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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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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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03-23
-
sessionPeriod:
1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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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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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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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03/23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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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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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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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27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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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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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黃昭順","王惠美","馬文君","葉宜津","蔡其昌","李昆澤","蔡錦隆","蘇震清","鄭汝芬","李應元","陳亭妃","陳超明","林德福","陳根德","劉建國","蕭美琴","薛凌","劉櫂豪","何欣純","陳明文","紀國棟","林國正","魏明谷","管碧玲","張嘉郡","王廷升","林岱樺","趙天麟","楊瓊瓔","高志鵬","李慶華","柯建銘","翁重鈞","洪秀柱","林佳龍","邱志偉","陳唐山","盧秀燕","江啟臣","孔文吉","李貴敏","許忠信","廖國棟","廖正井","楊應雄","林正二","陳碧涵","陳鎮湘","徐耀昌","蘇清泉","邱文彥","吳育仁","徐欣瑩","林明溱","潘維剛","楊麗環","許添財","陳歐珀","張曉風","張慶忠","詹凱臣","呂玉玲","羅淑蕾","尤美女","王育敏","林世嘉","黃文玲","蔡煌瑯","陳淑慧","費鴻泰","吳宜臻","王進士","林郁方","吳育昇","徐少萍","楊曜","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賴士葆","呂學樟","黃偉哲","蔣乃辛","潘孟安","陳雪生","江惠貞","盧嘉辰","吳秉叡","陳節如","鄭麗君","鄭天財","李鴻鈞","陳學聖","林鴻池","段宜康","高金素梅","羅明才","簡東明","田秋堇","姚文智","曾巨威","黃志雄","蔡正元","許智傑","謝國樑","孫大千","顏清標","丁守中","李俊俋","林淑芬","陳其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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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3-23T09:00:00
-
endTime:
2012-03-23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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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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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3200/details?meetingDate=10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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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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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03200
-
date:
2012-03-27
-
sessionPerio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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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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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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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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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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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03/27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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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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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27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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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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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黃昭順","王惠美","馬文君","葉宜津","蔡其昌","李昆澤","蔡錦隆","蘇震清","鄭汝芬","李應元","陳亭妃","陳超明","林德福","陳根德","劉建國","蕭美琴","薛凌","劉櫂豪","何欣純","陳明文","紀國棟","林國正","魏明谷","管碧玲","張嘉郡","王廷升","林岱樺","趙天麟","楊瓊瓔","高志鵬","李慶華","柯建銘","翁重鈞","洪秀柱","林佳龍","邱志偉","陳唐山","盧秀燕","江啟臣","孔文吉","李貴敏","許忠信","廖國棟","廖正井","楊應雄","林正二","陳碧涵","陳鎮湘","徐耀昌","蘇清泉","邱文彥","吳育仁","徐欣瑩","林明溱","潘維剛","楊麗環","許添財","陳歐珀","張曉風","張慶忠","詹凱臣","呂玉玲","羅淑蕾","尤美女","王育敏","林世嘉","黃文玲","蔡煌瑯","陳淑慧","費鴻泰","吳宜臻","王進士","林郁方","吳育昇","徐少萍","楊曜","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賴士葆","呂學樟","黃偉哲","蔣乃辛","潘孟安","陳雪生","江惠貞","盧嘉辰","吳秉叡","陳節如","鄭麗君","鄭天財","李鴻鈞","陳學聖","林鴻池","段宜康","高金素梅","羅明才","簡東明","田秋堇","姚文智","曾巨威","黃志雄","蔡正元","許智傑","謝國樑","孫大千","顏清標","丁守中","李俊俋","林淑芬","陳其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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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03-27T09:00:00
-
endTime:
2012-03-27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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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3200/details?meetingDate=10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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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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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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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11701_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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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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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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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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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孔文吉","李貴敏","許忠信","廖國棟","廖正井","楊應雄","林正二","陳碧涵","陳鎮湘","徐耀昌","蘇清泉","邱文彥","吳育仁","徐欣瑩","林明溱","潘維剛","楊麗環","許添財","陳歐珀","張曉風","張慶忠","詹凱臣","呂玉玲","羅淑蕾","尤美女","王育敏","林世嘉","黃文玲","蔡煌瑯","陳淑慧","費鴻泰","吳宜臻","王進士","林郁方","吳育昇","徐少萍","楊曜","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賴士葆","呂學樟","黃偉哲","蔣乃辛","潘孟安","陳雪生","江惠貞","盧嘉辰","吳秉叡","陳節如","鄭麗君","鄭天財 Sra Kacaw","李鴻鈞","陳學聖","林鴻池","段宜康","高金素梅","羅明才","簡東明","田秋堇","姚文智","曾巨威","黃志雄","蔡正元","許智傑","謝國樑","孫大千","顏清標","丁守中","李俊俋","林淑芬","陳其邁","翁重鈞","洪秀柱","林佳龍","邱志偉","陳唐山","盧秀燕","江啟臣","黃昭順","王惠美","馬文君","葉宜津","蔡其昌","李昆澤","蔡錦隆","蘇震清","鄭汝芬","李應元","陳亭妃","陳超明","林德福","陳根德","劉建國","蕭美琴","薛凌","劉櫂豪","何欣純","陳明文","紀國棟","林國正","魏明谷","管碧玲","張嘉郡","王廷升","林岱樺","趙天麟","楊瓊瓔","高志鵬","李慶華","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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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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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邱議瑩","林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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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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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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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9分、下午2時30分至7時19分
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4分、下午1時50分至2時33分、2時44分至7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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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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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03200/details?meetingDate=101/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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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翁委員重鈞,針對近日消基會於百貨、超市、大賣場及傳統市場檢出多件牛肉肉品殘留瘦肉精,顯見政府「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及「核標開驗查」的「三管五卡」政策,並無法有效確保進口肉品合於國內各項檢驗標準。且行政院擬議中的肉品強制標示政策,在供應散裝肉品的傳統市場率多窒礙難行之處,使傳統市場成為國人食品安全極大漏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消基會二月中旬抽檢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百貨公司的 15 件牛肉肉品,並於本月八日
公布結果:15 件中有 6 件檢出瘦肉精,其中 2 件來自傳統市場。6 件含有瘦肉精的牛肉肉
品,全都來自美國,其中 4 件驗出 1ppb 以上的瘦肉精,2 件檢出量在 1ppb 以下(依衛生署
解釋令,檢出量在 1ppb 以下時,視為未檢出)。瘦肉精含量最高的,是愛買景美店的「美
國冷凍牛腱真空包 KG」,瘦肉精含量達到 8.08ppb。
二、民國九十八年政府在放寬美國牛肉及其產品進口同時,為確保國人食品安全,針對進口之
美國牛肉定下「三管五卡」管制措施:所謂「三管」,就是要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
所謂「五卡」,是要透過核、標、開、驗、查等五道關卡,來確保其安全。其中「驗」,
係針對 38 項動物用藥、重金屬及大腸桿菌進行檢驗,以確保肉品安全無虞。然而民國一百
年監察院 100 財正 0019 字糾正案指出,農委會早在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將瘦肉精公告為禁藥
,然衛生署在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執行輸入食品查驗期
間,並未要求其針對進口美國牛肉檢驗動物用藥瘦肉精部分。加以此次又於抽檢市販美國
牛肉時驗出瘦肉精,顯見衛生署「三管五卡」政策執行大有問題。
三、日前行政院擬推動肉品「強制標示」列入食品衛生管理法。然而傳統市場所出售的散裝牛
肉、絞肉,其產地來源不易查證;即便產地標示較無問題的大賣場、超市、餐廳等,亦有
肉商偽造產地之可能。日前韓國經濟日報即指出自 2008 至 2012 四年間,有 398 噸牛肉利
用改變產地的方式進口至韓國。可見強制標示並非保障食品安全之有利工具。加強各項管
制、檢驗工作,方為正本清源之道。
四、綜上,行政院應責成衛生署針對市販美國牛肉檢出瘦肉精一事儘速做成檢討、懲處失職人
員,並提出源頭、邊境管制之改善作法,以維國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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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翁委員重鈞,針對日前高雄美國商會發表第三本南台灣白皮書摘要,建議將再生能源產業列為南台灣發展重心。鑑於生質能源產業在嘉義縣已取得相當成果,且當此油價高漲,環境保護普受國人重視之時,生質能源產業理應獲得更多關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美國商會將於本月 22 日發表第三本南台灣白皮書,並於 7 日先行公布摘要。白皮書指
出,再生和永續能源將會主導未來數十年的經濟發展,台灣需把握契機成為全球乾淨能源
產業的領導者,而南台灣擁有發展乾淨能源技術、建置示範計畫和提供整合方案的理想條
件。因此高雄美國商會認為,南台應從傳統重工業製造基地轉變為更乾淨、更高科技的經
濟型態,並將重心置於推動再生能源產業、引進國外投資、促進觀光,以及吸引企業重新
進駐南台灣。
二、早在日據時期,嘉義化學工廠便曾以蕃薯糖化生產酒精。而在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產業的過
程中,嘉義也是無役不與:民國 93 年,經濟部已在嘉義民雄工業區設置生質柴油生產示範
系統;94 年開始,農委會亦於嘉義休耕農田補助種植大豆、向日葵與油菜等能源作物;96
年開始,嘉義縣市開始於加油站提供 B1 柴油,嘉義縣公車處也全面使用生質柴油;100 年
台糖更曾提出在嘉義南靖設立生質酒精製造廠之計畫。顯見嘉義縣在再生能源產業的上、
中、下游發展,已取得相當成果,且具備進一步整合發展的潛力。
三、過往農委會推動休耕農地改作大豆、向日葵、油菜等能源作物,因耕地規模等主客觀因素
限制,成效不如預期。近期因生質能源產業發展已有擠壓糧食供給顧慮,國際開始轉向利
用藻類作為生質能源。台灣四面環海,氣候溫暖,極適合藻類養殖。本席亦曾多次建請行
政院研議以藻類作為生質能源原料,並輔導沿海養殖漁民轉作海水藻類養殖,以緩解超抽
地下水的情況。針對此次高雄美國商會建議南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產業,特此建請行政院評
估在嘉義縣推動國際再生能源園區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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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信用卡線上購物的普及,人民購物日趨方便,但由於在線上付款不能檢視身分,非持卡人以持卡人名義刷卡付款的案件層出不窮。本席要求財政部在提出一套有效的管控機制,防堵相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線上購物的普及化,現代人只要在線上付款,即可完成付款程序,但因為在線上付款不能
分辨付款人到底是否為信用卡的真正持卡人,故造成形式付款人與實質付款人不同,信用
卡的真正持卡人,常常蒙受不利益。
二、根據賽門鐵克諾頓調查中顯示,全球有 33%的兒童使用網路消費,大多以購買音樂、電玩
與各種活動門票為主,而有 30%的父母透露,自己小孩曾偷用他們的信用卡進行線上購物
,突顯出問題的嚴重性,由此可知雖然有密碼的認證機制,但可能因為真正持卡人的密碼
設置不當,使真正持卡人的未成年親屬可以恣意地以持卡人名義在線上購物,就只是因為
家長的密碼太好猜了。
三、本席認為第一,財政部由於我國的線上購物已經日趨普及,在方便之餘,仍必須兼顧保護
真正持卡人的權益,故若信用卡要線上購物或從事非以簽單方式付費者,必須另外申請,
形同若金融卡要設定轉帳功能,也要在申辦的時候另外申請。第二要求發卡銀行多給一組
非由消費者自行設定的密碼,增加線上付款的安全性,以保信用卡真正持卡人的權益。第
三線上付款是為了便民,但若金額過大而為線上付款,應當加以限制,例如設置以十萬為
標準,以下者容許進行以非簽單方式付費;以上者由於金額過大,應該予以限制,在便民
之際,也可以減少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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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台電高壓電線位於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境內之高壓電線建議更改至山區或地下化,以維護村民權益。位處宜蘭縣員山鄉枕山村境內有二條高壓線經過,其中一條為坪林-員山線與另一條深義-冬山線兩條。而坪林-員山線編號 070,071,072,073,074,075,076,高壓電塔豎立於村內。深義-冬山線編號 95,96 號兩支高壓線將枕山村瓜分大半,佔據枕山村重要土地,亦使該土地權益受害,亦使枕山村發展受其阻礙,是台電公司理應遷移或將其地下化方符時宜,並維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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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行政院農委會發放 101 年 1 月份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是否短發?以資補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於 100 年 12 月 21 日修正公布第 4 條及第 6 條條文,其中第 4 條條文明文規定:符合資格條件者,自 101 年起調整為 7,000 元,發放至本人死亡當月止。然修法通過後實際受發放者於 101 年 1 月 16 日卻只領取 6,000 元,而 101 年 2 月 20日卻未補發 1,000 元,合計 8,000 元給老年農民,僅發給7,000 元,明顯有將 101 年 1 月份之津貼短發 1,000 元之實,涉有侵害人民權益之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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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台灣電力公司,欲於今年 5 月與 10 月調整電費 2 到 3 成。為何國際能源電價走跌,國內電價卻上漲,再者台灣電力公司為何在虧損時,員工卻領幾個月年終獎金。職是,台電有必要公布成本結構分析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鄰近國家電價資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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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政府在決定是否放棄禁止瘦肉精美牛進口之前,尚有很多必要程序可做,亦有很大空間可以努力,甚至可以化解,不宜如此草率放棄禁止進口瘦肉精美牛的努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日本及澳洲基於消費者的健康考量亦禁止使用瘦肉精
,其中歐盟更早於 1996 年起即全面禁用瘦肉精。然而馬政府卻草率意圖透過所謂美方官員
所指示的科學管理,透過制定萊克多巴胺最低容許量及馬英九總統所提出的「安全容許、
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十六字政策方向,不顧國人健康與也罔顧對經濟產業利
害衝擊。
二、台美簽署 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PP(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甚
至 FTA 等經貿議題時事關重大,涉及台美整體經濟關係與國家利益,絕非區區瘦肉精美牛
利益可以代表,僅是對美國生產瘦肉精的藥品公司及少數使用瘦肉精美牛業者的少數利益
,會變成台美重大經貿關係的前提。
三、建議組成美牛瘦肉精考察團赴美國國會與政府相關單位溝通了解,充分掌握相關資訊並進
行系統化分析。馬英九總統應考量國人健康與台灣市場保護,以及台美關係雙方長遠發展
,才是當前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
四、以國家利益角度分析,從美國角度思考,瘦肉精一旦開放進口,台灣消費者或許更排斥食
用美牛,將使得整體消費需求降低,進而導致美國食品安全信任度在台灣全盤崩潰。從台
灣角度思考,開放進口瘦肉精使得台灣成為使用瘦肉精美牛之國家,亦將因國際普遍禁用
,與國人畏懼食用牛肉導致內需市場蕭條,對台灣畜牧產業外銷發展與國內肉品消費市場
