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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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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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03-16
-
sessionPeriod:
1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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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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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4
-
meetingDateDesc:
101/03/16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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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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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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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6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20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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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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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張曉風","李昆澤","邱志偉","蔣乃辛","徐少萍","洪秀柱","賴士葆","孫大千","楊應雄","黃偉哲","李應元","謝國樑","陳亭妃","李桐豪","吳育昇","江惠貞","呂學樟","陳唐山","林鴻池","曾巨威","許智傑","段宜康","王進士","蔡煌瑯","林郁方","陳根德","陳超明","王惠美","丁守中","陳節如","楊曜","薛凌","紀國棟","楊麗環","吳宜臻","許添財","王金平","顏清標","陳其邁","楊玉欣","高志鵬","李鴻鈞","黃志雄","李慶華","林淑芬","吳育仁","楊瓊瓔","盧嘉辰","蕭美琴","盧秀燕","鄭麗君","蘇震清","林佳龍","鄭天財","劉櫂豪","孔文吉","李貴敏","廖國棟","蔡其昌","黃文玲","廖正井","許忠信","陳鎮湘","林正二","林世嘉","吳秉叡","江啟臣","陳雪生","邱文彥","林滄敏","簡東明","尤美女","陳歐珀","徐欣瑩","蘇清泉","陳碧涵","潘孟安","黃昭順","蔡錦隆","張慶忠","陳淑慧","王育敏","潘維剛","呂玉玲","羅明才","詹凱臣","徐耀昌","羅淑蕾","林國正","李俊俋","馬文君","趙天麟","林岱樺","葉宜津","翁重鈞","陳學聖","張嘉郡","林明溱","陳明文","王廷升","高金素梅","田秋堇","鄭汝芬","蔡正元","魏明谷","何欣純","劉建國","姚文智","柯建銘","管碧玲","林德福","費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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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3-16T09:00:00
-
endTime:
2012-03-16T18:00:00
-
meeting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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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3130/details?meetingDate=1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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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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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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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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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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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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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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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20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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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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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6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20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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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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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張曉風","李昆澤","邱志偉","蔣乃辛","徐少萍","洪秀柱","賴士葆","孫大千","楊應雄","黃偉哲","李應元","謝國樑","陳亭妃","李桐豪","吳育昇","江惠貞","呂學樟","陳唐山","林鴻池","曾巨威","許智傑","段宜康","王進士","蔡煌瑯","林郁方","陳根德","陳超明","王惠美","丁守中","陳節如","楊曜","薛凌","紀國棟","楊麗環","吳宜臻","許添財","王金平","顏清標","陳其邁","楊玉欣","高志鵬","李鴻鈞","黃志雄","李慶華","林淑芬","吳育仁","楊瓊瓔","盧嘉辰","蕭美琴","盧秀燕","鄭麗君","蘇震清","林佳龍","鄭天財","劉櫂豪","孔文吉","李貴敏","廖國棟","蔡其昌","黃文玲","廖正井","許忠信","陳鎮湘","林正二","林世嘉","吳秉叡","江啟臣","陳雪生","邱文彥","林滄敏","簡東明","尤美女","陳歐珀","徐欣瑩","蘇清泉","陳碧涵","潘孟安","黃昭順","蔡錦隆","張慶忠","陳淑慧","王育敏","潘維剛","呂玉玲","羅明才","詹凱臣","徐耀昌","羅淑蕾","林國正","李俊俋","馬文君","趙天麟","林岱樺","葉宜津","翁重鈞","陳學聖","張嘉郡","林明溱","陳明文","王廷升","高金素梅","田秋堇","鄭汝芬","蔡正元","魏明谷","何欣純","劉建國","姚文智","柯建銘","管碧玲","林德福","費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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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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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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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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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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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1_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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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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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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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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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劉櫂豪","孔文吉","李貴敏","廖國棟","蔡其昌","黃文玲","廖正井","許忠信","陳鎮湘","林正二","林世嘉","吳秉叡","江啟臣","陳雪生","邱文彥","林滄敏","簡東明","尤美女","陳歐珀","徐欣瑩","蘇清泉","陳碧涵","潘孟安","黃昭順","蔡錦隆","張慶忠","陳淑慧","王育敏","潘維剛","呂玉玲","羅明才","詹凱臣","徐耀昌","羅淑蕾","林德福","費鴻泰","張曉風","李昆澤","邱志偉","蔣乃辛","徐少萍","洪秀柱","賴士葆","孫大千","楊應雄","黃偉哲","李應元","謝國樑","陳亭妃","李桐豪","吳育昇","江惠貞","呂學樟","陳唐山","林鴻池","曾巨威","許智傑","段宜康","王進士","蔡煌瑯","林郁方","陳根德","陳超明","王惠美","丁守中","陳節如","楊曜","薛凌","紀國棟","楊麗環","吳宜臻","許添財","王金平","顏清標","陳其邁","楊玉欣","高志鵬","李鴻鈞","黃志雄","李慶華","林淑芬","吳育仁","楊瓊瓔","盧嘉辰","蕭美琴","盧秀燕","鄭麗君","蘇震清","林佳龍","鄭天財 Sra Kacaw","林國正","李俊俋","馬文君","趙天麟","林岱樺","葉宜津","翁重鈞","陳學聖","張嘉郡","林明溱","陳明文","王廷升","高金素梅","田秋堇","鄭汝芬","蔡正元","魏明谷","何欣純","劉建國","姚文智","柯建銘","管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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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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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邱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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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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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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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2分至10時4分、10時31分至12時31分、下午2時31分至6時23分
3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至12時29分、下午1時54分至2時36分、2時41分至6時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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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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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現行民間租屋市場對於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單親家庭等弱勢族群屢有歧視排擠,顯有違反政府提倡之居住正義政策。為改善租屋歧視情形,政府除應提供社會出租住宅,並提供租金所得免稅、補貼房東修繕、以增加房東出租意願,此外,社福單位亦應輔以介入管理,澈底解決弱勢住居基本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社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統計,民間租屋市場對於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單親家
庭等弱勢族群相當排擠,據了解房東對獨居老人接受度僅有 10%、身心障礙及單親家庭也
僅有 40%,顯示租屋市場充斥歧視狀況。
二、我國日前通過「住宅法」中有「反歧視條款」,亦即任何人不得因身份、疾病、年齡、性
別等理由受到歧視,因此政府必須改善民間租屋市場的歧視情形。尤其台灣老年人口比例
約站總人口數 10.8%,約 260 萬人,其中二成老人是獨居或老老同住,換言之,八個老人中
就有一個獨居。預估到了 2050 年,老年人口將超過台灣總人口 20%以上,故政府必須正視
獨居老人及相關弱勢團體的住居需求。
三、為了達成住宅法居住正義政策,本席要求政府除應提供社會出租住宅,並提供租金所得免
稅、補貼房東修繕、以增加房東出租意願,此外,社福單位亦應輔以介入管理,澈底解決
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單親家庭等弱勢住居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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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現行網路上癮狀況日益嚴重,網咖猝死新聞頻傳,形成社會問題,建議政府仿效國外作法,設計一套網路遊戲防沉迷機制,解決此一網路成癮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在人在科技社會中,生活上的食衣住行育樂活動與網路密不可分,於是逐漸產生網路上
癮症候群,甚至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近年台灣民眾在網咖猝死案例時有所聞,顯示網路沈
迷上癮問題必須加以因應。
二、根據醫學研究,網路成癮可分為上穩成癮、人際關係成癮、網路交易、資訊超載、線上遊
戲成癮等五大類,其中許多醫生證實長時間沈迷在電玩是非常傷身的行為(容易使人健忘
、注意力不集中、行為偏差衝動等),尤其冒險刺激的電玩更會誘發心臟病的發作。所以
,網路遊戲發達的南韓,已由政府出資成立諮商中心,也補助網路遊戲設立「防沉迷」機
制,值得效法。
三、為了因應網路成癮的社會問題,南韓政府建立了 140 個網路成癮諮商中心的協助網絡,及
近二百所醫院開辦門診。政府還成立戶外冒險活動、休閒活動治療工作坊,及小團體諮商
的網路成癮戒治學校,協助成癮者。同時,尚建立網路遊戲分級制和網路遊戲「防沉迷」
機制,只要玩超過一個時間,闖關、寶物出現速度就變慢,不讓玩家超時沈迷在遊戲中;
至於配合設計防沉迷機制遊戲的業者可獲政府經費補助。
四、除了南韓,中國大陸政府也在前幾年跟進,並成立戒癮營,協助成癮者減少網路的依賴。
本席建議政府應仿效國外作法,設計一套網路遊戲防沉迷機制,解決此一網路成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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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近年民生用品物價連翻上漲,例如泡麵、雞蛋、麵粉、食用油、洗髮精等五大類商品,平均漲幅均已超過 5%,反觀民眾薪水原地踏步、甚至不進而退,使得平民百姓生活重擔日益增加。面對民生物資節節上漲,政府不該採取放任態度,應提出有效平抑物價方案,且進行全面性大規模的市場末端商品訪價,由行政院層級定期召開聯合記者會,將政府各部門物價波動調查結果及因應措施,明確告知民眾,最後,儘速調查物價上漲是否涉及聯合行為,若查獲違法事實,依法處以重罰,保障民眾消費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公布過去兩年民生用品價格調查報告,其中 5 大類民生商品平均漲
幅達 5%,其中泡麵漲幅最高,達 25%,1 包袋裝泡麵兩年內貴了 3 元,物價漲多跌少、一
去不回頭,讓基層民眾日子越來越難過。
二、據了解,消基會調查的漲價趨勢與行政院主計處的物價指數資料吻合,但主計處的泡麵漲
幅僅約 9%。政府必須出面說明,官方版與民間版的數字為何有這麼大的落差?此外,對於
民生物品上漲,業者多以因應原料成本調漲為理由,然而脫脂及全脂成人奶粉物價年平均
指數,在政府於 100 年 2 月 10 日、100 年 8 月 10 日及今年 2 月中調降 3 次關稅後,竟仍漲
了 3.47%,令人質疑物價上漲究竟是因原物料漲而漲,還是業者藉機炒作不當利得。故政府
須深入調查,給民眾一個清楚交待。
三、近年來,台灣基層民眾薪水原地踏步、甚至不進而退,民生物價年年調漲,只會增加市井
小民的生活負擔。因此,政府不該繼續採取放任態度,應提出有效平抑物價方案,避免行
政部門一方面降低業者上游成本,但下游的商品物價反而調漲的矛盾現象。
四、本席要求政府應積極處理物價上漲問題,行政院物價督導會報儘速著手調查民生用品物價
調漲是否形成寡占市場,若有涉及聯合行為,應處以重罰。此外,政府應在每次公布物價
指數的同時,將主要項目商品的售價公布,讓消費者知道,以利選擇,以保障民眾消費權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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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國內雞隻爆發 H5N2 高病原禽流感,由於農政單位輕忽疫情、延遲公布相關資訊,導致雞農遭受無謂損失、國民健康受到威脅。政府現階段除應積極控管災情,強化後續防疫工作,減少擴散危機,對於隱匿疫情更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此外,為降低禽流感病毒傳染人體風險,政府應向社會大眾宣導安全烹調煮食方式,讓民眾完全避免感染禽流感,化解民間恐慌與疑慮,保障國民飲食健康。最後,對於養禽產業相關損失,政府應提出補助補償措施及輔導方案,以降低禽流感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再度爆發養雞場 H5N2 高病原禽流感疫情,但在去年(民國 100 年)12 月時,民間人
士已調查、揭露相關疫情,並向農政單位通知、示警,然而政府機關卻未積極因應,以致
出現三個月的防疫空窗期,讓禽流感病毒擴散到更多養雞場,增加病毒變異、提高跨界傳
染機率。
二、目前政府已撲殺疑似感染禽流感 5 萬 7500 多雞隻,農委會並於 3 月 4 日將國內禽流感疫情
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因此國內雞肉產品暫停出口三個月,使得雞農立即面臨六億元損
失,後續疫情若不斷擴散,國內消費市場損失額恐將擴大。換言之,由於農政單位輕忽疫
情,導致生產者遭受嚴重損失、消費者恐慌,政府應追究、懲處隱匿疫情之失職人員。
三、據了解,這波 N5N2 禽流感病毒,主要僅雞隻等禽類相互感染,尚不致傳染給人類,但根據
日本經驗,高病原病毒若持續「變異」,在豬隻或哺乳類體內流感基因重組,恐亦發生感
染人體之危機,因此政府現階段除應積極控管災情,強化後續防疫工作,更應嚴密監控病
毒擴散及變異危機,避免人禽共同感染,而對我國養禽產業及國民健康造成更大傷害。
四、現行禽流感雖尚未直接感染人體,但民眾對於雞隻禽肉與雞蛋等產品已產生消費疑慮,為
了化解民眾恐慌,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向社會大眾宣導安全烹調煮食方式,亦即讓民眾瞭
解只要將禽肉、蛋類高溫烹調全熟,即可安心食用,一方面安撫民心,一方面也避免雞肉
、雞蛋滯銷,而讓雞農血本無歸。最後,針對養禽業者在這波禽流感所遭受損失,政府應
主動提出補助補償措施及輔導方案,並重新全面檢討防疫計畫與體系,保障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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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姚委員文智,針對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前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前防檢局局長許天來涉及隱匿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1 年 12 月 27 日收農委會防檢局已收到彰化芳苑蛋雞場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死雞檢體
,採樣送實驗室檢驗,2012 年 1 月 4 日該檢體的病毒檢測報告確定呈現 H5N2 高病原性禽
流感特徵,1 月 10 日農委會呈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為 H5N2 低病原性禽流感,2 月 1 日召開
第一次專家小組會議,直至 2012 年 3 月 01 日才對彰化芳苑蛋雞場 5.4 萬隻蛋雞進行全面撲
殺。
二、根據 2 月 1 日專家小組會議,學者對於造成彰化芳苑蛋雞場疫情為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已
有共識,但從會議錄音帶中得知,只有許天來說是低病原,還告訴與會學者,「 老闆希
望等他離開以後再做決定。」許天來口中的「老闆」本席以為若非當時的農委會主委陳武
雄即是正在選舉的吳敦義院長。以本案隱瞞 70 天之久,本席合理懷疑以當時正值選舉期間
,此事自然是擔心影響執政黨選情。面對攸關國人健康與國內養殖業發展至關重大的疫情
處理,竟如此輕忽怠慢甚至是蓄意隱匿疫情,馬英九對此亦難辭其咎。本席認為農委會前
主委陳武雄、防檢局前局長許天來卸職並不能卸職,本席要求政院徹查農委會所有相關人
員失職情況,並將陳武雄、許天來移送法辦。
三、國內發生首次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禽類農產品停止外銷,勢必嚴重影響國內禽類養
殖業生計,本席要求政院儘速擬定有效遏止禽流感疫情擴散之措施,對於國內產業所受衝
擊之後的紓困,亦應立即提出配套方案,並加強宣導建立消費者信心,穩定國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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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姚委員文智,就全面汰換所有蔣介石肖像的硬幣,改為鑄造對台灣有重大意義或貢獻人物肖像硬幣,如已故國際名畫家,二二八受難者陳澄波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06 年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布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中點名「蔣介石是
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本席認為台灣已走向民主深化、實踐轉型正義的道路上,不
能只在逐漸形式化的追思會、紀念館打轉,卻習焉不察地讓釀成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案件的
極權統治者蔣介石、像鬼魅般如影隨形地在日常生活中出現。
二、台灣目前使用的硬幣中,1981 年發行的十元及五元硬幣圖樣都是蔣介石的肖像,而在總數
29 億枚的十元硬幣中,2010 年發行的蔣渭水紀念幣及蔣經國紀念幣僅各發行 5,000 萬枚,
佔總發行量約 3.4%,至今仍有 28 億枚蔣介石肖像十元硬幣流通市面。本席認為這些已經發
行三十年的硬幣,已該汰舊換新,央行亦應著手全面回收二二八的元凶蔣介石肖像硬幣。
三、本席認為中央銀行不但應著手回收二二八的元凶蔣介石肖像硬幣外,亦要求中央銀行參考
歐日各國在貨幣人物肖像上,以藝術家等其他行業人物取代政治人物的趨勢,以凸顯台灣
多元的價值與特色,從對於台灣有鉅大貢獻或意義之人士中,如已故國際知名畫家、二二
八受難者陳澄波,挑選將來鑄造新幣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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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學聖,建請行政院積極協調國防部及退輔會,認真檢討眷村改建及配售等相關規定,並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保障散居榮民就養及安家補助問題,以期延宕日久問題儘速妥適解決,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散居榮民問題經本席釐清,係因過去配合國防部配舍政策一再變更所產生之不公平情形:
1.原已結婚時間及眷口多寡記點為配舍優先,後增加年資、考績;
2.再來鼓勵從軍及留營,優先順序再次調整;
3.在台入營之常備官士,或由於當時父母、祖父母健在人口多因而計點高,配舍反較資深
官士優先;
由於以上政策再三變更,配舍作為獎勵的歷史背景,導致散居榮民有眷未曾配舍之現況。
二、已廢止之「國軍在臺軍眷業務處理辦法」,係為核發「房租補助費」之依據,該辦法規定
退伍除役人員雖未配眷舍亦不得支領房租補助費, 然回顧當年經濟環境,服役當時所領僅是
區區數百元房補費;另據國防部指稱,「房租補助費自 79 年起,已納入薪俸發放」, 對 79
年以前退除役有眷官兵, 至為不公;相較住眷舍者除子女及配偶有繼承權力,且災害發生時
並獲列管單位照顧,未配舍散居榮民,境況堪憐
三、「國軍老舊眷舍改建條例」配舍時身分為國軍有眷官兵, 以償其為國犧牲奉獻、保國衛民,
然國軍退除役未獲配舍官兵,係因在職因眷舍有限未獲配舍, 政府以房補費代替,退伍則取
消,相較於配舍者可續住甚恩澤子女;彼此身分義務相同,權力則殊,既然有舍者可安享
居住,則無舍退役官兵就應另予合理補助。
四、依現行法規,「有眷無舍」人員未具備「原眷戶」資格,亦不符支領其他補助如房補等資
格,前述問題係國防部業管;另有眷無舍退伍榮民之就業、就養、安家補助等問題,則權
責係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管;建請行政院召集國防部及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等相關單位會議研商妥適方案,會前須蒐整有眷無舍散居榮民人數及所需預算,以期確實
解決延宕已久的問題。
五、上述質詢 敬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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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高雄市政府為推動低碳運輸與汰換二行程燃油機車,與環保署合作推動電動機車電池自動交換系統,預計在今年完成 30 座電池交換站,高雄市政府並加碼補助市民參與自動交換系統會員 12,500 元,積極推廣綠色運輸。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交通載具,建請環保署比照高雄市政府相對補助參與交換系統民眾,提升民眾使用率,以打造低碳城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市為工業都市,勞動人口眾多,市民朋友以騎乘機車為重要的交通工具,故機車總數
多達 226 萬輛,其中二行程高污染機車約有 58 萬輛,二行程機車每年排放 9 千多噸之揮發
性有機物,大約是 1 座煉鋼廠 1 整年的排放量,另外,1 輛機車 1 年排放的溫室氣體約為
50 棵樹 1 年吸收的量。
二、由於電池交換糸統是推廣電動車的有效方式之一,環保署與高雄市政府合作先從電動機車
著手鼓勵業者建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糸統,計畫在今年完成 30 座電池交換站,希望能經由
電池交換系統網絡的建置提高市民購買電動機車的意願與使用的方便性,並經由更多的優
惠措施吸引二行程燃油機車汰舊更換電動機車,以建立高雄市低碳城市的新典範。
三、目前推動電動機車的問題,除了購車價格之外,最擔心的問題之一就是電池的續航力,民
眾會擔心還剩多少電力,騎乘方便性受到限制,為解決此一問題,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將是
最佳解決方案,民眾將不需考慮電池電力及維修問題,隨時可到交換站更換電池。為提高
民眾購買與使用,建請環保署比照高雄市政府相對補助參與交換糸統民眾,藉由更實際的
措施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源的交通載具,打造低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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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全案因連日報載,指網友 po 文,描述2 月 19 日向台鐵包下客廳車車廂辦「1 女戰 18 男」性愛派對,引發社會重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媒體日前報導,有網友在「花魁藝色館」PO 文,號召網友 2 月 19 日包下台鐵列車客廳式
車廂內舉辦性愛趴,引起軒然大波;主辦人蔡姓男子因疑串供及傳喚未到,昨晚遭警方拘
提,經警訊後,晚間移送檢方複訊。
二、讓人憤怒的是這場派對竟有未成年人加入,而對未成年人性交或猥褻,不只涉嫌觸犯刑責
,更傷害了一名未成年少女的心靈,此外該名未成年少女 是否被人慫恿或是強制,以
及性愛派對的人數與進行方式,都有待警方調查。
三、本席認為這起事件的地點在公眾領域的火車廂,即便閉門進行,也要面對被偷拍、洩密的
風險,或與社會觀感牴觸,以及有否違規、觸法的問題,相關單位必須要釐清,不能容許
此傷風敗俗的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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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鑒於民眾反映桃園縣龜山鄉報案率、犯罪率日益升高,但破案率卻未能跟隨升高,追究原因除大多監視器已壞掉 3.4 年,龜山鄉地區警員比例竟為桃園縣倒數第 3,已顯示該地區警力明顯不足。甚至據媒體報導,連警員辦公用之公事包都遭竊賊給竊走,足見龜山地區治安問題已日益嚴重,若連員警之公事包都能遭偷走,那一般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豈更無保障。爰此建請行政院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盡速就桃園縣龜山鄉因硬體設備及警力不足,而衍生治安之問題,提出解決之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民眾反映桃園縣龜山鄉近年報案率、犯罪率升高,而破案率卻並未升高,除多數監視器
已損壞 3.4 年,龜山鄉當地員警人數亦不足夠;而近日媒體又報導,連警員之公事包都遭竊
賊所竊取走,已足見龜山鄉治安確實日益嚴重。
二、爰此,要求行政院相關部門對龜山鄉治安部分提出暫時解決方案外,應盡快將桃園縣境內
警力不足部分盡快補足,以對人民財產安全負起保護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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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鑒於政府開放陸客來台以後,屢屢在國內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已有大陸民眾消遣「去香港旅遊是送錢,到台灣旅遊卻是送命?」這對於台灣宣傳觀光旅遊將是一大打擊,政府在不斷宣傳大陸來台觀光人數屢創新高之際,主管機關更應提出具體改善或管理措施,爰要求交通部與觀光局應針對上述問題盡速研擬改善方案,並督促地方政府配合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09 年 4 月台北市信義區重機吊臂砸中陸客遊覽車;2010 年 5 月與 2011 年 3 月太魯閣落
石砸傷陸客;接著 2010 年 10 月梅姬颱風造成蘇花公路大約 20 名陸客失蹤,12 月又有一台
遊覽車因為司機精神狀況不佳,衝入釋迦園造成 8 名陸客受傷。
二、2011 年 3 月一部遊覽車在台南與拖板車擦撞,造成 7 名陸客受傷;4 月阿里山小火車翻覆
,又造成 5 名陸客死亡、100 多人受傷;5 月又一台遊覽車在南迴公路撞上山壁,造成陸客
導遊與司機 5 人受傷;7 月又有浙江旅行團遊覽車因煞車失靈,在阿里山公路衝向路旁水溝
,造成 6 名陸客受傷。
三、今年(2012 年)才開春,2 月 17 日又發生大陸京劇交流團於台 11 線發生嚴重車禍,造成
多人受傷,並有一位 78 歲陸客因此而往生!為什麼大陸旅客來台觀光發生意外事故如此頻
繁?而且往往都是造成傷亡的重大車禍?
