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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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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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2-11-09
-
sessionPeriod:
2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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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
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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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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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11/09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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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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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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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1月9日及13日上午)三、討論事項:(11月13日下午)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8案。四、13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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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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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許忠信","林正二","陳鎮湘","孔文吉","陳淑慧","李貴敏","段宜康","廖正井","張慶忠","賴士葆","廖國棟","簡東明","吳育仁","陳碧涵","黃文玲","吳宜臻","盧秀燕","羅明才","潘維剛","孫大千","林德福","王育敏","陳明文","詹凱臣","費鴻泰","邱文彥","徐耀昌","陳歐珀","蔡煌瑯","李桐豪","張曉風","尤美女","蔣乃辛","徐少萍","陳唐山","洪秀柱","盧嘉辰","蔡其昌","陳亭妃","呂玉玲","陳根德","江惠貞","吳育昇","陳節如","蘇清泉","鄭天財","陳其邁","羅淑蕾","王金平","黃偉哲","邱議瑩","陳學聖","林郁方","魏明谷","葉宜津","薛凌","謝國樑","蔡正元","李鴻鈞","王進士","蕭美琴","黃志雄","高志鵬","徐欣瑩","林鴻池","紀國棟","鄭汝芬","林國正","林淑芬","王廷升","許智傑","李慶華","顏清標","管碧玲","林明溱","林佳龍","呂學樟","許添財","蘇震清","楊瓊瓔","張嘉郡","翁重鈞","黃昭順","馬文君","潘孟安","林岱樺","劉櫂豪","楊應雄","楊麗環","林滄敏","趙天麟","李昆澤","姚文智","鄭麗君","何欣純","劉建國","高金素梅","林世嘉","曾巨威","陳雪生","楊玉欣","吳秉叡","楊曜","李應元","江啟臣","丁守中","李俊俋","田秋堇","邱志偉","王惠美","蔡錦隆","柯建銘","陳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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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2-11-09T09:00:00
-
endTime:
2012-11-09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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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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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11060/details?meetingDate=10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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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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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211060
-
date: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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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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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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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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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議事處會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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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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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1/11/13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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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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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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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1月9日及13日上午)三、討論事項:(11月13日下午)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等38案。四、13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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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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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許忠信","林正二","陳鎮湘","孔文吉","陳淑慧","李貴敏","段宜康","廖正井","張慶忠","賴士葆","廖國棟","簡東明","吳育仁","陳碧涵","黃文玲","吳宜臻","盧秀燕","羅明才","潘維剛","孫大千","林德福","王育敏","陳明文","詹凱臣","費鴻泰","邱文彥","徐耀昌","陳歐珀","蔡煌瑯","李桐豪","張曉風","尤美女","蔣乃辛","徐少萍","陳唐山","洪秀柱","盧嘉辰","蔡其昌","陳亭妃","呂玉玲","陳根德","江惠貞","吳育昇","陳節如","蘇清泉","鄭天財","陳其邁","羅淑蕾","王金平","黃偉哲","邱議瑩","陳學聖","林郁方","魏明谷","葉宜津","薛凌","謝國樑","蔡正元","李鴻鈞","王進士","蕭美琴","黃志雄","高志鵬","徐欣瑩","林鴻池","紀國棟","鄭汝芬","林國正","林淑芬","王廷升","許智傑","李慶華","顏清標","管碧玲","林明溱","林佳龍","呂學樟","許添財","蘇震清","楊瓊瓔","張嘉郡","翁重鈞","黃昭順","馬文君","潘孟安","林岱樺","劉櫂豪","楊應雄","楊麗環","林滄敏","趙天麟","李昆澤","姚文智","鄭麗君","何欣純","劉建國","高金素梅","林世嘉","曾巨威","陳雪生","楊玉欣","吳秉叡","楊曜","李應元","江啟臣","丁守中","李俊俋","田秋堇","邱志偉","王惠美","蔡錦隆","柯建銘","陳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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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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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2-11-13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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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211060/details?meetingDate=1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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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許忠信","林正二","陳鎮湘","孔文吉","陳淑慧","李貴敏","段宜康","廖正井","張慶忠","賴士葆","廖國棟","簡東明","吳育仁","陳碧涵","黃文玲","吳宜臻","盧秀燕","羅明才","潘維剛","孫大千","林德福","王育敏","陳明文","詹凱臣","費鴻泰","邱文彥","徐耀昌","陳歐珀","蔡煌瑯","李桐豪","張曉風","尤美女","蔣乃辛","徐少萍","陳唐山","洪秀柱","盧嘉辰","蔡其昌","陳亭妃","呂玉玲","陳根德","江惠貞","吳育昇","陳節如","蘇清泉","鄭天財 Sra Kacaw","陳其邁","羅淑蕾","王金平","黃偉哲","邱議瑩","陳學聖","林郁方","蔡正元","李鴻鈞","王進士","蕭美琴","黃志雄","高志鵬","徐欣瑩","林鴻池","紀國棟","鄭汝芬","林國正","林淑芬","王廷升","許智傑","李慶華","顏清標","管碧玲","林明溱","林佳龍","呂學樟","許添財","蘇震清","楊瓊瓔","張嘉郡","翁重鈞","黃昭順","馬文君","潘孟安","林岱樺","劉櫂豪","楊應雄","楊麗環","林滄敏","趙天麟","李昆澤","姚文智","鄭麗君","何欣純","劉建國","高金素梅","林世嘉","曾巨威","陳雪生","楊玉欣","吳秉叡","楊曜","李應元","江啟臣","丁守中","李俊俋","田秋堇","邱志偉","王惠美","蔡錦隆","柯建銘","陳超明","魏明谷","葉宜津","謝國樑","薛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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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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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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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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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17102_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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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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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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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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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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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1分至9時48分、10時6分至12時2分、下午2時30分至6時32分
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8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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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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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目前台中市舉債額度只有 600 億元,目前已舉債達 545 億元,占歲出總額百分之四十,幾乎沒有舉債空間,加上 101 年度預算不增反減,變成 370 億元,嚴重影響台中市的建設發展,為了台中市的未來發展,勢必請行政院進行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00 年度預算中台中市獲得財源分配 382 億元,比升格前的 99 年度 265 億元,增加 117 億
元,但是如果扣除改制所獲補助經費 88 億元,只有增加 17 億元,而且到 101 年度預算不
增反減,變成 370 億元,比起 100 年度還要少 12 億元。
二、如依照現行公債法台中市舉債額度只有 600 億元,目前已舉債達 545 億元,占歲出總額百
分之四十,幾乎沒有舉債空間。相較台北市舉債額度 5,000 億元,還有高雄市的 2,500 億元
,台中市的舉債空間完全不成比例。
三、台中市合併後人口合計高達 263 萬人,可獲分配 370 億元,明顯不如其他四個直轄市,尤
其保障財源補助款為 0,讓台中市財政雪上加霜。為了台中市的未來發展,勢必請行政院進
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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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顏委員清標,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第 9 度下修全年經濟成長率至 1.05%,比原預估的 1.66%大幅減少,此數字遠低於國際貨幣基金(IMF)及國內各研究機構的預估,顯見先前評估過於樂觀,然而下修幅度過大,且過於頻繁,已經影響到評估的可信度,對國家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次主計總處發布經濟成長率下修,而經濟成長率保「1」岌岌可危的主因是第三季民間消
費下修,又加上預期第 4 季出口、消費力道不足,因此拖垮台灣今年經濟成長。
二、民國 101 年經濟成長率 1.05%,較 8 月 17 日預測的 1.66%,降 0.61 個百分點;第 3 季概估
1.02%,第 4 季預測 2.83%,分別較 8 月 17 曰預測下修 0.97 個百分點和 1.40 個百分點;消
費者物價指數 CPI 則仍維持 8 月預測的 1.93%。預測民國 102 年經濟成長率為 3.09%,也較
8 月預測的 3.67%,降 0.58 個百分點。
三、再度下修全年經濟成長率的原因主要是第 3 季下修,使全年經濟成長率降低 0.25 個百分點
,第 4 季更較預測值大幅調降 1.40 個百分點,大幅拉低全年預測值 0.36 個百分點,使得全
年下修 0.61 個百分點。其中第 3 季民間消費微幅成長 0.37%,是 98 年第 3 季以來最低,遠
低於 8 月預測的 1.6%,景氣呈現內外皆冷狀態。頻繁的修正表示先前評估過於樂觀,然而
下修幅度過大,且過於頻繁,影響到評估的可信度,未來公布評估數字應檢討改善,避免
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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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位於高雄旗山和屏東里港間的毛豆外銷生產專區,卻被水利署徵收做為高屏大湖預定地,農民向台糖承租的土地明年將被收回,我國外銷日本的毛豆產值將減少三分之一。台灣毛豆被封為「綠金」產業,是我國外銷金額最高的農產品,行政院也為此在電子媒體強打毛豆外銷日本「逆轉勝」的廣告,諷刺的是,政府「左手高喊綠金,右手打垮農民」。因此,要求檢討高屏大湖開發計畫、研擬配套措施降低對毛豆產業的衝擊,避免影響農民生計以及環境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從 2002 年起,北從高雄美濃、旗山,向南陸續延伸到屏東的里港、南州、林邊與東港等鄉
鎮的台糖農場,發展成為台灣毛豆外銷生產專區,總面積多達近 2,500 公頃。根據高雄區農
改場提供的資料,去年(2011 年)外銷總產值 6,314 萬美元,創 17 年來新高,較 2007 年
的 3,978 萬美元成長 58.7%,並促成兩家冷凍食品公司投資計 8 億 6 千萬元建立新廠,創造
約 600 個就業機會。今年毛豆產品出口持續成長,截至 7 月底止,出口產值 4,613 萬美元,
較去年同期成長 11.6%,全年產值可望超越 7 千萬美元大關。
二、台灣冷凍毛豆產品的數量及產值,在日本的市占率分別達 44.2%及 45.7%,大幅超越中國及
泰國,創造連續 5 年銷日冠軍的佳績。也因此,台灣毛豆被封為「綠金」產業,不但是外
銷創匯金額最高的農產品,被眾多財經雜誌報導,行政院也為此拍攝「逆轉勝」廣告在各
大媒體播放,宣傳這個產業成功轉型的典範。
三、根據水利署的資料,高屏大湖預定地座落於高雄市旗山區、美濃區、屏東縣里港鄉,需使
用台糖手巾寮農場、土庫農場約 697 公頃,幾乎就佔去外銷毛豆生產專區 2,454 公頃的四分
之一,對台灣毛豆造成的產業衝擊與商譽損失,更難以預估計數。
四、高屏大湖開發計畫,將嚴重衝擊這個好不容易建立的農業產業。政府不要「左手高喊綠金
,右手打垮農民」,不僅影響環境永續生存,也將使高屏地區數百個家庭頓失生計,要求
行政院應該檢討高屏大湖開發計畫,以及研擬配套措施降低對毛豆產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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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高 133 線是高雄市六龜區主要聯外道路,高 133 線在莫拉克風災時因巨型土石流沖積扇堆積破壞,造成多人傷亡損失慘重。災後迄今已投入 16 億元經費重建,因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和林務局沒有及時整治邊坡和野溪,導致期間遇豪雨即發生地滑破壞、擋土牆崩落的災害,3 年仍無法完工。建請行政院莫拉克重建委員會邀集農委會水保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等中央單位會同高雄市政府共同擬定綜合治理計畫,以避免諸如這種無休止的災修工程,還給市民一條安全的道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一三三線通往新發寶來溫泉觀光地區,是六龜區主要聯外道路,莫拉克風災時因土石流
沖積扇堆積破壞,受損嚴重,高雄市政府在災後已投入十六億餘元辦理四座橋梁結構安全
鞏固與簡易道路災損修復,原定於今年九月底大致完工,然而六一○豪雨兩日在該區便降
下一千多毫米雨量,致使高一三三線多處道路邊坡土石坍滑、路基受損,阻斷交通,尤其
以寶來路段、新開部落段與鄰近新寶橋段最嚴重。
二、惟該道路路線位處荖濃溪畔經常遭受河水沖刷致生危險,且路線行經七條土石流危險警示
區,每逢豪雨即有土石坍塌之虞,造成民眾不安全感,6 月豪大雨就造成高 133 線多處崩坍
,其中下寶來路段(3K+800~4K+000),路基路床坍滑 3 百多公尺長;新開部落段(
7K+260~7K+660)路線上邊坡未整治導致土石流破壞;鄰近新寶橋段(8K+900~9K+100)
,遭荖農溪河水沖刷造成下邊坡坍滑等三處最為嚴重,僅高 133 路線部分(不含上邊坡水
土保持整治及下邊坡臨河岸保護工程)搶修及復建經費初估高達 9 億 5,450 萬元。
三、從八八水災後市府投入十六億元經費重建,但農委會水保局和林務局沒有及時整治邊坡和
野溪,導致災害一再發生,形成政府資源浪費。針對高 133 線莫拉克重建區內重建工程,
建請行政院莫拉克重建委員會邀集農委會水保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等中央
單位會同市府共同擬定一套綜合治理計畫,以避免諸如這種無休止的災修工程,還給市民
一條安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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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民眾反應,國父紀念館園區內的停車格越劃越多,光是今年就增加了 28 個,壓縮到民眾的活動空間,還質疑園區藉此一年增加 600 萬停收費收入,基於維護民眾在園區活動之安全與品質,以及鼓勵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建議應縮減園區內之停車格劃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父紀念館佔地廣、花草茂密,除了是台北市民的重要休閒去處外,也是國內重要的觀光
景點。不過最近有民眾反應,園區內的停車格越劃越多,光是今年就增加了 28 個,壓縮到
市民的活動空間,且車輛開來開去也非常危險,讓民眾還質疑政府是否缺很大,藉此一年
增加 600 萬停收費收入。
