造成財務壓力,到最後又
再巧立名目向大眾榨取民脂民膏,實在是相當不負責任。
三、綜上,台水應從源頭與收尾兩端出發進行改革以及檢討反省。即開頭的部分,應就管線開
挖管控進行研擬與規劃,不應動不動視路面開挖為兒戲,動輒進行工程,應嚴謹的規劃固
定施工日程,儘可能將工程一次解決而減少開挖破壞路面之次數。至若收尾部分,則應注
意就回鋪強化與改善的計畫,不應動不動倚仗自己的轉嫁成本之能力而以為萬事皆可由賠
償擺平,蓋交通安全與具體個人的生命身體根本無法計價,持這種心態進行施工令人心寒
。是故台水應針對前述指示研擬具體檢討與改進方案,並儘速加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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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對於改善漢翔資本結構的關鍵課題,是藉由減資打消虧損,再以國家土地撥用作價方式,調整資本額,惟漢翔的虧損超過半個資本額,同時又有備料 20 多億的呆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請提供資料與數據說明,漢翔目前所有庫房備料的周轉率為多少?有多少金額與數量是一
年以上、三年以上沒有使用的(即呆料),這裡面有沒有人謀不贓,貪瀆舞弊、或是經營決策
錯誤的採購發生?
有關改善漢翔因過去長期任務導向的虧損,雖是歷史因素,也是必須承擔與積極改善。對
於改善漢翔資本結構的關鍵課題,是藉由減資打消虧損,再以國家土地撥用作價方式,調整資
本額。針對上述多年來救漢翔的斧底抽薪之計,究竟經濟部國營會是否支持?漢翔公司是否有
澈底調整的決心?有遇到哪些困難,還是只有空話,而裹足不前,請經濟部與漢翔公司提書面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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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鑑於漢翔的業務範圍與經營趨勢為「協助國內航空工業建立中心衛星體系與制度」,足證國家扶植漢翔,也應對於國內航空工業界,特別是中部的精密製造生產供應鏈,要起帶頭的作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漢翔的工資過高(歷史因素),為求公司競爭力,必須降低生產成本擴大獲利,最好
辦法就是增加銷值,擴大外包,也就是多接業務,但是轉由民間有能力,或是扶植國內中
小企業來承接零件製造,這樣對於漢翔的生產成本可以降低,獲利提高,同時也對國內的
產業界來說,能夠以過去良好製造基礎,往上提升進入國際航空工業。
二、目前無軍事國防機密考量的業務,特別是國際民用飛機零件與次系統的生產,為了跟中國
大陸低價策略競爭,應該大幅引進國內民間生產體系,建立台灣航太『中心—衛星』的體
系,集合民間力量共同進軍國際。惟航太工業門檻較高,國內民間要跨入,必然須要漢翔
扶植。
三、請漢翔說明目前外包比重占整體生產的比例有多少?目標訂為多少?如何透過計畫作為,
讓國內供應鏈具體成長,並因為生產成本有效控制,而能提高國際報價上的競爭力。漢翔
目前供應鏈體系的現況為何,同時有何具體擴大供應鏈的具體計畫?
以上相關檢討報告,請提供本委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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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有關漢翔人力的配置,間接人力(管理人員)占公司整體用人費用相當高,公司對於高職等的人力配置直接生產的比例確有檢討之必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漢翔公司因歷史因素,過去以任務導向生產國家軍用飛機,當時晉用人力均為高薪之研發
人員為主。然而,時過境遷,現在軍用業務不到三成,已轉型為民用航空業務為主體,必須以
業務導向為依據。因此,公司的生存主要有賴於生產,若是過多高薪而資深員工沒有投入直接
生產,必然造成生產成本的提高,同時壓縮獲利。
以今年預算編列而言,間接人力約為 5.3 億(行銷:98,106,000,管理:235,490,000,研究
發展:194,477,000,訓練 5,181,000,合計為 533,254,000),與製造生產之直接人力費用 18.1 億
(1,814,223)相較,約為 29.3%,也就是每 10 位直接人力,就有 3 位間接人力,公司在「人力
直間接比例」的改善具體作為有哪些?過多間接人力,是否代表漢翔有過多比例之冗員?
據了解,若考慮直接人力與間接人力的人數比,顯示漢翔間接人力的用人費集中在高薪的
人員,漢翔是否對於人力資源組合有相關檢討,或是對於高薪人員對公司產值貢獻有做過整體
評估?如何防止勞逸不均、或是冗員肥貓的詬病。
以上相關檢討報告,請提供書面報告至本委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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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現役及退役軍眷水電優惠補助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社會發展初期,軍公教薪資相較為低,軍眷享有水電費補助優惠有其時空背景,甚至
成為志願從軍的誘因之一,故依據「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惠付費」和「現役軍人家屬使用
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100 年 12 月 31 日前入伍的現役軍人眷屬享有兩戶水電費優惠補助
,該日期後入伍的軍眷則享有一戶優惠。100 年度國防部共計補助 13.9 萬戶水費(一億四
千多萬元)、電費補助預算 15 萬戶(六億六千多萬元)。然據媒體報導,部分軍眷戶早已
移民海外,或將自宅出租,或作為營業用,或非其父母和配偶居住,卻繼續享有水電費優
惠,實有浪費公帑之嫌,本席要求國防部偕同台電公司,即刻進行清查,若發現非符合相
關規定卻享有水電費補助之住宅單位(包括宿舍),應予以取消優待,恢復原價收費。
二、依據「國防部補助退休俸贍養金人員家屬用電半價實施準則」和「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
休俸或生活補助費人員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領有補給證的軍眷享有一戶水電費優
待。100 年度退輔會共計補助近 11.6 萬戶水費(一億四千多萬元)、電費補助預算 13.5 萬
戶(五億四千多萬元)。然部分軍眷戶早已移民海外,或將自宅出租,或作為營業用,或
非其父母和配偶居住,卻繼續享有水電費優惠,實有浪費公帑之嫌,本席要求退輔會偕同
國防部及台電公司,即刻進行清查是否有非符合相關規定卻享有水電費補助之住宅單位(
包括宿舍)的情形,若有,應立即取消優待補助,恢復原價收費。
三、以上清查結果,請回復本辦公室。國防部和退輔會應訂定辦法,每年定期訪查或不定期清
查軍眷水電優待情形,並列入管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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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鑑於漢翔公司有關漢翔財務分析狀況,最近三年營收有逐年提升,但是在總資產報酬率,由 18%降到12%,存益率也由 5.69%降至 4.66%,逐年遞減趨勢顯現,對於年營收 200 億公司,但是存益率不到 5%,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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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中部地區關閉無線電視類比訊號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部地區已自 5 月 7 日起關閉類比訊號,光是 NCC 的免費洽詢電話三日內便已湧入兩千多
通,意味政府的宣導工作仍有待加強,未來陸續關閉東部、南部,及北部的訊號,政府應
落實地方宣導工作,務使對民眾造成的不便能減至最輕。
二、目前政府僅補助低收入戶免費裝置數位電視機上盒,對於經濟弱勢民眾而言,更換數位電
視或裝置機上盒是一筆龐大開銷,政府應研擬方案,酌予補助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
等弱勢家戶購置與安裝數位電視機上盒。
三、對於交通不發達的鄉鎮而言,購買數位電視或數位電視機上盒不甚便利,許多中老年民眾
也不知該如何自行安裝,政府應積極協助,由村里幹事和技術人員一同到府服務,以維護
民眾的收視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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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日前雪山隧道發生追撞事故後,造成台北宜蘭交通運輸大亂,藉本次經驗教訓,對雪山隧道災害安全設計是否需改善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雪山隧道小客車安全車距為 50 公尺,大客車為 70 公尺,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規範,然雪山
隧道為 5 公里以上長隧道,加上隧道內景色單調,易使駕駛人視覺疲勞且反應變慢,加上
隧道內並無路肩設計,發生意外反應空間不足,應檢討是否增加安全車距,或設計提高隧
道內景觀變化提高注意力等方案。
二、5 月 7 日雪隧發生的火燒車意外,民眾實際逃生的情況點出了以下問題:
1.火勢造成了照明電力中斷、設備損壞,濃煙更導致民眾無法得知逃生方向,影響了逃生
及救援的困難,是否有其他加強方案?(如以聲響定位?)
2.火場中導致最多傷亡的原因就是濃煙,民眾表示在逃進設計的避難通道後,濃煙卻不斷
的湧入,報導分析原因可能排煙效果不良或避難通道的出入口設計不當,是否應針對此
問題提出說明及改善?
3.此次事件中民眾受困隧道多時,然濃煙仍不斷產生,從事件發生起火(13:27)到濃煙
排除(14:45)經歷了一個多小時期間,相關單位在擬定救災計畫時除控制火勢之外,
對於民眾疏散計畫為何?如發生更嚴重災害(如追撞起火範圍擴大、事件地點更趨隧道
中央、汽車翻覆阻礙救災路線等),是否有更嚴謹更快速有效的救援計畫?應避免民眾
於等待救援時遭受二次傷害。
三、這次雪隧事件反應出,真實情況發生時,由於監視及照明設備的損壞,且隧道裡濃煙密布
,救災單位很難掌握現場狀況;但報導指出事件發生後已超過六個小時,仍無單位可以整
理出完整發生原因、傷亡狀況,且對於疏散速度及狀況也無完整資料,可見救災行動仍缺
乏立即、統一且有效率的指揮系統,應立即提出清楚的緊急指揮架構、權責分工及支援系
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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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日本等外國專業料理餐飲於我國無認證,造成學有專精之專業廚師角色認定無法確保,是否能為民眾的健康,顧及飲食品質和美味,規劃日本料理等廚師證照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多數國家都有餐飲證照制度,除了能透過證照了解專業之外,考照另一目的在於保護用餐
者入口食物的衛生與安全,尤其是接觸最多生冷食物的日本料理,更是需要。政府規定飯
店廚師要有八成、餐廳要有六成、小吃店要有五成廚師領有餐飲證照,而目前我國只有中
餐、西餐、烘焙、飲料調製等餐飲執照,因此逼得日本料理廚師只能去考中餐執照。
二、目前光是台北就有上千家日本料理,廚師人數起碼數千人,日本料理在台灣發展也有百年
歷史,卻沒有日本料理證照的考照制度,以致日本料理的專業度一直處於妾身未明狀態。
三、目前市面上日本料理店廚師素質良莠不齊,希望能集合專家學者,為日本料理制定標準流
程與制度,至於能符合標準者,請相關協會提供合格標章,作為消費者用餐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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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101 學年度免試入學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根據 101 學年度各區公告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與高中高職免試入學簡章,以基北
區為例,210 所高中高職,僅開放 16 校 24 個名額,中投區 36 校更僅開放 2 校 15 個名額,對於
學生和家長而言不僅不便,亦不公平。每一個孩子都是國家的公共財,這些非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的學生,其家長同樣需繳稅,他們應和在學校受教育的一般生獲得相同的權益和國家資源,
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應該要求各縣市不宜以行政技術不便為由,致學生申請高中高職免試入
學之途倍感艱辛。教育部和陸委會每年花費大筆公帑補助台商子女,台灣也相方設法歡迎國際
生與港澳等僑生來台就學,何以如此嚴苛對待自己國度的學子?本席要求教育部須依據憲法保
障教育機會平等的精神,全面關照所有學生的受教權,並訂出期程逐一解除對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學生申請入學的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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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通車近六年的雪山隧道,前天發生嚴重的車禍火警,使這條台灣最長的公路隧道,一時間變成一座「橫躺的煙囪」;幸而,因過去的災難演練及臨場應變尚稱得宜,得以將災害降低,但也暴露出許多火場實境超出演練課目的缺失。雪隧雖在起火十七小時後恢復全線通車,政府主管機關檢討防災應對之外,雪隧的速限涉及交通安全與流量,考量雪隧特殊行車環境,其間取捨應該很明確。本席認為,應該將速限回歸原來 70 公里,並且強化宣導交通安全以及防災相關資訊,才是避免災害再次發生最重要的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場台灣首見的公路長隧道大火災,許多狀況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一,起火點距頭城端出
口僅兩公里,讓高溫濃煙得以迅速找到宣洩出口,循熱氣流上升原理排出;設若起火點近
隧道中段,通風系統又因斷電無法運轉,隧道內溫度勢必迅速竄升。一九九九年連通法國
與義大利的白朗峰長隧道火災,即因延燒兩天,記錄的高溫超過攝氏一千度,造成極嚴重
的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二,雪隧深層防禦的安全設計奏效。深層防禦原本是核能電廠的
安全設備,運用在危害性不那麼高的公路設計,勢必增加成本,但十二點九公里的雪隧採
用此一設計,有二十八處人行聯絡道、八處車行聯絡道,加上東西洞口,讓最大逃生距離
降到三百五十公尺,大大增加逃生成功機率。三,當年因施工地質條件不佳,先行開挖探
測工程環境的導坑,在此次火災時發揮了高度的救援作用;通過人行聯絡道及車行聯絡道
與主坑連接,以高於主坑的空氣壓力,相當程度阻絕了火場濃煙竄入,且支援、救災車輛
得以避開起火主坑,迅速趕抵現場,把握救災第一黃金時間。四,國人用路素質漸臻成熟
。雪隧火災起火點後方長達十公里的車流,絕大多數的駕駛人均能自律或遵循指揮,將車
輛靠邊停放,離開車輛逆向逃生;幾乎沒有車輛掉頭試圖反向駛出;接近起火點的中型貨
車更是冒險扮演救援撤離角色,這都是急難中的重要生機。
二、這場火也暴露許多防災缺失。首先,三十餘傷者幾乎都是吸入性嗆傷,顯示雪隧的排煙設
計不足以因應火場實況;雪隧通風是以隧道上方的噴流風機順車行方向送風,之後以軸流
風機連結豎井排出;豎井進氣、排氣分離,確保平時與火警逃生時均能有正常的空氣品質
。這場火警中,排煙系統啟動是在大火撲滅之後,這是雪隧的標準作業模式,三十七分鐘
完成排煙也確實是不錯的成績;但問題是若這場火不是在四十分鐘不到即撲滅,而是持續
延燒一段更長的時間,是否排煙系統仍應按兵不動?雪隧最長的逃生距離僅三百五十公尺
,卻造成了三十餘人吸入性嗆傷,這顯示這套排煙 SOP 作業模擬情境與現實狀況脫節。
三、逃生訊息不足也是大問題。長隧道火災發生時,最迫切需要的是明確的逃生指引,但從歷
劫歸來的民眾還原現場情況,卻是濃煙、漆黑、高溫、沒有及時訊息廣播、甚至緊急避難
方向指示燈也看不到,試想在那樣的危急環境,需要的資訊全無,只能摸著隧道壁逃生,
是多麼驚恐的情境?