四、本席認為政府力拚來台觀光人數倍增,不斷鼓勵民間投資旅館等硬體設備之餘,實在不應
對接待大陸觀光客之遊覽車管理問題視而不見,尤其是台灣旅行社為了趕路、爭取時間、
南北拉車、路線規畫等狀況,造成司機疲勞或是危險駕駛,增加事故發生機率!
五、以上種種問題本席所了解僅為冰山之一角,爰請主管機關應盡速針對前述狀況深入了解並
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以免民眾喪失對政府執行公權力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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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針對台灣寬頻速度與收費標準不符比例,屢遭民眾抱怨又慢又貴,未見主管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或管理措施,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針對上述問題盡速研擬改善方案,並督促相關業者配合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國際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公布資料,台灣寬頻平均下載速度僅 13Mbps,在全
球 35 個國家中排倒數第四,上網費用卻是第 2 貴,比最便宜的日本貴 34 倍、速度卻是慢 5
倍。
二、另根據台大測速網測試結果,台灣寬頻實測平均下載速度為 13Mbps,上傳為 2.7 Mbps,與
OECD 資料相比,在 35 國中為倒數第四,日、韓則以約 81 Mbps 以及 55 Mbps 分居第三和
第六。台大測速網再比較上網費用也發現,台灣 Mbps 要價 368.66 元,排第 2 貴,日本最
便宜僅要 10 元,韓國也僅 22 元,台灣上網費用比日本貴 34 倍、比韓國貴 15 倍。
三、消基會副秘書長亦為台大電機工程系教授林宗男即曾表示:「台灣消費者一直在付高價費
用,買龜速網路服務」。中華電信針對不同上網速度收取不同月租費,但合約竟出現「本
產品不保證頻寬」字樣,實在令百姓難以接受。
四、現今已是網路時代,台灣要提升競爭力,即應自基本寬頻建設做起,同時在未能有效提升
上網速度前,實不應坐視業者收取超高額費用,讓一般使用者付出高價卻得到不成比例的
服務,建請主管機關盡速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以免民眾喪失對政府服務民眾
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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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根德,鑑於人才挖角風潮襲捲全球,中研院過去五年陸續有六十一名研究人員辭職,有一半是被國外挖走,人才缺口越來越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內學術機構或產業界的研發人員被國外挖角,過去幾年屢見不鮮,卻未做過全面性調查
。從國科會與中研院現有的非正式調查,過去五年,中研院與各大學被國外挖角的研究人
員和教授雖不到一百人,但問題值得重視。
二、國內大學教授和研究人員薪資比不上日、韓、香港、新加坡,近年還被大陸追過,許多重
量級學者被高薪挖角,我國想要延攬國內外年輕學者也都無功而返,照這樣發展,將來我
國學術研究想要在國際舞台上表現的機會是越來越少。
三、本席認為高學歷高失業率現象的其中之一個因素乃國內大學同質性太高,人才培育必須配
合國家發展和產業需求,供需失衡,研發人才斷層,因此政府如何全面檢討人才培育、延
攬的供需缺口,參考鄰近日、韓、香港、新加坡的政策來改善人才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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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日前報載老人租屋,常被房東視為「麻煩房客」、「拒絕往來戶」,只要一聽到房客是獨居老人,馬上改口「只租給六十五歲以下」,或表示「不租了」,正凸顯我們社會的老人飽受歧視的問題。本席認為,台灣社會即將邁入老齡化的課題,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提前規劃因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九成房東不願租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單親家庭等弱
勢無殼蝸牛族。另租屋業者也因房東不想出租給單身老人,雖然房屋條件不會明寫,但明
顯加以排拒,主要考量在於支付租金的經濟能力與健康因素,倘若老人有病痛意外或在租
屋處往生,不知要找誰來處理,以後再出租也很麻煩。這些有關老人租屋的挫折現象,與
天天上檔的房屋仲介廣告有天壤之別的差距。在廣告短片中,熱情的仲介業者好像比里長
更積極涉入社區事務,但實際上,他們只「幫助」有正常工作、固定收入和「六十五歲以
下」的人。至於獨居老人想要租屋,可能「即使加錢也不願意」。
二、社會學家早已預估,進入二十一世紀,全世界的老人會不斷大規模增加,地球上的老人與
三百年前世界上所有的人一樣多。如今新世紀已走過十一個年頭,人類應付老人的日常生
活問題仍捉襟見肘,手足無措。在台灣的情形則是,許多獨居老人不僅買不起房子,連租
房子也飽受「年齡歧視」。 相對於白領、中產階級退休的老人而言,在經濟能力上處
於弱勢的老人,可能面對更多現實生活上的棘手問題。他們在有能力和體力奉獻社會時,
並未享有應有的社會公平正義,伴隨一生的是相對剝奪感,包括年紀大了之後還得遭遇社
會累贅或社會排除的感覺,更須獲得政府和社會的介入和關懷。
三、其次,老人或老年是被社會建構出來的,這可以是年齡界限的問題,也可以是社會觀念再
界定的問題。或許六十歲或六十五歲,就被人們指定為「老人」,但隨著健康醫療的改善
、福利供給的改變等等,誰能肯定「老人」的明天有多「少」?如果政府和社會機構一起
努力,老人和老年的定義並非一定處於「確定」的狀態。
四、台灣社會即將邁入老齡化的課題,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提前規畫因應問題。而擺在我們眼前
的,不能再漠視的「獨居老人」的居住問題,只是其中之一。此一問題很清楚,那就是有
錢的老人租不到房子,更別說沒錢的老人想租房子。
五、選前選後,「居住正義」已成社會聚焦討論的議題,但沒有人能對「住者有其屋,人人有
屋住」說清楚、講明白。原本,「社會住宅」像是可以實現的出路,卻已為新任內政部李
鴻源部長的新施政計畫所打亂。如今,政府必須對於老年人群聚社區(或名之為「退休社
區」)加以規劃,盡到一些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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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台灣經濟在馬總統第一個任期內,即面臨兩次重大危機。無論是二○○九年的全球金融海嘯或二○一○年起的歐債危機、美國二次衰退疑慮等,台灣經濟均遭到重創,而馬政府皆束手無策,只是靠著國際資金大流動的挹注,拉抬股市與房地產行情,營造經濟復甦的假象。而馬總統第二任期面對的台灣經濟更大的危機就是對中國形成嚴重依賴,有如糖尿病患者,必須仰賴中國施打胰島素續命,而四大產業的太陽能、LED 被中國的不公平競爭幾乎打垮,DRAM、面板則被南韓遠遠拋在後面,奄奄一息,若是馬政府還不能拿出有效政策,台灣經濟恐將走到末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來全球股市普遍大漲,尤以美國最為強勢,道瓊指數與 NASDAQ 頻創波段新高,而日本
股市歷經去年三一一強震,表現依舊亮眼,連陷在歐債危機中的歐洲德英法三大股市,均
由谷底大幅回升,而台股也沒有脫隊,在上週突破年線與整數關卡反壓,站上八千點。台
股去年開高走低,很多投資人損失慘重,今年出現一波可觀的反彈,固然讓不少投資人解
套,但恐怕會讓民眾產生經濟好轉的錯覺,甚至馬政府以此作為政績,到處吹噓,忽視當
前嚴峻的挑戰與困境。
二、其實此波全球股市大反彈,並非經濟基本面改善,而是主要國家採取印鈔救市的資金行情
所推動。上一波印鈔之主力在美國與中國,美國採取了兩階段的量化寬鬆,對市場挹注兩
兆五千億美元,中國則以擴大內需之名釋出四兆人民幣。此波美國可能不再實施第三階段
量化寬鬆,但其他國家卻取而代之,而且規模更大。歐洲央行、英國央行、日本央行以長
期再融資操作(LTRO)、購買資產、調降存準率等名義,共釋出約兩兆八千億美元。如此
鉅量鈔票的釋出,一方面挹注市場流動性,一方面則提供低成本的資金給陷入危機的金融
業,但因投資意願仍然不足,並無法透過放貸製造乘數效果,提振實體經濟,反而是金融
與商品市場受資金大潮之助,投機炒作之風盛行,出現可觀的行情。而國際資金更瞄準新
興市場,這也造成新台幣大幅升值與台股的大漲。因此台股大漲,並不意味台灣經濟已走
出連續三個月景氣藍燈的谷底,只是豐沛的資金動能所致。
三、台股上漲並不能反映台灣的經濟基本面,當前台灣經濟情勢之險峻,實乃前所未見。首先
,台灣以中國為主要出口區域,絕大多數的海外投資亦集中於中國,但中國卻出現經濟成
長減緩與產業轉型的困境,使得台灣對中國之投資充滿高度風險。尤要者,中國的工資、
環保,與社福成本大幅增加,令那些因為中國的低生產成本而西進的台商,將面臨嚴重的
挑戰。不僅如此,中國扶植重點產業均不惜採取國家資源大力補貼、租稅優惠、行政支援
等,造成不平等競爭,讓其迅速崛起,卻打擊其他國家的相關產業。最近,台灣的太陽能
與 LED 產業,就是在中國的不公平競爭下,市場秩序遭到破壞,價格崩跌,一夕之間由明
星產業淪為「慘業」。而馬政府罔顧向中國傾斜的風險,繼續擴大 ECFA 的政策,將台灣
經濟與中國綁在一起,而在擴展其他市場,以及自由貿易協定的推動上,則一事無成。
四、再者,馬政府的產業政策既缺乏方向,更無執行力。過去積極扶植兩兆雙星產業的面板與
DRAM,如今產業前景暗淡,虧損累累,申請紓困協商之債權更高達三五四七億元,一旦破
產關廠,不但產業垮掉,更將衝擊銀行體系。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全球 DRAM 第三大廠日
本爾必達聲請破產保護,更意味台灣的 DRAM 產業走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此刻,曾經誇
下「不救 DRAM,就不配當總統」豪語的馬英九總統,卻不再對如何因應產業之劇變,展
現具體的行動與政策方向,因此相關產業只能自求多福,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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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國內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政府農政單位一口氣已經撲殺了近六萬隻雞。雖然農委會防檢局長已經請辭下台,但從事件發生過程來看,農政單位防疫螺絲鬆動的太不像話!早在去年 12 月民間調查人士寄出染病雞隻的對象也包括當時的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他應負的責任也應該適當釐清。而從美牛案開始就「神隱」多時的現任主委陳保基也該展現政務官的擔當,給民眾一個說法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波禽流感疫情之所以讓人震驚的主因,並非是已經從禽鳥類跨界傳染到人類,真正令民
眾擔心害怕的,是政府相關單位的防疫心態。首先,疫情並非農政單位發現,而是靠民間
個人的力量先嗅出不尋常跡象,鍥而不捨的追蹤、調查、示警,而後農政防疫單位才慢吞
吞的從否認、反駁到承認。然而,民眾示警早在去年十二月就提出,但在防疫單位的輕忽
之下,直到今年二月才驚覺大事不妙,開始撲殺病雞。
二、三個月的防疫空窗期,足以讓禽流感病毒擴散到更多養雞場,也增加病毒變異、提高跨界
傳染的機率。這是很普通的常識,沒有幾個老百姓不知道。但是,咱們的防疫官員果真是
因為「藝高人膽大」心態作祟嗎?面對全球視為重大傳染病的禽流感,竟然如此漫不經心
,自己怠忽職守不說,連民間都把資料送到手上了,還能一再否認。這種表現傳到國際上
,台灣還有什麼理由再去遊說別人支持我們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
三、防疫單位自我解釋的理由是,民眾示警後,曾經調查彰化病雞場,雖然在實驗室裡分析証
實雞隻感染的是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但養雞場的雞隻死亡率太低,不符合高病原性病毒
的條件,因此沒有採取應有的防疫措施。這個理由,表面上言之成理,但經不起專業檢驗
。就最先進的防疫觀念而言,「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地位相當管理人類健康的 WHO
)已經重新規範禽流感流行與否的定義。只要實驗室病毒化驗是高病原性,或者雞隻感染
實際死亡率偏高,二者有其一,就可以確認已經發生疫情。但農委會防檢局死抱著舊有認
知,認為一定要二者兼具,才能說有疫情發生,如此抱殘守缺的心態,社會還能信任其防
疫能力嗎?