帶來毀滅性衝擊,完全不符合台美兩國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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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台南市南區永成路二段希望爭取放寬店面、工廠等用途與推動機場周邊保護區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南軍民用機場擁有占地 547 公頃的土地,2011 年台南機場升格為台灣第 9 個可以起降國
際及兩岸包機之機場後,國防部應考慮將目前軍民合用的台南機場解編改為國際民用機場
(東南亞、東北亞或大陸),並將南部軍用機場再整合,騰出經濟資源,帶動地方發展。
二、台南機場於 1997 年升等為乙種航空站,旅運人次達到最高峰,年營運量為 249 萬人次,但
往後逐年下降。2002 年時,台南機場旅運人次已衰退至 147 萬人次,客運場站設施使用率
僅為 54.70%。到了 2010 年,旅運人次僅 21 萬,場站設施使用率 7.90%,台南機場目前所
謂的民用部分,也只僅剩下外島(澎湖、金、馬)航線,其實形同虛設;而且,隨著時空
與科技的轉變,機場應該也沒有那麼嚴重的地理位置特殊限制。
三、基於法令規定,目前機場周邊限制 500 公尺禁止開發,對於台南區域經濟發展與永成路二
段區段工商經濟發展受制侷限,應開放 150 至 200 公尺供民生經濟需求與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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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政府公布「就業率」與「失業率」指標缺乏實質意義與參考價值,主計總處應發布「就業所得指標」,並主動按期公布就業中「低於每月最低勞工薪資的就業人口」總數及「占總就業人口比例」之數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我國對於就業者之定義十分寬鬆,就業者係指年滿 15 歲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1)
從事有酬工作(不論時數多寡),或每週工作 15 小時以上之無酬家屬工作;(2)有工作而
未做之有酬工作者;(3)已受僱用領有報酬但因故未開始工作者,亦即凡從事有酬之工作者
不論時數與薪資,均可視為就業者。
二、國家制定每月最低勞工薪資的目的就是滿足國人最基本生活權,但政府將臨時工、兼職打
工的工作者視為就業者,惟每周僅數小時的工作根本不足以養家活口與應付日常生活開銷
。
三、馬政府想要執行「富民經濟」政策並提升就業所得,首先就必須先正視只徒具形式,完全
背離人民真實感受與實際情況的就業者定義,定期公布「就業所得指標」與真實公開「低
於最低勞工薪資的就業人口數與其比例」,從中尋求改革方案,避免美化就業率及失業率
數據與製造均富假象,才是真正的「安心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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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 H5N2 禽流感疫情爆發,為掌控疫情、穩定民心,建請政府針對禽流感疫情提出緊急因應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H5N2 經專家會議判定屬高病原性,除彰化、台南等疫區外,應全面清查全台所有養禽場,
主動且誠實公布疫情狀況。在已發生疫情之養禽場,除全面撲殺清場外,周圍場採取臨床
調查與流行病學採樣範圍,應從半徑 3 公里擴大至 6 公里。
二、目前 H5N2 傳染途徑僅限於禽傳禽,為避免病毒基因重組演化為禽傳人,甚至人傳人,政府
應迅速成立「跨部會抗禽流感因應小組」,避免災情一發不可收拾。
三、面對嚴肅的禽流感疫情,此事攸關國人健康與國際形象,政府不應單純從經濟損失角度隱
瞞疫情,須主動尋求國際援助合作,與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共謀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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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醫院使用胰島素注射針具未符合健保局致函各醫療器材相關公會及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關於「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均不應重複使用」之規定,為維護醫療品質及保障病患之醫療安全,以保障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健保局曾於 99 年 4 月 23 日致函各醫療器材相關公會及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重申「健保
給付之特殊材料,均不應重複使用」。惟目前胰島素注射針具重複使用狀況非常嚴重,此
乃肇因於健保局核刪注射針具數量,故醫師無法開立足量針具供病友使用。
二、糖尿病患前往醫院就診時,醫師開立之胰島素注射筆針頭數量明顯少於應施打胰島素之次
數。其中以一日施打兩至三次以上者處方量短少次數情形最嚴重,此現象顯然恐有鼓勵或
迫使病患重複使用胰島素注射空針頭之虞。然胰島素注射筆空針頭亦屬健保局給付之特殊
材料,故醫院此舉乃顯然未確實遵守「特殊材料不應重複使用」之規定,依署授保字第
10100000150 號函登載針具僅限單次使用,胰島素注射針不得重複使用。
三、為維護醫療品質及保障病患之醫療安全,貴局對於醫院是否短開處方之胰島素注射筆針導
致病患被迫重複使用之情形,應詳加落實稽查,避免特殊材料重複使用之件數一再發生。
四、民眾持醫院開立之胰島素處方單至健保藥局調劑,發現藥局逕自以非處方載明之注射針具
品項替代,如此藥局已有明顯違規之情事。且因不同注射針具所需之注射技巧會有差異,
造成民眾領回之注射器材所應使用之注射技巧與原糖尿病衛教師教導之注射技巧不同,此
將造成注射不正確而使民眾有投藥錯誤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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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中國大陸已在 2011 年底擠進國銀國際債權餘額第三名,惟兩岸並未建立貨幣清算機制,為降低我國銀行持有人民幣的匯率風險並提高資產組合管理效率與報酬極大化,促成提早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本國銀行跨國的國際債權餘額統計,去年底國銀直接風險跨國債權,本國銀行直接風險
跨國的國際債權餘額前 10 大國家(地區)依序為美國、盧森堡、中國大陸、香港、英屬西
印度群島、英國、開曼群島、新加坡、印度及澳大利亞,國銀跨國債權餘額前 10 大國家合
計達 1397.3 億美元,占台灣申報直接風險跨國國際債權總額的 73.66%;另依最終風險餘額
合計達 1433 億美元,占台灣申報最終風險跨國國際債權總額的 73.93%。
二、其中,跨國國際債權餘額前 10 大國家排名中,中國已在 2008 年底躋進前 10 大,去年底更
名列第 3,去年一年,國銀對中國跨國債權較前年底增加 92 億美元或 125.4%。惟目前中國
仍是外匯管制的國家,兩岸必須簽訂貨幣清算機制,才能方便人民幣與台幣間直接進行匯
兌。
三、「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可立即降低台商通匯之交易成本,並有助解決台商融資問題
,更有利台商資金回流台灣,透過雙方的中央銀行或指定的外匯銀行進行兌換,方便雙方
進行貨幣兌換。一旦台灣與中國簽署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將使得台灣對兩幣間之匯兌可以
充分掌握,不易受到中美間匯兌波動之影響,對於兩岸金融之規劃,中央銀行也可保有其
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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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中國大陸京劇交流團非屬專業交流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上月一輛搭載大陸旅客的遊覽車在花蓮台 11 線翻覆,經查此團係由台北中興國劇團邀請、
並由美利達旅行社組團來台從事專業活動的京劇交流團,然據北京台辦指出該團性質係屬
票友團,並非演出團,成員多為年齡在六七十歲的老年京劇票友。依據「大陸地區專業人
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的專業資格是指在大陸地區或由大
陸地區前往第三地區具有專業造詣之學術、文化、體育、演藝人士、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及
進修人員,票友是大陸戲曲界的行話,意指會唱戲而不以專業演戲為生的愛好者,該團成
員黃大器受訪時亦表示,他們夫婦都是長沙的退休中學教師,教語文的太太喜好京劇,而
教物理的他愛聽但不會唱。顯見該團名實不符,身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卻主審認
定這些團員屬於專業人士,難道沒有疏失?本席要求教育部詳查台北中興國劇團過去的申
請案是否有類似的情況?該團是否有接受國家或民間單位的經費補助?並提出完整的檢討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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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就上月中國大陸京劇交流團來臺交流變更行程違法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上月一輛搭載大陸旅客的遊覽車在花蓮台 11 線翻覆,經查此團係由台北中興國劇團邀請、
並由美利達旅行社組團來台從事專業活動的京劇交流團(票友團),該團不但不具備「大
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詳列的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的專業資格,另
據該團成員指出,事發當日他們是從高雄走東線北上前往花蓮,一直在趕行程,早上他們
在高雄參觀一座廟宇,並在當地和路上各進行一次購物活動,足見其為假專業交流,實為
觀光購物?赴花蓮參訪,並非教育部、移民署原核定行程,邀請單位未依規定任意變更行
程,進行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並且未送主管機關備查,已違反前揭辦法許可第 22 條規
定,除按「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活動須知」第 9 條規定,邀請單位邀請之大陸
地區專業人士或其眷屬或助理人員,主管單位三年內不得受理其申請案外,邀請單位亦應
處以新台幣 20 萬元以上、100 萬以下罰鍰,本案迄今未聞邀請單位與來訪人員遭開罰,本
席要求移民署立即處理,並提供本案活動報告及調查報告,若有登載不實,將追究其責。
移民署亦須對外公開懲處結果,並積極宣導,呼籲欲來台灣觀光的大陸民眾能循正常的觀
光途徑申請,以嚇阻這種假藉交流名義,實則從事觀光的行徑。否則日後若發生類似事件
,參訪團體違法在先,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將衍生更多糾紛,亦損及我政府威信。
另本席要求日後包括國台辦、海協會人員、各省(市)級團及其他專業人士來台進行
專業交流,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須隨時進行實地訪視、隨團或查核,若查出
其有違反辦法許可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不當行為,應立即通報,並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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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鑑於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之四次財務精算適當提撥率顯示,適當提撥率與實際提撥率相差甚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收支狀況著實令人堪憂,建請提高提撥率或是提高收益率等,以維護軍公教人員及全國納稅人之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結至 2012 年 2 月底止,我國一年以上未償債餘額達 4 兆 8,335 億,另加上短期債務餘額
2,691 億,合計 5 兆 1,026 億。另外潛藏負債、非營業基金舉債、地方政府債務及既成道路
徵收補償費,共 15 兆左右。總負債合計超過 19 兆,平均每人負債逾 80 萬元。
二、目前台灣少子化,2011 年統計,台灣生育率約 1.15 個。而台灣少子化速度堪稱全球之冠。
未來台灣還有可能邁入人口負成長,未來的子孫世世代代,相對負擔越來越重。
三、退撫基金四次財務精算之適當提撥率
項 目 公 務 人 員 教 育 人 員 軍 職 人 員
第 1 次精算 適當提撥率 15.5% 17.9% 21.9%
(89 年) (折現率 7%)
與當時提撥率 7.5% 9.9% 13.9%
(8%)差額
第 2 次精算 適當提撥率 26.4% 28.6% 32.0%
(92 年) (折現率 3.65%)
與當時提撥率 17.6% 19.8% 23.2%
(8.8%)差額
第 3 次精算 適當提撥率 31.1% 33.1% 36.3%
(95 年) (折現率 4%)
與當時提撥率 19.1% 21.1% 24.3%
(12%)差額
第 4 次精算 適當提撥率 40.66% 42.32% 36.74%
(98 年) (折現率 3.5%)
與當時提撥率 28.66% 30.32% 24.74%
(12%)差額
四、目前退休提撥法源公教人員最高 15%,軍教人員最高 12%,所以就算以 12%提撥率,軍公
教人員差額仍高達 20~30%左右,這種結果下去,軍職退休金會最早破產,接著是教師退休
金破產,最後是公務退休基金破產。以此結論下去,有無準備修法來提高提撥率?或是有
辦法提高收益率(折現率)?甚至於 2011 年 11 月 10 日,自由時報刊登公保法有意願準備
年金化,請問是否更會加重財政負擔?潛藏負債更為增加?屆時若退休基金破產之後,是
否都由國庫來埋單?全國納稅人權利從何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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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明文,鑑於行政院將有條件開放含瘦肉精之美國牛肉進口來台,恐有危害台灣人民健康之疑慮,已造成社會恐慌及人民反彈,本席要求,行政院應肩負把關之責,並依循立法院協商結論,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確保國人的健康安全無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美國牛肉有瘦肉精、澳洲牛肉也被驗出有瘦肉精,國內本土豬肉被驗出有瘦肉精,吃海鮮
害怕重金屬,吃蔬菜又害怕農藥殘留。政府告訴人民說要開放美牛,倘若民眾有疑慮,可
以不要購買,但是民眾對商品的不信任,導致什麼都不能吃。行政院在此議題上採消極態
度,衛生署更是不聞不問,已是嚴重失職。民眾對政府無能的感受很深,開放瘦肉精美牛
這件事情,現在不僅談判兵敗如山倒,民眾更要質疑政府,我們到底要怎麼吃東西?一個
政府如果沒辦法給人民安全感,一切都交給市場決定,民眾對政府將不再信任。
二、2009 年美牛風暴,國民黨以多數暴力,強制通過食品安全衛生法的修正,當時擔任衛生署
長的楊志良信誓旦旦,彷彿只要通過「三管五卡」,美牛進口就百毒不侵。當時民進黨全
力阻擋,認為三管中的「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根本無法解決民眾對於牛肉有問題
的疑慮。尤其管源頭的部分,當時的新聞稿上面寫:「將由這方面之專家、獸醫師及相關
部會官員,組成美國牛肉專案查廠小組,前往當地實地查核,不符合規定者,要求限期改
善,逾期仍未改善,即停止其進口。進口之產品如經檢驗不合格,即提高其檢查比率,把
關標準比歐美及韓國更嚴格。」但事實證明,台灣根本無法針對源頭進行控管,自 2009 年
美牛風暴以來,台灣僅能在邊境才能進行抽驗。
三、目前國內明文禁用瘦肉精,若有豬農私自使用瘦肉精,政府應該嚴查,而不是一股腦打翻
整個產業,讓豬農無所適從。開放牛肉進口的衝擊已經很大了,再加上把不肖豬農的個別
行為放大,更是衝擊了一般守法豬農的生計。未來政府要開放進口牛肉瘦肉精,但是國內
禁用,這種差別待遇,無意間已經提高了進口產品的競爭力,讓雙方在不公平的情況下競
爭,而且是有損國民健康的競爭,某種程度來講,也是誘民入罪,對國內農民實屬不公。
四、政府總說,若有疑慮就不要買、不要吃就好,但政府本來的職責就是為市場把關、讓人民
安心,政府此種說法根本就是不負責任。馬政府過去幾年來,無論是甚麼事情,都要推給
市場決定;油電雙漲也是市場機制、不吃美牛也交給市場機制,市場會失靈,市場失靈就
是要政府來幫忙解決,如果一切都交給市場,政府的存在就沒有意義。
五、本席要求,面對美國含瘦肉精的牛肉將開放來台,對台灣已造成莫大恐慌,行政院應肩負
把關之責,並遵循立法院協商結論,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確保台灣國人的健康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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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淑芬,為台電擬調漲電費一事,恐增加全國各級學校經費,壓縮教育資源,致使全國學生受教權益受損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部已研議電價將分成兩階段調漲,漲幅超過 20%,擬自今年 5 月 1 日漲 10%以上,夏
季電價漲幅為 20%以上,待 10 月 1 日後,原本非夏季電價應調降,但屆時不調降,維持
20%以上漲幅,即兩階段漲價。
二、全國各級教育單位,年度預算有限,往往捉襟見肘,假若台電年中宣布電費調漲,各級學
校可能出現經費缺口。屆時必得東挪西移,從其他預算移支。若縮減教育設備、圖書等相
關經費,將會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三、例如台北市新湖國小位於松山機場旁,容易受到飛機起降影響,必須關窗戶上課,其空調
電費於夏日每月高達二十萬元。又例如桃園復興鄉高義、長興等國小,冬季因溫度過低,
必須開暖爐上課。今年電費調漲,勢必增加地方各級教育單位財政負擔。
四、綜合上述,建請行政院研議,因應電費調漲,制定一套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配套辦法,以
免各級學校學生受教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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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中醫診所推拿輔助人員必須在本年四月底以前全面退出中醫診所,引發民眾質疑這項措施影響國人就醫權利,建請主管機關之衛生署應跨部會釐清權責關係,正視推拿師工作權利,推動考照制度等配套措施,協助推拿師執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多數中醫診所都由推拿師執行推拿工作,除有中醫師監督者外,其坊間亦有為數不少
推拿者,推拿規定需由有醫事執照的中醫親自推拿,雖然出發點是保障民眾就醫品質,但
推拿師全面退出中醫診所,是卻也造成民眾不便,品質亦未能有效把關,直接影響民眾就
醫權益。
◎國內中西醫療院所輔助人員配置:
中醫體系 西醫體系
台灣 推拿師(×) 理治療師和護士
台灣 教考用制度(×) 教考用制度
二、有鑑於該項措施實行前,衛生署雖曾給推拿師兩年緩衝期,但緩衝期間卻完全沒有配套措
施,但證諸國內西醫體系有物理治療師和護士;而大陸跟韓國亦有相關推拿師科系和考試
制度,但反觀台灣卻無此項考用制度設計,直接影響國內推拿師就業權利。
◎台灣與鄰近國家國際推拿師任用制度:
台灣 大陸跟韓國
教考用制度(×) 教考用制度
三、如果推拿人員屬於中醫傷科推拿,這部分屬於醫療行為,應由衛生署負責管理,同時由考
試院舉辦考試才對,依法令規定,勞委會並不能夠辦理技能檢定;如果推拿人員屬於民俗
調理按摩,且沒有置入性行為,也不屬於醫療行為者,這部分就必須先經過主管機關認定
有需要才能夠辦理技能檢定。其部會應先釐清權責關係,正視推拿師工作權利,推動考照
制度等配套措施,協助推拿師執業,俾免影響其生計與就業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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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現行機車強制責任險保費偏高,其每年繳納的保費總額約六十億元,但實際理賠金額卻不到一半,五年來累積的「保費結餘」超過一百八十億元,其中四成直接進入保險公司口袋。主管單位金管會應考量其合理性,重新精算後將強制責任險保費調降減半,俾維民眾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鑑於現行機車強制險保費過高,遠超過實際理賠需求,每年的保費結餘竟然成為保險公
司收益,實在太不合理。蔣乃辛向金管會保險局調閱資料後發現,去年強制險保費收入近
五十八億元,但保險業者實際支出的理賠金卻不到卅億元,沒花完的錢則由金管會與保險
業者「六四分帳」。
二、金管會理應知道理賠金需求如此龐大,如果繼續要求民眾繳納不合理的保費,無異於變相
加稅;金管會應秉持「無盈無虧」原則,量出為入,徹底檢討機車強制責任險保費結構,
考量其合理性,重新精算後將強制責任險保費調降減半,俾維民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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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現行國人罹患肺腺癌的比例逐年增加,但低劑量胸部電腦斷層健保沒給付,民眾須自費新臺幣四千八百元至六千元,爰此建請國民健康局應編列經費補助高危險群、好發年齡層者做低劑量胸部電腦斷層,並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分配收入支應寬列人力與經費,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藉以保障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鑑於國人罹患肺癌的比例逐年增加,而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戰勝肺癌關鍵。惟目前低劑量胸
部電腦斷層健保並無給付,民眾須自費四千八百至六千元,故主管機關應制定辦法,針對
肺癌高風險、高好發年齡層評估補助方案,此外,其也將全面推動早期癌症預防和篩檢,
且相關辦理經費亦可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 4 條第 2 款得由菸品健康福利捐
的分配收入支應或接受機構、團體捐助。參考癌症防治法第 16 條,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
,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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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內政部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提供民眾申請房租補貼,但該項政策卻因房東害怕被查稅,拒絕提供相關證明,令房客無法領取相關補貼;內政部與財政部應該儘速召開跨部會會議,研擬出房東繳稅、而房客又能申請到租屋補貼的雙贏政策,並建請將租金補貼名額提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內政部的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係提供民眾申請房租補貼,但該項政策卻因房
東害怕被查稅,拒絕提供相關證明,造成房客無法領取相關補貼。
二、依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 28 點前段,內政部核定的辦理戶數內核准的申請人,其貸款期間所
需的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由內政部全額負擔。但要申請此補貼,前提係必須提供租賃契
約等證明;但實際上因房客如果提出申請,財稅單位就可依此查房東租賃所得的稅,造成
許多原本沒有報稅的房東,基此原因不願意讓房客申請。
三、有鑑於上述情形導致政府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效能不彰,內政部與財政部應該召開
跨部會會議,研擬出使房東繳稅、而房客又能申請到租屋補貼的雙贏政策。而目前租金補
貼每年僅有二萬個名額,實不足因應民眾需求,故應適度提高增加申請名額,以提供給真
正需要的民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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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來花蓮地區大眾,就有關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所將進行之花蓮火車站改建計劃,無法清楚工程內容究竟為何,以及相關工程將對花東地區各項產業帶來何等助益之情形,特請交通部相關單位與當地居民進行完善的溝通與協調。並且,花蓮火車站周遭交通亟待改善,如僅改善車站本身而未能處理車站周邊連結,恐生有美中不足之處,亦難稱真正造福於花東居民,應予注意並認真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按花蓮站為台灣鐵路重要車站之一,每年財務上對台鐵管理局上貢獻良多,然而其現狀卻
是每天有一萬二千旅次進出在僅有 198 坪大小之老舊車站,又小又擠,旅行團或民眾常拖
著行李進出趕車,常擠成一團而險趕不上車。不僅對於倚賴此項交通工具甚重之當地區民
生有不便,更造成外來旅客觀感不佳,間接影響花蓮地區觀光事業發展。有鑑於此,似應
有所重建與改善。
二、而交通部亦非全然沒有行動,事實上,據媒體報導,整修計劃目前有意仿機場出入境分流
概念,耗資七億元將花蓮站改為國內唯一可將進出站乘客分流的國際觀光車站,且將擴建
為六倍大,設購物中心、餐廳等,預計 2014 年完工啟用。此外,交通部推動中的花東火車
站改建計劃,將有 14 個車站改建、新建或拉皮,並加入「一鄉一特色」設計元素,預計將
吸引更多國內外之觀光客至花東旅遊。
三、上述施政與計劃,立意良善,對於地方發展效果值得稱許。惟不知是否係交通部未能與當
地居民充分溝通或解釋之故,至今花蓮居民仍然對於該項計劃相關細節並不熟悉,甚至常
生有此項計劃僅為「拉皮」工程之觀感,著實可惜。本席有鑑於此,特請相關交通單位加
強與當地民眾之交流與宣導,並廣納當地居民所提有關於車站重建計劃之意見,力求設計
後之新花蓮車站真正反映當地居民之需求,而非只是外地人士憑想像而強行加諸於居民之
空中樓閣!
