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01-11
-
meetingNo:
201301080
-
date:
2013-01-11
-
sessionPeriod:
2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
selectTerm:
0802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
sessionTimes:
17
-
meetingDateDesc:
102/01/11 09:00-18:00
-
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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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1月11日、14日下午及15日)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2案。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月1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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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
attendLegislator:
["高志鵬","陳雪生","潘孟安","江啟臣","李桐豪","紀國棟","李昆澤","徐少萍","葉宜津","王進士","陳明文","王惠美","黃偉哲","黃昭順","謝國樑","鄭汝芬","羅淑蕾","吳育昇","段宜康","楊玉欣","林德福","簡東明","呂玉玲","陳唐山","林岱樺","吳秉叡","劉櫂豪","蘇震清","李俊俋","陳根德","蕭美琴","李應元","陳節如","吳宜臻","魏明谷","柯建銘","李鴻鈞","陳歐珀","林淑芬","費鴻泰","賴士葆","林佳龍","洪秀柱","王金平","林明溱","劉建國","盧秀燕","馬文君","邱議瑩","王廷升","楊應雄","蔡正元","黃文玲","林世嘉","鄭麗君","林鴻池","高金素梅","薛凌","林滄敏","楊曜","趙天麟","邱志偉","徐欣瑩","丁守中","翁重鈞","姚文智","管碧玲","何欣純","林國正","楊瓊瓔","江惠貞","田秋堇","陳亭妃","林郁方","黃志雄","孫大千","陳學聖","許智傑","陳其邁","蔡煌瑯","李慶華","張嘉郡","曾巨威","盧嘉辰","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陳淑慧","廖正井","林正二","陳鎮湘","徐耀昌","吳育仁","李貴敏","邱文彥","王育敏","蔡錦隆","蘇清泉","楊麗環","鄭天財","詹凱臣","許添財","潘維剛","陳碧涵","陳超明","張慶忠","張曉風","尤美女","蔡其昌","呂學樟","蔣乃辛","羅明才"]
-
startTime:
2013-01-11T09:00:00
-
endTime:
2013-01-11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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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01080/details?meetingDate=102/01/11
|
日期: 2013-01-14
-
meetingNo:
201301080
-
date:
2013-01-14
-
sessionPeriod:
2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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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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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7
-
meetingDateDesc:
102/01/14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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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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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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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1月11日、14日下午及15日)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2案。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月1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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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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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高志鵬","陳雪生","潘孟安","江啟臣","李桐豪","紀國棟","李昆澤","徐少萍","葉宜津","王進士","陳明文","王惠美","黃偉哲","黃昭順","謝國樑","鄭汝芬","羅淑蕾","吳育昇","段宜康","楊玉欣","林德福","簡東明","呂玉玲","陳唐山","林岱樺","吳秉叡","劉櫂豪","蘇震清","李俊俋","陳根德","蕭美琴","李應元","陳節如","吳宜臻","魏明谷","柯建銘","李鴻鈞","陳歐珀","林淑芬","費鴻泰","賴士葆","林佳龍","洪秀柱","王金平","林明溱","劉建國","盧秀燕","馬文君","邱議瑩","王廷升","楊應雄","蔡正元","黃文玲","林世嘉","鄭麗君","林鴻池","高金素梅","薛凌","林滄敏","楊曜","趙天麟","邱志偉","徐欣瑩","丁守中","翁重鈞","姚文智","管碧玲","何欣純","林國正","楊瓊瓔","江惠貞","田秋堇","陳亭妃","林郁方","黃志雄","孫大千","陳學聖","許智傑","陳其邁","蔡煌瑯","李慶華","張嘉郡","曾巨威","盧嘉辰","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陳淑慧","廖正井","林正二","陳鎮湘","徐耀昌","吳育仁","李貴敏","邱文彥","王育敏","蔡錦隆","蘇清泉","楊麗環","鄭天財","詹凱臣","許添財","潘維剛","陳碧涵","陳超明","張慶忠","張曉風","尤美女","蔡其昌","呂學樟","蔣乃辛","羅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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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01-14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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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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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01080/details?meetingDate=1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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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15
-
meetingNo:
201301080
-
date:
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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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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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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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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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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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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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01/15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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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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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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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
-
meetingContent:
一、1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1月11日、14日下午及15日)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2案。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月1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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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
attendLegislator:
["高志鵬","陳雪生","潘孟安","江啟臣","李桐豪","紀國棟","李昆澤","徐少萍","葉宜津","王進士","陳明文","王惠美","黃偉哲","黃昭順","謝國樑","鄭汝芬","羅淑蕾","吳育昇","段宜康","楊玉欣","林德福","簡東明","呂玉玲","陳唐山","林岱樺","吳秉叡","劉櫂豪","蘇震清","李俊俋","陳根德","蕭美琴","李應元","陳節如","吳宜臻","魏明谷","柯建銘","李鴻鈞","陳歐珀","林淑芬","費鴻泰","賴士葆","林佳龍","洪秀柱","王金平","林明溱","劉建國","盧秀燕","馬文君","邱議瑩","王廷升","楊應雄","蔡正元","黃文玲","林世嘉","鄭麗君","林鴻池","高金素梅","薛凌","林滄敏","楊曜","趙天麟","邱志偉","徐欣瑩","丁守中","翁重鈞","姚文智","管碧玲","何欣純","林國正","楊瓊瓔","江惠貞","田秋堇","陳亭妃","林郁方","黃志雄","孫大千","陳學聖","許智傑","陳其邁","蔡煌瑯","李慶華","張嘉郡","曾巨威","盧嘉辰","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陳淑慧","廖正井","林正二","陳鎮湘","徐耀昌","吳育仁","李貴敏","邱文彥","王育敏","蔡錦隆","蘇清泉","楊麗環","鄭天財","詹凱臣","許添財","潘維剛","陳碧涵","陳超明","張慶忠","張曉風","尤美女","蔡其昌","呂學樟","蔣乃辛","羅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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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01-15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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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3-01-15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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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01080/details?meetingDate=1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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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孔文吉","廖國棟","許忠信","陳淑慧","廖正井","林正二","陳鎮湘","徐耀昌","吳育仁","李貴敏","邱文彥","王育敏","蔡錦隆","蘇清泉","楊麗環","鄭天財 Sra Kacaw","詹凱臣","許添財","潘維剛","陳碧涵","陳超明","張慶忠","張曉風","尤美女","蔡其昌","呂學樟","蔣乃辛","羅明才","江啟臣","李桐豪","紀國棟","李昆澤","徐少萍","葉宜津","王進士","陳明文","王惠美","黃偉哲","黃昭順","謝國樑","鄭汝芬","羅淑蕾","吳育昇","段宜康","楊玉欣","林德福","簡東明","呂玉玲","陳唐山","林岱樺","吳秉叡","劉櫂豪","蘇震清","李俊俋","陳根德","蕭美琴","李應元","陳節如","吳宜臻","魏明谷","柯建銘","李鴻鈞","陳歐珀","林淑芬","費鴻泰","賴士葆","林佳龍","洪秀柱","王金平","林明溱","劉建國","盧秀燕","馬文君","邱議瑩","王廷升","楊應雄","蔡正元","黃文玲","林世嘉","鄭麗君","林鴻池","高金素梅","薛凌","林滄敏","楊曜","趙天麟","邱志偉","徐欣瑩","丁守中","翁重鈞","姚文智","管碧玲","何欣純","林國正","楊瓊瓔","江惠貞","田秋堇","陳亭妃","林郁方","黃志雄","孫大千","陳學聖","許智傑","陳其邁","蔡煌瑯","李慶華","張嘉郡","曾巨威","盧嘉辰","高志鵬","陳雪生","潘孟安"]
-
comYear:
102
-
地點:
本院議場
-
comBookId:
2
-
agenda_lcidc_id:
1020702_00005
-
term:
8
-
人員名單:
[]
-
comVolume:
7
-
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錄
-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2分至9時46分、11時9分至下午1時43分、3時32分至5時29分
1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8分、下午3時3分至4時13分
1月15日(星期二)下午7時10分至10時35分
-
委員出席:
