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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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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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12-21
-
sessionPeriod:
2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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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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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
meetingDateDesc:
101/12/21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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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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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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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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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二、討論事項: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40案。
三、25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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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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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徐欣瑩","洪秀柱","陳歐珀","尤美女","張曉風","呂玉玲","林郁方","孫大千","紀國棟","費鴻泰","王金平","陳雪生","吳宜臻","段宜康","吳育仁","魏明谷","林佳龍","李俊俋","吳秉叡","蕭美琴","葉宜津","陳其邁","林淑芬","陳節如","翁重鈞","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曾巨威","林德福","高志鵬","徐耀昌","柯建銘","黃志雄","趙天麟","鄭汝芬","盧秀燕","姚文智","李慶華","邱志偉","王惠美","邱議瑩","李應元","楊瓊瓔","馬文君","李鴻鈞","陳唐山","許添財","張嘉郡","薛凌","羅明才","劉櫂豪","黃昭順","蘇震清","楊應雄","羅淑蕾","陳明文","林滄敏","張慶忠","陳學聖","蔡正元","楊曜","林世嘉","林鴻池","許智傑","田秋堇","盧嘉辰","蔡煌瑯","劉建國","楊麗環","林國正","陳根德","高金素梅","王進士","陳超明","何欣純","蔡其昌","丁守中","賴士葆","林正二","林明溱","許忠信","陳鎮湘","李貴敏","邱文彥","廖正井","蘇清泉","呂學樟","陳碧涵","黃文玲","蔡錦隆","陳淑慧","鄭天財","詹凱臣","王育敏","廖國棟","王廷升","潘維剛","江啟臣","孔文吉","簡東明","李桐豪","楊玉欣","李昆澤","蔣乃辛","潘孟安","江惠貞","吳育昇","徐少萍","鄭麗君","陳亭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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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12-21T09:00:00
-
endTime:
2012-12-21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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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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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12180/details?meetingDate=1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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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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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12180
-
date:
2012-12-25
-
sessionPeriod:
2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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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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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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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
meetingDateDesc:
101/12/25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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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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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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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
二、討論事項: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40案。
三、25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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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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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徐欣瑩","洪秀柱","陳歐珀","尤美女","張曉風","呂玉玲","林郁方","孫大千","紀國棟","費鴻泰","王金平","陳雪生","吳宜臻","段宜康","吳育仁","魏明谷","林佳龍","李俊俋","吳秉叡","蕭美琴","葉宜津","陳其邁","林淑芬","陳節如","翁重鈞","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曾巨威","林德福","高志鵬","徐耀昌","柯建銘","黃志雄","趙天麟","鄭汝芬","盧秀燕","姚文智","李慶華","邱志偉","王惠美","邱議瑩","李應元","楊瓊瓔","馬文君","李鴻鈞","陳唐山","許添財","張嘉郡","薛凌","羅明才","劉櫂豪","黃昭順","蘇震清","楊應雄","羅淑蕾","陳明文","林滄敏","張慶忠","陳學聖","蔡正元","楊曜","林世嘉","林鴻池","許智傑","田秋堇","盧嘉辰","蔡煌瑯","劉建國","楊麗環","林國正","陳根德","高金素梅","王進士","陳超明","何欣純","蔡其昌","丁守中","賴士葆","林正二","林明溱","許忠信","陳鎮湘","李貴敏","邱文彥","廖正井","蘇清泉","呂學樟","陳碧涵","黃文玲","蔡錦隆","陳淑慧","鄭天財","詹凱臣","王育敏","廖國棟","王廷升","潘維剛","江啟臣","孔文吉","簡東明","李桐豪","楊玉欣","李昆澤","蔣乃辛","潘孟安","江惠貞","吳育昇","徐少萍","鄭麗君","陳亭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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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12-25T09:00:00