四、近年天災、疫情不斷,馬英九總統屢屢掛在嘴邊的一句名言就是「料敵從寬,禦敵從嚴」
的八字訣。意思是,蒐集資料判斷災情、疫情,要盡可能擴大範圍,一絲細節都不態輕忽
;防疫、救災則要採取最高的標準,盡力求全,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但以這八個字
來看農政單位這次的表現,是澈底的不及格!這波禽流感疫情的病毒是 N5N2,主要傳染雞
隻,尚不致傳染給人類。但就疫情而言,如果去年底政府有足夠的警覺心,病毒感染範圍
可能可以圍堵在彰化一地。如今,台南、南投相繼也出現疫情,這筆帳該算在誰的頭上?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五、目前政府的災害控管包括雞肉產品暫停出口,雞農立即面臨六億元的損失;後續如果出現
疫情擴大,國內消費市場是否接著淪陷,還未可知,雞農已經提心吊膽挫咧等。而有專家
認為,甜點提拉米蘇是生雞蛋製成,民眾也不宜多吃。這些訊息的出現,絕對會影響食品
消費市場,這些損失本來可能不必然發生,但現在卻在社會造成恐慌。
六、究責懲處是馬英九總統的三項指示之一,從這一波疫情發展過程看來,即使防檢局長下台
,就夠了嗎?民間調查人士寄出染病雞隻的對象也包括當時的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他應負
的責任也應該適當釐清。而從美牛案開始就「神隱」多時的現任主委陳保基也該展現政務
官的擔當,給民眾一個說法吧。馬政府困在美牛風暴中,尚且不得脫身,又因農政單位行
政怠惰而惹出禽流感風暴,行政院農委會已經重創公權力的形象以及民眾對防疫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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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全球第 3 大記憶體公司爾必達(ELPIDA)於 2 月 27 日聲請破產保護。而行政院目前設置的「國際經濟景氣因應小組」,只是消極因應國際經濟景氣的變動,並沒有從最根本的經濟成長與產業發展策略做澈底的檢討修正。本席認為,金融海嘯之後,全球經濟勢力重組,我國的產業政策也該展開全新的規劃,才能提前因應瞬息萬變的國際經濟局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任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表示,當年在金融海嘯下,國內幾家 DRAM 大廠都搖搖欲墜,政府
考慮由國發基金出資 81 億元成立「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IMC),與爾必達合作開發新
技術,在台研發後利用台廠的產能,如果 TIMC 能成立,台日可創造雙贏,現在則變成雙輸
。尹主委這些話,乃是感慨「早知如此,何『不』當初」。然而,反對此論者則認為,爾
必達在三年前接受日本政府上百億元台幣的金援後,今日仍走入破產保護一途,較爾必達
更缺技術基礎的 TIMC 即使與爾必達合作研發,就能使爾必達不致有今天嗎?後者持則是「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論調。
二、事實上,爾必達在 2012 年主流製程已由 45 奈米升級至 30 奈米,且 20 奈米製程也已近研
發完成階段,原預計於 2012 年下半年導入 25 奈米製程量產;另外,對於如 TSV(3D IC)
等次世代 DRAM 技術研發亦不遺餘力,製程技術水準直逼三星電子。2011 年爾必達於全球
DRAM 市場市佔率達 13%,MOBILE DRAM 全球市佔率亦達 17%,皆居全球第 3;然而,
由於遲遲未有快閃記憶體(NANDFLASH)產品線,而 DRAM 價格自 2011 年第 1 季持續
下滑,加上日圓匯率自金融海嘯以來持續升值,影響其出口動能,在歷經連續 5 季虧損之
後,終於無法支撐,只好聲請進行重整。
三、從爾必達邁向破產保護的過程可以看出,技術固然極其重要,但「產品配置沒有符合市場
需求」,「價格不具競爭力」,這兩者才是讓爾必達這個巨人跌倒的主要原因。尹主委認
為當年只要爾必達的技術加上台廠的產能,就能讓台日雙贏,但以現在的時空環境觀之,
即使當年的構想實現,結果只是徒然導致 DRAM 供過於求的現象更嚴重,價格更為下滑。
另外,以經濟部資料計算,今年一月底新台幣兌美元匯率較 2008 年金融海嘯時升值約
9.86%,日圓則升值 15.48%;換言之,爾必達與台廠合作,即使 DRAM 全部從台灣出口,
減少匯損的效益只有單價的 5.6%左右,也難挽回大局。因此,爾必達之困境主要在於產品
配置失當,並不在於技術,也不全然是 TIMC 計畫流產所致。
四、政府相關部門應藉此機會,澈底檢討台灣產業政策未來何去何從。多年來政府一貫的經濟
成長與產業發展策略都是以出口帶動成長,而以電子產業作為出口主流,另以偏低的匯價
協助電子業及其他出口產業提高價格競爭力,產生貿易出超,藉此帶動經濟成長與外匯存
底的累積。這樣的過程與結果看似十分理想,然而 2008 年的金融海嘯,打亂了全球的經濟
秩序,因此成長與發展的策略應有全面檢討的必要。
五、金融海嘯過後,原本全球市場的美國和歐盟經濟復甦遲緩,仰賴美國及歐盟市場甚深的中
國、日本、台灣、韓國等首當其衝。日本則禍不單行,一方面最重要的歐美市場需求不振
,再加上日圓大幅升值,使其出口競爭力嚴重衰退,更因去年 311 震災,使日本經濟雪上
加霜。韓國則與歐盟、美國完成 FTA 的簽訂,將主要市場的貿易障礙一一消除,未來「東
協加 3」生效之後,幾乎各大市場的「路障」都被移除,台灣與韓國的競爭也將更辛苦了。
六、本席認為,行政院目前設置的「國際經濟景氣因應小組」,只是消極因應國際經濟景氣的
變動,並沒有從最根本的經濟成長與產業發展策略做澈底的檢討修正。回顧台灣成長與發
展的策略軌跡,在政府播遷來台初期,經濟發展策略是「進口替代」,培植國內產業生產
進口替代品;隨後轉為「出口擴張」,讓本國產品打進國際市場,接受國際競爭的挑戰,
因此多年來對特定產業給予優惠貸款及租稅減免,促成電子業成為今日出口與成長的主要
動力。然而,多年來多數電子業一直處於「微笑曲線」的底部,尤其是雙 D 產業,高投資
卻低毛利,形成今日產業及金融尾大不掉的難題。金融海嘯之後,全球經濟勢力重組,我
國的產業政策也該展開全新的規劃,才能提前因應瞬息萬變的國際經濟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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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政府國安單位研判,中國在台的情蒐作為,有可能已由「情報點」提升為「情報站」,並進行有計畫、有系統、有組織地在台刺探及蒐集情報。相反的,台灣內部因為兩岸關係變化及國共軍混淆而使保密警覺低落,在人員情報蒐集不積極,形成兩岸諜報戰的不對稱發展,若不尋求對策,未來可能影響國防安全。本席希望國安單位應該採取更積極的行動,儘速修補現已漏洞百出的情報網,以確保台灣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軍正在建構中的長程預警雷達機密資料,被一位空軍蔣姓上尉透過其擔任台商的叔叔,
轉交給中國,爆發另一次的共諜案。美國協助我國建構的長程預警雷達,各系統介面連接
去年經過初步測試沒有問題,預計包括陣地設施、系統整合將在今年十一月完成。此型預
警雷達功能比美國現有的雷達系統要更提升,可偵測與追蹤長短程彈道飛彈、巡弋飛彈等
;若中國發射飛彈,可多出幾分鐘預警及反應時間,可以有效強化我國空防能力。
二、然而,如果因此次共諜案讓中國有效掌握長程預警雷達的參數等機密資料,這個總經費三
百多億新台幣,空軍為了保密取名代號「安邦計畫」的長程預警雷達,將成為廢物。這不
僅是國防預算的投資浪費而已,與此雷達有關的飛彈防禦及防空作戰的作戰連結,甚至整
個指管通電情間偵系統運作,都將為解放軍所掌握。連帶的,原本可與美國情資共享的合
作,或是國軍三軍聯合作戰指管體系的整合,必須因應此次共諜案而重新檢討。
三、平心而論,此次空軍上尉洩密案件與上次業管陸軍通資電科技少將洩密相比,其嚴重程度
相對較輕。但問題是,一位高階軍官的洩密可以歸咎於其本身對於前政府意識形態不認同
,喪失對中國憂患意識,因而被金錢與女色誘惑而誤入陷阱。但這次是一位年輕的軍官而
言,其政黨意識形態應該不明顯,但仍舊依然被利用成為共諜,恐怕是因為兩岸關係和緩
,導致敵情觀念淡薄,加以個人價值觀偏差,敵我不分,保密警覺不高,才會洩漏國防機
密。
四、事實上,不論兩岸關係如何變化,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情報作戰與偵蒐都不應該停止。尤
其中國對台情蒐反而因為兩岸開放,似乎有變本加厲的趨勢。而且其偵蒐目標都放在我國
與美國軍售武器項目有關的高科技上,如陸軍博勝案、長程預警雷達、愛國者飛彈等。顯
見其目標,已經超越台海,而是針對美軍。希望透過對台情蒐可以了解美台軍事合作的科
技參數,掌握美國高科技武器的關鍵技術,既可以反制美國武器在台海的運用,又可以竊
取美國高科技武器的機密,突破中國武器研發的的瓶頸。
五、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在一九七九年美國和中國建交之前,臺灣每年都向中國派遣百名甚至
數千名間諜,但前後有一萬多人被捕,共有三千多人殉職。但是台灣對中國的情蒐,則因
為兩岸情勢的氛圍,以及中國屢屢破獲台灣情報人員,使得派往中國的間諜已經後繼無人
。反之,中國情報人員可以假借各種交流、參訪、觀光名義不斷進入臺灣,從容的布建及
連繫在台隱藏間諜,廣布情報網。而台灣僅能透過少數未經過完整訓練的台商進入中國,
所能取得的戰略情報實在有限。而且更嚴重的是,當國軍退役高階將領一再主張,「國軍
、共軍都是中國軍時」,或是兩岸定位同屬一個國家,基層軍官可能會誤認為透過互動或
交付所知悉的訊息給同一國的人,不能算是犯罪或叛國。
六、根據政府國安單位研判,中國在台的情蒐作為,有可能已由「情報點」提升為「情報站」
,並進行有計畫、有系統、有組織地在台刺探及蒐集情報。相反的,台灣內部因為兩岸關
係變化及國共軍混淆而使保密警覺低落,在人員情報蒐集不積極,形成兩岸諜報戰的不對
稱發展,若不尋求對策,未來可能影響國防安全。本席希望國安單位應該採取更積極的行
動,儘速修補現已漏洞百出的情報網,以確保台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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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新行政院長陳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提出五大主軸:促進經濟繁榮、實現社會公義、營造永續樂活家園、培育優質人力、以及深化兩岸交流、拓展國際空間,確是建設國家之要務。然而,任何美麗的報告若不能化作具體行動,也只是淪為口號罷了。本席期待陳院長能秉持專業執著,掃除政客官僚虛偽習氣,不畏改革壓力,真正做到馬總統所說的大刀闊斧改革,才能回應國人的真正期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才剛標榜行動內閣、庶民內閣,但在國人還沒有感受到任何振奮人心的經濟政策之前,吳
內閣的庶民經濟已然劃下休止符。如今,吳敦義所創造的庶民口號已化作過往雲煙,而另
換為陳的「安心內閣」上台,富民經濟與幸福生活的口號,又似燃起社會大眾與媒體的
回響。顯然的,響亮的口號治國依然是政壇不敗主流。但本席更關心「富民經濟」實質內
涵究竟為何?又是否能夠劍及履及解決當前民眾迫切的生存痛苦,而為國家開創迥然不同
新貌?
二、眼前歐債問題已影響全球經濟,陳院長以比吳前院長更完整的財經資歷接下行政院長重擔
,被外界喻為財經內閣,也背負著全民對拚經濟的深切期許,新內閣組成的財經團隊也可
謂堅強,馬英九總統要求新內閣成為讓人民安心、放心,並擁有幸福生活的「安心內閣」
,針對經濟衝擊、社會正義與極端氣候等三大挑戰提出因應。陳也宣示要推動富民經濟
,帶領台灣「脫胎換骨、邁向卓越」。我們對陳內閣正視民眾對選前吳敦義內閣之「無
感成長」、「無感復甦」與對生計困境鬱悶的敏銳反應表示欣慰。
三、新行政院長陳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提出五大主軸:促進經濟繁榮、實現社會公義、營造永
續樂活家園、培育優質人力、以及深化兩岸交流、拓展國際空間,確是建設國家之要務。
然而,任何美麗的報告若不能化作具體行動,也只是淪為口號罷了。本席期待陳院長能
秉持專業執著,掃除政客官僚虛偽習氣,不畏改革壓力,真正做到馬總統所說的大刀闊斧
改革,才能回應國人的真正期待。尤其,在經濟方面的:正義稅制如何徹底改革,讓中產
階級與庶民感受到公平與富足?貧富差距惡化如何改善?所得分配如何合理化?而在投資
動能低迷與實質投資率迭創歷史新低下,如何提高就業能量,創造經濟財富,讓人民安心
工作?又食物與油電瓦斯等民眾切身感受最深的民生物價漲聲下,如何因應照顧弱勢?總
之,「庶民內閣」已經過去,如果「安心內閣」無法解決經濟不公義的根本問題癥結,則
無須奢談「富民經濟」!
四、近日來,含瘦肉精的美牛強力叩關,爭議甚囂塵上,馬英九總統與陳院長雖用「沒有對
美方做任何承諾、沒有時間表、沒有預設立場」來遠離砲火,然而,如此製造對美牛議題
「民主」形象,不但政策沒有撇清,而爭議更未曾稍歇。面對美國對臺軍售、開放免簽、
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馬英九對美牛如此複雜的政治與經濟問題,其政策傾向無疑是
欲蓋彌彰。主政者陷入既非主導者,也非仲裁者的尷尬曖昧角色中,任由瘦肉精贊成者與
反對者各持己見,爭議日趨激烈,實為不智,且為不負責任。
五、最近,臺灣首度爆發 H5N2 高病原性禽流感,農委會緊急撲殺近六萬隻病雞,並通報世界動
物衛生組織,令人匪夷所思,農委會隱匿禽流感疫情竟長達兩個多月。H5N2 禽流感病毒雖
不會演變成 H5N1 人禽共通病毒,但該高病原病毒若持續「變異」,也恐怕會發生感染人的
危機。農委會一直隱匿,何竟如此膽大妄為?難道是為政治的總統大選?還是單純的經濟
利益?眼看美牛、禽流感問題暴露的雞犬不寧病灶,陳聲稱要做讓國人安心、放心的「
安心內閣」,這無異一夕間招牌盡砸。最後,本席強調,陳內閣強調富民經濟與幸福生
活,要帶給人民富足的生活,其內涵不僅在有形的財富,更在心理與文化上的富有。期盼
這一切不是強調「庶民經濟」的海市蜃樓;唯有謙卑、負責、光明正大的執政者,才有可
能創造公義的社會與人民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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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總統在一月大選當選連任後,相繼發生「禽流雞」與「瘦肉牛」,都是涉及民眾食的安全的切身權益,也攸關畜牧產業的生存發展,更是執政效能的體現,因此看似兩件事,歸結起來是同樣一件事,就是這個政府到底有沒有基本主持這個國家的能力與道德?人民健康現在面對到「禽流雞」與「瘦肉牛」的雙重打擊。馬總統要農委會為「禽流雞」道歉懲處,他自己在開放「瘦肉牛」風暴上對全民「延誤通報」、「惡意隱匿」,是不是更該道歉與懲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禽流雞」與「瘦肉牛」,都是涉及民眾食的安全的切身權益,也攸關畜牧產業的生存發
展,更是執政效能的體現,因此看似兩件事,歸結起來是同樣一件事,就是這個政府到底
有沒有基本主持這個國家的能力與道德?沒有能力,會呈現「無政府」狀態,讓人民暴露
於風險社會;沒有道德,就沒有榮譽感與使命感,隱匿欺騙、交易出賣,什麼事情都做得
出來。台灣「選後」雙雙爆發高病原的「禽流雞」與含培林的美國「瘦肉牛」叩關事件,
現在已經證實都是「選前」就存在的問題,為什麼選前「沒事」,在馬英九拿到六八九萬
票後通通「有事」?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政治誠信危機。在先進國家,主政者若讓多數人
民產生這種疑慮,是不可能再幹下去的。
二、台灣「禽流雞」爆發,經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我國的禽肉產品將停止出口,亦即雞鴨
鵝全體禽肉業者現在都受到了衝擊。回溯整個防疫歷程,高病原禽流感在三年前已為媒體
所披露,但是農委會防檢局始終否認;去年十二月彰化一家蛋雞場出現疑似高病原的死雞
,消息曝光後,防檢局照樣嚴詞澄清,甚至因為是在敏感的選季,農委會當時更威脅提告
,在延遲兩個月後,彰化這家雞場「證實」屬於高病原,但是疫情已經擴散,彰化、台南
、南投陸續淪陷,終至一發不可收拾。
三、這樁昏聵無能的政府表現,箇中疑點重重,不論官員如何辯解,事實不外兩種可能,一是
紀律鬆散,漫不經心,以致「延誤通報」。第二種可能是擔心影響總統與立委選情、選票
,因此蓄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就是「刻意隱匿」,那麼牽涉到的層級與範圍就更嚴
重了。依法,這兩種情況涉及瀆職以及刑法一三○條的「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等
罪嫌,監察院現已主動調查,檢調機關亦應有具體的行動。
四、比對相關當事人的說詞,前農委會主委陳武雄的說明非常令人不解,他證實去年底彰化案
例檢出是禽流感,但未確認是否為高病原?他又說專家小組在二月一日召開首次會議,但
沒有結論,三月一日會議才確認,因此展開撲殺。該問的是:專家小組開會日期誰能決定
?十二月的事,為何次年二月才開會?有沒有人在行政程序上玩把戲?這些問號,檢調不
該立即找人來問嗎?猶記去年大選期間,特偵組對「政治」案件似乎特別有興趣,在大動
作蒐證上效率神速,反觀農委會在今年一月已遭人告發,但是直到全案已經星火燎原,檢
調卻樓梯沒響、人沒下來,昨天三月五日才終於到防檢局去「調閱資料」,這種表現與社
會期待相距實在太遠,有沒有官官相護的包庇嫌疑?