二、據了解,國父紀念館本館東西兩側,原本 14 公尺寬的路面,現在只剩下 11 公尺,而忠孝
東路北側這裡,原本 26 公尺寬,現在只剩 15 公尺,被大砍 11 公尺,被民眾批評為了收停
車費,犧牲園區活動使用空間。
三、基於政府節能減碳與鼓勵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政策,就不應該以增設停車格的方式,作為
解決交通疏運的手段,況且國父紀念館旁就是捷運站出口,應該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
工具,而非增設停車格,鼓勵民眾開車。
四、而且從民國 100 年底,館內的停車格數量就先從 80 格增加到 104 格,101 年又從 104 格增
加到 132 格,一再的增加停車格,不僅違反大眾運輸政策,讓民眾對政府觀感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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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醫改會日前指出,植牙爭議已躍居牙科醫療糾紛首位,佔 37%,小至植牙失敗掉落,大至傷及神經造成下顎麻痺、麻醉風險致死。由於植牙動輒要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因利潤豐、手術門檻不高,成為牙科必爭之地,但是民眾往往因為資訊不對等、舉證困難而敗訴,爰建議政府儘速推動「定型化契約」來管理亂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醫改會指出,近來接獲植牙醫糾投訴件數越來越多,以前一年頂多一兩件,去年有八
件嚴重植牙醫療糾紛,而今年到 7 月就有七件,植牙爭議已躍居牙科醫療糾紛首位,佔
37%。植牙醫糾前四名分別為:術前評估不周、植牙技術不佳、收費契約不實、醫病溝通不
良,其中又以「術前評估不周」導致手術失敗或傷害的爭議最常見。
二、先進國家例如英國,已針對植牙擬有定型化契約,包括資訊透明化、費用、風險評估、多
元選擇告知、後續清潔修補等,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加速研擬「植牙定型化契約」或行
政措施加強管理,以保障民眾就醫權利。
三、根據調查也發現,國內相關植牙認證多達二、三十種,每一家診所牆壁上都掛著認證,但
到底那個才值得信賴,民眾根本無從瞭解。而且最讓人詬病的是「違法網路廣告、不當招
攬促銷」。建議衛生署應成立專案小組,著手改善植牙違法招攬廣告、認證過於浮濫兩大
問題,並推出定型化契約,讓民眾詳細了解手術方式,以減少醫療糾紛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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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台灣人口中,兒童少年占百分之十五,但電視兒少節目只占所有節目的百分之二,其中九成更是外國卡通,台灣自製的兒童節目只有百分之零點二,擔心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恐欠缺本國文化的思考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台灣人口中,兒童少年占百分之十五,但電視兒少節目只占所有節目的百分之二,其中
九成更是外國卡通,台灣自製的兒童節目只有百分之零點二。
二、根據 NCC 調查,電視和網路是影響兒童最重要的媒體,但國內自製的兒少節目卻少得可憐
,有專家表示,電視充斥美日卡通,台灣學童長期浸淫在外國文化中,長大後恐欠缺本國
文化的思考能力。
三、因此,建議 NCC 在評鑑電視頻道或換照時,要求無線電視台、兒童電台,以及衛星電視綜
合台必須提高新播且自製的兒童節目時數,同時也可以扶植台灣兒少節目產業的發展,帶
動周邊商品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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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 Google 為全台使用率最高的搜尋引擎,卻利用其市場主導力,訂定「隱私權政策」,強迫使用者同意分享個資,並經由自家產品如 Gmail 等收集使用者資料,建立使用者「綜合側寫」資訊,提供廣告商個別使用者的興趣偏好,藉此刊登個人化廣告,賺取龐大廣告收益。該政策嚴重侵犯使用者之權益,法國資料管理機構已著手調查Google 違反個資保護法之行為,並要求 Google 捨棄已收集到的使用者資料,本席特要求內政部及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徹查相關情形,並針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條文提出修正草案,以確保使用者權益不被侵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就 Google 是全台使用率最高的搜尋引擎,市佔率約 55.5%,經由自家產品如 Gmail 及
YouTube 收集使用者資料,並將每位使用者建立一份「綜合側寫」,提供廣告商個別使用
者的興趣偏好,藉此刊登個人化廣告,賺取龐大的廣告收益。Google 利用其強大的市場主
導力,訂定「隱私權政策」,使用者若不接受個人資訊分享,便不得申請 Google 帳號,或
強制關閉 Google 帳號,在此政策下,使用者被迫同意分享個資,嚴重侵犯使用者之權益。
二、法國資料保護管理機構 CNIL 經徹查 Google 違反個資保護法之行為,要求 Google 捨棄經由
自家產品所收集到的使用者資料,唯台灣尚未進行詳細調查與處理。本席特要求內政部及
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徹查相關情形,並針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條文提出修正草案
,以確保使用者權益不被侵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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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健保是否得以永續經營,為國人長期關注重要議題之一。健保成就雖受國際肯定,財務虧損卻相當嚴重。二代健保即將在明年上路實施,但現行費率 5.17%已到頂,能夠有多少調降空間,實應在收入面與支出面尋找出最佳平衡點,使健保得以永續經營。老年人醫療服務係屬健保重要環節之一,而台灣老化速度為全球第 2;預估 13 年後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從現在占總人口數 14%增加到 20%,使我國進入高齡社會。普及與便利的健保雖然提高了國人生活品質,但也因政府一直無法建立起妥善之健保轉診制度,使得幾個教學醫院急診室天天爆滿,生老病死都要耐心等待與漫長排隊。由於病人多、醫院少,使得醫生、護士終日工作忙碌,病人、家屬有時甚至需經由關說,方能獲得有尊嚴的就醫待遇。若每位老年人在其垂暮之年能多獲得些醫療上的福利,相信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如果能增加長期照護設備與提升服務品質,包括護理業務分級制,使病人、家屬較容易增聘外勞或專兼任人員,負責翻身、擦洗與清潔等工作,即可解決護士荒之困擾,又可以解決病人、家屬無助無奈之困境。因老年人長期照護工作將越來越重要,本席特要求,相關主管機關需未雨綢繆地做好老年人長期照護各項規劃與準備工作,方能迎刃而解各項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老年人醫療服務為建保之重要環節之一,13 年後預估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從現在占總人口
數 14%提高到 20%,使我國進入高齡社會。到了民國 114 年,我國則將進入超高齡社會,
老年人長期照護工作將更為吃力。另依據商業週刊 1289 期(212 年 8 月 6 日)統計,到了
2025 年,台灣 65 歲以上失智失能人數,將從目前的 26 萬人,增加到 48 萬人。同時,再過
25 年台灣工作人口扶養老人比,將從現在的 6.9 個工作人口養 1 個老人,降為 1.9 個工作人
口養 1 個老人。現政府應該做好各項未雨綢繆之規劃,方可有效地處理接踵迎來之各項挑
戰。長期照護工作包括護理業務分級制,利用專人負責處理翻身、擦澡與清潔等工作,若
能完善地建立,當可解決護士荒困擾,且可使病患享有平等就診權。
二、行政院衛生署雖自民國 97 年起即著手推動長期照護 10 年計畫,並規劃自民國 105 年起推
動長期照護保險;但由於各項設施與護理人員總數仍無法有效地配合,致屢屢遭受病患、
家屬與社會各界之責難。
三、建保現雖仍存有不少黑洞與弊端,但仍屬功多於過之制度,尤其完善的醫療福利可以協助
孤苦無依的老人,享有尊嚴的晚年生活。在衛生署持續改進建保之各項缺失時,仍應就老
年人就醫治療、長期照護之各項措施,推動更周延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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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爭議,依據行政院101 年 2 月 23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雖明定保障各直轄市不少於基準年期(94 至 96 年度)之收入平均值,但台北市僅有 584 億元,較 96 年收入 609 億元減少 25 億元。中央對於 100 年度各級地方補助款收入之分配,以保障不少於 99 年度收入為原則,全國共釋出財源約4,316 億元,較 99 年度增加 766 億元,但台北市僅增加 14.67億元。台北市 100 年獲分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收入僅 540 億元,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規劃分配數 584億元,減少 44 億元。同時,勞健保補助費修法改由中央負擔後,依財政部 99 年試算資料,台北市應扣減 124 億元,再加上 98 年修法後未獲中央彌補之遺贈稅損失(台北市 99 年度實收補助收入 15.62 億元,但因 99 年度徵收王永慶及其家屬之高額案件,而於 100 年度未獲中央補助),合計財劃法修正後,台北市估算稅收損失將計 164 億元(25 億元+15 億元+124 億元)。依「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3 第 3 項規定,台北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總額不因其他縣市改制為直轄市而減少。另台北市兼具首都之特殊地位(財政部曾函復台北市,因財劃法修正草案係就各地方政府採同一公式設算,並未單獨考量台北市之特殊情形),財政負擔與基本建設需求遠比其他直轄市與縣市更為沉重。為創造中央與地方共榮多贏局面及維護台北市市民之權益,本席特要求,中央應依法保障台北市收入至少不少於 96 年收入 609 億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3 第 3 項規定,縣(市)改制直轄市時,其他直轄市、縣(
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總額不得少於該直轄市改制前,即明文保障台北市及其他
地方政府之收入;另財政部於民國 97 年 6 月 4 日提出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協商版
,將釋出財源 963 億元給予地方,其中保障台北市財源至少不少於基準年期(94 至 96 年度
平均值)收入約 584 億元。但是近來因中央政府陸續修法減稅及經濟不景氣所造成之影響
,台北市每年稅收減少約 200 億元;另因其他縣市升格為直轄市與準直轄市參與直轄市中
央統籌分配稅款,更造成台北市稅徵收入嚴重損失。例如,民國 97、98 兩年度累計財源損
失達 121 億元,使得台北市 98 年度歲入總額卻低於民國 88 年度。
二、同時,台北市兼具首都之特殊地位,財政負擔與基本建設需求遠比其他直轄市與縣市更為
沉重,例如 35 所市立高中職教育經費每年約 115.1 億元(依據 98 年度統計,高中新生外縣
市就學人口比率為 41.16%;高職新生外縣市就學人口比率高達 53.68%)與 2 所市立大學教
育經費每年約 14.03 億元,10 所市立醫院每年經費約 38 億元,警察編制員額增加、警用車
輛、衛生下水道工程、國際藝文活動交流等每年經費約 59.75 億元,及提供許多公共建設與
市政資源予中央及其他縣市共享等,均造成台北市財政狀況日益困窘。
三、為創造中央與地方共榮多贏局面,與為維護台北市市民之權益,中央應落實地方財源只增
不減原則,依法保障台北市收入至少不少於 96 年收入 609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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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財政部統計處近日公布我國 8 月份貿易統計資料,結果貿易出口連續第 6 個月呈現負成長紀錄,出口金額計 246.9 億美元較上月減少 0.6%,但卻較去年同月大幅減少 4.2%。若以出口國家地區作為比較項目,我國對歐洲 、 美 國 、 中 國 大 陸 及 香 港 出 口 分 別 減 少 17.4%、 8.4%與5.7%。我國經濟發展仰賴貿易出口,而貿易出口表現是否良好與我國整產業競爭力具有不可分之關連性,故當出口結構產生變化與出口金額發生衰退時,政府財經部會應深入瞭解我國產業競爭力消長原因為何,並確實提出解決之道。例如,目前宏達電智慧型手機目前在美國面臨到專利權保衛戰,僅僅兩年間潮起潮落變化迅速,也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我國股市整體表現。因此,我國究竟仍應以追求微利之代工業為主,還是應持續堅持發展終端產品與品牌?又石化原物料與基礎金屬零件在中國大陸已喪失競爭優勢,使得我國產品在中國大陸市場佔有率迅速地下降,故我國應發展何種新產業,方得維持在中國大陸市佔率之不墜。主計總處今年已第八度下修我國 GDP 成長率至 1.66%,此次景氣低迷可能會延續到明年甚至後年,故政府不易使用短期政策或措施即可度過難關。因此,本席特要求政府財經部會應趁此經濟不景氣之際,痛定思痛擬定產業新政策,並以大破方可大力之決心,協助企業展開新的國際貿易佈局。倘行政院仍抱持以拖待變之舊思維,且持續紓困已無競爭力產業,恐將喪失改革契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經濟發展仰賴貿易出口,而貿易出口表現是否良好與我國整產業競爭力具有不可分之
關連性,故當出口結構產生變化與出口金額發生衰退時,政府財經部會應該深入瞭解我國
產業競爭力消長之原因為何,並確實提出解決之道。以財政部統計處近日公布我國 8 月份
貿易統計資料為例,貿易出口已連續第 6 個月呈現負成長紀錄,出口金額較去年同月大幅
減少 4.2%,且同時對歐洲、美國、中國大陸及香港出口分別減少 17.4%、8.4%與 5.7%。
二、政府行政部門常常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往往欠缺憂患意識,使得亟需下定決心忍痛轉
型之改革,一拖再拖而延誤解決問題之良機。我國過去產業競爭力可以抗衡韓國,但韓國
利用 1997 年與 2008 年兩次金融風暴,化危機為轉機,其產業國際競爭力早已遠遠超越我
國甚多,但我們仍僅能侷限在調整匯率與節省成本上努力,實難具有開創新局面之契機。
三、此次全球不景氣之嚴重性更甚於 2008 年,大多數經濟學者猜測可能會延續到明年甚至後年
。因此,政府行政部門不應再僅是口號喊得響徹雲霄,一副事不關已之決策模式,將使我
國再次喪失改革契機。相反地,政府財經部會應趁此經濟不景氣之際,痛定思痛擬定產業
新政策,並以大破方可大力之決心,協助企業展開新的國際貿易佈局,方可在逆境中成長
,為我國產業轉型成功奠下良好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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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我國外交工作艱困,駐外人員經常面臨各種挑戰,但駐外人員主要工作項目之一卻是接待國內各官員、團體出訪行程,包括接送機、陪訪等繁瑣工作,處理內政比擴展外交更為辛苦。駐外人員有時還需像導遊一樣,安排國內各官員之旅遊行程,實有辱駐外人員之專業與能力。外交工作應為內政工作的前哨站,將國際資源引注回國內,協助國家經貿整體發展;而非僅是內政工作的延伸,來往人員仍以國內各官員、團體為主。因此,政府應讓外交人員有充分資源,並減少非必要性的送往迎來工作,方能使其投注全力,為國家拓展外交工作。行政機關派駐外國大多由外交部統合與考核,因此各駐外館處館長有考核權外,原派駐機關亦有考核權,如經濟部訂有「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機構工作績效考評要點」與「經濟部駐外經濟商務人員獎懲標準表」,並由外交部與原派駐機關雙方互相比對後,最後確認該駐外人員的績效考核。相關部會駐外工作績效考評要點或許仍有改進之處,但外館處館長在考評駐外人員時,外交部是否也認真地考評 117 個外館與分館館長的工作績效,大部分外館處館長瞭解所在國政府程度往往不如館員來得熟悉。我國經濟發展以對外貿易為主,本席特要求外交部在考核外館處館長績效時,應將我國與所在國進出口貿易總額量變化納為主要考評之一。倘我國與所在國貿易總額量連續兩年呈現下跌時,應命外館處館長立即提出檢討報告;若再一年仍無法予以改善,則應調回國內或予以適當處分。反之,則應予以適當獎勵。並由外交部統一,將此訂入相關獎懲辦法或要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世界貿易組織出版之「2011 年世界貿易統計」"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1"顯示,
2005 到 2010 年美國雙邊商品貿易(含進出口)之變化幅度比例,中國大陸增加 7.1%、南
韓減少 0.1%、台灣減少 0.6%、日本減少 3.3%;歐盟(27 國)雙邊商品貿易(含進出口)
之變化幅度比例,中國大陸增加 3.6%、南韓增加 0.1%、台灣減少 0.1%、日本減少 0.8%;
日本雙邊商品貿易(含進出口)之變化幅度比例,中國大陸增加 6.8%、南韓減少 0.4%、台
灣減少 0.6%。顯示台灣在美國、歐盟與日本之商品進出口貿易比例皆下降,甚至下降幅度
皆大於南韓。
2010 年商品貿易(%)
出口 進口 進出口 變化幅度
Merchandise trade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國)by origin and destination,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10
中國大陸 4.6% 7.2% 15.0% 19.5% 19.6% 26.7% +7.1%
韓國 3.1% 3.0% 2.6% 2.6% 5.7% 5.6% -0.1%
台灣 2.4% 2.0% 2.1% 1.9% 4.5% 3.9% -0.6%
日本 6.1% 4.7% 8.2% 6.3% 14.3 11.0% -3.3%
Merchandise trade of the EU (27)(歐盟 27 國)by origin and destination,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10
中國大陸 1.6% 2.9% 4.7% 7.0% 6.3% 9.9% +3.6%
韓國 0.6% 0.7% 1.0% 1.0% 1.6% 1.7% +0.1%
台灣 0.4% 0.4% 0.7% 0.6% 1.1% 1.0% -0.1%
日本 1.3% 1.1% 2.2% 1.6% 3.5% 2.7% -0.8%
Merchandise trade of Japan(日本)by origin and destination,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 2010 2005-10
中國大陸 16.5% 22.2% 21.0% 22.1% 37.5% 44.3% +6.8%
韓國 6.8% 7.1% 4.8% 4.1% 11.6% 11.2% -0.4%
台灣 6.4% 6.0% 3.5% 3.3% 9.9% 9.3% -0.6%
資料來源: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 2011, pp. 29-31.
二、外交工作應為內政工作的前哨站,而非僅是內政工作的延伸,故外交部與相關派駐人員應
減少非必要性的送往迎來工作,將其全力投注於能協助我國拓展外交工作為主。我國經濟
發展係以貿易為主,倘若對外貿易無法順利成長,將影響我國經濟之成長。儘管外交工作
繁瑣,駐外人員平日工作辛勞績效評估與考核確實不易量化考核,但外交部與相關派駐機
關在考核一般派駐人員之平日與年度績效時,亦應一併確實考核駐外館處館長之績效。尤
其應將我國與所在國進出口貿易總額量變化納為主要考評之一,並由外交部統一訂定相關
獎懲辦法或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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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鑑於我國警察往往「順應民意」、「減少民粹」,而畏於行使應有職權,致使民眾自認為台灣雖是個法治社會,但欠缺法治觀念,導致公權力不彰,結果反使守法民眾權益受損。因此,警察辦案除了講究技巧運用、明確事證、執法適當外,亦應「理直氣壯」地執法。為使台灣能建立起法治社會之完善制度,本席特要求法務部警政署應訂定合宜執法案例之獎勵辦法,篩選年度最佳案例予以適當獎勵,並作為執法教材予以內部宣導,使警察敢於負責地執法。同時,應將「警察是否能合宜執法」訂定為年度評鑑指標,以提升警察執法能力與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警察執法固然需適當地減少民怨,但有人開車超速被開罰單,抱怨警察沒有正大光明地執
法,只會躲在暗處偷偷摸摸地像小偷一樣;於是交通違規、違法擺攤都會招惹民怨,只見
馬路上超速車輛一輛接著一輛呼嘯而去,禁止擺攤的地段永遠有攤販在擺設。
二、街頭遊行示威中,抗議民眾動輒高喊警察打人,使警察投鼠忌器地僅能在旁蒐證;甚至路
上有時可見違法民眾向警察嗆聲,也不見警察當場以妨礙公務予以逮捕之。歐美警察以凶
悍著稱,如果球賽有球迷打架鬧事,警察即立刻予以逮捕到球賽結束才放人,甚至嚴重者
當場予以監禁而不得保釋。
三、民眾津津樂道台灣為民主法治國家,但民眾普遍承認台灣是個欠缺法治觀念的社會。違法
者大多心存僥倖,如被警察臨檢開罰單時就馬上找民意代表處理或向媒體投訴,讓警察經
常為了「順應民意」而不得不進行「檢討改進」。如果民眾欠缺法治觀念,導致公權力不
彰,長期結果反使守法民眾權益受損,造成台灣社會的種種亂象。因此,警察辦案除了講
究技巧運用、明確事證、執法適當外,亦應「理直氣壯」地執法。
四、因此,法務部警政署應訂定合宜執法案例獎勵辦法,篩選年度最佳案例予以適當獎勵,並
作為執法教材予以內部宣導之,使警察敢於負責任地執法。同時,應將「警察是否能合宜
執法」訂定為年度評鑑指標,以提升警察執法能力與績效。如此,方能使台灣早日建立起
法治社會之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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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司法界屢屢發生荒繆的判決,使人民對司法威信存疑或不信任。以近日司法界兩個極具爭議判決為例,一件為台中某租賃糾紛案件被同一檢察官起訴兩次,但卻分別由兩位法官判決,判決結果亦具有相當差異;另一件為高雄地方法官因無法在期限內寫出判決書,竟抄襲他案判決,使當事人無法瞭解判決內容與敗訴理由為何。這些雖為簡易判決之案件,卻凸顯司法品質嚴重低落。「憲法」第81 條雖謂「法官為終身職,……。」但此係為保障法官能在自由意識下,獨立行使職權,不應成為法官瀆職之平安符。司法人員每天案牘勞形,如同醫師看盡各種重大疾病,令其輕忽而皆以平常心審理案件;但看似小小的案件,卻是涉案民眾心中的大事,若判決不公將造成冤獄、若判決不定將造成當事人終日惶惶忐忑不安。但憲法第 81 條仍規定,「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本席特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加強自律功能,依據「法官法」進行懲戒處分,適時淘汰不適任之司法人員;且本院日後議決司法院與法務部預算案時,應將自律與懲戒績效作為是否通過或刪減預算之重要參考指標,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一、國人早已對司法威信喪失信心,故坊間有「恐龍法官」之稱,表示法官活在象牙塔內,不
懂民間疾苦。近年來國人屢屢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須重視法官與檢察官之自律工作,唯有
嚴格律己方得重建民眾對司法之信心。
二、以近日司法界兩個極具爭議判決為例,一為台中某租賃糾紛案件被同一檢察官起訴兩次,