四、雪隧的不斷電設計在這場火似也失靈。聲稱東西出口都有柴油發電機,可持續供電二十四
小時;兩端的不斷電系統也有十五分鐘供電能量;但火災發生後,防災逃生指示系統卻完
全停擺;不斷電系統該上陣時卻未發揮作用,這絕不可等閒視之。載量及速限是另個問題
。雪隧的防災設計是以小型車事故為設想模組,完全不符合開放大型車行駛後的現況;大
型車的用路面積、排熱是小型車六倍以上的「當量」,若計算釀災能力的「衝量(質量乘
以速度)」,恐怕是小型車的不止十倍,因此,雪隧的流量統計不能是大車小車都算一車
,必須要有更精確的計算。
五、大火之後學界再提降低雪隧速限,這其實與流量多寡緊緊相扣,現況是周休、連假雪隧流
量早已過飽和。流量與行車風險息息相關,因而一成不變的速限並不合宜;這可以參酌國
一、國三作法,若霧區能見度不佳,則機動降低速限,國五則視車流量,過於飽和時機動
降低速限。相較國際上公路長隧道火災的慘重傷亡,雪隧大火算是幸運的;尤其是因而暴
露出演習環境與現實的落差,更是珍貴的教材。行車風險再每種道路都可能發生,但雪隧
的行車風險在於事故後會放大災害結果,能改善的是速限降低後,用路人遵守速限與車距
,以降低行車風險並提高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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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行政院於日前將一○○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案函送監察院。截至一○○年度止,中央政府舉借債務餘額高達五兆七七○○億元,各級政府潛藏負債十四兆九八六六億元,債務再創歷史新高。馬政府立下強化預算收支控管等財政健全發展目標,顯然經不起檢驗,日益惡化的財政赤字與遽增的國債,財政控管失能問題已然暴露。本席認為,歐債危機給我們的教訓正是財政管控失能,寅吃卯糧、債留子孫。如今,臺灣面對超過二十二兆元可能三五○年都還不了的債務,政府豈能再鴕鳥聲稱財政良好,債務僅四兆餘元?馬政府再不進行財政重整,管控債務,國家勢將引爆財政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債遽增與政府開源無道、節流無方有絕對密切關係。從最主要歲入來源的賦稅收入開源
成果來看,回顧九十八年稅課收入決算數(包括歲入實現數、應收數及保留數)較預算短
收二一五五億元,創下史上最慘紀錄;九十九年依然短收四三九億元;一○○年雖然經濟
景氣穩定成長,所得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等均增加,但稅課收入決算數也僅超收三四三億
元,顯然未能隨經濟成長提升可稅能量。值得注意的,一○○年稅課收入決算一兆二○三
四億元,占歲入決算數七十二,遠較九十七年決算一兆二四二九億元占歲入七十五.八
更低。儘管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已於九干八年底落日,但賦稅收入量能不僅未擴
增甚至萎縮。凸顯四年來馬政府在賦稅改革開源方面交了白卷。在歲出方面,中央政府歲
出決算年年擴增,九十六年度為一兆五五二○億元,一○○年度已達一兆七三四九億元,
短短五年,增加一八二八億元,這還不包括特別決算。所謂政府支出節流控管、政府組織
精簡改造,也看不到成果。
二、雖然馬政府宣示要強化預算收支控管,縮減財政赤字差短,以減少債務之舉借數額。但何
曾見到債務縮減?一○○年底中央政府長期債務未償餘額為四兆七六九一億元,與馬總統
上任時的三兆六六四五億元相較,短短不到四年,債務淨增加一兆一○四六億元。但該債
務尚不包括具自償性之負債,若依國際貨幣基金定義,加計一年以下借款二七九一億元及
非營業特種基金舉借債務七二一八億元,則中央政府債務餘額達五兆七七○○億元,平均
國人每人負擔債務超過二十五萬元。
三、事實上,五.七七兆元僅僅是中央政府債務冰山一角。依據主計總處估計各級政府未償債
務及潛藏債務,包括未來三十年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舊制軍公教人員退休金,退撫基
金新制未提撥之退休金,勞工保險未提存之責任準備,公教人員保險給付,國民年金未提
存準備,全民健康保險累計財務短絀,軍人保險未提存之保險責任準備,農保未來保險給
付精算現值,各級政府積欠全民健保、勞保及就業保險等保險費補助款,各級政府積欠退
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等款項,一○○年決算高達十四兆九八六六億元,較九十九
年增加一兆九六七五億元,短短一年,暴增近二兆,凸顯政府潛藏債務顯然失控且未受重
視。
四、此外,主計總處並未計入全國尚未取得之既成道路徵收補償,截至一○○年底,都市計畫
內既成道路面積約六千餘公頃,以徵收價格計算所需經費約二兆餘元。以此計算,不含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餘額,政府的總負債已高達二十二兆七五六六億元。若以當前中央政
府每年編列還本預算最高金額六五○億元推估,在不增加舉債、歲收不減少的前提下,約
需三五○年才能還清。這是相當驚人的潛在負債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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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政府電價調漲要由總統拍板,是極其荒謬的事。即使不追究憲政體制問題,連續把美牛、證所稅、油電雙漲搞到社會人心惶惶、民生紛擾的政府,能耐幾何,國人已盡看在眼裡,不容其一再恣意妄為。連續幾項民生經濟案例更已讓國人看清楚,強力回應與監督,才是逼迫無能政府把民意放在心上的唯一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電價調漲方案引發民眾怨聲載道,馬英九總統週二晚上宣布改變電價調漲方案,並對
最近電價上漲作業引發人民不安表達「很過意不去」、「虧欠」之意。不過,從事後各方
反應看來,馬英九不但未能有效安撫公眾,再次暴露他的政府無能與傲慢本質,而且已然
造成對民生經濟的重大傷害。本席認為,電價上漲決策不但十分離譜,在引發民怨之後政
策急轉彎,且竟由馬英九一人拍板,凸顯了馬黨國運作的嚴重問題。電價上漲只是新例,
絕非特例。在前此包括美國牛肉、證所稅爭議中,國人都看到,政府決策僅憑馬英九一人
或他少數親信的意志,事先有結論,旋即草率作業,找若干學者專家背書,卻不經審慎周
延規劃,對可能的利弊得失預做嚴謹而確實的分析評估,也不重視與社會及民意機關溝通
說服,甚至連政府內部都尚未建立共識,就粗糙做出不恤民命的決定。
二、有關電價一事,馬政府顯然一開始就決定大幅調漲,而且採取一次漲足的方式。對於這一
事先結論,馬政府以「價格合理化」、「回復正常機制」、「台電免於破產」,甚至「經
濟轉大人」、「長痛不如短痛」種種理由要公眾接受;遠在非洲訪問的馬英九還喊話,指
台灣電價太便宜,民眾不珍惜。現實上,油電雙漲及稅費同時增加,不僅引發物價連動漲
勢,嚴重衝擊民生經濟,也因台電、中油經營投資存在諸多不合理的缺失弊病,雖經立法
院預算中心及審計部屢次指出,主其事者卻未能對症下藥,積極改革,以致經營狀況惡化
到今天的地步。「公營事業不節流,只找民眾開源」,最令公眾不滿。
三、問題根源在馬英九總統。他贏得連任選戰之後,亟欲追求「歷史定位」,這也許是人之常
情,但求之不以其道,或超出自己能力而強求,不顧民意與現實,也不講求決策的程序正
義,結果必然適得其反,甚至禍國殃民。於是,在美牛案,身兼黨主席的馬英九先有開放
進口結論,不等國際標準出爐,試圖操控專家背書,戴上經貿談判大帽子,於國民健康妥
協,還要同黨立委在表決時背離民意。在證所稅案,則以改革為名,偏信財政部的一家之
言,無視實際困難阻力,也未積極溝通化解,終致引起極大反彈,雖經馬英九出面協調修
改,能否通過民意這關,仍難預料。
四、電價上漲一案,由於民眾反彈極大,物價膨脹也呈燎原之勢,馬英九遂上火線改為三階段
調漲。然而,從連日來各方譏評其為「朝三暮四」耍弄人民,自陷「父子騎驢」困境,「
深夜開記者會」、「政策急轉彎」、「決策偷偷摸摸」,顯見其不得人心,並未有效化解
民怨。事實上,已經先漲上去的物價難以回降,而公眾對公營事業「先改革、再談漲價」
的要求未獲有效回應。更惡劣的,公營事業的效能、貪腐、黑洞等基本問題未改,不當漲
價形同把公眾荷包當成它們的提款機。馬政府表現如此蹩腳,更令原先為其「漲價有理」
辯護,甚至盛讚其「改革魄力」的政媒勢力極為狼狽;「有勇無謀」、「眾叛親離」的嚴
厲批判紛紛出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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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近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電價調漲,暴露出來的,是政府的決策力已經受到嚴重懷疑,公信力更瀕臨破產的窘境。這種決策混亂失序的狀況,不僅讓執政當局顏面無光,更不是國家社會之福(民眾難以掌握未來的施政)。它其實反映了當前的政府高官們缺乏寬廣的視野及足夠的培訓,已經讓決策品質粗糙不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原來已經在行政院定案將於五月十五日一次漲足,但馬總統卻在五月一日勞動節當天深夜
,經過「五人小組」討論之後召開記者會,宣布電價調整將改採三階段調整。六月十日起
調漲原公告漲幅的百分之四十,十二月十日再調漲百分之四十,最後的百分之二十則視台
電的改革績效再做決定。此外,住宅用電在三百三十度以內者,電價不予調整;這使得七
百六十五萬戶左右的住宅和三十萬戶的小商家免除了漲價的影響。而六月份開始的三個月
夏季較高電價,則依循往例不會變動。
二、這項急促而巨大的「決策急轉彎」,在民眾在心理上已經接受(不管喜不喜歡)一次漲足
的預期下,再一次掀起了巨大的波浪。據聞在五人小組會議中做出旋轉乾坤建議的王金平
院長、執政黨,以及工商界幾位大老,事後都盛讚馬總統決策英明。但在野黨和部分學者
則認為「一隻牛剝三次皮」,對於已經上漲的物價難有幫助,甚至會被部分業者逮到更多
上漲的機會,對物價造成更嚴重的衝擊!
三、這簡直是令人目瞪口呆的決策模式。但先不管這個決策模式是否適當,讓我們先看看「三
次漲足」和「一次漲足」對於物價的影響有何差異。由於「三次漲足」中的兩次會調漲原
訂漲價幅度的八成,剩下來的兩成則視台電的「改革績效」,使得這中間還有疑義。馬總
統並沒有說清楚,視台電「改革績效」是什麼意思?它其實兩邊解釋都可以:其一,如果
台電有改革的決心和魄力,政府在獎勵台電之下就可以允許台電漲足剩下的兩成,保持其
資本的適妥性;其二,如果台電無能改革,使得虧損無法以改革來減少,則政府只好繼續
調漲剩下的兩成,來彌補台電無能造成的損失。因此,在馬總統話只說一半之下,居然沒
有媒體現場問清楚其意何指,實在令人詫異。
四、若假設兩種調漲的幅度都一樣,而三次和兩次調漲都會產生一樣的漲價效果嗎?這大概連
經濟學家迄今也沒有做過類似的理論或實證研究。但是,如果是一個會受到電價影響成本
的企業,當知道一次漲足變成三次漲足時,它也可以選擇一次漲足,或選擇也是三次漲足
。但由於三次漲足的「調整成本」太高(就像餐廳不會短期間將菜單換來換去),也可能
被消費者或下游廠商抱怨,因此通常會選擇一次漲足。不只是一次漲足,連日前各種成本
上漲還沒有調整的部分,以及預期未來的成本上升,都會一起漲足。這就是為何漲價的企
業通常會漲得比當次成本上漲的幅度要來得高的道理。
五、無論企業是以何種方式來漲價,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還是要由消費者的消費需求,來決定企
業的漲價是否可以獲得支撐。如果消費者認為物價會繼續上漲,對於目前的漲價就會接受
而持續其消費模式來支持漲價的現狀。但如果消費者消費力不足或認為已經超漲而不願意
付出高價,那麼企業的漲價就會受到抑制或被競爭逐出市場。因此,目前消費者的消費能
力和對於未來物價的預期將會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以目前經濟景氣並不算好的情況下,「
三次漲足」不會比一次漲足更會激化通貨膨脹;而以經濟學傳統的「調整成本」理論來看
,企業面對三次的逐步調整會比較有時間去調整期生產結構,甚至於建構新的用電模式,
來達成減少用電或逕行自行發電的較佳狀態,因此對於社會經濟的衝擊會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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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旅日作家流離而投書報刊指出,日本人在 6 日迎接一個非常清新的早晨,因為使用的電力沒有絲毫是原子爐送出來的,所有核電廠在 5 日夜裡都告停機,這是日本從 1970 年以來首次出現的零核電狀態,眼看今夏也將是零核電夏天,日本核電佔 3 成,台灣只佔 1 成,日本能將核電歸零,台灣當然更能,台灣核電更危險,廢核條件更好,核工出身的台電董事長陳貴明也正好請辭獲准,政府主管部門對於台灣電力方針,應該重新交由全民用一套新思維來決定,儘早實現非核家園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就像日本許多專家出面提醒「即使廢核也不會沒電可用,不會缺電、斷電、限電的!不要
被電力公司的謊言所騙!」日本政府也承認頂多不足 0.4%,其實就是完全不缺;台灣更是
如此,即使現在把所有核電廠關掉,炎夏吹冷氣也沒問題,因為還有 2 成發電設備等著,
平常或夜晚更超過 3 成的閒置,更何況台灣不管家庭、企業都比日本更有節電空間,尤其
企業用電,政府長年用超低電費強迫企業浪費電;台灣綠能條件遠超過德國、日本,許多
專家如日本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長飯田哲也等都認為台灣非常適合發展太陽能、海上風
力及地熱等,台灣對核電超低依賴,廢核條件世界第一。日本能讓核電歸零,台灣如果不
能,唯一的理由就是台灣還沒發生核災吧!福島核災讓日本人認識到造成百年都無法收拾
慘狀,輻射污染不斷擴散、累積,讓日本人生活充滿不安,數十萬人無法返鄉或妻離子散
,還有 1 百多萬人依然生活在高輻射污染地區,日本人知道自己再也不想要核電。
二、台灣雖未發生核災,但全球研究機構、專家、媒體早就警告台灣是下一個最可能發生核災
的國家,台灣核電都蓋在人口密集地區,只要 1 次就亡國,事實上台灣核電本身也已發出
最直接的警告,尤其核二的 2 號機、1 號機連續發生錨定螺栓斷裂事故,3 個老朽廠都被台
電不休、少修地操到隨時可能發生「過勞爆」的狀態,更不要說台灣核電的耐震係數只有
日本的一半。
三、核電安全神話在日本或歐洲早就崩潰了,相信政府、學者、媒體有良心的神話也崩潰了,
日本人知道核電是建立在居民的犧牲與國民的不安上,也了解核電存在本身帶來恐懼與劇
毒,是違憲、違法的;電力業者心存僥倖,覺得核電不用白不用,還拚命恐嚇而想重啟核
電,對於引進現在是近 10 年來最便宜的頁岩天然氣非常消極,提醒國民不要鬆懈監督。
四、日本核電不是自己停掉的,是日本國民這一年不斷要求廢核的聲音讓核電歸零的,不僅大
江健三郎等文化人士出面呼籲告別核電,普通人也上街頭要求廢核,反對停機中核電恢復
運轉的意見高達 8 成,出乎野田內閣的意料之外,因此來不及讓大飯核電重啟運轉,無法
阻止零核電狀態,讓日本人在日本兒童節當天迎接零核電,得以跟核電說再見。
五、一位 13 歲學童在 6 日慶祝零核電集會中要求「大人應繼續努力廢核,而在決定核電政策時
,也應該給小孩子決定的權力,因為核電最受影響的是我們!」發生核災時最受輻射傷害
的是年輕人跟小孩,而核電每天燒出大量遺毒的用過燃料棒 10 萬年都無法處理,威脅孩子
們的未來。
六、日本國民這兩天喜孜孜地迎接核電全停的歷史瞬間,大喊「No more 核電!」深深體會在「
No more 廣島、長崎!」時就應該拒絕核電,才不需要現在來喊「No more 福島!」因核災
而受苦受難的福島南相馬市市長櫻井勝延表示「日本進入自己選擇自己生活的時代!」日
本人希望零核電能從 1 個夏天延長成 1 年、2 年乃至 10 年、20 年……零核電不會缺電,直