-
endTime:
2012-12-25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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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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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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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_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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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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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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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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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丁守中","賴士葆","林正二","林明溱","許忠信","陳鎮湘","李貴敏","邱文彥","廖正井","蘇清泉","呂學樟","陳碧涵","黃文玲","蔡錦隆","陳淑慧","鄭天財 Sra Kacaw","詹凱臣","王育敏","廖國棟","王廷升","潘維剛","江啟臣","孔文吉","簡東明","李桐豪","楊玉欣","李昆澤","蔣乃辛","潘孟安","江惠貞","吳育昇","徐少萍","鄭麗君","陳亭妃","徐欣瑩","洪秀柱","陳歐珀","尤美女","張曉風","呂玉玲","林郁方","孫大千","紀國棟","費鴻泰","王金平","陳雪生","吳宜臻","段宜康","吳育仁","魏明谷","林佳龍","李俊俋","吳秉叡","蕭美琴","葉宜津","陳其邁","林淑芬","陳節如","翁重鈞","管碧玲","林岱樺","黃偉哲","曾巨威","林德福","高志鵬","徐耀昌","柯建銘","黃志雄","趙天麟","鄭汝芬","盧秀燕","姚文智","李慶華","邱志偉","王惠美","邱議瑩","李應元","楊瓊瓔","馬文君","李鴻鈞","陳唐山","許添財","張嘉郡","薛凌","羅明才","劉櫂豪","黃昭順","蘇震清","楊應雄","羅淑蕾","陳明文","林滄敏","張慶忠","陳學聖","蔡正元","楊曜","林世嘉","林鴻池","許智傑","田秋堇","盧嘉辰","蔡煌瑯","劉建國","楊麗環","林國正","陳根德","高金素梅","王進士","陳超明","何欣純","蔡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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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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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謝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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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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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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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3分至10時、10時20分至12時33分
12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11分、下午5時至5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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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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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雪生,有鑑於馬祖博弈公投通過,連江縣觀光發展迅速,惟當地陸地大眾運輸之交通工具匱乏,本席針對此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離島地區為促進經濟發展與提升生活品質,皆致力於發展觀光產業。以馬祖為例;近年至
馬觀光旅客,由 99 年 80,731 人次,100 年 98,247 人次,101 年 1-8 月份已達 67,089 人次,
預估今年將突破 10 萬人次,離島國際度假村暨博弈專區亦將設置,屆時旅客必將更為增加
。
二、地區常居人口數,各島總合約 1 萬餘人,目前馬祖各島,因馬祖博弈公投通過,已有相當
數量之居民遷入,再加上觀光宣傳而造訪馬祖之旅客日益增多,當地大眾運輸工具恐有無
法負擔之虞。
三、經查目前連江縣馬祖地區僅有一家公營市區客運與一家私營民營遊覽車,車輛數計共 42 輛
,已無法負荷現馬祖地區之運輸流量。
四、本院陳委員雪生,針對陸地大眾運輸之交通工具匱乏之現象,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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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應元,針對中科二林園區的開發案已經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目前還在上訴中。而昨(13)日環保署再次召開中科二林園區的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審查會,中科所提出的報告內容過於粗糙,根本沒針對上次與會者所提出的質疑進行補充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本席認為 2012 年 10 月 11 日中科所提出的補充報告有如下缺失:
一、提不出科學數據
本次會議只簡略的比較「濁水溪方案」與「零排放方案」,兩種廢水處理方式。上次
與會者質疑濁水溪水量小,無法稀釋這些廢水,並將汙染附近土壤與地下水的問題,中科
完全提不出科學數據說明。
二、變相逼迫選擇濁水溪方案
報告中過度高估零排放方案的成本,宣稱每噸廢水的處理成本將達到 88 元,廠商不易
接受,變相逼迫審查委員接受濁水溪方案。但中科又提不出這些數據的來源依據,以及國
際上相關案例的運作經驗。
三、本位主義作祟,把問題丟給河川局
前次會議與會者質疑,濁水溪河床變異大,放流管線施工困難。中科在本次會議除了
提不出解決方案,還把問題踢給河川局。
四、中科二林園區的開發案已經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目前還在上訢中。中科應該暫停所有開
發作業,否則越陷越深。未來最高行政法院若維持高院判決,屆時中科的各項投入不但石
沉大海,還要賠償業者的鉅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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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農糧署「地區性農機補助原則」規定補助農機的廠牌、機型、馬力,且要求十三匹馬力才能夠辦理登記;十三匹馬力搬運車是二十年前普遍使用的機種,但現在農機不斷推出新款式、新功能,現已不符合農民使用需求,建請農糧署研議是否調高農機馬力,並在安全問題考量下給予自由選擇,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有農民向市議員廖述鎮陳情說,農糧署「地區性農機補助原則」規定補助農機的廠牌、機