五、「禽流雞」事件,徹底揭露了這個「選舉」政府對人民造成的無比傷害,「瘦肉牛」何嘗
不是「選舉」總統對大家的惡意背叛。選前,馬總統不告知,選票到手,他說美牛問題必
須面對,現在群情激憤、舉國沸騰,他竟主持兩次國安會議,為「有條件開放」定調。最
近他指示農委會為「禽流雞」道歉懲處,則馬總統自己在開放「瘦肉牛」風暴上對全民「
延誤通報」、「惡意隱匿」,是不是更該道歉與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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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瘦肉精美牛是否解禁一事,馬英九總統在 3/5 日晚上突然拍板,決定有條件開放。本席認為,人民的健康不能被妥協,這次美國對於瘦肉精美牛進口台灣,之所以來勢洶洶志在必得的原因,乃因為美國官方或及民間在總統大選中幫助馬英九取得政權後所要求的回報。馬政府如果要澄清眾人此一疑慮,就不應該再祭出台美關係受挫、台灣經濟發展受損等恐嚇牌來嚇唬人民,而是應該拿出瘦肉精對人體無害的科學證據來安定民心才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馬總統在 3/4 日親自主持國安層級的「政策議題討論簡報會議」後,針對美牛是否解禁一事
,下達所謂兼顧國民健康與經貿外交利益的政策指令,甚至還強調「國人健康因素是一切
考量的前提」。但黨政高層則證實,現階段府院雖已排除「完全開放」的選項,但仍將在
「繼續禁止」與「有條件開放」中兩者擇一。所謂「繼續禁止」是指貫徹現行的「禁用瘦
肉精、零檢出」的政策繼續維持,不能遇上美牛就轉彎。而「有條件開放」則指,政府在
訂定出萊克多巴胺等的最低容許量後,即會開放容許量範圍內的美牛進口。然而,如果我
們回顧美牛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即俗稱瘦肉精)發生嚴重社會爭議以來,從閣揆陳
說:「一般氣喘藥中所含的乙型瘦體素其毒性比培林(Paylean)還要毒」,到農委會主委
陳保基大呼「台灣人須有承擔風險認知」的論調之後,應可認知到,馬總統及其內閣對於
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成份的美牛進口,事實上早已有了共識的預設立場。
二、但令人憂心的是,三月三日的行政院美牛跨部會諮詢小組第三次會議(專家會議)中,甫
推翻前兩次會議結論,刪除前次會議「萊克多巴胺殘留少,吃五百公斤肉品才有問題」等
結論,並修正為,「尚未查到關於人食用含萊克多巴胺肉品所做的大規模研究,及食用後
中毒案例」。這個結論說明,目前科學界對於人類食用含萊克多巴胺肉品後是否會中毒的
研究尚付諸闕如,即對該添加物對人體的影響完全處於一種不知、不確定的狀態。但從動
物實驗結果中可以確定的是,當動物攝取過多萊克多巴胺後,恐導致心悸、嘔吐、心律不
整、頭暈、心跳過速、神經系統受損,嚴重會心臟麻痺而死的結果。
三、與會的專家學者之一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更舉出歐盟、中國多篇論文證明,萊克多
巴胺可能造成心跳加速等症狀,一旦開放萊克多巴胺會讓國內二百、三百萬名心血管疾病
患者陷於心肌梗塞等風險;並提醒政府因民眾愛吃內臟的飲食習慣,內臟殘留萊克多巴胺
比率比其他部位增加三十至五十倍,而肝腎病變患者因代謝有毒物質能力差,危害將更加
倍。事實上,這種對瘦肉精的疑慮也充分展現在過去政府長期禁止豬農使用瘦肉精的政策
上,否則為何政府要剝削豬農的利益?若是以前的政策錯誤,政府應該出面說明,並向全
民道歉;若是以前的政策正確,做對的事情為何要改?
四、但馬英九在上述國安會議中雖一面高唱「國人健康因素是一切考量的前提」,但卻又將第
三次美牛專家會議結論扭曲解釋為:「沒有科學證據證明,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肉
品對人體有害」,而故意忽略其另一面的意義為:「沒有科學證據證明,食用飼料添加萊
克多巴胺的肉品『不會』對人體有害」。換言之,馬政府就是要進口美牛,至於食用美牛
後可能產生的健康影響,全台民眾得自負風險、自求多福。然而,政府存在最重要與核心
的目的,在於為人民創造最大的福祉,及減輕降低危險到最小,否則人民繳納天文數字的
租稅,建置了無數的機關、設備及儀器,養了數十萬號稱專業的公務員,結果只要政府雙
手一攤,人民的心理恐懼感與身體健康的危害風險還是要自身一肩承擔,則其成立國家所
求為何,政府存在目的在哪?
五、對於問題美牛的被迫進口,馬政府宣稱乃為了台灣產業與經濟的長遠發展,否則將使台美
關係受挫,台灣貿易自由化進程受阻,尤其在台灣最大競爭對手南韓積極爭取國際市場同
時,台灣可能因延緩加入區域整合的腳步而被邊緣化。但令更多人質疑的是,這次美國之
所以來勢洶洶志在必得的原因,乃因為美國官方或及民間在總統大選中一再貶抑民進黨執
政能力,幫助馬英九取得政權後所要求的回報。馬政府如果要澄清眾人此一疑慮,就不應
該再祭出台美關係受挫、台灣經濟發展受損等恐嚇牌來嚇唬人民,而是應該拿出瘦肉精對
人體無害的科學證據來安定民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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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馬英九總統當選連任,尚未宣誓就職,「馬上」就無視民意反彈、無視國人健康、無視畜牧產業,拍板定案「有條件開放」瘦肉精美牛。本席認為,有關開放瘦肉精美牛,在面對來自美國的壓力,以及面對來自國內的怒吼,馬英九總統顯然不是站在台灣人民這一邊。馬政府把不住關,人民就要自己把關,在野黨立委更應當為民喉舌,合力堅持抗爭到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跡象十分明顯,馬總統如此迫切開放瘦肉精美牛,乃因傳言鑿鑿之大選期間以此為條件之
一,換得美國政府或明或暗的支持。正因如此,大選結束之後,陳沖內閣上路至今,開放
瘦肉精美牛成為馬總統的第一要務,美國商務部次長因「若干無法預期的情況」延期訪台
,等於是給馬總統的最後通牒。從所謂的無預設立場、專家閉門會議,到兩度召開國安會
議,馬總統早已鐵下心,要跟民意對幹,要跟在野黨對幹,即連持反對立場的國民黨立委
,也要他們全力支持。
二、最不道德的是,開放瘦肉精美牛,應是馬總統為了勝選,為一己私利所做的暗盤交易,現
在卻以美國的外交報復來恐嚇人民,還把免簽、台美 TIFA、台灣加入 TPP,全部扯進來合
理化自己損害國人健康、損害國內畜牧產業之舉。或許,大家甚至可以懷疑,馬總統是不
是綠卡問題「卡」在美國手上,所以不得不開放瘦肉精美牛?按照馬總統的蠻幹方式,如
果還有其他的暗盤交易,等到美國要求兌現的時候,他也絕對不會「以台灣為主,對人民
有利」為考量的。
三、馬總統的選票比上次少了七十多萬票,膽子卻大了一萬倍。一項攸關國人健康、畜牧產業
的重大決策,馬政府竟然透過深夜十點多的「夜襲」,企圖造成既成事實,把反對聲浪殺
個措手不及。這種心態不禁令人想起,大選期間他不也是透過「夜襲」,把老農津貼從三
一六元調至一千元嗎?面對重大決策,馬政府不敢光明正大面對民意,三更半夜獨斷獨行
,這跟小偷的行徑有何差別?再遠一點,馬英九決定簽署 ECFA,還不是把民意踩在腳底,
包括行使公投的權利也慘遭剝奪?
四、由於沒有連任壓力了,這次馬總統的「獨裁」作風,也暴露得更加淋漓盡致。或許有人認
為,瘦肉精美牛依「十六字訣」管制就沒事了,但事實上馬政府根本沒有控制風險的能力
,一如為了避免影響大選不惜隱匿雞隻禽流感疫情,造成重大公共安全問題。今天,開放
瘦肉精美牛,不循民主程序,一派「獨裁」作風;將來,瘦肉精美牛闖禍了,你想馬總統
會用民主的方式來處理?還是照舊用獨裁的方式來處理?這次投票給馬總統的人,千萬不
要以為自己對「萊克多巴胺」有免疫力而置身事外。
五、更恐怖的還在後頭。眼前,馬總統為了兌現開放瘦肉精美牛的暗盤交易,完全不把台灣人
民當人看。至於中國在大選期間全力為馬英九助選,雙方是不是也有不可告人的暗盤交易
?未來,假使中國威脅馬總統兌現承諾,包括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基礎,簽署中國終極
併吞台灣的相關協議,宣稱「沒有科學證據證明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對人體有
害」的馬總統,屆時恐怕也會振振有詞:「沒有科學證據證明被中國併吞對台灣人民有害
」!
六、有關開放瘦肉精美牛,擺在大家眼前的有三個戰線,一是捍衛國人和子孫健康,一是畜牧
產業何去何從,一是捍衛民主反對獨裁。凡是顧健康、顧生計、顧民主的人,包括公民團
體、學者專家、朝野立委及相關業者、廣大民眾,不分藍綠都應該挺身而出,讓「獨裁者
」知道誰才是國家的主人。馬政府把不住關,人民就要自己把關,在野黨立委更應當為民
喉舌,合力堅持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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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國內現行「護照註銷作業流程」從警局通報後,資料抵達外交部領務局竟須要 24 小時,可稱為護照報失的「空窗期」。為改善此漫長的註銷流程,本席認為外交部領務局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建置「護照掛失同步系統」,並要求於一週內提出該建置計畫之作業期程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護照註銷作業流程」從民眾報案掛失後,須經地方警察分局整合資料後,向刑事局
通報,而刑事局於每日下午四點半彙整當日報失資料給警政署,警政署再於每日下午五點
將資料報至移民署,移民署則於每日下午五點半將資料報至外交部領務局,領務局才註銷
此護照資格。因此,每天下午四點半後,至隔日下午四點半前,護照報失出現了 24 小時之
「空窗期」。
二、護照是國人在國外辨識身份的重要證件,查驗過程豈可草率了事?然而領務局副局長季韻
聲卻表示領務局要到 6 月才能完成「護照掛失同步系統」,還信誓旦旦表示「這種案例不
太可能在發生」,但護照乃國人在國外辨識身份之重要證件,萬不可馬虎行事。故本席要
求外交部領務局應於三個月內完成建置「護照掛失同步系統」,並於一週內提出作業期程
表,杜絕有心人士利用此空窗期從事不法。
三、在「護照掛失同步系統」建置完成前,本席要求外交部領務局務必亡羊補牢,降低護照報
失「空窗期」所帶來的影響。
(一)縮短流程:
現行的通報系統為,民眾向地方警察分局報失後,需經過刑事局、警政署、移民署後
,資料才會到外交部領務局,流程繁複且曠日廢時。本席建議刑事局直接將資料轉給
移民署,可縮短通報流程時間。
(二)增加每日回報時間:
目前護照掛失資料各單位每日都只有一個時段進行資料轉移,應增加為早中晚三時段
,縮短資料積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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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國內目前約有兩百八十八架大型離岸風車進行風力發電(台電興建約一百六十一架),但其發電率僅占全國總發電量之 0.4%,明顯效能不彰,且大型風車之設置易影響自然生態平衡、破壞自然景觀,同時干擾風車設置附近居民生活品質,爰要求應立即暫停並重新評估現有「風車發電」之建置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目前離岸風車估計約有兩百八十八架(台電興建約一百六十一架),但風力發電卻占
全國總發電量的 0.4%,並且我國用電量之高峰期在夏天,但台灣的風卻集中於冬天,造成
發電風車運轉率亦不足,整體可見發電效能非常低落。
二、大型離岸風車之設置大多與連颱風盛行地,因此台灣為颱風生盛行之處,故颱風、高溫、
季風等不穩定之氣候條件,使台灣發展風電存在非常大的挑戰,因此台電也必須花費相當
大的資源及人力來進行風車運轉之維護。
三、目前歐洲已有團體開始質疑風力發電效益,近年來積極反對興建大型發電風車,其訴求認
為風力發電至今,在經濟上未能證明有效,但卻對景觀、動植物生態造成傷害,並衝擊風
車附近居民的健康。
四、綜上,我國推動風力發電近十幾年已經耗費一百八十幾億,但實際來看其在宣傳減碳的作
用大於實際發電效用。爰此,為撙節政府開銷,行政院應立即暫停並重新評估相關「風車
發電」之建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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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針對肺炎鏈球菌疫苗之接種雖於今年起逐步擴及中低收入戶、高風險家庭及山地偏遠離島地區五歲以下幼兒,但考量到國內社會人口結構逐漸老化,且近年生育率已降至 8.5%左右,故為鼓勵生育,減輕育兒負擔,並協助家長降低育嬰之風險,爰要求行政部門應全面規劃及編列預算添購疫苗,讓國內 5 歲以下的幼兒,皆可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以降低感染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疾病管制局提供資訊,WHO 於 2005 年估計全球每年約有 160 萬人因感染肺炎鏈球菌而
死亡,其中小於 5 歲之嬰幼兒佔 70~100 萬人,比率高達疫者近六成,故可見 5 歲以下之
嬰幼兒乃肺炎鏈球菌之感染高風險群。
二、而為防範嬰幼兒感染肺炎鏈球菌,目前國內施打原則大約是 2 歲以下約接種 3 劑,2 歲至 5
歲則接種 1 劑。除高危險群家庭、低收入戶家庭及山地離島偏遠地區之嬰幼兒由衛生署補
助施打外,其餘皆須仰賴地方政府自籌財源補助或由家長自行花費每劑 3,200 元自行接種。
三、目前每年新生兒出生平均約 19 萬 1 千人,依據現有內政部社會司社會救助法之計算,每年
僅約 4 萬 3 千名弱勢幼兒可保證獲得補助接種,其餘約 15 萬之嬰幼兒則需視地方政府籌措
財源之狀況及家長施打意願才能獲得施打。
四、以目前低出生率之情況,每個嬰幼兒皆是父母珍惜的寶貝、國家珍貴的人力資源,故為免
除國內 5 歲以下嬰幼兒受肺炎鏈球菌感染之機會,本席主張衛生署應立即規劃跟編列預算
添購疫苗,讓國內 5 歲以下的幼兒皆可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一方面降低嬰幼兒感染
之機會,同時也減輕家長撫育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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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政府針對面板、DRAM、太陽能及LED 產業中之虧損企業長期以來進行補貼及紓困政策,但此持續之紓困及補助方案卻不見相關產業競爭力提升及經營績效改善,徒然耗費全民公帑,爰要求行政院重新思考是否應繼續維持現行政策,或謀求其他積極方式介入協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面板、DRAM、太陽能及 LED 等四大產業於 2011 年虧損共計兩千億元,而此四大產業在政
府背書下,至今累計向銀行借款近六千五百億元,雖然借貸之六千五百億元僅占銀行總體
放款率之 3%,但這樣的紓困貸款卻無法有效解決這四大產業的經營資金缺口,並且相關產
業仍持續要求政府進行紓困或補助政策。
二、過度的扶植跟紓困容易造成產業所累積的核心技術競爭力無法與自由市場所培育出來的產
業技術相競爭,故在政府使用公帑進行扶植跟補貼政策時,應思考其成本與效益是否能相
符,以避免政府越扶植,產業虧損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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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有鑑於近幾年來平均生育人數每年約 19 萬1 千多人,這些新生幼兒之撫養照顧對家長來說是嚴肅的議題,且這些新生幼兒如果是出生在雙薪且又無家庭後援的家庭,其更是直接影響到家長職場工作的規劃。而檢視目前國內自民國 88 年至 100 年所累積領有合格保母人員證之人數僅接近八萬人,其合格保母人力要照應國內二歲以下之幼兒顯有不足之處。爰此要求應立即檢討現有幼兒托育照顧方案,並提出增加合格保母員額之施行計畫,以增加年輕父母生育信心並減少托育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未滿三歲以下之幼兒,因無法送至托育所,故最急需保母協助家長進行照護,近五年平均
出生數每年為 19 萬 1 千 5 百人,故全國三歲以下之幼童累積大約每年共計為 58 萬人,如
此龐大幼兒的照顧需求,除透過原生家庭之照顧滿足外,其使用保母照顧也是社會上大多
數人選擇的照護方式。
二、但從 88 年至 100 年職訓局所核發的合格保母證僅七萬九千多張,在預設所有三歲以下的幼
兒不論是否有原生家庭照顧,全數嬰幼兒皆可獲得保母完善的照顧假設下,換算每位保母
需照顧到 7.2 名幼兒,該照顧比率明顯偏高。
三、故對雙薪又無家庭後援的家長而言,初生兒托育成為重要課題,而面對目前保母數量顯有
不足之時,擴大辦理育兒補助,及增加合格保母數量將有助增加年輕父母生育信心並減少
托育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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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唐山,鑒於國軍內部再度爆發重大洩漏軍事機密犯罪案件,在空軍北部戰管單位服役之空軍蔣姓上尉,涉嫌將業務上掌管之機密資料交給在中國經商之親戚,再輾轉交給中國當局。蔣員雖已遭軍事檢察署逮捕並收押禁見,但我國空防系統恐已遭受嚴重衝擊,有關單位應該採取緊急因應措施,務必將其損害範圍與程度減輕至最低;並且即時針對接觸機密業務人員進行全面性安全調查,以及澈底檢討敏感單位之保防安安全作業程序,杜絕任何安全漏洞,確保洩密事件不再發生,俾有效維護國防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報載洩密之蔣姓上尉係擔任空軍北部區域作戰管制中心第一線資訊管制官職務,該中心負
責監控台灣北部空域敵我動態,並且掌握愛國者飛彈、空中預警機及長程預警雷達系統之
戰管資料,故蔣姓上尉可能已將上述重要裝備之電子參數及台美合作資訊洩漏給中國軍方
,台灣空防有可能因而出現重大漏洞。
二、近兩年來國軍接連爆發四起洩漏重大軍事機密案件,涉案者包括現役少將、上校、上尉、
士官等低中高階軍士官,顯示軍機洩漏恐已非屬偶發性個案問題,而為潛藏冰山之一角,
又近年來兩岸人員交流來往日益頻繁,故中國在台建置的情蒐作業組織恐已達相當規模,
並且有計劃、系統性地刺探蒐集國內相關軍事情報,政府應予正視。
三、國防法第 32 條第 4 項規定: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之人員,應經安全調查。國防部並於
100 年 5 月 10 日訂頒「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安全調查辦法」,由於本辦法施行未