但卻分別由兩位法官判決,判決結果亦具有相當差異;本案件係流程管控不實,書記官與
檢察官皆未發現重複起訴,連台中地方受理、分案過程中亦未發現該案件已經審理完畢。
因簡易判決不需傳喚當事人,在欠缺當事人協助把關情形下,出現一案雙判之爭議。第二
件則是抄襲他案判決書,顯示司法人員已經忘了當初努力考上司法官,為民服務之初衷與
宏願。現司法官若出問題,僅將當事人調離原單位,甚至發落「偏遠地區」,讓「偏遠地
區」人民繼續受到傷害;此一掩耳盜鈴作法,實讓人無法體會司法院與法務部回應民意之
積極作為。
三、「憲法」第 81 條雖保障法官職業,使其能獨立行使職權,但不應成為法官瀆職之平安符。
故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加強自律功能,適時地淘汰不適任之法官與檢察官;本院亦應將司法
院及法務部之自律與懲戒績效,作為日後議決預算案之重要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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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日前民眾反應國稅局對「個人提供土地與建設公司以合建分售方式合建,雖地主只有出售土地部分,國稅局仍以地主有持續多次或多筆,而產生經常性行為者,視為營利事業,就其出售土地之收益,按營利所得之所得類別,再予課徵綜合所得稅。」之舉與法不符,且國稅局課徵之理由尚有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 1 項第 16 款「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
衣物、家具,或營利事業依政府規定為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及
營業稅法第八條第 1 項第 1 款「出售之土地。」皆明定為免稅事項,故國稅局對地主課稅
之舉顯與法不符。
二、國稅局以“經常性”為理由作為課徵依據,但依營業稅法第八條第 1 項第 1 款「出售之土
地。」可知,即便有類似營利行為的經常性出售土地仍為免稅範圍;再者,法律中對“經
常性”之定義無明確規定,且如以此為課稅原因而對原規定免稅之土地課以稅賦,則營業
稅法第八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各項免稅事項是否一以視之?故對出售土地行為課徵所得稅明
顯與理不合。
三、現行法規中出售土地已有課徵土地增值稅,已合乎“增加之所得予以課稅”之公平正義的
精神,如再課徵所得稅,形成重覆課稅,明顯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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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臺中創意文化園區」為「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基地,目前卻僅一半左右建物完成修繕,且場館運用情形欠佳;建請文化部相關單位重新評估經費運用情況,除委託民間參與營運增裕收入外,亦積極規劃場地租用、提高場館使用率,彰顯歷史建築之保存及再利用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臺中創意文化園區前身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台中酒廠」,因應時代變遷,酒廠搬遷至工
業區,2002 年 7 月台中市政府順應民意將全區登錄為歷史建築 16 棟,目前為全台灣各酒廠
工業遺址中保存最完整者;之後逐期發展蛻變成為文化部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一,並
被定位為「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基地。
二、該園區佔地 5.6 公頃,整建計畫共分為 2 期,其中 92 年度至 96 年度為第 1 期計畫,已執行
完畢;98 年 10 月 23 日行政院核定屬第 2 期計畫(97 年度~102 年度),總經費 9 億 3,812
萬 9 千元,至 101 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 6 億 5,028 萬元,卻僅一半左右建物完成修繕,場館
運用情形欠佳,多處場館租借天數偏低,全年大半時間處於空置狀態。
三、園區 28 棟建築物,已完成整修及修繕僅有 15 棟(完成率約一半)、刻正進行施工有 6 棟
、其餘 7 棟尚在規劃,未確定修繕時程。園區可提供外界借用及租用之場館共計 21 處,其
中僅 4 處場館與民間業者訂有營運管理契約或定期租約;餘 17 處場館均供外界臨時借用或
租用,使用狀況並不佳;多數場館全年使用次數最多僅幾十次,另有場館全年租借次數為
個位數甚至掛零,大半時間場館均處於空置狀態。由於園區一半左右建物係處於施工中或
未修繕狀態,影響館舍之運用效率。
四、本(102)年度文化資產局「租金收入」預算數編列 130 萬 9 千元,較上(101)年度僅增
加 29 萬 1 千元,主要為「B03 藝文展覽館」於 101 年 6 月成功委託民間經營管理營運(OT
案)。據該館表示,「音樂排練室」目前亦正評估委託民間參與營運或訂定出租契約之可
行性,方向仍未定;允宜積極辦理,俾提高場館之使用率及增裕園區收入。
五、綜上,「台中創意文化園區」整建計畫已邁入第 2 期,自 92 年度執行迄今累計已投入 12
億餘元經費,金額龐鉅,惟目前僅完成約一半建築物修繕,影響園區內場館之運用效率;
年收租金更僅有百萬餘元,顯未彰顯歷史建築之保存及再利用效益。建請文化部相關單位
重新評估經費運用情況,除儘速完成 6 棟建物修繕工程外,積極評估場館中適合民間參與
經營營運增裕收入,亦應積極規劃場地租用、提高場館使用率,以吸引更多文創產業進駐
及主題活動演出,俾符「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之園區定位。爰此,本席特向
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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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雪生,針對日前 NCC 石主委於「國際行動通訊高峰論壇」中呼籲取消「行動上網吃到飽」之商業模式,造成消費者與通信業者對於政府政策產生疑慮,普遍認為 NCC 的規劃反而致使電信業者的不便,也將影響整體產業之信心,進而損害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由於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通訊、傳播二領域因數位化而日趨匯流,服務樣貌不
斷推陳出新。民眾亦因國內通信產業發達,通信業者促銷模式之推陳出新,而享有更便宜
、更優質的通信服務。
二、惟日前 NCC 石主委於「國際行動通訊高峰論壇」中呼籲取消「行動上網吃到飽」之商業模
式,造成消費者與通信業者對於政府政策產生疑慮。
三、針對該項政策規劃,致使人民對政府產生惡感,影響整體產業之信心,進而損害消費者權
益,爰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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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募兵制內涵為國軍進行組織精簡再造,並以專業優質的精銳常備部隊,承擔捍衛國家安全與生存的使命。在兵役制度轉換之際,志願役士兵的招募情形直接影響了募兵制是否能穩固實行;然而,檢視 99、100 年度,國防部計畫招募志願士兵各 1 萬 6,445 人及 8,675 人,結果募得 1 萬 0,624 人及 4,364 人,招募率僅有 64%以及 50%。將來實行募兵制後,由於缺少義務役士兵來補充兵源,對志願役士兵的需求量勢必增加,然而就招募情形欠佳的現狀來看,不免讓人懷疑屆時是否得招募到足夠士兵以持續募兵制度的穩定。本席要求國防部、國防部人力司等相關單位,考慮實行募兵制度後將帶來的兵源衝擊,就志願役士兵招募情況進行檢討,避免改制後的員額無法接軌,削弱我國防戰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國軍最快從 103 年起將由目前的「徵募並行」轉為「全募兵制」,未來徵兵制停止後
,役男仍須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而停止徵兵制當年之前就屆役齡的男子,則須改服一
年替代役。然而,當「志願役」兵額不足時,行政院得回復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
二、檢視 99、100 年度,國防部計畫招募志願士兵各 1 萬 6,445 人及 8,675 人,結果募得 1 萬
624 人及 4,364 人,招募率僅有 64%以及 50%;102 年度國防預算書中表示,今年軍方計畫
招募志願役軍士官兵近二萬九千人,但一到五月僅募得 3600 餘人。而根據 101 年 3 月國防
部人力司於募兵制推動概況專案報告中所列人力目標推估表,102 年以及 103 年預計分年增
加志願役人數各為 1.5 萬人,意即在全募兵制推動前的最後兩年,目標為增加總共 3 萬名的
志願役士兵。
三、本席認為兵役制度相當程度影響了一成年男子的生涯規劃與時間分配,不完善與不穩定的
制度都將造成疑慮與恐慌。為此,本席要求國防部、國防部人力司等相關單位,於考慮實
行募兵制所帶來的兵源衝擊後,就志願役士兵招募情況進行檢討,並提出務實的解決辦法
,以避免改制前後的員額無法順利接軌,同時也清除改制期間成年男子對兵役的疑慮與恐
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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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國際間之航權分配,現今航權分配採「審議制」,審查過程不透明,造成外界質疑航權分配之公平合理性,因此請民航局應建立一套審查機制,以避免外界質疑不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松山-金浦航線 4 月間開航,台灣由長榮航空及中華航空取得航權,不過,有民航業者向
監察院陳情指出,交通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違法辦理松山-金浦國際航權事宜,拒絕業
者參與航權分配。
二、而且監察委員調查報告,也針對台韓航線航權分配,交通部沒有建立公平合理管理機制,
剝奪其他業者公平競爭權益。
三、國際間之航空運輸牽涉到國家主權,航權談判與分配無一不是國家責任,航權更應視同國
家財產,數量有限而爭取者眾,分配應符合公平性,惟現今航權分配是採「審議制」,由
於審查過程並不透明,且主管機關擁有高度主觀裁量權,屢遭外界質疑航權分配之公平合
理性。
四、對此,交通部和民航局應針對國際航權之分配,應盡快建立一套分配制度,使所有業者都
能夠公平公正之競爭,不要到最後落人口舌,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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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飛安事件頻傳,根據民航局所提供之資料,101 年 1 月 1 日到 101 年 9 月 15 日共發生飛安事件 25件,尤其松山、桃園機場更為嚴重,請民航局針對飛安事件提出改善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民航局資料顯示,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9 月 15 日共發生飛安 25 件,桃園機場 4 件
、松山機場 7 件、高雄機場 6 件、馬公機場 4 件,其他金門、綠島、蘭嶼各一件,在 25 起
飛安事件,造成飛機放棄起飛 10 件,地面折返 1 件,空中回航 1 件,警急處理 1 件,其他
結果 12 件。
二、而且近期所有的飛安事件幾乎都跟跑道有關,不論是滑出跑道或是跑道有坑洞,跑道已經
成為飛安事件的隱形殺手,難到交通部及民航局都沒有對策?
三、由上述資料可見,飛航安全的嚴重,若不儘快改善,對於民眾的生命財產將是一大威脅,
因此請民航局應積極針對此一類之事件檢討改善,以維護廣大乘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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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許多報導指出,台灣夜市被不肖商人哄抬水果價格,造成來台旅遊的觀光客被欺騙,嚴重影嚮台灣觀光發展,因此請觀光局協調各縣市地方政府,針對觀光夜市有不當哄抬價格情形,應加管理處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新聞報導指出,外傳觀光局接到新加坡旅客投訴,在士林夜市買 4 顆鳳梨釋迦,竟然花
了 1,800 元,還有新北市野柳景點的水果攤,也被遊客投訴 3 顆芭樂要價 100 元,這樣的事
情在新聞報導上層出不窮。
二、且根據 99、100 年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顯示,其中旅客主要遊覽景點名次,連兩年第
一名都是「夜市」,顯示夜市在我國觀光的重要性,而且根據此調查報告顯示,旅客來台
重遊比率,從 97 年來就又下降的趨勢,從 49%降到 35%,似乎是一種警訊。
三、因此,請觀光局正視此一問題,協調各縣市政府之觀光夜市,針對夜市哄抬價格之情形,
能夠改善解決,給來台觀光客一個友善的觀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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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虛擬社會的網路言論隨著我國網路使用的日益普及,各種不實發言、情緒性的謾罵、謠言等攻擊式言論反而更加層出不窮,對現實社會秩序的維持產生了相當程度的影響及衝擊。惟言論自由雖為我國憲法所保障,為維護他人權益,憲法保障之權利仍可以法律限制,虛擬網路亦不應例外,所以虛擬社會上的網路言論亦應當也當然受到法律的約束。爰此,如何就法制面進行調適以回應社會期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當前網路發達的虛擬社會中,今年(2012)全球使用社群網站的人數將突破 14.3 億人,
相較去年(2011)將成長 19.2%,推估今年底之前,全球約每 5 位人就有一位,每個月至少
會使用社群網站一次,其虛擬社會言論之影響力不可謂不大。
二、由於我國現行法規範對於公共事務或可受公評之事,採取的是較為寬鬆的言論尺度,實務
上之判決也是如此。但隨著網絡社群的普及使用,帶動了網絡的虛擬社會化,許多的網路
言論已超越平常之尺度,造成他人的不悅,尤有甚者,更催生了所謂的網路暴民以及網路
言論暴力現象,已跨越原本虛擬網路社會的界限,並對現實社會秩序及言論自由造成嚴重
的事實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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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行政院退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附屬單位(榮電公司、北區勞務中心、欣欣瓦斯公司等)因涉及貪瀆,其弊案層出不窮並遭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其相關人員所涉責任均尚未釐清,實有損退役軍人榮譽且嚴重影響人民對退役軍人觀感。爰此,如何呼應馬總統的有感宣示並恢復退役軍人原有光榮感,請於限期內提出具體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退輔會所屬單位:榮電公司、北區勞務中心、欣欣瓦斯…等等,主管業務單位之相
關人員未盡公務相關監督責任及承辦業務單位人員,均涉及司法案件。尤其是榮電公司所
造成社會紛爭的重大問題。
二、另公司勞務中心涉及司法、檢調案件亦達數十件,致虧損累累等瀆職行為,實屬重大社會
責任。相關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所涉責任應儘速釐清,以正社會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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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台灣經濟 20 多年來的總體環境結構變遷,隨著油電雙漲政策的失誤,民生經濟條件日趨惡化,以及目前各地方除交通條件已逐漸便利外還有高鐵及捷運的快速發展,計程車行業生存益發困難。加上,倘計程車無法納入「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比照大眾運輸事業行駛高速公路免徵通行費,那麼「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恐有淪為競業不公平條款之疑義。爰此,如何就法制面進行調適以回應社會期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鑑於現行公路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並無明確規範行駛高速公路免徵通行費之車種,
但大眾運輸客運車輛卻依據行政院民國 84 年 8 月 23 日函頒「促進大眾運輸發展方案」將
其納入「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成為行駛高速公路免徵通行費車種,其正當性顯有不
足。
二、近期國際油價不穩、國內油電雙漲政策的失誤,連動致使國內外物價推漲壓力不斷,已突
破 3%警戒線,足見我國物價條件壓力頗大。加上民生經濟情況日益惡化,在現行經濟發展
情境下,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是否限縮了計程車行業競爭的公平性並更
加惡化了駕駛人的生計條件,實不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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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目前台灣 85~200 萬之卡債族,多數為未成年之學生申請人,這些信用卡繳交循環利率者以及將信用卡作為資金週轉或謀生工具之財力較差的塑膠貨幣弱勢者,卻必須承擔 20%的高年利息,實不合理亦令人同情。爰此,正視當前問題,調整最高法定利率讓消費者享有合理利率,以健全我國金融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當前民法第 205 條 20%約定利率,缺乏彈性無法達到保護塑膠貨幣弱勢者,反變相讓銀行
擁有進行高利剝削之合法性,實已有違民法第 205 條立法初衷。
二、目前的 20%係於 1929 年所擬訂,其立法本旨是在保護塑膠貨幣弱勢不被資產階級者重利剝
削,其時存款利率約 13~14%,利差在 6~7%;現今存款利率已降至 0.1~0.2%,卻有高達
19%以上的利差,此法未隨社會經濟條件變遷而予以調整,並與當前社會現實嚴重脫節,不
僅不合理亦不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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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過去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的經驗,曾有民國六十一年、六十二年有編預算發放,六十三年則沒有編列預算的情形,那麼關於日前陳揆提出僅剩兩類退休軍公教人員可領年終慰問金的說法,是否只是政策宣示?只限明年(102)春節有效?爰此,如何兼顧社會弱勢及財務預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日前一一陳的政策宣示,從關一弱勢的一度出發,符合「支領原月退休金兩萬元以下的
退休軍公教人員」,以及「因作戰或因公成殘、死亡的退伍軍職人員及其支領半俸遺族」
等兩類人員,才符資格能發給年終慰問金。
二、就財務負擔而言,若調整成此兩類人員才能發放,估計國庫將能節省 182 億元,將原來一
年 192 億元的花費縮減成一年只要 1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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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日來的勞保、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還有於本年(101 年)10 月 28 日勞工們以六步一跪拜方式的遊行活動,甚至有要演變成社會鬥爭的態勢。究其原因,實是來自於政府的財源不足,例如:面對勞退等四大基金的入不敷出、潛藏債務問題,行政院雖然已有回應將全面修訂勞工保險條例,正式修入法律由政府負起最終責任,但根本解決方式還是在於如何妥善處理債務高築的問題上。爰此,如何從我國龐大債務問題的源頭予以積極處理,而不僅只是於最終責任承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年(101 年)10 月 28 日,超過三千名勞工昨日走上街頭到總統府前抗議,抗議過程中更
有數十名勞工「六步一跪」表達無奈,更有身障者現身,令人為之動容。
二、根據審計部審查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指出,截至 100 年度為止,四大基金合計 2 兆 3 千億
,但去年即虧損 898 億元,其中勞保基金損失 124 億元、新制勞退基金損失 264 億元、舊
制勞退基金損失 190 億元、退撫基金損失 284 億元、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損失 36 億元。難怪
,全國勞工及廣大人民無不恐慌。
2011 年四大基金規模與績效 單位:億元;百分比(%)
2011 年底規模 2011 年虧損金額 2011 年績效
勞保基金 4,519 124 -2.97
舊制勞退基金 7,427 264 -3.95
新制勞退基金 5,621 190 -3.53
退撫基金 4,711 284 -5.98
國保基金 1,024 36 -3.66
總計 2.3(兆元) 898 -
資料來源:審計部,聯合理財網。
三、目前中央政府 1 年期以上未償還債務規模已達新台幣 4.63 兆,佔行政院主計處公佈前 3 年
GNP 平均之比例已達 34.88%。事實上,長年以來,中央政府的實質收入不足以支應政府支
出,均須仰賴發行公債及賒借作為支應各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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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我國四大基金都有破產之餘外,其勞保、勞退及退撫等政府基金竟委外操作成為炒股工具,而且在短短三週內就蒸發逾新台幣 2 億元;其中,委由安泰投信操盤部分,發生虧損竟還能領取我國勞工的血汗錢當作績效獎金?政府相關單位為何沒有任何預警機制?是否失職?另勞保基金對於該操盤手謝青良涉嫌人頭炒股如何處置?爰此,如何儘速提出亡羊補牢的具體作法,並規劃出相應的預防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受盈正案影響,勞保基金共賠 1.16 億元,德盛安聯佔約 2,400 萬元,安泰佔約 9,200 萬元,
其中謝青良操作部分佔 5,434 萬元。操盤手謝青良根本把四大基金當肥羊賠錢竟還可領績效
獎金。
勞保與勞退基金操作情形與影響
單位:億元;百分比(%)
勞 保 基 金 勞退基金(舊制) 勞退基金(新制)
基金現值 3,171 5,760 8,474
今年 1~9 月收益 5.89 4.07 4.11
盈虧對勞工影響 無關勞工領取數額,但影 僅影響雇主提撥的舊 盈虧每年分配入勞退
響勞保財務健全 制退休金,無關勞工 新制帳戶中,影響退
領取退休金數額 休後可領數額
受盈正案影響 共賠 1.16 億元,德盛安聯 共賠 1 億元,德盛安聯佔約 1,900 萬元,安泰
佔約 2,400 萬元,安泰佔 佔約 8,100 萬元,其中謝青良操作部分佔 1,362
約 9,200 萬元,其中謝青 萬元
良操作部分佔 5,434 萬元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日報。
二、民國 99 年 10 月發現安泰投資異常即主動通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然而,金管會
認定該 100 年 3 月的投資報告不清楚,竟僅裁罰安泰 24 萬元,根本沒有彰顯出任何的懲罰
效果。政府相關單位未積極確保人民血汗錢以致基金操作淪為個人炒股工具,是否有所失