1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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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01080/details?meetingDate=1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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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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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針對近日相關單位抽驗量販店、百貨業的消防及建築等安全設備,不合格率達百分之百,而另就抽查蔬菜農藥殘留量部分,農藥含量超標率達 10.19%,對此等危害消費者權益之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政府於今年十一月檢查轄內九家量販店、百貨業的消防及建築等安全設備,結果百
分之百不合格,九家賣場分別有一到六項缺失,包括公設梯廳堆放雜物、防火區劃鐵捲門
無法啟動、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迴路斷線、排煙風機無法啟動、安全門故障、消防蓄水池排
水幫浦故障、消防通道堆放雜物、防火區劃堆放雜物、逃生指示燈不亮、防火門故障、緊
急出入口裝設安全玻璃、緊急廣播設備異常等,該等百貨公司及大賣場等公共場所人潮聚
集,業者若未能落實建築及消防安全,當公安意外發生時,將造成嚴重之人員傷亡或財物
損失,賣場的建築及消防安全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相關單位應嚴加防範監督,以
維護消費者之生命財產安全。
二、另外,台中市衛生局公佈今年一到十月底,抽查蔬菜農藥殘留量結果,總共抽查了 206 件
,21 件不合格,不合格率 10.19%,其中又以雲林縣生產的蔬菜 16 件最多,不合格的蔬菜
又以甜豌豆、菜豆、敏豆為主,青江菜和青椒其次,且大賣場檢驗超標的數量是傳統市場
的兩倍,該等農藥超標問題顯示相關單位未盡為人民安全把關的責任,衛生局應按照食品
衛生管理法對賣場之蔬菜嚴加檢驗,以防免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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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台灣各大學院校學生組成的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所推動的反媒體壟斷運動,學生團體於 2012 年 11月 26 日起,於行政院外守夜,29 日早上,在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立法院外進行抗議,當日全台約三十餘所大學同學參加抗爭活動,而由教育部訓育委員會發出 e-Mail、簡訊,通告,公文中請各校多加瞭解及關心學生,並檢附壹傳媒學生串聯活動學校名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此事召開專案會議,邀請學生陳為廷及教育部長備詢,對於其在立法院公開批判教育部長蔣偉寧「滿口謊言」、「偽善」及「不知悔改」等言語,引起輿論譁然,而對於相關專業人士及專家學者在委員會備詢等民主程序之展現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席認為針對台灣各大學院校學生組成的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所推動的反媒體壟斷運動,
因教育部訓育委員會發出 e-Mail、簡訊,通告,公文中請各校多加瞭解及關心學生,並檢附
壹傳媒學生串聯活動學校名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此事召開專案會議,邀請學生
陳為廷及教育部長備詢,對於其在立法院公開批判教育部長蔣偉寧「滿口謊言」、「偽善
」及「不知悔改」等言語,雖引起輿論譁然,惟此仍為民主程序之表現。立法院遂進而對
於相關專業人士及專家學者在委員會備詢等民主程序之展現情事展開研議,要求限縮國會
議員問政權。
二、今年初李惠仁導演以「不能戳的秘密」紀錄片揭露農委會隱匿 H5N2 一事,遭農委會嚴詞否
認。後因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安排此專案報告,由本席邀請李惠仁導演、前農業委員會動植
物防疫檢疫局局長及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現場對質,才以淡水家畜試驗所一捲會議錄音帶
揭發農委會隱瞞禽流感疫情乙事,故邀請專業人士於立法院備詢確有其重要性。
三、立法院邀請專業人士至委員會備詢乃是憲法層級,根據憲法 67 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且根據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各委員會開會時,應要列席人員,得就所詢事項說明或發
表意見。立法院邀請社會人士列席,用意良善,係要讓立委在審查法案、或者重大的公共
政策議題時,能聽取更周延、專業的資訊,俾使修法或解決政策問題更完善,現在卻要用
政治手段限縮立委問政權,實為不可,行政單位不應因懼怕專業人士點出政府施政盲點,
欲利用政治手段限縮權限。陳為廷同學雖有表達意見時,態度問題值得商榷,但青年學子
也是國人的一份子,在言論自由、民主化的過程中,青年學子之言論自由及參與公共事務
的權利,不應受到封建、傳統的思想箝制,把青年學子矮化為必須馴服於執政者的乖乖牌
,亦切勿利用此事件,由行政部門發動政治手段限縮立法委員問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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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南館籌建計畫」延宕乙案,該案經經建會審議,要求前行政院新聞局考量中央財政狀況,朝向提升產業附加價值、提高計畫自償率之方向研議後,由前新聞局於 100 年 12 月提出修正計畫,因 101年文化部成立之後,相關業務移至文化部,政策遂陷入停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電影文化中心籌建計畫案」依行政院 96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影一字第
0960520788 號函會議決議以中央出資興建方式,分設南北兩館,台北縣設於新莊副都心,
高雄設於美術館內惟埤文化園區。惟本案送經建會審議過程,經建會要求前行政院新聞局
考量中央財政狀況,朝向提升產業附加價值、提高計畫自償率之方向研議後,前新聞局於
100 年 12 月提出修正計劃,惟 101 年文化部成立之後,相關業務移至文化部,政策遂陷入
停擺。
二、原新聞局所提修正計畫草案中,北館採 BOT 方式進行規劃,南館在評估過程,高雄市政府
同意再增撥高雄市內惟埤 2 公頃土地面積供中央作為 BOT 財務可行性評估作業所需(由 4
公頃增為 6 公頃)。且為求慎重,並徵詢各相關業者之建議,均認採取 BOT 之可行性低,
建議新聞局採 ROT 方式規劃。
三、後新聞局確實於 100 年 9 月 26 日以新影一字第 100521752 號函正式函復高雄市政府,南館
BOT 財務效益評估結果,不具財務可行性,宜採 ROT 方式引進民間參與,並以 ROT 方案
所需之 4 公頃面積作為南館用地面積。原 56 億之總經費下降為 22 億,其中新北市 11 億(
採 BOT 方式),高雄市 7 億(採 ROT 方式),土地由地方政府無償提供。
四、本案 101 年正式移交文化部,101 年 10 月 24 日文化部由許常務次長秋煌召開研商會議,會
中新北市政府表達期待中央政策儘速定案,業委託廠商進行 BOT 規劃案。許常務次長於會
中提出,由於中央政府財務困難,本案甚至不排除朝向「一個館」的方向規劃,並請高雄
市政府比照新北市 BOT 之模式,於一個月內提交 BOT 之可行性之報告書,本案再次回歸原
點,懸宕空轉。
五、經查高雄市近年推動影視產業之成效頗獲各界讚揚,若以南館不具 BOT 之可行性,考量財
政困難,順勢決定犧牲南館,僅留下北館一案,此舉不利於南部地區電影產業發展,並有
悖於高雄市民之期望。且本項國家重大建設,地方高度矚目,如僅由一人決策造成政策翻
轉,實不係國家社稷之福。且在前新聞局已經完成細部評估,經過中央與地方多次評估,
均一致認為南館不具 BOT 規劃之利基之前提下,卻仍再建議由高雄市政府進行 BOT 評估之
報告,等同推翻先前政府所行之政策。
六、臺灣電影文化中心具備保存、修復及研究台灣電影之重要使命,呼應 95 年以來電影界聲聲
期盼,基於事權專一之原則,建議本案仍維持 96 年之決議,基於南北平衡之電影文化事業
發展,維持分設兩館,並由中央政府主政規劃之方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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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報載全國學生濫用藥物情況嚴重,據統計,民國 100 年度各級學校查獲 1,810 件藥物濫用,其中有1,548 件是使用 K 他命、FM2、一粒眠等三級毒品,而根據國外研究,毒品盛行率約在 1%至 2%之間,換算台灣學生人數,大約有 1 萬人左右是潛在的毒品濫用族群,而目前查獲數量僅 1,000 多件,顯然還有很大的「黑數」未被查獲,故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提出檢討改善方案並加強「黑數」查察輔導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報載,學生藥物濫用,近 6 年來,查獲件數翻倍成長,通報件數從 8 年前 153 件,近幾
年來已攀升到 1,559 件,七年來增加 11 倍,其中又以 K 他命等三級毒品最嚴重,高中職學
生比例約占八成。
二、教育部雖已建置「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個案輔導追蹤管理系統」,惟近年來查獲數量僅 1,000
多件,以國外研究毒品盛行率約佔 1%至 2%比例計算,仍有將近一萬多名黑數,沒有被查
察輔導,主管機關實在需要更積極查訪及輔導。
三、經北市調查,學生濫用藥物來源多半係因為到網咖,有人販賣,因為好奇才嘗試,又或是
同儕之間新鮮感嘗試,往往難以查到上游的來源,較難杜絕,吸食毒品戕害學童身心發展
甚鉅,主管機關實需加強查訪並法務部、檢察署等緝毒單位聯合防堵毒品進入校園。
四、我國 K 他命仍為三級毒品,雖法務部已有意將 K 他命列為二級毒品,但仍停留於擬法階段
,對照加拿大已將 K 他命列為一級毒品,代表其確有危害性,而我國持有 K 他命 20 公告以
下卻竟不構成犯罪,僅以行政裁罰 1 到 5 萬,實見我國防堵速度效率過慢,以致造成大量
濫用,故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要求各級學校落實藥物濫用防制工作和個案輔導外,也應跨
部會研議毒品防制策略,以利達到各方面確實防制毒品氾濫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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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財政部執意推動電子發票政策,造成社福團體募集發票困難,且電子發票格式不一造成民眾使用收藏不便,另電子發票所使用之熱感應紙,恐因含雙酚 A,造成民眾致癌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財政部自 98 年起,大力推動電子發票服務,惟卻無顧慮該政策所造成之相關效應,因經濟
不景氣,社福團體所收到的捐贈善款已經少於往年,據調查,今年獲捐贈的善款已比去年
同期下滑三至四成,小型社福團體更是雪上加霜,加上政府執意推行電子發票政策,民眾
隨手捐發票意願降低,未來推行「歸戶制」後,民眾拿不到紙本發票,更無法隨手捐發票
。
二、根據統計,目前僅有連鎖型大型超商企業使用電子發票,中小企業及一般型店家依然使用
傳統式發票,政府雖希望推動中小型企業及一般型店家使用電子發票,惟如此一來仍需增
加企業成本,多數企業仍在猶豫。
三、政府推行電子發票,對於查緝逃漏稅效果沒有增加,僅以節能減碳之方向,推行此政策,
卻未思考傳統印刷廠之轉型,許多製作傳統紙本之印刷廠面對政府推行此政策之衝擊,仍
尚未找出解決之道,政府推行電子發票效益甚低。加上電子發票所使用之熱感應紙需來自
大陸進口,國內並未生產,對於國內產業並無幫助,政府推行 ECFA 後,已對傳統產業造
成衝擊,現又推行電子發票,國內印刷廠苦哈哈。
四、本席認為財政部若仍須推動電子發票之政策,對於傳統發票印刷廠應輔導其轉型生產熱感
應紙,減少對大陸進口之依賴,而對於民眾使用電子發票所產生的健康疑慮,也應進行宣
導,目前電子發票所產生的問題已經顯現出這項政策的急就章及配套方案的不健全。財政
部應該盡速檢討目前紊亂現況,不要再假環保之名,卻根本沒有環保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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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日前台東縣政府有條件通過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案,環保署配合台東縣政府護航、偷渡財團大型開發案,無視程序正義,造成政府與民眾之間嚴重不信任,環保署長沈世宏漠視此案,嚴重失職,面對如此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東縣政府日前召開第七次美麗灣渡假村環評會議,大批民眾到場抗議,最後的環評結論
是「有條件」通過,引發現場民眾大力撻伐造成嚴重民眾與政府單位衝突。
二、美麗灣開發案原是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 BOT 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 50 年,投資計
畫也不過是 0.95 公頃,後竟將海水浴場開發成了渡假村,最後還成了國際觀光旅館,環保
署長日前表示根據環評法規定,由中央環保署審查的環評案,必須是向觀光局申請「觀光
旅館」並經觀光局核可的開發案,才須由中央環保署做環評審查,但美麗灣渡假村是以一
般旅館申請,所以只須由台東縣自行審查即可,環署無權介入審查。而以美麗灣開發規模
來看,不排除開發商是以一般旅館逃避中央環保署行政審查,對於如此大規模的開發案,
影響甚鉅,環保署竟然以主管單位不同拒絕介入調查,實在令人失望。
三、美麗灣開發案在今年一月十九日於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對環境影響評估本應
就該開發案動工之前,對該地之環境是否適宜開發做「評估」之動作,是一預防性之行政
程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七條明確規範「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環境影響
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意即美
麗灣渡假村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就應該以環評審查通過為條件,如今環評無效的定讞,
說明環評審查是自始至終無效,現有的建照、雜照也都無效,如果要進行一項評估,很明
顯的就是要先將環境恢復,再做評估。未料台東縣政府竟說出只要補行環評程序即可,漠
視程序正義,將實質性違建就地合法。
四、海岸線沿岸風光應屬於公共財,如果美麗灣案可以一般旅館申請審核,此例一開,未來許
多類似開發案皆可以地方型一般旅館名義申請,後行大型開發案渡假村之實,簡直是替財
團開路,無視美麗灣應保有的原始性及特有性,故本席要求對於美麗灣開發案,環保署應
本於中央最高環境保護機關之職責,善盡環評監督調查之責。特此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
院予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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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勞工保險條例第 29 條規定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代表其為保障勞工所訂之條款,惟勞保勞退基金連年虧損金額卻由勞工個人帳戶逕行扣款,造成勞工恐慌,且勞退基金收益並未當年結算,多以平均收益,有逕自解釋法令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審計部指出,勞保基金報酬率-2.97%,不僅虧損,中長期績效也不佳,勞保基金 5 年、
10 年平均報酬率也只有 1.69%、3.03%,而勞退基金因歐債危機席捲全球,台股也受衝擊,
以致該基金去年大賠 264 億元,分配後,勞工退休帳戶不僅分不到收益,每人還平均被扣
3055 元,整體而言,去年是勞退新制實施 7 年以來,第三次分配是負數,也是當年度投資
收益分配次差的一次,僅次於九十七年金融海嘯。
二、勞退基金來源是雇主提撥給勞工的退休金,以勞退新制來說,投資收益每年都會撥入勞工