四、此外,花蓮火車站附近交通不便,早已為當地居民抱怨許久。如未能趁此次改建一舉修正
,其結果將空有一設備良善、規劃周到的車站,惟出站後立刻面臨接駁困難、交通混亂之
景象,對於提昇花蓮觀光形象以及方便花蓮當地居民利用大眾交通工作之目的可謂功敗垂
成,而於民眾對政府施政的信心與信任,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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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近期抽驗市售食品 92 件,高達 22 件鋁含量超過 100ppm,大於國際組織建議值,食品中食用鋁超量可能會對人體生殖及神經系統造成影響,甚至導致阿滋海默症等疾病,而我國現行法制下卻無法可管,本席建請衛生署應儘快訂定相關標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食品業者為讓食物具有防腐功效,會特別添加含有鋁成分的明礬,因為鋁的毒性低,因此
才允許作為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考量食品含鋁過高,恐影響生
殖及神經系統,101 年 3 月 13 日於台北地區抽驗市售的海帶、糕餅和饅頭等食品,發現鋁
含量嚴重超標,於抽驗市售食品 92 件中,高達 22 件鋁含量大於 100ppm,造成不少民眾擔
心對健康已造成危害。
二、依消保處分析發現,以「海帶類」的含鋁量最高,檢測值高達 1441.61ppm,同時是本次檢
測最高數據,且 9 件海帶類樣品含鋁量都高於 100ppm,對照聯合國農糧組織及世界衛生組
織建議可容許攝取量為人體體重 1 公斤每週 1ppm,上述驗出超過 100ppm 的產品,恐怕吃
一次就已超過國際組織建議的一週食用量,對人體健康造成之危害不容小覷。根據專家表
示,食用鋁含量過高的食品,可能會對生殖及神經系統造成影響,阿滋海默症即是可能導
致的疾病,而若是代謝緩慢或腎功能差的人,長期食用含鋁的食物,則容易導致鋁中毒,
甚至引起神經毒性等疾病。
三、惟在我國現行法制下,至今沒有訂定任何相關之限量標準,故本席在此建請衛生署將膳食
攝取鋁的暴露風險納入今年的研究計畫,儘速訂出標準及罰則,並積極輔導業者改用其他
不含鋁的添加物,以維護國人健康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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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有鑑於近日政府將第三波開放中資來台,其中製造業開放比率從 42%大舉拉高到 95%,甚至將取消中資參股面板、半導體等國內關鍵技術產業上限,此舉恐有將台灣關鍵產業技術將有拱手送給中國之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已兩波開放中資來台,製造業開放項目比率已達 42%、共 89 項;服務業已開放 42%、
共 138 項;公共工程已開放 24%、共 19 項;農業過去僅開放批發銷售及低敏感的肥料業,
有 20%參股上限。第三波開放幅度遠大過前兩波,製造業開放比率達 95%,服務業、公共
工程都破五成,農業也將取消中資參股肥料業限制。中資的持股比率也大鬆綁。
二、前次被列為關鍵技術產業的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液晶面板及其零組件
製造業、金屬切削工具機製造業與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五項產業,原是中
資持股上限不得逾 10%,經濟部送政院版本將取消上限,交給專案小組視個案認定,原則
上禁止中資取得控制權最高不能逾 50%,此舉將是門戶大開不設防,將嚴重衝擊台灣產業
與經濟發展。中資參股比重沒有上限,未來政府要如何管制中資企業,如何確保中資不會
取得我國關鍵性產業之控制權與關鍵技術?因此,本席特於此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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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農委會自 101 年 3 月 14 日起祭出之「養豬場違法查驗強化措施」,認為行政主管單位有推卸相關把關責任予畜牧業者之嫌,於此提出質疑。中華民國養豬協會支持此項政策之自律行動雖值得讚許,惟面臨國內肉品有無瘦肉精之問題,政府應加強查核,負起為人民把關的責任,其卻把責任推卸給畜牧業者,顯有失公允;再者,依現行之動物用藥管理法,未規定可以公布使用瘦肉精的畜牧場,業者若被驗出瘦肉精,並不會曝光,而不配合簽切結書者,反而會被公布,此項政策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擬定完備之前,顯有不公平之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美牛驗出瘦肉精,消費者人心惶惶,現在就連國產豬肉也驗出含有毒性比萊克多巴胺
更強的「沙丁胺醇」。為了圍堵瘦肉精風波,農委會於 101 年 3 月 13 日表示,翌日起將全
面要求豬農出豬前,須附「無瘦肉精」切結證明,即「本牧場不使用乙型受體素聲明書」
,保證無使用瘦肉精,假如養豬戶不願意簽署,肉品就無法販售,甚至公布負責人姓名及
電話;而簽下切結書仍使用瘦肉精者,不但要接受巨額之行政裁罰金,可能還要面臨刑事
責任。
二、中華民國養豬協會理事長楊冠章表示:101 年 3 月 8 日養豬協會北上陳情之後,農委會做出
這樣的決定,養豬協會將全力支持;其所為之聲明與其所發起之自律行動雖值得讚許,惟
面臨國內肉品有無瘦肉精之問題,政府應加強查核負起為人民把關的責任,其卻把責任推
卸給畜牧業者,顯有失公允。農委會並表示,以市場機制來看,切結書有助於控管國產豬
純度,惟此項控管之責應屬政府單位之責任範圍,其卻將之全數加諸於養豬業者承擔,顯
有推諉卸責之嫌,行政單位應加以檢討改進。
三、再者,依現行之動物用藥管理法,未規定可以公布使用瘦肉精的畜牧場,業者若被驗出瘦
肉精,並不會曝光,而在新制要求養豬業者簽屬切結書之政策下,不配合簽署切結書者,
反而會被公布,由此可知,此項政策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擬定完備之前,顯有不公平與矛
盾之情形,行政單位針對豬肉含有瘦肉精此一重大議題不僅有推卸把關責任之嫌,相關之
配套措施亦尚未擬定完全,本席特於此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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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行政院農委會召開專家會議,認定最近發生的 H5N2 都是高病原性,但是行政院農委會在開會完以後,卻以雞的死亡率不高,而擅自判定為低病原性,非常不尊重專家的意見,也漠視 OIE 的規定。行政院農委會涉及隱匿疫情,導致高病原性的禽流感病毒,已散播全國,將來是否會對養雞業者與人民健康造成嚴重的危害,更是還無法預料。本席認為,司法檢調機關應盡速查明是否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給國人一個明確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農委會前主委陳武雄召開記者會說:「禽流感 H5N2 的高病原性,是以感染雞隻的死亡數來
認定,所謂的致病指數(IVIP)及 DNA 的鹼性氨基酸數目的資料,對養雞業者及人民有什
麼意義呢?」這種說法完全錯誤,因為高病原性禽流感 H5N2 的判定,在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已有明確規定,由 2 個指標判定:1.致病指數大於 1.2;2.禽流感病毒的 HN 基因
間的鹼性氨基酸數目,大於 2 個以上。臨床上死亡雞隻的多寡,僅供為參考資料。因為,
如果雞群中未曾有 H5N2 的抗體,感染到高病原性 H5N2 病毒時,死亡率就會很高。如雞群
因先前有感染過 H5N2 病毒,雞隻體內就會產生抵抗 H5N2 病毒的抗體,以後即使感染到高
病原性的病毒,死亡率也不會很高,產蛋率不會下降太多,所以用死亡率來判定高或低病
原性,是不正確的。
二、2004 年台灣雞場首次發生低病原性禽流感 H5N2,雖撲殺了 38 萬隻雞,但病毒並未完全被
消滅,2008 年又撲殺近 2 萬隻,經過幾年來的病毒散播,很多雞隻應該都有 H5N2 的抗體
。所以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時,死亡率當然不會很高。雞的致病指數,係用無抗體的雞來
感染測試,致病指數如大於 1.2 時,即表示雞群有 75%以上的死亡率,當然是屬於高病原性
禽流感。這幾個禽流感的病例,都合乎高病原性的標準。據了解有些專家在會議裡,也認
定最近發生的 H5N2 都是高病原性,但是農委會在開會完以後,卻以雞的死亡率不高,而擅
自判定為低病原性,非常不尊重專家的意見,也漠視 OIE 的規定。
三、禽流感是國際矚目的「人畜共通傳染病」,因禽流感的病毒變異性極高,一旦發生變異,
就有感染人類的機率。2006 年日本已證明 H5N2 會感染人類,2008 年台灣也有類似報告。
若禽流感的病毒變異後,導致會人傳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非常高毒性的病毒,並會散布
到全世界。如 2009 年發生在墨西哥的流感 H1N1,不到半年的時間就散播全球,造成數千
萬人感染。1918 年的西班牙 H1N1 流感,造成 4 千多萬人死亡,病毒大部分的基因來自禽
流感病毒。在 1957 及 1968 年的亞洲流感 H2N2 及香港流感 H3N2,造成數百萬人死亡。這
2 種病毒有部分的基因,也來自禽流感病毒。可見禽流感病毒的重要性。農委會隱匿疫情,
導致高病原性的禽流感病毒,已散播全國,將來是否會對養雞業者與人民健康造成嚴重的
危害,目前還無法預料,但台灣在國際的形象已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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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開放瘦肉精是馬政府的決定,馬政府也不要再把扁當成政治提款機,以為只要拿出前朝當擋箭牌,自己就可以避免所有的政治責任。畢竟當年即便扁政府有意開放,但最終並沒有做出開放的決定,台美當時也沒有因為沒有開放瘦肉精美牛。馬政府如果沒有理解這一點,並開始向國人最關心的健康風險,說明開放含瘦肉精的可能問題與因應對策,社會上自然會認為馬政府不僅沒有面對問題的誠意,更會加深國人認為馬總統是個遇事逃避,不願意解決問題之總統的惡劣印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深陷美牛瘦肉精風暴的馬政府,為了化解反對黨的批判,引用美國在台協會的說法,提出
當時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就對美國提出要審視瘦肉精含量的承諾,以此為自己有意解禁瘦肉
精的決定辯解。馬政府這樣的作為並不可取,因為問題的關鍵是馬政府已經做出要開放瘦
肉精的決定,因此必須向國民說明,開放瘦肉精的健康風險不會比不開放瘦肉精的風險高
。牽拖前朝一個非決定的作為只會使社會大眾產生馬政府有意逃避問題的嫌疑。
二、首先,瘦肉精問題的本質是國民健康,美台關係再如何重要,也不應該以國人的生命健康
作為代價。因此馬政府的首要任務,是要向國人說明開放含瘦肉精美牛不會危害國人健康
,特別是馬政府更要證明與不含瘦肉精的牛肉相比,含瘦肉精牛肉不會有更高的健康風險
。特別是國內牛豬畜牧業過去就是因為這個理由,而被政府機關要求不能使用含瘦肉精的
飼料餵養,因此開放的決定形同今是而昨非,這更需要馬政府提供一個合理的說明。
三、其次,馬政府不僅沒有就健康問題提出具說服力的理由,還多次有意無意的將開放含瘦肉
精牛肉的決定與美台關係掛勾,先是提到美國的壓力很大,接著經濟部長又多次暗示沒有
開放瘦肉精美牛,美台貿易投資架構協議(TIFA)就無法進行。這自然引起國人與反對黨
強烈懷疑馬政府是否與美方存在私下交易,因此才會急於開放美牛。因為台美關係如果真
的很順暢,怎會因為美牛爭議導致台美關係的倒退呢?我們必須要說,就是馬政府的處理
方式才會導致美牛爭議變成外交議題。
四、再者,我們對於馬政府提出當時扁政府也有意朝向類似決策作為辯解的理由感到不解。馬
政府不就是因為國民不滿意扁政府的作為而得以當選嗎?扁政府有意開放瘦肉精不正好是
再次顯示當年扁政府思考的混亂,所以才無法得到人民的信任導致民進黨敗下陣來嗎!以
自己輪替掉政權之作為為自己的決策辯護,難道不是十足的比爛競賽嗎?錯誤的決策不會
因多數人贊成而使其變為正確。這點馬政府應該理解!