接跟核電利益無關的人都想趕快廢核,日本能,台灣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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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英九總統在年初連任成功,還沒有到五二○正式就職,因為政府相繼宣布油電調漲,各行各業隨即跟進漲價,特別是民生物價節節升高,老百姓實質可用薪資縮水。短短百日,總統的民調陡降,連這次大選投給馬英九總統選票的人,都有一半表示後悔莫及。好的政府既要除弊,更要興利,而興利絕對不是喊喊口號、大搞民粹而已,必須有全盤之規劃,及實踐之方法。台灣經濟不振的癥結,即在產業外移,造成台灣缺乏就業機會,薪資負成長,與貧富差距加劇,對症下藥,則是重建台灣之產業聚落,扶植新興產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馬英九總統當選連任後,打著「公平正義」、「市場機制」旗幟,以拙劣政治手法操作一
連串措施,例如開放瘦肉精美牛進口、油電雙漲、復徵證所稅等,意圖在五二○就職前將
一切利空出盡,以利第二任政績能夠開低走高,打造所謂「歷史定位」。不料,此一異想
天開的政治算計卻引發沸騰民怨,重挫了馬英九的支持度,而民眾厭惡馬政府的情緒日益
加劇,因此五二○就任後能否止跌回升,恐亦不樂觀。
二、今年第一季,台灣總體經濟形勢大幅下滑,出口總值比去年同期衰退四%,工業生產指數也
比去年第一季衰退四.六八%,整體批發零售餐飲業的營業額比去年第一季減少三四二億,
台灣全體公司倒閉家數更高達七四三一家。主計總處公布之第一季經濟成長率概估值僅○
.三六%,成長幾乎已經停滯。而一至二月之實質平均薪資更是負成長三.三四%,為史上
第四大減幅,僅次於石油危機、網路泡沫及金融海嘯時期,實質薪資退回十四年前水準。
衰退情況之嚴重,為四小龍之最。以前藍營常批評扁政府搞鎖國、內耗,使經濟陷入空轉
,然而真正空轉者,實屬馬政府執政下台灣之真實寫照。
三、馬政府之不得人心,乃是在台灣經濟情勢江河日下之際,仍未以策劃台灣經濟發展為重,
規劃新興與策略性產業,厚實台灣經濟基礎,營造未來之希望,卻反其道而行,假借公平
正義、市場機制之名,將國營事業之無效率與政府財政之窘境,轉嫁於民眾承受。而十四
年來薪資與所得並無增加的民眾,根本無力承擔此一額外負擔,馬政府因此提出節約之道
德訴求,要求本已痛苦度日之國人共體時艱,此舉無異雪上加霜,乃引發強烈反彈,掀起
一股反馬的浪潮,並且立刻反映在鹿港鎮長選舉國民黨選情之崩盤。
四、深入探究這些年來台灣經濟在原地踏步的癥結,主要在於產業歷經二十年之外移,生產基
地大量轉移到中國,而且海外生產已超過外銷訂單一半,嚴重衝擊薪資、就業機會與經濟
成長三個部分。在薪資方面,早在台灣企業以外移中國當成降低成本之法寶時,吾人即已
斷言,依要素價格均等化之理論,台灣與中國之勞動薪資勢必趨於均等化,而中國之工資
曾不到台灣的十分之一,最後結果不是台灣被往下拉,就是中國的工資調上來,如今,台
灣薪資雖然未往下跌,但完全缺乏上漲動力,十三、四年來未曾成長,而中國薪資卻已大
漲數倍,逐漸趨近於台灣。另外,台商投資中國二、三千億美元,估計為中國創造逾千萬
個就業機會,以鴻海集團即擁有上百萬中國員工,可見此一估算並未高估。而「台灣接單
、海外生產」成為台灣大半企業的營運模式,其產出成為台灣 GDP 虛胖的部分,故而經濟
在數字上固有成長,但經濟利益卻未能由全民分享。
五、換言之,台灣之就業、薪資與 GDP 成長之萎縮,已是結構性而非循環性問題,只有仰賴結
構性之變革,方可收改革之效,喊一喊口號無法解決問題。偏偏馬英九是個光會喊美麗口
號、願景,卻欠缺執行力的表演型政客,例如馬英九第一任提出的「愛台十二項建設」,
在第一任即將結束時,民眾卻還看不到這十二項建設的影子。不但多數民眾根本叫不出十
二項建設的名字,恐怕連馬總統也不記得了;而唯一令人印象深刻的桃園航空城,則被揶
揄「航」字已經去掉,徒留「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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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總統即將進入第二任的任期,宣稱要努力追求歷史地位;並高舉公平正義的大旗,戮力追求改革,似乎正應該是人民所期待的。但為什麼這些政策推出,都遭到社會大眾如此強烈的批評,甚至引發強大民怨,滿意度又創歷史新低只剩 15%。本席認為,原因出在馬總統的改革並沒有真正與人民站在一起,沒有真正聽到人民的聲音。這些政策,都只敢向人民、向企業伸手要錢,政府卻沒有自我反省。正如歷史故事「周處除三害」,真正應該處理的卻是馬政府自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就以油電雙漲做例子,表面上經濟部將「打擊面縮到最小」,民生用電的漲幅不大,大多
數漲價的壓力,都移轉到少數的大企業身上,以為這樣可以將民怨控制在最低。但是,人
民在意的是台電、中油的官僚、組織老化、貪污腐敗的問題,人民期望政府藉著油電雙漲
的機會,啟動台電與中油的再生方案。但是過去一個多月,卻看到經濟部官官相護,不只
提不出對中油台電的改革計畫,甚至連檢討的意願都沒有。而馬總統帶頭要人民縮緊褲帶
、不吹冷氣,還大張旗鼓要查民間漲價,把「改革」搞成了官民對立,搞成了革人民的命
。電價上漲改成三階段,雖然暫時將沸騰的民怨降溫,實際上卻將通貨膨脹的預期心理一
直延長到年底。讓漲價的壓力,從漲一次變成漲三次,對於控制物價上漲是非常不利的。
而台電的「營運績效改善」,仍然只是一張空頭支票,馬政府仍然沒有回應人民的聲音。
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提出的「加薪法」更是匪夷所思。台灣勞工薪資水準低,長期以來實質
薪資負成長,非農勞工的平均薪資只有新加坡的 48%、韓國的 57%,中高階人才大量流向
大陸、香港、新加坡,成為「白領農民工」。這些都是威脅台灣長期發展、埋藏社會動亂
的地雷,更是馬政府必須嚴正面對的課題。王如玄提出的「加薪法」卻想以政府的力量介
入企業薪資制度,不只註定會是失敗的政策,如果硬推,必然又將引發社會爭端,甚至點
燃企業與勞工的階級對立情緒。王如玄所說國外企業的「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是鼓勵企業對所在的社區貢獻,核心的目標是社區參與、急難救助,
而不是替自己公司的基層員工加薪。把鼓勵企業社會責任,與基層員工加薪連結,根本牛
頭不對馬嘴。
三、大學畢業生薪資偏低,根本問題在於就業機會太少。根據經濟部的統計,台灣過去十年已
經減少了 27 萬 480 家公司,目前每年解散、撤銷、廢止的公司家數,超過新增企業家數;
而既有的公司老化、停止雇用,老人不敢退休,中年人願意減薪來維持工作,年輕人的薪
水怎麼會有調升的機會?
四、政府要提升薪資水平,唯有從市場面來思考。要朝「興利」著眼,而不是每次都只想要「
分配」,想從已經債台高築的政府財政來增加補助。勞委會在 2009 年推出 22K 大學生企業
實習方案,運用鉅額的預算來補助企業用月薪 2.2 萬雇用大學生,雖然暫時緩解了大學生失
業的問題,卻也坐實了大學畢業生 2.2 萬元月薪的水準。王如玄當時面對外界的指責,還曾
經在某專業財經雜誌的專訪中大聲表示「求職市場不是政府可以干預的」。如今,竟然又
動起以政府補助來介入企業薪資的怪異想法,讓人懷疑,馬政府是不是已經陷入一人一把
號、病急亂投醫的窘境了。
五、馬政府用「打擊面最小」的心態來做改革,根本心態還是走捷徑,不敢面對問題本質的政
治考量。油電價格必須處理台電、中油的老化與腐敗;財政健全不能只搞證所稅,必須面
對政府赤字飛速膨脹、長期必然破產的問題;薪資水準低落必須靠吸引外資、鼓勵民間創
業與投資,才能增加高附加價值的工作機會。去年敲鑼打鼓震天價響的豪宅稅,至今只課
到 2,500 戶、收稅 2 億多元,就是政府「打擊面最小」心態的代表作。今年的證所稅、油電
價格調整,恐怕也將步上豪宅稅的後塵。這些不敢面對核心問題的假改革,既得不到裡子
,又讓政府威信掃地,所有政策七折八扣,徒然把社會搞得人心惶惶。最後只推出一些亂
貼補丁的三流政策,既得罪了支持者,也討不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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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雪山隧道發生通車 6 年來最重大車禍,造成 2 死 31 輕重傷慘劇。專家質疑交通部把速限從 70 公里提升到 90 公里,安全車距卻無相對拉長,導致事故發生。本席認為,當初交通部為流量犧牲安全,此一重大車禍應引以為戒,交通主管部門應將雪隧速限降回 70 公里,並加強宣導雪隧通行交通安全以及相關逃生資訊,並且必須全面檢討雪隧的整體安全,嚴格要求往後災害演訓以及周邊的搶救單位全力配合。再者,近來高速公路發生多起因車輛爆胎所引發之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及人員重大傷亡之 A1 類交通事故偏多,為肇事原因第二位,交通主管機關應就此提出因應改善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雪山隧道昨天發生通車 6 年來最嚴重追撞火燒車車禍,外界質疑交通部把速限從 70 公里提
升到 90 公里,安全車距卻無相對拉長,導致事故發生。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副教授黃國平
指出,雪隧裡的視覺領域比一般高速公路呆板,再加上駕駛人面對隧道內窄領域的視覺角
度,眼睛易感疲倦,反應相對變慢,所以隧道內的行車安全距離,須比一般道路規定的行
車距離更長、更嚴格。
二、本席等認為,雪山隧道與一般開放式道路不同,駕駛條件以及反應時間空間均不足。交通
主管部門不應為流量犧牲安全,應考慮將雪隧的行車速度降低到原來的 70 公里,嚴格制訂
行車安全距離,行車速度減緩雖影響車流,但相對地較安全,行車更有保障。
三、近來高速公路發生多起因車輛爆胎所引發之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及人員重大傷亡
之 A1 類交通事故偏多,為肇事原因第二位。依據 97 年 1 月至 99 年 3 月交通事故分析,因
「爆胎或車輪脫落」而肇致之 A1 類事故(24 小時內有人員死亡),計 22 件,29 人死亡,
49 人受傷;在肇事車種方面,小貨車爆胎肇事比例偏高,另聯結車因前輪爆胎失控所引發
事故之嚴重性最大。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交通主管機關除透過各種管道,密
集辦理「爆胎防制與應變」專案宣導,另國道公路警察局亦配合於各收費站及地磅站加強
巡邏及執法之外,是否研議比照美國以及澳洲將胎壓計列為汽車標配,期能養成用路人正
確的行車觀念,共同創造安全順暢的行車環境。
附錄:爆胎交通事故專題分析
99 年車輪脫落或爆胎之 A1 類交通事故偏多,為肇事原因第二位,由肇事車種交叉分析可知,
小貨車於 A1 類交通事故中佔 4 件(44.4%)、A2 類交通事故中佔 83 件(82.2%)、A3 類交通事
故中佔 152 件(54.7%),皆為各車種之首位。
99 年「車輪脫落或爆胎」交通事故車種交叉分析
另統計近 3 年(97 年至 99 年 3 月)國道公路 A1 類交通事故中,肇事原因為「爆胎或車輪脫
落」計 22 件(佔 12.6%)肇事比例相對偏高,並造成 29 人死亡、49 人受傷。在肇事車種方面,
小貨車之肇事件數為 12 件(佔 54.5%),為主要之肇事車種,另聯結車部份,雖僅發生 4 件(佔
18.2%),惟該 4 件皆為車輛左前輪爆胎,車輛失控往左側偏移並衝越中央護欄(2 件為紐澤西護
欄、2 件為鋼鈑護欄)並造成 8 死 10 傷重大事故。
97-99 年「爆胎或車輪脫落」A1 類交通事故統計表
年 度 件 數 死 亡 受 傷 比 例 A1 總件數
97 年 11 11 16 12.5% 88
98 年 8 11 23 12.5% 64
99 年 9 13 17 13.4% 67
總計 28 35 56 12.8% 219
97-99 年「爆胎或車輪脫落」A1 類交通事故車種統計表
年 度 大 貨 車 小 客 車 小 貨 車 聯 結 車 合 計
97 年 3 3 5 0 11
98 年 0 0 7 1 8
99 年 0 1 4 4 9
總計 3 4 16 5 28
比例 10.7% 14.3% 57.1% 17.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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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通車才六年的雪山隧道發生嚴重的火燒車意外,釀成二死、卅餘人輕重傷的不幸事故,原本就被認為頗有安全疑慮的雪隧,經過此次慘重車禍的教訓。本席認為,政府主管機關必須對雪遂交通安全措施作更進一步的強化,才能保障所有行車人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長十二點九公里的雪隧,是全球第五、亞洲第二長的隧道,這麼長的隧道,一旦發生火
災,高溫及濃煙可能讓整條隧道都宛如封閉火場,導致乘客逃生困難。全球各地公路隧道
發生火災而造成傷亡的情形時有所聞,一九九九年歐洲義大利與法國之間的「白朗峰隧道
」因一輛卡車起火,卅五輛車被大火波及,共有卅九人被火燒死或被濃煙嗆死。而雪隧通
車至今,已發生了九起火燒車事件,這次更出了人命,其中暴露出來的許多安全問題,必
須儘快亡羊補牢。
二、第一是速限問題。雪山隧道通車之後,往來宜蘭台北更加方便,旅客也明顯增多,假日車
輛尤其川流不息。由於車多導致的塞車引發怨言,雪隧的速限於是一路往上調,從一開始
的時速七十公里,逐漸調高到雪隧的「設計速限」九十公里,再外加開放十公里的「寬限
值」,也就是說,民眾可以用逼近一百公里的時速行駛。這使每小時可通行的交通量,提
高到二千六百至二千八百輛,提升疏運效率紓緩塞車問題。當時學界就有反對聲音指出,
在實際執法上,可能是要到一○二或一○三公里才開單,其實時速已超過雪隧的設計速限
。而許多常走雪隧的駕駛人表示,經常看到隧道中有人飆破一百,卻不見照相取締。
三、第二是車距。這次車禍的發生,是因為一輛廂型車爆胎後減速,導致後方車輛發生追撞,
一輛小貨車被首都客運猛烈追撞,引發大火,車上的夫婦兩人都被燒成焦屍。當時這些車
輛是否車速過快,目前尚無法確認,但至少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是絕對的事實,否
則也不至於應變不及發生追撞。按照規定,車輛行駛於雪隧應與前車保持至少五十公尺的
距離,但其實很多駕駛根本無視於規定,跟車跟得緊緊的。或者有些駕駛開得太慢,後方
駕駛一急就跟得緊,也導致距離無法拉開。被放寬得過高的速限,加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再加上密閉超長隧道,等於危險性乘以三倍。一旦前面有狀況,很容易就出車禍,而偏
偏在隧道裡一有車禍,嚴重性可能更為加劇,傷害更加慘重。
四、第三是逃生避難問題。這次事故的兩名死者都是直接死於追撞車禍,其他乘客都幸運逃出
,只是有些人受到了撞擊或嗆傷。但據乘客指出,在逃生過程非常混亂,聽不到避難指示
廣播,慌張中找不到避難的人行橫坑;而逃生門因為開門後卡住未能自動關上,以至於濃
煙也跟著躥入。濃煙的殺傷力甚至超過火焰,逃生門必須儘快改善,使其能在任何狀況下
都能有效阻隔濃煙,才能讓避難者得到保護。其實,這次雪隧排除濃煙只花了卅七分鐘,
效果算是不錯。而除了車禍死者外沒有其他人喪生,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能針對這次
事件暴露出來的許多安全漏洞進行加強,應該能讓用路人得到更多保障。
五、針對質疑雪隧提高速限的問題,有人大表不以為然。的確,就是因為雪隧提供了太多便利
,以至於塞車問題始終無解,交通流量太大無法消化,才導致地方強烈要求提高速限。雖
然如此,這次的事故告訴我們,安全才是回家的唯一道路。尤其雪隧的危險性高於一般道
路,一旦發生事故,會置整個隧道的車輛與乘客於險境,為了公眾的安全,不能不把規則