個人帳戶中,這筆錢是雇主每月提撥 6%薪水以外的額外收入,要是投資報酬不理想,就會
衝擊勞工個人帳戶,政府訂有保證收益制度即為保障勞工最基本收益,不料,政府卻逕行
委託操作基金,基金績效差,無人遭罰,直甚至於今年爆發安泰投信代操「盈正」個股,
產生人謀不臧,基金虧損案,也無人受懲處。
三、勞退基金雖訂有不得低於當地銀行兩年期定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制度,目前約 1.39%,惟並
無限制是當年度收益,造成勞委會逕自解釋為平均收益,多以今年收益大賺 470 億補足去
年 455 億虧損為理由,漠視法令立法精神,且近年來勞工薪資水準倒退 13 年,根本趕不上
目前物價調漲速度,勞工朋友願意每月扣一筆錢換取老年生活保障,其實已不容易,政府
長期未讓勞保、勞退等基金操作透明化,建立公信力,卻又傳出代操經理人坑殺基金,虧
損金額直接由勞工帳戶扣除,接連的打擊,自然會引起勞工極大的反感,特提出書面質詢
,請行政院予以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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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日前經濟部召開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會議重點提到應將環評「准駁權」還回開發單位,也就是建議環評審查做出建議就好,至於能不能開發應由目的主管機關決定,對此結論,環保署長沈世宏竟表示贊同,本席認為環保署長自廢武功,已經嚴重不適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部於 12 月 10 日召開「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其中將「環評議題」列入「建構優質投
資環境」中討論,並做出「將審查准駁權交由行政機關為之」的共同意見,也就是建議環
評審查做出建議就好,至於能不能開發應由目的主管機關決定。原因是產業認為,投資障
礙能少則少,反對環評審查可想而知,但根據環保署提供資料看來,近十年來,環評會議
駁回案件僅占 7%,並非為影響產業建設的兇手。
二、本席認為之所以要有環評,就是當一個國家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為了避免開發案影響永續
環境,故需要環評制度為環境把關,環保署長身為全國最高環境保署機關,對於立法院當
初於環評制度制定時所賦予的尚方寶劍,竟然自行棄守,已經嚴重失職,不適任環評署長
。
三、空氣汙染防制法在民國 88 年已增列總量管制條文,但法中規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經濟
部分期分區公告實施,因此在經濟部未同意前,環保署到目前皆尚未公告實施總量管制區
,根據環保署監測資料,去年全台各縣市懸浮微粒年平均濃度超標最嚴重的是高雄市,而
臭氧年平均濃度最高的則是屏東縣,南部地區空氣因鋼鐵、石化等重工業聚集,民眾呼吸
的就是非常高濃度的工業廢氣,以空汙法為例,環保署已被經濟部牽著走,導致南部民眾
長期呼吸汙染空氣,現在環評議題,環保署又要棄守戰場,民眾健康誰來顧,特此提出書
面質詢,請行政院予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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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勞保及勞退基金虧損連連,加上政府基金日前傳出遭委外代操經理人坑殺,勞保及勞退基金錢途堪慮,各地勞保局已經產生提前請領潮,各地工會詢問聲音不斷,在行政院長陳 口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任後,卻不未將相關法案修法版本送進立院,勞工朋友憂心忡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勞保基金最新財務精算報告出爐,因為台灣人口老化,勞保基金將在 6 年後入不敷出
、15 年後破產。按現況持續下去,目前 50 歲以下的工作人口,屆時將領不到勞保年金。消
息一出,973 萬名勞保保戶陷入恐慌,成千上萬通電話打爆各地勞保局,超過 200 萬已符合
退休資格的勞工,不少當下決定提早辦退休。一個月內領走約 200 億。
二、景氣不好、薪水不漲,已長期讓台灣工作人口心情低迷。如今,勞保退休金這道老年生活
安全的最後防線,一夕間彷彿即將崩潰,更讓目前每日辛勤工作的台灣人信心跌入谷底,
政府卻尚未將負勞保基金財務最終責任入法,更讓勞工朋友憂心忡忡。
三、經查國民年金法第 49 條規定: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公務人員保險法第
5 條規定:本保險業務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指定機關(構)(以下稱承保機關)辦理。保險
財務如有虧損,其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之虧損及潛藏負債部分,由財政
部審核撥補;其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後之虧損部分,應調整費率挹注。
又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44 條規定:本保險年度結算如有虧損,除由辦理本保險業務機構之
主管機關審核撥補,並得申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補助。以上僅勞工保險條例未將政府負最
終責任入法,終增勞工相對終終感,陳院長雖承終撥補最終責任入法,卻又未將相關修
法版本送進立院,本席認為勞保年金從民國 98 年元旦施行,不到幾年時間就高喊會破產要
改革,言下之意似乎是被勞工領年金領倒的?如今政府拋出調高費率、降低給付率、延長
平均投保薪資計算及延後請領年齡等方案,皆是除從勞工身上開刀,本席意政府若要求勞
工強制加保,就應負起補償責任,除了撥補潛藏負債、修法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外,除勞
保外更應針對軍保、公保通盤檢討,以上特提出書面質詢,敬請行政院予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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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馬英九總統接見公民團體時說台灣出生率低,恐成國安問題,希望每年出生人口不要少於十八萬人,才不致造成嚴重危機。馬總統說,政府將多管齊下,一方面希望年輕人結婚的年齡不要太晚;二方面對往後的生活及育兒都能提供完整的規劃與福利,以提高生育意願。惟我國目前育兒相關政策並未建置完全,托育機構並不普及,兒童醫院相關配套措施也尚未完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少子化異常嚴重,兒童死亡率居高不下,至今仍停滯在日本、法國、荷蘭等先進國家
的兩倍,距聯合國千禧年目標(MDG),2015 年台灣嬰兒死亡率要降至千分之 2.5,尚有
一段差距。根據台灣兒科醫學會統計,近五年間兒童人數減少 11.8%,但小兒科新進醫師人
數卻減少 28.4%,究其原因,健保給付是一大因素,小兒科健保給付不足常成為醫院裡面的
賠錢貨,醫院為經營成本考量,往往縮減兒科資源,故引發醫師人力流失,若不積極改革
,恐將引發兒科醫療體系崩潰。
二、相較於鄰近國家日本、大陸皆有兒童醫院,我國至今仍未有兒童醫院設立,雖衛生署將於
今年年底公布兒童醫院設置辦法及評鑑標準,讓有意願之醫療機構依循辦法申請兒童醫院
,惟台灣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大,衛生署在未規劃醫療資源挹注情況下,僅要求醫院設立兒
童醫院,對業者經營成本上莫不造成雪上加霜,就目前有機會申請成立兒童醫院之醫療院
所分布來看,台南以南將無人有意願成立。如未來又大量挹注兒童醫院資源,將造成兒童
醫療資源重北輕南情況。
三、本席對於衛生署推行兒童醫院決心表示認同,但是兒童醫院設置並須兼顧地域性,對於醫
療資源較為貧乏地區,應該給予其他發展基金資源挹注,才可提升醫療品質,衛生署應於
公布兒童醫院設置辦法前,同步公告其他評鑑標準,如醫療院所軟硬體評鑑皆達標準,則
應於健保總額管制外,體察醫療機構對於改善兒童醫療環境之努力給予補助,才可在硬體
及軟體上成就優良醫療空間,改善我國目前兒童醫療與社福資源始終不足現況,政府若再
不正視兒童議題,勢必嚴重衝擊台灣未來。特此提出書面質詢,敬請予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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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趙委員天麟,針對二代健保上路後,加收補充保費引發社會反彈,配套措施亂七八糟,補充保費徵收項目毫無標準,該制度原欲針對資本利得或業外收入收取補充保費,然而實際受影響不不仍是一般受薪階級,甚至連不基層的學生打工族群也不放過,全無公平性可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一代健保因醫療支出持續成長,健保收入卻未相對提升的情況下,因此政府推動二代健保
改善健保財務,以達永續經營目標,原計畫以家戶總所得方式課徵,無奈因財稅單位反彈
,一夕之間決定以補充保費方式增加健保收入。
二、衛生署一方面無法確定所能收取的保費總額,另一方面也因民眾採取各項手段規避補充保
費而造成額外負面效果,例如民眾紛紛將定期存款拆單以規避補充保費,或是將固定薪資
紛紛改為底薪加獎勵金之方式,一方面導致各單位行政作業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折損收取
補充保費的效果,無法達到以補充保費挽救健保財務危機之目標。
三、倉促上路結果導致補充保費配套措施亂七八糟,徵收項目毫無標準,該制度原欲針對資本
利得或業外收入收取補充保費,然而實際受影響最終仍是一般受薪階級,甚至連最基層的
學生打工族群也不放過,全無公平性可言,例如目前大專院校多數校園工讀生,每月僅領
取微薄薪資,甚至連基本工資都不到,更遑論達到報稅標準,衛生署竟此徵收補充保費,
無奈對辛勤的打工族雪上加霜。
四、本席認為針對補充保費徵收亂象,衛生署不應期待補充保費可帶來多少收入挹注,應立即
思考其他增加健保收入的措施,另針對學生族群校園工讀金是否課扣補充保費乙事,竟傳
出學校也要將學生辛苦的工讀金拆單亂象,更暴露出此一制度連公部門單位都要設法規避
,令人匪夷所思,衛生署應立即偕同教育部、國科會等相關單位,制訂相關辦法,不應製
造弱勢學生新的負擔,特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予以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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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一年來政府官員、地方縣市首長被捲入涉案官司頻頻,姑不論渠等是否真正涉弊?但如此高比率的陷入司法糾紛,一定程度顯示其中存有防弊制度的規範缺失。據本席所悉,近來公部門所涉災修工程等弊案只是其中之一,在其他的領域、縣市,甚至不同的部會單位,各式各樣的採購標案或 OT 案中之權錢利益交換,程度上早已是公開秘密。這是台灣當前諸多制度扭曲所呈現出的冰山之一角,這樣的制度缺陷如何彌補,誠然是一個值得正視的課題。政府公共工程採購標案,原為防弊而特設置委員評審制,但以事實顯見,該等機制顯然已經被滲透,這種產官學聯手貪污的模式,正在被不斷的複製中,也顯示當前既有的肅貪防弊機制,在不法者別有用心的鑽空隙下,可以說是漏洞百出,防不勝防。面對這麼嚴峻的形勢,政府在興利與防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點?毋寧是行政當局更為嚴峻的考驗。從過去諸多案例來看,遭到檢方起訴羈押不後卻判決無罪的案例所在多有,更多的則是在冗長的司法訴訟過程中只能得到不是正義的遲來正義。因此如何讓政府造就不敢貪、不必貪的清明施政空間,如何提升檢調辦案品質與司法審判同樣是不容輕忽的改革工程。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擔心的只是「道歉」比「嚴懲」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貪腐就是公務員、政府首長或公營企業負責人違反其職守,失信於人民,也就是說,貪腐
是一切背叛及政府不為人民信任的開始。而因貪腐所造成的危害與威脅,已引發世界各國
人民的激烈反抗。在過去一年中,從中東、亞洲到歐洲,發生多起人民推翻政府或首長下
台,如去年北非及中東國家陸續爆發的「阿拉伯之春」,即是反貪腐民主運動的明證。因
此,如何形塑貪腐「零容忍」的社會風氣,不僅已是政府當前要務,亦亟需民間社會力量
共同參與,並隨時檢討、力求進步,方能逐步朝向「廉能政治」目標邁進。
二、馬總統主政後,以打造「受人民信賴的廉能政府」為目標,政府堅持「有案就辦」的原則
,不管涉案層級多高、範圍多大,全部依法偵辦,根據國際透明組織日前公布的「2012 年
全球清廉印象指數」,在全球 176 個受評國家中,我國得到第 37 名;東亞地區排名第 4,
僅次於新加坡、香港、日本,優於南韓、馬來西亞及中共。然而,深以為憾的是,儘管政
府積極以提高刑度、強化各種內控機制及透過不斷宣導,期能遏阻貪瀆不法,但仍發生多
起貪瀆不法情事,單以民國 101 年這一年為例,現任中央級政府官員及地方縣市長、官員
捲入涉案官司者仍枚不勝舉,著實令人痛心疾首。
三、所謂「終法不足以自行」,要做到弊絕風清的關鍵,雖需要政府各部會與地方政府相互配
合,以建立綿密的防貪網絡,但最重要的還是個人修養和清廉自持。姑且不論涉案政府官
員到底是否真正涉弊,但如此高比率的陷入司法糾紛,一定程度顯示其中存有防弊制度的
規範缺失,不是讓有心者有抵瑕蹈隙的空間,就是讓定力不足的首長難以抵擋利益的誘惑
。這樣的制度缺陷如何彌補,誠然是一個值得正視的課題,始才能造就不敢貪;不必貪的
清明施政執法空間。
四、進一步檢視這些弊案的具體內涵,其手法粗之膽大包天讓人瞋目結舌,讓人有理由相信這
絕對只是冰山的一角,其他的領域,其他的縣市,甚至不同的部會單位,在各式各樣的採
購標案或 OT 案中進行權錢利益交換,其實是一定程度上的公開秘密罷了。目前政府公共工
程採購標案,過程中由相關業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的機制顯然已經被滲透,事前洩底及在
審議過程中偏袒、護航種種行徑,更是堂而皇之,顯示這種產官學聯手貪污的模式,正在
被不斷的複製中,如何亡羊補牢,無疑是對相關主管部門能耐的一大考驗。
五、綜前所述,顯示當前既有的肅貪防弊機制,在不法者別有用心的插縫鑽隙下,可以說是漏
洞百出,防不勝防。面對這麼嚴竣的形勢,政府在興利與防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點,毋寧
是一大考驗。此外;檢調辦案品質與司法審判的效率同樣有待提升。從過去諸多案例來看
,遭到檢方起訴羈押最後卻判決無罪的案例所在多有,更多的則是在冗長的司法訴訟過程
中只能得到不是正義的遲來正義。因此止謗莫如自修,提升檢調辦案品質與司法審判同樣
是不容輕忽的改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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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在吸引外資及外國人才(力)政策的努力,雖直來不斷鬆綁或修正各相關法規,但成效與預期顯有落差,特籲請政府應再深入就實務檢討究因,速謀改善良方。政府為因應「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及在吸引台商回流,提供各種優惠及更高的外勞進用比率,這固然解決了人力問題,但對吸引外資及人才卻無立竿見影之效。更和總統「改造產業結構、掃除投資障礙」的目標背道而馳。101 年全年外來投資並不容易超過去年的 50 億美元。財經官員們吸引外資還是在國內或到國外辦個「招商說明會」,套用人情找些外商充場面;大把資源拿去國外找外商簽幾份「投資意向書」,有些投資案還是國內企業轉回來的,交差性質多過實質意義,如此這般要如何吸引到的外資?本席認為:有系統的招商方法,應是好好研究各國剛剛上市,條件良好但還沒有到亞洲來的企業,分門別類提出台灣優勢來進行密集的遊說,「時機」和「誠意」應可打動許多開始要國際化的企業才是。政府已經鬆綁相關政策(法規),但外資及外籍人才投入數量卻仍不見大幅增長,有關單位是否應該放棄「守株待兔」,改採「鎖定出擊」的策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近日發表關於台灣外人直接投資(FDI)的報告,指出馬政
府雖然宣示了吸引外資的方案,但卻與台灣的發展利基、產業結構現代化的目標相左,不
是對台灣長期發展的有利策略,「錯誤的政策手段恐無法達成吸引更多外資流入的目標」
。對於這份如此負面的批評,政府似乎完全「無感」,迄今仍無令人「有感」的回應。
二、政府不亟思如何有校開放,以吸引更具效能的外資,僅用力在吸引台商回流方案中,提供
各種優惠及更高的外勞進用比率;在政府的邏輯下,以為只要限制這些新投資的外勞在
40%以內,就會敦促其僱用本勞到 60%以上,台灣的就業和薪資就會上升。這種邏輯在實務
上是否能夠實現,其實仍待檢驗,例如在設廠一段時間後開始辭退本勞,或設定低薪讓本
勞根本無人應徵,或將舊廠關閉再設新廠,都可能讓就業和薪資無法增加。不知政府是否
有權力、有能力甚至意願隨時偵測,對違規者處分、矯正或令其關廠?而更重要的是並無
助外資大筆投入!