五、同樣的道理,美國也應該向台灣民眾說明為何一定要向台灣進口含瘦肉精的牛肉,為何對
台灣民眾只進口不含瘦肉精美牛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這種態度和當年英國逼迫中國人進
口鴉片的惡霸行徑有何差異呢?更誇張的是美國刻意放出當年扁政府有意開放瘦肉精牛肉
的橋段,意圖營造有意開放瘦肉精是國民兩黨都有的輿論氣氛,但始終不對台灣民眾說明
。這種認為可透過操弄台灣主要政黨就能為所欲為,完全不把台灣民眾看在眼裡的心態,
不是政治霸凌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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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國民黨政府一再宣稱台灣若沒有核電將會面臨缺電的危機,然而只要看看近鄰的日本,福島災變前人們始終相信政府的宣傳,以為沒有核電就沒有電,福島核災後日本被迫廢核,大家才發現根本就不需核電,事實上日本已在沒有核電的情況下度過近一年。而日本的核電依賴率高達三成一,台灣的依賴率僅一成七,如果日本能廢核,那麼台灣一定能。走向非核家園,是我們這一代人共同的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三一一」福島核災屆滿周年,傷痕猶深。日本政府日前公布文件資料顯示,大地震和海
嘯後僅四小時,日本內閣高層便已知受到海嘯衝擊的福島核電廠損毀嚴重,可能會發生爐
心熔毀,但有關官員並未將預想中最糟的情況告知人民,甚且刻意隱瞞。官方的隱匿導致
黃金救援時間錯失,讓災區民眾承受巨大的苦難,也讓日本全國即使事隔經年仍壟罩在核
災陰影,重建之路滿布荊棘。
二、核能與其他能源不同,其他能源啟動後可以隨時停止,核能則不能,即使運轉中的核能電
廠停機,核蛻變仍繼續釋出能量,需有冷卻系統來冷卻爐心。若因地震、海嘯或其他因素
以致冷卻系統故障,核能電廠不能順利停機時,就會產生核能災變。此時就進入搶救階段
,這是疏散民眾的黃金時段,若疏散行動迅速切實,就能大幅減低傷亡與風險,美國三哩
島的核電事故,即因政府在第一時間即發布訊息並迅速疏散民眾,而得以將人身安全災害
降至最低;反觀蘇聯車諾比事件,官方竭力隱瞞,居民渾然不知已身處災變,未在黃金時
段緊急疏散,其結果造成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等國至今仍為該一事故所引起的健康
問題付出巨大代價;日本的福島核災則是資訊透明化程度介於兩者之間,導致的生命健康
傷害也是居中,無數災民於今猶仍在暗夜中不時啜泣。
三、以日人行事謹慎、守法有度、知恥盡分的民族性,面臨核能災變的衝擊尚且發生官僚隱瞞
的荒謬行徑,而國際原子能總署也表示,造成福島危機的並不僅是天災,救災指令的不明
確、反應計畫的整合不足、主管監督的不充分以及應變訓練不足等都是原因。設若同樣的
場景如發生在台灣,事況之慘烈只怕遠甚於日本。馬政府面對美牛叩關、禽流感蔓延,如
出一轍的「隱匿、欺騙、諉過、失能」,可看出這個政府由道德操守、職能展現乃至危機
處理,已是全面淪落,而原本有充分時間得以循序處理,合宜解決,人力所得控制的食品
安全問題,尚且因官方僥倖心態導致雞飛牛跳的嚴峻情勢,則應變時間緊迫、疏散工程浩
大、人力無法控制、民性易臨亂失序的核能災變,一旦降臨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民眾又如
何期待這個欺瞞成性、執政無能的政府能夠有效處理管控,讓人民免於生存恐懼?
四、除了在遇災的處置心態與能力讓人難以信賴之外,台灣還是唯一將核電廠建在首都圈的國
家、擁有世界最密集最危險的燃料池、抗震級數低下、四座核電廠遭國際評定面臨地震與
海嘯雙重威脅屬風險等級最高、遭揭露擅自變更千餘項設計的核電廠已成為潛藏重大人為
災難的大怪獸…,台灣的核電安全可說是集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種種不利因素於一身,
試問台灣有甚麼條件發展核能電廠?執政者又憑甚麼侈言核安?更況乎這個政府在美牛與
禽流感風暴中已一再證明自己是個無信無能的不良前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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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目前已經曝光的物證、人證顯示,去年十二月底、總統大選前夕,馬政府涉嫌集體性隱匿高病原禽流感疫情,直到今年三月三日才正式對外公布,前後延宕疫情長達兩個月之久。這樁涉及國民黨政府共犯結構互相勾結以掩護犯罪的醜聞,儼然把台灣的國際形象打落到第三世界水準。這件官場現形記,究竟涉及多少違法瀆職情節,有待司法檢調機關展現查案能力與辦案績效,還給國人一個公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選舉期間爆發執政者隱匿高病原禽流感事件,出發點為何?不言自明。這個案件喧騰到
現在,一週又過去了,只見台北地檢署到防檢局「調閱資料」後,相關官員在立法院頻頻
自我防衛,直到反對黨立委將關鍵錄音公開,知情學者出面證實,案情才急轉直下。這些
事態的披露出於民意機關與民間團體,非始於執法單位的主動調查,毋寧是個缺憾,相信
我們的社會不會希望這個現象代表著「摸著石頭過河」、「看報才會辦案」,或是「爆多
少辦多少」的官官相護、曲意包庇才好。
二、台灣爆發高病原禽流感目前喧騰於眾的疑點,至少包括:農委會是不是早在去年十二月二
十九日即檢出 H5N2 病毒,卻未告知地方?前防檢局長許天來在今年二月一日專家會議上說
「我得到指令說不急」,為何不急?這位「老闆」應是陳武雄?「最大的老闆」還沒同意
撲殺雞禽,其不同意的原因是什麼?他是馬英九、吳敦義?甚至二○○八年十月高雄路竹
禽流感的實驗室報告是高病原,是否隱匿疫情已是馬政府施政的常態?許天來還對專家說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對禽流感的定義:未來式是強制、現在式是一般描述、過去式是建議
建議,沒有強制力,這是不是事實?
三、尤其,馬團隊從「最大的老闆」到農委會的「老闆」,若果真基於選情需要,使用詐術,
隱匿疫情,則涉及刑責,事關重大。而且整個內部討論過程被「全都錄」,同時參與者眾
,足供對質查證,真相已經呼之欲出,檢察單位還不能抽絲剝繭、釐清真相,給全國人民
一個交代,則繼行政部門的信用破產之後,司法做為社會最後的防線也將為之崩潰。所謂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人民是國家的根本,如果人民不安寧,國家如何強大?馬英九
第二任尚未開展,若他率領的政府就爆發了敗行劣跡,鬧得社稷不安,其惡性之重大豈不
是已至動搖國本?
四、許多政治學者長期觀察第三世界的民主發展歷程,歸結這些後進國家政權替換的共同性,
執政黨為了延續政權、阻擋政黨輪替,往往會使用一些傷害民主信賴的手段,例如動用行
政資源輔選、在基層脅迫、買票、監聽對手動態,甚至動用暴力等等;台灣已經是經過兩
次政黨輪替的國家,台灣的民主曾經被美國總統喻為亞洲偉大的成功故事,但是倘若台灣
實踐民主的背後,竟有這麼多的齷齪黑暗,為了勝選不擇一切手段,情節甚至比前述案例
更加翻新離奇,這已令全體國人為之蒙羞。為了鞏固台灣的民主,防止民主倒退,使台灣
的民主繼續是個表裡如一的成功故事,這件隱匿疫情的醜聞司法檢調必須徹查到底,才能
讓人相信馬總統的司法改革是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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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從二○○六年用 BOT 方式委由遠通辦理以來,風風雨雨不是很順利,其中原因包括高速公路管理局承辦人員缺乏 BOT 經驗、政府採購法牽絆、政府對車上機政策錯誤、遠通行銷手法不夠務實與先進等等。本席認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可以節省時間、油料並減少空氣污染,是進步的公路管理進步政策,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該加速推動時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高速公路 ETC 用路人的經驗,ETC 準確度達到百分之百,是一個可靠的收費系統,但
是整個台灣地區有六、七百萬車輛,卻只有近五分之一裝車上機,其原因在於遠通車上機
太貴,同時很多用路人認為車上機應該免費安裝,那有還要繳費用路人自備算錢機器算錢
給政府,政府當初就該要求遠通免費給用路人妥裝車上機,不過這個課題遠通有免車上機
變通方式,先儲值登記車號,通過收費站掃描扣款,另外,基隆與台北間試用 e-Tag 代替車
上機,據聞效果佳具有同樣準確度,預定在今年三月推出全面取代車上機,這是值得肯定
的進步作法。
二、交通部今年年底要推動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政策,這是根據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相信會
獲得全民支持。目前中山高速公路、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與北宜高速公路共設十二個收費站
,很多都市地區交流道間並未收費、台北—基隆間距離太短後來改成單向收費、台南市境
內有六座收費站引起當地民眾抗議的政治風暴等等不公平高速公路收費問題,如今高速公
路要改成計程收費制度,換言之,只要行駛高速公路的任何車輛要按里程付費,就可免去
上述的爭議。
三、但是國道高速公路管理局與遠通公司決定要採用兩交流間設置門型架安裝掃描器,那將造
成破壞高速公路景觀與生態,也會影響駕駛人的開車專注力,勢必威脅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如果改在上、下匝道用懸臂式架安裝掃描器,雖然匝道懸臂式架數量可能比路段中門型
架數量多,但是懸臂式架簡便價廉,安裝時不會影響主線車流。更重要的優點是懸臂式架
可先安裝完與現有收費系統併行測試乙年,透過匝道進出掃描里程數累計全年總車公里數
,將從現有收費系統累計全年收費總額,全年收費總額除以全年總車公里數,即可得到車
公里平均費率。當然這個車公里平均費率,還要考慮大客事大卡車等商用車輛比例及自用
車費率與商用車輛費率、短程車輛費率與長程車輛費率等等政策因素。
四、另外,高公局與遠通公司簽約支付委辦服務費也要由計次收費三點四元∕次改成計程費率
為零點零三五五四元∕車公里,極為不合理邏輯,無論短程車輛或長程車輛行駛高速公路
遠通只作上匝道掃描一次、下匝道掃描一次與扣款清分三個動作,目前的服務費,社會大
眾已難接受,遠通還要依據高速公路通行量調整服務費,更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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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內政部長李鴻源,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作業務報告時指出:將「溼地法」列為優先推動重要法案,以加速推動濕地保育工作,並增加國家重要濕地面積 200公頃。本席認為,政府主管機關應將雲林縣成龍濕地列為國家重要濕地,以加強國土保育工作,並納入雲嘉南風景管理區,以加強保育與觀光工作之推動。李部長當場允諾將進一步評估,而本席也將盡力協助後續推動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李部長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作業務報告時指出:將「溼地法」列為優先推動重要法案,以
加速推動濕地保育工作,並增加國家重要濕地面積 200 公頃。本席於當日詢答時要求將雲
林口湖的成龍溼地列為國家重要濕地,儘速辦理相關土地徵收,並將此濕地列為「環境教
育法」的環境教育場址。並可藉此發展生態旅遊,強化在地經濟,李部長當場允諾將進一
步評估。
二、過去這個濕地因地處「風頭水尾」,再加上地層下陷,因此豪雨一來總是最早淹水,最晚
退水的地方。但經過這幾年列為濕地保育後,不但有涵養地下水的功能,也已經變成許多
珍貴動植物的樂園。未來若能列為國家重要濕地,投入更多的保育資源,不僅能發揮更大
的保育功能,也將成為民眾休憩與生態教育的好去處。
三、成龍濕地目前是由口湖鄉公所與農委會承租,但長久之計還是希望能由政府徵收,讓地主
能獲得合理的補償,如此濕地才能永續經營。並且在土地徵收完成後,納入雲嘉南風景管
理區,以加強保育與觀光工作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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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近年我國經濟成長率走低、失業率難降、出口成長率大幅下滑,但因進口縮減更多,貿易出超卻持續上升,可能再度引起貿易往來國的不滿。另一方面,國內資金充斥,中央銀行為吸收過剩資金而發行之存單(NCD)已逾 6.9 兆元,直逼今年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的五成,凸顯銀行媒介資金的功能不彰。這些經濟失衡的現象其實密切相連,而且影響經濟的多個層面,政府相關部門若不認清問題的關聯和根本的病因,頭痛醫頭的結果將會治絲益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從國家整體來看,產品的來源不是自己生產,就是來自進口,而產品的去處不是國內自己
用,就是出口,因此產品的來源和去處要相等,即表示國內總生產或總所得(Y)加上進口
(M),必須等於國內的消費(C)、投資(I)和政府支出(G)加上出口(X)。這即是
經濟學上的所謂國民所得恆等式:Y=C+I+G+X-M。很多問題的關聯都由此出發,也必
須在這恆等式的限制下解決
二、我國目前的情況和 1980 年代很類似。將國民所得恆等式移項一下,即可得到貿易出超(X-
M)恆等於國民所得未用於國內支出的金額(Y-C-I-G)。我國現在和 1980 年代的情況都是
因為人民看不到產業發展的方向而使投資偏低,以致出超偏高。而出超得到的外匯向央行
換取新台幣的結果,就造成外匯準備、國內游資,以及銀行超額準備增加的現象,並衍生
出泡沫經濟等其他問題。在貿易出超之外,國際投資和資金移動也會影響國內資金供需,
而使問題更複雜。
三、針對當前問題甚多的主張之一,是新台幣升值以降低出超。但依前述恆等式,出超要減少
,常是指所得減少或國內支出增加。而新台幣升值直接降低產業國際競爭力,出口和投資
都幾乎必然減少,以致升值即使能降低出超,其代價常是我國現在難以承受的就業與經濟
成長率的下降。更何況,在投資方向和機會不足下,升值可能使投資下降極多,即使所得
下降,我國的出超仍可能上升,而未能解決出超和資金過多的問題。以近年經濟表現而言
,我國出口和成長率下降,常使投資下降而出超增加,經濟更加失衡。所以,必須再考慮
其他政策方法。
四、1980 年代,我國曾有增加政府支出以降低出超的構想。但目前政府負債已近上限,許多政
府投資也不具效率,因此這方法已難採行。增加民間消費雖是政府常說的對策,但我國民
間消費占 GDP 比率已不低,人口也將快速老化而不宜任意增加消費而降低儲蓄。事實上,
政府除了口號也沒有多少提高民間消費的具體可行方法。
五、有金融界人士希望央行吸收更多過剩資金,以提高利率和銀行獲利能力,但這將使放款及
民間投資減少,外資流入增加,並使未來問題更惡化。金融界也主張擴大對外投資,這是
可能方法之一,但對外投資若是產業和就業的外移,也可能使未來經濟成長和就業的問題
更嚴重。金融上還有一種對策就是讓物價上漲,部分專家曾建議日本政府以此應對經濟難
題,但依我國政治、經濟情勢,目前難以採行。
六、由於上述對策都有其限制或後遺症,政府還是應該從根本解決問題,亦即以提高國內投資
為主要對策。但不可諱言,現有政策存有不少缺失,例如吸引資金回台或來台購買股票及
不動產,都只是增加國內資金而非增加投資;招請外商和陸資來台投資,若是排擠了國內
原有投資,也是增加資金而非國內總投資;擴大現有出口產品的投資和生產,雖可提高所
得和就業,卻也會增加未來的出超。這說明了,當前經濟失衡情勢複雜難解,即使增加投
資是正確方向,也仍有許多相關影響要仔細評估,並須做出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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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行政院長陳曾說「不容許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但卻同時又說,「從 WTO 相關規定來看,若沒有任何科學論據,便片面禁止瘦肉精進口,恐將會對我方不利。」這兩種說法是相背的,而且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立法意旨。本席認為,人民健康絕不能妥協,政府掌握的相關資訊最齊全,何不開誠布公,誠實剖析箇中的利弊得失,並廣邀各界專家,加以論辯與釋疑?健康的議題是最不涉藍綠立場的,馬政府如果連人民健康議題都無法來創造朝野理性對話的機會,那麼未來所謂的朝野對話將更是海市蜃樓般地難以期待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關馬政府有條件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進口,以及國產豬肉被驗出含有瘦肉精等
情事,再度引起民間團體的嚴重關切。由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
團體所組成的「反美牛聯盟」,到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行政院長陳瀆職、失職、怠職
。馬總統勝選連任尚未第二任就職,便已風風雨雨,證實了一種說法:馬英九選前的無能
形象恐不會因為他的連任而消失。
二、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行政院長陳曾說,「不容許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但卻同時又說
,「從 WTO 相關規定來看,若沒有任何科學論據,便片面禁止瘦肉精進口,恐將會對我方
不利。」這兩種說法是相背的。到底政府要選擇哪一個,必須有清楚說法,政府既是決策
者,便不能像觀察家或評論家那般地模稜兩可,而必須有清楚的政策立場與備案,以讓民
眾選擇。一旦政府自視立場合理,則應堅持到底,並向民眾坦白說明利害關係。
三、而更令人失望的是,馬英九本人與陳沖都企圖藉由攻擊扁政府在二○○七年曾對美方承諾
來移轉焦點。問題是:(一)是否真的如此,不能只憑馬政府片面之詞;(二)即便有此說,
扁政府最後沒有開放,也證明它有將民間的聲音聽進去,守住利益。這一點反倒值得馬政
府學習。事實上,消費或推諉給扁政府是二○一二年馬總統競選的主要策略。但都要邁入
第二任了,難道馬政府不能有新的態度嗎?更何況,外交事務謀略是工具,國際間爾虞我
詐,為了國家利益,計謀運用,不能厚非,而最終民眾要檢驗的是結果。扁政府如何應對
,短時間內無從對質,但可以肯定的是,相信民眾不會為這種移轉焦點的作法而改善對馬
政府治理能力的懷疑。從這個角度看,雖然陳宣稱會秉持「牛豬分離」政策方向,絕不
會「先牛後豬」,也不容許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但民眾對馬政府的究責恐難善罷干休。
四、藍營的政客也攻擊說,二○○七年綠營執政時期,時任農委會主委蘇嘉全曾數度在立法院
公開表示,本國禁用瘦肉精、外國豬肉容許殘留。這部分固有待蘇嘉全公開回應,但實際
上說來,至少當時的蘇主委有一個很明確的態度,並且很清楚而技巧地引導民眾建立一種
印象:國產的牛肉保證了安全的承諾。這其實也是一個高明的手腕。
五、近年來,台灣各界全力發展觀光,飲食文化成為台灣吸引外國觀光客的主要絕活之一。政
府對美牛政策態度的曖昧與模稜,以及民眾對政府治理能力的不信任,實際上已嚴重地挫
傷了台灣長久建立的品牌形象。人民健康絕不能妥協,政府掌握的相關資訊最齊全,何不
開誠布公,誠實剖析箇中的利弊得失,並廣邀各界專家,加以論辯與釋疑?健康的議題是
最不涉藍綠立場的。任何預設立場的主張,終究難以逃過輿論的檢驗。這個平台其實正是
朝野政黨對話的好機會。這不是誰辯贏誰的問題,而是朝野如何競相為民眾、為國家爭取
最高利益的時機。馬政府如果連人民健康議題都無法來創造朝野理性對話的機會,那麼未
來所謂的朝野對話將更是海市蜃樓般地難以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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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佳龍,有關農委會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與會者涉隱匿禽流感疫情及利益迴避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有關公民學者李惠仁揭發家禽疑染高病原性病毒致死乙案,農委會動檢所召開的會議卻隱
匿禽流感疫情,並竄改相關數據,與會專家學者接受國家委託進行專案研究或申請經費補助研
究,如王金和教授申請農委會 99 年〈禽流感疫苗研發〉研究案經費為 1,577 千元、〈強化偵測
禽流感病毒方法的應用〉810 千元、張伯俊和沈瑞鴻〈台灣地區鴨源 H5 及非 H5 型家禽流行性
感冒病毒分子流行病學分析技術之開發與應用〉經費為 800 千元;拿了大筆研究經費的專家學
者卻又參與重要政策的擬定,球員兼裁判,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本席要求各部會應儘速清
查目前申請補助的對象與聘用的專家學者名單是否重複,以避免類似利益衝突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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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延燒數月的瘦肉精美國牛肉爭議,自2003 年 12 月起迄今 2012 年 3 月,歷經近 8、9 年來,馬政府立場始終搖擺不定,然近日行政院竟無視國內民意的反對,枉顧全民健康,行政院長陳更宣示「安心內閣要從安心食品做起」,全面檢討與食品健康及安全相關的環節,確保「從農田到餐桌」都安心;政府三管五卡的政策把關工作早已失靈,對人民的公信力已瀕臨破產,行政院暨相關部會不思如何為全民食物安全提出正當的政府政策,反根據專家會議評估結論作出空泛式口號的「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十六字政策方向,並朝「有條件解禁」企圖說服民意。爰此,為還給我國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一個基本要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總統馬英九針對高度政策爭議的瘦肉精美牛,於近日兩度召開國安層級會議,政院 4 條件
開放美牛,據現階段全球相關的研究、報告、人體試驗,根本沒有足夠的數據或證明,能
夠指出瘦肉精對人體的具體影響,遑論「安全容許」?