及一年,已實施安全調查之人數有限,成效尚未完全發揮,值此時機,允應全面加速進行
必要人員之安全調查工作,俾確保相關人員堅定信守對於國家忠誠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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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唐山,為國人前往中國擔任公職之情形愈趨普遍,顯已違犯相關法令,惟政府卻遲無具體作為,爰建請依法議處,以防杜類似情形持續蔓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有不少臺灣人在中國擔任公職,例如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巫和懋、
廣東省特聘政協委員葉春榮、東莞市政協委員林佳蓉、洪文正、翁阿輝等人,顯示若干國
人對國家的效忠意識淡薄,而且無視法律規定,長此以往,勢將嚴重弱化國人心防,對國
家的正常發展殊為不利。
二、對此現象,陸委會雖於 3 月 8 日表示,臺灣人擔任大陸學校公職、政協委員或軍職都可能
違法,卻未明示主管機關之應有作為。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揆諸上揭情事,除教職兼任行政職容有解釋空間外,擔
任政協委員之違法情節已至為明顯;違反規定者,同條例亦明定罰責,一般人民違反者,
須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曾任公務員者,尚應課以刑責,惟政府卻遲
無任何作為。
三、考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我國人民或法人在中國之行為,均有詳細規範,惟因近年來
兩岸關係熱絡,復以政府疏於落實管理,從而造成國人逸脫法律之現象日趨嚴重。鑒於中
國從未放棄犯台圖謀,為鞏固國人心防,爰建請政府確實調查相關違法事實,依法究責;
並就下列各款情形統計十年內之違法狀況,依件數、事例及政府之處理方式據實答覆。
(一)未經委託機關同意,與中國相關機關或經其授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
議。
(二)臺灣人民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
(三)與中國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
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四)臺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
禁止之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五)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六)與中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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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陸客來台旅遊以及自由行開放以後,屢次出現陸客脫隊甚至逃跑事件,截至目前為止,移民署資料顯示,共有一百零二名陸客脫隊,且仍四十二人行蹤不明。可見對於來台陸客之控管以及審核機制出現明顯且重大漏洞。本席要求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以及相關部會,對於來台陸客之審核以及管理,立即做出檢討,於一周內重新研擬並訂定一套控管機制,以免類似情事繼續產生、擴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陸客自由行實施後,截至今年三月,總申請數已逾五萬人次,由於推動自由行簡化措施,
今年一至三月平均每天申請數超過四百人,逼近每天五百人上限,人數比去年成長五成。
然而迄今共有一百零二名陸客脫隊,且仍四十二人行蹤不明。
二、脫隊陸客在台流竄,形成社會以及治安死角,犯罪和非法之情事應運而生,不僅耗損國內
資源更有可能危害到民眾之安全福祉。輕則對於社會穩定和治安遭成影響; 重則對於我國政
府穩定以及民主體制形成潛在的威脅。更有甚者,若是有心人士處心積慮意圖潛入相關單
位獲取重大情報,使我國維安和防禦體系癱瘓而遭到破壞,我國民眾將隨時暴露於危險之
中。
三、本席要求第一,對於來台陸客之申請,必須研擬更嚴格的審核機制,對於身分及資格之認
定,要求申請人以及相關單位提出文件證明,以從源頭確實進行把關。第二,對於隨團來
台陸客,旅行社和帶團人員應與相關單位互相保持聯繫,以便隨時掌握情況,對於突發事
件能夠做更有效率的因應措施。第三,建請相關單位研擬是否應將來台陸客名單交由地方
政府機關等單位,以便對在台陸客做更明確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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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電信業者對於消費者解約後帳單結帳日之計算方式提出質疑。目前電信業者因競爭激烈紛紛提出各種促銷方案,消費者在面臨更多選擇的同時,與各家業者解約的頻率越來越高,臨櫃辦理解約後,電信費用卻因每家業者結帳日不同,可能延宕一至二個月才能結清帳單,造成民眾繳費困擾。且消費者對解約後才收到之電信費用帳單有超收費用之疑慮,本席建議臨櫃辦理解約時,可一併繳清電信費用簡化流程,並請 NCC 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有消費者指出,其與電信業者解約之際,業者要求其尚須繳納解約時起至該電信業者
所訂結帳日止之電信費,而每家電信業者之結帳日不盡相同,致消費者不得即時辦妥解約
流程,不僅擾民甚鉅,電信業者更有超收電信費用之疑慮。
二、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其「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第三十八條規定:「
乙方(申請用戶本人)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護照)及
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或委託代理人持委託書、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並出示
上述文件正本供甲方(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核對,向甲方直營或特約門市以書面辦理
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前項費用包括下列款項:
1.尚未出帳之電信服務費用,仍應依繳費通知單所定期限,繳納所有費用。
2.電信終端設備補助款,終端設備包括手機、網卡、筆電等相關有價商品;前述金額將依
約定總額為基準,以「日」為單位計算。
由此可知,該定型化契約條款中規定,用戶欲終止其與電信業者之契約時,尚須繳納
其終止契約時起至繳費通知單所定期限日為止之所有通訊費用。
三、惟實務運作上,電信業者之結清帳單流程常延宕耗時,致生消費者轉換選擇電信業者之不
便,而電信業者更因此有超收通訊費此一不當得利之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1、12 條之規
定,電信業者此項約定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而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嫌,應屬無效。另外,
NCC 應儘速提出相關之法律修正案,並簡化消費者辦理解約之流程,以收便利人民服務之
效,綜上對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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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校車與幼童專用車之行車安全存有疑義,近日發生行駛中之托兒所娃娃車後車門開啟,致男童掉落的情形,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於 101 年 3 月 2 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之兒童安全指標調查報告,指全台 220 萬國小學童中,有 66 萬人乘坐不安全的娃娃車,雖幼童專用車輛管理是地方政府權責範圍,惟教育部居於上位政策之規畫者,是否已盡督促地方政府辦理娃娃車行車安全與管制工作之責任,並規劃適切之娃娃車安全教育訓練以預防類似傷害之發生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新北市發生一起載著學童的娃娃車,左轉時後車廂門突然掀開,車內一名男學童被甩
出車外之事件,諷刺的是,日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才帶隊稽查娃娃車,但不到一個月,
板橋區竟發生此件意外。據查,當時車上並沒有任何隨行老師,此情形已違反兒童及少年
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顯示相關部門對此部分之稽查顯有相當大之漏洞。
二、而教育部對此部分僅表示其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停辦,惟此處分方式顯無法因應保
護學童安全之急迫性與重要性,僅於事後對業者祭出無重大警告之處罰,並非於事前做好
確保孩童安全之措施,政府對此部分應加以檢討改進,積極臨檢和檢查孩童乘坐車輛的安
全性。
三、按規定,做為娃娃車之車輛使用年限為十年,該輛肇事之娃娃車為 1999 年出廠,已超過合
法使用年限,相關單位竟未於事前檢出,學童安全堪虞。另,安全門應設有「防止幼童誤
開啟裝置」,啟動時會觸動警音,警告駕駛及幼童車管理人有事故發生;在該事件中,司
機於事發後開了 300 公尺才停車,可見其並無裝設相關預防裝置,顯示違規及改裝車輛等
問題仍未受到政府積極重視與解決,而當初娃娃車驗車時怎麼會通過,代表相關單位皆嚴
重失職。
四、以上種種現象指示,政府對於學童安全之維護並未盡把關之責,其不應等事故發生後才要
求改善,應更積極加強相關臨檢與檢查,是以本席特以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願其儘速改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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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環保署 2 年多前即決議友達、華映汙廢水需從霄裡溪改排到老街溪,卻遲遲無法完成改排,有違社會公平正義,爰特建請行政院應針對友達、華映汙廢水案,即刻撤銷桃園縣政府之違法行政處分,並由環保署代為發放改排許可,以符合社會大眾對公平正義之期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透過政府的施政,人民期待社會公義的實現。而友達、華映兩公司在桃園縣設廠,替桃園
縣創造數千個就業機會及數千億產值所衍生的賦稅收入,卻將污廢水排放至下游流域多在
新竹縣的霄裡溪長達 10 餘年,除引用霄裡溪用水的民眾與千頃良田至為無辜之外,更是政
府公平正義的大諷刺。
二、98 年 5 月 13 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 177 次會議決議,建議兩家企業變更放流
口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美都麗橋附近,改排老街溪僅影響直接灌溉農地 527 公頃,相比於
霄裡溪下游影響 1423 公頃農地,環境衝擊較小。然桃園縣政府未依環評決議以核准變更承
受水體作為准許展延之前提,逕以無條件核發友達公司原許可證展延至 102 年 2 月 10 日,
顯已屬違法之行政處分。
三、97 年 12 月監察院即已通過糾正案,糾正桃園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任由華映、友達兩公
司廠房廢水排入霄裡溪。霄裡溪的水質環境,屬於最高等級的甲類陸域地面水體,是優質
水源,此舉危及沿岸農田灌溉,並影響自來水供應品質。政府行政單位豈可漠視自身決策
錯誤?豈可漠視監察院對行政單位的決策錯誤糾正?豈可不思修正,放任一錯再錯?這無
疑是毫無是非,更是對民主政治的藐視。
四、有鑑於此,特建請行政院應針對友達、華映汙廢水案,依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條之相
關規定,即刻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同時提出明確改排執行時程並代行之,以符合社會大眾
對公平正義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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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台灣毒品如此猖獗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法務部一直將 K 他命列為第三級毒品,而不是第一、二級毒品。所以,現在年青人吸食 K 他命是沒有刑事責任的。這讓販賣 K 他命的藥頭可以大肆在校園、夜店、酒店跟年輕人宣傳:抽 K 菸是不犯罪的。所以年輕人們就放心地買,安心地施用。而這些吸 K 菸的人,絕大多數最後也都會走上吸食安非他命的路而無法自拔。因此,本席認為,法務部應該盡速將 K 他命提升至第二級毒品,並列入刑事責任。另外,本席還發現,法務部先前一直反對將 K 他命提升至第二級毒品的理由,是因為 K 他命沒有成癮性,這更是荒謬。如果,K 他命沒有成癮性的話,那法務部認為那些年輕人吸食 K他命的理由是什麼,難道是偶爾玩一下嗎?如果真是這樣,法務部為何又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堅持將販賣 K 他命的人判重刑,負很重的刑事責任,這兩者不是自相矛盾嗎?另一方面,暴力犯罪皆是因毒品而起,據全台監獄的統計,吸毒者會因吸毒和販毒,衍生殺、搶、偷等社會案件而再度入獄。這些吸毒者會為了籌買毒品的錢,還會有高達 80%的人再去犯竊盜、搶奪、強盜等罪,甚至衍生出殺人或性侵害這些犯罪,再犯率非常的高。行政院應立刻針對 K 他命提升至第二級毒品及吸毒者的再犯率問題等兩點進行研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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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現在年青人拉 K 的問題非常非常的嚴重,年青人在夜店、開趴都會拉 K,當然也很容易會跟搖頭丸一起混用,最後常導致眼睛、視網膜、膀胱等病變的產生,造成年青人身心方面的危害甚鉅。再加上現在學生之間抽 K菸的情況非常盛行,他們都將 K 他命粉末捲入香菸裡面來抽。本席認為要徹底解決全台毒品的氾濫的問題,一定要有效降低毒品人口。目前,全國各地檢署都缺乏橫向的連繫工作,只靠各單位單打獨鬥、各顯神通,就連調查局、海巡署、警方等各機關也一樣都沒有做好橫向的聯合打擊連繫工作。因此,本席認為,毒品人口是有它的綿密網絡與上、中、下游及裙帶關係存在的,如果各單位都沒有先進行橫向的連繫,如何能有效的打擊毒品犯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鑑於現在年輕人拉 K 的嚴重情況,年青人在夜店、開趴都會拉 K,當然也很容易會跟搖
頭丸一起混用,最後常導致眼睛、視網膜、膀胱等病變的產生,造成年青人身心方面的危
害甚巨。
二、相較於馬總統在十多年前擔任法務部部長的時候,吸毒人口估計只不過將近 10 萬人。但現
在全台吸毒人口,據天下雜誌的報導指出已升高到 40 萬人次。緝毒部分是愈抓吸毒的愈多
,我們的治安怎麼可能會好。
三、現在,全台毒品的氾濫的程度稱台灣是「K 他命」天堂或是東南亞的新『金三角』毒窟也不
為過。
四、目前,歸結全台毒品氾濫的原因,主要在於我們全國各地檢署都沒有進行橫向的連繫工作
,只能靠各單位各顯神通,就連調查局、海巡署、警方等各機關也一樣都沒有進行橫向的
聯合打擊連繫工作。
五、本席認為,毒品人口有其的綿密網絡與上、中、下游及裙帶關係,如果各單位都沒有進行
橫向的連繫,如何能有效的打擊毒品犯罪?本席認為,行政院應儘速針對全國毒品的犯罪
結構進行跨部會的橫向連繫工作,才能真正強化毒品犯罪之預防及有效打擊毒品犯罪的發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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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法務部針對戒毒者執行了所謂的「戒癮治療」,基本上是成效不彰,絕大多數的戒癮者最後戒癮都失敗了,這樣的現象在第一線執法人員是普遍皆知的,就只有法務部官員認為執行良好,不思改進仍要繼續沿用。相對於第一級毒品的戒癮治療要搭配喝美沙酮,第二級毒品的戒癮治療方式卻只是去醫院掛門診,做心理訪談,實務上幾乎一點效果都沒有,根本是浪費國家公帑。最離譜的是,戒癮治療要求戒毒者自費五萬元,否則就要起訴。現況是現在吸毒的人連買毒品的錢都沒有了,如果他們有心要戒癮,就很難能可貴了,法務部卻一定要要求他們去醫院做心理諮商,並且要自費 5 萬元,結果是不但沒有什麼效果,而且,錢也被醫院賺走了。本席認為,法務部一定要想出一套比目前的「戒癮治療」更有效,更科學的戒癮方法才行。並且,也要試著跟醫院、教會等宗教團體聯合,建立一個有效的戒毒平台,採取更為有效的戒毒方法,而不是只是沿用現在的做法,否則毒品的情況也一定還會惡化下去,本席十分不希望台灣最後成為「K 他命」天堂或出現東南亞新的「金三角」毒窟惡名的產生?針對上述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全國針對毒品的「戒癮治療」是越戒吸毒的人越多,其成效不彰的主要原因,在於
心靈的空虛是沒辦法戒的。也就是說,毒品最難戒的部分其實就是心裡的成癮性。
二、而法務部在毒品的戒癮治療上,第一級毒品和第二級毒品的戒癮治療方式並不同。第一級
毒品是要搭配喝美沙酮,能才慢慢減緩毒癮的發作。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卻只是去掛門診
,做心理訪談,實務上幾乎一點效果都沒有,根本是浪費國家公帑。最離譜的是,戒癮治
療要求戒毒者自費五萬元,否則就要起訴。
三、現在,吸毒的人連買毒的錢都沒有了,怎麼還會有錢去戒癮?如果,他們有心要戒癮,就
很難能可貴了,但是,目前法務部對戒毒者所實施的「戒癮治療」卻只是要他們去醫院做
做心理諮商,就要他們自費 5 萬元,本席認為,這不但不會有效果,而且錢還被醫院賺走
了?