三、101 年 1 月到 10 月外資投入核准金額為 43 億美元,全年已不容易超過去(100)年的 50 億
美元。財經官員們吸引外資還是套用那些老梗:在國內或到國外辦個「招商說明會」,套
用人情找些外商充場面;大把資源拿去國外找外商簽幾份「投資意向書」,有些投資案還
是國內企業轉回來的,交差性質多過實質意義,如此這般吸引到的外資當然令人難堪。
四、1970 年代初期,希捷(Seagate)在矽谷設立,擁有專利想要到亞洲設點時,立刻被新加坡
的官員獲知,李光耀總理親自出馬到矽谷,誠意地提出所有配套措施,將希捷引入星國;
此後台灣硬碟機廠就全部被它打趴,並在全盛時期為星國創造 2 萬個工作機會。國際大導
演李安拍攝「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為台中市打造的「全球最大造浪池」,吸引的未來商
機和潛在投資機會,這些是否足以讓有關部門有所啟發?瞭解「要」外資(才)投入,吸
引的政策是基本條件,如何讓願者上勾才是本事!
五、抓到關鍵廠商及人才來台,以吸引進一步的相關投資,這是需要做足功課的。而 更有系
統的招商方法,是好好研究各國剛剛上市,條件良好但還沒有到亞洲來的企業,分門別類
提出台灣優勢來進行密集的遊說,「時機」和「誠意」應可打動許多開始要國際化的企業
才是。經濟部和外貿協會駐外單位不少,台灣近年國際評比的成績優異,加上「實質薪資
14 年未漲」的優勢,分別委以重任並列入考績,應該會有顯著的績效。全球有這麼多大型
企業,政府也已經大量鬆綁相關法規與政策,但入台投資的數量還是如此這般,有關單位
應該放棄「守株待兔」,改採「鎖定出擊」的策略來對國人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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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產業發展之目標產業涵蓋內容甚多,但卻無法讓民眾了解究竟主要方向為何,尤其於我國現今總體經濟情勢不佳的情況下,洋洋灑灑的工作目標,是否以及如何能夠轉換為民眾有感的實質政績才是不重要的。否則,不後仍會被外界譏為口號治國。因此,政府實應審慎評估篩選具有發展潛力之前瞻性新興產業,再輔以扶植政策及資源投入,以達事半功倍之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部 102 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為:「配合各階段經濟發展需要,及肆應國際經貿情勢變
化,策訂經濟政策及措施,以協助我國企業強化產業競爭優勢,及創造有利經濟成長及企
業永續經營發展的環境。以『創新經濟、永續能源、樂活台灣』為整體發展願景,持續推
動各項經濟興革工作。」
二、經濟部所擬「經濟部 2020 產業發展策略」,其產業策略以「創新經濟、樂活台灣」作為發
展願景,共有「傳統產業全面升級」、「新興產業加速推動」及「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
科技化國際化」等 3 大主軸。產業發展策略為「厚植產業軟實力,優化產業結構」、「參
與全球區域經濟整合,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優勢」、「順應節能減碳潮流,促進產業綠色成
長」、「全面強化產業競爭要素,提升附加價值」、「提升商業創新力,創造服務產業競
爭力」、「擴大商業國際化,開創服務新視野」及「調整產業人力結構,並兼顧就業」等 7
大產業發展策略。
三、經濟部產業發展重點包含:1.金屬機械工業:電動車輛:智慧電動車、電動機車。精密機
械。智慧型自動化:智慧型自動化產品與設備、智慧型機器人以及自動化工程技術服務。
高附加價值金屬材料:先進高強度鋼、軸承鋼、電磁鋼片、高品級節鎳不銹鋼、高反射率
鋁合金及光電/半導體/綠能產業用金屬材料。再生能源設備。2.資訊電子工業:雲端運算。
智慧生活科技。節能照明。綠色顯示。智慧手持裝置:3D 顯示、4G 寬頻、多元感測、多媒
體應用。高值化智慧電子。光電材料。3.化學工業:生技。高值石化。資源化產品製造。4
民生工業: 優質機能食品。高科技紡織:節能減碳染整、多功能機能性紡織品、活化聚落
型紡織。水再生利用。
四、經濟部擬發展之產業政策涵蓋內容甚多,但卻未於該策略中詳述各產業發展之可行性評估
、未來潛力、政府欲投入之資源多寡、短、中、長期執行策略方向及相關考評機制等。過
去 20 年,我國產業發展政策重科技輕傳產,一昧追求產值之高低,導致政府資源錯置,已
有債留金融業之危機,又因未掌握核心關鍵技術及布局品牌,致未能往產業鏈高附加價值
的兩端發展。
五、政府資源有限,國內產業也正面臨極需轉型之際,產業決策單位實在應拋開一昧追求產值
大小之思考面向外,更應審慎評估篩選國內未來具有發展潛力之前瞻性新興產業,再輔以
扶植政策及資源投入,以求事半功倍效果,而非以全面性探索布局為產業發展重點,此不
僅無助於掌握核心技術,且未能朝高值化之產業發展。
六、綜上,經濟部產業發展之目標產業涵蓋內容甚多,但卻無法讓本席乃至所有民眾了解究竟
主要方向為何,尤其在我國現今總體經濟情勢不佳的情況下,洋洋灑灑的工作目標,是否
以及如何能夠轉換為民眾有感的實質政績才是最重要的。否則,最後仍會被外界譏為口號
治國而已,因此,經濟部實應審慎評估篩選具有發展潛力之前瞻性新興產業,再輔以扶植
政策及資源投入,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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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核後端基金年年對低放射性廢棄物不不處置計畫年年編列經費,但選址卻一再延誤,恐將影響未來核廢儲存安全,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電公司依據「場址設置條例」規定之程序,原應於 100 年底選定最終處置場址,惟迄未
能如期完成,原能會於 101 年 3 月給予台電公司三級違規處分,違規內容包括:1.依所核定
計畫時程,應於 100 年底前完成選定最終處置場址及設施建造執照申請作業,惟迄今未能
選定場址。2.處置計畫執行人力不足,影響執行成效。3.處置計畫選址作業之公眾溝通成效
未彰顯。4.未能研訂詳細之年度工作計畫,作為執行依據,致使年度業務項目及經費執行率
偏低。5.處置計畫之技術建置欠缺整合規劃,亦未建立優先次序、時程目標及查核點。6.處
置計畫未能符合核定之計畫書切實推動,導致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營運作業困難。7.前述 2-
5 點已多次督促注意缺失及防範與加以改善,惟仍未積極辦理。
二、經濟部、原能會及台電公司辦理最終處置場址相關作業,已逾 20 餘年迄未完成,高達 20
餘萬廢料桶仍暫時貯存於蘭嶼貯存場及各核電廠倉庫中,而多次發生的儲存狀逛不佳以及
疑似核能外洩的情形,不但對當地民眾健康長久造成隱憂,也讓輻射外洩的陰霾始終揮之
不去。
三、而台電公司明知於國內選定場址非常困難,對是否境外處理卻未積極推動,更草率將面積
僅 0.3 平方公里且無港口之烏坵鄉小坵嶼評選為「優先調查候選場址」而虛擲新台幣 7.94
億元,而且一再拖延選址時程,目前已延至 105 年 6 月,對於完成選址後之舉辦公投方式
尚未定案,公投能否通過變數極多,均有重大違失。
四、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之設置,基於安全等考量,在人口密度、地質安全等均有嚴格
規定,全國各地能符合規定的並不多,由於選址時程一再延誤,原訂民國 100 年選定最終
處置場址,已延至 105 年 6 月,而公投能否通過變數極多,政府應督促台電公司積極推動
,早日完成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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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從 1980 年台電提出興建核四計畫後,32 年來歷經八屆總統任期、兩次政黨輪替,至今核四仍是台灣社會難解的問題。不但預算持續追加,商轉時程亦是遙遙無期,不斷傳出的施工違失更讓人怵目驚心。而對於核四發電的安全性,政府各部門仍然莫衷一是,經濟部及台電公司一再的保證並未被民眾廣為接受;原子能委員會也不敢替核四背書。2011 年日本 311 世紀大震後引發核災,讓台灣民眾對核能安全更為擔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核四到底安不安全?總統馬英九曾對核四提出:「在確認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支持核四繼
續興建運轉。」的承終,而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也多次表示:「如果不安全,絕對不給台電
運轉許可。」但是,核能電廠建廠所牽涉相關專業技術既多又深且雜,外界很難監督。只
能依靠經濟部、台電公司以及原能會的專業評估。
二、依監察院糾正指出,經濟部長期粉飾計畫執行遭遇瓶頸癥結,未能積極督飭臺電公司有效
因應處理,履約爭議及施工管理問題層出不窮,又未採統包模式興建,致 835 項採購標案
界面複雜,發生履約爭議,影響計畫執行效能與進度,核四商轉日期因而一再展延,已逾
11 年仍無法確定,工程經費暴增超過 6 成,由 1,697 億餘元增至 2,736 億餘元,後續增加勢
必難免,傷害國家利益與政府形象,難辭怠忽監督之咎。
三、從現有核電廠不時出現的停機事件、螺絲斷裂、蘭嶼核廢料疑似外洩、核四管道裝錯、監
察院糾正文指出的核四興建期間人為疏失造成的七次淹水等層出不窮的核安事故,讓政府
單位的保證無法取信於民。這也是本席以及立院同仁對核四越來越持疑慮的主要原因,站
在人民生命安全的立場,實在很難再挺核四下去。
四、核四建廠至今,已成了台灣最荒唐離譜的錢坑工程,本席反對台電在工期未知、總工程款
未知、是否有能力完成都未知的狀況下,盲目再追加預算。核四工程應考量停建,或轉為
其他發電方式使用。萬不可再拿人民的血汗稅金去填補這個錢坑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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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三個月前宣布要在這段時間內拿出政策讓民眾有感。本席了解政府對台灣的感情和推動改革意志的決心,然而,改革是一套系統性的重大工程,必需講求戰術與戰力兼備,更要先探尋社會民心的接受度,才能化繁為簡,整合成改革共識,如此,在改革過程中所遭遇的險阻與壓力,才能游刃有餘的化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一段日子以來,我們可以發現政府重大政策的提出,常常空有高度改革理念,卻缺乏引
領民意匯聚吸引力的宣傳;很多政策再提出之前,由於欠缺完整的政策說明與倡議,忽視
與民眾和朝野對話的結果,使得許多政策不是淪為空洞的數字,就是被外界質疑時無法有
完善解釋或甚至根本沒有事先遇見政策的缺陷。
二、在面對外界的質疑或批評時,政府常常犯了慌亂的致命缺失,不但未先尋求政府內部跨部
會資源的整合力量,反而掉入進退失據、有理說不清的政治爛泥中,政策倉促成形的後遺
症,就是處處想討好,處處卻不領情,以致於時常發生越解釋越錯、越做人民越無感,甚
至越反感的窘境。
三、政府的最大缺失,就是決策始終立足在「由上而下」的模式,開放美牛進口、油電雙漲、
復徵證所稅、二代健保和年終慰問金等接踵而來的重大政策爭議,幾乎都是走過「如出一
轍」的相同軌跡,才會與民意存在著巨大的鴻溝,讓政府受傷慘重。如此,不只傷到內閣
的士氣和改革的效果,還衝擊民眾對馬總統的領導和治理能力,就是有這些內部政策溝通
網路失調,外部政策辯護功力火候不足的執政治理缺失,使得人民對政府施政越來越無感
、民眾與政府之間鴻溝越來越大的原因。
四、本席呼籲,為今要讓民眾有感之計,在於讓政府回復到六○年代末到八○年代中之前的另
一方向,那種強調效率競爭力的施政作為上,並且必須更精準拿苶民意脈動和政策推介,
馬、陳執政團隊才能夠真正拚出台灣的有感經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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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近年自豪的石斑魚奇蹟,正受漁民大量養殖造成價格下跌以及中國大陸政府扶植自身養殖漁業的雙重影響。農委會至今仍是慢半拍,認為這些不過是短期市場機制的影響。這樣的思維無法快速針對問題做出因應之道。農委會應該儘速針對前述我國養殖漁業所可能受到的衝擊研擬因應之道,協助農民共同度過難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十月底,農委會宣布兩岸簽署 ECFA(兩岸經濟協議)後,石斑魚外銷中國大陸年成長
高達七成,還選出標竿魚場進行表揚。然而,卻有媒體報導,在風光頒獎的背後,卻是價
格大跌兩成,養殖戶賣愈多、賠愈多。人稱「石斑大王」的龍佃海洋董事長戴昆財也形容
業界的慘況道:「青斑(最常見的石斑)一台斤才賣一三○、一四○元,成本就要一五○
元,真是虧慘了!」
二、針對養殖魚價格下跌,漁業署承認魚價下跌,價格恐怕是過去 3、4 年來最低的一年。而主
要原因,漁業署認為是因為近年鰻魚苗大缺貨,養鰻魚業者無鰻可養,將空魚池轉養其他
技術門檻較低的養殖魚,特別是七星鱸、虱目魚、台灣鯛等,因此今年產量攀升。根據統
計,去年台灣養鰻魚面積約有 761 公頃,今年僅剩下 403 公頃,養鰻幾乎大減四成,也因
此造成各式養殖漁產量大增一至兩成,批發價格大跌。
三、然而,養殖漁業者卻認為問題在於 ECFA,漁民認為,當初 ECFA 簽約時,由於契作及大陸
讓利,讓青斑一台斤暴漲到三百元,吸引大量養殖戶投入,但沒想到大陸業者的產量也大
增,導致現在台灣漁民血本無歸。
四、中國東南沿海原來因為氣溫較台灣低,因此冬天寒流一來石斑就無法存活,讓漁業署信心
滿滿要藉此利基讓台灣石斑「反攻大陸」。在政府鼓勵下,近年台灣石斑養殖面積也由一
千六百公頃成長到兩千公頃,農委會並特許十七艘活魚運斑船,讓台灣的生猛石斑可直趨