二、面對瘦肉精美國牛肉危機,馬政府主政的十六字政策方向,是一個犧牲全民健康福祉,足
以讓馬政府公信力破產,這樣的政策宣示深深讓人民覺得馬政府是個不負責任的政府。
三、馬政府拍板的十六字政策決定,是一個朝向「有條件解禁」企圖凌駕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
,一個霸凌民意的粗魯性政策宣示。
四、針對這次的瘦肉精美牛是否開放,藉由專家會議背書而提出的空泛式十六字口號,在人民
最基本的食物安全保障,馬政府根本完全迴避政策管理的應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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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文建會推行定目劇成效不彰,花費新台幣 2,000 萬補助四個藝文表演團體中,僅有一團體票房亮眼,其餘團體經營慘澹,並表示定目劇的整體行銷與行政執行仍待改進。基於文建會在審核補助團體之初,應就推動定目劇有一套完整的規劃,然補助金發放後卻任由藝文展演團體自生自滅,導致藝文團體展演定目劇上的困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文建會 100 年度即透過「補助民間推動文化觀光定目劇作業要點」,補助十鼓擊鼓、全民
大劇團、拾藝、舞鈴劇場 4 個團隊,每個團隊各 500 萬,分別在臺南、臺北等地舉行定目
劇。
二、日前舞鈴劇場在花博舞蝶館的定目劇《奇幻旅程》,票房危急,最慘一場只有 70 位觀眾,
預計慘賠近千萬。接受文建會所補助的四個團體,也僅有十鼓擊樂團,因與自家文化村和
周邊奇美博物館等配套,票房亮眼。
三、文建會當初以發展台灣觀光為由推動定目劇,然在地方政府單位與藝文團隊的配合、觀眾
定位、團隊的行政及行銷能力上,文建會卻未有一套縝密規劃,僅是採發放補助獎金,鼓
勵藝文團體開發定目劇,這顯示出文建會在扶植藝文團體上,仍懷有給予獎金即可的心態
,而非打造友善豐沃的創作、行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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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陸客來台旅遊脫隊事件頻傳,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資料,開放陸客來台以來共有一百零二名陸客脫隊,目前仍有四十二人未尋獲,顯示相關單位在陸客控管及審查入境之機制有所疏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 97 年 7 月我國政府開放大陸遊客組團來台觀光至今,總人數逾 327 萬人次,而根據移民
署資料顯示,從開放陸客來台觀光至 1 月底止,逾期且擅自脫隊的人數為 101 人,目前共
尋獲了 59 人,但仍有 42 人行蹤不明。
二、陸客擅自脫隊後,在台行蹤無法掌控,一方面可能危害治安,若遭有心人士潛入國安軍事
相關單位,更有侵害國家安全之虞;另一方面,脫隊陸客可能非法居留而生活條件不佳,
製造社會問題。為避免以上情形發生,建請相關單位研擬嚴格審核來台機制,並對來台陸
客之行蹤能有明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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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所辦通訊與綠色通訊相關產品之檢測、驗證及基地台電磁波量等業務,呈現連年虧損之狀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資通訊與綠色通訊相關產品之檢測、驗證及基地台電磁波量測
等業務收支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服 務 收 入 服 務 支 出 服 務 收 支 餘 絀
96 年度 4982 32080 -27100
97 年度 13139 82089 -68950
98 年度 26055 97420 -71365
99 年度 56309 109756 -53447
100 年度 69497 83269 -13772
101 年度 86075 119852 -33777
二、辦理資通訊與綠色通訊相關產品之檢測、驗證及基地台電磁波量測等業務為財團法人電信
技術中心之主要業務項目,惟該項業務連年呈現入不敷出之情況,惟永續經營發展,主管
該中心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監督其成本控管,健全其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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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日本 311 震災追悼儀式中,未唱名台灣代表上台獻花,日本首相野田佳彥野在接受在野黨議員質詢時,對此事件表達歉意,隔日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卻以「一切都是經過外務省及內閣府商量過的」強調此乃外交應對,並無不妥,此舉形同撤回日首相的道歉,打壓我國尊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東京舉辦的 311 震災追悼儀式中,日本政府唱名各國及國際機關代表上台獻花,但卻未點
名台灣,日本在野黨議員世耕弘成對此向首相野田提出質詢,野田則表示「日本得到台灣
溫暖的支持,如果傷害了這樣的感情,真的非常抱歉,希望深刻反省。」然隔日,內閣官
房長官藤村修在例行記者會上卻以「一切都是經過外務省及內閣府商量過的」,強調追悼
儀式上的外交應對並無問題,日媒因而評論藤村的發言有如撤回野田首相的道歉。
二、據媒體報導,追悼式會場一樓安排約 160 個國家和國際機關代表的來賓席,當中包含了日
本未承認國家的巴勒斯坦代表,同為未被承認主權的台灣代表,卻被安排在 2 樓的民間團
體座位,顯示日本政府的雙重標準。
三、日本雖多次藉由廣告、投書媒體及來台交流等活動,對 311 大震災中最早伸出援手、捐款
賑災最多的台灣表示感謝,卻在國際場合中刻意忽略台灣,事後日本官員態度更反覆無定
論,此舉恐有損兩國情誼,本席因而建請外交部向日本政府表達強烈不滿,以維護我國主
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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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年所發生之凌虐兒少案件,其手段之越加殘暴,幾達泯滅人性之程度,其中更有「致人於死」之案件發生。據內政部兒童局的統計,未滿十二歲的受虐兒童,也從民國 95 年的 6,990 人,增加到民國 99 年的 11,321人,五年期間,其受虐人數成長逾一倍,顯見我國兒童及少年之受虐情況頗重。然凌虐兒童及少年除對其身體造成傷害外,更嚴重的是對其心理與人格的傷害,實為重大惡行並難容於社會。爰此,為還給我國兒童及少年一個成長安全的基本權益,內政部暨相關部會單位實應針對我國兒少凌虐問題提出政策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現階段相關法規對於兒少凌虐,係採行為人造成妨害受害人身體自然發育為結果要件
,認定上實過於嚴苛;對損害心靈進而影響人格發展之凌虐行為,成為政策管理上的漏洞
。
二、應參照德國立法例以及國際人權公約、國際立法之結果犯規定,以嚇阻兒童及少年受虐行
為之積極意義,進行政策管理作法的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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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氣候變遷影響甚鉅,水資源議題在國際間備受重視,日本韓國與大陸甚至於日前已簽定水資源合作備忘錄。尤其我國因地形與氣候影響,淡水資源留存不易,水庫長久以來,亦存在淤積問題。爰此,本席要求相關部會,應對水資源問題加以規劃,制定相關管理政策,有效運用水資源,避免無水可用時,導致限水,造成民生不便以及經濟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水資源需求增加,包括農業、工業、民生用水,但因受氣候變遷影響,可能因降
雨型態改變,導致久旱不雨,水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導致農業、工業用水應以何者為優先
,爭論不休,造成社會紛擾和生活不便。
二、亞洲有全球 60%的人口,水資源卻僅占約 1/3,尤其台灣因地形影響,水資源的留存更是不
易,再加上早年,過度抽取地下水,水土保持失衡,導致地表抗旱作用流失。
三、日本、韓國、大陸已在日前簽訂水資源合作備忘錄,我國也應該積極與國際合作,尋求水
資源合作對象,對相關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水資源管理與調度、水土保持與生態環境建
設、高效農業節水技術等重點領域,進行研究,與國際同步接軌。
四、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著手檢討目前水資源管理的問題,制定相關政策,著手控制浪費,例
如改良灌溉系統,減少種植需要大量水份的作物,並善用回收水進行再利用等。
五、爰此,本席要求相關部會,應對水資源問題加以規劃,制定相關管理政策,有效運用水資
源,避免無水可用時,導致限水,造成民生不便以及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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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第七屆任期內,曾提出有關志工銀行之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及相關單位,應整合現有社福團體,建立全國志工銀行,培訓長照志工。內政部雖有與社團合作,補助成立全國互助連線中心,但服務人數與加入之團體仍屬少數,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及長照需求。爰此,本席要求內政部,儘速落實全國志工銀行概念,並設立明確的目標期程,將相關資源做有效運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目前缺乏長期照護體系,長照相關法規也仍待審議,若對照我國人口老化的趨勢,97
年失能及失智的人口約為 39 萬 6,937 人,預估 117 年將成長為 81 萬 1,971 人,失能人口大
幅增加,對一般家庭而言,未必有能力支付養護機構之費用,是沈重的經濟負擔。
二、承上述原因,若能積極推廣志工銀行制度,利用服務他人的機會,為自己或者家人累積時
數,待需要時再行提領,這種以時間的交易方式,不但免去一般民眾的經濟壓力,更可營
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良好社會示範。
三、目前已有部分社福團體或社區以及地方政府,投入志工銀行之推廣,如弘道老人基金會,
台北市政府的天使志工,和去年新北市剛成立的社福志工銀行。
四、即使如此,根據內政部提供之資料,100 年計有 43 個民間組織加入全國互助連線中心,共
計提領互助連線服務 99 場次,服務 138 位長輩,計 587 人次參與,動員約 150 人次青年志
工投入慶生同樂會,完成全國互助連線中心 SOP 手冊並辦理 1 場次分享座談會,服務人數
仍偏低,且志工資源無法更有效的運用。
五、爰此,本席要求內政部,盡速落實全國志工銀行概念,並設立明確的目標期程,將相關資
源做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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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一案持續延宕,且沿線各站周邊相關土地開發欠缺整體規劃,籲請政府儘速提出相關因應計畫主導。高捷路竹延伸線服務大岡山、路竹地區近三十萬民眾,且跟高雄市整體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中央政府應儘速協助完成建設計畫,並主導沿線相關各園區與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捷運規劃岡山路竹延伸線起於現正規畫中的捷運南岡山站,途經台鐵岡山站、岡山農
工、高雄科學園區、高苑科技大學、路竹工商綜合區,終點設於路竹市區,全長約十點四
六公里,設置七座車站。沿線包含高雄科學園區、電信園區、岡山本洲工業區、永安工業
區、南區環保科技園區、南科高雄園區特定區等產業園區及特定區,除了服務大岡山與路
竹地區三十萬民眾之外,附近園區未來發展勢將帶動地方建設需求。
二、高捷路竹延伸線自民國 90 年起迄今,送審十四次,均被退回。101 年 2 月 29 日新修正之「
可行性評估變更及新設湖內站計畫」,交通部表示本次計畫已符合興建效益,既然如此便
應積極協助,讓地方政府能儘速完成相關規劃,早日開工。
三、本案各站周邊各產業園區眾多,閒置與可重新規劃開發之腹地廣大,本席認為中央應負起
主導的責任,整合及協助高雄市整體發展規劃沿線相關各園區與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完整
新市鎮開發地周延及前瞻性,使高捷路竹延伸線的興建效益得以提升,期符地方發展及全
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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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鼎金系統周邊交通壅塞問題由來已久,但相關改善計畫持續延宕,籲請政府加速各項鼎金系統交流道改善工程之進度。癥結在於國道 1 號南下相關分流匝道不足、國道 10 號沒有銜接國道 1 號北上的匝道、仁武車流必須於鼎金系統上下高速公路加重鼎金系統交通量。相關的改善計劃諸如「國 1 南下增設鼎力路出口匝道」、「國 10增設八卦寮交流道」、「大中路快速道路設置銜接鼎金系統交流道北上國道 1 號匝道」進度都持續延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鼎金系統交流道交通壅塞問題由來已久,一直無法有效解決。國道 10 號興建後與國道 1 號
相交會於鼎金系統,因匝道不足,更加重鼎金系統整體壅塞程度,困擾高雄人甚久,附近
居民更是怨聲載道。
二、本席數次主辦考察與現場會勘,邀請有關單位研商解決之道,陸續規劃「國 1 南下增設鼎
力路出口匝道」、「國 10 增設八卦寮交流道」、「大中路快速道路設置銜接鼎金系統交流
道北上國道 1 號匝道」等改善計畫,但進度都持續延宕。本席要求相關單位儘速提出上述
三項計畫之相關進度與未來進程規劃。
三、本席認為鼎金系統交流道除了上述三項改善計畫,有關單位更應積極研擬其他交流道或匝
道設立之可能,以分擔鼎金系統之車流量,改善壅塞問題。本席建議交通部研擬於高鐵路
與高楠公路交叉路口及八德二路與國道一號交叉路段,新設國道 1 號分流匝道,並儘速提
出規劃報告,俾利早日解決鼎金系統壅塞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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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道 10 號大中路段沿線噪音問題擾民,相關改善措施不足,導致民怨,籲請有關單位儘速提出符實改善計畫。國道 10 號大中路段由翠華路、高鐵路起,途經高雄榮總,迄於鼎金系統交流道。周邊區域為高雄市移入人口發展最快速區域,未來配合高雄市整體經濟發展,本區運輸量必將再次增加,國道 10 號大中路段車流量也勢必提升。因此改善噪音問題,平息民怨已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道 10 號大中路段沿線為高雄市人口最稠密的區域之一,新建住宅大樓林立,但高架路面
距兩旁大樓甚近,且隔音牆效果明顯不足,噪音擾民問題嚴重,亟待改善。
二、本席數次邀請各有關單位現場會勘研商解決之道,相關噪音測試雖然均超過標準值甚多,
但高公局針對測量超標卻持續提出訴願,認為測量結果沒有分離平面道路與高架道路噪音
。惟據環保單位表示:噪音分離測量有其困難性,且測出之噪音 90 餘 dB,超出高速公路噪
音管制標準 67-76dB 甚多,以此理由搪塞實難以服眾。
三、本區域人口稠密且住宅大樓林立,噪音問題一日不能改善,居住品質就嚴重受到影響,不
但怨聲迭起,更已成居民之鎮日夢魘。本席認為有關單位應儘速研擬解決之道,加高隔音
牆並持續研擬降低該路段噪音方式,以還給居民正常生活空間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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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道 7 號未與國道 1 號、國道 3 號、國道 10 號進行整體規劃,衍生國 7 車流將導致鼎金系統交流道更為壅塞之疑慮,籲請有關單位儘速提出說明。國道 7 號當初為因應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南星計畫等高雄新規劃的重大建設之車流量成長而規劃,預計能有效舒緩未來國道 1號因重大建設而成長的交通量。但是綜觀國道 7 號現行規劃路線,僅於北端於仁武銜接國道 10 號,相關車流是否會影響原已壅塞至極的鼎金系統交流道,完全無評估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道 7 號為解決南高雄新規劃的各項重大建設,尤其是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與南星計畫,
所衍生出的交通需求量而規劃,同時也肩負解決未來高雄都會區交通壅塞、國道 1 號負荷
過重等問題。
二、國道 7 號從 95 年規劃至今,歷經近 20 次中央及地方政府與各民間團體舉辦的協調會與公
聽會,本席也曾於 99 年兩度召開協調會反應沿線居民心聲,近日相關計畫與路線日益明朗