職或失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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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根據勞委會最新勞保財務精算報告,勞保基金收支逆差時間自民國 109 年提早到 106 年,107 年後就開始吃老本,破產危機也由民國 120 年提早至 116 年,屆時將有 945 萬名勞工達到請領條件時,將領不到退休金,退休生活無以為繼。鑒於現行國保、農保、公保都由政府負起財務最終支付責任,唯獨勞保沒有;加上近年來金融風暴、歐債風暴影響,連接拖累勞保、勞退基金操作績效,致勞保、勞退基金累計帳面虧損持續擴大,若政府不負最終財務責任,勢必要由勞工及雇主自行負擔,恐將造成勞工莫大損失。爰此,為落實保障勞工權益,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應立即修正相關規定,宣示政府將負起最後支付責任,並合理檢討相關改善方案以減緩勞保財務壓力,避免引發勞工恐慌性的一次請領勞保給付金行為,衍生更多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勞委會精算報告,影響全國 945 萬勞工的勞保基金將在 15 年後破產,如果不做任何補
救,則到 50 年後,累積負債高達 33.73 兆。如何讓只能維持 15 年的勞保可延續至少 35 年
的壽命,就必須在這 50 年內設法弭平這 33.73 兆的潛在負債。
二、在傳出勞保可能在十六、七年後破產,導致現在 50 歲的勞工屆時可能領不到勞保年金的財
務危機消息一出,造成勞工人人恐慌,面對可能領不到退休金的情形,民眾罵翻天,勞保
局申辦櫃台近日也引爆勞保擠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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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針對政府定調基本工資時薪自明年元旦起調整為新台幣 109 元,月薪部分將視 GDP 成長率、失業率,有條件施行。鑒於台灣經濟研究院日前公布今年 9 月景氣燈號好轉,為讓勞工共享經濟成長果實、維護勞工權益,強烈要求勞委會重新考量儘速調漲基本工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主計總處統計,目前國內工作人口大約有 1,087 萬人,受僱人口約有 814 萬人,若基本
工資提高後,其中約有 100 萬人勞工直接受惠,同時也可以稍微提高低收入勞工的消費能
力,改善其生活。
二、其次,基本工資一旦提高,國民年金和勞工老年年金的投保薪資分級表連動提高,其年金
計算基礎也隨之提高;換言之,國民年金和第一級投保的勞工老年年金或相關年金的數額
也想對的提高,這些年金的領取人口都是屬於低收入或無收入者,基本工資提高,也有助
於改善其經濟生活。
三、另外,台灣經濟研究院公布 9 月製造業景氣燈號,由於歐、美、中沒有持續惡化,在貿易
回溫加持下,9 月製造業景氣燈號擺脫「連六藍」,亮出黃藍燈。9 月整體製造業信號分數
值較 8 月上升 1.19 分,來到 11.15 分,是連續 3 個月上升,終結今年 3 月以來的連續六個
月藍燈。
四、其中,表現明顯復甦的製造業包括食品業、成衣及服飾品,9 月景氣皆擺脫低迷,轉為「持
平」,台經院分析,主因是經營環境變好,原物料投入增加。
五、為讓勞工共享經濟成長果實、維護勞工權益,以及照顧勞工朋友是政府的責任,尤其是對
越弱勢的邊際勞工的照顧,政府更是責無旁貸,本席強烈要求勞委會儘速重新考量調漲基
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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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大陸籍配偶在台灣的待遇雖不斷由緊而鬆,但和其他外籍配偶相比仍有明顯落差,如外籍配偶四年就可取得身分證,然而大陸配偶卻需要六年,承受種種制度不平衡,造成陸配與其家屬沉重身心壓力。為取得權益衡平原則,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儘速研修歧視性的法規,將陸配來台取得身分證的規定,「依親居留滿四年」,在台灣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 183 天,改為「依親居留滿三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須超過 183 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來台的外籍配偶,包括大陸配偶,共有 46 萬 8,000 多人,兩岸通婚
(含港澳)計 29 萬 7,237 對(含大陸男配偶),占外籍配偶總數 44 萬 4,000 多人的六成七
,這個數字還在持續上升。
二、過去 20 年來,新移民不斷融入台灣社會,做出各種貢獻,政府也積極的保障新移民權益,
希望能提供協助,幫助新移民朋友解決各種困難。政府 4 年前鬆綁許多政策,包括取消保
證金規定、放寬外配與陸配的工作資格,「有結婚就可以工作,不一定要等到拿到身分證
」。
三、然而,根據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台灣地區
合法居留期間逾 183 天,才有取得身分證的機會,和其他外籍配偶相比仍有明顯落差,造
成陸配與台灣家屬產生身心壓力。
四、為取得權益衡平原則,本席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儘速研修歧視性的法規,將現行陸配來台取
得身分證的規定,「依親居留滿四年」,在台灣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 183 天,
改為「依親居留滿三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須超過 183 天,做到外籍配偶、大陸
配偶、新移民一律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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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育敏,有鑑於雇主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高薪低報情形嚴重,勞工發生事故時始發現勞保給付大幅減少,導致勞工本人或其遺屬生計困難,嚴重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保障勞工經濟安全之意旨。為防止雇主低報勞工投保薪資,本席主張勞工委員會應落實勞工投保薪資審查機制,對於向勞委會檢舉雇主虛報薪資之勞工,應給予適當之保護及協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四月,新北市一名點心師傅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不幸身亡,其配偶請領勞保給付時發
現,該名點心師傅任職的餐廳為員工投保勞保時係高薪低報,使其職業災害賠償金少拿 123
萬元,導致這名點心師傅的父母、太太和 10 歲兒子,一家四口的生活因此陷入困境。由此
可見,低報勞保投保薪資可能對勞工影響甚鉅。
二、根據勞委會統計指出,民國 100 年經查獲雇主虛報勞工投保薪資案件數計 11 萬 7 千件,顯
見我國勞保高薪低報問題嚴重。而雇主短報員工投保薪資,將造成勞工發生事故時,得請
領之保險給付大幅縮水,影響勞工本人及其眷屬之生計。
三、目前勞保局查核雇主短報勞工投保薪資情事之方式,包括員工檢舉、比對所得稅申報薪資
資料,以及 100 年上路之「安薪加保」查核專案等三種方式。惟現今雇主高薪低報勞工投
保薪資之情形依然嚴重,顯見現行查核手段之成效不彰。爰此,本席主張勞委會應研議具
體改善措施,加強查核雇主未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之情事;另應鼓勵勞工主動向勞保局
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勞保權益。對於檢舉雇主虛報薪資之勞工,勞委會應給予保護及協
助,以有效降低雇主不實申報員工薪資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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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自來水水質長期無法獲得改善,讓許多高雄地區民眾長期必須在有自來水的情況下還需要赴民間「加水站」自費購買飲用水,然而,卻有不肖業者用地下水混充出售給加水車及下游加水站,造成民眾健康嚴重隱憂。負責把關的環保局和衛生局,一個負責水源管理及證照核發、一個負責水質衛生管理,卻讓業者「掛羊頭賣狗肉」矇騙不察,管理權責應該釐清。同時,政府也應研擬徹底解決高雄水質不佳之改善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市水源問題其來有自,直接取用河水,溪河流量變化過大,冬季缺水,取水口不得不遠
比其它縣市來得多,水質參差不齊,水廠的處理效率就難以發揮。而高雄地區富含石灰地
層,水質硬度居全國之冠,煮用時產生鍋垢,加上集水區內污染嚴重,高量氨氮滋生藻類
劣化水質,增加自來水消毒劑量,兩者都足以妨礙口感,一直以來都是高雄民眾心中的痛
。
二、若能興建充足的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以大幅提昇水質。施行以來拆遷成效或能達到百分之
九十,惟因下水道興建進度緩慢,難以獲得主政者的青睞,水源還是不能免於民生廢水的
污染。其次可以加強水廠處理能力,利用高級處理措施,惟臭氧法耗電量甚高,活性碳法
生成大量污泥,設置與營運費都呈幾何級數增加,民眾勢必要支付更高的水價,才能享用
到與其它縣市相同的待遇,對大高雄民眾的權益而言並不公平,更諻論另外因為地質因素
所造成的先天硬度問題了。
三、前經濟部長林信義認為,要解決高雄用水問題一定得要建水庫,亦即是另闢水源。但高雄
市比鄰的縣市水量並不豐富,長期遭受地層下陷的困擾,用水已是捉襟見肘,談借水何其
容易,只能另覓新址建設水庫。目前進行的水源改善措施,有台南南化水庫加高、吉洋人
工湖與取水口上移等計劃,然而其所能提供的優質水源仍遠不敷大高雄的利用
四、高雄自來水水質不佳的主因,源自於水源的先天不良與後天失調,高雄自來水廠的處理能
力與其它縣市並無不同,惟一的區別就是水源太差。把髒水變成好水的代價,永遠比把好
水變成更好的水為多,水源不佳問題不能改善,高雄地區自來水水質如何能與其它地區等
齊,然而可惜的是,主政者對爭取優質水源的興建根本就是興趣缺缺。如果水庫不蓋,污
染不改,根本問題未能解決,反而把大量資金投入水廠興設,用昂貴的管末高級處理去應
付一個根本不適合作為自來水的水源,不但不能兼顧環保的需要,可能還會得不償失。
五、大台北有翡翠水庫才能享用優質的自來水供應。高雄在短期無法立即闢建水庫之情形下,
加強集水區水污染防治,提升自來水水廠處理程序,才是高雄市自來水正本清源的改善之
道。能夠爭取與其它縣市相同的用水機會與待遇,能夠擁有優質且便宜的自來水供應,才
是高雄人永續經營理想的夢。當一個高雄人何其無辜,為何要為爭取一個可以接受的自來
水而等待漫漫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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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勞保基金傳出破產危機,引發勞工擔憂。且同時傳出勞保基金代操單位有人謀不臧情事,導致巨額虧損。本席要求相關單位針對相關勞保問題擬定政策,除了宣示由政府負最終撥補責任外,也應對未來財務健全規劃及防止代操單位不當投資擬定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工保險開辦至今已逾 62 年,老年給付步入成熟期,符合請領老年給付要件之被保險人快
速增加,且其投保年資及投保薪資持續成長,如以 89 年底具請領老年給付要件之人數為 79
萬 4,351 人,勞保責任準備提列金額 4,650 億餘元尚足敷支應到期應計老年給付估算金額
4,256 億餘元。惟自 90 年底勞保責任準備提列金額即不敷支應到期應計老年給付估算金額
,且不敷金額逐年增加,97 年底不敷金額達 1 兆 0,900 億餘元,隨著具請領老年給付要件
之人數增加,不敷金額亦逐年擴大,至 101 年 6 月底具請領老年給付要件之人數為 224 萬
9,060 人,不敷數高達 1 兆 6,579 億餘元。上述勞保責任準備提列金額僅為老年給付之不敷
數,如加上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等應計給付,依據勞工保險局估算,截至 100 年 12 月底止
勞保責任準備提列不敷數高達 6 兆 3,131 億元,已成為政府龐大潛藏負債,並影響代際間之
公平負擔。
二、日前勞委會精算報告指出,由於勞保基金潛藏債務高達 6 兆元,加上人口老化超出預期,
勞保基金至民國 106 年時,支出將大於收入,至民國 116 年時,更會瀕臨破產危機,亦即
今年 50 歲的勞保投保人,屆退休欲請領退休金時,恐面臨基金破產而無法領到退休金。針
對外界擔憂勞保基金破產問題,行政院代理發言人黃敏恭則強調目前勞保基金現金流量收
入仍大於支出,勞保是社會保險,潛藏債務是世代移轉必然結果,只要適度控制,不必過
慮憂慮。
三、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探究勞保基金可能破產的原因不一而足,一言以蔽之,就是「入
不敷出」。大者包括:一、「領多付少」:台灣高齡化和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形成領錢
的人愈來愈多,而繳費的人卻愈來愈少,而人口壽命延長的結果也使得按月給付的總額一
再增加。二、勞保基金操作績效不彰:由於重押台股,在金融海嘯時就賠掉五四八億元,
收益率為負十六.五三%,總結近五年(二○○七~二○一一)的基金操作平均收益率僅一
.七%,無法為基金錦上添花。
四、勞保全面惡化問題的要點有三:一是青年失業率高升不降已成長期趨勢,使勞保缺口未來
難以彌補,更可能逐步擴大;二者中高齡就業問題存在已久,面對每年大批年輕勞動力進
入職場,不僅造成中高齡勞動者難以重回職場,且這些勞工往往是家庭經濟支柱,可能衍
生出貧窮世襲等社會問題;三是執法不彰,惡劣雇主剝削勞工的新聞,不時登上媒體版面
,例如勞保高薪低報、超時工作、濫用責任制等。
五、由以上可以窺見,現今勞保可能面臨破產的原因,除了整體台灣社會發展朝高齡外、少子
化造成繳費的人少、領錢的人多之外;整體勞保財務制度設計也有重大瑕疵。行政院雖一
再表示目前勞保財務狀況正常,短期不致於有立即的破產危機;除勞委會主委表示政府不
會讓勞保會,會院長也會示一定會解決問題,但再多的保會,在拿出實際方法解決前,
短期內仍然難以消滅人民的恐慌。因此,本席嚴正要求政府迅速拿出實際因應對策,解決
問題,讓人民能夠有感。
六、本席必須強調,無論是提高保費抑或是調低所得替代率,在我國經濟情勢嚴峻的此時,都
容易帶給勞工一再從勞工的口袋中挖錢、由年輕勞工概括承受之「勞勞相爭」的負面印象
。因此,政府應當全面檢討社會體制,從根本的稅賦制度與勞動法規保障的改革做起,才
是讓勞工得以溫飽的釜底抽薪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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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畜產產業產值先是因為口蹄疫因素,之後又有禽流感事件、重金屬飼料事件乃至於萊克多巴胺事件等影響,造成消費者恐慌以及出口受阻之影響。近年更因我國積極推動經貿自由化,世界各國畜產品大舉來台,也對我國畜牧產業之經營造成衝擊,呼籲政府應積極研擬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今我國畜牧產業發展面臨之問題,大致可分為「內憂」與「外患」兩方面。「內憂」方
面,大宗物資國際行情飆漲,造成國內畜禽生產成本居高。今年由於北美乾旱,造成畜牧
飼料主要原料玉米價格大漲,連帶使今年我國畜牧成本大幅增加,在國家經濟發展不振,
人民樽節支出的考量下,市場不敢完全反映成本,因而使農民生活更形艱困。
二、再者,今年引發政治風暴的禽流感疫情至今也讓畜牧業損失慘重。昨日監察院也已對相關
人員做出彈劾處分,但真正受的傷害的卻是所有的農民及消費者。本席對這樣的結果必須
嚴肅地要求農委會記取教訓,未來在防疫工作執行的過程必須非常慎重並且應本料敵從嚴
的精神,對任何可疑的病例都應嚴肅以最高標準看待。
三、「外患」方面,貿易自由化衝擊極為嚴峻,民國 94 年我國開放多項畜禽產品全面自由進口
;相對地國內產業結構也亟待調整,以因應其衝擊與影響。由於貿易自由化的衝擊並不是
只有跟外國購買東西,我方亦可將國產優良之農畜產品外銷至國外。然而,外銷市場拓展
不易,例如日本實施藥檢新制,影響許多產品輸日,如何符合輸入國之相關規定與要求,
增加農畜產品外銷實屬重要。這也是身為主管單位的農委會責無旁貸之責。
四、而對於市場上一再出現由於飼料出問題所引發的畜產品食用安全危機,本席認為這證明農
委會雖然在每次事件發生時都矢言要解決問題,然而總是在事件鋒頭一過後便又鬆懈,才
會一再讓消費者及手法農民受害。
五、綜上,針對畜產產業產值先是因為口蹄疫因素,之後又有禽流感事件、重金屬飼料事件乃
至於萊克多巴胺事件等影響,造成消費者恐慌以及出口受阻之影響。近年更因我國積極推
動經貿自由化,世界各國畜產品大舉來台,也對我國續產業之經營造成衝擊,呼籲政府應
積極研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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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今年經濟成長率最新預測,由原預估的 1.66%下修到 1.05%,同時也是今年第九度下修經濟成長,不但確定「保二」無望,全年經濟成長率是否能維持 1%以上,目前也未能樂觀,這讓行政院被人民無奈地稱作「保一」總隊,要求行政院相關部會立即拿出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一次下修經濟成長率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今年出口一直不振,本來以為第 2 季的出
口成長率已經跌到了谷底,第 3 季應該會開始好轉,但是 7、8 兩月的出口仍都是負成長,
一直到 9 月才終於見到久違的正成長。由於出口占台灣 GDP 的七成,在出口動能不足的情
況下,台灣經濟要好轉真的不容易。
二、其次,國內消費低迷,主計總處公布的資料顯示,第 3 季國內消費成長率只有 0.37%,不但
低於正常時 3%左右的水準,而且比第 2 季台灣經濟進入谷底時的 0.76%還要低。造成民間
消費大幅縮水的原因,包括大家對於水電價格調漲引發對通膨的疑慮、無薪假人數增加造
成對於失業的疑慮、勞保退休給付的爭議導致對於未來收入的疑慮等,這些都直接衝擊民
眾消費信心,從而減少消費。
三、這麼多悲觀的訊息下,政府應該展現大魄力拿出辦法來因應。我們覺得可以分成兩個部分
來看;首先,在國際貿易成長有限的情況下,我國出口想要在短期內有明顯改善,並不容
易,因此匯率政策應該可以有更大的彈性調整空間,這對於近期出口表現不佳的產業而言
,會有一些立即的改善效果。
四、另一方面,景氣操之在我的部分,動作可以更大一些。比方說,政府部門現在正努力想要
擴大台商回台投資,經濟部目前所設立的目標是明後兩年每年可以吸引新台幣 1,000 億的台
商回台投資,估計每年可以帶動 GDP 成長 0.31%,並創造 8.2 萬個就業機會。此一目標不
但要確實執行,吸引日資及其他外資來台投資,政府都不能偏廢且應加大力度。
五、一個對於國內需求有直接效果的就是觀光產業的擴大。依主計總處公布的資料顯示,雖然
第 3 季民間消費成長率只有 0.37%,但是零售業及餐飲業的成長率卻分別達到 2.69%及
4.02%,主因在於來台旅客大幅成長 22.1%。換言之,近年來陸客及外國觀光客來台人數大
幅成長,的確帶給台灣經濟成長相當大的貢獻。因此,我們建議政府部門應該更積極採用
各種政策,來擴大吸引外國觀光客來台,包括陸客自由行及利用外國的廉價航空來吸引更
多觀光客。
六、在當前經濟成長停滯的非常時期,需要以非常的手段,展現大魄力來執行有效的政策,才
能在國際景氣復甦時,一馬當先領先復甦。行政院相關部會應立即拿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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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來國內業者頻因違反反托拉斯法,而受美國、歐盟以及競爭對手南韓裁罰,要求公平會加強國際反托斯法之法制、實務及操作宣導,以發揮積極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來國內面板、航空、汽車售後維修(AM)零件業者頻遭美國及歐盟、南韓等以反托拉斯
法起訴,除公司被處以鉅額之罰鍰(如友達被罰 5 億美元外,高階主管更需面遭到判刑。
另外,南韓公平會,指控我國友達、奇美電、華映與瀚宇彩晶四家面板廠,違反韓國之競
爭法,將對該等業者開罰。
二、公平會身為國內競爭法之主管機關,對歐美等國家之競爭法或反托拉斯法相關法制之最新
規範、實務及操作較國內其他機關、團體或業者有更深入之瞭解,允應加強對國內出口業
者會導國際反托拉斯法制及其實務操作或編印相關手冊供國內業者購買參考,以發揮其積
極功能。
三、同時,本席也必須提醒公平會,這些國家針對我國廠商所做的調查、懲處等行為,相當程
度是藉由國內法為手段,實質上在進行保護其國內產業的行為。在我國積極推動國際自由
化的同時,我方面對各個國家相關行為是否有相應的作為。在本席看來,我國幾乎沒有類
似的大動作、大規模查處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相關部分本席也希望公平會加以研擬因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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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經濟成長率預估為國家重要經濟指標,相關數據將作為國內外產官學各界用以評估施政、投資、研擬對策之重要依據,主計總處今年九度下修全年經濟成長率,顯示主計總處全年經濟情勢預估過於樂觀且不準確,相關預測模式也應有改善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今年經濟成長率最新預測,由原預估的 1.66%下修到 1.05%,同時也
是今年第九度下修經濟成長,不但確定「保二」無望,全年經濟成長率是否能維持 1%以上
,目前也未能樂觀,這讓行政院被人民無奈地稱作「保一」總隊。
二、雖然許多經濟學者仍認為今年經濟成長率有望「保二」,認為景氣已呈現溫和復甦,就算
今年第四季表現得看國外需求而定,但目前看來應不會太差。然而,不管能不能「保二」
,主計總處今年連續九度下修經濟預測,公信力備受質疑。雖然該處日前特地以新聞稿對
外說明政府多次下修經濟成長率的原因,在於該處預測經濟成長率乃「利用總供需估測模
型進行,並由學者專家及部會代表組成之國民所得評審會審議確定後發布。惟模型無法完
整掌握複雜的經濟脈動,預測結果難免有所誤差,加上我國為開放經濟體,出口占我國
GDP 比重約百分之六十五,經濟活動受國內外不確定因素影響甚大,尤其當全球性突發事
件急速擴大時,預測確度更難以掌握。」云云,但背負沉重生活壓力的人民除了感受到經
濟成長不斷下修的無奈外,對於主計總處的解釋實在無力也無心了解。
三、 再者,過去幾十年來,從未見過九個月內九度下修經濟成長率的歷史經驗,主計總處又
應如何解釋?當年初有學者懷疑政府誇大經濟成長時,主計總處還大力澄清,批評學者所
說並非事實。現在,幾個月過後,九度下修經濟成長,又如何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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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今年物價飆漲,基本民生物資雞蛋到小麥等大宗物資皆有漲價情形,對民眾食衣住行引起衝擊。物價喊漲恐助長人為哄抬的歪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排除萬難,加速調查,以遏止可能的歪風並消除各界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公平會為公平交易、公平競爭的主管機關,依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規,可調查獨佔、聯合
行為等不公平競爭,除接獲民眾主動檢舉,公平會也可主動出擊調查,依公平法規定,若
查獲人為操縱等具體違法事證,可處最高新台幣 2500 萬元罰鍰。
二、本席必須嚴肅表示,近期消費者最關心的小麥、麵粉、黃豆、沙拉油、玉米、白米、蛋類
、蔬果等物價大幅飆漲,公平會面對立委質詢及外界關心時,卻常常只以「還在調查中」
一語帶過。總是告訴大家公平會已盡力調查,但要作出行政處分,必須要有足夠事證,蒐
集事證非常費時耗工,「能體諒消費者對物價上揚的心理感受」,但表示調查需要一定的
時間的說法。對照馬總統會示要給民有感施政的說法,公平會的效率實在令人搖頭。
三、以今年本席以及本院許多同仁多次關心的奶粉關稅降低售價卻不降反跌的事件而言,從 6
月立案調查至今,調查進度至今沒有消息。對照行政院會布的三項水果關稅調降,是否也
會和奶粉面臨同樣零售價不降的窘況,而發生讓本土消費者和農民沒有受惠,而進口商卻
大賺稅差的情形?