型、馬力,且要求十三匹馬力才能夠辦理登記。十三匹馬力搬運車是二十年前普遍使用的
機種,但現在農機不斷推出新款式、新功能,加上農路也做得比以前大,十三匹馬力搬運
車使用起來,常覺得不符合使用需求。
二、從事搬運車研發的清安科技農機公司負責人莊建喜,他以長年接觸農民的經驗分析說,農
民選擇雖以「合適」為主,但馬力越來越大已是趨勢,政府卻仍限制在十三匹馬力以下;
他認為,一群博士級官員在辦公室內規劃的政策,已經不符合農業變遷。目前四行程引擎
可從用油分成兩大類型,柴油引擎扭力頗強,但瞬間加速力量卻不大;汽油引擎油耗較高
,卻可瞬間加速。
三、不論是汽油或柴油引擎,目前主流的馬力已提升到十九匹至廿一匹,最強引擎則是廿三匹
,上述現象也衍生「潛規則」,很多農民買超過十三匹馬力的搬運車,政府卻以馬力過大
為由拒絕補助;業者會開十三匹以下馬力的發票,配合農民申請補助,因此,政府統計的
農用機具平均馬力並不準確。
四、農業局作物生產科長張豐勝也指出,該局今年編列三千萬元,補助農業產銷班小型農機具
,比照農糧署補助標準,產銷班共同使用補助二分之一經費,班員個別使用則只補助三分
之一經費,沒有廠牌及機型限制。但農糧署補助屬於計畫型,一區最多補助卅萬給這區農
民,缺點是有限制機型、機種;張豐勝說,曾經向農糧署建議調高農機馬力,但至今尚無
結果。
五、廿三匹馬力搬運車,一次可載兩千四百至三千公斤的稻穀,十二匹馬力只能載一千八百公
斤稻穀,農民如果用十二匹馬力載稻穀,要跑很多趟,時間與油錢都不划算,不符合農民
使用需求。建請農糧署研議是否調高農機馬力,並在安全問題考量下給予自由選擇。爰此
,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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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年來青少女未婚、意外懷孕事件頻傳,這些少女多半就學中或經濟基礎比較不穩定,生養或墮胎均造成社會問題。探究其發生原因,缺乏避孕知識、採取避孕措施不正確是最主要因素。如何宣導相關知識,推廣避孕觀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統計顯示,國內近 3 年來,每年平均約有 3,000 人未滿 20 歲生子,當中有超過 4 成比
例的人,甚至完全沒有採取任何避孕措施。另外,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100 年的青少年健康
行為調查,也發現 15 到 17 歲的青少女,曾經懷孕比、曾經人工流產比,均達 0.4%。去年
全台 31 家「青少年親善門診」求診的 1,981 名個案中,每 5 人就有 1 人是因為未婚懷孕,
意外懷孕的主因幾乎都是沒有避孕。依據勵馨基金會統計,今年元月至 11 月止,共計接到
1 千 5 百多通未婚懷孕的諮詢電話與信件,其中,有 4 分之 1 青少女為 16 至 20 歲,高居求
助問題首位是「待產安置」,其次則為「收出寄養、處遇諮詢、醫療」等問題。進一步分
析求助者,有 25%為 16 到 20 歲的青少女,懷孕週數多已經超過 24 周,顯見青少年的性教
育不足。
二、事實上,保險套避孕的成功率只有 85%到 90%,不及口服避孕藥的 98%,因此醫生建議「
雙重防護」,保險套和口服避孕藥雙管齊下,才能達到效果。在意外懷孕率最低的國家如
德國,男性戴保險套,女性吃口服避孕藥的「雙重防護」概念已深入衛教宣導中。而相較
德國,台灣青少年意外懷孕率,居然是 7 倍之多。根據德國去年調查顯示,24 歲以下青少
年有 4 成 1 的人使用雙重防護;而 24 歲以下芬蘭青少年,使用雙重防護則有 2 成 9,反觀
台灣,青少男女的雙重防護概念幾乎是零。
三、為避免青少女未婚懷孕卻無力扶養,造成社會問題,內政部除與有關單位合作,完善未婚
懷孕青少女扶助與諮詢管道外,根本之道應全面檢討避孕知識之衛教宣傳成效,務必確保
青少年有充足知識,能理解各種避孕方式的成效、有何應對懷孕的方式、有何資源可利用
與可獲取幫助的管道。另外應針對相較成年人更容易受孕的青少年男女,推動「雙重防護
」之避孕觀念。也應鼓勵已發生性行為的青少年男女,能以適當方式與伴侶溝通,勇敢保
護自身健康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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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台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計畫案」相關業務由前行政院新聞局經組改移轉至文化部,該政策陷入延宕,不利南部地區電影產業發展,並有悖於高雄市民之期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原新聞局所提修正計畫草案中,北館採 BOT 方式進行規劃,南館在評估過程,高雄市政府
同意再增撥高雄市內惟埤 2 公頃土地面積供中央作為 BOT 財務可行性評估作業所需(由 4
公頃增為 6 公頃)。且為求慎重,並徵詢各相關業者之建議,均認採取 BOT 之可行性低,
建議新聞局採 ROT 方式規劃。
二、本案新聞局 100 年 9 月 26 日以新影一字第 100521752 號函正式函復高雄市政府,南館 BOT
財務效益評估結果,不具財務可行性,宜採 ROT 方式引進民間參與,並以 ROT 方案所需之
4 公頃面積作為南館用地面積。原 56 億之總經費下降為 22 億,其中新北市 11 億(採 BOT
方式),高雄市 7 億(採 ROT 方式),土地由地方政府無償提供。
三、本案 101 年正式移交文化部,101 年 10 月 24 日文化部由許常務次長秋煌召開研商會議,會
中新北市政府表達期待中央政策儘速定案,業委託廠商進行 BOT 規劃案。許常務次長於會
中提出,由於中央政府財務困難,本案甚至不排除朝向「一個館」的方向規劃,並請高雄
市政府比照新北市 BOT 之模式,於一個月內提交 BOT 之可行性之報告書,本案再次回歸原
點,懸宕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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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我國自產能源比例低,能源對外依存度高,燃料進口議價能力低,2010 年進口能源依存度已達99.3%,近期國際燃料價格上漲直接導致國內油電成本急遽上升,除了天然氣的使用除終端消費的家庭用戶之外,發電端則因非核家園的趨勢,勢必提高其他燃料使用率,天然氣發電的比例由 1990 年的 10%以下,迅速上升至 2010 年的 25%。且因國際減碳壓力,燃氣發電的比重逐年升高已無法避免,針對此一問題我政府是否研擬其他替代方案以提升能源供應的安全及價格的穩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我國處於天然氣價格最高的東北亞市場,自福島核災後,日本採購天然氣的數量大量提升,
展望未來天然氣仍將面臨高昂的進口成本,能源局若不及早規劃替代方案,根據 2011 年世界能
源展望報告的推估,到 2035 年時台晚採購天然氣的成本將從平均 13 台幣/立方公尺到 17 台幣/
立方公尺漲幅超過 3 成,但中油的業務報告中顯示今年 12 月天然氣牌價已達 19.92~21.71 台幣/
立方公尺。已大幅超越研究機構的評估,顯示問題的急迫性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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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鑑於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附近山路 9日發生車禍,造成 13 死、10 傷慘劇,禍不單行 10 日上午台18 線阿里山公路 39.5 公里處,又發生一輛 20 人座中型巴士疑似失控撞上山壁的意外,車上 16 人有 11 人輕重傷。種種交通事故再次暴露國內觀光旅遊安全、品質堪慮,元旦、春節連假即將到來,政府應儘速針對國內觀光旅遊區道路進行總體檢,並嚴格檢驗、規範山區行程遊覽車輛車齡、車況,提升國內旅遊安全與品質。故本席建請交通部應會同各級地方政府一起為轄區內觀光道路進行總檢討,制訂各路段車輛行駛標準,嚴格管制大、中、小型遊覽巴士行駛之路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維護遊覽車、大客車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從 96 年 2 月開始公布「大客車行駛路段
應注意路段及時段」,針對道路總寬度、彎道半徑、有無會車空間、有無固定班次之客運
公車行駛、大客車肇事紀錄等因素進行篩選,截至 101 年 8 月為止禁行大客車管制路段之
省道共 22 條、縣道共 17 條,鄉道共 29 條。這 68 條道路依路段有不同管制措施,例如:
禁行甲類大客車及 21 噸以上重車、例假日禁行甲類遊覽車或車齡逾 12 年遊覽車或總重 25
公噸以上大型車行駛等等。
二、然而交通部主動列管的危險路段僅針對省道部分,至於縣道以下則授權地方政府政府管轄
。以 12 月 9 日在司馬庫斯部落附近發生事故的路段為例,雖然坡度陡峭、路幅狹小,由於