,但明顯仍有不足與說明不清之處。國道 7 號整體計畫不能自外於高雄市整體國道交通系
統,本席建請有關單位儘速提出「國道 7 號對鼎金系統交流道影響評估」、「國道 7 號與
國道 1 號、國道 3 號、國道 10 號整合評估」等相關報告。
三、鼎金系統交流道相關交通改善計畫本席也密切追蹤相關進度,本席認為解決鼎金系統壅塞
問題,仁武須有效分流是相當重要的一點,因此「國 10 增設八卦寮交流道」計畫,與國道
7 號是否有交互影響?是否能進行整合規畫?本席要求相關單位一併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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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法務部廉政署成立以來,雖已偵辦部分指標性案件,然而於業務執行上與相關單位有劃分不清情況、總體績效亦有必須加強之處。廉政署從倡議到成立,期間前後超過二十五年,終能於去年順利掛牌運作,其代表全國人民對於我國反貪防腐之追求,雖目前之職權及預算、人力配置未盡如人意,但還是應該視為我國追求廉能政府的重要里程碑。故應努力克服現今各項困難,達成民眾期望。上級機關法務部應積極協調各部會、單位予以支持,以符全民期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政府去貪防腐成果愈見成效,去年底國際透明組織所公布之貪腐印象指數連續三年進
步,並獲得八成以上民眾認為我國廉政成效滿意。本席首先在此感謝法務部及相關機關的
努力。去年廉政署正式揭牌,我國廉政工作邁入新的里程碑,但該署運作至今仍有諸多問
題尚待解決。
二、廉政署揭先後查辦了新竹地檢署前檢察官詹昭書、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前桃園地
院書記官常毓生,三個司法人員案件,以及故宮博物院檔案盜印案並起訴助理研究員陳耀
東、中研院生醫所主任蕭雅文等指標性案件,適度回應人民對該署期待,本席表達肯定之
意。
三、國人長久以來對廉政署之期待,絕非單純的揭弊、抓人,而應是如該署所揭示之「乾淨政
府、誠信社會、透明台灣、廉潔家園」目標的追求。雖該署已經規劃諸如巡迴廉政講座、
社區廉政平台之政策,但仍不足。應持續就相關職權之落實予以加強,否則無法去除該署
成立以來給予外界和調查局之間組織功能重複疊床架屋之批評。
四、調查局不滿廉政署將無涉公務員或貪瀆情節的案件,輾轉透過地檢署發交調查局收尾,大
動作函請法務部長主持公道情事。我國犯罪偵查以檢察官為主體,包括廉政署、調查局、
警察、海巡等單位都是輔佐偵查機關,沒有任何機關獨占偵辦貪瀆業務;且廉政署還肩負
反貪、防貪業務,此部分與調查局或其它司法機關業務更無重疊。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
及處理雖為廉政署職權,但並不表示於檢察官指揮下之案件偵辦不得指揮諸如調查局、憲
兵單位、地方警察機關等之協助。法務部應去除各單位之本位主義,即刻針對如何讓各該
機關本於各自職權加強與其他機關合作,共同達成我國廉政目之標追求、犯罪防制及偵辦
之相關措施及辦法展開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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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申訴審議收費辦法第四條規定,每一審議案件一律收費三萬元,金額過高。相關規定引起民怨,被認為藉由高額審議費用,使中小型投標廠商不敢隨意提起爭議審議,刻意造成寒蟬效應,與爭議審議制度本應避免於採購糾紛擴大以前,能以較有效率的方式解決採購機關與廠商之間的爭議,以提高政府採購執行的效率,並減少廠商與政府之間的不必要的糾紛之意旨不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採購法於八十八年五月正式施行以來,引入了爭議處理制度,用以處理採購申訴事件
及履約爭議調解案件,以期在採購糾紛擴大以前,能以較有效率的方式解決採購機關與廠
商之間的爭議,以提高政府採購執行的效率,並減少廠商與政府之間的不必要的糾紛。
二、我國目前諸多爭議審議制度中,多比照訴願制度免收取費用。採購案件之爭議審議依採購
法第八十條及八十五條之二乃少數需繳納費用之特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同採購法
第八十四條所訂之「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第四條規定,每一審議案件一律收費三萬元
,引起諸多廠商認為公程會乃藉由高額審議費用,使中小型投標廠商不敢隨意提起爭議審
議,刻意造成寒蟬效應。
三、採購爭議審議收費為我國諸多爭議審議制度之特例,其他如國民年金保險爭議審議、全民
健保爭議審議乃至訴願等皆無須收取費用,而無法參考而訂定收費標準。然若參照民事訴
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非因財產權起訴/上訴費用,一審收取三千元、二、三審
收取四千五百元;若為因財產權起訴/上訴案件,則依照訴訟標的金(價)額而照比例收
取費用相比之下,採購爭議審議費用不問採購金額多寡,一律訂為三萬元,殊不合理。
四、爭議審議制度本意在避免於採購糾紛擴大以前,能以較有效率的方式解決採購機關與廠商
之間的爭議,以提高政府採購執行的效率,並減少廠商與政府之間的不必要的糾紛,現行
收費制度造成廠商寒蟬效應,與前述意指不符,應儘速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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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育部配合五都升格,從八月一日將五都除台北市外,共有六十所原屬國立高中職改隸為直轄市政府管理,由於現今直轄市政府除須管理廣大區域幼兒園、偏遠小學、市立中學外,教育人事編制及教育預算是否足以於八月立即接手境內國立高中職,不無疑慮;且中央與地方亦對教師權益、校長遴選、特殊教育學生公費補助等存有歧見。因此目前除台北市外,地方政府對移交後能否維持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受教權力表示擔憂,要求與教育部再行溝通,尋求解決之道,但教育部仍堅持照預定時程移交。為保障未來學生受教權及維持教學品質,要求教育部在與地方政府達成解決共識前,暫緩移交作業,待中央與地方共同擬定方案後,採漸進方式辦理移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家教育政策之重大變更,首要目標乃在於確保學生受教權以及教學品質不因政策政變更
而遭受影響。因應五都改制,教育部計畫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將國立高中職業務,移
交五都政府。地方政府相繼都表示疑慮,並表示沒有釐清權利與義務前不會接受。
二、教育部為使所轄高中職校改隸移轉新四都,中部辦公室自 99 年 8 月成立「因應縣市(合併
)改制直轄市國立學校改隸及私立學校教育督導權移轉」工作小組,針對改隸業務、員額
、經費、學生受教品質、教師權益、校長遴選、特殊教育學生公費補助等議題予以研議,
並邀集新四都市政府共同協商。
三、然而,目前各地方政府就前述改隸業務、員額、經費、學生受教品質、教師權益、校長遴
選、特殊教育學生公費補助等事項,與教育部並未達成共識。以台南市而言,國立高中職
改隸台南市之後,預算上就將暴增達八十一億元,扣除教育部補助之五十六億元,中間尚
短缺二、三十億元,若於問題解決前貿然移交,則教學品質難以維持,勢必影響學生受教
權益。
四、地方與中央除就地方預算不足以支應增加之教育支出外,其他包括校產概括承受問題;校
長、教職員工權益保障問題;學生或校友之學籍資料與證書問題以及其他中央與地方專管
事項,是否繼續依原定法制辦理等問題,中央與地方至今亦尚未完全達成共識。教育部若
堅持於八月一日移交,無異將解決相關爭議責任推給地方。
五、相關政策將對六十所學校發生影響,其改變應力求維持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受教權力,教
育部應該與地方政府共同研擬出漸進處理之妥適方案,而不得因為配合預定時程,忽視地
方政府之困難與學生家長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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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違法使用動物用藥情形嚴重,農委會卻無法一次性的解決問題,造成人民對食品安全性存疑,危害人民身體健康;事件發生後造成肉品市場價格下跌,少數不肖業者造成多數合法養殖業者的嚴重損失,農委會不該繼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研擬通盤政策,一次性澈底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瘦肉精在我國由農委會公布為禁藥,因此,國內畜牧之雞、鴨、魚、牛、羊、豬等,都應
不能使用瘦肉精,日前農委會也表示台灣豬肉因為不得使用瘦肉精,請人民安心選購,並
且為了照顧養豬戶,將拒絕含瘦肉精美國豬肉進口。然而由近日相關資料得知,原來歷年
來不論我國豬肉甚至雞、鴨肉,每年的抽驗結果都顯示有一定比例肉品違法使用瘦肉精。
二、目前,農委會已經要求養豬場需檢附聲明其豬隻未使用乙型受體素,並由拍賣之肉品市場
公告明示各養豬場切結情形,供各承銷單位參考。相關措施本席深表贊同,但農委會不應
該在豬有問題時處理豬、牛有問題處理牛,因為一直以來其他動物也有非法使用瘦肉精的
問題,故應該訂定一個所有畜牧業的規範。
三、除了瘦肉精,目前農委會尚訂定許多不同的禁藥,如以農委會現今因社會關注瘦肉精便將
要求羊殖業者切結不使用瘦肉精的作法,則是否針對其他不同違禁藥物也將一併要求切結
。
四、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對於違法使用動物用藥業者,可裁罰新台幣三萬至十五萬元
罰鍰,一年內連續犯者,最高可罰一百二十五萬元。農委會應該說明過去針對被抽驗出使
用非法動物藥品之業者,所作的處分為何?農委會每年都驗出我國畜產品含有瘦肉精,卻
始終沒有澈底解決,放任心存僥倖的業者持續使非法藥品,除了造成民眾食品健康隱憂,
更對大多數遵守規則之業者不公平。
五、目前先關查驗及管理,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農委會應該評估以地方政府業務單位的人力
、預算而言,在抽驗密度及方式等執行面,是否能有效管制,中央與地方未來是否應有更
緊密之合作進行通盤考量。
六、有鑑於我國肉品安全問題分屬不同權責單位,農委會應與衛生署共同成立常設性「肉品安
全及疫情監測會報」,除定期運作外,如遇諸如重大瘦肉精事件或危害全民健康之禽流感
事件,應即加強疫情掌控、施行防杜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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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經建會對馬總統及吳敦義前院長多次宣示之「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至今全無規劃,遑論示範區之位置、定義、目標及時程等細節政策,感到憂心。全球正面臨又一次的金融海嘯,各國莫不積極推動各式建設以維持國家產業及國際經貿競爭力,然而台灣卻原地踏步,政府不斷提出諸多拚經濟的口號,卻在不斷的政策研議過程中,讓真正實現並造福全民的政策淪為幻夢。本席不希望自由經濟示範區又只是美麗的空中樓閣,經建會應加快相關政策研擬、儘早實施,不能讓台灣國際競爭力繼續不斷流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馬總統與吳前院長於去年拋出我國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政策宣示,經濟部便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擬定「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構想」提報行政院會通過。今年陳院長上任後,依指
示將相關業務規劃移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二、依照去年經濟部所擬定之規畫構想,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以自由貿易港區為核心,連結現有
各類型園區並進行物流、創新研發、投資鬆綁等資源整合,形成一個在法令規定、優惠措
施、經貿自由及行政效率等,均優於既有園區之具高度國際競爭力的商務活動區域,未來
還要擴及到示範區所在的行政區,並以達到全台「自由貿易島」為長期目標。
三、經濟部原來構想,認為涉及層面非常廣泛且複雜,因此,需有較長時間、分階段來推動,
需用 1 年時間提出具體計畫,指定專責單位來執行,並於 2 年內完成立法工作。而現今業
務已經移交經建會,相關期程規劃是否有所變動,以經建會 101 年 3 月 14 日之施政報告中
僅有六行的敘述以觀,目前無法得知。
四、以法制面而言,包括法規鬆綁、行政效率、創新研發等目標,我國現今之各類型園區,無
論自由貿易港區、國際機場園區、加工出口區、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生物科技園區、
創新園區、軟體園區等,都已經有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例如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以
及國際機場發展條例,皆已經針對園區內特設管理機構、得享有之法規鬆綁、租稅優惠等
定有相關規定。未來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制度面部分得以各類型園區現有的法制架構為
基礎,將各園區法令互有競合及未盡完善之處,加以修改或訂定特別法,使未來經濟示範
區內各類型園區、港口、機場及公司之經營得以一體適用,毋需重新進行大規模之法制研
擬。
五、在現有法規基礎下,經建會應尋找於最短時間內可以成立經濟示範區之位置所在。如欲建
立具有高度國際競爭力的商務活動區域,其地點選定應考量在已經有自由貿易港、範圍內
或鄰近區域已經有諸多現有各類型園區、擁有完善的基礎建設及優質勞動力等優勢條件的
地點。亦及,找尋我國目前已經有四大內涵的地點,而非找尋一個地點重新規劃以達成四
大內涵。
六、本席認為,經建會當前當務之急,是在現有法規基礎下,進行全盤整合之工作,尋找最適
合之位置,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而非在白白浪費時間在繁瑣的政策研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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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育部長日前提出兩個願景、八項主軸之施政藍圖,甚為期許。尤其;當部長特別強調,12 年國教若推動成功,就有機會培養下一個林書豪時,本席真是感慨良深;俗語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攸關國家發展的基礎建設,12 年國民教育的推動,不但是核心工作,更將面臨最大挑戰,一旦 12 年國教穩健上手、順利推動,則各項施政主軸的實現,便能夠出現「水到渠成」的良性互動成效。不過,這項重大政策仍有許多觀念和準備工作尚待釐清與落實。其中最大障礙,是民眾的觀念仍深陷在「升學窠臼」中,致無法達成推動 12 年國教的共識。12 年國教的目的是要減緩學生升學壓力,可是目前部分縣市仍反其道而行,不僅不優先增加弱勢高中職的補助額度,反而持續投入大量經費創造「新明星高中職」。因此;如何儘速推出公平、可受驗證的多元入學管道,應是推動 12 年國教讓家長及學生都能安心的首當事務。從而實現「培養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讓國家更有競爭力、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教育理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長日前在主持上任後首次媒體記者會時,提出兩個願景、八項主軸之施政藍圖。其
中,營造優質教育環境、培育國際競爭力人才,是未來兩大願景,而包括幼教整合、穩健
推動十二年國教、振興師道、打造東亞高教重鎮、強化弱勢扶助、構建終身學習社會、推
展全民運動,以及培養國際級人才,則是教育部未來兩年優先推動的八件事。從教育部的
施政藍圖規劃可知,今後只要逐步落實相關政策作為,不僅我國的教育品質得以大幅提昇
,更將為「黃金十年」願景奠下可大可久基礎,對國家的進步發展發揮極其積極正面的作
用。
二、俗語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攸關國家發展的基礎建設。綜觀教育部所提八
項施政主軸,其中,十二年國民教育的推動,不但是核心工作,更將面臨最大挑戰,一旦
十二年國教穩健上手、順利推動,則各項施政主軸的實現,便能夠出現「水到渠成」的良
性互動成效。
三、自民國一百零三年起正式邁向十二年國教新時代。不過,這項重大政策仍有許多觀念和準
備工作尚待釐清與落實。其中最大障礙,是民眾的觀念仍深陷在「升學窠臼」中,致無法
達成推動十二年國教的共識。如十二年國教的目的是要減緩學生升學壓力,並引導學生適
性發展、維持基本學習能力,政府就應辦好每個學校,並把落後的學生拉上來,可是目前
部分縣市卻仍反其道而行,不僅不優先增加弱勢高中職的補助額度,反而持續投入大量經
費創造「新明星高中職」。此外,長期以來,高中職、國中、國小間的互動不足,導致對
十二年國教的解讀各自不同,也是相關共識尚無法建立的原因。
四、十二年國教雖分成前九年國中小學的義務教育,以及後三年的高中職基本教育。但實際上
,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的教育目標和教學內容都各自成一單元,並未形成統整的十二年國
教系統。因此;如何落實及將各環節連接,對於十二年國教的推動成功與否關係至鉅。換
言之;如何推出讓家長及學生都能安心,且公平、可受驗證的多元入學管道,應是當前有
關單位首應解決之急務。
五、教師是影響教育品質的關鍵人物,也是十二年國教推動成功的樞紐,但是從學校午餐指導