四、綜上,針對今年物價飆漲,基本民生物資雞蛋到小麥等大宗物資皆有漲價情形,對民眾食
衣住行引起衝擊。物價喊漲恐助長人為哄抬的歪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排除萬難,
加速調查,以遏止可能的歪風並消除各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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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 006688 工業區土地優惠承租(購)方案為近年來政府幾項有顯著成果之政策之一。針對目前經濟部與廠商就購地價格之認定、價格重行審查時機等爭議,現行法規雖有規定,然主管機關也非不得針對有疑慮之處,站在廠商的立場,考量廠商利益,與廠商協商並取得共識,建立一個完善機制,以利後續執行、共創雙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006688 方案依經濟部所提供資料,創造 4,020 億的投資額以及 8 萬個工作機會,有一定之
成效,且得先租後買之規定,有助於降低廠商設廠初期之成本,並也可以增加本土廠商根
留台灣、持續投資之誘因。
二、現行廠商欲購買土地(建物)時,原則應以當時承租價為購買價,然而由於現值增加,主
管機關便會以「原審定價格顯不合理者」為理由進行重審,重審價格便經常超出廠商規劃
,增加廠商負擔。且「原審定價格顯不合理者」之規定,乃依不確定法律概念,相關法規
皆未就和合理範圍訂定規範,讓廠商無所適從。
三、於國土整體規劃及有效利用國有財產的基礎上,若購買時現值與原審定承租價格確實差距
頗大,則完全依照原承租價格標售,恐不免有圖利廠商、賤賣國土之嫌。但就廠商經營為
出發,原本就是著眼於優惠租金及捯先租後購等誘因才願意投資,並創造產值及就業機會
,在現今「原審定價格顯不合理者」便得重審購買價金情況下,除了造成廠商無預期的增
加成本,也容易讓廠商有受騙的感覺。申言之,各該工業區之現值增加,很大程度便在於
這些廠商當初願意投資、努力經營,現在反而要承擔這樣的後果,顯有失公允。
四、本席建議,006688 為近年來政府幾項有顯著成果之政策之一,在官方與民間業者共同努力
之下才能獲致現在的成績。針對價格重行審查之爭議,現行法規確有規定也有其合理性,
但主管機關也非不得針對現行法規有疑慮之處,儘速與廠商協商,站在廠商的立場,考量
廠商最大利益,取得共識,建立一個完整的機制,以利後續執行、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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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署立台南新營醫院北門分院火警,不但奪走 12 條人命,也燒出療養院若干亟待改善的死角,籲請有關單位立即改善。災後各界質疑交相指責,客觀的說,人為縱火本即意外防不勝防。但大火燒出的諸多問題仍有待務實的探討。據衛生署規定;護理之家每三年進行一次評鑑,其中消防演練,緊急應變計畫,人員應變能力三項為最重要項目,但本席認為;長照機構不同於一般電影院和百貨商場,防火設施要有更嚴格標準,養老院顧名思義,收留的多是老弱長者,行動不便、反應遲緩,「垂直移動」自然不如「水平移動」方便,緊急逃生平台如滑坡道、防護網應列為必須設備,一旦發生火警,始能迅速有效的疏散,有關單位務必對症下藥,始能立竿見影。此次縱火犯屬人格心態異常者,社會有不少這種定時炸彈,尤其養老院中就養原因複雜,應予淨化。據本席瞭解,比北門護理之家條件更差的養老院不在少數,只是幸與不幸而已。經這次教訓,衛生署應嚴格管理暨落實稽核能力,要求養老院等相關長照服務機構,加強消防設施、人員訓練,以及加強定期考核,一定要切實監督,認真執行,對於老人心理症狀也得一併深入治療與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一把暗夜惡火,奪走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護理之家 13 名慢性重症病患性命,不可不謂為
近年來重大醫療院所慘案。這把火燒出了醫院防災軟、硬體不足的情狀,也暴露出地區醫
院轉型為護理之家後的消防軟、硬體未同步檢討的缺失。台灣醫療體系長久以來存在許多
問題,尤其公共安全方面,近年來已有宜蘭、台大等醫院多起火警發生,監察院也提出糾
正,但主管機關衛生署卻未能利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護理評鑑基準,針對火災預防
應變進行有效督導與管制。
二、衛生署在災後第一時間,雖即下令全台近一千兩百家醫療、護理機構三天內完成安檢並立
即回報。但這項指令,不該只是檢查乾粉滅火器、自動灑水系統等能否正常運作,或呈繳
消防編組演練報表即了事;而應督導所有醫療、護理機構的老建築,其消防軟硬體都應配
合新的防災設計更新;尤其是擔負老齡安養重任的護理之家,更須提供絕對安全的環境。
三、養護機構評鑑三年才一次,因此每年督導考核相當重要,衛生署應正視地方公共衛生稽查
人力不足的問題,否則評鑑成效有限。不論起火點在署醫自家,還是在委外的護理之家,
衛生署都有絕對的管理責任。衛生署應更嚴格檢視委外契約標準,例如護理之家的設置樓
層與疏散動線的合宜性,善盡監督管理之責,現行護理機構設置標準確實有改善空間,包
括最好避免高樓層,樓層總床數也應設上限,否則事故發生時將難以搶救。
四、防災硬體部分,確實做好防煙區隔、防火區隔是根本之道,把火、煙阻限在最小區域,不
讓它竄出及延燒是第一要務。醫院火災,第一時間危及病患疏散、撤離的是濃煙,不是火
焰,因此阻絕濃煙擴散極為重要。署新北門分院的火災,如果在縱火者引燃雜物間的第一
時間,發現者能把門立即關上,或能阻止濃煙竄出;若真是竄出,每間病房都隨手關門,
也有阻絕作用;但目前醫療院所的防煙區隔普遍做得不理想,大面積同樓層病房多未做防
煙區劃,更未在防煙區劃內利用防煙閘門做小的區隔;這些區隔的作用,是將濃煙限制在
特定更小的空間,氧氣燒完了煙就熄了,讓病患可就近疏散至同一平面的無煙區,即可減
少四個消防員床單包著病患跑下樓的垂直疏散大工程。其實防煙區隔不是很大的工程,經
費也較防火區隔低,只要裝防煙閘門,就有隔煙效果,自然也相對容易減少人員無謂傷亡
。
五、醫院等特殊機構的消防編組徒具形式,更是個大問題。發生災情時消防指揮官在哪?消防
班熟悉滅火操作嗎?有及時且具體動作嗎?大樓平面圖在誰手上?這些都是需要立即補上
的缺漏。醫院中充滿各類化學易燃藥劑、高壓氧,護理之家更有許多行動不便的病人,但
其查核均僅由消防單位依照一般標準檢查,而未會同醫療體系針對醫院、護理之家的特性
做補強查驗,以致發生如此慘劇憾事。刑責固由肇事者承擔,但道義責任與社會成本該由
誰來負責?業管單位這樣的評鑑是否徒具形式?
六、人命關天,不管肇事者何人,責任誰屬,傷害最大的還是受害者及其家屬,不能老是等到
出了人命才來追究責任,平時政府主管機關、醫院、業者就應以人身安全做為最重要考量
,配置足夠人力、訂定周全規範、落實評鑑制度、更新老舊設備、熟悉逃生演練,讓護理
之家、醫院成為一個讓人安心的處所,讓每一位住進護理之家、醫院的民眾都有免於恐懼
的自由,也希望類似的憾事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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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因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發放,所引發「人民老化,國家老化」的癥結問題,籲請正視。台灣老化的速度比各先進國家都來得快,預估到了 2025 年,台灣將邁入老年人口超過 20%的「超高齡社會」。而台灣的扶老比,目前約為 7 比 1,但再過 10 年多,就要變成 2 比 1,屆時不發生世代衝突也難,另如健保門診負擔、失能人口增多等,更是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鑑此;長期照護政策的推動實刻不容緩,目前許多家庭的老人照顧因價廉多選擇外勞,但事實上,至 2017 年印尼就可能不再輸出外勞,其他外勞輸出國家亦極可能群而效尤,屆時不是我們要不要有外勞政策,而是根本沒有外勞供給。政府預算有限,亦不可能完全投注在長期照護的問題,因此開放民間壽險業投資長照事業是極其可行方式,業者亦有計畫經營養生專區開發、老年社區改造等,這些都是新的市場需求,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但有賴政府的支持才可行。本席相信;年華老去的一代,也不想成為下一代的負擔,在現今日社會開始關注這個議題且民氣可用的時候,政府應掌握時機,提出修法的進程和改革之道,相信一定可以獲得多數民眾的認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學家常喜歡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另外一句也是經濟學者常講的話:「老與窮
是不用任何努力就可以達到的」。後面這句話乍聽下,對老人和窮人似有歧視之意,因此
不常被提出公開討論。事實上,一個國家和人民都變得又老又窮,眼前希臘就是一個可以
借鏡的例子,由於過去很長的時間不做一些改善的努力,結果就是淪落至此。最近各方所
探討的勞保、健保破產問題,都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只是朝野都
不在意,任其繼續存在,演變成今日必須忙著到處補漏洞。而其最根本的原因,其實就是
「人民老化,國家老化」的問題。
二、老化是一個必然過程,完全無法逆轉,只有接受它、改善它。至於要如何去做,那就需要
國人共同面對,並且想出辦法去克服。台灣老化的速度比各先進國家都來得快。「高齡化
社會」老化速度的判斷標準是 65 歲以上的高齡人口比率從 7%增加到 14%的「年數」,法
國經過 115 年、美國花了 73 年,但預計 2017 年就達到 14%,等於只花了 24 年。不僅如此
,到了 2025 年,台灣更將邁入老年人口超過 20%的「超高齡社會」。
三、「扶老比」;即 15 歲到 64 歲的生產人口與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台灣目前約為 7 比 1
,但再過 10 年多,就要變成 2 比 1 了。那是因為台灣的少子化實在嚴重,不僅老化速度快
,扶老比下降的速度更快。屆時不發生世代衝突也難。另根據健保局統計,民國 99 年健保
對象中,65 歲以上老人佔 10.69%,門住診醫療利用共 1,807 億元,平均每 100 元門住診醫
療費用,就有 34 元用於老人。再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失能人口約 67 萬人,
其中 65 歲以上近 41 萬,預估至 2025 年,失能人口可能突破 100 萬人,當然也是因為老年
人口的快速增加所致。
四、雖然國家財政赤字惡化,但台灣人民儲蓄卻相對充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保險公司目前
錢滿為患的原因,金管會於近日召集跨部會會議,希望開放壽險業投資長照事業,其意也
是希藉民間力量投注老人長期照護問題。而壽險業者亦興緻勃勃,計畫經營養生專區開發
、養生會館、老年社區改造等,這些都是新的市場需求,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但有賴政府
的支持才可行。內政部日前亦表示除了修改老人福利法,否則沒有空間開放企業經營老人
照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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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因釣魚台主權爭議議題延燒,大陸赴日旅行團幾乎全數取消,10 月到高雄的陸客團明顯增加,近兩個月陸團數目約是往年同期 2、3 成。本席不知是該高興還是感嘆!不容置疑的;自兩岸開放觀光後,台灣最大的入境客源-就是陸客。預判陸客旅遊市場今年可突破 200 萬人次,但事實上,由於一般的四、五天行程安排,陸客團大多選擇留在北、中部,造成南下高雄的陸客人數僅為整體的六成。分析原因,主要關鍵在於高雄小港機場的兩岸直航班次目前只占每周 550 多班次一成,大陸團社面對旅遊天數考量,多數選擇北進北出,致使南台灣旅遊市場長期來一直處於劣勢。鑑此;增加「航班航點」是提升旅客能到訪南台灣的重要關鍵,包括大陸、日本、東南亞等國家城市的航班都應列為重點,其中尤其是兩岸航班因受限總量航班管制,希望政府在兩岸航權談判,能大幅增加小港機場航班。本席認為;政府應建構完備觀光政策與行銷通路做為後盾,引導縣市鄉鎮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優質旅遊景點,讓國際觀光旅客願意選擇來台。同時也更希望觀光局協助南台灣地方推展有效的國際行銷賣點,諸如山地鄉鎮的豐年祭、美濃十大觀光小城、採果農村樂等特色行程,結合商家讓行程沿途景觀及商店精緻化,提供旅客更深刻、多元的旅遊體驗,以創造出更具特色觀光行程,有效提升南台灣的觀光產值與價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縣市合併後,面積是原先的 18 倍,觀光資源豐富,今年 1 月至 9 月住宿高雄旅遊人數
為 316 萬 1,633 人次,較去年成長 23.57%,觀光市場確實較過去有所進步。但整體而言;
陸客自由行今(101)年預判已可望為台北市創造 27 億元的觀光商機,而同樣是為院轄市
,為何南北差異卻如此之大?其實;不單只是陸客到南台灣,除陸客外,對南台灣旅遊市
場言;東北亞、東南亞市場同時也是兩大重要區塊;以現階段來看,因航線獨攬或寡占關
係,單是機票價即比台北高出二成,入境旅客當然選擇台北,要南台灣觀光產業如何公平
競爭?