訂得更嚴謹。因此,雪隧的速限應該予以降低,加強取締慢速或違規變換車道,並儘速研
擬車輛攝影和偵測系統,嚴格要求保持行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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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我國已邁入高齡化社會,老年人口超過百分之十以上,政府對於銀髮族安養及活動空間應積極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 99 年 9 月份統計,我國老人安養機構至今年 8 月底止,共計有台北市、苗栗縣
、台中縣、雲林縣、嘉義縣、金門縣老人安養機構之供給床位嚴重不足。
二、政府當前應積極活化閒置公共空間,老人安養機構供給不足問題才能紓解,同時增加閒置
空間利用率,才能夠雙管齊下,一舉數得。
三、本席認為應對於老人安養機構不足縣市之公共資產空間利用規劃,以解決日益增加老人安
養問題,同時有效活化公共閒置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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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全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視障人口近六萬人,但工作中的導盲犬只有卅八隻;這和國際導盲犬聯盟建議,理想的視障者與導盲犬比例應是一○○比一,有很大的差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視障人口近六萬人,但工作中的導盲犬只有卅
八隻;這和國際導盲犬聯盟建議,理想的視障者與導盲犬比例應是一○○比一,有很大的
差距,「台灣平均兩千名視障者中,只有一人使用導盲犬」。
二、早期台灣從國外引進導盲犬,一隻訓練成本要一百廿萬元,台灣執行本土導盲犬培育計畫
三年,已繁殖十三胎小「可魯」,將導盲犬訓練成本降至八十萬元。
三、台灣有四萬七千五百人領有視障手冊,依照比例,未來約有四百至五百隻導盲犬需求。培
育導盲犬的工作已刻不容緩,希望導培育導盲犬工作能在台灣生根。
四、本席認為內政部部務會報日前通過「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修正
草案,放寬申請擔任合格導盲犬訓練單位的資格,讓國內更多專業單位投入導盲犬訓練工
作行列,內政部也應積極協助導盲犬訓練單位的申請及運作,擴大導盲犬之培植,使得更
多盲胞在導盲犬的協助下,能擁有更獨立、方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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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醫院鬧護士荒,但以台大醫院為例,月薪新台幣 8 萬到 9 萬元,也留不住護理師,問題的癥結不只是薪水,而是其他勞動條件沒有配套到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統計,去年台大護理人員因超時上班所累積加班天數高達 1 萬 1000 天,台大醫院護理部
主任黃璉華今天表示,台大醫院每年將 100 到 200 個約聘護士納入正式編制,每個月都在
招考護理人員,可是仍約有 50 個缺額補不滿。
二、另外根據調查,十幾年來,醫院節省人事費用成本支出比例逐年降低,護理人員勞動條件
低落,休息時間不足,嚴重過勞。護理人員面臨最嚴重的問題是「畸形班表」與「沒有獲
得合理休息時間與休假」,多數護理人員一週要輪 2 到 3 種班,常發生超過午夜 12 時後上
小夜班,隔天 7 時又要上白班,「已明顯違反勞基法第 34 條,勞工採晝夜輪班制,其工作
班次每週應更換一次的規定。」
三、本席認為衛生署必須針對護理界和醫管界提出彈性工時、夜間包班、國定假日加成等護理
工作改革方向,才能為護理人力止血,或是誘使護理人力回流,同時衛生署也需要提出財
源方案,各醫院勞資協商,打造護理友善職場,解套方案才能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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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目前台灣人才流失問題嚴重,而且有「只出不進」的現象感到憂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經濟起飛後,對台灣及香港都產生人才的「磁吸效應」,但香港的問題沒有台灣嚴重
,原因之一是香港允許大陸人在港工作,台灣人才則是「只出不進」,改變海外攬才制度
,已經是台灣最急迫待改善的問題之一。
二、面對國內人才流失問題,亞都麗緻飯店董事長嚴長壽曾提出警訊,台灣在人才和經濟都在
「吃存糧」,產業、學術,甚至政府機關都有同樣危機。台灣天然資源貧瘠,生存發展靠
的就是人才培育,如果不盡早解決「人才土石流」,一旦引發人才斷層,「黃金十年」恐
將成為絕響。
三、國內人才「卯吃寅糧」的問題存在已久,政府對人才的管理上,仍停留在法律的鬆綁,但
是現實狀況並不是法律鬆綁,人才就會自動進來!反省延攬人才的方向,才是關鍵。
四、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延攬人才主動又積極,不僅官方透過駐外單位成立如「獵人頭」公
司的專責單位,鎖定合適人才主動出擊,提出優渥的條件吸引人才進駐,反觀政府只是把
就業博覽會搬到國外去辦而已,努力的方向和提供的條件都有待加強。
五、台灣曾經靠著優異的人力資源享譽國際,更創造出經濟奇蹟,但是台灣現在不能只靠過去
的一些老本,不能在人才和經濟都在「吃存糧」,目前台灣的經濟、生活環境、文化是吸
引人才誘因,這是台灣的優勢,應儘速建構好的機制,否則一旦人才「金字塔」崩盤,台
灣競爭力將難以再和日、韓、香港等地相抗衡,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
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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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國內房地產因資金過剩,政府若不能有效把關「錢太多」的難題,台灣房市可能「香港化」房價狂飆,M 型化更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報載目前香港新任特首梁振英關注香港房價飆漲問題,國內學者說,香港房價急漲原
因,主要是國際資金與陸資炒作,如今台灣也面臨「錢太多」難題,政府若不能有效把關
,台灣房市可能「香港化」,任房價狂飆,M 型化更嚴重
二、香港在二○○三年簽訂 CEPA 後,陸資大舉湧入香港,造成房價急漲,去年底台北房價平
均每坪八十萬,香港比台北貴上四倍多。香港房地產暴漲不但引發民怨,資源分配不均、
貧富擴大等社會問題也跟著惡化,國際熱錢與龐大陸資是香港房價狂漲的「推手」。
三、香港開放自由行並簽訂 CEPA 後,港資和陸資湧入帶動香港商用物業發展,依照類似的經
驗來觀察,台灣開放陸客自由行後,只要陸資來台買不動產的政策再鬆綁,陸資將可能使
台灣房市「香港化」、成為香港經驗的翻版。
四、目前香港想用大量供給、快速興建公屋等方式來調節高房價;本席認為行政院組織改造後
,營建署將改制成國土管理署,就是專責土地與住宅政策的機關,也應該加強住宅補貼的
人力與經費,推動住宅資訊透明化,增加空屋利用或出租,以免步上香港後塵。
五、台灣的合宜住宅從規劃到完工還不到四年,而「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由於廠商無利可
圖,招標發包都不順利,公營住宅還有努力空間。但是民眾不能等,房價也不會等,一定
要儘速研擬對策,以避免民怨加重加深,以上說明,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
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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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近來政府有意課徵證所稅問題,雖然立意為欲達到社會公平正義之目的,然而卻是造成輿論沸沸揚揚,不僅未能達成社會共識,更造成證券市場恐慌,影響企業籌資力,更將侵蝕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現行的證券交易稅(簡稱證交稅)對投資人而言已經是非常重的負擔,每次買賣股票
須支付 0.3%證交稅,其課徵基礎是交易總額,並非資本利得,如果換算成證所稅會是相當
高的稅率。舉例而言,投資人的交易金額為一百萬元,賺了十萬元,就要繳三千元的證交
稅(百萬元的 0.3%),相對投資人實際獲利來看,如同是 3%的證所稅(三千除以十萬)。
二、所以假如一個投資人一年交易十次,總共只賺了十萬,其證所稅率就等於 30%,所以投資
人只要交易比較頻繁,或者賺得錢少,實際稅率就會非常高。在市場不好時,投資人付的
稅是非常不合理的高,而台灣散戶的特性正是交易頻繁與報酬率低。
三、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政府每年編列的證交稅預算金額足以證明在資本市場已經過度課稅
,以民國一百年的政府總預算為例,稅課收入預算(含所得稅、遺贈稅、貨物稅、關稅、
菸酒稅、營業稅、證交稅、期交稅)為一兆一千五百億,證交稅為一千一百四十億,竟然
就占了稅收的一○%,縱然以總歲入一兆六千億觀之,證交稅也占了八%,這表示稅源是極
度不平衡的。我國一年股市交易天數大致是二百五十天,換算後,如果日成交額為一千五
百億可以達成預算目標。
四、政府有意課徵證所稅,目的在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與增加稅收,然而目前高度依賴證交稅源
的情況下,投資人實際已承擔高稅率,還要在資本市場多課稅,其實不僅不符社會的公平
正義,而且將導致交易量降低,上市櫃公司退縮的惡性循環,如同殺雞取卵嚴重損害台灣
經濟發展!
五、本席認為只要有賺錢就應繳稅,這是天經地義不過的事,政府再以稅收作為改善社會貧富
差距的資源,增進社會公平正義。然而政府有意訂定最低課稅門檻,反映的卻是對富人的
不滿,這種仇富情緒如果過度瀰漫,對社會發展必定不利。應掌握的原則是高所得者多付
稅,低所得者少付稅,但是只要有所得就應納稅,而以社會福利幫助特別弱勢者。
六、很少人樂意納稅,政府應該設計一套可以一致性的應用在不同稅源的邏輯,儘量達成社會
正義,也較符合多數人的期待。目前在資本市場已經由證券交易稅(簡稱證交稅)過度課
稅,如果再因證所稅而加重課稅,將影響資本市場的長期發展,最後侵蝕國家競爭力和企
業的創新及籌資能力,政府應三思證所稅,讓稅源多元化,國家才能均衡整體發展。以上
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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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十二年國教即將上路,但是卻引起許多家長的恐慌與質疑,尤其增額比序的項目既多且雜,許多人質疑根本無法解除孩子的升學壓力,教育為百年大計,實應審慎制定可長可久的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十二年國教相關議題目前已引起許多家長緊張與恐慌,到處詢問內容甚至幫孩子尋找各式
各樣的補習班,導致孩子不但要顧課業,還要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英文聽力、吹直笛、
踢毽子、打籃球、彈吉他,才藝補習只會越來越多,學生壓力怎麼減輕?
二、當年九年國民教育實施以後,國小升國中的孩子單純以學區為就學基準,並沒有才藝、獎
懲……等等的比序項目,真正達到「國民教育」的精神。如今教育部為了保持部分明星高
中的要求,設置十多項的超額比序項目,其結果不僅喪失國民教育的精神,更增加孩子的
生活壓力。許多家長已質疑參加比賽的獎勵標準各校不一,鋼琴比賽第一名該記大功還是
小功?染頭髮記警告還是小過?志工服務的獎懲該怎麼訂,如果學生幫里長當志工,到宮
廟跳八家將,算不算是志工服務?獎懲納入超額比序,讓學生可能因為小錯,承受獎懲的
壓力。
三、目前教育部規劃的民國一○三年時有七五%高中職實施「免試入學」,其實根本並非真正的
「免試」,反而是種「多重篩選」。這點如果不立即更正,回歸「國教精神」,很可能將
造成更大的中學教育災難。坊間補教界已針對十二年國教頻打招生廣告,挑戰教育部免試
入學說法,甚至開出「特招專班」、「國中會考專班」、「英聽專班」等,一學期收費動
輒三、四萬元,有補教老師在文宣上直指「免試是幌子,特招才是重點」。
四、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及依此訂定的「各區高中高職免試入
學作業要點」,其中規範,若某校免試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要進行「超額比
序」來篩選學生。比序項目包括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考國英數社自五科)、獎懲紀錄(記
大功加四. 五分,記小過以上扣六分)、均衡學習(採計在校的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
綜合活動的加總成績)、服務學習紀錄(每學期服務滿六小時以上加三分)、志願序……
等。
五、本席認為所謂國民教育應以「免篩選入學」為主,到大學階段再行「篩選競爭」,何必「
提前競爭」來增加不必要的篩選過程,給青少年更大的求學壓力?九年國民教育實施已將
近四十五年,如今少子化的結果,高中職入學名額將超過就學人數,然而政府卻在「免試
」的前提下規劃了「國中畢業會考」以及「採計在學成績」與「獎懲紀錄」等更全面的競
爭來替代,這完全不符合國民教育的精神。
六、被視為名校的高中職,實施初期想進去就讀的人一定比較多,但是如同當年的九年國教一
般,只要社區高中表現優異,家長自然能認同,也就不會有明星學校的迷失;然若實施複
雜難行、強化壓力的「超額比序」篩選,甚至要把高度主觀的「在學表現、獎懲紀錄」納
入升學競爭考量,國中教育預期將繼續處在升學競爭陰霾下,沒有正常教育的可能,這種
升學制度也必將屢次更改標準,家長也永無寧日。以上爰請 貴院盡速針對前述問題深入
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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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統計數據顯示,從 2009 年第 4 季金融海嘯復甦以來,台灣今年首季出口第一次出現負成長,加上過去幾年台灣出口市場過度集中大陸,且出口產品多為原物料或是機械、零件等,在大陸逐漸由「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市場」之際,台灣應儘速進行產業轉型以及開拓其他國家市場,否則將難以維持出口經濟動能,並將導致台灣競爭力下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財政部最近所發布的進出口統計,從 2009 年第 4 季金融海嘯復甦以來,台灣今年首季
出口第一次出現負成長,跟去年同期比較,衰退幅度達 4%。根據主計處表示,過去二十年
來,台灣僅在亞洲金融風暴、網路泡沫破滅和金融海嘯等三次重大經濟事件,出現單季以
上出口負成長。也就是說,這是台灣近年來頭一遭,在無重大「天災」之下,出現出口衰
退,也難怪不少人擔憂,這是不是台灣出口競爭力衰退的轉折點?