屬於鄉道,中央無法強制列管,而地方政府可能因觀光因素也未特別公布為危險路段。又
如通往新北市著名觀光景點九份的 102、106 縣道,同樣也是崎嶇蜿蜒,但每逢假日經常可
見大型遊覽車上下山,路幅較小處還出現會車困難的驚險狀況,萬一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
想。
三、台灣是座多山的福爾摩沙島,擁有引人入勝的山景,60%以上的觀光客主要行程都集中於這
些自然風景區。故交通部應該積極督促地方政府全面檢視所有風景區的道路狀況,包括路
面品質、會車空間、道路寬度、彎道半徑、坡度、氣候狀況等等,制訂出大型遊覽車、中
型巴士、小型巴士可行駛路段條件的具體規範,並制訂罰則,才能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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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烏龍罰單案件數過高,僅 2011 年警方取締的交通違規案件,就有 6,864 件遭民眾申訴而撤銷舉發,當中有 3,339 件為烏龍罰單。今年 1 至 6 月錯誤舉發案更高達3,018 件,接近去年全年度錯誤舉發案件數。自 2012 年 9 月 6號開始,交通罰單異議改採訴訟方式,併由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行政訴訟屬有償制,採定額徵收裁判費,民眾在起訴前,需要向法院繳納 300 元,如果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需要再繳交裁判費 750 元。雖然判決敗訴方必須負擔行政訴訟費,但因警方錯誤舉發而衍生的行政規費,例如:吊銷牌照後請重新驗車、領牌之費用,卻於罰單撤銷後退費無門,請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就錯誤舉發所衍生之行政規費研擬退費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席於 101 年 10 月 11 日接獲陳情,民眾因員警錯誤舉發、車牌被拆,只好重新請領牌照
,含驗車共花費一千多元,卻於罰單申訴成功後求償無門。經詢問監理單位,發現類似案
例數量不少,因無法源依據,有關單位也不知該如何處理。
二、立法院於 2011 年 11 月 1 日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 2012 年 9 月 6
號開始,交通罰單異議改採訴訟方式,併由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依照行政訴訟法
第 98 條之規定,訴訟費用指裁判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然
而關於錯誤舉發之交通案件,其原告勝訴後僅免於繳交訴訟費用並且撤銷罰單,而無法就
罰單所衍生之行政規費向主管機關要求退費,十分不合理。
三、綜上所述,請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盡速就錯誤舉發所衍生之行政規費研擬退費機制,以
維護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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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就中央氣象局曾於今年 9/13 邀請各約 30 位氣象主播及媒體進行「播報颱風警報應注意之氣象法規說明及座談會」。會議中除了述明氣象法第 17 及 18 條對於氣象預報及警報之限制之外,並表示若違法則依照第 24 條罰則進行處罰。本席認為現在許多媒體都不尊重氣象專業,提供氣象主播的資源少得可憐,颱風期間幾乎都只有氣象主播一個人撐到颱風離開或結束。在缺乏團隊的運作或支援下,將會產生專業性及精準度不足的問題,也容易造成資訊錯誤,進而誤導民眾,甚至違反氣象法。另外,相較於國外,很少有國家像台灣由預報員擔任電視播報員一事,先進國家中的預報作業與傳播分工的相當清楚,而媒體的氣象播報工作也大多由專業團隊進行,氣象局應該多鼓勵尊重氣象專業,且具有預報團隊的媒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日前泰利颱風襲台,雖為媒體灌上「穿心颱」、「兩根大水管」等稱號,卻未造成嚴重災
情,反讓民眾看見了媒體激情的亂象。事實上,媒體預報颱風失準或脫軌等事蹟並非頭一遭,
打自民國 91 年辛樂克颱風襲台時,即因媒體的過度泫染,造成民眾無謂的驚恐及防災,也讓氣
象局一度欲以氣象法究責。
媒體市場的過度飽和及惡質競爭的環境是最大的主因。以美國為例,美國約有兩億二口,
但只有一家全天候的新聞頻道-CNN;臺灣只有兩千多萬人口,卻有六家以上全時新聞頻道提
供服務。當媒體市場過度飽和後,衍生出來的便是為求收視率的惡性競爭,及求快、求聳動的
新聞品質。筆者先前便在電視上看到新聞以「雙重火砲」等詞語來形容此次颱風,不但缺乏專
業及把關、過濾的能力,也忽視了媒體的社會責任,反而養大了民眾對新聞事件的胃口與感官
度。
當民眾無法抗拒煽動新聞的目光,從而促成了與收視率的負循環後,這股循環終將匯集成
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線,並阻擋更多對新聞懷抱著夢想與正義的社會青年。記得筆者先前一位國
外的朋友便是這樣稱呼臺灣的新聞媒體:「戲劇、聲光效果十足,具有讓閱聽者上癮、沈溺的
魔力。」是褒是貶?唯有臺灣人民知道。
要改善台灣媒體的諸多亂象,除了 NCC、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等機構的設立外,提升臺灣
人民的閱聽素質及加入更多有理想、有抱負的媒體新血輪是循序漸進及相輔相成的方法;如教
育、文化的再紮根,讓人民對新聞有更良善的認知並加以提倡、「傳媒體驗營」、「媒體先鋒
營」等營隊的設立及從小開始的培育與薰陶等。閱聽水平的提升須要經年累月的教育與社會的
良善氛圍,絕非一蹴可幾。在破除收視率的防線,讓臺灣媒體有再造的可能後,我們才能填補
更多富正義感及社會責任的媒體組成員,也才有機會見證「臺灣新媒體」的第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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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五楊高架橋自 2009 年底開工以來,兩年多已經發生 9 起重大意外,造成 3 人死亡 3 人受傷,還一度停工安檢,施工品質引發民眾信心危機,尤其近來屢次發生水泥外溢,影響高架橋下車輛安全;甚至有鷹架倒塌發生於內壢交流道匝道入口附近,支撐橋體的防護大底板、鋼製防護托架突然倒塌,嚇壞駕駛人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本席甚感憤怒,要求交通部及國工局必須立刻針對廠商進行懲處與調查,對於屢犯的廠商給予列入黑名單,禁止其承包相關標案,並針對施工區域防護再次進行檢視與強化,保障駕駛人用路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楊高架工程再度出包,這次是泥漿水從天而降!工程人員在內壢路段進行水泥灌漿作業
時,疑東北季風因素,又沒事先做好管理,從天而降的泥漿水因此波及下方 8 台車。車主回想
起事發當時,直說嚇壞了。
從擋風玻璃、引擎蓋一直到車燈,黑色轎車沒有一處是乾淨,而罪魁禍首又是趕工中的五
楊高架工程。據悉,上月 21 日上午 9 時,五楊高架才因為鋼樑突然斷裂崩落,3 噸多重的建材
從 17 公尺高掉落,差點砸傷在中山高內壢交流道匝道的車輛。
本月 14 日晚間 7 時左右,五楊高架工程再度出包,國道天外飛來的水泥漿,嚇壞了路過的
車主。車主受訪時表示,「開車開到一半,天上突然掉一些東西下來,整個鏡子看不清,都是
白色的,當場就嚇一跳。還好我前面、後面都沒車。」中山高內壢路段上方的五楊高架正積極
趕工中,疑似因東北季風強,水泥灌漿作業沒做好防護措施,隨風往下灑而波及下方多達 8 輛
轎車,所幸沒有造成車禍意外。「這個已經硬掉了,現在沒辦法洗了吧。」被潑及的駕駛們,
只能無奈聚在一起等警方處理。
儘管承包商(遠揚營造)表示會負起賠償責任,但五楊高架橋從掉水泥、鋼板坍塌,一直
到泥漿從天而降,可謂連續狀況不斷。而且,五楊高架橋預計連接 18 標到楊梅、疏散桃園段的
車流,卻在泰山收費站前設立上下匝道,橋墩成了駕駛的大柱子,常常不小心就發生事故。據
悉,五楊高架開工後,每個月的車禍件數從 250 件變成 400 件,駕駛尚未享受到五楊的便利,
就先面對危險設計。
國道 1 號五股至楊梅段拓寬工程計畫
(計畫總進度:預定 97.03%實際 94.25%)
標別 工程地點 累計實
契約工 預訂完 契約金額
廠商名稱 際進度
程名稱 縣市 鄉鎮 工期程 (仟元)
(%)
C905 龜山桃園段 遠揚營造 桃園縣 龜山鄉 101.12 2,825,707 93.00
北上線及桃
園交流道改
善工程
C906 龜山桃園段 根基營造 桃園縣 龜山鄉 102.01 2,636,000 87.98
南下線及桃
園交流道工
程
C907 桃園蘆竹段 國登營造 桃園縣 蘆竹鄉 101.11 3,552,337 78.01
及機場系統
交流道工程
C908 蘆竹中壢段 遠揚營造 桃園縣 蘆竹鄉 101.12 2,314,415 93.55
北上線及內 中壢市
壢交流道工
程
C909 蘆竹中壢段 榮工工程 桃園縣 中壢市 101.12 2,028,000 93.99
南下線工程
C910 中壢楊梅段 大陸工程 桃園縣 中壢市楊 101.11 4,229,309 94.71
北上線工程 梅鎮