二、日前外交部南部辦事處與高雄市旅行公會在高雄舉行「國人赴美免簽證待遇說明會」時表
示,釣魚台主權爭議延燒後,大陸赴日旅行團幾乎全數取消,部分旅行團因而轉到台灣來
,10 月到高雄的陸客團明顯增加,11 月預訂到高雄觀光的陸客也大增,近兩個月陸團數目
約是往年同期 2、3 成。受惠陸客團增加,高雄市各飯店、觀光景點 10 月以來營運狀況也
不錯,為景氣寒冬帶來不少暖意。高雄市旅行公會理事長表示,將大力衝刺陸客市場,11
月率團赴上海參加對岸最大的國際旅展,透過與各省市旅遊局合作連結,力拚明(102)年
陸客訪高雄人數能由目前的占整體六成提高至八成以上。
三、台灣最大的入境客源-陸客旅遊市場今年預估可突破 200 萬人次,但事實上,由於一般的四
、五天行程安排,陸客團大多選擇留在北、中部,造成南下高雄的陸客人數僅為整體的六
成。分析原因,主要關鍵在於高雄小港機場的兩岸直航班次目前只占每周 550 多班次一成
,大陸組團社面對旅遊天數考量,多數選擇北進北出,致使南台灣旅遊市場長期來一直處
於劣勢,鑑此;增加航班航點是提升旅客來南台的重要關鍵,包括大陸、日本、東南亞等
國家城市的航班都應列為重點,其中兩岸航班因受限於總量航班管制,希望政府在兩岸航
權談判,能大幅增加小港機場的航班。
四、政府應建構完備觀光政策與行銷通路做為後盾,引導縣市鄉鎮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優質旅
遊景點、商品,以細水長流、物超所值的經營理念,讓國際觀光旅客來台灣旅遊……「想
看看不盡、想買買不完、想吃吃太飽、想睡捨不得,但問何處有?台灣 No.1」。觀光除了
帶來有形的觀光財,對於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有不可忽視的貢獻,對台灣在國際間的招商
引資有莫大助益,應該善加利用;期待觀光產業以及政府各部門一起努力,讓旅遊成為行
銷台灣價值的亮點。如何提振南台灣整體觀光力,除了地方應強化產業特色外,更期藉觀
光局推展出國際行銷的賣點,諸如山地鄉鎮的豐年祭、美濃十大觀光小城、採果農村樂等
特色行程,以創造出更具特色觀光行程,結合商家讓行程沿途景觀及商店精緻化,提供旅
客更深刻、多元的旅遊體驗,讓南台灣的觀光產值與價值能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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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國內士林夜市水果攤傳出高價水果坑殺外國觀光客乙事,籲請政府正視並儘速清查類似事件。日前連續兩批國外旅客投訴至士林夜市觀光購買水果時,遭攤商獅子大開口。本案並非偶發,今年三月、四月間均有觀光客投訴類似情事,然政府並未積極處理,僅將坑殺國外觀光客的攤商列為旅遊警示,導致我國觀光形象嚴重受損,亦凸顯政府效能低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素有水果王國之稱,政府亦以發展精緻農業為目標。台灣水果世界馳名得來不易。然
日前在台北士林夜市傳出不肖水果攤商以高價水果坑殺外國觀光客,四粒鳳梨釋迦索價台
幣一千八百元,四袋塑膠袋裝的水果索價一千元。嚴重損害我國苦心經營的觀光形象。
二、本事件也凸顯出我國政府效能低落問題,相關事件早在今年三四月即有觀光客投訴,然觀
光局在查證屬實後竟然僅被動發布「旅遊警示」,將五個士林夜市攤位序號九十八、一四
三、一九九、二○○及二○二號之攤商列為警示。近日再次傳出外國觀光客投訴,顯見之
前處置過於被動,已實質損害我國觀光形象及政府效能。
三、我國欲發展觀光事業,形象與口碑非常重要,去年觀光外匯收入超過一百一十億美元,年
成長率達廿六.四%,入境旅客六○八萬人次,也較前一年成長九.三四%。觀光外匯收入
與國際旅客數雙雙創下歷史新高。但如今竟被少數不良攤商破壞,造成國家形象與觀光收
益損失,政府必須拿出魄力解決。
四、現階段所提出的改善之道,諸如要求必須標價、優良認證標價等,仍是被動處置。爰此本
席建請有關單位必須結合各市場與旅遊景點自治會自清自律,更重要的是必須以公權力介
入主動稽查非法攤商與黑心攤商,以挽回我國觀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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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目前在台灣之新住民人口數已突破 46 萬人,成為台灣的第五大族群。新住民人數的快速成長已蔚為閩南、客家、外省及原住民之外的「第五大族群」,台灣亦逐漸邁入多元文化的「五族共和」社會。因此,如何處理多元族群關係,已成為必須積極處理的問題。此外新住民普遍面臨語言學習、文化差異及生活適應問題,其子女亦面臨學習、親子關係及母語傳承等問題,若無適當的照顧與輔導,可能影響我國人力素質,造成國家未來的競爭力下降。為此本席建請政府儘速研議辦法關於 1.教保服務人員進修研習之授權規定 2.新住民得以附讀之方式受國民教育 3.對一方為新住民之夫妻,提供六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 4.鼓勵民間非營利機構、組織及團體辦理家庭教育課程,並訂定認證基準。期能幫助新住民家庭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將來台的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包含歸化取得身分證者均統稱為「
新住民」。
二、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移民社會,在過去數百年間,有許多批移民陸續來臺,近數十年中
,最大一次移民是在民國 38 年政府遷臺時,人數約 200 萬人;最近 20 年,許多來自東南
亞、大陸的新住民配偶則逐漸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一環,使臺灣的社會更加多元化。
三、新住民家庭許多為社經背景及經濟環境較不利之家庭,其子女的學習表現,可能因此產生
影響,甚至將衝擊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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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目前面臨游資過剩環境,多餘資金找不到投資標的,造成游資竄的局面,建議導引資金流往公共建設,藉此帶動台灣投資增長與經濟成長。依壽險公會估算,保險業者至少有 5000 億元閒置資金可以投入公共建設,未來若投資管道開通,將會有助於公共建設發展。本席建議未來要有效吸引資金投入,可朝合宜案件、明確規則與建立典範三方向思考。在合宜案件上,保險業投資注重風險與穩定收益,公共建設案件並非全數具有該特性,尤其建設初期事業仍可能具有高風險性,很可能會造成保險業者不願意投資,因此政府提出投資公共建設方案,必須具有風險低,現金收益穩定的案件才能有利政策推行。在明確規則上,政府不僅希望保險業投資,也期待業者能參與公共建設運作,因此設立明確規則格外重要,可以將流程標準化,不同階段適用的不同的規則,讓民間了解不同期間案件的風險與報酬,並且設置退場機制,才能讓民間能安心投入公共建設。在建立典範上,政府應針對指標性案件專案管理,並透過公股的保險公司,設立投入公共建設的典範,解除業者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標售新台幣 350 億元的 10 年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今天全數標出,最
高得標利率 1.187%,創歷年來同天期公債最低記錄。債市交易員表示,歐洲、美國、日本
等各國央行相繼推出量化寬鬆措施,撒錢救市,台灣游資多,銀行業搶標公債避險,使得
十年期公債得標利率再創新低。
二、世界經濟論壇(WEF)發布 2012 年「全球競爭力評比」,144 個受評比國家中,台灣的財
政赤字與債務,不論累積債務或年度流量舉債,排名雙雙下滑。依據 2012 年預算數,中央
政府存量債務將達 5 兆 531 億元,占前三年 GNP 比重為 36.91%,距離法定 40%上限,僅餘
3.19 個百分點的空間。換算剩餘舉債額度是 4,370 億元。按照政府近年平均舉債 2,000 億元
的速度,舉債「破表」指日可待。
三、金管會加速協助壽險資金投入政府公共建設,並發展長期年金、長期看護險,金管會主委
會裕璋明(23)日即將親自主持跨部會會議,替壽險資金尋找符合其資金特性、具長期穩
定收益的投資標的,若能排除相關法規障礙,初期即有 5,000 億元資金可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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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際肥胖聯合國肥胖監測小組-IOTF於 2011 年所公布的資料顯示,在 68 個被監測國家中排名第22。而國內調查報告亦發現:國內學童校內或校外運動狀況均呈現質量不佳的情形。政府已針對此情況之改善,推動了許多全民運動政策,但是政策推動必須有充足的經費、資源加上相關單位積極配合才得以落實。因此本席建議體育主管機關在編列年度預算時,應秉持「全民運動及競技運動雙軸並進」理念,並且與經建部門研商,將運動場館、設施的興設、改建經費回歸具有公共設施興建專業職能的經建部門,由其專司公共設施興設、改建的單位統籌公共運動場館、設施的評估、規劃與興建;體育部門則擔任諮詢角色,提出辦理體育活動所需設施內容,以建造符合市場需求又合經濟效益的場館。同時,應考量檢討將硬體經費重新配當於全民運動、學校體育教育的推展,讓人民從小培養規律運動習慣,促進全民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兒童福利聯盟公布台灣兒童運動調查報告,發現學童看電視的時間是運動的七倍以上,上
網時間是運動時間的五倍。超過七成台灣學童校外運動時間每周不到二小時,與美國、英
國、法國、加拿大、澳洲等國相比,敬陪末座。根據兒盟調查四成以上孩子的 BMI 值不是
過胖就過輕。
二、聯合國肥胖監測小組(IOTF)資料則顯示,我國六至十八歲兒童的肥胖盛行率高達近六成
七,是「世界第十六重」,比鄰近國家日本、新加坡、韓國、大陸的兒童都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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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農地長年受到嚴格的管制,而農業收入占 GDP 的比重日低,即使在各種休耕補貼之下,供過於求的農地其地價已降無可降,不論租售,其收益都有若雞肋。但同樣一筆農地,若能變更為建築用地,則身價立即翻倍,隨建地價格一日數漲。因而手中握有一片田的老農夫婦,總在引頸期盼土地用途變更,點土成金的幸運。鑑此;無誘因的要老農交出田地,當然會群情憤慨。是故本席建議較可能的解決辦法就是,將農地變更為建地的特權完全交付給農地的主人,強制規定,除農民所擁有者外,一概不准變農田為建地。但必須配套規定;農民要以其農地參與政府協助成立的土地合作社,依土地作價取得的股份,分享未來農地用途變更出售、農地租賃所得等所創造的紅利。同時,政府必須承諾,凡以農地參與合作社的老農夫婦,符合一定條件者,不但可續保過去務農時的種種補貼,尚可依其貢獻農地價值高低,給予合理退休年金。相信在此制度下,不但老農的疑慮可以全然消除,因絕大部分農地都可以彙整在合作社之中,政府更可有效管理充分運用,這才是利民福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農委會主委日前發表「農民老了把田交出來……」一席話,讓老農聽了很心寒,儘管官員
事後解釋會有配套措施,請大家放心,但老農們還是很恐慌,因為,除了政府之外,企業
、財團不斷擴大工業、商業區,正是在逼老農交出土地,此外,農地還面臨各種汙染的入
侵。在台灣,農民想要保有一塊安身立命的土地,愈來愈困難。
二、農民高齡化問題嚴重,政府休耕補助措施正是罪魁禍首!政府自民國八十六年開始施行休
耕補貼措施,每期每公頃農地可獲得四萬五千元補貼,但出租轉作收益遠低於休耕補貼,
導致老農轉型不易,寧願休耕也不願租田,讓年輕農民沒田可耕,老農又抓著農地不放,
造成農業青壯人口嚴重不足。據農糧署統計,我國農林漁牧業經營管理者,平均年齡已高
達 61.7 歲,且有高達五成六的農業從業人口,年齡都在 45 歲以上,凸顯我國農民高齡化問
題嚴重,農業技術若無法世代傳承,台灣農業競爭力恐下滑。
三、台灣自加入 WTO 後,為因應農作過剩壓力,從民國 86 年起實施休耕補貼措施,每一期每
公頃休耕農地,可獲四萬五千元補貼,遠比出租轉作收益高,導致許多老農不願釋放土地
,寧願休耕也不願租田,讓年輕人無田可耕,老農不捨釋放農地,讓台灣農民高齡化問題
嚴重。農委會強調,現有兩期連續休耕之地主,其中五.五萬人為六十五歲以上,對於無
力或無意願續耕者,可配合「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將自有農地租給大佃農,除有租金收
入及可領取老農年金與離農津貼安享離農後生活。
四、農民老了把田交出來,聽來的確十分冷酷無情,而且有欺凌弱勢、巧取豪奪之感;但農民
老了,早已無力也不該每每餐風宿露甚至遭受職業傷害,田當然遲早會交出來,這本來就
是殘酷的現實。今天的農業主力多為在農田中辛勤工作一輩子的長者,何以到耋耆之年仍
要力保片甲之地?首要的原因,就是欠缺妥善的退場機制。
五、由於農地變為建築用地,則身價立時百倍、千倍。因而手中握有一片田的老農夫婦,猶似
握有一張樂透彩券,有朝一日土地用途變更,也可同享點土成金的幸運;這樣的彩券又豈
可輕易讓人?鑑此,要老農交出田地,不僅會群情憤慨,根本就是火中取栗。但若將農地
變更為建地的特權,完全交付給農地的主人,除農民所擁有者外,一概不准變農田為建地
,將中樂透大獎的夢塞到農民手中。但農民要以其農地參與政府協助成立的土地合作社,
依土地作價取得的股份,分享未來農地用途變更出售、農地租賃所得等所創造的紅利。與
此同時,政府可以保護,凡以農地參與合作社的老農夫婦,符合一定條件者,不但可續保
過去務農時的種種補貼,也無需再櫛風沐雨與烈日搏鬥安享天年,政府也可有效管理整體
規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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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經建會擬規劃,國內私立大學可透過審查,與外國頂尖大學合資在台灣設立分校乙節,籲請有關慎重。台灣實施大學跨國合作的可能性如何?必須冷靜評估。目前國內與國外大學能夠簽訂全校性合作協定只有 17 所學校,簽訂系所「雙聯學制」則只有 9 所學校;合作對象名列全球五百大的屈指可數,前 20 名的頂尖大學連一所都沒有。再者,縱使國外頂尖大學願意與國內私校合作,必然限定於績效良好且財務健全的幾所。對於多半名列中後段班,亟需轉型的私校,反而加速被淘汰的命運。此外;對公立院校也未必是福,如果哈佛、耶魯在台灣設立分校,第一流的學生難道還會選擇台大嗎?到時候不但後段班私校招不滿學生,恐怕連公立學校也要頭痛萬分。吸引國外頂尖大學與私校合作在台設立分校,或是世界潮流所趨,但務必研擬周全配套措施,若想要以其為手段來促進私校轉型,幾乎不太可能。本席認為此一構想立意良佳,但可行性究竟有多大?副作用又有多少?都需要周延評估,否則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政府有關實宜審慎為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私立大專院校經營日益困難,經建會提出,要讓私校轉型,和外國大學合資,在台灣設立
分校,爭取境外學生。這項構想雖可為私校開一個管道,但亞洲鄰近國家都早已展開這項
做法,台灣恐怕為時晚矣。幾年前,國外學校爭取到台灣,希望爭取台灣私校的校地及行
政支援,當時就是教育部太保守,認為會搶了台灣學生,不利台灣高等教育發展。在全球
化競爭的時代裡,外國大學有太多的選擇,鎖國心態只會讓台灣邊緣化。開放國外大學來
台設分校,應是刺激國內的頂尖大學,讓他們與國際名校競爭,但不是拯救經營困難的後
半段私校。
二、台灣的私校要轉型,應該是朝專門學院或學校,以專業特色為主發展。強調技術及專業的
高等技術人員培訓。少講理論,發展以實作為主的一年或兩年專門學校,不以學位,而以
專門證照及職場保證為畢業標準。同時,也可以轉型如外貿協會外文人才密集訓練班,這
樣才能吸引台灣及亞洲學生,開創台灣與國際競爭的契機,也才能帶來私立大學的春天!
但亟需轉型的私校通常多屬中後段班,即使拿出大筆銀子,搞不好都很難吸引頂尖名校合
作,要靠這顆「大補丸」讓私校「轉骨」,難度很高。名校要合作也要看對象,到底要如
何吸引國外頂尖名校來台合作設校?反是現在已很有口碑的私校,為了邁向頂尖,想跟國
外名校合作,機會比較大;只不過,想將頂尖名校的老師全部請來台灣上課,要花很多資
源,若學費不能漲,可能嗎?
三、衡諸亞洲鄰國,新加坡設有「耶魯-星大學院」;南韓則在仁川成立「全球大學園區」,
吸引世界各國最具競爭力的學府,在此設立分校;大陸華東師大也與美國紐約大學合作,
成立「上海紐約大學」,可見各國大學與全球頂尖大學合作,確實是當前趨勢。不過,台
灣實施大學跨國合作的可能性如何?必須冷靜評估。從現行「雙聯學制」實施經驗來看,
由於制度涉及學位授予,與一般交換學生僅止於學分授予大不相同,雙方對於所合作學校
學生程度必須有極高信賴度,這就造成國內與國外學校簽訂「雙聯學制」的困難度,通常
成功簽訂的都擁有長久且密切的姊妹校關係。
四、目前國內與國外大學能夠簽訂全校性合作協定只有十七所學校,簽訂系所「雙聯學制」則
只有九所學校;合作對象名列全球五百大的屈指可數,前二十名的頂尖大學連一所都沒有
。再者,縱使國外頂尖大學願意與國內私校合作,必然限定於績效良好且財務健全的少數
幾所。對於多半名列中後段班,亟需轉型的私校,反而加速被淘汰的命運。對公立院校也
未必是福,如果哈佛、耶魯在台灣設立分校,第一流的學生難道還會選擇台大嗎?到時候
後段班私校將更招不滿學生,恐怕連公立學校也要頭痛萬分。鑑此種種;引國外名校來台
設分校,先不論客觀條件對方有無意願,在主觀的作為上;國內尚待準備好的事項千頭萬
緒,恐宜先冷靜在論百年樹人大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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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與日本間有關釣魚台漁權談判,籲請慎重我主權之維護。在國際政治現實主義的制約下,有關釣魚台主權爭端問題的磋商,日本必然將會以大陸作為談判對象,並只與我方談漁權問題,而如果我方特別強調釣魚台的主權問題,日方極可能拖延與我方的漁權談判。但對台灣言,若抽離主權只談漁權,將掉入日方以談判漁權為餌,讓我方默認其釣魚台主權的陷阱中,這將使我方今後在釣魚台問題上,完全喪失立場,甚至失去主動性;鑑此;本席建議,為了避免在釣魚台問題上,喪失主動性或被邊緣化,除了海巡署這樣的準軍事力量之外,還應有具體的經濟建制的存在;這樣一來,有準軍事力量再加上實質的經濟存在,才能穩住我方在此海域的應有角色和地位。在與日方談判中,亦可藉 ECFA 為載體,開展東海、釣魚台海域的經貿合作,增大我方談判籌碼,俾確保主權維護下的漁權協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日本對釣魚台「國有化」的行徑,除了與日本內部朝野政策有關外,更與日本依恃美日「
安保條約」有關。而今美國國防部長出面表示,安保條約不是要讓日本為所欲為,美國的
表態對於壓制日方的行徑,是有其影響力的。如果日本迫於美國的壓力,願意在釣魚台主
權問題上有所軟化,其主要交涉對象仍然是中國大陸,面對這種形勢,我們將如何自處。
如果日方在情勢趨緩之後又處理不當導致危機緊張形勢再度升高,甚至造成陸日雙方衝突
,屆時我們又將如何自處?而如果陸方基於兩岸關係的考量,會稱釣魚台歸屬我們管轄,
我們又該怎麼辦?