四、本席認為,法務部一定要想出一套比目前的「戒癮治療」更有效,更科學的戒癮方法才行
。並且也要試著跟醫院、教會等宗教團體聯合,建立一個有效的戒毒平台,採取更為有效
的戒毒方法,而不是只是沿用現在的做法,否則毒品的情況也一定還會惡化下去,本席十
分不希望台灣成為「K 他命」天堂及東南亞的新的「金三角」毒窟惡名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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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現在年輕人涉及夜店、KTV 及卡拉OK 開趴情況十分嚴重,且普遍都會伴隨拉 K、吸毒,也常會與搖頭丸一起混用,最後常常導致眼睛、視網膜、膀胱等病變的產生,對年青人身心危害甚鉅。因此,為了提振我國青年人的精神力,加強青年人具備奮發向上、勇於承擔的魄力,本席認為,政府應負有鼓舞青年人提振精神力的任務,不但,在教育方面應提供青年人正確的人生觀之外,更應給予青年人提供正確的典範。並期許身為我們這一代的青年人,可以培養出為國犧牲奉獻的精神;另一方面,亦應多給青年人讚揚並激發出青年人的熱情與活力。爰特建請內政部民政司修改「紀念日及國定假日實施辦法」恢復紀念青年節,讓青年人可以體認到青年節的時代意義和效法黃花岡先烈犧牲奮鬥的革命精神,以使青年人可以從節日中體現國家精神的傳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想想一百年前,革命先烈們為了爭取民主與自由,一心一意捐生赴死去付諸實行。相較於
現在年輕人涉及夜店、KTV 及卡拉 OK 開趴情況十分嚴重,且普遍都會伴隨拉 K、吸毒,
也常會與搖頭丸一起混用,最後常常導致眼睛、視網膜、膀胱等病變的產生,對年青人身
心危害甚巨。因此,政府負有鼓舞青年人奮發向上的精神與義務,應該要嘔心瀝血地培養
年輕一代。
二、不但,在教育方面應提供青年人正確的人生觀之外,更應給予青年人提供正確的典範。並
期許身為我們這一代的青年人,可以培養出為國犧牲奉獻的精神;另一方面,亦應多給青
年人讚揚並激發出青年人的熱情與活力。
三、本席將具體建議內政部民政司應修改「紀念日及國定假日實施辦法」恢復紀念青年節,除
了可以讓青年人可以體認到青年節的時代意義和效法黃花岡先烈犧牲奮鬥的革命精神外,
亦可使青年人可以從節日中去體現國家精神的傳承,讓身為現代的青年人能夠從紀念青年
節中,得到體現國家及民族傳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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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台灣之地緣實有利於「亞太地區航空轉運中心」之發展,並有機會建構完善的航空產業,帶動國內經濟發展。但目前有關「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的部分規定,已實質框限國內航空產業的競爭發展,故為強化航空公司的營運空間及彈性,增加我國航運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並落實「開放天空」之潮流,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兩岸直航及旅客量逐年成長下,便捷的航空運輸有利於爭取陸客與國外旅客以台灣為「
轉機中心」。
二、國內航空產業之發展因現有市場規模及法令規範的影響與限制下,讓中小型航空公司的正
常發展受到相當程度的箝制。目前政府雖已喊出「開放天空政策」,但「國際航權分配暨
包機審查綱要」相關法規的修正卻無法跟上開放的腳步,影響國內航空業發展甚深。
三、「開放天空」已經是世界趨勢,參照鄰近新加坡、泰國等國先後進行「開放天空」政策,
促使該國航空公司經營發展,也帶動新加坡、曼谷成為亞洲重要的「飛航轉運站」。爰此
,為增加國家在「航空轉運」之競爭力,行政院應立即檢視現行機制,並進行修法,研擬
相關配套措施,來配合「開放天空」政策的發展,以達到「壯大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
球」的國家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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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近來「友寄隆輝毆人案」、「台鐵車廂案」等社會事件帶來一窩蜂式的新聞報導,媒體甚至直接邀請案件關係人進行現場訪問,上演「媒體審判」的劇碼。這段時間所呈現的新聞不平衡現象為不僅影響司法調查的公正性,同時也嚴重剝奪閱視聽人收視聽的權力,故為提升國內傳媒環境及素質,要求「媒體自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友寄隆輝毆人案」、「台鐵車廂案」等社會事件中,國內新聞傳媒呈現了新聞單一化
的氾濫,過多的報紙篇幅、新聞頻道針對同一議題不斷地重複播放,造成報導的內容嚴重
不平衡,已造成閱聽人反感。另外部分媒體還直接邀約案件關係人上節目接受訪談,更有
進行「媒體審判」之嫌。
二、媒體本身具有強大的傳播影響力,但就上述個案中可看到傳媒除了使用臆測性的字眼進行
報導,並直接邀請當事人上節目進行談話,此影響社會輿論發展、法官對案件的獨立判斷
,最後更容易侵犯到案件關係人的隱私權與影響關係人之社會評價。
三、故為提升台灣傳媒環境的素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前提上,除了
採「法律」及「他律」的方式要求媒體對播放內容進行調整外,更應要求媒體加強「自律
」,以保障閱聽眾應有的收視內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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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內政部營建署 96.05.04 營署建管字第0960020646 號函內容:「有關八層以上之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 3 條規定應檢討設置二座直通樓梯之限制項目者,縱申請變更使用之樓層位於二層至七層,亦應設有二座直通樓梯方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5 條規定。」,該解釋函影響所有權人權益甚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該函釋係民國 96 年施行,惟對於民國 96 年以前之建築物,由於當時建築技術規則並未規
定八層以上之樓層建築物必須有二座以上之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若某建物係於民國
96 年以前申請建造及取得使用,但卻因腹地過小已無法增建一座樓梯,根據上述內政部函
釋,該棟建物將再也無法申請變更使用,影響所有權人權益甚鉅。
二、由於每層樓產權複雜且多人持有,要興建一座貫穿一樓到十二樓之樓梯,光整合所有的所
有權人同意就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可見營建署此函根本未考慮民間實際運作情形與照顧
民眾權益。
三、又申請變更使用案件如位於二層至七層,依據內政部上述函釋需設置二座直通樓梯,而新
設之直通樓梯是設置到申請樓層就好?還是必須設置到最高樓層及屋頂平台?如果不用設
置到最高樓層,只配置二層至七層,依照法規只要設置一座就好,為何有必要多設置一座
。
四、綜上,既然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5 條規定樓高八層以上之樓層及樓層面積大於
二四○平方公尺之限制,建議上述函釋之『縱申請變更使用之樓層位於二層至七層,亦應
設有二座直通樓梯方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5 條規定。』應刪除「二層至七層
」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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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鹿港是台灣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重鎮,在政府舉辦「2012 台灣燈會」後,更喚起過去「一府二鹿三艋舺」繁華輝煌歷史記憶。本次燈會雖創造了驚人觀光人潮,但要讓這個數字化為成永續的文化保存動能,僅靠地方政府本身力有未逮。因此中央政府必須全力協助鹿港的文化保存及觀光產業活動,包括「整頓鹿港歷史街區街景補助、整修古蹟歷史建築補助、傳統戲曲、陣頭、工藝的扶植傳承經費及對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獎勵與保存」等;此外,政府亦應全面檢視文化資產保存法該修正或增訂之處,減輕地方政府及業主維修文化資產的經費負擔,使鹿港人找到保存既有文化資產的積極誘因,更讓文化歷史氣息濃厚的鹿港,能夠列名未來世界文化遺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舉辦「2012 台灣燈會」後,創造驚人的觀光人潮,喚起過去「一府二鹿三艋舺」繁華
輝煌歷史記憶。可是一次性的燈會尚無法為鹿港帶來生活與文化的質變,也沒有實質增加
足夠的就業機會,並為鹿港人找到保存既有文化資產的積極誘因,因此在地民眾可能還是
會拆街屋翻立面、設立毫無美感的店招。
二、在目前不合宜的都計建管法令以及部分私人商業考量下,往往眼睜睜看著鹿港的一些文化
資產一天天頹圮、傾倒、消失,令人深感遺憾。鹿港是在地人一輩子生活的地方,他們不
是來玩一天兩天或看熱鬧的觀光客,現在活動結束攤販撤走,鹿港歷史街區依舊充斥醜陋
的招牌、電線、雨遮、冷氣室外機,傳統陣頭、戲曲、工藝依舊嗷嗷待哺,需要政府的關
懷重視、扶持輔導。
三、文化資產保存必須由政府強力引導發展,但現行文資法規定,文建會對地方縣(市)所定
古蹟及歷史建築的修護方面幾近放棄,而地方政府有能力指定古蹟及歷史建築,但管理機
關或私人根本沒有預算能力或意願去維修古蹟,導致鹿港文武廟的「文祠及文開書院」以
及「鶴棲別墅」,一個蟲害蛀蝕嚴重,一個頃倒頹廢!再者,鹿港也擁有全台最早的都市
計畫古蹟保存區,鹿港中山路兩側街屋最重要的「街屋立面」以及現存的「精美樓井」都
應該全面保存維護,或者獎勵業主按原貌維護修繕,但現況是業主在商業或生活使用考量
下拆除新建情況越來越多,百年街景正在消失當中。所以,政府在都市計畫法中,應積極
保存歷史街景並提高民眾對文化資產保存實質的誘因,讓每個地區中老建築的一磚一瓦或
老事物一點一滴,都能被視為珍物的文物保存下來。
四、歐洲國家藝術人文景觀、美學、生態的進步,並不單是因為他們的祖先遺留下許多文化資
產,而是持續教育維護累積而成,才能為後世帶進豐富的觀光財富。鹿港的整體文化資產
絕對具有大區域聚落保存的價值,政府除了要營造跟人民有共同目標與作法外,還要有千
百年連貫不變的豪氣,更要為人民創造生活價值,才不致因為與民眾生活有所脫節而中斷
。本席認為文化歷史氣息濃厚的鹿港,在政府重視關注下,才能在未來的世界文化遺產上
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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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馬政府執意研議讓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進口,有專家擔憂,含瘦肉精牛肉因飼養成本較低、價格便宜,很容易流入學校與軍隊等團體膳食,或連鎖餐廳、自助餐等平價餐飲市場,甚至可能被製成各類加工肉品,一旦開放進口,嚴重衝擊學生族群、底層民眾的健康。因此,政府絕不宜開放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美國牛肉進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儘管馬政府以十六字箴言,卻擴大強制餐廳進行產地標示,作為開放美牛的配套措施,但
專家擔憂,衛生署與地方衛生局的稽查人力嚴重短缺,產地標示政策根本不可行,「牛肉
麵店、漢堡店要怎麼標示?」一旦政策證實失敗國人健康已經飽受傷害,豈可讓民眾當白
老鼠。顯然,強制標示產地的政策將難以落實。
二、專家指出,高價牛排講求油花分佈,較不會用脂肪較少的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因此含瘦
肉精的牛肉很自然的就會是平價餐飲市場的愛用品,許多平價牛排館最近紛紛被檢出含瘦
肉精的美國牛肉就是明證。
三、一旦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廣為平價餐飲市場所愛用,學校、軍隊、旅行團等
團體膳食、甚至連鎖平價餐廳或自助餐店,將因成本考量而大量使用含有瘦肉精的美國牛
肉,健康風險較大的就是學生族群、軍人、旅客及收入相對較少的底層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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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魏委員明谷,針對彰化縣竹塘鄉病死雞流向不明,恐遭不肖業者加工後流入市面,影響國人健康、重創循規蹈矩業者生機,農政單位應嚴密監控病死雞流向外,衛生署也應查察市售食用雞肉的安全品質,以保障國人飲食之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了解,彰化縣發生 H5N2 禽流感疫情的三處養雞場,場內的病雞已全數撲殺完畢,但竹塘
鄉蛋雞場通報前已死亡的六千隻雞,流向不明。彰化地檢署指出,這波禽流感疫情,檢方
正朝竹塘鄉死雞流向進行偵辦,竹塘蛋雞場蔡姓雞農初步接受檢方偵訊時,對於通報前的
死雞流向一直交代不清。到案的兩名清運業者的說法也不明,有待查證,面對雞農與清運
業者雙方說詞有諸多疑點,不排除死雞已被「非法利用」。
二、彰化地區目前就盛傳,該批死雞可能已被加工成為廉價雞腿、雞翅、雞排等流入市面,甚
至已被消費者吃下肚,除了農政單位儘早查個水落石出,更應嚴密監控病死雞流向,衛生
署也應查察市售食用雞肉的安全品質,保障國人飲食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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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呂委員學樟,有鑒於日前發生以網路為媒介,相約臺鐵火車包廂集體性愛事件,導致未成年少女參加乙事,主管機關應立即研擬相關措施,加強網路管理,建立兒童及青少年防護機制,以確保兒童及青少年遠離不良網路內容之戕害。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資料,全台灣遭受網友性侵害的件數,
2009 年有 735 件,2010 年有 632 件,2011 年更高達 824 件,未滿 18 歲的兒童、少年遭網
友性侵害比例更逼近 7 成,顯見網路、遊戲及網路相關所衍生出的犯罪行為及問題日益嚴
重,相關單位必須要嚴肅的看待。
二、又根據去年 11 月 30 日,本院修正通過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中第四章
保護措施裡頭,相關條文對於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違反相關規定按次處罰 6 萬以上 30 萬以
下罰款。更有要求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
機構,為何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網路平台內容及分級管理缺乏積極作為?
導致無法遏止不良網站戕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
三、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應拿出具體作為,積極要求電信及網路平台業者,儘速建立相關兒少防
護機制,且對於違反規定的業者重罰,並積極推動建立實名制或是驗證機制,才能有效過
濾網站,降低兒少接觸不良網站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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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呂委員學樟,針對近日國內蛋雞場爆發高病原禽流感H5N2 疫情乙事,至表關切。據媒體報導,此次爆發之禽流感疫情在去年已發生,主管機關在病原判定及採取撲殺措施上顯然缺乏積極與效率,讓人有隱匿疫情之疑慮。籲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應立即檢討疫情控管機制,加速病原判定及疫情控管措施,提升防疫效率,除了對於雞隻做管制之外,更將禽流感雞蛋納入管制,並透明化處理各項疫情控管流程,切勿隱匿疫情,以免延誤防疫造成民眾恐慌及危害民眾健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國內爆發禽流感疫情,彰化、台南養雞場先後驗出 H5N2 高原性禽流感病毒,據了解,
相關疫情在去年已有檢舉通報,主管機關從接受檢舉到確認感染高病原禽流感,竟耗時 70
天才公布,顯然國內防疫機制出現空窗並缺乏效率,在疫情緊急的情況下,主管機關必須
立即檢討並改進,以縮短防疫決策時程,以確保民眾安全。
二、禽流感疫情雖受到控制,但疑似有問題之雞蛋卻仍照常出貨流入市面,形成防疫漏洞,造
成民眾恐慌,相關機關應儘速建立中央與地方統一之標準機制,將禽流感雞蛋納入管制,
對於懷疑之病例,不論雞隻或雞蛋,應該移動管制,不宜貿然進入市場,才能讓消費者心
安並確保民眾食品衛生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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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呂委員學樟,有鑒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 3 月 1 日調漲化學肥料價格,導致農民耕作不敷成本,面臨休耕及生存困境。為維護農民生存及農作生產,行政院應立即調降肥料價格,或全額補貼漲幅,相關主管機關應嚴格取締非法囤積肥料廠商及機動調降肥料進口關稅等措施以減低肥料上漲壓力,以減輕對農業之衝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日前公告調漲各項化學肥料,經補貼後價格上漲 20 至 45 元不等,漲幅
約 4.5%至 19.4%,造成農民沉重負擔。據了解,1 分稻作要 120 天才能收成,在扣除生產成
本後,一季收入僅約 7,000 元,農糧價格長期低迷,如今肥料不斷上漲,導致農民耕作不敷
成本,已面臨休耕及生存困境。
二、近年來因國際原油及原物料飆漲,以至國內肥料及農藥都價格大漲,政府雖然做了部分的
補貼,但仍造成農民在成本上的極大負擔。政府應立即調降肥料價格或全額補貼漲幅,以
維護農民生存及農作生產。
三、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嚴格取締非法囤積肥料廠商及機動調降肥料進口關稅等措施以減低
肥料上漲壓力,以減輕對農業之衝擊,並設法協助農民提高農產品質及相關行銷,以提高
農產品價格,避免穀賤傷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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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針對最低時薪調整為一○三元的新規定自實施以來,預計可嘉惠為數眾多的打工族與計時工作者,但仍有許多雇主不願意配合,尤其在中南部地區,低於法定最低時薪的情況更是常見,除有時薪八○元的個案,更有以實習生為由不給薪,勞工為求餬口,只能被迫接受。雇主不管是不願意配合新的規定,或是藉故剝奪勞工受法規保障的福利,或藉口「打工族不適用勞基法新規定」,而違反最低時薪的規定,在行為上都已違法,依法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本席建議除勞委會應主動調查、儘速開罰外,亦應檢討各縣市政府通報機制,以消弭勞工遭受剝削之情形,保障勞動者之權益,進而穩定勞動市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勞工面臨長期失業、低薪化、派遣勞動、勞動條件惡化等四大問題。月薪不到兩萬台
幣的勞工,在前年、去年皆超過百萬人,問題在於全職工作機會不足,在勞動派遣部分,
政府機關更帶頭僱用很多派遣勞工,其中還有代為執行公權力者,實不應該,必須檢討。
二、隨著物價指數持續升高以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勞工最低工資今(一○一)年元月調升到一
八八七○元、時薪一○三元,其調整的幅度和額度仍有檢討空間。但雇主無論是漠視最低
時薪的調整或是變相給予,皆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的
規定,雇主應切實遵守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及最低時薪,
且勞基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亦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給勞工」。然,低於法定最低時
薪僱用之案例,時有所聞,為人詬病,此情形不可謂不嚴重。除有時薪八○元的個案,更
有以實習生為由不給薪,勞工敢怒不敢言,只能無奈接受。
三、綜上,為尊重勞工尊嚴,體現最低工資精神,本席期盼行政院相關單位應儘速發動最低薪
資專案檢查,查獲不法除要求雇主補足積欠工資外,並依法對不肖雇主處以罰鍰,以創造
合理公平的勞動條件與環境,保障廣大勞工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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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針對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開始對債權人進行償債一事,籲請行政院重視並維護台灣投資人權益。雷曼兄弟日前宣布,3/6 脫離破產保護,4/17 起以剩餘資產 650餘億美元償還債權人債務,而國內持有雷曼連動債的銀行也表示將透過律師向雷曼求償。本席擔心,國內銀行代位求償,獲得雷曼償還債務後,不會返還給投資人。由於台灣投資人持有雷曼連動債達 400 多億台幣,雖多數已與銀行和解,然獲賠比率僅兩成,相較於香港八至九成賠償率,實在過低,且當初購買時,多未獲承作銀行提供充分資訊,因此本席認為,金管會應要求所有國內銀行獲得雷曼償還之債務,以最高比例返還與投資人,維護投資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銀行公會統計,至 3/5 為止國內連動債已處理完案件達 66,407 件,62%為庭外和解,賠
償金額僅兩成,且僅對年紀 70 歲以上、學歷在國中以下和有重大傷病者提高賠償率,對多
數投資人權益置之不顧。
二、和台灣相比,香港金管局要求香港承銷連動債之銀行,以本金回購計畫向香港投資人進行
回購,使投資人本金回收率達 85%~96.5%,遠高於台灣賠償率。
三、台灣國內銀行所持有之雷曼兄弟產品達 400 億台幣,而台灣投資人持有之雷曼兄弟產品亦
達 400 億台幣,因此國內銀行有可能優先對其所持有之債權進行求償,罔顧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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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針對現行環保局提供之檢舉亂丟垃圾獎金,本是立意良善,希望培養國人公德心;有心人士卻在網路上販售亂丟垃圾檢舉錄影帶,檢舉獎金淪為謀財工具,並侵害台灣社會善良互信之風氣,應重新考量檢舉獎金之正當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根據統計,新北市「第一名」環保檢舉達人累計檢舉案件(成案)多達 1 萬 485 件,而去