二、涉外經濟活動同時萎縮,特別是出口出現由正轉負的轉折,確實堪憂。理由在於,這顯然
不全是國際景氣持續低迷所引起。觀察鄰近國家,包括中、日、韓、新加坡等國的出口都
還能維持成長局面,韓國第一季出口成長率即為 3%。同時也不應該歸責於匯率因素,因為
這段期間新台幣匯率並無劇烈波動。
三、台灣相對如此可從財政部的數據顯現主要原因,就是台灣對中國大陸市場的出口動能出現
疲態。統計顯示,台灣前 4 月出口年減率 4.7%,主要因對大陸出口下滑 10.2%。值得警惕
的是,大陸 4 月出口年增率 4.9%,較首季 8.9%更進一步下滑,表明出口形勢未改善,反而
更趨險惡。由於中國是台灣最大且占將近 4 成的出口市場,對中國輸出衰退,勢必嚴重拖
累整體出口表現。
四、不尋常的是,台灣對中國出口出現將近兩位數字的嚴重衰退,而且從比較容易受到國際需
求影響的電子、通訊與光學產品,到塑膠及機械等傳統產業製品都是如此,涵蓋產業相當
全面。占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收清單最多項目的機械產品,出口衰退幅度甚
至高達 21%。
五、台灣長期供應原物料給大陸進行加工,再出口至歐美市場,形成特殊產業鏈。但這套模式
在歐美經濟衰弱後面臨空前考驗。對於台灣目前的外貿情勢,甚至連經濟部長施顏祥都曾
坦言要「非常非常警惕」;相關單位實應儘速邀集產官學界共商因應出口衰退的對策。
六、其實大陸為因應歐美市場不振,積極調整出口結構,前 4 月對俄羅斯和巴西貿易總值分別
成長 27.7%和 14.4%,逐漸取代歐美成為拉動出口的新動力。台灣面對新形勢,必須加速與
其他國家洽簽 FTA(自由貿易協定),開拓大陸以外的市場。
七、本席認為我國出口面臨產品及市場集中的現象,將導致競爭力下滑,這屬於結構調整問題
,政府應該重視這個現象,積極爭取新市場機會,輔導國內企業朝向品牌化及多元化努力
。早期 90 年代台灣下游產業外移大陸時,原物料都是回台採購,促成中上游產業的快速成
長。這種情況如今已改變,下游產業發現大陸已經發展出群聚效應,不論買原物料或是技
術服務等等,都已經達到穩定、成熟的階段,供應鏈逐漸在地化,對台灣採購需求自然下
降。包括投資項目轉向產業中上游,足以替代台灣產品供應,甚至可以回銷;以及為因應
沿海地區的勞動成本快速增加,而往二線、三線城市或內陸移動,距離台灣愈來愈遠,運
輸成本增加,也會減少從台灣回購的比例。
八、此外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署後,台灣企業發現大陸市場成長性高,也進一步增加在大
陸投資,也排擠從台灣出口的比例。相對於台灣出口長期集中少數產品、少數市場,南韓
產品除了上下游產業完整,出口市場的廣泛度也高。此外,台灣企業投資大陸的重心,也
慢慢由製造業轉向服務業,尤其是物流、金融保險、技術服務,以及近來異軍突起的不動
產業等。這些產業跟當地法令、兩岸人員移動關係較為密切,跟投資母國的有形商品貿易
幾乎不產生關聯。
九、當中國從「世界工廠」轉變成為「世界市場」,或兩者兼具,在資源有限的現實情況下,
第一個意義即是出口成長勢必減緩,連帶加工貿易的進口也會跟著減少。未來 5 年進出口
成長預估只會剩下 10%,與 2002 年到 2007 年間動輒將近 30%的進出口成長相比,已經大
幅縮減。這也預示未來各國競逐中國市場只會更加激烈。
十、同時,大陸更加重視消費也會影響到進口貨品內容,這對擅長生產最終消費產品並具有品
牌優勢的國家有利,包括美、歐、日等工業國家,以及晚近在這方面耕耘有成的南韓。至
於台灣出口到大陸的產品,9 成以上都是中間產品、零組件,以及部分與投資密切相關的資
本財,最終消費產品並非台灣出口主力。如何急起直追,把握中國逐漸升級為消費型國家
的各種機會,顯然是台灣當前應加重視的首要課題。以上爰請 貴院儘速針對前述問題深
入了解並提出相關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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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2011 年,發生了 4,058 起性侵害案件,等於每天發生 11 起;性侵害案件對受害人的身體及心理都有重大的負面影響,嚴重者會導致受傷者產生心理疾病,受害者可能一生都活在被性侵害的恐懼之中。政府應拿出積極做為,加強性侵害防治,保護人民免於恐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警政署公布「100 年警察機關受(處)理刑事案件統計資料」,2011 年台灣共發生了
4,058 起性侵害案件,平均每天發生 11 起性侵害案件。相較於 2010 年發生 3,647 起性侵事
件,2011 年增加了 411 起,等於每天都多了 1.1 起性侵害案件。另外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
顯示,這些性侵害受害人,95%是女性,其中居然有高達 64%的受害人是 18 歲以下的兒童
及少年。
二、學者指出,性侵害是性和暴力行為的結合,是不顧被害人意願的情況下,對被害人以恐嚇
威脅的方式發生性行為,會造成被害人心中產生恐懼。而性侵害的過程中,加害人可能會
使用虐待、威脅、恐嚇……等的方式傷害被害人,使被害人的身心靈都受到傷害,且嚴重
影響到情緒,使被害人的生活都產生了變化。
三、性侵害會導致受害者身心都遭受到極大的傷害,我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 1997 年公布實施
至今已經 15 年,然而目前台灣的性侵害案件不但沒有減少的狀況,反而是越來越多,這樣
的狀況讓國內的婦女以及兒童少年都生活在恐懼之中。由此可見我國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並未澈底執行,有關單位需上緊發條,落實性侵防治以及相關案件的取締,保護國內婦幼
免於性侵害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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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根據金管會日前公布本國銀行今年二月底的逾放比僅○.四三、為連續三個月史上新低,但二十六家茂德的債權銀行中,有高達五一三億元放在正常放款,未計入逾期放款,但將五一三億列入正常放款不符標準普爾準則,恐會影響銀行經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金管會日前最新公布,截至二月底止,國銀放款總餘額二十一兆八一七七億元,逾期
放款金額九三九億元,逾期放款比率○.四三,與上月底相同。儘管數據亮眼,但官方
版的國銀逾放數字,卻出現失真問題,因為有關 DRAM 大廠茂德的授信貸款,銀行團目前
絕大多數是列入正常放款、而非逾放。
二、由於茂德深陷財務危機,債權銀行團在去年十月通過,把貸款利息從原本的二降到○.
一。對此,雖有部分銀行認為授信條件已變更,不能再列正常放款,而將茂德的貸款轉
列入逾期放款,但多數認為,茂德的授信條件只是改變,其未積欠任何本金與利息,應仍
算正常放款。但是若依據「標準普爾」的評等準則,DRAM 或面板等財務有問題的產業,
都已達到逾放定義,也就是說,本國銀行實際逾放比的數字,絕對高於官方版。
三、所謂「逾放比」(NPL)為銀行的逾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這項指標數字越低,代表銀行資
產品質越好。針對茂德放款是否列入逾放,竟出現各債權銀行作法不同調,截至今年二月
底,只有五家把茂德貸款列入逾放,金額為十二.一七億元,亦即其它未列入逾放金額高
達五一三億元,如此粉飾太平的作法恐會影響銀行經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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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有鑑於澄清湖是高雄市重要的風景區,近年隨著附近都市發展,人口愈趨密集,平時也是鳥松、三民、仁武等地區民眾日常休閒的好去處,澄清湖成為地區性休閒綠地的功能漸為明顯,但入園仍需負擔門票一百元,對附近居民顯不合理與不公平,建議應予開放免費入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澄清湖是高雄市重要的風景區,但近年來入園遊客人數逐年減少,且隨著附近的開發與人
口成長,澄清湖已由過去觀光風景區的功能,逐漸成為附近居民休閒的區域性公園,因此
該重新考量澄清湖風景區的定位與未來發展。
二、依澄清湖風景區管理辦法規定,入園者每人需收 100 元門票,且目前入園唯一有回饋的僅
限鳥松區的居民可持身分證免費入場,但據了解該項回饋在近期也即將取消。
三、由於高雄市三民區、鳥松區及仁武區與澄清湖緊鄰,但無法提供附近民眾充分休閒使用。
在遊園人數銳減、門票收入減少的情況,對自來水公司營收沒有實質幫助;另一方面,澄
清湖的優美風光又無法提供附近居民休閒享用,形成一種雙輸的情形。
四、建議自來水公司基於公營事業的承擔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回饋,應予以免費開放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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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正值歲修期間的核三廠傳出重大零件故障,連結反應爐的蒸汽產生器內管塞出現洩漏,南灣居民、遊客恐面臨輻污風險。鑒於核二、核三廠歲修接連發生零件毀損故障事件,突顯核電廠運作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核三廠 1 號機依照既定規劃,在 4 月 23 日停機進行歲修,歲修檢測過程中,發現蒸汽產生
器的熱交換管有 1 支管塞有滲漏情形。
二、核三廠每座反應爐有 3 座蒸汽產生器,每座蒸汽產生器內有 5,626 支熱交換管,主要功能是
將流經管內的高溫高壓熱水,透過管壁將熱能傳給管外乾淨的冷凝水,將其加熱轉換成蒸
汽,推動汽輪機發電。由於熱交換管在機組運轉過程中,產生些微磨損屬正常現象,核三
廠每次歲修都會針對熱交換管進行檢測,一旦管子磨損超過 40%的厚度,必須將兩端塞住
以維持其完整性。
三、根據核三廠廠方表示,早年管塞都以人工壓填,因此年久才會有滲漏現象,近年都已改用
機器填壓,這次滲漏的管塞是民國七十幾年間人工塞上,九十五年曾類似情況並委請美方
協助,此次廠方仍決定請美方人員前來更換,預估至少會花上百萬美金。
四、有鑑於近期核二、核三廠歲修,接連發生零件毀損、滲漏等事件,突顯核電廠零件老舊,
運作風險,又每逢故障問題必須花費鉅額維修、更換零件,造成國庫負擔,因此建請台電
、原能會提出完整歲修調查報告,並就核電廠除役排出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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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對於交通部 99 年編列三年一百五十億的公共運輸補助計,目標欲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但計畫實施兩年多,成效不彰,對此交通部應檢討相關計畫的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交通部 99 年編列三年一百五十億的公共運輸補助計畫,目標欲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但計
畫實施兩年多、補助上百億後,公共運輸使用率超過一成的縣市和實施前一樣只有四個,
甚至有五個縣市不升反降引發外界質疑成效不彰。
二、根據交通部所提供的資料,99 年起辦理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計畫已執行兩年,經交通
部統計處統計資料顯示,99 年公共運輸使用量為 291,201 萬人次,99 年公共運輸使用量較
98 年成長 4.89%,100 年亦較 99 年成長 4.73%。
三、上述之資料顯示,公共運輸使用量雖年年將近 5%左右的成長,但是公共運輸使用率卻只有
1%左右的增加,因此,應有效提升公共運輸的使用率,才能提升整體的公共運輸量,爰此
,交通部應該提升整體公共運輸率才能真正提升公共運輸的發展,並且有效抑制私人載具
,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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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對於花蓮遊覽車墜谷意外,造成韓國觀光客 15 人受傷,這起事件不僅反映出遊覽車司機荒和遊覽車管制的鬆散,也使得我國觀光形象受到嚴重的打擊,因此請交通部和觀光局針對遊覽車加強管理,以保障民眾旅遊之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花蓮縣太魯閣風景區 5 月 9 日發生的遊覽車墜谷事件,一輛搭載一名台籍領隊、13 名南韓
老人旅行團遊客的遊覽車,由司機陳正欽駕駛,在行經中橫公路錦文橋,左轉上披度約 30
度的山路,要前往大魯閣國家公園遊客服務中心時,撞到路邊的石頭,遊覽車突然熄火,
司機因對遊覽車駕駛狀況不熟悉,不僅停不住車,遊覽車還向後倒退 30 公尺,撞毀路旁水
泥護欄,整車翻覆墜谷,所幸車子被下方大批草叢和樹木擋住,側翻滑落 5 公尺就卡住,
才沒造成更大的傷亡。
二、而且經調查這位駕駛還沒有可以開遊覽車的職業大客車駕照,竟然還可以載觀光客,雖然
根據公路總局的資料,出事的是通客運有三十六輛遊覽車及五十六名司機,司機人力看似
充足,但是為何還發生這起意外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三、近期因陸客來台旅遊大增,遊覽車的用量也相對大,為了保障來台旅客安全,交通部和觀
光局應加強控遊覽車業者,避免相同的意外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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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日雪山隧道發生通車 6 年來最嚴重的追撞火燒車意外,國道警察初步研判是其中有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肇禍。政府主政相關部會單位對於長隧道的相關安全問題,事前安全預防機制幾乎失能,災害救治的相關工作也未盡完善。爰此,如何降低長隧道的未來可能的意外災害進而保護使用長隧道民眾的身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國道 5 號雪山隧道發生歷年來最嚴重車禍。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從監視錄影帶發現,
是 1 輛小貨車爆胎,後方葛瑪蘭客運減速時,後方 1 輛小客車遭首都客運追撞,再撞上葛
瑪蘭客運,以致意外發生。
二、此次火燒車事故發生時,雪隧設計的豎井根本沒發揮應有的功能及作用,以致避難路徑、
導坑未能支援雪遂意外的安全措施,差點釀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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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日前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衛生署近期公布 39 家醫療院所可從事觀光醫療,然而經查證,其中高達 26 家醫院的人力標準在醫院評鑑裡僅勉強及格,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北三總、屏東安泰醫院、羅東博愛醫院 4 家醫院甚至被評為護理人力嚴重不足。近日血汗醫院話題延燒,醫療人力不足廣受社會大眾關注,卻仍有醫院在人力不足、醫療品質惡化的狀況下,大張旗鼓包攬陸客美容健檢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來血汗醫院議題發燒,不僅醫護人員的工作條件惡化,更有醫院哀嚎人力吃緊,不得已
要關病床,不少民眾也飽嚐花一、兩個月排電腦斷層等檢查、清晨 4 時就要到醫院掛號等
苦果。然而,衛生署近期公布 39 間可從事觀光醫療的醫療院所裏頭,高達 26 間醫療人力
標準勉強及格,衛生署、外貿協會等卻忽視這些困境,讓各大醫院發展「副業」,宣傳接
待高價陸客觀光醫療團。
二、醫改會研究員更表示,最近衛生署宣布的這 39 家醫院可承攬陸客醫美健檢,這 39 家醫院
中,有多家醫院是常態性急診壅塞、健保病床一床難求,醫改會質疑,在人力病床不足情
況下,卻有多餘的心力去服務觀光醫療的外來客,甚至可以配合觀光醫療團時間;而其中
有 18 家是醫學中心,其責任應是擔負民眾的急重症醫療,竟成為推廣觀光的醫美、健檢服
務?
三、衛生署罔顧醫事人力不足、醫療服務量超載,醫院威脅關閉健保床,漠視無數健保病人掛
不到號、排不到檢查、等不到床位的無助心聲,反而幫助醫院拓展國際觀光醫療,建請衛
生署再研擬政策,勿再耗損原已搖搖欲墜的醫療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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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學校代理老師利用暑假定期契約到期的理由,向職訓局領取失業給付,雖然在法令上並無不法,但卻違背鼓勵失業者重回就業市場的立法本意,因為這些代理老師們,有四成可以回原學校教書,爰建議行政院相關部門研議解決方案,防止回原學校繼續擔任代課老師,取巧領取失業給付和提早就業津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每年暑假,學校代理教師利用定期契約到期的理由,請領失業給付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據統計,人數約三千八百到四千五百人,支付共約五億元。
二、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代理教師以定期契約到期為由,向職訓局申請失業給付和提早就業
獎助津貼,並無不法,只是說違背鼓勵失業者重回就業市場的立法本意,因為他們有四成
可以回原學校教書,形成暑假「假性失業」的情形。
三、本席建議行政院相關部門研議解決方案,防止回原學校繼續擔任代理老師,取巧領取失業
給付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避免就業保險基金的不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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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潘委員孟安,為正值歲修之核三廠傳出重大零件故障,連結反應爐之蒸汽產生器內管塞出現洩漏,民眾對核能安全信心亮起紅燈,原能會應嚴格監督核三廠蒸汽管塞滲漏事件,由專業人員確實修復,並經詳盡安全檢測,公布原因、處理經過及結果,對居民、學者專家、公民團體等各界之疑慮,接受透明化檢視,確保輻射絕無外洩,以保障人民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正值歲修期間之核三廠近日傳出重大零件故障,連結反應爐之蒸汽產生器內管塞出現洩漏
。包圍在反應爐旁之蒸汽產生器,主要功能是將核能發電產生之熱能,透過冷卻水流通方
式轉換為電能,再將乾淨水蒸氣排出場外。每座反應爐有 3 座蒸汽產生器,每座產生器內
有 5,626 根熱交換器管子,未料此次歲修竟發現有管塞出現硼酸結晶,遭懷疑管塞不夠緊密
,水逐漸滲漏,經過蒸發才留下硼酸結晶。
二、核三廠歷次歲修皆強調排出廠外之蒸氣安全無虞,此次卻傳出蒸汽產生器組件故障,可能
造成輻射蒸氣排出廠外,讓附近民眾及大批遊客憂心面臨輻射污染風險。
三、鑑於核二廠連續發生反應爐基座連結裙板錨定螺栓斷裂、20 個不鏽鋼夾釘落入反應爐心至
今下落不明等,民眾對核能安全之信心已亮起紅燈,原能會應嚴格監督核三廠蒸汽管塞滲
漏事件,由專業人員確實修復,並經詳盡安全檢測,公布原因、處理經過及結果,對居民
、學者專家、公民團體等各界之疑慮,接受透明化檢視,確保輻射絕無外洩,以保障人民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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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潘委員孟安,為事業下腳品儲存、回填之地點,若屬住宅、農漁、水源用地等,有影響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之虞者,其安全標準應大幅提高,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草擬相關法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嚴格執行,以保障民眾安全、健康,並避免農漁作物遭受污染,造成產業損失,或衍生消費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事業單位於營運過程中殘餘之渣滓、廢料,該事業單位無法回收再生,作為其營業項目相
關之用途,而尚可資為他用之下腳品,其儲存或回填,可能污染土壤、水質、空氣等,常
造成附近居民之疑慮與恐慌。
二、下腳品儲存、回填之地點,若屬住宅、農漁、水源用地等,有影響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
或飲用水水源之虞者,其安全標準應大幅提高。
三、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草擬相關法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後,嚴格執行,以保障民眾安全
、健康,並避免農漁作物遭受污染,造成產業損失,或衍生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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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呂委員學樟,有鑒於美國境內再度發生狂牛症(牛海綿狀腦病,BSE)病例,食用帶有狂牛症感染力之牛組織,將有罹患人類狂牛症(新型庫賈氏症)之風險,全球已有超過 200人疑似死於人類狂牛症,引起國人高度關注進口美國牛肉之食品衛生安全。為維護國人食品衛生安全及健康,建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務必積極作為,以更嚴格之標準查驗進口之美國牛肉,必要時得採取預防性措施,如:暫停進口等選項,以維護國人健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狂牛症(牛海綿狀腦病,BSE),因食用帶有狂牛症之牛組織可能罹患人類狂牛症(新型庫
賈氏症)而致死,全世界已有超過 200 人疑似死於該病;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所做健康風
險評估報告,台灣有高達 98%民眾帶有此易感染基因,政府相關單位應以嚴格標準查驗各
項進口食品。
二、日前,美國農業部證實,加州一頭乳牛罹患狂牛症,為 2003 年來第四例,引起各進口美國
牛肉國家之疑慮,更讓國內民眾憂心政府對於食品衛生健康安全之把關,行政院衛生署及
農業委員會等相關單位是否已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嚴格執行三管五卡措施,以積極作為,
嚴格查驗各項進口之食品、乳製品及肉品?