C911 中壢楊梅段 皇昌營造 桃園縣 中壢市楊 101.10 4,428,000 97.9
南下線工程 梅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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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近年台灣生育率日降,平均生育率已是世界末座,儘管政府與地方積極提供誘因催生,但成效似乎仍不夠顯著,本席甚感憂心,人力資源是國家發展之基礎,如持續赤字或遞減,將嚴重影響國家社會的穩定。故此,為鼓勵國人朋友多加生育,本席提出幾點建議,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加以制定法規和配套措施,不只在金錢或稅務上鼓勵生育,更要從建構良善育兒的日常生活環境著手,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建構友善親子餐廳
部分餐廳不喜歡年紀過小的小朋友隨同用餐,或因擔心小朋友好動、吵鬧而影響客人及
店內上菜動線。然基於鼓勵我國人多加生育,建構友善的親子用餐環境甚為必要且極為迫
切,針對此,本席要求政府必須規範一定規模以上業者必須提供親子用餐區,讓有幼小孩
童的家庭可以前往用餐,並不得針對孩童有任何歧視性對待,應提供孩童專屬餐點和餐具
及桌椅。另外,為鼓勵業者配合與實施,政府並得針對此類友善親子餐廳業者予以稅務減
免及頒獎表揚。
二、建構友善大眾運輸
我國的大眾運輸利用率相較於其他已開發家仍然不高,有幼童之家庭駕駛自小客車又必
須裝載專用桌椅,嚴重影響親子出遊的權益。本席建議,針對大眾運輸也應設置親子專用
車廂,普遍設置小朋友專用座椅,推行低底盤公車,方便攜帶幼童家庭得以方便下上車。
並針對 6 歲以下幼童予以免收費用,隨行家長得享有半價,藉以鼓勵親子利用大眾運輸出
遊。政府也應要求運輸業者必須提供友善搭乘空間,不得給予歧視性待遇,政府亦得針對
業者給予相關獎補助。
三、各地廣設立兒童及家庭門診
本席要求落實健保家庭醫師制度,鼓勵家長就近攜帶幼童看診,提供獎補助建立社區醫
療示範圈,針對家有幼童及老年人提供健康及醫療諮詢、疫苗施打通知等,對於社區內看
診並給予全額免負擔之優惠。因大病而須轉診,也可獲得上一級醫療費之減免。另政府應
針對相關醫療院所給予獎補助計畫,鼓勵其落實就近醫療、家庭醫療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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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鑒於少子化,而對於全台百餘所大專院校的永續發展感到憂心。過去因錯誤政策,導致大學大幅增設及學生素質日低落,造成大學文憑不值錢,高等教育失業率高漲。故此,本席要求教育部必須嚴格執行退場機制,針對各公私立大學進行合併、減招,鼓勵各大學進行轉型,提早因應未來少子化對於高等教育之衝擊,限制碩博班數量及品質,讓台灣高等教育仍持續及穩定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現代人已經文明到願意接受死亡事實,並且也開始有人會在身體硬朗時就規畫喪禮與身後
之事。然而,少子化所造成的大學招生不足問題,以及若干大學遲早面臨無法繼續經營的窘境
,政府竟無法坦然面對並為大學們訂一份「生前契約」,還在想著陸生、國際生或許可以拯救
台灣的大學們,實在不免令人有鴕鳥心態之感。
若現在就先預想到數間大學即將歇業,所需處理的問題便是學校經營主體、教職人員、設
備與空間。倒過來先談空間與設備,許多大學的建築空間與設備和一般辦公空間頗為相似,加
上所附屬的實驗室、研究室恰符合企業總部與研發部門之需求,若能直接轉租給企業或成立青
年創業聚落,偌大的大學校園建築物便可以重新找到春天!原有的學生宿舍、餐廳,亦可順理
成章地變成員工宿舍、員工餐廳(亦可對外營業),位於地段好的市區大學宿舍還可招商改建
成為商務旅館、老人安養中心、青年合宜住宅等,前途與潛力無窮。這些改建後的大學校園建
築物,其對於社會的貢獻將絲毫不亞於當初。原大學內擁有的運動場、室內外球場、游泳池及
圖書館等,只要能夠尋得經營團隊,搖身一變就成為鄰近居民最佳的休閒運動中心與區域型圖
書影音中心;無論是作為讓國人強健體魄的社會福利設施,抑或要成為營利事業,都具有非常
好的先天條件。而原學校經營主體也可以順勢轉型成為這些校舍的經營者。改變使用機能後的
原大學建築群,將實至名歸地成為社區與居民的公共設施。原依靠學生做生意的鄰近商家,亦
能夠改服務到此上班的上班族、來運動或進住的居民,照樣可以開店經營、養家活口。
其次,無法避免地要談到最棘手的人員部分。政府必須為辛苦、克盡本分教學與工作多年
的教職員做一妥善的安置才行。在此過渡時期,除需要重新配置全國博士生額度外,更亟需積
極安排廢校的大學老師們進入研究機構從事科學研究,或者透過機制輔導教職員轉業,抑或擇
優選聘老師們轉赴其他大學任教,讓這些教職員們免於失業的恐慌。爾後,政府應該對全國博
士培養數量做具體妥善配置,原有大學老師也終將可以依據個人對於教學或研究的喜好,逐漸
調整到適當的就業崗位。
少子化所造成的大學招生不足的問題已經就在眼前,除非政府打定主意讓大學們自生自滅
,否則在目前官方推崇的幾項策略(例如:整併、招陸生、招國際生等)多半緩不濟急的狀態
下,應該開始考慮這些大學應有的轉型機制與方向。甚至考慮將某些大學改設置為「專科學校
」,令其重新肩負起培養台灣基層技術人員的使命,如此,才是負責任、有擔當、有遠見的政
府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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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日前接獲旅行業者陳情指出,台灣的觀光產業正走向港資化。更慘的是,台灣的旅行社根本收不到對岸組團社該給的團費,專做陸客團的旅行社因為不堪虧損宣告倒閉。其次是陸客來台的觀光路線,已出現一條環島購物鏈,主要掌握在三家港資公司手中。陸客來台每年創造的上千億產值中,估算就有約四成都被港資企業賺走,在其中賺到錢的,是少數人。本席對此甚感憂心,觀光產業是活絡台灣經濟的源泉,觀光局不應該放任不肖業者壟斷把持陸客團,只推銷高價商品讓港資賺錢,而無法讓陸客走入民間。本席要求行政院召集包括陸委會、交通部觀光局、法務部、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等進行討論,擬定「先收費再出團」的機制,並要求陸委會必須在下次的海協會和海基會兩會協商時,將此案納入議程中。其次,觀光局必須落實規定陸客每日基本團費的正常市場,讓他們認識台灣的好山好水,而不只有回扣購物行程,同時也加強推廣陸客自由行,讓自由行的陸客付和台灣人民一樣的旅館費用、車費、餐飲費、雜費,讓他們過台灣常民過的生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初以來,不斷有媒體陸續報導陸客來台觀光被旅行社帶去購物,不買還遭恐嚇威脅等
等,於是觀光局對旅行社的管控更加嚴格和細緻化。從每人每日團費必須在六十美元以上
,到遊覽車上不准販售物品。
事實上,對旅行社的嚴格管控是治標,就像鋸箭療臂,把箭鋸掉了,箭頭還留在手臂
內,傷口只會不斷感染擴散。
《天下雜誌》報導指出,一是旅行社根本收不到對岸組團社該給的團費,年中有一家
專做陸客團的旅行社因為不堪虧損,宣告倒閉後,業界即耳語不斷,「這只是開始,後面
會有愈來愈多家跑路。」
其次是陸客來台的觀光路線,已經出現一條環島購物鏈,而這條購物鏈主要掌握在三
家公司手中,而三家全都是港資出身。也就是說,陸客來台每年創造的上千億產值中,估
算就有約四成都被港資企業賺走,在其中賺到錢的,是少數人。面對一個對台灣仍具有敵
意的國家,看似灑下大筆金錢想要攏絡人心,實際上是口惠大於實惠,而政府政策卻毫無
警覺的不斷傾斜,知識份子能做什麼。除了正式的官方管道之外,兩岸交流,更多的是靠
私下的「默契」,所謂的惠台政策尤其如此。
只要能有個起步,總是好的。在行政院長陳的指示下,楊秋只召集包括陸委會、交
通部觀光局、法務部、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等等進行討論。由於過去在小兩會中,提出「先
收費再出團」的機制,一直無法獲得有效解決,會中要求提高層級,陸委會必須在下次的
海協會和海基會兩會協商時,將此案納入議程中。
二、今年觀光客人數將破七百萬,政府視為一大成就;觀光客數字中的三分之一是陸客,占有
率今後會更高,觀光主管單位面對湧入陸客又喜又憂,喜得是陸客可以衝人數,憂得是陸
客從組團到行程安排全部失控;陸方組團社(旅行社)在整個過程中角色特殊,隱藏在背
後操縱市場,從中獲取龐大利益;陸客來台若不能解決上游問題,待遇很難改善,也影響
到國內觀光業正常發展。
作家韓良露在媒體撰文指出,陸客來台並沒有提升國內的觀光品質,反而因團費太低
及旅程安排不當,使台灣旅遊品質下降;陸客來台受到的待遇差,一再被媒體揭露,而低
團費就是所有問題的源頭;兩岸旅遊單位有結構上的差異,雖然政府祭出最低團費規定,
但是國內旅行社接團「零費團」甚至「負費團」之說仍然存在,因此僅台灣單方面訂團費
規則,對實際改善陸客所處環境幫助不大。
陸客「低價團」的出現,有簡單的歷史進程;國內開放陸客之初,來台八天七夜旅遊
團費合理,陸客可享受到適宜旅遊行程,國內業者也可有不錯的利潤;隨著大陸開放旅遊
地區增多、陸客增加,業者吃到甜頭開始質變,大陸組團掌握客源收取團費,再將之轉交
給我方旅行社,轉手之際就有了價差。手中握有陸客的組團社待價而沽,台灣旅行社則為
了接團殺價搶客,於是「低價團」、「零費團」就出現了。
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低價接團的旅行社只好在陸客身上
拔第二次毛,利用購物高回扣來補足差價,於是陸客購物佣金可高達五成,甚至有七成之