二、針對台日漁權談判,北京聲明不能違反一中原則;針對陸日磋商,台灣也擔心日本搞越頂
(越過台灣)談判,或大陸搞代位(代表台灣)談判,讓台灣被邊緣化;針對兩岸共同的
談判對象日本,兩岸也擔心被日本離間,甚至被個別擊破。就算日方在台日或陸日談判中
,直間接承認釣魚台主權存在爭議,但要日方願意承認主權歸「中國」,實屬不易;甚至
連要暫時擱置主權爭議,進行共同開發,恐怕也需費一番周折。
三、要讓釣魚台主權爭端,逐步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向發展,首先必須改變環繞釣魚台海域
的結構格局。而關鍵是,除了必須在釣魚台海域布建必要的軍事或準軍事力量外,更要讓
經貿力量和制度力量進入釣魚台海域或甚至東海海域。其實;東海及釣魚台海域事涉兩岸
關係及相關的經貿利益;兩岸其實可以考慮以 ECFA 為載體,將東海、釣魚台及南海相關
海域納入兩岸經貿旅遊觀光的合作範疇之中,更可以進行非傳統安全(如防止走私犯罪,
海洋汙染,生態破壞等)合作的領域。兩岸從二○○八年以來,在非傳統安全領域,其實
已就一些各別領域簽署相關協議,兩岸可在這些基礎上,協商簽署兩岸非傳統安全合作框
架協議,除了將上述相關安全協議納入此框架協議的覆蓋之下,還要將其覆蓋範圍北延南
伸,及於東海、釣魚台及南海。讓兩岸非傳統安全合作機制進入這些海域,以作為面對相
關主權爭端的制度性後盾。
四、為了避免在釣魚台問題上,喪失主動性或被邊緣化,台灣除了必須強化海巡署在釣魚台海
域的護漁力道外,更要在接近釣魚台海域開展除了漁權之外的經濟作業,一方面擴大對此
海域的科研行動,另一方面則可以進行海洋資源的探勘開發。在海巡署這樣的準軍事力量
之外,還有具體的經濟建制的存在;這樣一來,有準軍事力量再加上實質的經濟存在,才
能穩住我方在此海域的角色和地位。在台日談判過程中,更要讓日方感受到不能打馬虎眼
的壓力;其中關鍵除了在釣魚台海域的經濟作為外,還可以同時開展和大陸有關東海海洋
資源共同探勘和開發;讓日本知道,兩岸雖然不能在政治上合作,但可以在東海、釣魚台
海域開展種種非政治性合作,如此或可能會使台日的談判進行更順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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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際勞工組織(ILO)在最新公布的「全球青年就業趨勢」中指出,青年失業率至 2016 年都難以改善,籲請政府重視。在經濟景氣之時,就業或許不是討論的議題,但在不景氣的年代,政府就有責任必須要關注青貧、啃老、崩世代,因為「青年是國家的未來」,培育年輕人就是投資國家的未來。據資料顯示,台灣的青年失業率相對於整體失業率已達 3.14 倍,顯示危機日益迫切。尤其今(102)年經濟情勢多變,內有油電雙漲,外有歐美日及大陸需求減緩的挑戰,讓準備進入職場的年輕人更是備受考驗。不容抹煞;政府在促進青年就業作為上確已多有著墨,但較偏向需求面的介入,為免大有可為的年輕人變成「失落的一代」,本席再提建議;首先應考慮對待業超過一年的青年,仿國外初次尋職失業津貼的作法予以支助給付,並要求請領者必須接受就業媒合或職業訓練。再者,鼓勵資方將表現優異之短期派遣工或約聘人員轉為正職,以提升非典型工作者的就業安全。同時也應重新檢視現有的就業指標,是否足以發現、分析勞動市場之重要問題,俾有力輔導及協助年輕世代就業,畢竟;給青年有希望的願景,國家才有亮麗的未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時代在變,景氣在變,職場在變,就業環境也在變。當今最新年輕世代,除草莓族、啃老
族、青貧族、御宅族等等,又加一種「尼特族」(Not in Employment, Education or Training
NEET)。這個族群,或值春青年華,或已而立之年,他們不升學、不進修、不就業,也不
接受職業訓練,整日游手好閒,終年無所事事,較之「啃老族」,喪志頹廢、萎靡不振程
度,實有過之。做為全球經濟體成員,台灣「尼特族」豈在少數?「樹葉飄落三個人頭上
,其中一人可能是尼特族」,這話也許不誇張。然而,工作難找,不能做為「尼特族」的
託辭;好吃懶做,才是「尼特族」遠離職場的原因。
二、台灣勞動市場在金融風暴重創過後已出現截然不同的面貌,國內的就業安全制度不足以承
受驟增的失業率,勞動市場的數據上已經呈現出長期失業者的屬性有傾向年輕化、高學歷
化,而過去的社會安全制度對於初次尋職或初入職場高流動的青年就業者皆無法提供協助
。勞動市場的嚴峻,將造成青年世代的高失業率及進入非典型就業的趨勢,然而台灣的失
業保險制度皆排除初次求職者、部分失業者,美國及加拿大的失業保險制度都有針對部分
失業者之保障,可作為政府的參考。
三、青年失業已成為全球共同面對的問題,經濟最活躍的亞洲也不例外,平均青年失業率是成
年人的 2.8 倍。而台灣的青年失業率相對於整體失業率更已達 3.14 倍,顯示危機日益迫切
。為免大有可為的年輕人變成「失落的一代」,應考慮對待業超過一年的青年,仿國外初
次尋職失業津貼的作法,即針對尚未繳納就業保險費的年輕人,以平均失業給付金額減半
,最長發給六個月的方式給付,並要求請領者必須接受就業媒合或職業訓練,讓原本是消
極性的福利,變成積極性的勞動措施。另為降低雇主採行彈性雇用的比例、以減輕勞健保
負擔的誘因,鼓勵資方將表現優異之短期派遣工或約聘人員轉為正職,以提升非典型工作
者的就業安全度。
四、針對國外謀職可從設立「資訊媒介平台」著手,除提供就業機會外,並應讓使用者瞭解各
地的勞動法令,以及權益受損時之救濟管道。至於如何強化勞動市場供給面措施,除了整
合勞委會、經濟部與教育部資源,使其能在未來的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導下,根據產業發展
需求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從學校課程的設計,到職業訓練及證照考試等各層面,均能配合
政策執行外,同時也應重新檢視現有的就業指標,是否足以發現、分析勞動市場之重要問
題。畢竟關注青貧、啃老、崩世代拉年輕人一把,就是投資國家的未來,期待政府有感協
助年輕世代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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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經濟正陷入坐困愁城的變局中,社會上充斥著過去所未存在的茫然與無力感,籲請政府正視。而讓本席更憂心的是;我們年輕人的未來在那裡?是否對未來有更嚴重的茫然感?除了要遭受高失業率、低就業品質、倒退的實質薪資,更要面對遙不可及的房價,以及在經濟政策捉襟見肘的政府。近 10 年台灣的碩、博士生成長達 80%,但就業環境卻愈益惡化,民國 105 年後逐漸產生之大學倒閉潮,屆時流浪碩、博士充斥於街,對就業市場又將是更殘酷的一大考驗!最新青年失業率已達 13.6%、實質平均薪資年減 1.8%,而有倒退 15 年之窘境。甚且近 10 年之實質薪資成長幾乎是零,低於韓國的 3.8%、新加坡 1.8%、香港 0.8%。低利率環境與不公平的賦稅制度,創造台灣成為炒作房價的絕佳溫床。年輕人面臨實質所得倒退的考驗,又要承受超高房價的負擔,令人於心不忍。未來政府所面臨的財務危機,勢必要提高相關稅負、退休金與健保提撥,屆時台灣將落入如日本般的 20 年經濟停滯窘境。政府若不積極面對,台灣將欠缺創業與創意的環境與人才,經濟將坐陷長期停滯的愁城。屆時的年輕人希望沒有?失望不斷!絕望叢生。而禍是我們這一代人闖的,這樣子的世代傳承對下一代公平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年輕人是一個時代的象徵,也是一個國家經濟成長與社會進步的動力。在台灣,現在年輕
一代所接觸與能夠發揮的經濟社會環境比上一代差,而且有愈來愈下降的傾向,因而產生
世代間淪落的現象。「世代間淪落現象」雖然是一個新名詞,卻活生生存在你我周圍。
1970、1980 年代的年輕人,不論有無繼續升學,皆有良好的創業機會、實質薪資持續上升
,同時政府在厚植經濟成長基礎的措施,亦具備較高的效能。然而 2010 年代的年輕人,要
遭受高失業率、低就業品質、會退的實質薪資,更要面對遙不可及的房價,以及在經濟政
策捉襟見肘的政府,進而加速少子化、老年化時代的到來,埋下勞動巿場不穩定因子。使
年輕人不得不面臨世代間淪落現象的考驗。
二、政府有無辦法解決世代間淪落現象?答案可能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國政府有入帳的負債
,包括中央政府長期債務、短期借款、非營業基金舉債、地方政府長期債務,約 6.5 兆,這
還算小事。主計總處所估計之未入帳負債總額高達 15 兆元,不管有入帳、未入帳的負債,
皆是政府未來要償還與支付,這二筆總額目前估算達 21.5 兆,為 100 年國內生產毛額(
GDP)的 156%,更是 100 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的 13.2 倍。以企業經營角度,這絕對是超
高負債的局面,未來一旦稅收未有突破性增加,我國政府可能面臨財務危機,勢必要提高
相關稅負、退休金與健保提撥,更創造世代間不公平的大問題。
三、如何挽救此一傷害台灣競爭力的負面因素?必須先瞭解年輕人的特質。這一代年輕人有著
改變與突破現狀的潛在特質,但卻被僵硬的行政、教育與法規架構所束縛,因此如何將年
輕人的特質轉變成創意、創業思考,進而往商業模式演化,成為台灣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
。本席建議政府;透過具公信力的機構,連結成功企業家的創業經驗與他們成立的基金會
,共建「創意創業推廣平台」與新創產業投資基金,定期舉辦創業創意競賽,挑選具有商
業化與競爭潛力的計畫與團隊,並投資資金扶植新創幼苗,以及培養、灌輸創業經驗與經
營方法,讓新創企業比原有企業有更高附加價值,開拓海外新市場。
四、政府習慣以技術創業來帶動經濟發展,使台灣陷入苦情代工、海外生產的困境。未來台灣
經濟轉型非僅止於扶植特定產業,或放寬外勞吸引台商將工廠從大陸搬回,而應該培養年
輕人創意創業能力,讓附加價值之提升與創造,有著遍地開花之功效,強化台灣競爭力、
創造更多工作機會與就業品質,進而提升整體薪資水準。目前台灣正存在世代間淪落的現
象,若持續惡化下去,年輕人前途堪慮,進而造成台灣社會不定的因素。此一問題的解決
需要政府以積極態度和具體作為面對,「世代間淪落現象」方有改善之可能,否則下一代
年輕人真是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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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陸生將納入全民健保範圍,引起輿論兩面議論,特表芻議。不容諱言;台灣目前很多困境,其實是由於政策不合時宜或情理的邏輯所造成的。例如對陸生「三限六不」之嚴苛,對外籍人士居留之歧視性限制。同樣的;直前在健保這件事上,不准陸生納保是沒道理的。但是依現行辦法,陸生擬將和其他外籍生、僑生列入健保「第六類人口」範疇,保費還享有政府補助,這兩點實在值得商榷!健保法的第六類人口,包括榮民榮眷、無職業的地區人口、退休後無職業者等,屬於低保費層級,並另由政府單位編列預算補貼。本人當然不認同對陸生、外籍生給予歧視性待遇,但以納稅的權利義務而言,卻似乎也並無理由要求本國納稅人像照顧低收入同胞一般提供特殊的補貼!鑑此;本席籲請政府,政策的公平性至為重要,但卻絕不是齊頭的表象公正公平,不准納保固不應該,且有損國際形象;但納保即給予「低保費+政府補貼」的德政,似乎對多數納稅人言也失公允。有關對於「非常態的納稅人」居留者,是否應另立合乎保險精算之保費費率?以符「公平正義」真正精神之所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陸委會希望推動陸生納入健保,最主要是考慮公平性,目前僑生與外籍生都已納入健保,
只有陸生仍未納入,這樣對陸生並不公平,且對我國於國際民主、開放有所損傷。以現行
規定;大陸學生若比照外籍學生納入全民健保,月繳 749 元保費,同時政府每月另補貼 500
元。從人權考量,陸生與外籍生的健保待遇本來就該相同。但是否宜列入「第六類人口」
考量,社會反應各式各樣。
二、健保法的第六類人口,包括榮民榮眷、無職業的地區人口、退休後無職業者等等,和第五
類的「合於規定的低收入戶成員」一般,都是屬於低保費層級。健保的財務本已傾向於社
會福利,由其中「第一類人口」的受薪族,扛起大部分的保費負擔,必然補貼了低收入者
之醫療支出;而第五、六類人口的區區保費,又還由政府單位編列預算(即全體納稅人)
補貼。這樣結構下的雙重補貼,令很多「納所得稅又納健保稅」的受薪族,卻不免有所怨
言。
三、健保是「台灣之光」,現在甚至具有寄託「國民情感」的意味。這是健保之長,卻也正是
其短。健保攀著「稅」的主軸,且根據所得高低繳健保費,二代健保因此分出的級距將更
見明顯,越發令人衍生出站在「納稅義務人」身分的權利和義務感。也因此,民眾對於僑
胞回國用健保,及高收入低繳費的「林志玲現象」等,格外敏感,也容易憤憤不平。本席
以為;固然不必對陸生、外籍生給予歧視性待遇,但以納稅的權利義務而言,卻也並無理
由要求本國納稅人像照顧低收入同胞一般提供特殊的補貼。
四、從陸委會角度,主要考量是公平性,此點勿庸置疑也屬應該,但該如何規畫才符社會公義
,實應審慎。從站在人權上和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外籍生和陸生的保險制度確實應
該要全盤檢討,以台灣經濟現況窘局,若是財政實有困難,則沒有繳稅的外籍學生也應該
要全額負擔,或是採用商業醫療保險。本席認為;健保如果能多反映一點「保險」精神,
很多問題會較容易處理。台灣留學生在美國,為看病,就是花錢買醫療保險,牛排可以不
吃,醫療險不能不買,也不涉及有沒有「揩美國納稅人油」的問題。在商言商的保險精算
,就像汽車險、房屋火險、旅遊意外險一般,繳了保費丟在「大水庫」裡,之後當用則用
,用不上也可「保平安」。
五、台灣健保既已走上「稅」的這條路,難以回頭,但在「國民待遇」之外,也許可加進一個
特殊類別,針對「非常態納稅義務人」,包括來台工作、求學等短期居留者,應另立合乎
保險精算之保費費率,或許用起健保才理直氣壯。但追根究柢,健保走上「什麼都保」的
這條路,最終必須修正。現在不但「保大也保小」,連「社會公平正義」也要保,變成「
大鍋飯」之後就是不歸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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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報載一名高職女生遭大學生於男生宿舍輪流性侵,竟無人發現、制止或伸出援手,整起事件令人匪夷所思,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注與撻伐。大學生犯罪、脫序行為雖非始自今日,但本席要問的是;在法律背後的責任,究竟該由誰負?自從廣設大學,不只學術水準降低,道德水準更不如以往,學生對師長敬重之心江河日下,對學校的約束管理動輒以干涉人身自由或人權抗爭;師生之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已經簡化到單純的知識交易,對於學生的人格化育與養成難有幫助,如此教育體制下的學生,不但難以成為社會菁英棟梁,下焉者則成為利用學識作奸犯科之徒,上端涉案就是教育失敗寫實例證。此外,時下年輕人夜店生事、網路犯罪也愈來愈難杜絕,因此;如何讓年輕人認識該等危機與陷阱,遠離夜店及網路上色情、犯罪、毒品、賭博、暴力等的誘惑,避免因涉及而受到傷害甚或傷害別人,是家長、學校及教育部責無旁貸的責任。現行教育體制如仍不在品德教育上用心,如仍只重「量」而不重「質」,非但教不出社會所需的學生,更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的教育與考試方式無法鼓勵「想像力比知識重要」的原創力,沒有「台灣識別」,也
沒有「價值典範」,以至於「優秀的年輕人,進了各大學受教的結果,畢業反成了『就此
結束了一生』的開始。」其實,與其說台灣教育失敗,不如說教育因缺少人格與良知的薰
陶而失敗;而且,與其說學校教育失敗,不如說家庭與社會教育徹底失敗。當我們指責老
師為何苦口婆心卻教不動的同時,學校與社會的影響,是不是也應負起相當的責任?