三、據了解,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美國狂牛症分類等級尚未調降等級,建請行政院及
相關單位,一旦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調降美國狂牛症等級,務必採取暫停進口之措施
,以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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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呂委員學樟,針對台灣少子化、老年化問題嚴重,養兒防老的觀念逐漸式微,高達六成四的女性暫時不考慮生小孩,經濟上壓力使國人害怕養不起孩子,加上擔心若是請了育嬰假便會無法回到原來的職位。而近年,政府推動的老年經濟安全政策,提高老年給付與退休金,降低人們的生育意願,使得「養兒防老」的重要性不再。建請內政部在規劃老年經濟政策時,將提高生育之誘因納入考量以提升國人生育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去年逢百年結婚潮,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國內結婚對數高達 16 萬 5,327 對,創下 8
年來的新高;出生嬰兒數也達到 19.6 萬人,同樣創 3 年來新紀錄,但人數仍不超過 20 萬人
。和同時面臨少子問題的新加坡及香港相較之下仍然偏低。據資料顯示,婦女總生育率自
2003 年降至 1.23 後,便成為「超低生育率」國家。而 2010 年的台灣總生育率更只有 0.89
,為全球最低生育率的國家。
二、台灣人對生育卻步的理由中,高達四成六以上是由於經濟能力不足,因為養不起而乾脆不
生或猶豫不生,甚至有三成國人的所得不足以養家;近百分之十三的受訪者是擔心因為小
孩而影響生活品質;超過百分之十一的人則是對台灣的環境及經濟沒信心,不想孩子將來
受苦而不生。因為「養不起」而「不敢生」的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家庭養育下一代在經濟
能力上的窘境。
三、當老年在社會福利健全,未來經濟獲得穩定保障時,養兒防老的觀念便會弱化,取而代之
的是育兒成本的考量,如此一來,國人生育的意願更會逐漸下降。倘若生得多就可以享有
較多的老年福利,女性就會考慮多生。因此,建請內政部及相關單位,將生育的經濟誘因
機制規劃於老年經濟政策之中,讓生育觀念回歸「養兒防老」傳統,以促進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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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中油公司販售家庭天然氣獲取暴利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家庭天然氣用戶主要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台
中市、彰化縣市及雲林縣等縣市,涵蓋範圍甚廣!根據中油公司的決算書等公開資訊顯示
,中油公司於 95 年至 97 年間「第一類」家庭用天然氣平均獲利為 18.75%,但 98 年至 100
年卻爆增為 51.49%,平均營業利益由 1.91 元/每立方公尺,增加至 4.62 元/每立方公尺,獲
利異常。本席要求公平會應儘速調查中油公司在中部和北部的公用天然氣市場是否有賺取
壟斷利益之情事,以維護廣大天然氣家庭用戶的權益。
二、中油擁有輸配油氣的最後一哩路。中油公司雖宣稱未擁有國內天然氣的專賣權,若有意從
事天然氣生產、進口事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的業者,均得依法檢具相關文件送中央主管機
關辦理登記許可。但中油公司實際上壟斷了國內天然氣接收港口、大宗天然氣儲氣槽和全
國跨區的天然氣輸氣管,亦即擁有實質的壟斷力(De Facto Monopolistic Power),若中油
公司不願出借或出租這些設施,業者根本無法跨進此一經營門檻。如同電信業的最後一哩
路,中華電信若不同意開放固網網路,其他電信公司根本無法進入固網通信市場。故為了
達成最後一哩路,中華電信不但必須開放固網網路,對於所有其他電信公司的固網過路權
(Access Rights)和過路費率等條件,也必須適用同一套標準,以維護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
。本席要求經濟部審慎研議修改天然氣事業法以開放市場競爭,並檢討中油公司實質壟斷
國內天然氣市場的問題,設法讓其他公司可以使用中油的壟斷性設施,以排除進口天然氣
的市場障礙,創造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環境,保障國內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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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為我國目前現有離島緊急醫療後送救援制度,往往因飛航時間導致病患無法獲得緊急醫療照護,特要求衛生署應建置離島緊急救援專機駐地,以利在最短時間內使病患獲得協助後送就醫,並要求重視琉球鄉之醫療救護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現有之離島緊急醫療體系為確保其時效皆須依賴空中緊急醫療後送,惟依受理時間、
審核時間及飛行時間核算,運送一名病患由澎湖到高雄最短時間約需 117 分鐘,而由澎湖
到松山最長則須 185 分鐘,如由金門出發到松山最快約 189 分鐘,而到高雄約需 205 分鐘
,時間高達 3~4 小時,對亟需緊急醫療救援之病患或病患家屬身心皆是煎熬。
二、經查民國 84 年金門曾有醫療專機駐地,然後續因多項因素考量撤機,現僅連江縣有駐地專
機,本席認為離島醫療駐地專機有其特殊功能性考量,後勤維修技師人員等等技術問題皆
可克服,惟主管機關因成本問題撤離離島專機,卻犧牲了離島地區居民之醫療後送權益,
實屬遺憾,故主管機關應考量恢復離島醫療專機駐地可能性及救援專機離島間相互支援之
功能性。
三、又目前離島緊急醫療救援網僅限於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台東縣內蘭嶼、綠島等地區
,屏東縣琉球鄉並未列於其中,衛生署曾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開會時強調琉球鄉列於台東
縣緊急救護範圍內,惟令人不解琉球鄉靠近西部地區,屬屏東縣內,為何緊急醫療救護時
卻又屬台東縣管轄?琉球鄉人口約有一萬餘人,現僅依賴緊急醫療救護船往來救援,如遇
天候不佳,醫療船隻無法行駛即延誤救援時效,故本席認為主管機關針對離島琉球鄉應該
納入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並廣加宣傳使其民眾了解自身緊急醫療救護權益等等以平衡其不
合理之現象,特此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予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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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近來許多民眾反映低功率無線電話收訊品質下降,部分地區甚至已斷訊無法使用,近日更傳出業者有意裁撤中南部基地臺。由於低功率無線電話目前未開放號瑪可攜服務,更換電信服務業者就必須隨之更換手機號碼,民眾進退兩難形同電信人囚。爰特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開放低功率無線電話號碼可攜服務以維護八十萬用戶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來許多民眾反映低功率無線電話收訊品質下降,部分地區甚至已斷訊,民眾仍按月繳費
卻無法使用電信服務,近日更傳出業者有意裁撤中南部基地台,若未來業者撤掉中南部基
地台,低功率無線電話便只能在北部使用,用戶權益堪虞。
二、由於依現行法規僅有 2G 及 3G 門號可以辦理將原電話號碼攜至他家電信業使用,因此低功
率無線電話用戶若想保留門號,只能繼續忍受收訊較差之電信服務,近八十萬之有效用戶
進退兩難形同電信人囚。為維護用戶權益與保持電信服務品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宜應
研議開放低功率無線電話可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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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百大入侵物種之一的紅火蟻在台灣不斷擴散,八年來需防治面積增加五成,但防制經費卻在今年銳減為兩成,爰特請行政院增加編列防制經費,以防止災情擴散,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發源於南美的紅火蟻,於二○○三年九、十月入侵台灣,災情主要集中在桃園縣,台北市
、新北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嘉義縣等也局部、零星出現,雜食性的火蟻除嚴重威脅生
態環境,對土棲的動物造成浩劫,也讓泥土中的蚯蚓被捕食殆盡,作物的種子、果實、幼
芽、嫩莖與根系會被取食,對於作物的成長與收成造成經濟上極大的損失。紅火蟻毒液中
的毒蛋白,使被叮咬者嚴重過敏,情節嚴重甚至造成休克或死亡。
二、農委會二○○四年成立國家紅火蟻防治中心,當時防治面積為三萬六千公頃,去年擴增為
五萬五千公頃。發生點則從二○○七年為一、六一九處,到去年增加為二、四四○處。其
中新竹縣短短五年從二十三處增至二四四處,增加九.六倍;新北市也從一七七處增至四
五三處,增加一.五倍。列為全世界最危險百大入侵物種之一的「紅火蟻」,在台灣不斷
擴散,八年來防治面積增加五成,防治經費卻從過去一年一億元縮減至今年的兩千萬元,
因經費、資源有限以及防治不力,在各縣市擴大危害。
三、有鑑於此,特建請行政院應增加編列紅火蟻防制經費,以防止災情繼續擴散,造成民眾生
命財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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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翁委員重鈞,鑑於日前雪山隧道發生火燒車事故,事故發生後 41 分鐘後始開啟隧道排煙模式進行排煙。致現場民眾需於高溫、濃煙環境中奮力逃生,造成多人嗆傷。以為歐盟各國針對隧道火災經驗,於隧道內裝置灑水系統,可於火災時發揮防火、降溫、降低煙量等多重功能,足茲我國借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01 年 5 月 7 日 13 時 27 分,國道 5 號雪山隧道南下 26K 處,因前方小自貨車爆胎故障,後
方兩輛小客車及葛瑪蘭客運大客車陸續減速閃避前方故障車,其後之首都客運大客車追撞
前方小客車及葛瑪蘭客運,首都客運大客車及遭撞之小客車發生火燒車。坪林行控中心於
13 時 27 分接獲通報立即通知各救援單位採取救援措施,並於 13 時 29 分執行雪山隧道南北
向全線封閉。14 時 8 分火勢撲滅,開啟隧道排煙模式進行排煙,並於 14 時 45 分排煙完畢
,現場計有 2 人死亡(自小客車乘客)、7 人重傷及 24 人輕傷。
二、針對事故過後外界對排煙系統啟動時機及效能之質疑,高速公路局局長曾大仁表示,起火
點距離洞口 2.4 公里,但最近的豎井距離洞口 4 公里,無法逆向抽風,行控中心只開啟水平
排煙系統,若發煙點在雪隧上游或中間,才會使用豎井排煙。另長隧道發生火災初期,不
能啟動大風量排煙系統,以免濃煙逆流,讓在起火點的用路人有足夠空氣,須等到火勢熄
滅後才能啟動。
三、查歐盟各國於 1999 年 Mont Blanc Tunnel 火災、Tauern Tunnel Tunnel 火災及 2001 年
Gotthard Tunnel 火災等重大隧道火災後,成立多個跨國組織與計畫。經多次全尺寸隧道火災
實驗結果顯示,於隧道內設置撒水系統確實可有效控制火勢,維持人員可容許逃生之環境
條件。因此截至 2006 年底,挪威、荷蘭、法國、德國等國已陸續於隧道內設置冷卻控溫系
統。歐盟跨國計畫 UPTUN 也明文指出隧道內設置撒水系統之必要性及重要性:
(1)撒水所形成之蒸氣只會在火源處附近產生,而無灼傷避難人員之疑慮。
(2)撒水後所產生之冷卻效果可阻止蒸氣離開火源。
(3)裝設撒水系統不僅可控制火勢,亦可減少濃煙的產生。撒水水滴與煙粒子結合,降低毒
性及可視性等負面衝擊。
四、綜上,隧道內設置灑水系統,於火災發生時可發揮防火、降溫、降低煙量等多項功能,已
廣獲歐洲各國採用。且據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5 月 9 日新聞稿,蘇花改計畫中之觀音及谷
風隧道亦將增設水霧冷卻控溫系統。故本席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研擬於雪山隧道增設
水霧冷卻溫控系統,俾改善火災時之逃生環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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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美國近日爆發第四例狂牛症,引發各國關注,政府部門宣稱為釐清相關疑慮及確保肉品安全,將協同各部會儘速派員赴美擴大實地查廠。據此,為落實民意監督,要求政府組團赴美查廠時,立法委員亦應協同前往考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 4 月 25 日美國傳出第四例狂牛症病例,為落實源頭管理,衛生署長宣稱,衛生署、農
委會、經濟部、財政部將共同嚴格把關,提早赴美查廠並擴大查場規模,查驗目標包括出
產牛肉的牧場與屠宰場,其中包括牛隻所食用之飼料。
二、儘管衛生署聲稱,自美國傳出牛症病例後,也將在海關查驗肉品是否含有特定風險物質(
SRMs),包括所有牛隻的扁桃腺與迴腸末端,30 個月齡以上牛隻腦、眼、脊隨、頭顱、及
脊柱。若檢驗出參雜特定風險物質,將予以立即暫停受理輸入報驗並美方提出聲明。
三、儘管衛生署已經將原訂 2012 年 7 月赴美查廠計畫提前,並擴大 35 家曾有輸台紀錄的美牛
工廠,惟上述相關查核機制皆沒有最高民意機關之監督,為避免政府機關處理狂牛症議題
虎頭蛇尾及掩飾真相,政府組團赴美考察時,立法院亦應同組考察團,檢核所有查廠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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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有鑑於行政院環保署正進行「推動八里污水處理廠蛋形消化槽污泥與廚餘共消化試辦計畫」,環保署未做好民意溝通及政策說明,已遭八里當地居民反彈抗議,在沒有獲得地方民意支持與本席同意下,不能跳過民意、暗渡陳倉、私下推動。本席要求行政院環保署,在未獲八里民意與本席支持前,停止「推動八里污水處理廠蛋形消化槽污泥與廚餘共消化試辦計畫」,不得繼續將廚餘送往八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八里當地民眾實際到八里污水廠的蛋形消化槽外,明顯聞到臭味。因此,八里當地居民擔
心,一旦八里污水處理廠當作北部回收廚餘的集散中心,接受處理大台北地區的廚餘,所
生廢水、臭味、衍生廢棄物將會更趨嚴重。
二、新北市八里已轉型成為觀光導向發展,藉由八里左岸、石材展示館、十三行博物館等觀光
景點,吸引無數遊客前往旅遊消費,形成頗具規模的觀光產業聚落,已經不再適合做為廚
餘處理集散地。
三、目前,光新北市和台北市加起來的廚餘量,大概就有二十幾萬公噸,處理後廚餘清運車輛
若頻繁進出八里污水廠區,將會對八里交通產生衝擊影響,進而打擊八里整體觀光休閒發
展。
四、本席要求行政院環保署,在未獲八里民意與本席支持前,停止「推動八里污水處理蛋形消
化槽污泥與廚餘共消化試辦計畫」,不得繼續將廚餘送往八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特向
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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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媒體報載轄區警方透漏台北某地下道疑似有高中生觸犯訪害風化事宜,引起關注並經媒體大幅報導。警察機關有主動偵查犯罪之責任,但絕無將偵辦中案件隨意公布媒體之權,相關行為稍有不慎,便容易於社會推波助瀾下,造成涉嫌學生身分曝光,所造成之後果難以想像。此次警察機關主動向媒體洩漏資訊,並無任何公益價值,卻有侵害人權隱憂,主管機關應予檢討並杜絕相關情事再次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人行地下道內竟上演活春宮!」如此聳動標題出現在各大媒體中。據報,一對高中學生情
侶,行經台北市人行地下道,克制不住情慾偷嘗禁果。雖沒被人發現,但地下道內的監視
器卻清楚拍下整個激情過程,警方將依妨害風化罪嫌找出這對小情侶法辦。
二、由以上報導得知,事件過程並未被任何路人發現,只有負責偵辦的員警事後透過監視器畫
面知曉,故相關事件見報乃由警察機關主動洩漏消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
警察職權為「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
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
、拍賣、銷毀、使用、處置、限制使用、進入住宅、建築物、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
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之具體措施。」易言之,警察之職權乃限於達成其法定任務之必要手
段。
三、警察之法定任務,應以同法第一條所揭示之「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
全」為原則。本次案件嫌疑人涉嫌妨害風化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公然為猥褻之
行為者,處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相關處罰在我國刑法實為輕罪,相關行為對社會雖
有危害,但相當輕微。警方卻公開宣示要積極偵辦,但對每晚於該轄區分局一街之隔之著
名酒店,卻未見警方如此積極。警方甚至主動公布相關案件資訊予媒體,殊不知有任何執
行法定任務之必要?不知究竟在促進何種公共利益?