說;弊端出現,觀光主管單位為了避免亂象擴大,規定陸客以最低美金六十元為每日基準
,防止國內旅行社低價接客,也限定購物佣金只能有三成,並由業者自律;觀光主管單位
這些動作顯示陸客受剝削並非空穴來風,可是實施以來似乎作用不大,依韓良露的說法,
如今竟還存在著「負費團」,豈不令人搖頭。
開放陸客後,來台陸客直線成長,我們可以替陸方組團社獲得的潛在利益算算帳,陸
客來台行程依每日最低六十美元計算,每團每人台灣旅行社至少應可拿到人民幣三千元,
若是零團費,這些錢就直接放進了組團社的口袋;今年陸客已達二百六十萬人,假設其中
有半數是屬「零費團」,組團社就有四十億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一百八十億元)不著痕
跡的進帳;實際數字或許有差距,但是以低價出團,的確是大陸組團社輕鬆賺大錢的好生
意。
國內旅行社被大陸組團社扣了團費,生意還是得做,就要從陸客身上補足,被納入組
團社口袋的錢,得由來台陸客重複付出,於是導遊帶領著不知情的陸客,去特定店家買最
貴的東西或是買品級不及格的產品;陸客「瞎拚」世界有名,基於「肥水不落外人田」,
導遊帶去採購的「特定店家」也有眉角,通常都有陸資參與,這就是大陸所謂的「一條龍
」,組團社集客出團從頭到尾吃乾抹淨。
發展觀光是政府既定政策,開放陸客後人數成長也可傲人,國內觀光客預估到二○一
六年可達一千萬人,陸客必占大宗,陸客來得愈多潛在利潤愈高;兩岸相關單位如果繼續
故意忽視團費問題,大陸組團社荷包滿滿必然可期,焦頭爛額的必是國內旅遊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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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就日前中日韓美等國與東協各國在柬埔寨進行東亞峰會,會中東協十國與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六個夥伴國決議 2013 年啟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談判,希望能在 2015 年完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本席對此甚感憂心,台灣如未能積極應對與有作為,將促使台灣被邊緣化,自絕於區域經濟整合之外。故此,本席要求外交部、經濟部、陸委會應聯席進行討論,並針對加速與對岸及東亞區域各國簽署 FTA 之速度提出因應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東協共同體 2015 年底前完成
成立多年的東協,將進一步建立成共同體,並預定在 2015 年 12 月底前完成。大陸專
家表示,目前東協本身仍有矛盾,對大國平衡作用有限,如果真的在政治安全上完全自主
,對地區穩定有積極作用,也有利於實現東協和中國共同繁榮。
東協祕書長素林說,東協 10 國領導人在討論中普遍認為,東協共同體建設不斷取得進
展。柬埔寨外交與國際合作部國務祕書高金洪 18 日在金邊表示,東協領導人同意在 2015
年底建立東協共同體,並決定將 2015 年 12 月 31 日設定為建立東協共同體的最後期限。
今年 8 月在柬埔寨舉行的首屆東協與自由貿易夥伴國經貿部長會議,就啟動區域全面
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RCEP 自貿區建成後,將覆蓋大約 30 億人口,區內經濟總量
接近 20 兆美元,可望成為全球規模最大、貿易自由度較高的自貿區。
中國社科院亞太與全球戰略問題專家楊丹志受訪時表示,東協內部本身存在矛盾和問
題,東協平衡大國問題的能力也有限,所以東協 2015 年建成共同體完全實現可能會有困難
。楊丹志分析,如果東協共同體的建立背後有某些大國的身影,並利用海洋爭端問題來支
持東協,那麼對中國來說顯然是不利的。如果東協完全自主地建立共同體,不僅有助於東
協內部矛盾的解決、能夠加強地區穩定,同時也有利於實現東協和中國共同繁榮。
二、「東盟加六」 決啟區域自貿談判
東盟(協)(ASEAN)十個會員國與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洲、紐西蘭等六個
夥伴國 20 日在東亞峰會上宣布,2013 年啟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談判,希望能在
2015 年完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這個被稱為是「東南亞共同體」的多邊架構,將是全球第二大自由貿易區,以降
低東南亞國家對西方的過度依賴。
東盟與東亞高峰會 20 日在柬埔寨金邊閉幕,雖然會中東協國家與中國對「南海行為準
則」(COC)何時可能展開談判沒有進展,但「東盟加六」已同意明年進行「區域全面經
濟夥伴關係」的談判。聲明指出,「東盟加六」承諾實現一個現代化、全面性、高品質與
互利的經濟夥伴協定,促進地區貿易投資的擴張,貢獻全球的經濟成長發展。RCEP 被視為
是與由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別苗頭。
東協秘書長素林(Surin Pitsuwan)表示,各方都了解不能讓南海爭議問題延遲這項貿
易協定,經濟整合必須繼續進行,各方都能因為 RCEP 的談判而獲益。分析家指出,RCEP
未來可能對由美國主導的 TPP 構成反制力量。美國希望 TPP 最終能成為亞太地區的自由貿
易區,透過美國來連結拉美與亞洲經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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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對於即將上路的十二國教非常擔憂。學生在中小學階段,未能打好基礎,甚至連基本的識字、寫字和算術及英文字母都有問題,一旦實施十二年國教,情況恐將更加嚴重。故此,本席要求教育部應對各個學生在各階段教育進行評量,未能通過者必須留級或接受輔導教育,取得通過後方能畢業而繼續晉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某報讀者投書全文如下:
一、台北某明星國小老師投訴:我的學生從小學畢業時,我不願給他畢業證書,因為他連九九
乘法都背不齊,他的學科能力只有國小三年級程度,這樣去讀國中會很慘。畢業典禮那天
,我故意扣住他的畢業證書,他媽媽來找我,懇談了很久,兩個人談到抱頭痛哭,卻對孩
子的拒絕學習一籌莫展。
二、家長在市場擺攤,工作很忙,小孩就放牛吃草,父母用錢打發小孩,有求必應,卻缺乏親
情互動。我曾經跟他說:「你如果一直考二十幾分,這樣沒辦法畢業!」他說,姊姊也是
考二十幾分,也畢業讀國中了,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畢業,因為國小不會留級!他對學習
毫無動機和只趣,上課都在睡覺或鬧同學,我寫過很多次聯絡簿,也打了無數通電話給家
長、去家訪,家長說她都知道,小孩打也打了,罵也罵了,送去安親班還被退貨,人家不
收。孩子就是不愛讀書,她也沒辦法。
三、學生說,不讀書有什麼關係?擺攤做生意、或當洗碗工也可以,為什麼要讀書?他不是壞
孩子,只是拒絕學習。因為進度嚴重落後,上課幾乎都聽不懂,我提報他參加學校攜手計
畫,需要家長同意書,發了三四次,都沒有回應。我猜他可能沒有交給媽媽,後來我想法
子讓他答應參加。結果,他在課堂上大發脾氣,還兇那個補救教學老師說:「妳看過學生
殺老師嗎?」把那個老師嚇得不敢上課,也不想再教他了。他的程度有多差?寫一句話十
個字,大概會錯七八個字,我覺得他有閱讀障礙,發過通知單給家長,希望送他去做資源
鑑定。可是,家長不願意,因為怕孩子被貼標籤,甚至還會怪老師。我們不能私下偷偷帶
小孩去鑑定,這樣會被告。甚至連學校輔導處都私下拜託我,別再通報了,大家多一事不
如少一事,現在恐龍家長太多,認真的老師很容易被告,動輒得咎,學校希望息事寧人,
可是我真的不忍心眼睜睜看著小孩自我放棄。
四、老實說,小孩不笨,他們知道去資源班會被歧視,我聽過其他孩子稱呼資源班的小孩是「
資源垃圾」,小孩不願去、家長不承認孩子有狀況,一直拖,拖到最後就變成這樣:國小
畢業,卻可能變成文盲。而且還在台北市,聽起來不可思議,但是我相信這不是特例。特
殊生鑑定必須落實,這要處理家長,太多特殊生都是因為家長而延遲治療機會,孩子的時
間就被浪費了。如果老師可以透過通報,讓學校強制對疑似可能有狀況的孩子鑑定,透過
社工系統介入,才是真正的保障學習權。我很憂心即將實施的 12 年國教,因為基礎沒弄好
,如果國小都這樣,他一路讀到高中還是拒絕學習,不是很可怕嗎?我認為 12 年國教須提
早分流,小學畢業就讓對學術沒只趣的孩子學習技藝。我問過很多孩子,他們都願意去學
一門手藝,在學校打瞌睡的日子很難熬,老師和學生都很痛苦,在教室當「客人」的感覺
很差,怎麼可能培養得出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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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政府為讓土地休養生息及因應農產品開放轉型之需要,對於休耕土地有提供補助,但因休耕補助毫無門檻限制,使得許多原本耕種的農民也棄耕,進而導致我國糧食自給率降到僅剩三成的低水準。更有甚者,根據農糧署的調查,在領取休耕補助的十六萬人當中,僅有三成是真農民,六成多是「假農民」。本席對此非常擔憂,政府這樣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將淪為特定人是牟利的管道。故此,本席要求農委會必須提出檢討,對於現今休耕政策必須提出改善計畫,媒合有意承租農地的返鄉青年與老農民,並提供雙方在休耕及從事新興農耕上的補助,這樣才是讓台灣農業永續發展、維持糧食自給率的途徑。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休耕政策是從一九九七年開始實施,當時一是為了讓土地休養生息,二是因應農產品