大陸港口。但也造成大陸佔我國石斑魚外銷 99%的集中現象,一旦大陸片面停止石斑進口
,台灣業者之損失將難以估計。
五、另外,最近兩三年來,他在中國大陸發現,以低成本透明塑膠布搭蓋、如農業溫室般的「
溫棚」大量普及,輕易就能做到魚池保溫,中國養殖石斑無法越冬的問題已被解決。而在
浙江舟山地區由中國政府輔導、占地九百坪大的室內可加溫養殖場,投資超過一百億元台
幣,也讓業者憂心明顯是衝著台灣石斑而來。
六、凡此,都顯示出我國這幾年所自豪的石斑魚奇蹟,正受到漁民大量養殖造成價格下跌以及
中國大陸政府扶植自身養殖漁業的雙重影響,進來的價格下跌乃是警訊,本席很遺憾的發
現農委會至今仍是慢半拍,仍然認為這些不過是短期市場機制的影響。這樣的思維無法快
速針對問題做出因應之道。農委會應該儘速針對前述我國養殖漁業所可能受到的衝擊研擬
因應之道,協助農民共同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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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農委會以現行口蹄疫苗補助政策仍有約三成國內豬隻未施打口蹄疫苗,認為成效不彰因而欲修改政策內容,已造成國內合法養豬戶關切,認為少數非法業者之行為卻造成全體業者受到影響,顯有不公。要求於主管機關未切實檢討現行補助缺失前,不應輕易取消或更改口蹄疫苗施打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農委會在民國 93 年開始補助口蹄疫苗施打。近兩年抗體抽檢,農委會發現 30%的豬場沒有
施打疫苗,但卻仍領取補助。目前農委會一年補助 4,000 萬元給養豬協會及所屬協會,以三
成未施打來說,便有 1,200 萬元的補住被冒領。針對相關情形,農委會於今年修訂口蹄疫防
治辦法,如果養豬場的疫苗注射抽檢結果達不到標準,就要開罰。同時規畫,如果將來恢
復補助,要施打率能達到某一標準,並依畜牧法之規定,恢復徵收中央畜產會的服務費,
由產業界出一半、政府出一半,屆時再來補助。採用這種方式並非為了取消補助,而是為
了讓施打率能夠提升。農委會認為近年仍多次發生口蹄疫事件,但其實這幾次也都有補助
,因此政府不能再漫無目標地補助,要檢視成果,用這些錢作為獎勵,讓官方與農民都一
起努力。
二、臺灣人吃豬肉比吃牛肉、雞肉等其他肉品的次數更多,因此豬農在我國畜牧業中佔有非常
重要的比例,我們必須照顧所有的養豬戶,維護豬隻的健康,這同時也是維護人民吃的安
全。我們都希望提升畜牧技術,同時讓每隻豬都能施打疫苗、產生抗體。如果執行以來,
確實有 3 成豬場未施打疫苗,表示農委會現今的推廣及把關有缺陷。因為補助後就沒有積
極監督施打,造成 3 成未施打的僥倖業者。本席認為不能因為有 3 成不施打疫苗,而害了
那 7 成的人。
三、在農委會尚未針對現行補助政策出現缺失的原因釐清之前,便貿然取消或改變政策,有如
下意見:第一,在未提出任何計畫之前,本席反對農委會改變現有的補助方式。第二,農
委會應該要提供實質的幫助,對 3 成未施打疫苗的豬場,思考如何調整補助方案、技術和
方法,採取正面、獎勵的方式。第三,未來對於不施打的部分,除了取消補助外,是否有
其他配套的處罰措施,包括已發出的補助款必須追回、禁止該養豬場豬隻販售等,也應該
要有完整規劃。本席同時建議,未來補助施打時,不要直接補助農戶之後再去抽檢,而應
該施打多少頭就補助多少,要求養豬戶提供相關證明佐證才能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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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大學畢業生起薪 22K 及「再吵下去,連 15K 都到不了」論述,引發勞資對立氛圍,籲請政府正視。薪資基本上是由勞動市場決定,經濟景氣不佳,勞力需求低於供給,年輕人低薪甚至失業並不意外。但是,過去 14 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年平均成長率逾 4%,但薪資卻停滯不前,大學畢業生平均月薪 22K 更是不進反退,其原因為何?值得深思。本席認為,關鍵在於台灣經濟發展模式偏差及企業經營的觀念和心態。近二十年來,台灣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尤其著重生產成本及兩岸分工的生產模式,雖然對GDP 成長率貢獻高達六至七成,但也因而不利薪資成長。「台灣接單,海外生產」雖為企業老闆賺進可觀利潤,並美化GDP 成長數字,但薪資卻相對停滯不前,這就是肇致 22K 的主因。再者,很多企業在大陸市場茁壯後經營重心也隨之移轉,自然忽視在台灣持續投入與創新。所以,要根本改變當前低薪事實,台灣經濟成長模式非改變不可,未來經濟成長要增加更多內需及「在地」成分,降低外移及對出口的依賴;要更加重視創新及勞動價值提升,減少低要素成本的競爭。若能有效連結產業發展和國內就業,提升產業創新能量和勞動生產力,及政府能在制度面及資源分配上,積極協助並鼓勵企業改變,22K 困境自可迎刃而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大學畢業生起薪下探 22K(2 萬 2 千元),低薪問題引起不少爭議。與歐洲、東南亞以
及大陸等區域相比,台灣人力資源「太物超所值」,薪資水準確實應有拉高空間。惟員工
薪資問題還是得看各企業的競爭力,一般金融業起薪在 35K(3 萬 5 千元)以上,沒有起薪
低的問題;但中小企業競爭條件較差,人力運用自然要計算成本;經濟景氣能否好轉,將
成為國內薪資提升關鍵,因為企業有好發展,員工也會跟著好過。政府已持續在教育著手
,朝實用的方向發展,幫助學生快速與職場銜接,但企業和社會了解,現在台灣的生產力
提升,薪資應該跟著提高才對,否則將導致人才外流,並影響經濟。
二、全國產業發展會議一位企業界代表回應抗議者「再吵下去,連十五 K 都到不了」,更引發
部分人士撻伐企業老闆財大氣粗,升高對立氛圍。這種現象讓人憂慮,政府有責任應尋求
解決之道。台灣 30 歲以下年輕打工族中高達 63%、130 萬人月薪不到 3 萬元;20 到 24 歲
平均僅 2 萬 2 千元,也就是 22K,比 14 年前還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CED)調查報
告顯示,台灣外移人口高教育者比率達 61.1%,遠高於第二名印度的 50.9%,亦證實低薪是
高階人力外流的重要原因。
三、近 20 年來,台灣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此一生產模式為台灣
創造大量出口及衍生的投資及消費,對 GDP 成長率貢獻高達六至七成,但也產生不利薪資
成長的因素:第一;該等產業在國內佔用大量資本,卻僅使用少量人力,其創造少數高薪
就業機會不足帶動國內薪資上漲;第二,業者太過重視成本降低,將部分台灣生產線轉移
大陸,從而導致高級人力失業潮,抑低薪資上漲空間;再者,企業將台灣經營模式快速複
製到大陸,在大陸市場茁壯後經營重心也隨之移轉,忽視在台灣持續投入與創新。
四、在大環境不佳的情況下,各界要重視企業界的心聲,但業者也須自立自強,徹底改變企業
文化,重視創新與員工的價值,若能如此,就會大膽加薪或高薪聘僱新人,絕不致在 22K
打轉。至於政府的責任,就是要在制度面及資源分配上,鼓勵、加速並帶動這種改變。換
句話說;要破解 22K 魔咒,台灣經濟成長模式就非得改變不可,未來經濟成長要增加更多
內需及「在地」成分,降低外移及對出口的依賴;也要更加重視創新及勞動價值提升,減
少低要素成本的競爭。若能有效連結產業發展和國內就業,提升產業創新能量和勞動生產
力,相信低薪困境自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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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參加公職考試的報名人數不斷增加,101 年甚至將近有 80 萬人報考,創下歷史新高紀錄。籲請政府正視背後所隱含的社會與產業問題。由於公務人員的勞動條件待遇,以及福利較優於一般民間部門,隨著金融海嘯的衝擊與持續的經濟不景氣,公職考試的報名自然趨之若鶩。尤其年輕人必須面對失業、薪資不成長、學貸、繳得多但領得少的退休年金,以及買不起房子、不敢成家或是無力養育下一代等壓力。因此,公職人員合理的待遇與福利,以及工作的穩定性等,當然成為青年人或是中年失業者的不佳選擇,但這卻也可能造成公、私部門間的排擠效應。在整體大環境一時仍未能改善的事實下,目前民間企業缺工、薪資水準偏低,以及青年失業人口過高等問題,短期內恐怕更加難以解決。再加上勞保年金制度改革的前景未明,一旦年金制度問題持續延宕,未來更恐衍生出世代間的對立,即使有幸擠進公職窄門的年輕人,屆時亦可能難以去除對於退休後的焦慮與不安全感。面對此一現象,政府不僅不該輕忽,更應視為嚴肅的挑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全球經濟自金融海嘯迄今,不但未見明顯復甦,反而還持續的低迷不振問題迭生,歐
債問題已如不定時炸彈的讓人憂心,世界最強最大經濟體~美國,亦必須面對財政懸崖同
樣的困厄,也使得年輕人對未來有著茫然若失的不確定感。由於大多數政府長期忽略公共
政策對於青年世代的影響,使得 20 歲到 35 歲這一代的年輕人面臨了經濟狀況不穩定(
ECONOMIC INSECURITY,I),同時背負著來自同儕與新移民的競爭壓力(PRESSURED,P
),並須負擔政府的各種沉重賦稅(OVER-TAXED,O),以及公共與個人的債務纏身(
DEBT-RIDDEN,D)等四種壓力,因而形成所謂的「IPOD 世代」。
二、目前台灣的年輕人也正在被「IPOD 世代」化,包括必須面對失業、薪資負成長、學貸、繳
得多但領得少的退休年金,以及買不起房子、不敢成家或是無力養育下一代等壓力。因此
,公務人員合理的待遇與福利,以及工作的穩定性等,遂成為青年人或是中年失業者的最
佳選擇。隨著金融海嘯的衝擊與持續的經濟不景氣,參加公職考試的報名人數不斷增加,
今(101)年甚至將近有 80 萬人報考,創下歷史新高紀錄。這樣的「公職人員考試潮」,
除了透露出就業環境的嚴峻外,更隱含著青年世代對於未來的焦慮與不安全感,其背後所
隱含的社會與產業問題,值得政府進一步省思。
三、年輕人藉由國考尋求就業與生活安全感的這個趨勢,也可能造成公、私部門間的排擠效應
;各學科領域的菁英愈往公部門集中,儘管有利於公部門篩選更多優秀的人才,但也可能
增加私部門媒合適合人才的障礙。目前台灣教育及人才所遭遇到的困局,除了無法完全契
合就業市場的需求外,過低的入學門檻,以及人力資源供過於求,不僅增加求職的障礙,
同時在市場法則下,也間接造成了薪資水準的停滯不前。在惡性循環下,民間企業缺工、
薪資水準偏低,以及青年失業人口過高等問題,短期內恐更加難以解決。
四、「IPOD 世代」可以發現,隨著人口老化的情形愈趨嚴重,不僅政府在年金制度與醫療照護
制度的公共支出上不斷的增加,青年世代在年金制度與醫療照護制度的負擔同樣也益加沉
重,形同部分財富轉移給上一代退休的老人,未來甚至還必須自行解決部分退休金的問題
,形成「吃虧」的世代。台灣也逐漸面臨了相同的問題,由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明顯優於
其他職業類別,再加上勞保年金制度改革的前景未明,如此都間接助長了「公職考試熱」
的現象。尤有甚者,一旦年金制度問題持續延宕,未來更恐衍生出世代間的對立,即使有
幸擠進公職窄門的年輕人,屆時亦可能難以去除對於退休後的焦慮與不安全感。
五、「公職考試熱」只是一個現象,背後的新世代的集體不安,才是問題的核心。政府不僅不
該抱持著樂觀看待的心態,反應視為一場嚴肅的挑戰。雖然政府相關的措施與政策都已陸
續進行或刻正規畫中,然而仍須評估政策施行的效果,並檢視政策目的與民眾感受之間的
落差,如此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例如落實推動產業發展、改革年金制度、協助青年成家
與購屋等相關政策或計畫,才是治本的積極性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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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一般便利商店、賣場販賣之鮮食商品(含便當)存有 pH 調整劑—食品添加物,籲請政府有關應予正視。據瞭解幾乎各類型便利商店(賣場)的鮮食商品,如便當、飯糰及三明治……等,都摻有食品添加物 pH 調整劑,這是一種複方食品添加物,可以降低食物的酸鹼值,以達防腐保鮮的目的,明確的說就是具防腐劑的效能。每一種 pH 調整劑是以醋酸鈉、胺基乙酸……等食品添加物為主體,再搭配多種化學物質組合而成。因並未明列為受防腐劑管制,所以用量和使用基準毫無限制,如有不肖廠商要讓食物保存期長些,添加上數十倍劑量也無人會管,更因不必標示,消費者自然也就無條件接受。每一種 pH 調整劑至少由 6、7 種以上化學成份組成,有的為達防腐保鮮效果,甚至可能要加 10餘種化學成份才能得預期效果,但不管怎麼說,畢竟它仍然是化學物品。不乾淨的食物不小心誤食,會因人體自然保護系統的防範機制啟動,而讓誤食者得以因應,但是,許多化學物質因量少而未必會立即反應,長時在體內無聲無息的累積下來,等到產生作用後身體卻才有反應,但往往那時已對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鑑此,本席要求有關,應即深入瞭解,並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心和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便利商店(賣場)所售之鮮食商品(如便當)經業者保證,「絕無添加」防腐劑,並再三
強調其鮮食產品均通過 CAS、HACCP、ISO……等等認證,請消費者放心食用。誠如業者
所舉;該等食物確實是沒有添加如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這類防腐劑,但保鮮、防
腐是一個迴避不了的現實問題,除非所有鮮食商品保證日製日銷,再者;有的商品可能連
半日的保鮮都有疑虞,如此怎不讓消費者會有所疑問,既保證「絕無添加」防腐劑,那除
逾期(限)銷毀外又如何保鮮防腐?