年「領最多」的檢舉達人共領得 45 萬 6,060 元檢舉獎勵金,經媒體披露後,已有民眾以此為業
,甚至開班授課、在網路上收費招收學員。新北市環保局在去年 5 月起將檢舉獎勵金提高到
50%後,檢舉案件暴增 20 倍,平均每月得受理 2 萬 6 千多件檢舉案件。依據廢棄物清理第六十
七條,對於違反本法之行為,民眾得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所在地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
檢舉。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前項檢舉,經查證屬實並處以
罰鍰者,其罰鍰金額達一定數額時,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之一定比例,提充檢舉獎金予檢
舉人,其獎勵辦法由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所定之。然經本席長期觀察,檢舉獎金已經衍生一些
後遺症,例如有檢舉人公然開班授課、教導民眾成為檢舉達人;或是有心人士長期檢舉特定人
士亂丟菸蒂,淪為公然報復工具;甚至還發現有民眾在網路上拍賣行車記錄器影片,還強調「
穩賺不賠」。這些現象都明顯侵害國人互信的善良風俗,相關部會機關應就此法條與其下所屬
的縣市主管機關,審慎評估檢舉獎金的機制,以避免立意良善的檢舉獎金變成偏差使用,淪為
有心人士賺錢或是報復工具。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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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食品與身體健康息息相關,若管制鬆散、法條修正不迅速,且對於國際食品安全的管制變動敏感度不足,則將危害到全體國民之生命安全。建議行政院應使各種動物用藥或飼料添加物的資訊更公開,如此藥物有哪些國家禁止使用、藥物可能帶來的副作用等,讓消費者自行選擇是否食用;若無研究顯示對人體無害,則政府應負舉證之責,並提供國內外相關研究以確保食品安全。由於農委會對於「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不及國際規範,畜牧業仍使用歐盟已禁止之飼料添加物如 Tylosin(泰黴素),對此感到憂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 1999 年,歐盟就已經禁止使用泰黴素來促進動物生長,在許多國家也禁止此種抗生素來
促進動物生長,只能用來當治療的藥物用。而在殘留量部分,像是日本對於 Tylosin 殘留量
的標準是 0.05 ppm,也比台灣的 0.2 ppm 還來得低。
二、在含藥物添加物使用規範中,對於泰黴素在豬、雞及蛋雞的用途用法上,都允許泰黴素作
為促進生長及改進飼料利用效率之用,而不僅是當作治療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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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台灣少子化日益嚴重,經濟因素是最大的影響因素,其中高達四成的民眾不知道政府有托育津貼補助,女性於職場上請育嬰假有公司和同事的壓力,男性請育嬰假更要面對更多的心理壓力,內政部此項政策的推廣自稱已經三年,顯然成效不足,對此甚感憂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台灣社會少子化危機蔓延,本席與《今周刊》和世新大學的合作民調發現,民眾不想生的
主要原因,近四成七係因「經濟能力不足」,甚至有三成民眾「所得不足養家」。這份調查顯
示,台灣年輕人不是不想生,而是需要「催生」。本席與《今周刊》公布的「國人生養大調查
」,此份問卷調查以電話訪問方式進行,調查對象為 20 至 45 歲之個人,調查期間為 2011 年 12
月 22 日至 28 日,調查區域為全國 22 縣市,樣本數共 1,068 份,在 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
差不超過正負 3%。
從調查中可以發現,46.57%的民眾表示「經濟能力不足」是國人生育意願低落的最主要原
因,接下來的擔憂才是「怕影響生活品質」及「對於台灣環境沒有信心,不想孩子將來受苦」
,分別佔 12.97%及 11.14%。真正「不想結婚」以及「不喜歡小孩」的比例,兩項合計僅約 8%
。
然而,政府近年來提出的多項生育津貼、補助是否就是民眾想要的?答案卻不盡然。按照
不同年齡層交叉分析後,發現已生子的五、六年級最需要的是「所得稅減免補助」,政策需求
度高達 90.32%;而處於適孕年齡的七、八年級生則最需要「提高每月學齡前養育及托育補助」
及「建立社區臨時托育制度」,政策需求度分別為 94.64%及 94.44%,顯見各年齡層皆有不同需
要。
性平法十年 近兩成不知育嬰假 四成不知有托育津貼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屆滿十周年的同時,這份調查卻顯示了令人失望的結果,在政府推
行友善育兒措施方面,約有接近兩成的民眾不曉得生育津貼及育嬰假是什麼,甚至高達四成的
民眾不清楚托育津貼補助,顯見政府應更加強福利政策宣導。尤其發現指出,大多數台灣人仍
認為「照顧小孩是女人的事」,不僅在職場中請育嬰假者需面對來自公司與同事的壓力,甚至
男性請育嬰假時還得面臨多一層的心理壓力。
馬英九總統日前(3/9)公開表揚台灣性別平等程度居全球第四名,從九十八年起,政府推
動雙親都可以請育嬰假,在亞洲太平洋的卅四個國家中,只有台灣提供這種福利。為什麼三年
過去了,卻還有四成民眾不知有托育津貼的政策?性別平等高居第四,但多數的民眾對於請育
嬰假仍有高度的職場壓力,性平法的推廣績效令人憂心。生育率逐年降低,催生政策嚴重脫鉤
,既然馬英九總統都公開表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部會首長應針對此案,提出檢討、進一
步擬定如何落實此項政策的美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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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近日有兩名台灣留學女學生在日本遇害,全案雖抓到兇手,但也造成三個家庭的破碎。我國雖訂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使遺屬依本法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此案犯罪地在外國,不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犯罪行為之定義,使被害者遺屬無法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更使得我國人若在國外遇害,遺屬權益將無法獲得保障。本席特要求法務部應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進行通盤檢討,並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正方案,使犯罪被害人遺屬權益獲得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發生兩名至日本留學的台灣女學生不幸遇害,日本警方雖快速緝捕到兇嫌,兇嫌也已
伏法,但也造成三個家庭的破碎。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之遺屬,我國訂有犯罪被
害人保護法,使遺屬可依本法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二、然而,此案犯罪地在外國,不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條第一款犯罪行為之定義「犯罪
行為: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或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故意或過
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依中華民國法律有刑罰規定之行為及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
九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不罰之行為」。被害者遺屬無法申請犯罪被害補
償金,更使得我國人若在國外遇害,遺屬權益將無法獲得保障。
三、為健全犯罪被害人遺屬權益,法務部應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進行通盤檢討,將國人在外國
遭受犯罪行為、性侵害犯罪行為等情事納入,並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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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馬總統在中選會舉辦最後一場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中,宣布明年開始將要求行政院每年公布「國民幸福指數」(Gross National Happiness,GNH),包括健康、環境、教育、居住、文化、就業、休假、自殺率、貧困率、平均壽命、育嬰環境等。讓台灣不僅有「國民生產毛額」、「國內生產毛額」等硬指標外,也要加強「國民幸福指數」軟指標的公布,讓台灣經濟指數與幸福指數相輔相成,使政府施政能夠更全面符合全民所需。新內閣之政見應回應選民、呼應時代之需,新內閣團隊亦應體會「有歷史評價的壓力」擺脫本位思考,以更宏觀之視野作為施政最高指標。「國民幸福指數」不能僅從經濟數字去衡量,在持續追求經濟成長之際,應與社福、文化、教育、環保、生態等議題相互結合。同時,要求各部門不可各行其是,以免徒使幸福感淪為空談。為早日提升國民幸福感,籲行政院應早日公布相關之幸福指標,以便屆時能如期公布「國民幸福指數」,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一、馬總統公辦政見會上說,政府存在的價值係帶給人民更大的幸福,如果人民欠缺幸福感,
則政府就無存在之價值。「我相信,這個幸福指數不但會對我連任後的政府產生壓力,也
會對未來每一任的政府產生壓力。這種壓力,我願意從我自己承擔起,把創造民眾的幸福
作為自己首要的任務。」馬總統同時以自己曾幫助過 1 位高三女學生為例,在心中鄭重地
許下 3 個承諾:「絕對不讓繳不起學費的孩子失學,絕不讓貧窮的孩子沒有營養午餐吃,
絕對要讓臺灣孩子都能出頭天。」
二、不丹不是一個富裕國家,但其「國民幸福指數」為世界排名第一。日本政府已宣布開始進
行統計「國民幸福指數」試行方案,並不以經濟規模為基礎,係以國民內心之幸福感為基
礎。方案內容大致分為「經濟社會狀況」、「身心健康」與「家庭及社會的關聯性」等 3
個大方向指標,3 個指標再分成 11 個領域、132 個個別數據。除了不丹外,法國、經濟合
作暨發展組織(OECD)等亦訂立獨自之基準,作為觀察各國民眾對其政府施政績效反應之
重要指標之一。
三、台灣不僅有「國民生產毛額」、「國內生產毛額」等硬指標外,也要加強「國民幸福指數
」軟指標的公布,讓台灣經濟指數與幸福指數相輔相成,使政府施政能夠更全面符合全民
所需。新內閣之政見應回應選民、呼應時代之需,新內閣團隊亦應體會「有歷史評價的壓
力」擺脫本位思考,以更宏觀之視野作為施政最高指標。因此,籲行政院應早日公布相關
之幸福指標,以便屆時能如期公布「國民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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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馬總統曾於今年大年初三(1 月 25 日),南下高雄參拜關帝廟且發放新年福袋致詞時表示,高雄市的天然條件好,政府會將高雄市建設為全國第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同時,我國計劃未來 10 年內申請加入 TPP(跨太平洋夥伴協議),讓台灣經濟發展更加自由化,免於被邊緣化。然經濟部 100 年 12 月 15 日所公布之「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構想」,推動作法為「一、成立院層級跨部會規劃小組,並積極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洽商成立推動組織,於 1 年內提出具體計畫,未來指定專責單位執行。二、2 年內完成自由經濟區立法,取得法源依據。」既然計畫構想已通過,但經濟部還需 1 年計劃、2 年完成立法,即至少兩年以後才能正式展開自由經濟示範區之相關招商引資活動。同時,「自由經濟示範區」已公布之規劃藍圖恐僅是「自由貿易港區」小腳放大之新版本,實難符合產業發展之需求。現歐美經濟疲弱,中國大陸出口成長率也出現趨緩情事,為提振我國出口成長率與對抗強敵韓國在國際上之競爭壓力,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在 1 年內即完成立法,且所規劃之藍圖應符合產業發展所需之前瞻性,劍及履及地展現新內閣之行動力,才能持續推動台灣經濟成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名詞自從部分學者在前年(99)下半年向經濟部提出建言,到拍
板定案卻足足花了一年多時間。行政部門如果沒有慢條斯理、虛擲光陰,「自由經濟示範
區」早已經可從構想進入實質規劃、投資、招商,為我國適時地提供經濟成長的動能。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以高雄港、台中港、桃園機場之「自由貿易港區」作為基礎,給予
三免五減半租稅優惠,並對資金進出、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醫療與休閒服務業等在區域內
予以鬆綁,但已公布之規劃藍圖恐僅是「自由貿易港區」小腳放大之新版本,實難符合產
業發展之需求。
三、韓國自由經濟區已實施多年,且其近年來與各國陸續簽署 FTA,在市場自由開放程度早已
在多項層面超越我國,但我國行政部門推動各項計畫,進度總是慢條斯理,欠缺繼往開來
之氣魄。過去台灣經濟發展受惠於加入 WTO,現「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使台灣經濟發展更
加自由化,並協助掃除國人對 FTA 之疑慮。
四、現歐美經濟疲弱,中國大陸出口成長率也出現趨緩情事,為提振我國出口成長率與對抗強
敵韓國在國際上之競爭壓力,行政院應在 1 年內即完成立法,且所規劃之藍圖應符合產業
發展所需之前瞻性,劍及履及地展現新內閣之行動力,才能持續推動台灣經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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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行政院組織法」第 5 條第 1 項「行政院置政務委員七人至九人,特任。」然其職掌範圍與內容,除依憲法第 58 條參與行政院會議外,並未以法律條文明訂之。以目前實務運作,除同條文第 2 項政務委員得兼任行政院法定各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外,依「政務委員法案審查分工表」協助進行政策協調、統合與參贊,並接受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或秘書長之個案指定工作,但卻無獨立權能或職掌。過去政務委員號稱資深部長,從政資歷高於部會首長,但現政務委員從政資歷往往較部會首長還低,難以聲望令部會首長信服。因此,當部會首長與政務委員遇有需分工及協調時,往往因各本其位而難以協調,最後僅得各憑本事將問題越級行政院院長或總統裁決,以致衍生諸多亂象。為發揮新內閣之戰鬥力且俾利於協調與溝通,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考量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明確依法訂定政務委員之職掌,使之確實具有獨立權能與職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主管資通訊業務之新任政務委員張善政日前在馬總統接見時坦言,因其所掌管業務涉及到
很多部會,例如 NCC、交通部等;但若部會首長不支持,則恐將事倍功半。
二、「行政院組織法」第 5 條第 1 項「行政院置政務委員七人至九人,特任。」然其職掌範圍
與內容,除依憲法第 58 條參與行政院會議外,並未以法律條文明訂之。以目前實務運作,
除同條文第 2 項政務委員得兼任行政院法定各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外,依「政務委員法案審
查分工表」協助進行政策協調、統合與參贊,並接受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或秘書長之個案
指定工作,但卻無獨立權能或職掌。
三、過去政務委員號稱資深部長,從政資歷高於部會首長,但現政務委員從政資歷往往較部會
首長還低,難以聲望令部會首長信服。因此,當部會首長與政務委員遇有需分工及協調時
,往往因各本其位而難以協調,最後僅得各憑本事將問題越級行政院院長或總統裁決,以
致衍生諸多亂象。
四、為發揮新內閣之戰鬥力且俾利於協調與溝通,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要求行政院
應考量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明確依法訂定政務委員之職掌,使之確實具有獨立權能與
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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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我國已與美國、新加坡、日本等簽訂不加限制開放天空之航約,固然值得嘉許,但兩岸間之延遠權仍有所擱置。兩岸開放天空縱使現況仍有困難,行政院仍應積極地訂定時間表,儘速取得第五航權,以確保國人進出更便利、貨物出口更節省時間、國航競爭力更提升。即時短期無法相互實施,我國亦應盡早單方面取得中國大陸同意,先行讓大陸地區人貨藉得由台灣轉運至美國、紐、澳等國,讓台灣發揮亞太運輸中心之地理優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已與美國、新加坡、日本等簽訂不加限制開放天空之航約,即雙方航點、航班都不受
到限制,且給予客貨載運之延遠權。
二、第五航權簡稱第三國營運權,即在對手國與第三國間具有載運客貨郵之權利。第五航權享
有第三與第四航權,兩地互換航權允許對方由本地載客到第三地(非終點站)。
三、兩岸航班雖已較過去快速成長,並期望逐漸開發大陸地區二線城市之佈局;然若能增取兩
岸間之第五航權,當有助於台灣民眾與貨物進出歐洲與中東地區,且可使台灣成為大陸地
區人貨轉運中心。開放天空之延遠權雖涉及主權問題與第三國同意否,現況雖仍有困難;
但行政院仍應積極地訂定時間表,儘速取得第五航權,以確保國人進出更便利、貨物出口
更節省時間、國航競爭力更提升。
四、即時短期無法相互實施,我國亦應盡早單方面取得中國大陸同意,先行讓大陸地區人貨藉
得由台灣轉運至美國、紐、澳等國,讓台灣發揮亞太運輸中心之地理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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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政府擬於第三階段大幅鬆綁陸資來台投資,預計製造業開放項目約 90%、服務業則約 50%、公共建設超過 50%。此係符合本席過去曾呼籲行政院應將陸資來台投資在不影響國家安全及損害台灣產業競爭力前提下,從正面表列逐步修正為負面表列。歐債危機造成全球經濟成長趨緩,使各國面臨極度壓力與挑戰;因我國係屬出口導向之市場,所面臨之各項挑戰將不會低於其他國家。政府應立即提出經濟結構轉型計畫,以迎接經濟與產業發展所面臨之各項挑戰與壓力。隨著逐步吸收陸資與外資來台之際,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考量陸資與外資來台是否可促使我國產業升級,抑或至少增進國人就業機會與增加財政收入,須杜絕僅在於吸取台灣科技機密之短期熱錢;並藉此調整產業結構、強化在台投資,改善「台灣接單、海外生產」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後,經濟部統計已有 204 家大陸企業、1.75 億美元投資金額、不到一
百人大陸幹部等來台,然這些數字遠遠比不上台商在中國大陸之鉅額投資。因此,政府分
別已在民國 98 年 6 月 30 日、民國 100 年 3 月 7 日兩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總計開放 247
項項目,分別占製造業、服務業與公共建設比例為 42%、42%與 24%。
二、政府擬於今年(民國 101 年)3 月第三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其中製造業除了食品、傳統
產業與部分敏感性產業憂心招致併購或流失產業機密外,開放項目將達 90%,顯見兩岸交
流將越來越緊密。本席過去也曾呼籲過應將陸資來台投資在不影響國家安全及損害台灣產
業競爭力前提下,從正面表列逐步修正為負面表列。
三、歐債危機造成全球經濟成長趨緩,使各國面臨極度壓力與挑戰;因我國係屬出口導向之市
場,所面臨之各項挑戰將不會低於其他國家。政府應立即提出經濟結構轉型計畫,以迎接
經濟與產業發展所面臨之各項挑戰與壓力。隨著逐步吸收陸資與外資來台之際,行政院應
考量陸資與外資來台是否可促使我國產業升級,抑或至少增進國人就業機會與增加財政收
入,須杜絕僅在於吸取台灣科技機密之短期熱錢;並藉此調整產業結構、強化在台投資,
改善「台灣接單、海外生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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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兩岸雖已簽署 ECFA,但中國大陸各省、各城市仍有各地方條條框框之不同繁瑣規定,且存有未予以條文化之各種類型的「潛規則」。ECFA 雖讓台灣產品、服務業、農業逐漸有機會進入中國大陸,然無所不在的「潛規則」卻讓台商仍無法順利地進入中國大陸內需市場,也使台商失去開創大陸市場之許多機會。為使台商能在中國大陸享有公平競爭之機會,本席要求行政院應利用 ECFA 條文中之爭端解決或「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深入研討台灣在中國大陸所面臨之各種「潛規則」或細則,並進行協商予以修正、廢除。唯有台商在中國大陸獲得公平競爭之機會,ECFA 才能使兩岸真正做到共榮共存之雙贏境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兩岸雖已簽署 ECFA,但中國大陸各省、各城市仍有各地方條條框框之不同繁瑣規定,且存
有未予以條文化之各種類型的「潛規則」。ECFA 雖讓台灣產品、服務業、農業逐漸有機會
進入中國大陸,然無所不在的「潛規則」卻讓台商仍無法順利地進入中國大陸內需市場,
也使台商失去開創大陸市場之許多機會。
二、例如,中國大陸政府規定外資超商不得販賣菸酒,使台商在這部分無法與中國大陸企業公
平競爭。又例如,中國大陸允許台商旅行社僅得經營大陸地區內陸旅遊市場,但不得經營
大陸人民出國旅遊市場;如此陸客來台有很大一部分收入即為陸資旅行社賺走,但台商旅
行社之獲利卻受阻,也減損陸客來台觀光之品質。