二、大學生犯罪、脫序行為絕非始自今日,但如本案如此囂張惡質、膽大妄為者,仍屬僅見。
雖然警方已經著手偵辦,法律自會有所懲處,但法律背後的責任,究竟該由誰負?隨著廣
設大學教育政策的施行,大學院校數量急遽增加,但大學生的程度卻每下愈況,昔日被視
為高級知識分子的大學生,有些脫序、違法行為甚至到了令人瞠目結舌、難以置信的地步
,也使得社會大眾對目前的大學教育產生嚴重質疑。
三、教育政策不當,造成大學數量過多,學生素質良莠不齊,校園一味講求自由,崇尚民主,
學生對師長敬重之心江河日下,對學校的約束管理動輒以干涉人身自由或人權抗爭,學習
熱忱也大不如前;老師忙於應付教育評鑑、寫論文、做研究、忙升等,自顧不暇之餘,對
於學生課堂上的行為已無力約束,學生課後的所作所為,多數老師更是難以聞問。師生之
間所謂「傳道、授業、解惑」已經簡化到單純的知識交易,對於學生的人格化育與養成難
有幫助,這樣的教育體制下所培養出來的學生,已經難以成為社會的菁英棟梁,下焉者則
成為利用學識作奸犯科之徒,本案涉案大學生就是教育失敗活生生的例證。
四、回顧傳統的倫理道德,對於人與人、男與女的相處早有嚴謹的規範,但當前社會風氣卻以
固有道德為封建保守而棄如敝屣,殊不知傳統倫理道德乃維繫中華文化與社會幾千年於不
墜的樞紐,年輕人如能遵循禮教,對自己就會多一層保障,也不會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
可保自己免於牢獄之災。被害女學生年紀尚輕,遭此傷害令人同情,但說實話,這樣的年
紀確實不適合上夜店,尤其是單獨赴約到夜店狂歡慶生,為人父母者實應多加留意與規勸
。
五、時下網路犯罪越來越難以杜絕,如何讓年輕人認識網路的危機與陷阱,遠離網路上色情、
犯罪、毒品、賭博、暴力等的誘惑,避免因使用網路而受到傷害,也不要利用網路傷害別
人,是有關應重視的要務。現階教育政策已經出現重大缺失,有人預測未來幾年內半數大
學將陸續關閉,如果現行教育制度不改善,不在學生品德教育上用心,如仍只重「量」而
不重「質」,非但教不出社會所需的學生,更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這是社會、家庭、
學校都應剴切面對的責任,而政府主導教育政策的最高部會,是否也應該為百年大計的體
制好好重新把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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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市內門、甲仙、六龜區暨屏東縣高樹鄉等 10 區鄉,闢設快速道路連接國道 10 號,以改善地方交通增進區鄉繁榮。高雄市內門、那瑪夏、甲仙、杉林、美濃、桃源、六龜、茂林區及屏東縣高樹、三地門鄉等鄉區,因無快速道路級道路,使聯外交通不及其他地區便捷,致使地方產業發展及建設均較周邊區鄉落後;該等地區好山好水,文風淳厚農作豐沛,具絕佳經濟及觀光產值,為落實政府縮短城鄉距離,解決南北差異之政策,讓南部地區人民「有感」政府具體『德政』,提升地區民眾生活品質及產業發展,請即籌建快速道路連結國道 10 號,期藉交通網之完備,有效增進地區生活圈機能,減緩人口外流,厚植地方產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市內門、那瑪夏、甲仙、杉林、美濃、桃源、六龜、茂林區及屏東縣高樹、三地門鄉
等鄉區,農作豐富,山林優美,然因久來交通未盡便利,造致地方農林產外送不易,人口
外流嚴重,地方經濟不興,城鄉發展愈見落寞。尤其延山地區,因無便捷交通,生活機能
更見式微,醫療網絡貧乏,相較高雄市旗山區因國道 10 號通車所帶來之地方經濟成長與發
展,實判若天壤。
二、國道 10 號由旗尾延長至六龜區,高雄市即有連結各區鄉的快速道路,相對帶動農產品銷售
,提升地方經濟,也可經高速公路之連結,吸引中、北部民眾南下深入地區,品嚐鮮果美
食,探訪鄉情文化,藉觀光發展交通便捷,縮短城鄉差異,鼓勵年輕人留鄉經營,提振地
方繁榮。
三、全球暖化氣候異常,台灣近年亦未能獨安於外,南部偏鄉及山區近來遭毫與殃災時有所聞
,偏遠區鄉本即交通較為不便,醫療設施亦顯不足,故不論從救災、防災,物資運送及人
員應援,交通服務能量為重要考量,而交通網之安全及便捷更是發揮道路功能之重要關鍵
。國道 10 號在天災頻仍之時,曾為高雄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六龜鄉(新開部落
)等莫納克風災(88 水災)受災區域的重要聯外道路,其時若有更便捷之快速道路,可能
對當時緊急應援之功效有更大助益,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也自然相對減輕。
四、上端區鄉固然均有省道可銜接國道 10 號,台灣各地區銜街國道處也並非都是快速道路,但
是對偏鄉及山區來說必要的快速道路卻是極其重要,因其負擔災區重建與未來復甦的聯外
重責大任,尤其於豪雨時更是山區偏鄉爭取時效的主要聯外道路,若因原聯外道路等級不
足不夠便捷,而肇致增大危及災區民眾生命財產情事,相信屆時再多剴切檢討都屬不及。
爰此;不論站在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復甦災區產業及發展偏鄉觀光的立場上,該等地區籌
建快速道路連結國道 10 號實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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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整體經濟持續低迷,失業率不斷攀升,但物價依然飆高,籲請政府正視。行政院宣佈進口關稅調降,是希望國內相關物價能跟著調降,減輕民眾的負荷。按理,商品價格應該做合理的反映,跟著合理降價,但有業者就是不按牌理出牌,反是調漲進口商品價格,諸如奶粉、輪胎等,有關卻說無法約束?另如送修車輛,業者以檢驗為由先大卸八塊,再告知車主該修裝備一堆,不欲修理則要求收取拆卸(回)裝費,再如郵局以無 5 角硬幣不還回民眾溢額支付?店家以無 5 角之由超收付費!業主假油電雙漲之名哄抬物價,漲幅遠逾油電漲幅。雖不同店名、不同地區,但相同食物、成品或小吃都漲,有關卻告訴民眾「無聯合漲價或攏斷」行為,無法可管,信用卡藉分期刷卡之好意,實則多次扒皮消費者賺取手續費,難道都無法可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府的功能就在保護大多數守法民眾的權益,法令是呆板的要靈活運用始見效能,公權力是上方寶劍不是小小水果刀,當政府政策或規定,雷大雨點小的結果,不但只會讓有期待的民眾失望,更將讓民心加速的背離和不信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抑制物價是行動不是口號;公權力貴在落實不只執行。在本院委員不斷質詢及社會輿論強
大壓力下,終於看到政府在讓人民「有感」的作為上有了行動。行政院會佈進口關稅調降
,是希望國內相關物價能跟著調降,減輕民眾的負荷。按理,商品價格應該做合理的反映
,跟著合理降價,但事實卻非如此,有業者就是不按牌理出牌,反是調漲進口商品價格,
譬如;近來備受議論的進口奶粉售價不降反升,進口汽車輪胎也有類似情形,政府卻拿渠
等毫無辦法,消費者投訴,有的單位甚至愛理不理。
二、許多愛車族都有這種吃悶虧的經驗,車子保養或送修,車廠將車子拆卸零件後,突然告知
有重要關鍵零件即將故障,建議提早換修,動輒要花好幾千元,問題是你即使不修,卻還
是要付一筆所謂的「拆(回)裝」費用,殊不論金額多寡?但諸如此種啞巴吃黃蓮有苦說
不出的付費,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再如;例如一顆水餃 4.5 元,你買 5 顆,照理應付 22.5
元,但有的店店家告知不收 5 角硬幣,所以售價「自動四捨五入進位」賣 23 元,連郵局都
可公然不退多付的 5 角,民眾索取才說是否可以 5 角面額郵票替代?這些行為難道都不算
違反公平交易!5 角或許不痛不癢,台灣民眾普遍善良也不會計較,但一個人 5 角,一百個
人、一千個人、一萬個人呢,不是說「人民的不便小事,就是政府應注意的大事?」
三、業者拿油電雙漲理由當作「神主牌」,一波接著一波漲價,吃定消費者!尤其是民生用品
,消費者不能不買,更可惡的是,其漲幅的比例根本遠大於所謂油電雙漲的尺度,油價現
在隨浮動機制有漲有跌,但業者漲價後會再降價嗎?公平會難道束手無策?公平會總以「
無聯合漲價或攏斷」行為,但事實上每家麵包店的麵包都漲了,只是不是每種麵包都漲的
分別,各不同地點的蚵仔麵線都在漲價,但也是不符聯合性質,如此任業者在售價上下其
手的漲價,人民要公平會做啥?給上方寶劍拿來切水果!
四、信用卡刷卡支付利息、手續費,消費者有時並不太在意,因為數額不大。但是全國數百萬
信用卡消費者被這麼扣來扣去,發卡銀行進帳卻達數億!尤其有的發卡銀行標榜刷卡金額
超過一定額度時,可以分成三期、六期或十二期分期繳納,美其名是幫消費者減輕繳款負
擔,但事實不然,它不但每一期會收一筆手續費,還有銀行自己訂定的利息支付遊戲規則
,大多是收取數百元,等你整個繳完手續費、分期利息,這些錢差不多又可以多買一些民
生必需用品,本席認為;民眾刷卡消費不管有沒有採分期繳款,利息和手續費用應該只能
算一次,這種分段分期收費,暗槓消費者的手法,公平會應該主動介入瞭解,糾正或予適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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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鑑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於 98年 7 月 8 日通過後,歷經多次修正,最新之修正草案已於 101年 4 月 9 日通過;其多次修正目的不外乎簡化行政流程、鬆綁自貿區之相關條例,以圖引進外來資金、增加在地投資,藉此促進產業升級、擴大就業,然自九十八年設立至今仍無具體成績,廠商外移情況依舊嚴重、返鄉數量仍少,顯示出自貿區條例設置存在「空有條例」之問題,故本席要求行政院就《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相映之配套措施及未來規劃之營運狀況進行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四條之規定,條例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然因自由
貿易港區規劃與執行層面事涉交通部、經濟部和內政部等數個部會,故本席建議應由行政
院統籌成立一跨部會專責機構,進行自由貿易港區土地規劃、研議法規鬆綁,以簡化招商
、投資時之行政流程,以利自由貿易港區之推動。
二、自由貿易港區設置之後,可預見自由貿易港區之周邊土地將會被有心人士炒作、翻漲,為
避免我國之科學園區周邊房價問題重演、符合社會公平之正義之原則,故本席建請行政院
責成內政部對於未來自由貿易港區之周邊土地翻漲之利益應秉持「獲利歸公」之原則,研
擬法規進行相關稅賦徵收,避免房價漲價之利益被少數投機人士所壟斷。
三、為減輕我國廠商之負擔,提升我國勞工薪資水準,本席建請行政院責成經濟部和勞委會進
行跨部會協調,在符合國際人權和社會觀感之前提下,研議於自由貿易港區內進行本勞和
外勞基本薪資脫鉤,減輕進駐廠商之人事成本負擔。
四、依據現行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及行政院跨部會協商會議之結論,將進行自由貿易港區設置
管理條例之修改,爭取高雄港未來成為倫敦金屬交易所遞交港口(London Metal Exchange,
LME)之一,此舉將有助於高雄港成為東亞地區物流配銷、倉儲轉口之重要港口,同時也
可吸引外資廠商進駐、改善高雄地區之就業情況;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應盡速進行法規之
修改、進行周邊土地規劃及配套措施之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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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交通部日前提出將允許國籍輪船籍漁船雇用武裝保全以抵禦海盜,籲請政府盡快完成相關規定制定並送交立法院,以保障我國航商與漁民。索馬利亞地處紅海船隻進出與印度洋西岸航線的重要戰略位置,過去曾是繁榮富庶的香料王國,但索馬利亞今日卻以海盜的惡名,吸引了全球的關注。但附近海域卻是我國遠洋漁業重要海域,也是國籍商輪往來頻繁之地。日前高雄籍漁船「旭富一號」所有船員被索國海盜挾持 18 個月之久,漁船甚至被當成攻擊母船襲擊其他船隻,相關規定制定實刻不容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索馬利亞自 1991 年政府瓦解後,各國掠奪索國經濟海域的珍貴漁業資源,並用拖曳網破壞
周遭珊瑚生態,也讓漁業資源更為枯竭。2004 年海嘯又重創索國,也傳出無政府的索馬利
亞,被軍閥與政客出賣,淪為歐洲各國投棄核生化以及醫療廢棄物的垃圾場,更加速摧毀
環境生態與索國人民的生計。2005 年開始海盜伺機而起,一開始只是搶奪漁船的漁獲,進
而轉變為今日動輒索價數百萬美元的挾船勒贖。
二、索馬利亞周遭海域為油輪、商輪航線密集區,也是我國遠洋漁業重要漁場及必經之路。民
國 99 年底高雄籍漁船「旭富一號」在印度洋西南海域遭索馬利亞海盜劫持,歷經 18 個月
索國海盜才接受贖金釋放船員。遠洋漁業相關公會也私下與周遭海域國家簽訂僱用傭兵計
畫,但仍有觸犯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問題。
三、爰此,本席強烈要求相關單位盡速完備相關規定,讓我商、漁船在適當的保障機制下,可
僱用武裝保安人員護衛,以減少類如海盜之行徑威脅,俾以保障我國航商與漁民的利益及
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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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日國人閱讀力調查,雖較前兩年進步,但距「閱讀先進國家」仍有一段距離,籲請政府有關單位持續重視國人閱讀力提升。閱讀力影響人民素質與國家競爭力,2009 年台灣在 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的閱讀素養評量大幅退步,相較 2006 年下滑 7 名,排名 65 個國家中的第 23,還輸給上海(第 1 名)、香港(第 4 名)與新加坡(第 5 名),在兩岸四地華文世界吊車尾。三年來提升閱讀競爭力在政府推動以及各縣市地方政府的重視下,取得初步成效,各縣市均較三年前進步,但仍無法跟上國際的腳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09 年台灣在 PISA 的閱讀素養評量大幅退步,在兩岸四地華文世界吊車尾。經過三年的努
力,雖有微幅改善,然距「閱讀先進國家」的標準仍有相當大的距離。以今年的各縣市閱
讀競爭力調查報告為例,排名第一的台北市,平均每人借書 4.32 冊,相較「閱讀先進國家
」差距仍大。以 2009 年 PISA 閱讀成績第三、六名的芬蘭與加拿大為例,芬蘭赫爾辛基每
人享有 3.23 冊的館藏資料、每人借閱 15.92 冊;加拿大溫哥華,每人有 4.96 冊書籍、每人
借閱 16.03 冊,均顯示政府雖已正視國人閱讀力低落問題,但相關提升閱讀力政策成效不彰
,改善有限。
二、提升閱讀力政策地方政府扮演角色吃重,各縣市政府近年都相當重視推廣閱讀、提升讀書
風氣。根據今年的統計資料,五都之中除了台北市依舊排名第一之外,其他四都高雄市、
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並不在全國五名內。資源相對充沛的都會城市理應在相關調查中
占有優勢,但除了首善之都台北市之外,其他五都的排名落後,顯見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三、閱讀力的提升不能僅靠硬體方面的提升,也不能單靠政府的推動,有效結合民間力量才能
有效改善。例如鼓勵民間企業推廣閱讀、與社福團體合作募書、捐書、結合宗教團體發展
有利淨化人心的閱讀力計畫、鼓勵家長支持孩子提升閱讀力及提高親子共讀時間。以上各
項建議台灣民間社會雖早有團體實行,但人要政府以政策獎勵方式大力推行,才能在民間
形成普遍共識。
四、爰此本席建請有關單位即刻研擬提升國人閱讀力相關計畫,研擬獎勵企業獎助提升國人閱
讀力相關計畫,並有效結合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積極改善國人閱讀力低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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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我國與日本就釣魚台之領土主權爭議,認為海域爭端一向非零合賽局,我們希望政府該強硬的時便應強硬以對,然而在該以談判代替對抗的時候,也應靈活運用手段與日方爭取台灣漁民的最大權益。政府相關談判必須要有清楚的規劃與準備,照顧漁民權益是農委會重大業務,究竟日後我方在談判桌上有何策略,要如何與日方爭取漁民權益,本席要求農委會儘速擬定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最近釣魚台情勢升溫,台灣、大陸及日本對此事件都有相對應的作為,但短時間之內尚未
出現能夠立即解決爭議的契機。本席所關注的,除了相關主權爭議外,我國漁民於當地海
域作業的權力,政府也應積極維護。
二、蘇澳區漁會估計,若我漁民可到釣魚台作業,蘇澳區漁會年產值可增加十到二十億,比現
在年產值多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目前釣魚台被日方劃定十二浬海域內,包括日本、台灣
、中國等國漁船都不得進入作業,已有十多年。由於日方初期沒有強制驅離,各國漁船還
相安無事,但日方保安廳巡艇近六、七年來開始強制驅離進入十二浬作業的漁船,台日、
中日間頻傳漁船作業糾紛。甚至有漁船被日方強行拘捕、船長及船員被扣押的情事發生。
三、釣魚台附近海域在這十幾年「休養生息」下,漁產資源非常豐富,即使漁民在十二浬外作
業,也能有不錯的漁獲,當地有大量的鮪魚、旗魚、鯊魚、鯖魚、鰺魚等高經濟魚類。南
方澳二十噸以上的漁船,都有能力到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總數四百多艘。漁民最擔心的
是,在日本政府讓釣魚台「國有化」後,是否將依此,從釣魚台劃二百浬經濟海域,屆時
台灣漁民將根本就無法出海。
四、本席要求在釣魚台主權爭議上,態度可以強硬起來,但漁民漁權的維護也不可忽視。本席
具體建議,在釣魚台主權爭議未解決前,政府也應該積極進行台日漁權的談判,這對國內
漁民、特別是南方澳漁民來說,非常重要。但駐日代表日前於本院報告台日關係時,對台
日漁權談判的進度以及內容,沈代表只表示台日漁權的談判還在協商中,政府目前卻提不
出時間表。
五、馬總統所提的「東海和平倡議」,本席認為並非代表台灣政府在釣魚台主權問題中懦弱的
表現,而從日前海巡署船艦大力支援蘇澳漁民赴釣魚台海域就可證明我國捍衛主權的決心
。但海域爭端一向非零合賽局,我們希望政府該強硬的時候應該強硬以對,在該以談判代
替對抗的時候,政府也應靈活的運用手段與日方爭取台灣漁民的最大權益。但政府相關談
判必須要有一清楚的規劃與準備,照顧漁民權益是農委會重大業務,究竟日後我方在談判
桌上有甚麼策略,要如何與日方爭取漁民權益,本席要求農委會儘速擬定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