費事件可看出,教師原本應該是「志業」,如今卻慢慢轉變成「職業」。因此,教師團體
要求釐清權利義務固然重要,但社會對教師有更高的期許,教育部要設法讓教師找到成就
,以當老師為志業。所以有關中小學校教師評鑑,就不能為評鑑而評鑑,而是要以「振興
師道」為目標。總之,十二年國教的推動與打造東亞高教重鎮、建構終身學習社會、推動
全民運動等都息息相關,因此,特別呼籲審慎為之,從而實現「培養社會好國民、世界好
公民、讓國家更有競爭力、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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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馬總統在出席「一○一年國際婦女節茶會」時,強調性別平等實踐的重要性,並肯定女性對國家社會發展的卓越貢獻,甚表讚許。事實上,自馬總統就任後,從女性在內閣被拔擢的重視,及各政府部門(單位)任用人數的增長、政府在保障婦女權益的努力,都充分展現我國在消除性別歧視與保障婦女權益的決心。近 20 年來,聯合國更全力推動「性別主流化」概念,希望各國創造出一個符合性別平等的社會。我國目前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是從陸續完成「兩性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強化性別平權的重要立法,不論就保障婦女安全、落實性別平等、促成兩性共治議題上;在在顯示政府對性別平權的重視與努力。預估到民國 103 年,我國女性人口將超過半數,這表示女性在臺灣社會及未來發展的角色將愈形重要。本席對以往婦女權益的提昇雖深感驕傲,但未來政府如何配合國際潮流,在既有的基礎上,強化與民間在婦女權益及性別平權工作上的夥伴關係,促進國內外婦女組織的緊密聯繫,共同面對各項挑戰,克服各種困境等,都需要更具前瞻的規劃與策略。以應環境變遷,實現符合性別主流化的婦女政策,打造與時俱進的性別平權美好未來,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性別平權的黃金時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馬總統主政後,政府在保障婦女權益的努力,充分展現我國在消除性別歧視與保障婦女
權益的決心,且證明我國融入國際性別主流化的潮流,與世界先進國家並駕齊驅,更已開
啟我國性別平權意識及性別主流化的新紀元。
二、近二十年來,聯合國全力推動「性別主流化」概念,希望各國政府在訂定法律及擬定政策
、方案與活動時,應該具有性別意識,將過去的政策、立法與資源,對於不同處境性別者
的影響,重新檢討是否有未盡公平之處,從而創造出一個符合性別平等的社會。我國目前
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是對性別平權的落實,完全符合時代潮流。尤其是我國陸續完成「
兩性工作平等法」、「性侵害防治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家
庭暴力防治法」等強化性別平權的重要立法。這些事例在在顯示政府對性別平權的重視,
以及在推動性別平權上的努力。
三、在過去六十多年間,我國女性權益的保障和地位的提昇,是值得驕傲的成就,政府的積極
作為;也證明我國女性與男性在教育、健康及經濟層面均能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政府的
努力,確實已往「陽光女性、兩性共治」的理想目標逐步邁進。但未來政府如何配合國際
潮流,在既有的基礎上,強化與民間在婦女權益及性別平權工作上的夥伴關係,促進國內
外婦女組織的緊密聯繫,共同面對各項挑戰,克服各種困境等,都需要更具前瞻的規劃與
策略;俾讓台灣社會邁向更多元、包容、豐富且文明的永續社會,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
性別平權的黃金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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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鴻鈞,鑒於高速公路 ETC 電子收費系統試行多年至今,民眾對其仍保持觀望多有遲疑,針對去年於基隆試辦之 eTag,高公局預計在今年三月底全面上線供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高公局表示,基隆自去年九月試行免費申裝 eTag,搭配通行費優惠之鼓勵措施,開辦五
個多月以來,統計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基隆車籍車輛的 eTag 裝機率已超過百分之五十五
以上,且該類型車輛通過汐止、七堵收費站使用 ETC 之平均利用率亦逼近百分之七十,成
效良好,計於今年三月底全面上路。惟,若從另一角度審視,基隆可說是全台依賴國道對
外聯絡程度最高之城市,在重點宣傳並配合優惠方案下,半年來利用率只達七成,問題出
在哪裡,是否有改善辦法,值得慎重檢討,莫要以此即過度樂觀評估 eTag 台實行成效,而
倉促上路後發生問題再來填補漏洞,讓民眾失去信心。
二、民眾對 ETC 的期待,無非就是方便、合理、省時省錢,eTag 全台上路後如欲收高利用率之
效,便民性實應列入優先考量。高公局辦理相關民調也反映,民眾未申辦 eTag 的原因,百
分之十二點九是「沒有時間」,顯示目前的 eTag 申裝通路仍無法滿足所有願意辦理的用路
人,據點可以擴及超商和加油站,以方便民眾就近裝設。另,eTag 無法直接顯示餘額,民
眾必須上網查詢,否則事後得再跑一趟補繳,這也造成多數長者和計程車司機等無上網習
慣之用路人,望之卻步。其他諸如儲,值要收取手續費,和費率如何計算等問題,也都應
於全面推行前,研議出妥善規畫為宜。
三、遠通 ETC 自民國九十六年上路至今,未達使用率違約不罰之問題,已遭受社會質疑在先,
交通部妥協接受其更換系統推動 eTag 之改善方案,又造成民眾不便在後。如今合約檢視點
順延至六月底,本席籲請交通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除定期檢討其條款約定,屆時若遠通
未讓使用率達到六成五,該罰便罰,一切依約、依法執行,並擬訂相關配套作為,避免付
出龐大社會代價,亦禁得起民眾檢視。
四、eTag 預計全台上路的時間,從今年二月延改至三月底,三月七日 NCC 審議執照時,因頻寬
與 4G 行動通訊產生相互干擾之疑慮,使其在 3 月底全面上路的時間表又出現變數,電子計
程收費和 4G 行動通訊都是國家重大政策,卻在最後審議時才發現問題,各部會間的協調也
必要檢討,以免讓民眾無所適從。另,對不使用 ETC 之用路人,將如何依法約束等問題,
亦未見妥適規畫。國道電子收費之減碳效益、計程收費相較於匝道收費之精確性等相關資
訊,也有待完善宣導。公共政策必得慎始於推行之時,切勿只求短期解套,忽略長期發展
。一項立意良好的政策,若引發疑慮增添民眾不便,如何收預期之效?本席呼籲交通部在
eTag 全台上路前,必要研擬出通盤周詳之施行計畫及因應方案,以免造成實際結果與預期
出現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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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行政院已經決定有條件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然而對於檢驗標準一直沒有具體說明,讓民眾處於惶恐不安的情況,必須在訂定檢驗標準後再行開放進口,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美國牛肉進口檢驗標準,由於至今未明確訂立,讓外界一直處於不斷猜測,民眾也陷
入不知是否能安全食用牛肉的恐慌。另外由於各家檢測儀器標準值不同,也難以落實零檢
出的標準。
二、美國牛肉如果含有瘦肉精對人體健康目前影響不明,但是不是必要添加物,也不是自然物
品,主管機關當然應該以高標準來看待。
三、目前市售肉品如果含瘦肉精都屬違法事例,若進口商被抽查到,應該立即提高抽驗比率,
必要時可撤銷進口許可,以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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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爾必達突然宣布破產,影響眾多投資人權益。政府在大力提升科技產業的競爭力時,也需要做好類似事件的因應作為,以避免類似事件造成劇烈影響相關產業及投資人,衝擊國內經濟產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爾必達突然宣布倒閉,讓爾必達投資人的投資一名之間變成壁紙,許多投資人在沒有預期
心理下,面臨投資心血泡湯。
二、雖然爾必達掛牌前已獲經濟部科技事業核准,初始發行 2 億單位,籌資 43 億元,不過今年
2 月 27 日聲請更生時,流通在外單位僅存 5,300 萬個,以每股 7 元計算,影響國內投資人
金額降低至 3.6 億元,但是國內投資人只能認賠,對國內經濟環境的衝擊更難以估算。
三、這事件一方面說明國內發行 TDR 影響變數太多,對投資人而言風險也特別大,政府應具體
對外說明未來類似事件的防杜作為是什麼,主管機關應儘速完成評估,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以及降低對國內投資環境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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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根據以往台灣實行證所稅的經驗,首當其衝的就是股市,當時股市幾乎快崩盤,政府必須針對證所稅復徵進行沙盤推演,如果現在實施證所稅復徵,如何安定股市及維持金融秩序穩定,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證所稅的復徵與否已經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最大的理由就是因為以前開徵時曾經造成台灣
股市連日下跌,如今台灣股市只要一有復徵證所稅的消息,就會引發各界議論。
二、政府必須針對證所稅復徵進行沙盤推演,不能一直讓外界捕風捉影,以免影響金融秩序穩
定。尤其在歐債問題餘波盪漾時,民眾對於金融市場的信心容易受到影響,政府雖然以國
安基金維持股市安定,但仍應以制度面做全盤考量。
三、雖然國庫面臨增稅壓力,但是證所稅只是權宜手段,帶來的負面衝擊有關單位需要審慎評
估。無論最後復徵與否,主管單位應持續將相關資訊公開說明,以杜絕外界臆測,進而影
響國內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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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大陸銀行來台設立分行一事,由於遲遲沒有定案,對兩岸金融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有鑑於此,金融業者將目標改為放寬大陸銀行來台參股,不論是否能夠執行都考驗著國內主管機關的應變能力,為有效促進國內金融市場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內還沒開放大陸銀行來台設立分行,是因為擔心對岸的財務查核不夠落實,也可能因為
兩岸銀行結算制度還未建立,以致於到現在遲遲沒下文。
二、近期業者紛紛向政府爭取,放寬大陸銀行來台參股比例。國內有學者認為兩岸銀行可參股
對方銀行的比例確實可朝向加權式對等、有條件限制下,互談調高彼此參股比例。不過金
管會目前還未做出決定。
三、至於參股比例可作為台灣與大陸互相談判的籌碼,政府可以採取更開放的態度,甚至視情
形可以放寬至 50%;但基於雙方監理需求、風險控管,需要有條件開放,政府可以設置高
標,僅限 1 到 2 家優質銀行彼此互相高比例參股,以杜絕流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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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國內打算開放「國內企業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台灣俗稱點心債)相關事宜,對於是否會影響國內金融秩序,主管機關應儘速完成評估,以保障投資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去年 11 月 28 日,央行邀集行政院陸委會及金管會就「國內企業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台灣俗稱點心債)相關事宜會商,目前金管會與陸委會仍未就有關評估報告乙事達成一
致意見。
二、尤其國內不少大企業(例如奇美電)同時有在兩岸銀行借款情形,在目前國內企業向對岸
銀行借款資訊都不透明的情形下,點心債制度的上路,主管機關需評估會不會造成國內金
融環境負面影響。
三、點心債制度的實施,有助於國內金融環境發展,但是相關財務資訊的不透明,卻會變成不
定時炸彈,如開放點心債制度上路,主管機關應積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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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教育部在沒有任何協商與照會的情況下,以一紙公文片面終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助,違背「就學安全網計畫」之承諾,令縣市政府措手不及,危及弱勢學生就學權益,爰此,要求教育部應依計畫繼續補助 101 年度經費,以維護政府施政之誠信以及弱勢學生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教育部補助弱勢學生購買教科書、簿本及其他相關代收代辦費用,於教育部「就學安全
網計畫」明載,其實施期程自 98 年 1 月 14 日起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度(101)教
育部突然取消書籍費補助,亦即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及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在原其計畫期
程之內,教育部違背該計畫之承諾,任意中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助。
二、教育部今年(101 年)2 月 9 日函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中小學
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補助的公文中,逕行刪除「書籍費」乙項,僅補助家長會費、午
餐費、保險費,即每位學生每學期最高補助 520 元,明訂補助項目為:家長會費 100 元、
午餐基本費 100 元、午餐燃料費 160 元、學生團體保險費 160 元,書籍費(含教科書及簿
本)需全數由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行負擔。
三、針對教育部在沒有任何協商與照會的情況下,以一紙公文片面終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
助,令縣市政府措手不及,危及弱勢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違背「就學安全網計畫」之承
諾,未履行對弱勢照顧、書籍費補助,有違誠信公義。應持續維持該計畫規劃期程,扶助
弱勢學生學習的權益,補助至計畫 101 年 12 月 31 日原期程結束。
四、綜上,對於弱勢學生的照顧,保障其就學權益,是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環。面對教育部終止
書籍費補助的片面決定,負責任的縣市政府勢將積極籌措經費,以維持對弱勢學生的書籍
費補助,惟經費的勻支調整勢必排濟其他教育施政項目,因此呼籲教育部一本照顧弱勢學
生之初衷,履行「就學安全網計畫」之承諾,繼續補助各縣市學生書籍費,以協助弱勢家
庭學生順利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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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有鑑於十八公升桶裝沙拉油從去年底迄今,從七百三十元漲到八百四十元,三公升裝家庭號也從一百五十元漲到一百六十元,反觀國內上市油脂廠獲利良好,目前沙拉油等民生物資漲幅是否異常,是否有業者囤積,以各種方法聯合漲價,公平會應儘速調查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芝加哥黃豆期貨價格歷史資料,黃豆近幾年的高價落在 2008 年的 7 月,每英斗 1,658
美元,目前尚不及 1,400 美元,加上當年美元匯率約 30.45 元,對照目前新台幣升值至 29.7
元,經過計算,現今黃豆進口成本仍遠低於 2008 年,政府卻漠視沙拉油持續飆漲,漲價成
本最後勢必轉嫁到末端消費者身上,嚴重影響難以計數的小吃攤業者生計與國人消費權益
。
二、根據證交所提供國內沙拉油供應商資料顯示,國內上市油脂主要客戶為下游食品加工業者
,反應價格的能力比食品業者強,在黃豆粉、沙拉油漲價帶動下,多數公司每股盈餘 EPS
高達三以上,公司獲利能力對照民生消費痛苦度呈現正相關,公平會身為公平交易法主管