二、上端相關食品或保證「絕無添加」防腐劑,但卻幾乎全有一種 pH 調整劑的食品添加物,這
是一種複方食品添加物,可以調整降低食物的酸鹼值,以達防腐、保鮮的目的,具有防腐
劑的功能,而且重點是目前難以檢測得出。每一種 pH 調整劑是以醋酸鈉、胺基乙酸、多磷
酸鈉、反丁烯二酸一鈉等食品添加物為主體,再搭配多種化學物質組合而成。pH 調整劑不
像防腐劑,用量和使用基準毫無限制,如有不肖廠商想要讓食物保存期長些,添加上數十
倍劑量也無人會管,更因不必標示,消費者者也就很自然的無條件接受。
三、幾乎所有的鮮食商品都加入 pH 調整劑,而每一種 pH 調整劑至少由 6、7 種以上的化學成份
組成,有的業者為加大其保鮮防腐功效,甚至增加到 10 餘種化學成份。前時業者為了澄清
沒有防腐劑,不但強調渠等通過 CAS 認證、HACCP 認證、ISO22000 認證等外,還更聲明
其工作環境係採所謂「柵欄技術」來使病原滋生菌降至最低,其實關鍵的事實就是加了 pH
調整劑食品添加物,是不是符合業者「絕無添加」防腐劑的說明還是強辭奪理,應由政府
主管單位具體而明確的來把關,但消費者長年以繼的食入,吃進不少化學物質應是勿庸置
疑的事實。
四、據瞭解鮮食商品便當的配菜,幾乎都有千分之三到七的 pH 調整劑劑量,有的甚至更高!米
飯中也加了一種類如 pH 調整劑的改良抑菌劑,但說穿了都還是或多或少的化學物質。不乾
淨的食物不小心誤食,會因身體自然保護系統,而讓誤食者得以因應,但是;許多化學物
質因量少而會累積下來,等到產生作用後身體才有反應,但往往那時卻已對身體造成嚴重
傷害,甚至危害生命。本席要求有關,應即深入瞭解,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心和安全,有效
維護國人身體健康暨生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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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陸客來台觀光從民國 99 年 10 月的 21萬餘人,到 101 年 10 月的 29 萬餘人,明明顯著增加人數,但台灣相關以接陸客團為主的中小旅行社,卻面臨虧損倒閉,旅遊從業人員失業,籲請政府正視這種異常現象的發展。台灣觀光發展;因部分業者以坑殺觀光客心態來運作,總以觀光客可能只會光顧乙次,而有不大賺一筆太可惜的作法,其實不然,觀光客被騙,回去後還會跟親朋好友講述這些不好經驗,對台灣觀光傷害極深。面臨台灣觀光的危機,政府與民間必須共同面對,拿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才能扭轉這個危機,在政府方面,要修改法令規定觀光產業秩序並設置觀光監督委員會,規定特產店或觀光景點的商家必需採取不二價政策。簡而言之,政府不能藉口自由市場而使台灣觀光市場失序。同樣的,民間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也要體認永續經營的重要性,共同協商出大家可以接受的服務品質與服務標準,不要受港資或大財團支持旅行社掌控,讓經營業者能有應得利潤,創造觀光客、業者及政府三贏,台灣觀光產業才得可長可遠,唯有經觀光客的「再訪」率提升,形成對台灣旅遊的忠誠度,對整體觀光發展才具實際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海兩岸關係和諧發展,大陸當局漸漸放寬人民跨海到台灣觀光旅遊,來自港澳及大陸地
區的旅客已有顯著增加,但是很多怪現象發生,台灣陸客團有五成收入被港資的大型旅行
社賺走,還有「負費團」的陸客團,業者就依陸客人數,每人繳給大陸旅行社一萬元,團
員不用付錢,台灣業者再從購物行程中賺錢,陸客購物、回扣高達六成五至七成。觀光旅
遊顧名思義就是透過旅行活動可以欣賞到生態美,在地的文化藝術、風土民情等……而不
是將觀光客關入購物中心或特產店看不到台灣的美景,超低團費吃不到台灣美食,也接觸
不到台灣人民優良友善美德,甚至還破壞台灣生態環境,排擠其他國家觀光客,台灣中小
旅行社也可能因虧損而倒閉,旅行業從業人員也因此失業,這種惡性循環現象,是台灣觀
光的危機。
二、面臨台灣觀光的危機,政府與民間必須共同面對,拿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才能扭轉這個危
機,各縣市政府觀光單位應共同規定各種旅遊業者的最低收費標準,讓觀光客了解這些標
準,而觀光服務區品質也要到位,政府觀光監督委員會要不定期去檢視觀光景點運作的情
況,使其能正常管理,才能贏得觀光客讚賞與忠誠度,簡而言之,政府不能藉口自由市場
而使台灣觀光市場失序。
三、民間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也要體認永續經營的重要性,旅行社業者應該透過旅行社工會大
家合作共同協商出大家可以接受服務品質與服務標準,不要受港資或大財團支持旅行社掌
控,經營業者大家有一定利潤,才能存活下去,另外領隊與導遊工會也要不斷舉辦在職訓
練及語言訓練,各縣市政府應補助經費與安排適當的訓練課程,使領隊與導遊語言能力更
加強,旅遊知識更是豐富,能帶給觀光客趣味與快樂。
四、觀光產業對缺乏物質資源的台灣而言,尤其重要,發展觀光有賴全體國民共同參與才能克
竟全功。諸如;觀光飯店或民宿一定要維持整潔安寧的住宿環境,要求觀光客遵守政府在
公共場所或室內禁煙規定,同時禁止大聲喧嘩,影響其他住宿的環境。特產店或水果行或
購物中心應制訂定合理價格,實施不二價,童叟無欺。賺取合理利潤是應該,但不能任意
提高價格惡名昭彰,讓觀光客對台灣怯步,那就得不償失。美食業者也要保持餐廳環境布
置得有氣氛,乾淨整潔,服務人員微笑親切,不斷研發新的菜色,使觀光客享受中華美食
,口齒留香,流連忘返。總之;台灣觀光的發展必須全民「動起來」,而動起來的先決條
件就是「全民共識」,新加坡以一彈丸之地,都能發展成為世界觀光客必造訪的聖地,新
加坡能,台灣有什麼理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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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美國本世紀不重要的全球戰略調整-「重返亞洲」,籲請政府重視,無論直接或間接參與這個大戰略,對我國家發展及利益都是一巨大推力。表面上,美國推動的「重返亞洲」(亞太再平衡)與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是不同的兩件事,實則殊途同歸。若以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作為分水嶺,全球經濟與權力重心,明顯已經由大西洋向太平洋轉移,其中尤以中共崛起不值重視。而美國為確保其在亞太及全球的傳統霸權地位,勢必強化對亞太的投入。雖然美國不願張揚中共是其戰略對手,但鞏固亞洲秩序和制衡中共的用意卻始不如一。在此情形下,我國的戰略重要性更將因此被凸顯,且成為美國「重返亞洲」不可或缺的一環,進而成為爭取加入 TPP 的籌碼。美國總統歐巴馬標舉「再平衡」所牽動的亞太新局,就台灣的立場言,TPP 及中共所主導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都應設法加入,倘若二者均皆落空,恐將成為國際「經濟孤兒」,其政治性效應尤不堪想像。總之;我國雖夾在兩大之間,但絕不會難為小,能否創機造勢,端在是否能善用情勢及深思慎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美國總統選舉結束後,從區域安全與經貿議題觀察,美國將重視亞洲布局,「重返亞洲」
的著力面向與力道也備受矚目。從歐巴馬連任後的出訪行程,不難看出美國參與亞洲事務
的主動與積極。除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力推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並宣布
派陸戰隊常駐澳洲,一連串動作顯示「重返亞洲」決心。以台灣關注的東海與南海議題為
例,美國在亞太地區的布局牽一髮而動全身,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不論從經貿或區域安全議題來說,美國都將愈來愈重視亞洲,「重返亞洲」不但是美國的
現在進行式,未來的一舉一動勢必都將引人關注。不過,如何在發展經貿與區域安全間取
得平衡,是美國的重要課題與考驗。美國要靠蓬勃發展的亞太區市場與動力帶動復甦,因
此美國的亞洲再平衡戰略,涵蓋多邊外交、軍事、經濟與安全領域,以貿易為中心,既希
望經濟復甦,又不希望因中國大陸崛起使其他亞洲國家成為禁臠。
三、亞洲若成為美國與中國大陸兩強「再平衡」的舞台,正在浮現的則是美國主導的 TPP(泛太
平洋夥伴協議),與以中國大陸為樞紐的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這卻是兩個有
競有合的經濟組織。歐巴馬高舉「重返亞洲」的旗幟,並有意無意地渲染「抵制中國崛起
」的意味;但歐巴馬自己確知,軍事不應也不會是解決未來問題的手段,關鍵仍在經濟,
而 TPP 即是歐巴馬提出的經濟手段,亦即主要欲以經濟方法去實現「再平衡」之目的。
四、由北大西洋公約對抗華沙公約,轉到以 TPP 對抗 RCEP;顯示未來世界的強國或領導國,將
愈來愈不再能終以軍事為憑藉,而須以經貿的創造力及經營力為張本。準此以論,美國主
導的 TPP 欲以高勞動條件與高環保條件等為門檻,來「終弱」後進國家的「優勢」;卻會
否因此使中國大陸主導的 RCEP 後發先至且後來居上,這也許就是美國能否「再平衡」的考
驗。在亞太「再平衡」的大局中,台灣必須思考自己的「再平衡」。不要過度幻想亞太「
再平衡」的軍事意義,而應嚴重關切其所必將牽動的經貿情勢。
五、美國平衡中共崛起的兩大利器是軍事與經濟。軍事方面,美國已經宣示未來十年將把 60%
的海軍資產轉移到亞洲,同時也將在此一區域增加駐軍及駐地,並以聯合軍演的形式,強
化與區域內國家的軍事合作。經濟方面,美國最有力的工具是建構 TPP 脈絡,此一模式若
成功,將成為以美國為中心,納含「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和東協「10+1」、「
10+3」或「10+6」的泛太平洋經濟區,美國的影響力也可維持不墜。
六、無論是美國的「重返亞洲」(亞太再平衡)或者推動 TPP,對我國都可產生實質利益。從安
全角度看,美國若能與區域國家結合為平衡中共力量的安全網,我國也能享受到和平紅利
。從經濟角度看,美國與中共短兵相接,我國的戰略重要性便將因此被凸顯,且成為美國
「重返亞洲」不可或缺的一環,進而成為爭取加入 TPP 的籌碼。而 TPP 對中共的排擠,自
然也更增大我國加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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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因應「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執行,將放寬外籍及大陸專業技術人才來台工作限制;遭部分輿論撻伐特表芻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是政府為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所推動的先期自由化計畫。既是為加入 TPP 創造條件,人流、物流、金流大幅鬆綁當然是重要方向。近年台灣人才赤字問題日益擴大,嚴重衝擊國內產業轉型升級,各界早就呼籲政府應全面放寬外籍及大陸白領專業人士來台工作,以紓解產業人才流失困境。然而,勞委會及部分反對人士一直以國內失業率偏高為由,強力反對;其實,鬆綁人流關鍵在做好專業及技術人才和白領勞工間的區隔,就可減少疑慮。本席認為:若真為國家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引進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不應區分外籍或大陸人才,目前相關產業引進外籍或大陸人才遭遇到的困難,應該作全面性、通案的周全處理,若僅在示範區作小規模鬆綁,既緩不濟急,反可能加深全面性人才危機。另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旨在實踐自由經濟的願景,具有前瞻性、未來性,因而在僱用藍領外勞方面應更加重視國際趨勢,保護勞工的福祉及核心權益。目前全世界並無任一實施基本工資國家准許本外勞薪資脫鉤,且 TPP 載有「勞動合作諒解備忘錄」,禁止對外勞有歧視待遇,政府應審慎為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是政府宣示 8 年內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TPP