四、我國目前資訊技術高度發達,媒體甚至一般民眾利用此科技,相當容易經由片段資訊拼湊
出完整的事件全貌,只要有關鍵資訊,當事人之姓名、相片、基本資料之披露,亦非罕見
。由警方公布的資料可知,相關涉案者為高中生,亦有可能為未成年,若相關資訊被公諸
於世,將影響其生活、精神狀態甚鉅,後果之嚴重不言可喻。
五、警察機關有主動偵查犯罪之責任,但絕無將偵辦中案件隨意公布媒體之權,相關行為稍有
不慎,便容易於社會推波助瀾下,造成涉嫌學生身分曝光,所造成之後果難以想像。此次
警察機關主動向媒體洩漏資訊,並無任何公益價值,卻有侵害人權隱憂,主管機關應予檢
討並杜絕相關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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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原本幼托情況以負責學齡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之主要機構分為幼稚園與托兒所。政府為使兒童教育與照顧服務整合於單一行政系統,實踐以兒童為中心及以兒童最佳福祉為優先考量的策略,且基於幼托整合是朝野一致的共識,也是民眾殷切的期待,於是 2011 年 6 月 10日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惟因其原本一為教育體系,另一托育體系,兩者原設置人員及標準不一,現將其整合為一,新法上路後,包括托兒所轉為幼兒園及公私立競爭等問題,須有一段的競合及調適期。本席建請政府需針對如何推行平價、優質的幼教照顧政策向民眾提出說明,並責成教育部儘速提出幼照法相關之子法,方能使民眾能有更完善全面的幼兒保育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原本幼托情況以負責學齡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之主要機構分為幼稚園與托兒所。政
府為使兒童教育與照顧服務整合於單一行政系統,實踐以兒童為中心及以兒童最佳福祉為
優先考量的策略,並符合國際學前教育及照顧趨勢,於 2009 年 2 月 26 日提出「兒童教育
及照顧法草案」。惟經審議後,決定縮減教保服務兒童,改以各界較無爭議的法案模式,
制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作為幼托整合的核心之。
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既為幼兒教育及照顧立法,故將來焦點應是如何讓托兒所及幼稚園
整合成幼兒園並發揮兼顧幼兒教育及照顧的責任使命;政府如何能就環境、教學、照顧及
行政管理等面向予以規範;並提升整體教育及照顧之品質,協助父母減輕養育兒女之壓力
。惟「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是將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並以年齡為基準,因其原
本一為教育體系,另一托育體系,兩者原設置人員及標準不一,現將其整合為一,新法上
路後,包括托兒所轉為幼兒園及公私立競爭等問題,須有一段的競合及調適期,如何推行
平價、優質的幼教照顧政策為政府規劃的方向,造成各界存有不同的看法。
三、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5 條規定,公私立托兒所及幼稚園應於本法施行之日起 1 年
內,申請改制為幼兒園。因此興辦幼兒園的目的,不僅在於托兒所之托育照顧還包含幼稚
園的幼稚教育,也就是欲達到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促進其身心健全發
展,讓國家提供學齡前兒童教育與照顧兼具之綜合性服務之立法目的。惟托兒所之托育照
顧在於兒童生活照顧、兒童發展學習、兒童衛生保健及親職教育及支持家庭功能方向;但
幼稚園之幼稚教育的實施在於維護兒童身心健康、養成兒童良好習慣、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增進兒童倫理觀念及培養兒童合群習性,兩者托育功能不同,故其應如何融合托育及教
育功能,以達效率最優。
四、由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共有 30 條子法有待行政部門補充規定,全貌無法完整呈現,惟
由目的可呈現之法條內容,可看出幼稚教育與保育系統須有一段的整合及調適期,爰提出
以下問題:一、鼓勵就讀率;二、幼兒園目標混淆問題;三、幼兒園與家庭、社區共育;
四、幼兒園教育質量;五、教保服務人員工資水準;六、教保服務人員人力配置;七、工
作權的保障;八、員工職業訓練。建請政府需儘速提出子法規範,方能讓全民能夠有更完
善的幼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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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中國大陸與日、韓即將啟動三邊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對國家長期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危機,為避免台灣落入被邊緣化的命運,行政院必須加速台灣與各國的經貿談判,以積極行動爭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前 4 月我國出口年減 4.7%,表現是亞洲四小龍之末 1 至 4 月台灣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出
口減少 10.2%,衰退幅度遠大於對美國減少 9.7%、對日本減少 7.8%和對歐洲減少 4.2%,是
台灣的一大警訊。
二、中日韓三國同處東北亞,屬世界三大經濟圈之一。中日韓三國間貿易額從 1999 年的 1,300
多億美元增至 2011 年的 6,900 多億美元,增長超過 4 倍,中國已連續多年成為日本、韓國
最大貿易伙伴。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必將有利於區域內各國的優勢互補及資源配置
,三國都將從中受益。中日韓經濟一體化所提供的高平臺,也將提升三國在全球的經濟地
位和競爭力。
三、中、日、韓同意啟動自由貿易區談判將對台灣產生壓力,假設整個東北亞地區變成一個自
由貿易區,而台灣被排除在外,影響就會很大。因此,台灣除了要加速與中國大陸的 ECFA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談判外,也要積極推動和其他貿易夥伴簽署經貿協議。但
台灣相關 FTA 談判則幾乎不動,連 ECFA 貨品貿易談判都停滯不前、中央地方稅制疏失,
造成產業進退兩難。
四、不只東北亞地區,像是台灣和新加坡、紐西蘭的相關經貿協議談判速度都要加快;另外,
「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也要趕快恢復正常化。政府應努力讓 ECFA 後
續談判在明年底前完成。
五、行政院必須把握時間,加速與新加坡及紐西蘭談判經濟合作協定的進展,ECFA 的後續協商
務必儘速完成,否則 ECFA 帶來相對優勢,很快就會被抵銷。更要努力設法維持並進一步
創造我國的競爭優勢,將大陸與日、韓洽簽 FTA 的衝擊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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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大林蒲地區受石化、重工業工廠包圍,生活品質不佳,地方民眾盼望儘速遷村一事表達關切。高雄市政府粗估大林蒲相關遷村經費約需 305 億元,中央雖初步同意遷村,但未有正式公文,讓居民及地方政府無所適從。中央應及早確定政策、編列相關預算,以利市府配合執行遷村作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林蒲地區長期汙染嚴重,附近為自由貿易港區腹地,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啟動後,將對
環境造成巨大衝擊,大林蒲沿海 6 里約 4,000 戶,萬餘居民,長期飽受當地重化污染,居住
環境惡化,加上每天有很多大拖車通行,劣質環境已到了不能居住程度。地方自救會盼政
府一年內完成政策訂定,四年內完成遷村作業,同時正醞釀「擋工程,促遷村」的行動,
希望相關單位重視;而紅毛港遷村尚留下許多救濟與補償問題,亦希望市府積極協助。
二、高雄市政府去年完成大林蒲鳳鼻頭遷村民調,大林蒲沿海 6 里,包括鳳森、鳳林、鳳鳴、
鳳源、鳳興、龍鳳里鄰近台電、中油等工廠,居民飽受重化污染,結果有逾 7 成受訪者支
持遷村,大約一成鄉親堅持不遷村,市府除了持續向民眾說明外,亦在行政院會、經建會
等場合,不斷向中央爭區大林蒲遷村的可能性。初步估計遷村經費約需 305 億元,可能的
遷村地點包含中油高雄廠未受污染土地、鳳山中崙國宅南側空地與小港高松少康營區等處
,市府已於 3 月 29 日將相關報告一併送經建會。
三、日前行政院長和經建會都口頭同意推動大林蒲遷村,但未有正式公文,讓居民及地方政府
無所適從。;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3 月底也將評估大林蒲遷村案送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
會,含遷村地點等。本席呼籲中央應及早確定政策、編列相關預算,以利市府配合執行遷
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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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育敏,有鑑於現行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的設置及設施均有設計不良之虞,為建構更友善的生養環境,持續提升國人生育之意願,政府應重視無障礙環境之設置。爰此,本席主張相關單位應全面澈底檢查現行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之無障礙設備之設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國際積極倡導無障礙環境,且國際各人權團體亦不斷疾呼,倘若我國欲與歐美等先進
國家齊名,無障礙設施之完善刻不容緩,因此各公共空間皆應重視無障礙設備之設置,以
展現我國為文明國家應具備之進步內涵。
二、根據兒福聯盟所公布「2012 年台灣友善育兒環境調查報告」指出,家長帶幼兒出門的交通
方式,有超過三成會選擇搭乘如公車、捷運或火車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而友善育兒空間
與設施的不足,讓許多家長吃足苦頭,如:嬰兒車難以上公車、無障礙設施出入口離目的
地太遠、無放置嬰兒車的空間等問題,無障礙設施的設置顯有設計不良之虞。
三、為提供舒適、便利及友善的育兒空間,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全面落實友善育兒環境的相關措
施,政府責無旁貸。爰此,本席主張相關單位應全面澈底檢查現行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無障
礙設備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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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育敏,有鑑於許多公共場所哺乳室空間有狹小不方便、隱密性不足、設備簡陋或不合用的問題。此外,有些哺乳室的基本設備和維護不符合法令規定,諸如哺乳室並非專用空間、未設洗手設施及無緊急求救安全設施等。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婦女之無障礙哺乳環境,本席主張衛生署應加強督導各縣市主管機關,針對公共場所哺乳室設備進行檢查與裁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兒福聯盟 2012 年台灣友善育兒環境調查報告,詢問最近一年中使用過公共場所哺乳室
經驗的媽媽,她們在使用時曾遇到的困難,得知普遍有遇到「空間狹小」(48.8%)、「隱
密性不足」(40.6%)或是「設備簡陋或不合用」(39%)、「非專用空間」(35.3%)等問
題。
二、另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五條之規定,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公
營事業、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或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若超過一定規模,就
必須設置哺乳室,而這些哺乳室必須有符合「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規
定的基本設備和管理維護方式,例如:哺乳室之設置必須為專供哺(集)乳使用,且須有
明顯標示,基本設備應有靠背椅、可由內部上鎖之門、緊急求救鈴、其他求救設施及洗手
設施;在管理維護上,須指定專人每日至少清潔維護一次、定期檢查各項設備之可用性、
維持使用之隱密性…等。然於前開調查報告中,有 24.2%的幼兒媽媽反映曾使用過違反前述
管理標準的哺乳室,包括:非專用空間、未設洗手設施、無緊急求救安全設施、無電源插
座和無垃圾筒,可見有些哺乳室的基本設備和維護不符合法令規定。上述問題顯示,哺乳
室原本是提供媽媽餵食寶寶的舒適空間,卻缺乏隱密性、足夠的設備或寬敞的空間,除了
容易讓媽媽與孩子感受不自在外,親子的安全問題也堪憂。
三、爰此,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之權利,並提供有意願哺育母乳之婦女無障礙哺乳
環境,衛生署應加強督導各縣市主管機關,針對公共場所哺乳室設備進行檢查與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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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育敏,鑑於未成年懷孕人數居高不下,且許多青少年均不瞭解懷孕之預防與因應方式,以致少女產子事件頻傳。惟教育部 101 年編列性別平等教育宣導之預算僅 403 萬元,須分予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支用,然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約 8,100 所,經費明顯不足,未能有效宣導未成年懷孕之預防與處理。爰此,為確保未成年懷孕學生及其子女之身心健康與安全,本席主張教育部應就性別平等教育中有關未成年懷孕預防與處理之宣導,進行通盤檢討,並加強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顯示,未婚生子人數逐年遞增,依其年齡可知,國內每年未成年懷
孕之人數約有 5 千人;另據民間團體估算,未成年懷孕之實際人數可能高達 3 萬人。
二、報載新北市一名國中女學生因腹痛向學校保健室求救,最終在廁所產子;另花蓮一名未成
年少女在自家浴缸產下一名女嬰,因羊水破裂,昏厥兩小時,導致幼嬰溺斃,類似案件屢
見不鮮。
三、針對未成年懷孕,政府與民間已提供許多求助管道,如教育部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學
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內政部兒童局亦補助設置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與求助
站,國民健康局也提供「Teens'幸福 9 號服務」。然而,未成年懷孕者求助無援之案例層出
不窮,可見許多青少年均不瞭解懷孕之預防與因應方式。
四、有關性別平等教育宣導之預算,教育部 101 年僅編列 403 萬元分予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支用,惟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約有 8,100 所,且性別平等教育所涵蓋之議題十分廣泛,實
際針對未成年懷孕預防與處理之宣導仍屬消極。
五、為確保未成年懷孕學生及其子女之身心健康與安全,教育部應就性別平等教育中有關未成
年懷孕預防與處理之宣導,進行通盤檢討,並加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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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發生在太魯閣的遊覽車倒退嚕翻落溪谷的「離奇車禍」,事後查證居然無照駕駛,籲請有關應深切檢討。去年來台的觀光客已年逾 600 萬人次,成長居亞洲之首,這是重大的社經成就,對民間經濟添益極大。然無照駕駛這類事件,對台灣觀光品牌的傷害同樣極大,會被認為業者根本缺乏法律意識及專業紀律;如果連這種最起碼的契約誠信都不能建立,豈能令外來觀光客願意重遊?是故如何提供高品質的旅遊服務,提高來台旅客的滿意度,是業者與政府最大的挑戰,也是台灣欲觀光升級不可避免的課題!。本席認為;發展觀光除了要有其特殊之處來吸引遊客之外,更需要國人一顆溫暖、包容、體貼的心,讓來台遊客可以沉浸與依賴。反之;像是與顧客發生消費不愉快情事,甚至旅遊安全及業者不能自主管理等,對台灣觀光都是極大傷害。這幾年在相關單位強力宣導下,雖已經減少很多,但必須承認仍有不足,政府有關應再剴切檢討,努力實現 2016 年觀光客達 1,000 萬人次的政策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要全新全意發展觀光的地方,除了有其特殊之處可吸引遊客之外,更需要有一顆溫暖、包
容、體貼的心,讓來台遊客可以獲致無後顧之憂的關懷與協助。台灣觀光一路走來,雖已
愈見改善,但諸多仍待加強,不少觀光客都反映,業者、店家及部分民眾,並沒有身在觀
光區的「自知」,就是服務態度及精神,不但不能讓旅客有賓至如歸感覺;反而從早期的
計程車漫天喊價,到近年有餐飲業者事件,加上旅遊安全迭出狀況,已多少留給外來賓客
對來台觀光的不佳印象,影響國家形象至鉅。
二、台灣資源有限,最有發展的應屬無煙囪工業~觀光,但只要問一下民眾,台灣能給予觀光
客感動的元素是什麼,有什麼東西可以吸引人家願意再來第二次?在招徠遊客,或是開發
客源,最重要延續的是重遊,但台灣讓外來觀光客「重遊」的理由是什麼?恐怕沒幾個人
能驕傲的回答。
三、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統計數據,觀光產業約占全球 GDP 生產總值 11%,是世界上最大
的產業。而觀光對島嶼型國家的發展,有很大的助益,是島嶼型國家少數能選擇的發展選
項之一,對未來成長極為重要。島嶼旅遊優勢在於 3S,也就是陽光(sun)、海洋(sea)、
沙灘(sand),台灣有熱情的陽光、動感的海洋、美麗的沙灘,先天上具有發展島嶼旅遊的
自然優勢,現在急迫要提升的應是「人為」的部分,除了民眾要友善親切之外,在建構一
個安全、便利、創意的旅遊環境,政府的態度應更積極策略當更靈活才是。
四、日前發生在太魯閣的「離奇車禍」。結果發現,載著十三位韓國觀光客上路的駕駛員,竟
然沒有遊覽車駕照;初步調查,車子沒問題,問題出在司機對遊覽車不夠熟練。無照駕駛
這類事件,對台灣觀光品牌的傷害極大,會被認為業者根本缺乏法律意識及專業紀律;如
果連這種最起碼的契約誠信亦不能建立,豈能令外來觀光客對台灣有好印象?客觀而論,
台灣並無特別奇秀的山水,最有「賣點」的應是質樸淳厚的人文風俗;但若連遊覽車駕駛
有一張專業執照都不能保證,或一盤蚵仔煎只有三、五個蚵仔,名店出售假玉石,上錯車
的陸客被司機在高速公路上丟包……。這類事件倘若經常鬧出新聞,台灣的觀光還有什麼
「賣點」可言?