三、為使台商能在中國大陸享有公平競爭之機會,行政院應利用 ECFA 條文中之爭端解決或「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深入研討台灣在中國大陸所面臨之各種「潛規則」或細則,並進
行協商予以修正、廢除。唯有台商在中國大陸獲得公平競爭之機會,ECFA 才能使兩岸真正
做到共榮共存之雙贏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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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目前服務業大陸台商因轉型升級困難,使得生產與經營上遭遇諸多問題,例如北京市台資「寶島夜市」與「台灣一條街」日前傳出經營困難消息、武漢台資糕餅連鎖店「喜來公社」與上海台資婚紗連鎖店「千子晨」則因嚴重虧損而發生倒閉。連續發生經營不善消息,令人感覺到大陸服務業台商之經營現況猶如今年寒冬之氣候—「寒風瑟瑟」。為使大陸台商能永續經營與轉型發展,兩岸 ECFA攸關服務貿易協議應持續加快協商,並儘量擴大爭取台商在中國大陸市場無條件准入之服務業業種與業態範圍,藉此使大陸台商之經營空間得以更加開放,並站穩中國大陸市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台商目前因轉型升級困難,使得生產與經營上遭遇諸多問題,例如北京市台資「寶島
夜市」與「台灣一條街」日前傳出經營困難消息、武漢台資糕餅連鎖店「喜來公社」與上
海台資婚紗連鎖店「千子晨」則因嚴重虧損而發生倒閉事件。連續發生經營不善消息,令
人感覺到大陸服務業台商之經營現況猶如今年寒冬之氣候—「寒風瑟瑟」。
二、因大陸台商近年整體發展狀況不如當年從事加工出口之順遂,只得藉由跨足服務業經營、
轉型再出發。然因(一)大陸台商未能充分瞭解中國大陸社會民情與服務業複雜之生態、(二
)中國大陸服務業市場目前已龍爭虎鬥,大陸台商實難分到一杯羹、(三)中國大陸對台商服
務業進入旅遊、金融週邊、電信加值等熱門行業仍有限制等原因,致使台商服務業僅能拚
命擠向餐飲、零售、婚紗等已飽和之市場。
三、兩岸已開始洽簽 ECFA 後續協議,包括貨品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牽涉
內容較為單純,談判進展與結果應會較快些。屆時若能藉此開拓台商服務業在中國大陸市
場無條件准入之服務業業種與業態範圍,將可作為解決大陸服務業台商困境之解旱及時雨
。
四、過去除了若干被限制之產業,大部分台商或多或少早已投資中國大陸,並對我國經濟發展
作出重大貢獻。因此,兩岸洽簽 ECFA 後續協議過程中,不應僅考量「大陸廠商」與「台
灣本地廠商」此一兩個群體利益,亦應重視已在大陸投資之台商需求。若無大陸台商之積
極參與,實難完整將 ECFA「做大做強」;故政府應利用 ECFA 後續協商機會,協助大陸台
商之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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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新內閣不斷強調政府施政重點之一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藉以因應國際經濟危機之需;但產業發展與轉型係屬複雜之議題,並非一蹴可及。目前我國經濟發展之重要問題為產業結構失衡、經濟成長過度依賴出口產業,而出口產業又高度集中在以代工為主之資通訊產業;相對地,我國欠缺高附加價值與自有品牌之產業,使我國產業面臨到歐美、日本、韓國之知名品牌排擠。為讓製造業台商能提升產品品質、擴大競爭附加價值、順利爭取內外銷訂單,政府應可藉由 ECFA 之協助,籲中國大陸對台灣產製且為大陸台商所迫切需要之關鍵零組件、機器設備,儘量予以免除關稅,使台商得以較低成本進口中國大陸市場;且政府亦可儘量允許大陸台商中間產品能免除關稅,運回台灣進行最終組裝或精加工,藉此協助台商產品升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內閣不斷強調政府施政重點之一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藉以因應國際經濟危機之需;但
產業發展與轉型係屬複雜議題,並非一蹴可及。目前我國經濟發展重要問題在於產業結構
失衡、經濟成長過度依賴出口產業,而出口產業又高度集中在以代工為主之資通訊產業;
相對地,我國欠缺高附加價值與自有品牌之產業,使我國產業面臨到歐美、日本、韓國之
知名品牌排擠。
二、中國大陸對台灣產製且為大陸台商所迫切需要之關鍵零組件、機器設備,若能儘量予以免
除關稅,使台商得以較低成本進口;且行政院應儘量允許大陸台商中間產品能免除關稅,
運回台灣進行最終組裝或精加工。屆時陸資企業亦可被吸引至台灣投資設廠,利用大陸產
製之中間產品,經過在台灣組裝或加工後成為品質較優之電子產品、辦公設備或其它產品
,藉此回銷中國大陸發展新品牌。此等方式皆可協助台商,提升產品品質、擴大競爭附加
價值、順利爭取內外銷訂單。
三、台商大多為中小企業,僅憑一己之力甚難產品升級,且限制於台灣內銷市場不大亦甚難建
立自有品牌。因此,兩岸洽簽 ECFA 後續之貨品貿易協議,應含協助台商產品升級之成分
。同時,藉由增加出口至中國大陸廣大市場,可使我國廠商更容易建立自有品牌與發展關
鍵性技術,藉此擺脫目前僅能協助歐美知名品牌代工且遭受其長期剝削之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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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內政部近日宣布將在今年試辦「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即俗稱「以房養老制度」),先行在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地區試辦與試辦人數規模為 100人,此一新政策可因應我國人口逐漸老化趨勢;但若因政府對試辦對象與人數限制過於嚴格,將難以彰顯試辦與推廣之成果。為使「以房養老制度」能藉由市場機制持續運作,且降低銀行經營風險與成本,政府應可將「以房養老制度」視為一種單純之理財制度,而非過度強調公益性質,故應考量放寬試辦人數與對象之限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以房養老制度」是一種向銀行逆向扺押貸款制度,貸款人以房子當扺押品、獲得貸款後
仍可居住已辦理抵押之房子內,直到貸款人百年過去後,房子所有權方移交予放款人(即
銀行)。內政部近日宣布將在今年試辦「以房養老制度」,先期試辦地區為台北市、新北
市、高雄市,及試辦規模人數 100 人。試辦對象資格為 65 歲以上、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
但不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國民,扺押貸款支付年限最長 30 年,按月給付且得變更或延長
支付年限。此一新政策符合我國人口老年化之趨勢,可提昇手邊缺乏現金,但仍擁有不動
產退休人員之財務能力與改善其退休生活。
二、「以房養老制度」旨在結合社會福利保險與金融手段,照顧老年人生活,具有高度公益性
;但國外撥款方式則較無限制,可由貸款人決定資金給付方式。國外制度之經濟考量多於
社會考量,與我國政府將「以房養老制度」視為公益原則有所不同。因此,在政府資源有
限下,我國限制了試辦對象與人數;但政府若對試辦對象、人數限制過於嚴格,將因可參
與人數有限,難以彰顯試辦與推廣之成果。
三、因為,銀行需等待貸款人百年時間不確定,且每棟房子屋況不同,難以一致化處理,使得
銀行面臨風險與增加處理成本。如果銀行面臨到較高之不確定風險與成本,將會降低貸款
意願與產生虧損。因此,如果參加人數得以增多,銀行將可減少風險與逐漸產生利潤,定
會增加其開辦之意願。
四、另「以房養老制度」可將之視為一種單純理財制度,不必過度強調公益性質。如果銀行遇
到一些不動產取得風險問題,可由政府出面提供擔保化解之;若房子本身產品條件甚佳,
銀行在未來取得房子所有權時,其未來價值將超過貸款時之現值,雙方經濟利益交給市場
自由決定之即可。因此,試辦對象資格應放寬,以 60 歲以上或不論是否有繼承人皆可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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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台灣南北發展失衡雖有其自然環境因素,但更多是源於政治因素,致使雖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問題依舊。當居住人口與營業商家越來越多,就代表該地區發展潛力越好、機會愈多,人才、資金、技術也越益聚集。反之,人才、資金與技術將造成惡性循環,逐漸遠離。政府雖不斷地推出新政策投入南台灣建設,但最大的問題是放牛吃草,施政未能結合地方特性,更欠缺目標性與連慣性,諸多下放地方預算遂變成曇花一現之煙火與使用率極低之蚊子館。為早日改善南北發展失衡問題,政府應結合南台灣的地廣及觀光資源等利基,發展出具有地方特色之產業,方能進而帶動人才、資金與技術回流,及相關產業上下游之完整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南北現存在顯著之差距,以 2010 年各項指標比較之差距而言,(一)所得支配水準:台
北市每戶可支配所得分別為高雄市的 1.49 倍、台南市的 1.75 倍;(二)政府社福支出金額,
台北市每位市民獲得 12,749 元,分別為高雄市的 2.15 倍、台南市的 3.68 倍;(三)自來水普
及率,台北市為 99.7%、高雄市則僅 95.2%;(四)每位醫師服務人數,台北市 290 人、高雄
市卻增加至 475 人;(五)每位公務員服務人數,台北市 51 人、高雄市則為 71 人。
二、民國 89 年民進黨執政後,雖將多項在台北長期舉辦活動,例如元宵燈節、國宴等移往中南
部,更為南台灣注入不少公共建設之資源,但實際改善成果難謂顯著。民國 97 年國民黨再
次執政後,記取過去的教訓亦積極地深耕南台灣,但今年總統選票卻仍未能反應國民黨建
設之成果。
三、政府縮小南北差距過去大多僅是由中央分配預算給地方,直接將錢交給地方運用與從事公
共建設,但大多政策與建設僅是放牛吃草,施政未能結合地方特性,更缺乏目標性與連慣
性,使得諸多下放地方預算變成曇花一現之煙火與使用率極低之蚊子館,零散的民間投資
甚難發揮聚沙成塔之力量。因此,政府應結合南台灣的地廣及觀光資源等特色,發展出具
有地方特色之產業,方能進而帶動人才、資金與技術回流,及相關產業上下游之完整發展
,早日改善南北發展失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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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近期因中東伊朗緊張情勢加劇,再加上歐美經濟出現復甦現象,國際原油價格飆漲達 9 個月來新高,浮動油價指標的原油每週均價每桶已漲破 120 美元;且國內油價已連續 3 週上漲,調整後價格亦為近 7 個月來最高。國內油電價格如何調整,已成為新內閣立即面臨之重大課題。為合理調整國內油電價格,政府應提出足以說服民眾之理由,納入方式、對象有別之差異化調整及採累進調整之節能機制,藉此緩和高油價對產業、民生之衝擊及改善國內能源浪費使用之不良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期因中東伊朗緊張情勢加劇,再加上歐美經濟出現復甦現象,使得國際原油價格持續走
高。如果進口能源價格維持現況,且國內油電價格也未隨之調整,則今年中油與台電將分
別預估虧損 320 億元、1,170 億元,累積虧損將預估高達 700 億、2,355 億元,均超過兩家
公司一半以上之淨值。
二、能源價格不能反應成本,將使我國油電價格長期偏低現象更加惡化。我國油價目前為全球
非產油國中最低者之一,例如我國與亞鄰國家日本、韓國與新加坡 95 無鉛汽油每公升平均
價差比較,已由民國 99 年 12 月的-18.2 元擴大至去年(民國 100 年)12 月的-21.4 元。電價
則依據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資料,我國在民國 99 年為全球 34 個國
家中,住宅與工業用電價格分別為第 2 低、第 4 低。偏低的油電價格不僅影響整體能源使
用效率,亦使國人每天碳足跡為 19.6 公斤,遠高於聯合國建議之 5 公斤,且國人年平均碳
排量排名為亞洲第 1、碳排密度為世界第 1,實不利於我國之國際名聲。
三、調漲能源價格不是洪水猛獸,若能調整有方,經濟活動自有相應調和之道且民眾亦會明理
地支持政府政策。因此,除了持續要求中油與台電改善經營績效、正確研判能源價格趨勢
與彈性善用採購策略等外,政府應同時採行下列政策:(一)液化石油氣(即桶裝瓦斯)調
幅低於汽柴油、非營業用電調幅低於營業用電、營業用電低於工業用電,減輕對中低收入
家庭與中小企業用戶之影響;(二)補貼大眾運輸業與計程車業,藉此鼓勵國人多搭乘大眾
運輸工具與照顧中低收入者;(三)繼續提供合理電價優惠,藉以獎勵節能,例如每月用電
110 度以下電價不調,以上則採分段累進計價。政府若能提出合理調整國內油電價格之理由
,納入方式、對象有別之差異化調整及採累進調整之節能機制,當可說服民眾支持此一調
漲政策,藉此緩和高油價對產業、民生之衝擊及改善國內能源浪費使用之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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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高等教育幾乎已被偏狹的「競爭力」蒙蔽了教育與學術研究之實質發展。各種評鑑之量化指標,缺乏多元面向評估,教師更被誘或被逼僅重視論文發表之「點數」,而教學品質之衡量卻淪為聊備一格項目。另學術研究獨尊英文期刊論文之產量,著書、翻譯或具有本土性議題研究卻無法獲得等量鼓勵,甚至遭受壓抑。為追求世界百大或研究型大學,卻扭曲了高等教育之學術資源,整體高教環境早已不利於教學品質與學術研究「質」之發展。因此,為了減少不必要之各種企業管理技術干擾,讓大學教師們能好好教育下一代,政府應「把大學重新還給教授」,讓大學教師們有機會參與高教制度之設計與決策,發展出兼顧專業發展與勞動環境之高教體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一群大學教師們共同發起成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逾 300 名成員包括各公私
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師、職員、助理等第一線工作者,以維護勞動條件與尊嚴,推
動大學治理民主化,促進學術自由與教育資源分配之公平正義為職志。
二、我國大專院校愈來愈像企業,教育與商品界線愈趨模糊。整體高等教育幾乎已被偏狹之「
競爭力」評鑑蒙蔽了教育與學術研究之應有實質發展。各種評鑑之量化指標,缺乏多元面
向評估,教師更被誘或被逼僅重視論文發表之「點數」,而教學品質之衡量卻淪為聊備一
格項目。另學術研究獨尊英文期刊論文之產量,著書、翻譯或具有本土性議題研究卻無法
獲得等量鼓勵,甚至遭受壓抑。
三、另隨著高等教育預算之緊縮,大學職員「外包」與契約聘僱比例日益增加,甚至大學教師
亦僅能受僱於「專案」或約聘,學術工作變為不甚穩定。同時,各類繁瑣之行政工作使年
輕博士在學術與教學上更加分身乏術,年輕博士僅能勉強保住飯碗。為了追求世界百大或
研究型大學,卻造成學術資源遭致扭曲,整體高教環境早已不利於教學品質與學術研究「
質」之發展。
四、政府應「把大學重新還給教授」,讓大學教授們能好好教書與研究,減少不必要之各種企
業管理技術干擾,方可發展出兼顧專業發展與勞動環境之高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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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內政部統計,我國目前外籍配偶共有45 萬 9 千多人,其中大陸籍配偶(含港澳地區)30 萬 8 千 5百多人,越南籍配偶 8 萬 6 千多人居次,新住民人數已相當接近原住民 51 萬人;但新住民人數法定權益卻顯然相差很多,新住民面臨例如社會歧視、社會經濟地位較弱勢、語言與文化價值之差異、法規限制等諸多問題。甚至大陸籍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為 6 年,較其它外籍配偶需多花費 2 年等待期間。為實現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政府應再次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7 條條文,將大陸籍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回歸「國籍法」規定,使之享有等同其它外籍配偶之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早期迎娶外籍或陸籍配偶大多以老兵或中下階層民眾為主,再加上台灣社會傳宗接代之觀
念,外籍或陸籍配偶概念被簡化為生育工具之刻板印象,但她們在家庭中卻不被合理對待
,家暴與受虐事件頻傳。如今,外籍或陸籍配偶對台灣的人口成長、家庭結構、社會穩定
有其不可或缺之作用與貢獻;也因為養育「新臺灣之子」有著極重要份量,她們的處境也
日漸受到重視。
二、近 46 萬人之外國籍或大陸籍配偶隻身來台,宛如在逆境中綻放之「洋甘菊」,面對挫折毫
不氣餒,令人為其堅強與努力深深感動之。外籍或陸籍配偶遠離家鄉,來到一個語言、文
化全然陌生之國度,除了受到愛情牽引外,幾乎每個人都懷抱著能夠在台灣實現一個更美
好人生的夢想。她們帶著夢想而來,問題是台灣社會能不能回報她們的夢想?
三、目前大陸籍配偶來台須等 6 年才能拿到身分證,此係違反人人平等之普世原則。副總統當
選人吳敦義前院長曾於去年(民國 100 年)3 月 8 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曾言不管是外配或陸
配,既然都嫁到台灣來,都應該當自己的女兒、媳婦看待,要多多關照,有關陸配申請身
分證的年限較外配還需多花兩年,未來只要時機成熟了,也可以縮短和其他外配一樣,這
是政府的目標。
四、近來林書豪在美國 NBA 大放異彩,讓台灣與亞裔與有榮焉,也讓很多人想信,只要不斷地
努力,就有機會在充滿自由、機會之美國,實現其「美國夢」;這是美國二百多年來,由
無數移民者成功的「美國夢」,一點一滴累積並實踐自由、多元、公平與人生機會之立國
信念所建立之價值。台灣是否也能給外國籍配偶或大陸籍配偶一個「台灣夢」呢?讓每一
個移民至此的配偶,都能有被平等、關懷、接納、支持與尊重地得到更美好人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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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財政部若未來通過台灣造紙業者申請之對外國進口塗佈紙課徵反傾銷稅案,將使每年 4 萬多種新書、7 千種雜誌,與其他考試、學生用書恐難逃上漲命運;若圖書、雜誌漲價,恐將造成民生物價之極大影響。為使本案調查之結果能符合全民之利益,財政部與經濟部在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所為之外國傾銷商品調查時,應審慎考慮到消費者之權利,及課徵反傾銷稅後是否會使我國市場更容易造成寡占競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雖規定反傾銷調查時,應通知利害關係人,並給
予答辯與聽證機會;但依據同實施辦法第 10 條利害關係人之範圍,並未明確含括該調查商
品之消費者,僅於該條第 4 項籠統地規範「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利害關係人。」但依據
歐盟相關反傾銷稅課徵辦法(Council Regulation(EC)No 1225/2009 of 30 November 2009,
on protection against dumped imports from countries not member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y)
第 21 條卻明確規範,歐盟利益除了歐盟境內製造商外,尚包括使用者與消費者,且應給予
所有利害關係人之同等表達意見之權利。
二、反傾銷調查原意在於,認為傾銷為短期國際貿易行為,當外國傾銷產品一旦壟斷進口國市
場後,其即會調整價格,使進口國消費者僅能獲得短期之利益,進口國消費者屆時將被迫
支付高額費用。但近年來已越來越多學者認為外國傾銷商品低價行為係屬長期行為,在抵
銷消費者利益與進口國製造商損失後,長期傾銷行為係有利於該進口國之整體利益。
三、商業週刊第 1266 期「經濟部長送龍應台的一份禮」一文中,指出若課徵反傾銷稅後,「微
利經營的文化人只有兩條路走:一、調高售價,反映經營成本;二、自行吸收,苟延殘喘
。」此一課徵結果,恐不利於政府一再表示支持文創產業。
四、國內造紙市場已為壟斷市場,公平交易委員會曾以公處字第 099054 號,因正隆、榮成及永
豐餘等 3 家事業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處分案,共處新臺幣 1000 萬元罰鍰。課徵反傾
銷稅後,是否會更加鞏固上述三家造紙公司原已形成之壟斷競爭市場?政府一再表示支持
文創產業,且已將文建會層級提昇為文化部;但調查結果可以明確瞭解政府如何落實產業
政策,「究竟我們的產業政策是要保護高耗水資源的造紙產業,還是給文化創意產業自由
創作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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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從台北車站買票經海線與山線到台中票價差 18 元之爭議事件,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人員對外說明,係台鐵票價按里程計費;因經海線路程較遠,故票價較高。雖然僅價差 18 元,且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實不符合日常生活之實務作法。為彰顯「以客為尊」、「人民是頭家」之施政理念,政府應要求交通部台灣鐵路局即刻修正僅依里程數卻不考量時間因素之不合時宜法規,方能讓人民真正感受到做頭家的幸福與尊重感,符合馬總統念茲在茲之幸福指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從台北車站買票經海線與山線到台中票價差 18 元之爭議事件,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人員
對外說明,係台鐵票價按里程計費;因經海線路程較遠,故票價較高。雖僅價差 18 元,且
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實不符合日常生活之實務作法。
二、因從消費者節省時間之權益觀之,當旅行目的地一樣但花費時間越短,則其票價將越貴。
例如,航空公司為增加共乘載率、節省成本,常以某國際或國內機場作為轉運站,將各航
線之相同目的地旅客集中到同一機場後再出發。因為節省旅行時間可增加舒適度,直航票
價必定較轉機票價貴。又高鐵的票價一定較台鐵票價貴,亦是同樣的道理。即使搭乘台北
大眾捷運公司之路網,不管旅客搭乘路線、換乘次數,兩站間票價皆一致。
三、旅客若目的地係從台北到台中,一般旅客皆要求儘快到達目的地。因此,旅客若因時間或
車次關係,不得以須坐經海線班車到台中火車,不僅花更多時間、甚至換車,同時卻仍須
支付較高之票價,實不符合大眾運輸收費之合理準據。
四、此一價差雖僅 18 元,或許旅客不會太過於計較,但卻凸顯台鐵忘了「以客為尊」、「人民
是頭家」之經營理念。唯有擺脫陳舊之管理及計價法令、滿足顧客需要、引進與時俱進之
新觀念,以消費者權益與提高服務品質做為經營之最高理念,台鐵方能擺脫長期虧損之悲
慘命運。因此,台鐵應即刻修正僅依里程數卻不考量時間因素之不合時宜法規,方能讓人
民真正感受到做頭家的幸福與尊重感,符合馬總統念茲在茲之幸福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