)所推動的先期自由化計畫。既是為加入 TPP 創造條件,人流、物流、金流大幅鬆綁當然
是重要方向,但是,示範區因有地理位置限制,在區內與區外作不同的管理,涉及到實施
的可行性及管理成本,如在區內全面實施物流及金流鬆綁,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亦達不
到示範效果。相對而言,在區內外實施不同的人流管理,較具技術上可行性,但政策上確
有商榷的必要。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區內行業著重創新研發,未來區內發展產業將在與地方政府討論後再確定
,示範區會提供有別於區外誘因,包括投資產業適度鬆綁,將以吸引全球企業為目標;至
於大陸企業到區內投資部分,未來陸資來台投資鬆綁勢必會逐步開放,但從人力發展趨勢
來看,近年台灣人才赤字問題日益擴大,各行各業人才不斷流向外國及大陸,已嚴重衝擊
國內產業轉型升級,因此,各界早已呼籲政府應全面放寬外籍及大陸白領專業人士來台工
作,以紓解產業人才流失困境。
三、勞委會及部分反對人士一直以國內失業率偏高為由,強力反對大幅放寬外籍白領人士來台
工作;其實,鬆綁人流關鍵在做好專業及技術人才和白領勞工間的區隔,就可減少疑慮。
這可以由產業主管機關、勞委會和企業界共同研商,依不同產業特性訂定專業及技術人才
的引進標準和額度,以避免不肖業者藉機引進廉價白領外勞。至於引進的人才就應特別禮
遇,包括其配偶子女在台依親、工作權、教育權、聘請外籍幫傭等,都應給予最大便利,
才具備吸引力。
四、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旨在實踐自由經濟的願景,具有前瞻性、未來性,因而在僱用藍
領外勞方面應更加重視國際趨勢,保護勞工的福祉及核心權益。目前全世界並無任一實施
基本工資國家准許本外勞薪資脫鉤,且 TPP 載有「勞動合作諒解備忘錄」,禁止對外勞有
歧視待遇,因此,示範區若讓本外勞薪資脫鉤,不僅終惹爭議,且可能激化近來廣大勞工
對政府的不滿。
五、引進產業發展所需人才,不應區分外籍或大陸人才,即使因為兩岸關係特殊,也可兼顧經
濟發展及國家安全,透過相對較嚴格的條件限制及總量管理,讓台灣企業也可晉用大陸人
才。否則,聽任目前高階人力只去不來的發展趨勢,人才赤字問題將加速惡化,威脅台灣
生存發展。另目前准許來台的跨國企業及陸資企業僱用之大陸人士,其性質就是「工作」
,不能因為涉及兩岸條例 95 條等敏感規定,就掩耳盜鈴,不給大陸員工工作證。這些產業
引進外籍或大陸人才遭遇到的困難,應該作全面性、通案的周全處理,若僅在示範區作小
規模鬆綁,除緩不濟急外,反可能加深全面性人才危機,政府尤應予以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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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防部長日前表示,募兵制各項工作都「準備好了」,可依計畫施行,但募兵制人員招募不足,卻是不爭的事實。本席認為:既然決定採「募兵制」,大家就必須理性客觀、且無任何意識形態與主觀認定,從國防安全角度思考一個不基本的問題:「在那麼多可自由選擇的行業中,國家究竟可以提供多少籌碼,才會讓年輕人願意走向軍中?」尤其,現今台灣年輕人失業率居高不下,卻仍然對當軍人興趣不大,這是否透露出「募兵制」理想與實務間的落差?借鏡先進國家經驗,其實要吸引年輕人進入軍中,方法很簡單,就是要讓年輕人感覺「值得」。所謂當軍人「值得」,要素有二,一是榮譽感,二是合理報酬,兩者必須兼顧,缺一不可。在現今大環境下已實不宜再用傳統思維,苛求軍人只能犧牲奉獻。而是要讓軍人感覺到付出的時間、精力及諸多被限制是值得的,如此才會有利募兵制的遂行。軍人合理報酬,並非單指薪資所得,應還包括各項個人及家庭相關福利配套措施,審視今日募兵制典範的美國,更可以印證前述榮譽感與合理報酬兩要素的重要。美國總統歐巴馬即相當重視軍隊及退伍軍人福利,即使在美國面臨財政(懸崖)拮据之時,2013 年仍計畫將預算提高 40%,多出的預算將聚焦於提高退役軍人福利服務及其他社會福利等三個重點。反觀政府現在處理軍公教相關事務的態度及方式,怎能期望募兵制「準備好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募兵制是我國國軍建軍發展史上極為重大的變革;若士兵募不到或人數不夠,整個國軍戰
力將嚴重折損,影響國防安全至鉅」。就世界各募兵制國家的經驗,一開始募進來的人員
有許多都是在社會不易生存,甚至吸毒、鬧事的,這種景況至少要忍耐三、五年,慢慢上
軌道,正規青年才會來參加,這都是募兵制必須嚴肅面對、要考量的問題。而在這段青黃
不接的尷尬期,政府對可能產生的國防罅隙,應有周全的配套措施及應變計畫。
二、募兵制不僅是兵役制度的變革,也是國防理念的調整,甚至更是整個「國家生存戰略」的
改弦易轍。也就是說,任何形式的「戰爭」,無論主動被動,皆應設法排除。處此情勢,
「國家生存戰略」的最高指導原則是「不讓戰爭發生」,而不是訴諸戰爭。所以,未來國
家的總體「生存戰略」,也就是應從「不惜玉石俱焚」,換軌到「追求和平雙贏」。準此
以論,實施募兵制也正是「硬國防」換軌至「軟國防」的轉型工程。長期來台灣是軍人形
象最受汙辱及踐踏的社會。如今,募兵制的逐段逐階上路,也到了必須重建並提升軍人形
象的時候了!
三、「募兵制」為國軍建軍發展史上極為重大的變革,亦為國防轉型成功之關鍵。既決定採「
募兵制」,大家必須理性客觀、不流於任何意識形態與主觀認定,成熟地從國防安全角度
思考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在那麼多可以自由選擇的行業別中,國家究竟可以提供多少籌
碼,才會讓年輕人願意走向軍中,成為國軍大家庭的一分子?」今年國軍志願士兵招募員
額不如預期,正凸顯這個問題的嚴肅性。尤其,現今年輕人失業率居高不下,卻對當軍人
興趣不大,當中顯露與「募兵制」相關的一些問題,殊值社會各界務實地正視。
四、借鏡先進國家經驗,其實要吸引年輕人進入軍中,方法很簡單,就是要讓年輕人感覺「值
得」。所謂當軍人「值得」,要素有二,一是榮譽感,二是合理報酬,兩者必須兼顧,缺
一不可。就核心要義而言,軍人的榮譽感,一部分發自軍人保國衛民的使命感與責任心;
另一部分則是發自社會大眾對軍人的認同感與同理心;後者往往對前者可以產生相加相乘
的效果。
五、論及軍人合理報酬,並非單指薪資所得,還包括各項個人及家庭相關福利配套措施。薪資
所得部分,數字多寡難免仁智互見,因此公允的作法,是依據我國財力可支持度,參酌公
教人員(可以上下班、有加班費,軍人則無)待遇,以及其他採行「募兵制」國家的給付
項目標準,來求取最為妥切的公約數;福利配套措施部分,諸如軍人進、訓、用、考、退
(輔)等相關經管規劃及家庭照顧等方面,宜能滿足個人期望與需求,使其在軍職發展階
段能達成個人目標,並發揮單位組織最佳人力運用效益,俟其屆退時則提供職業訓練和就
業協助。此同時也要讓社會建立起軍人應有同工同酬的正確觀念,而不再是苛求而無由的
「犧牲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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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年不慰問金的爭議,籲請政府應審慎而鄭重處理,莫要造成難以彌償的後果。在自由民主體制中,社會才彥若願意進入軍公教的行業,一方面是源於政府可支付較一般社會職場更有競爭力的薪給與福利,另一方面是整個社會環境氛圍使當軍公教人員能具有「國家干城」的光榮感。但長期以來,台灣的軍公教卻一直歸屬弱勢,其主要原因是政府遷台後的族群失衡所致,「軍公教」儼然成了與「外省人」或「統治階層」混淆不清的概念;以軍人為例,甚少人感念他們出生入死的保國衛民,一句「老芋仔」即是輿論對那些孑然一身、孤苦一生老兵們的殘酷評價。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不慰問金,是過去政府「沒有財力提升軍公教待遇」的產物;如今的問題,應當是如何秉不政府應有的信賴保護,來讓所謂「名不正言不順」合制,另再研討今後退休軍公教人員是否應有年不慰問金?若然,則更應予以法制。倘能如此,國家支付得光明正大,軍公教也領得心安理得。然軍公教人員亦應當共同維持一個「社會棟樑/國家干城」的品質水準,如此,社會對其待遇上的「相對剝奪感」必能降低,而軍公教的社會光榮感亦可因此相對提升。本席期盼政府應合情、合理、合法地處理退休軍公教年不慰問金的課題,而不是凌遲羞辱軍公教及撕裂族群造成社會對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事件延燒,日前全教總會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污辱
教師」記者會,指軍公教與勞工一樣,都是被人聘僱,不是社會的敵人,近期被污名化,
年終慰問金被操弄成階級對立。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說,有心人士以退休軍公教人員年
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要求刪除預算,同理,教職人員的薪水因立法延宕,目前也缺乏
法源,「是不是也要停發」?公立醫院醫師獎勵金也沒有法源,是否也要追查?軍公教的
退休金與勞工的退休金一樣,都是雇主給受僱者的退休保障,只是軍公教的雇主是政府,
但軍公教卻因此受污辱,「污辱軍公教就可以救勞保嗎」?更尷尬的是,這把火讓政府舉
足無措,不論什麼決定都得挨罵,卻不敢拍板決定。
二、任何問題的發生都有其根源,其源由愈遠久,時空背景與現實環境就愈顯衝突,不可否認
,本次行政院大砍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的決策可能失之於快,但相當程度換取了勞工抗爭情
緒之降溫。但現在要面對的問題是,行政院的決策,是否確實對部分遭大砍慰問金的退休
軍公教造成生活上實質的損傷?而讓軍公教尊嚴受傷的結果,是否真能拉抬勞工福利待遇
?如果朝野都承認勞工階級與軍公教之間福利待遇確有落差,那麼誰有膽氣讓相對有利者
減少其利益,讓相對不利者能因此受惠?上述三個問題都有答案,但依照立法院審查政府
預算,能刪卻不能挪移於人增加其他科目的規定,此刻政府面對的是減法預算,而非加法
預算,勞工即使有怨,卻都不能因掛帳到軍公教頭上而得到撫平,但那一頭軍公教的怨憤
卻如野火撩燃,政府唯一僅存的「信賴保護」蕩然無存。
三、政府要改革,改革的定義不是從人民有限的荷包挖錢,也非今日刪慰問金明日再恢復,改
革只能從制度著手。除了政務官,軍公教都是中立於政黨之外的國家文武百官,不是有心
人玩操弄民粹的遊戲,面對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的爭議,一般議論皆聚焦在退休金
的「情/理/法」上,但其實應受同等關注的是這類議論對軍公教人員形象角色的傷害,
莫要造成難以彌償的後果。歷史的巨輪飛駛而去,畢竟已是時移勢遷,今日社會幾家沒有
「軍公教」?又有任何一個「軍公教」不是出自里閭街坊?例如,最近募兵制出現瓶頸,
但究其原因,沒有合理的薪給,如何募兵?社會上對軍人的「刻板印象」不變,又如何募
兵?未來的軍人,難道還能用對「老芋仔」那種菲薄的物質待遇與刻薄的精神待遇去召募
嗎?