五、去年來台的觀光客已年逾六百萬人次,成長居亞洲各國首位,這是重大的社經成就,對民
間經濟添益極大。許多觀光客一生也許只來台灣一次,如此珍貴的機緣,我們要儘量使他
們留下不虛此行的好印象。觀光業者須有「永續經營」的共識,共同維護「台灣」這個共
同的品牌。更重要的是,面對全世界的源源不絕的「客源」,我們更要努力爭取,政府暨
國人應全力維護,以實現二○一六年觀光客達一千萬人次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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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疾管局的疫情監視資料,腸病毒近兩週就醫人數快速上升,疫情明顯比去年提前進入流行高峰期,顯見今年公共衛生問題的形勢極為嚴峻。每逢夏季就蠢蠢欲動的季節性、流行性傳染病毒,將對國人健康造成威脅,隨著本土型登革熱的確診,意味著進入一年的流行季,由於往年首例多於六月下旬到八月間才出現,更代表今年登革熱疫情提前出現警訊;尤其入春以來各地降雨顯著,濕熱天氣特徵更較往年明顯,亦有助病媒蚊繁衍孳生,實不容國人對可能的疫情掉以輕心。特別是暑假期間為國人出國旅遊旺季,前往登革熱疫情升溫的東南亞國家者眾,境外移入登革熱的可能性也因此相對增加,國內疫情的壓力亦隨之同步升高。本席籲請政府;應從個人到整體社會,由點到線到面,構築強固的防疫網絡,以確保國民健康與安全。因為;傳染病一旦疫情擴散,就不只對國民健康產生嚴重威脅,甚而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秩序將造成重大災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確認今(101)年首例登革熱本土病例,隨著梅雨季節來臨,溫度與濕度
同步升高,病菌容易孳生,更加凸顯今年將面臨嚴峻的疫情防治壓力。因此,衛生署也將
召開跨部會疫情協調會報,因應近期可能的大流行疫情。為此,也要特別呼籲國人,持續
提昇自我健康管理,共同守護家人健康,進而以高品質的健康生活與世界接軌,強化國家
競爭力。
二、時序進入萬物滋長的夏季,病媒蚊與各種病菌亦復如此。因此,要快快樂樂迎向夏季風光
,平平安安度過溽暑時節,就必須做好個人與住家環境的清潔工作,不能縱容病媒蚊孳生
。臺灣地處亞熱帶,夏季特別長,此所以往年疫情統計從首例到流行告一段落幾乎均長達
半年,高峰期出現在十、十一月,疫情甚至要到寒流報到的十二月方休。因此,今年防治
登革熱的工作,隨著首例的提前出現,更須及時因應,持續努力。
三、腸病毒的傳染路徑,透過人際間進行,較諸以病媒蚊為傳染媒介的登革熱,其傳染速度更
快,病毒對人體殺傷力更大,近年來也都有多起重症致死的案例,對國民健康所帶來的威
脅之大自不待言。事實上,傳染病一旦疫情擴散,就不只對國民健康產生嚴重威脅,也可
能對國家經濟與社會秩序造成重大災損。因此,打擊病毒與防範疫情,是每一位民眾都應
該深有警覺並負起自身責任的工作。
四、防疫戰線最怕出現缺口而不自知,因為病毒無孔不入,往往更是肉眼所不能見,只有多一
分防疫的警覺與具體作為,才能減少一分病毒為患的可能。為了避免全民防疫戰線出現缺
口,導致更多民眾參與防疫工作徒勞無功,衍生公共衛生災難,民眾如未依通知或公告主
動清除孳生源,依法可處新臺幣三仟元以上壹萬伍仟元以下罰鍰。
五、特別是暑假期間為國人出國旅遊旺季,前往登革熱疫情升溫的東南亞國家者眾,境外移入
登革熱的可能性也因此相對增加,國內疫情的壓力隨之同步升高,返國民眾如有發燒、頭
痛、後眼窩痛、關節肌肉疼痛、出疹等症狀,應儘速就醫求診,以免造成疫情擴散。因為
防疫利己也利人,只要人人提高警覺,積極參與防疫工作,做好防疫戰士角色,相信必能
遠離各種疾病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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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中央政府舉借債務餘額已高達 5 兆 7仟 700 億元,各級政府潛藏負債計 14 兆 9,866 億元,深感國家財政惡化的嚴重。長久以來,政府總是告訴國人,政府債務不多,並以最狹義的債務定義來與國際比較,證明負債水準仍低。但據本席瞭解;未納入公債法監控的潛藏債務才是鯨吞蠶食國家資源的無盡深淵,假國債與真國債的債務差距高達四倍,鉅額潛藏債務雖非政府立即之支出負擔,但仍是遲早應付的債務。若以中央政府每年編列還本預算最高金額650 億元推估,在不增加舉債、歲收不減少的前提下,約需350 年才能還清。這是十數代子孫何其嚴重的負擔?國債問題嚴重,不僅反映國家競爭力評比不斷退步,也反映國際機構對台灣債信的質疑?不僅降低國際競爭力,更排擠各項民生建設,其所形成的代際負擔不公、惡化所得分配,更將成為經濟困頓、社會不安因子。本席鄭重且嚴肅的提醒政府;國債遽增與開源無道、節流無方有絕對密切關係,政府不要只會想如何去從人民身上挖錢補坑,真正要檢討的應是施政管理上的務實和不浪費。歐債危機給我們的教訓正是財政管控失能,寅吃卯糧、債留子孫。面對可能 350 年都還不了的債務,政府若再不剴切檢討進行財政重整,管控債務有效管理,國家勢將引爆財政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若沒有能力開源,就應該節流,只有缺乏責任感的政府才會債留子孫。中央政府舉借債務
餘額高達五兆七七○○億元,各級政府潛藏負債十四兆九八六六億元,債務再創歷史新高
。政府立下強化預算收支控管等財政健全發展目標,顯然經不起檢驗。因為,日益惡化的
財政赤字與遽增的國債,財政控管失能問題已然暴露。國債遽增與政府開源無道、節流無
方有絕對密切關係。儘管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已於 98 年底落日,但賦稅收入量能不
僅未擴增甚至萎縮。凸顯政府在賦稅改革開源方面交了白卷,相同的在支出節流控管、政
府組織精簡改造,似乎也看不到明顯的成效。
二、政府潛藏債務顯然失控且未受重視,粗估計不含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餘額,政府的總負
債已高達二十二兆七五六六億元。若以當前中央政府每年編列還本預算最高金額六五○億
元推估,在不增加舉債、歲收不減少的前提下,約需三五○年才能還清。這是相當驚人的
潛在負債危機。請問政府,我們有什麼資格不負責任地揮霍十代子孫的資產?歐債危機給
我們的教訓正是財政管控失能,寅吃卯糧、債留子孫。如今,面對超過二十二兆元可能三
五○年都還不了的債務,政府豈能再鴕鳥聲稱財政良好,債務僅四兆餘元?政府再不進行
財政重整,管控債務,國家勢將引爆財政危機。
三、國債問題嚴重,不僅反映國家競爭力評比不斷退步,也反映國際機構對臺灣債信的質疑。
龐大的債務不僅降低國際競爭力,更排擠各項民生建設,其所形成的代際負擔不公、惡化
所得分配,更將成為經濟困頓、社會不安因子。但政府如若只將眼光侷限於公債法債限框
架,自認為太平盛世,則當然無法監控潛藏債務無底深淵。這已凸顯公共債務法不切實際
必須修法澈底解決,以全盤有效監督,並提高強制還本額度。國債問題已成當前重大財政
危機,政府自應有效開源節流,貫徹財政改革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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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因日前雪隧交通事件所引發社會對災難搶救、應變管理等一連串討論,亦表芻議。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於 84 年 7 月通過立法,該法明確規定從事第一線緊急醫療救護服務者為消防人員,依法全省可以補充約 2,700 位人力,但由於受到地方財政的限制,目前消防局尚未成立以及補足所需的消防人力,已直接影響地方第一線緊急救護服務的時效及品質,同樣的國內目前的護士人員也明顯不足,如果雪隧的事故是釀成大災難,請問諸如這些緊急醫療、緊急救援體系的人力事實不足,當事件肇生又是十分的急迫時,請問政府當如何面對這樣的困境呢?這些問題一定要等到發生大事再來痛心疾首的解決嗎?由上端亟待務實面對的問題中,因而衍生出雪隧事故所在討論的議題,才是正本清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英國哲學家洛克(John Lock)在其著作《政府論二講》(Two Treatises ofGovernment)闡述
「天賦人權」概念,洛克認為人民因社會契約而結合在一起,經過相互的同意而組織政府
,來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與財產等天賦權利,由之可知,不難發現生命權乃普天之下廣受
保障之合法權利。雪隧自從開通以來,因為是全國最大的隧道,對國內工程界而言是了不
起的成就,但卻也存在交通安全的疑慮。茲列舉如后:
(一)車速。雪隧有其便利性,但車速由駕駛人所操控,理應有一定限制。經過這次案例,
是否應該針對雪隧的行車速限作調整,應深入研究。
(二)行車距離。如果這也是這次車禍的原因,那麼執法單位,也應認真思考,在這部分加
強執法。
(三)濃煙排除。這次車禍導致濃煙密布,直接與間接造成搶救與疏散的困難,因此,應進
一步思考或檢測,雪隧的排煙系統是否發揮應有之成效,並作後續的改善。
(四)搶救。因雪隧空間狹小,加上前述濃煙因素,難免造成搶救的困難,這對用路人生命
財產的保護,有不利的影響。當然,消防單位是否能在最短時間獲知車禍訊息,以及
在接獲訊息後,是否能在最短時間抵達現場,以及能否不受(交通)阻礙在最短時間
抵達車禍現場,都是該案例深入檢討的範圍。
(五)疏散。一旦發生車禍,用路人關心的是,能否在最短時間疏散,或讓其他用路人盡早
知道車禍訊息,以避免車輛快速集中,造成搶救困難或嚴重塞車的情形。
(六)交通管制。這牽涉到相關交通工程設計與交通警察的資訊系統是否健全,能在最短時
間發出訊息,且能讓交通警察作有效的交通管制。擁有良好的交通管制系統,對於(
受傷)人員搶救與疏散,才會有正面助益。
二、國內目前的護士人員明顯不足,這樣的情況下,緊急醫療體系又是十分的急迫,醫護荒如
何因應亟需的看護?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於八十四年七月通過立法,該法明確規定從事第一
線緊急醫療救護服務者為消防人員,依法全省可以補充約 2,700 位人力,但由於受到地方財
政的限制,目前消防局尚未成立以及補足所需的消防人力,影響地方緊急救護服務的時效
及品質。這樣的問題如何解決呢?
三、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沒有人期待戰爭的肇生,但若沒有「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
」準備,當戰爭真的發生,沒有任何國家敢誇口可以承受,從國內 921 大地震、88 水災;
中國大陸唐山、汶川大地震暨最近的日本核災,無一不驗證緊急應援的重要,消防人力、
設施暨專業看護都是第一線緊急救援的先鋒部隊,如果連最起碼最基本的應援準備都不能
完備,遑論有能力有績效的緊急應援整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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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雪山隧道爆發自通車以來最嚴重的火燒車意外,民間質疑交通部高工局未能在黃金時間內做好緊急應變措失,導致嚴重傷亡。本席要求行政院應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對於搶救過程中因而暴露出演習環境與現實的落差,提出檢討與改進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通車近六年的雪山隧道,發生嚴重的車禍火警,使這條台灣最長的公路隧道,一時間變成
一座「橫躺的煙囪」;幸而,因過去的災難演練及臨場應變尚稱得宜,得以將災害降低,
但也暴露出許多火場實境超出演練課目的缺失。雪隧雖在起火十七小時後恢復全線通車,
但檢討防災應對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二、起火點距頭城端出口僅兩公里,卻造成了三十餘人吸入性嗆傷,顯示雪隧的排煙設計不足
以因應火場實況;排煙 SOP 作業模擬情境與現實狀況脫節。
三、逃生訊息不足也是大問題。長隧道火災發生時,最迫切需要的是明確的逃生指引,但從歷
劫歸來的民眾還原現場情況,卻是濃煙、漆黑、高溫、沒有及時訊息廣播、甚至緊急避難
方向指示燈也看不到。
四、雪隧原設計東西出口都有柴油發電機,可持續供電二十四小時;兩端的不斷電系統也有十
五分鐘供電能量;但火災發生後,防災逃生指示系統卻完全停擺;不斷電系統該上陣時卻
未發揮作用,不斷電設計在這場火似也失靈。
五、雪隧的防災設計是以小型車事故為設想模組,完全不符合開放大型車行駛後的現況;大型
車的用路面積、排熱是小型車六倍以上的「當量」,若計算釀災能力的「衝量(質量乘以
速度)」,恐怕是小型車的不止十倍,因此,雪隧的流量統計不能是大車小車都算一車,
必須要有更精確的計算。
六、雪隧速限,這其實與流量多寡緊緊相扣,現況是周休、連假雪隧流量早已過飽和。流量與
行車風險息息相關,因而一成不變的速限並不合宜;這可以參酌國一、國三作法,若霧區
能見度不佳,則機動降低速限,國五則視車流量,過於飽和時機動降低速限。
七、本席要求行政院應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對於搶救過程中因而暴露出演習環境與現實的落差
,重新檢視雪隧的安全設備與行車規範,加強災防應變,提出檢討與改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