機關,主管壟斷市場、聯合調價等不公平競爭,應主動調查業者是否有聯合哄抬物價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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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今年經濟成長下修,連續兩年的低成長率,無法滿足解決當前經濟與社會困境的需要;再則,過去缺乏效率與應有作為的政府將持續令人民嚴重感受不滿意的疲弱無能狀態。經研析,解決缺工問題吸引台商回流,才是當前解決台灣經濟問題的重要關鍵,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比去年 4.04%為低的 3.85%經濟成長率表示憂慮的看法(圖一)。經分析國內外環境與
情況,在投資、消費、進出口等項目中,只有民間投資一項尚有政府加以著力促動的空間
。
二、由於馬政府前面四年已採每年高達四千三百億元以上的連續高赤字財政政策,如今財政窘
困,繼續擴大財政支出的空間受制,政府投資與消費成長空間有限。歐債危機,中國成長
下調,美日經濟疲弱不振,導致台灣出口及外來投資成長都見困難。國內民間消費因貧富
懸殊,加上物價上漲,當消費傾向與能力受制,邊際消費傾向已連續三年低於 1 且見負,
平均消費傾向無法提高,顯然沒有較高成長的可能。但是剩下的最大區塊民間投資,政府
卻坐視它連續兩年的負成長,充分顯示政府的無能與不作為,若不痛下針砭,力求突破,
將使陳承認的「處境蠻辛苦」的狀況無可改觀。為吸引台商回流,重振製造業雄風是解
決困境的關鍵。
三、由於中國經濟情勢演變,目前台商正處於不願繼續西進,但回台無路的進退維谷窘境。在
與陳內閣對話中,充分顯露了政府對台商資訊的嚴重漠視與缺乏。到底在中國大陸的台
商有多少家,一萬家,兩萬家,三萬家,一問三不知;有多少人,兩百萬人,一百萬人,
一百萬人以下,說不清;多少投資金額,除了經濟部有投審會的 1 千 1 百億美元的核准額
,沒有精確的統計數字。整體台商製造業在中國大陸的一年總產值,政府通通沒有數字。
四、根據紐約市立大學財經系教授周鉅源的調查,中國大陸台商二百萬人,總投資金額二千億
美元,據 2009 年 12 月 22 日旺報台商周報報導,江蘇昆山台商協會會長孫德聰提供的昆山
工業相關資料推估,2008 年數據已顯示,中國台商可能高達三萬家,若以昆山台商四年前
就已有八萬多人推估,今天中國台商人數至少也有百萬人,投資金額可能高達三千億美元
以上,年總產值高達 13 兆 8 千億元新台幣。13.8 兆新台幣的總產值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
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所採用。
五、台商在中國已累積一個等於台灣 GDP 的生產總能量,只要設法將其十分之一引回台灣,對
於每年十兆的台灣製造業總產值,必然立即有一成以上的新增產能。不但增加國內需求,
帶動成長,更可增進國內就業,解決大量勞工失業的問題。陳院長頗表認同,承認在評
估今年經濟成長率時,經建會也有人對今年民間投資的超低目標(連續兩年負成長)不以
為然。但關鍵問題是政府長期對台商的漠視,任其流落在外自生自滅,當然過去三十年來
不知其需要,今天也就不懂如何善用此一資源。
六、對當前企業界普遍需求的,外勞與本勞基本工資脫鉤訴求,勞委會王主委斷然拒絕。她認
為台灣有勞基法,也認為一般人說新加坡與香港的外勞脫鉤,其實不然。經濟部長贊同脫
鉤,卻並沒多做堅持或說明。但兩者對製造業缺工嚴重,阻礙投資意願的看法則相當一致
。這也是一般企業界認為本勞招募困難,都把目光投注到外勞的原因。
七、對長期召募工人困難的問題,似乎爭論不休,懸而不決的就是,企業界要外勞本勞脫鉤,
要增加僱用外勞額度,要延長外勞在台年限。甚至當勞委會要依物價指數提高基本工資時
,都會以額外增加用人費而反對。相對的,勞工團體則堅決對抗。
八、事實上,基本工資只能用來保障需求彈性低或固定的邊際勞工或外勞的所得,功能上是福
利性質大於經濟性質。真正造成薪資水準長期低落的原因是企業投資不足,使引申的勞動
有效需求不足,勞動力供過於求,龐大的勞動力預備軍使失業率長期持高,勞動力市場長
期形成買方市場。每當景氣衰退不振時,更使企業界有理由利用派遣工、臨時工,以至於
無薪假等方式變相壓低用人費。長期低工資,破壞了勞工就業與努力工作的意願,製造業
雖可累積經驗,培養技術,卻因生產線的環境條件特殊,而首當其衝,更難召募工人。如
此,高失業率與低薪資形成結構性惡性循環。這可從亞洲四小龍失業率在 30 年來的走勢比
較看得出來(圖二、三、四)台灣的跨越景氣循環長期失業率明顯提高,但新加坡與韓國
則循環波動,未見長期提高。台灣出現體制性、結構性的失業問題,常態的高失業率除了
繼續壓低工資率,也不斷增加政府的社會救濟支出(包括為了美化失業率數字而不斷利用
公帑創造短期且低薪的就業機會),讓勞動力市場的價格機能續遭扭曲,人力資源閒置浪
費,人民生活貧困化。企業界要召募足夠且優質的勞工則越來越困難。
九、台灣平均薪資長期不振,嚴重影響勞工就業與努力意願,也產生國民消費能力低落之惡性
循環。從附圖五看出,十五年來製造業的勞動力指數與實質平均薪資指數差距越來越大的
趨勢,相對的,其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一直降低,在去年已比十六年前少了 27%。這表
示有兩點重大經濟意義。
1.經濟成長的果實,勞動階級分配到的相對減少,產生所得分配不公不均問題。
2.但製造業卻明顯有容許提高薪資水準的空間,不致於因工資提高而影響企業的總利潤;換
言之,製造業整體規模,只要勞動力供應不虞匱乏,可再擴張。
十、二、三十年來自救而出走的台商,在中國大陸累積形成了另一個台灣大的產能規模,正當
其進退兩難,徘徊於新的十字路口之際,正好給台灣重新突破長期經濟困境的機會。台灣
努力協助接應台商回流,重振製造業雄風,再一次的擦亮 MIT 的招牌正是時候。許添財在
立法院總質詢證明台灣製造業有相當大的工資上漲空間,超越依賴低價外勞的思維,努力
營造出較高工資的新投資環境,讓企業、勞工、國家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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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翁委員重鈞,針對中共全國人大日前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於涉嫌恐怖活動、危害國家或重大賄賂犯罪的嫌疑人,警方有權不通知家屬,在正式拘留系統外對嫌疑人限制住居長達六個月,對台商人身安全影響甚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共《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業於 3 月 14 日上午,經中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表決
通過,並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
二、其中第 73 條規定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
執行監視居住可能有礙偵查時,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另在指定處
所執行,且無需通知家屬;第 77 條規定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第 83 條亦規定在
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況下,拘留可不通知家屬
。
三、查在陸外商最常遭遇的指控即是「賄賂」和「竊取國家機密」,其中「竊取國家機密」一
詞指涉甚為籠統。有時透過公開途徑從國有企業取得文件,也可能涉嫌竊取國家機密,而
竊取或洩漏國家機密即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
四、目前兩岸尚未簽訂投資保障協議,而海基會協處的台商在大陸人身安全案件逐年增加,又
以因案限制人身自由為大宗。截至本年 2 月底,因案限制人身自由者已達 761 件,佔總件
數的 29.09%。一旦中共新版《刑事訴訟法》開始施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案數恐會大幅增加
。
五、綜上,行政院應責成權責單位針對人身安全保障,加速推動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以維台商
在大陸地區之投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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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翁委員重鈞,針對近日銅價高漲,致各地電纜竊案頻傳,影響民眾用電與公共安全甚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3 月 16 日自由時報報導雲林縣虎尾高鐵特定區、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分別破獲電
纜線竊盜集團;聯合報亦報導嘉義縣太保市高鐵大道電纜多次遭竊,本年度線路維護費早
已用盡。
二、查 3 月 15 日倫敦銅價已達每公斤 251 元,銅價高漲之下,各處電纜、電線自成竊賊覬覦對
象。據自由時報 2 月 27 日報導,台中市陳姓、黃姓男子甚至斥資 45 萬元購買中古預拌混
凝土車做竊取電纜之用,其獲利之豐可見一般。
三、電纜竊案輕微時影響民眾用電,如 2 月 27 日新竹球場舉行之大專盃棒球錦標賽,即因球場
電纜遭竊,夜間照明無法開啟,被迫於 7 局下半由裁判裁定提前結束;嚴重時可能危害公
共安全,如 2 月 28 日桃園縣平鎮市三星路人孔蓋遭竊賊撬開竊取銅纜線,造成貨車翻車;
2 月 23 日苗栗縣後龍鎮東社水閘門馬達電源線遭宵小偷竊,致閘門無法運作,導致水圳水
位太高倒灌市場。
四、綜上,值此銅價高漲之際,政府宜指示各級公務機關、警政機關對重要公共設施之輸電纜
線加強檢查、巡察,以維民眾用電權益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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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對於國內棒球產業有待振興,過去曾有國球美譽,2011 年總觀眾人數回到 1,961 萬 6,005 人,在簽賭案後重新出發,職棒 23 年已經開戰,正是可以初步檢視「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的落實績效,於此,本席針對相關事項的成效,甚感憂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體委會的首要功能是發展台灣體育風氣、健全體育環境,還是要極力爭取各個體育賽事上的獎
盃榮耀? 就全民觀點來看,讓體育成為社會風氣才能進一步幫助國家在世界體育賽事獲得榮耀
,這點體委會必須要有認知。
100 年提出「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起於 99 年、迄 102 年,實施已近一年,其中落實基層
棒球扎根工作的國、高中至大專的推廣業務,儘管在 99 年贏得世界冠軍、亞洲冠軍世界季軍,
惟此項計畫不該止於替國家贏得冠軍等,必須要讓優異球員、球隊後續培訓與學/職涯發展提供
適切的輔導措施,這才是棒球向下扎根的真正意義。
目前體委會為讓球團培訓更多體育球手,挪撥 1000 萬補助成立二軍的球團,八年的代訓制度
結束,但代訓效果不彰,現今更直接一次性補助,本席認為應將專款專戶使用,避免球團挪去
他用,並且建立審核與驗收機制,體委會須就此補助專案報告,補助之目標必須訂立出來,不
能單單只是本土球員達到 45 人就能拿到補助款。
民間多詬病體委會每年經費補助中華棒協成效低落,還不如補助台灣三級棒球,青棒會的扶植
更是需要體委會更多的關愛,並且有效導入在地企業贊助三級棒球的,方能真正向下扎根。體
委會更應思從租稅上獎助企業運動贊助,待企業回收後從其它稅收補足,財政部 99 年推動之運
動產業租稅減免,卻僅限於購買門票或報名費等僵化的設計,三級棒球最常缺乏的是出外參賽
資金、硬體升級、教練聘請等,本席對前者企業贊助政策成效實感憂心,體委會應該更靈活規
劃企業導入贊助的租稅機制,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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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目的為減輕年輕父母之負擔以提高生育率,以實質補助私立幼教機構,讓就讀私立幼教機構的 5 歲學童也可享受免費教育,但從民國 89 年教育券發放的結果可見,父母在考量是否生育時,並不會只因一年的幼兒補助而改變生育計畫,生育率從民國 89年至今不增反減。第二,公、私立幼托所一視同仁的補助,只會使富者越富,造成社會的垂直不公,且讓私立幼托所有更大的套利空間,藉機調漲學雜費,非政府機關所能確實監督的。第三,即使政府能夠確實補助這些讀不起私立學校又抽不到籤的家庭,由於補助額與私立幼托所的學費落差實在太大,使得其仍要負擔較公立幼托所還要重許多的學費,造成社會的水平不公。第四,若將此計畫之經費只針對就讀私立幼托所的中、低收入戶補助,並將餘款全數興建公立幼托所,相信能較原案更有效率地解決分配不均,以及幼托市場供需不均的情形。最後,政府預算赤字已過大,對於未來政府支付此龐大的補貼款項之財源感到憂慮。對於此計畫中之重重疑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券從民國 89 年至 99 年之經費已達新台幣 145 億 5,311 萬元,但在提高生育率方面,效
果並不彰顯,新生人口從 1999 年的 28.3 萬人降至 2010 年只剩 16.7 萬人。此結果顯示以幼
兒教育補助來刺激生育率的效果不彰,家庭在考慮生育與否時,所在意的層面不僅是短短
幾年的經濟壓力而已。
二、照政府估算,從 99 年至 104 年針對「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經費估算是 426 億
2,408 萬元,也就是平均一年要支應 70~80 億與此計畫有關的支出。
三、私立幼托所除了註冊費以外,尚須繳月費。以某家知名私立幼托所為例,其註冊費從
28,000~38,900 不等,每個月的月費也從 9,900~10,900 不等,都以最低的價格算十個月,並
假設幼童並不參加任何的才藝班,一年的學費也要 15 萬 5,500,即使領取政府最高補助 6
萬元,與所需繳交的費用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四、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幼兒家長家庭收入與請領學前幼兒教育補助之間的關聯性呈現出
:請領「幼兒教育券」的家庭落點位於「中高收入族群」附近;請領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
立幼托園所學費補助落點約在月收入 5 萬元至 5.9 萬元,以及 8 萬元至 8.9 萬元附近。此種
結果顯示教育券似乎並沒有補助到該受補助的家庭,反而使得所得較高的家庭領取到更多
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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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桐豪,針對行政院經建會業務報告中,施政規劃內容與「黃金十年」計畫內容不符,籲請行政院在政策規劃上勿使「黃金十年」成為口號。依照「黃金十年」的政策規劃,活力經濟中的穩定物價、公義社會中的均富共享、全面建設中的區域均衡皆由行政院經建會負責,然而在經建會業務報告中,隻字未提穩定物價的相關辦法,也未說明均富共享的具體措施,僅僅包含區域均衡,其中「愛台十二建設」、東部建設等均為「黃金十年」推動前就已提出之政策。本席質疑經建會施政規畫並未落實「黃金十年」之內容,僅將「黃金十年」做為過去未完成政策的重新包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黃金十年」願景—活力經濟中,施政主軸六「穩定物價」是由經建會負責。政策目標為
:1.充分供應國內重要民生物資;2.CPI 及 WPI 維持穩定。採取政策為:1.妥適貨幣政策;
2.建構糧食、原油及重要原物料之安全供應機制;3.維持市場秩序及公平交易。
二、經建會業務報告並未提起上述目標與政策,而且貨幣政策、物價穩定、公平交易等,應屬
其他部會之業務,何以列為經建會負責項目?
三、「黃金十年」願景—公義社會中,施政主軸一「均富共享」亦屬經建會負責項目。政策目
標為 1.平均薪資所得隨經濟成長而提升;2.照顧弱勢家庭;3.提供中低收入戶九成就業機會
;4.縮小所得差距。採取政策為 1.帶動民間薪資成長;2.擴大弱勢照顧範圍;3.提高弱勢家
庭工作機會;4.以移轉支出縮小所得差距。
四、經建會業務報告同樣未提起上述目標與政策,而且社會救助、租稅改革亦屬他部會業務,
試問如何由經建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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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曜,澎湖因醫療制度長期不健全,危及澎湖居民健康,更迫使居民每年耗費高額的交通成本到台灣本島就醫,造成居民沈重的經濟負擔。請衛生署就澎湖醫療問題,於一個月內提出務實有效的改善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澎湖本島次專科醫生長期不足以及假日醫院無另聘醫師看診等問題,造成澎湖居民高度仰
賴軍機後送或搭機到台灣本島就醫的現象,不但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增加澎湖居民的醫
療交通成本,也造成健保制度下的不公不義,因為澎湖居民繳了健保費,卻無法享有健保
制度下應有的基本權益。
二、離島醫療不如台灣本島都會,營運條件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政府政策不能以市場機制處理
,應將偏遠離島醫療視為社會福利機制的一環。本席建議行政院應敦促署立澎湖醫院、三
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本於「整合資源、互助分工」的原則,積極捍衛澎湖居民的健康及就醫
權益;請衛生署就澎湖醫療問題,於一個月內提出務實有效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