開放的轉型需要,對休耕的農田每公頃補助四萬五千元,一年兩期。實施十五年至今,此
一休耕政策已產生了許多後遺症,例如:休耕補助毫無門檻限制,使得許多原本耕種的農
民也棄耕,進而導致我國糧食自給率降到僅剩三成的低水準。更有甚者,根據農糧署的調
查,在領取休耕補助的十六萬人當中,僅有三成是真農民,六成多是「假農民」。
二、立委丁守中最近揭示了一項令人吃驚的資料:在政府補助的休耕戶中,排名第一名的大戶
擁有桃園廿九公頃的休耕地,五年來已領走一千三百萬元的休耕補助,平均一年超過兩百
六十萬元。亦即,這名大地主什麼事都不必做,只因名下有大筆田產,每月即可坐領政府
廿萬元以上的補助。這樣手段與目的悖離的政策,還能不改革嗎?一個擁有廿九公頃農地
的人,照理說應該是個積極從事農業經營的大戶,如今竟被容許領取高額休耕補助,顯示
休耕的制度設計本身大有問題。不僅如此,據地方官員推斷,這位「大戶」可能是財團早
年透過人頭戶低價蒐購了大片農地,如今一邊坐享休耕的大把補貼,一邊養地等待農地變
更為建地。由此看來,如果休耕政策最後只肥了這樣的「真大戶,假農民」,那才是名副
其實的「滅農」,消滅了農民,也荒廢了農地。
三、從國土保育或農業發展的角度看,漫無限制或純粹為獎勵離農、棄農而發的休耕政策,基
本上都太過消極而無為,不僅徒使良田荒蕪,也誤導了農業尋求突破的方向,更成為近年
許多「有志農業、卻無田可耕」的年輕人進入農業的絆腳石。因此,農委會計畫自明年起
尋求休耕的「活化」,將每年原本兩期的補助改為一期,另一期要求農民將土地出租或自
行耕種,這其實是相當溫和的改革,也是對農民和農田兩利的政策。今天的台灣,出現了
一批能將知識和科技融入農業的新世代生力軍,他們除了具有更豐富的市場資訊,也多半
擁有強烈的土地關懷,足以為農業營造出更多元、創新的面貌。政府要做的,是讓這些人
有取得或租得土地的管道,讓他們有揮灑心力與血汗的空間。
四、現行休耕政策完全著重於對農民的補貼,企圖透過補貼增加農民收入,來降低農民的不滿
,同時也降低政府在農業產銷失衡時的責任;相形之下,農地的合理利用即遭到漠視。一
九九七年李登輝時代推動休耕時,全台休耕面積為六點三萬公頃,到兩千年政黨輪替時已
倍增為十二萬多公頃;在陳水扁任內,這個數字更膨脹至廿四萬公頃的高峰。休耕面積節
節上升,意味農地寸寸荒廢;而今政府每年編列一百多億元的休耕補助,而台灣的糧食自
給率卻跌至三成的低谷,比起中國大陸的七成,日本、韓國的四成,明顯偏低。進一步看
,如果加上五百億的老農津貼,台灣農業部門每年的預算有八成六經費是花在補貼休耕和
老農之上,這全是拜朝野多年來競相加碼喊價之賜。試想,如此扭曲的資源分配架構,如
何為農業營造一個健康、優質的發展環境?如此充滿「散財」和「均霑主義」思維的政策
,又如何激發台灣農業的未來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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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行政院組織再造將林務局業務分由農業部及環境資源部掌管,撕裂原本一體的林業經營理念,對此表示反對之意。部分學界人士指出,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為一體兩面,將森林相關業務硬行切割,不僅不能達到事權統一之目的,反會產生治絲益棼的負面效果。再者,森林具社會、公益及產業等綜合效益,是以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不宜劃分至不同部會。故此,本席認為整體林業,包括林務行政與森林保育,仍應歸屬農業部,如此不僅能降低組織再造的衝擊及穩定林務人員與工作,亦方能達到森林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雙贏的局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組織再造將林務局業務分由農業部及環境資源部掌管,撕裂原本一體的林業經營理
念,我們代表森林學術暨林業界,表達反對意見,強烈要求林務局仍應歸屬農業部。依目
前規劃,林業相關業務將分成兩部分,有關經濟造林、生產、利用等與產業相關之業務,
將由農業部設「林業司」負責,相關之技術研發由「林業試驗所」執行;而與產業較無關
之保安造林、林政管理等林務行政及自然保育業務,將由環境資源部之「森林暨保育署」
掌管,相關之研究業務由「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負責。
二、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為一體兩面,將森林相關業務硬行切割,不僅不能達到事權統一之目
的,反會產生治絲益棼的負面效果。就法制層面而言,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農業係指
利用自然資源、農用資材及科技,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產製銷及休閒之事業」
;森林法第一條:「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均已明確指出森林具
社會、公益及產業等綜合效益,是以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不宜劃分至不同部會。此種以「
鋸箭法」分割林業與森林保育業務的規劃究其因,乃源於將「生產」與「保育」視為「零
和」與「衝突」。但是,合理永續利用才是保育的核心理念,目前林業發達且保育先進的
國家,均是保育與生產並重。
三、近十年來,台灣的木材自給率低於百分之一,而林業仍是攸關民生的重要產業,未來在碳
稅以及國際木材與相關產品貿易需符合永續認證的規範下,國內木材自給率必然逐年提高
,否則逐年高價的進口木材與相關原物料,將會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因此,未來台灣的森
林資源政策,勢必要呼應全球以森林生態系經營為主軸,在永續前提下讓森林發揮實質與
服務功能的思維。
四、若林務行政與森林保育體系納入環境資源部,而由農業部掌管經營生產,未來不僅將面臨
部會特性與業務執行衝突矛盾之窘境,更可能因生產與保育政策脫節,而成為牽動國家整
體政策推動之絆腳石。全國各大學農學院森林系暨中華林學會,在這關鍵時刻提出諍言,
就是不希望錯誤的政策,把林業搞得「四分五裂」。我們認為整體林業,包括林務行政與
森林保育,仍應歸屬農業部。如此不僅能降低組織再造的衝擊及穩定林務人員與工作,亦
方能達到森林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雙贏的局面。
建言人:王亞男(中華林學會理事長)、關秉宗(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系主任)、盧崑宗(中
只大學森林系主任)、范貴珠(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主任)、何坤益(嘉義大學森林
暨自然資源系主任)、林世宗(宜蘭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系主任)、王義仲(文化大
學森林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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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接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來函指出,該會曾處理過一位不適任教師的案例:這位老師,証照好多張,有英語任教和主任資格,教學教案製作精美。更難得的,還會寫教學省思札記……若以目前的評鑑制度,他絕對是認真的優良教師。所以,績效主義式的評鑑,反而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而認真為學生的好老師,又無法用紙本量化、很難被評斷!因此,處理不適任教師,就應用專為不適任教師而制定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且要知如何處理、落實處理,才是有效解決不適任教師的根本之道。本席曾任國中老師數年,亦認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目前已有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及校內考核制度了,再引入評鑑制度恐有疊床架屋之問題,因此,如何依據現有制度處理、導入外部專家意見及落實處理,才是有效解決不適任教師的根本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的高教評鑑方式,嚴重影響教學品質
目前的高教評鑑模式,重研究而輕教學,大學老師忙於升等而影響了教學,今年 928 教
師節,高教教師已到教育部前抗議,而高教學生也反對此種評鑑,因為他們的老師都忙於研
究去了。12 月 10 日自由時報一則新聞:世新大學教書近 25 年的余陽洲老師,是公認的優
良教師,但他現今還無法升等,還是個講師,原因無他,余老師把時間都奉獻給教學、都奉
獻給學生。若一個評鑑制度無法讓花時間在學生身上的老師獲得獎勵,反而是重心放在研究
的老師升等了,這不是績效式評鑑制度的一種諷刺嗎?更嚴重的,它壓縮到老師的教學時間
,直接影響的,就是你我的孩子!