四、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是過去政府「沒有財力提升軍公教待遇」下的產物;如今
是應當處理「名不正/言不順」的年終慰問金,而不在否棄政府必須支付軍公教合理待遇
的前提原則,更不可藉機將軍公教汙名化。藉民粹操弄是是而非議題,故意模糊問題核心
,假公平正義大旗卻踐踏那些弱者?在這種病態的社會氛圍中,如何合理討論軍公教的待
遇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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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 101 年外國人來台旅客人數將突破 700萬人次,而其中大部分為陸客,顯見台灣是陸客心中不想去旅遊的國家之一,但由於國內部分不肖業者把陸客當凱子,致陸客在地時生怨隙。交通部因陸客大量成長,而看到「觀光起飛」的氣象,預估到 2016 年台灣將會成為每年有千萬名觀光客的「觀光大國」;可是這樣一個靠陸客撐起的「觀光大國」,卻給了陸客什麼樣的待遇?行程安排緊湊、食宿不優,購物抽成過高,而且車禍、意外多,安全保障不足。這種殺雞取卵心態的「少數業者」存在,對台灣觀光冀藉陸客提振,勢將有所程度影響。「起得比雞早、跑得比馬快、睡得比賊晚、吃得比豬差」,以及「不來台灣一輩子後悔,來台灣後悔一輩子」這兩句陸客來台經驗的順口溜,雖然觀光局以問卷數據證明言非其實,但旅者在異地的心態,其「坦言」的真實是被存疑的?更何況若是由接待導遊提供之問卷,其結果更應打折。本席認為,如果政府評估數年內國內觀光主體必是陸客,那業管單位就應將提振台灣觀光之近、中程目標,放在提升陸客觀光品質,才有可為;當旅行社將陸客當肥羊宰時,任其惡性競爭自相殘殺的結果,就長遠觀光發展言,絕非台灣觀光界之福,更遑論「觀光起飛的觀光大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開放陸客來台觀光,主管單位也一再呼籲業者要以誠信對待陸客,但是媒體報導旅行社對
陸客購物抽佣高達五成,旅行業者對觀光客惡質抽佣,將是國內觀光發展的重大警訊。陸
客交繳的團費不低,可是旅行社抽佣卻如此之高,可以隱然感覺到陸客來台旅遊的整個結
構出了問題;有國內業者爆料,來台陸客從大陸組團開始,就已落入一個設定好的框架,
據云陸客繳的團費只有少數能進入台灣旅行社的手中,低價接團的台灣旅行社,只有以購
物抽佣來彌補不足,由導遊帶領人生地不熟的陸客,去特定店家買!買!買!而且買最貴
的東西。
二、陸客在世界各地旅遊最受矚目的強項就是「消費能力」,開放陸客來台後,國人也見識到
了他們在商店中掃貨的能力,但如果旅行社抽佣五成報導屬實,那麼再在賸餘的一半價錢
中,扣除店家自己的利潤,拌手禮成本就被壓得極低,大量購買禮品的陸客可能都成了冤
大頭,不是買貴了就是買到劣質品。陸客來台,在各地大量採購固然是業者的期待,但是
絕對不希望陸客團成了所謂的「採購團」,因此政府限制陸客團不僅禁止零團費,且規定
最低接待費用為每人每夜平均至少六十美元,目的就是要讓旅行社及導遊都有合理的收入
,希望他們有高品質旅遊;若業者抽佣若高達五成,商店只有在價格或品質上動手腳才可
能有利潤,做法已接近訛詐。
三、國內開放陸客來台時間不長,政府相關單位必須正視此事並向陸方反映,及早消彌惡例;
否則台灣觀光業遭兩岸業者聯手綁架,絕非政府開放陸客的初衷。觀光主管單位得認清現
實,數年內國內觀光主體必是陸客,既然陸客能適應國內現有環境,主管單位將近、中程
目標放在提升陸客觀光品質,應有可為;可是目前陸客受到的待遇並不理想,行程安排緊
湊、食宿不優,購物抽成過高,而且車禍、意外多,安全保障不足。陸客行程本屬旅行社
的責任,但當旅行社將陸客當肥羊宰時,政府主管單位就必須出面協助消弭這些問題。
四、政府預測四年後觀光客超過千萬,陸客團將占最高比率,大量遊客來台不是張開雙臂就可
歡迎,這些人到了觀光區可能造成的影響,應有預估;政府應深入了解陸客的旅遊習性,
車輛、交通、食宿的安排,改善風景區建設來接待陸客,才可能賓主盡歡獲得雙贏。台灣
是陸客心目中最想去旅遊的國家之一,這是台灣的民族、文化與地理優勢,這種天時、地
利與人和,其他國家很難相比。面對人口眾多的大陸,台灣發展觀光乃是必然,可是面對
龐大的陸客市場與商機,國內旅遊業者若只想趁兩岸情勢緩和之際賺些順手錢,而觀光主
導單位的中長程規劃,也少見有前瞻性的思考與作為,那台灣觀光發展想藉陸客而「展翅
高飛」,那終將只是「南柯一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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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大陸與日本、韓國決定 102 年初啟動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預判如達成協議,對台灣經濟將造成重大衝擊,且若搶先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協商之前完成,原 ECFA 之早收清單效益將全部抵消,甚至連台灣在大陸市場也將招架乏力,台灣出口不高會下降1.17%,國內生產總值(GDP)將減少 45 億美元,產業總產值將減少 159 億美元。總統一再宣示要在八年內加入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但目前政府、企業乃至一般民眾,都還充斥著「保護主義」,對 FTA 帶來的市場開放,根本沒有做好準備,更遑論配套措施!要想「八年入 T」談何容易。台灣加入 TPP,或可有效緩解無法與其他國家簽訂FTA 的困境,但時間至少要七、八年。但台灣加入 TPP 無異也意味參與美國圍堵「中國崛起」的行列,這對 ECFA 後續談判必然會有不面影響。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兩權相害取其輕。政府除了應即就貿易自由化的迫切性與必要性,展開全民教育,加緊規劃外,另不可輕估大陸日後可能之反彈,積極爭取雙方互恤共識,俾利打開台灣對區域經濟體的通路,避免在區域整合中被邊緣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日韓即將於年底啟動「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馬總統日前指示行政院,必須加速與
各國經貿談判,爭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顯示政府深切體認台灣恐有被邊緣化的危機,若
相關部門及產業界不能積極面對自由化的經濟潮流,未來對外經貿必然更為嚴峻。中日韓
FTA 如果形成,三邊貿易額將達 12.34 兆美元,約占全球總貿易規模的 20%,不但成為全球
第三大自由貿易區,對三國經貿也有相當助益,預估將使韓國經濟成長 2.5-3.1%;中國大陸
成長 1.1-2.9%;日本成長 0.1-0.5%。相對的,台灣則是受衝擊最大的經濟體。
二、根據統計,去(100)年台灣對大陸、日本及韓國出口總值,占台灣總出口比達 51%。中日
韓 FTA 談判,若搶先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協商之前完成,台灣半數以上
出口產品將會受到影響。何況,台灣對大陸出口比重達四成,大陸又是台灣、日本及韓國
首要出口市場,而大陸工業產品平均關稅近 10%,FTA 降稅產生的貿易移轉效果必然相當
明顯。
三、除了中日韓 FTA 之外,東協 10 國與中日韓,加上紐西蘭、澳洲、印度等 16 國,共同發起
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也將展開,這十六國經貿產值占全球 1/3,人
口超過 30 億,GDP 加總逾十六兆美元。而由美國發起的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TPP)也積極加速推動,一旦談判完成,將形成一個五億人口的市場;GDP 總值將達 22.3
兆美元,占全球 GDP 的 35.5%,預估對台灣的衝擊將增加 5-10%。
四、TPP 與 RCEP 基本上是美中兩大強權之間的對抗,台灣若能加入 TPP,可有效緩解無法與其
他國家簽訂 FTA 的困境,但時間至少要七、八年,顯然緩不濟急。何況,台灣加入 TPP 無
異參與美國圍堵「中國崛起」行列,對 ECFA 後續談判必然有負面影響,將減弱台灣經濟
發展勢頭。若台灣不加入 TPP,眼見中日韓三國 FTA 及 RCEP 如火如荼進行,又怎能不急
?有鑑於此,政府除了應立即就貿易自由化的迫切性與必要性,展開全民教育,加緊規劃
準備之外,並應儘速與大陸方面磋商,達成共識,俾期打開台灣對區域經濟體的通路,避
免台灣在區域整合中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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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本國生育率低落,已經連續多年蟬連世界生育率不低的國家,根據美國「人口資料局」統計,2011 年全球平均總生育率為 2.5 人,而台灣卻僅有 0.9 人,依這樣人口老化的速度,台灣老年人口將在 2016 年比幼年人口還要多,在 2027 年「人口紅利」將完全用罄,這時候一個青壯年得扶養兩個老人,社會動能將完全被拖垮。政府雖以各項措施鼓勵年輕人結婚生子,但未有明顯成效;反觀不少企業推出各種育兒補貼,實施的效果非常可觀,例如:金仁寶集團每胎補助 6 萬 6,000 元,信義房屋更提高第二胎的補助達12 萬元,另外包含鴻海科技、廣達電子等高科技廠商也推出獎助方案。針對公、私部門施行績效以成果論斷,似乎私部門的成效更為顯著,茲為鼓勵私人企業繼續推動該項福利措施,建請行政院應研擬對策,類似租稅優免扣除辦法,讓企業界共同為國家人口政策貢獻己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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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有關「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是馬總統競選連任時對高雄不大的亮點,年末歲不時經建會已經將規劃案向行政院簡報,進程不往前推動一步,未來將訂定特別條例專案辦理。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不大用意在招商引資與築巢引鳳,但目前韓國及中國大陸都比台灣早設立並已初具規模。國人熟悉的「仁川經濟自由區」、「釜山-鎮海經濟自由區」以及中國大陸的「天津濱海新區」等。這兩個國家的經濟自由區規劃概念都與高雄市的特質相近,唯一值得我國借鏡的是,這兩個特區的土地規模都非常的大,甚至涵蓋已發展的城市土地。反觀行政院經建會提出計畫時並未有高雄市政府的參與,也未徵詢市府的在地意見,恐不流於中央與地方不同調的政策方向。爰此,建議行政院應思考建立中央與地方組成專案平台,專職推動此一重大政策,除能展現中央執行的決心外,更能結合地方政府力量及時修正及變更轄區土地利用,加速政策推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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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我國老年人口比率將由目前 11%逐年增加,至 149 年達到 39%;工作人口比率則由目前 74%,至149 年消減為 51%,為因應嚴重的人口老化問題,勞保年金改革勢在必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健全四大基金財務,行政院正成立「年金制度改革小組」跨部會研擬改革方案,針對勞
保改革目前研擬將調降「所得替代率」至 1.33%,並「提高保費」,與改革「給付條件」,
如此改革將導致未來勞工,保費繳得多、退休領得少並延後退休。
二、由於目前勞工薪資倒退,造成勞工多數入不敷出,故此勞保改革目前研擬增加保費並降低
年金給付,無疑是殺雞取卵,也對新世代的勞工頗為不公,讓更少的工作人口負擔更多的
保費,在退休卻又領得較少,造成世代對立。
三、此外勞保基金操作績效不佳,5 年的平方報酬率 1.69%,還比銀行 5 年定存、複利的報酬
6.67%低,只有爆出政府基金委外遭經理人坑殺的弊案後,勞保基金才由黑翻紅,十一月單
月份收益就增加七十五億元,基金收益率由十月份的百分之四點三五上升到百分之五點八
四,似乎在受到社會關注後才會有績效。顯見勞保基金監督不彰,委託經營加強監督才有
績效。
四、特此建請行政院應儘速研擬如何改善國內薪資結構,並有效監督增進四大基金的經營績效
,以增加勞保收益,勞保改革切莫一昧拿勞工開刀,以免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與世代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