二、教師評鑑不是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妙藥
面對不適任教師,在教育部所頒布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已有完善的處理辦法,但為何常在報紙媒體上,屢屢出現不適任教師的新聞?
首先,必須要澄清,絕大多數的老師都是戰戰競競認真的在教書,少數的不適任教師,
被媒體報導而渲染,以為學校充斥著不適任教師,事實上並非如此,這是第一點必須澄清的
。再來,學校方面往往不懂法律不按流程,怠惰或不知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每每叫其請延
長病假、或輔導了半天,居然沒進入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流程!難怪,不適任教師屢上媒體,
不是沒有機制處理,而是學校不知如何處理。有鑑於此,希望教育單位能廣開處理不適任教
師的課程,尤其一校之長更應深入了解。
另外,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處理過一位不適任教師的案例,我們很驚嘆,這位老師,
証照好多張,有英語任教資格,還有主任資格,教學教案製作精美,更難得的,還會寫教學
省思札記……若以目前的評鑑制度,他絕對是認真的優良教師。所以,績效主義式的評鑑,
反而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而認真為學生的好老師,又無法用紙本量化、很難被評斷!因此
,處理不適任教師,就應用專為不適任教師而制定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
行注意事項〞,並且要知如何處理、落實處理,才是有效解決不適任教師的根本之道。
三、目前學校已有考核制度
依據教育部所頒布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目前的教師已有成
績考核制度,其內容分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依教師們的表現有記大功、小功及嘉獎,懲處
方面也有記大過、小過及申誡,至於記功記過的標準,在考核辦法中,都有詳盡的說明。平
時學校方面,也依照教師在校的教學表現,時有獎勵及懲處。若本來就有一套考核制度,而
且又已實行,難道還需再一套疊床架屋的評鑑制度?行政作為不就應有效率而且精簡化,又
多弄一套評鑑制度,豈非勞民又傷財?
四、行政評鑑多如牛毛,淪為表面功夫
目前學校的老師,常為了多如牛毛的評鑑(如午餐供應工作評鑑、交通安全教育評鑑、
性別平等教育評鑑……),被上級要求完成精細的評鑑指標項目。常常老師們要花許多時間
進行繁多的書面文件整理及紙上作業,甚至影響到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如此,反而形成
「為評鑑而評鑑」的表面工作。另外,訪視委員來前,要先準備茶水、製作歡迎海報……評
鑑過程中,訪談對象多事前安排,也未能窺見真實面。為了應付各式各樣的評鑑,成就了面
子卻失去了裡子,真正該做的服務學生的工作,可能就在此兩難中被切割或捨棄。所以,我
們很擔心,目前官版評鑑草案竟以空白授權方式委任教育部訂定評鑑辦法,更加深我們對評
鑑走向形式化或及淪為表面功夫的疑慮。
五、教書是教人的工作,而非生產商品
生產商品可以量化,但教人的工作可以如此嗎?這位老師教出數學考 100 分的學生;那
位老師教出品行良好的學生,哪一位老師比較優秀?這位老師教學創新活潑,課堂較吵;那
位老師上課學生認真聽講不敢亂動,又是哪一位老師評鑑較優?教書是一門藝術,老師是孩
子靈魂的工程師,況且學生的發展也非一時的教導就看得出,若把教人的價值變成限時又量
化的商品,這種設定量表的評鑑,是否反而傷害了教師的專業自主及本應多元而非死板的教
育?
六、評鑑真的是好東西嗎?
往往聽到旁人說:其他行業都有評鑑,為何老師就沒評鑑?我真的很想問,評鑑真的好
嗎?我們的社會,績效評鑑已讓勞工朋友變成被壓榨的螺絲釘,常常超時工作、加班沒薪水
,勞動成本全世界倒數第一低!為了績效,拼命工作,為了績效,生活沒品質。做為一個人
,勞動人權在哪裡?工作尊嚴在何方?若大家都不喜歡這種評鑑,應該把這種資本式的評鑑
丟進垃圾堆,從新找回不再當螺絲釘,找回工作的價值及做人該有的尊嚴吧!不管你是做什
麼工作,都應該反思,這種評鑑真的是好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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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衛生署研議開放婦產科醫師在非上班、值班時段回醫院接生時,可額外收費。然台灣近年來的生育率屢創新低,此舉恐有違背現行生育政策之虞,爰要求衛生署於研擬相關措施時,需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近 10 年來出生率,已從民國九十年的千分之 11.65 下降至民國一零
一年的千分之 8.95。顯見台灣人口結構的問題已日趨嚴重,其所衍生對臺灣產業結構的影
響,更會造成經濟嚴重的衝擊。
二、爰要求衛生署於研擬婦產科醫師接生額外收費政策時,應考量將增加的費用由健保給付,
減緩對民眾生育意願的衝擊,營造有利的生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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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欣瑩,有鑑於經濟部長施顏祥於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承諾,會將「鬆綁外勞基本薪資」、「加班工時適度調整」、「鬆綁工時、定期契約與資遣解雇之規範」等共識進行整理,並於三個月後提出具體方案。然政府應盡力提升勞工之就業環境,而非不斷打壓勞工福利與待遇,以換取產業競爭力的提升。爰要求經濟部針對全國產業發展會議之共同意見,提出書面報告及立場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所表達之意見包含「鬆綁外勞基本薪資」、「加班工時適度調整」、「
鬆綁工時、定期契約與資遣解雇之規範」等議題,已造成社會輿論的廣泛討論和廣大社會
勞工的恐慌。政府在研擬相關配套及政策時應審慎處理,並與社會大眾及立法機關充分溝
通後再行提出。
二、近日公軍教人員待遇也受到社會大眾關注,雖然各界意見分歧,最後行政院仍然刪減公軍
教人員年終慰問金。但政府應致力提升社會各職業、各階層之福利與待遇,而非調降公軍
教人員待遇後,又打壓勞工的基本權利,使社會陷入向下沉淪的惡性循環。
三、經濟部應針對全國產業發展會議之共同意見,提出書面報告及立場說明,以平息社會大眾
之虞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