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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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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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3-11-29
-
sessionPeriod:
4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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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4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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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2
-
meetingDateDesc:
102/11/29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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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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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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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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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11月29日)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2月3日上午)四、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民國98至101年度)」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12月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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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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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林淑芬","楊曜","劉櫂豪","管碧玲","蕭美琴","黃昭順","陳雪生","紀國棟","費鴻泰","林鴻池","王進士","孫大千","鄭天財","陳超明","張慶忠","陳怡潔","黃志雄","蔡正元","廖國棟","李慶華","張嘉郡","陳根德","蔡煌瑯","鄭汝芬","蔡其昌","翁重鈞","謝國樑","孔文吉","陳鎮湘","陳碧涵","段宜康","李貴敏","邱文彥","江啟臣","魏明谷","陳淑慧","廖正井","王育敏","蔡錦隆","葉津鈴","林郁方","詹凱臣","潘維剛","許忠信","簡東明","吳秉叡","李鴻鈞","盧嘉辰","陳歐珀","徐少萍","蔣乃辛","呂學樟","尤美女","林岱樺","陳亭妃","黃偉哲","丁守中","吳育昇","賴士葆","吳育仁","高金素梅","蘇清泉","黃文玲","楊麗環","顏寬恒","江惠貞","許添財","林佳龍","陳唐山","李應元","邱議瑩","吳宜臻","陳節如","趙天麟","李俊俋","鄭麗君","李昆澤","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何欣純","柯建銘","高志鵬","王惠美","徐耀昌","葉宜津","王廷升","姚文智","許智傑","潘孟安","林國正","馬文君","盧秀燕","邱志偉","洪秀柱","呂玉玲","徐欣瑩","林德福","陳其邁","蘇震清","羅明才","陳明文","薛凌","羅淑蕾","田秋堇","劉建國","曾巨威","楊應雄","林明溱","林滄敏","陳學聖","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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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11-29T09:00:00
-
endTime:
2013-11-29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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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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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12601/details?meetingDate=1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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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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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12601
-
date:
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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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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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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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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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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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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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12/03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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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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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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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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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11月29日)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2月3日上午)四、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民國98至101年度)」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12月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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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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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林淑芬","楊曜","劉櫂豪","管碧玲","蕭美琴","黃昭順","陳雪生","紀國棟","費鴻泰","林鴻池","王進士","孫大千","鄭天財","陳超明","張慶忠","陳怡潔","黃志雄","蔡正元","廖國棟","李慶華","張嘉郡","陳根德","蔡煌瑯","鄭汝芬","蔡其昌","翁重鈞","謝國樑","孔文吉","陳鎮湘","陳碧涵","段宜康","李貴敏","邱文彥","江啟臣","魏明谷","陳淑慧","廖正井","王育敏","蔡錦隆","葉津鈴","林郁方","詹凱臣","潘維剛","許忠信","簡東明","吳秉叡","李鴻鈞","盧嘉辰","陳歐珀","徐少萍","蔣乃辛","呂學樟","尤美女","林岱樺","陳亭妃","黃偉哲","丁守中","吳育昇","賴士葆","吳育仁","高金素梅","蘇清泉","黃文玲","楊麗環","顏寬恒","江惠貞","許添財","林佳龍","陳唐山","李應元","邱議瑩","吳宜臻","陳節如","趙天麟","李俊俋","鄭麗君","李昆澤","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何欣純","柯建銘","高志鵬","王惠美","徐耀昌","葉宜津","王廷升","姚文智","許智傑","潘孟安","林國正","馬文君","盧秀燕","邱志偉","洪秀柱","呂玉玲","徐欣瑩","林德福","陳其邁","蘇震清","羅明才","陳明文","薛凌","羅淑蕾","田秋堇","劉建國","曾巨威","楊應雄","林明溱","林滄敏","陳學聖","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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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12-03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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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3-12-03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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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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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12601/details?meetingDate=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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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孔文吉","陳鎮湘","陳碧涵","段宜康","李貴敏","邱文彥","江啟臣","魏明谷","陳淑慧","廖正井","王育敏","蔡錦隆","葉津鈴","林郁方","詹凱臣","潘維剛","許忠信","簡東明","吳秉叡","李鴻鈞","盧嘉辰","陳歐珀","徐少萍","蔣乃辛","呂學樟","尤美女","林岱樺","陳亭妃","黃偉哲","丁守中","吳育昇","賴士葆","吳育仁","高金素梅","蘇清泉","黃文玲","楊麗環","顏寬恒","江惠貞","許添財","林佳龍","陳唐山","李應元","邱議瑩","吳宜臻","陳節如","趙天麟","李俊俋","鄭麗君","李昆澤","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何欣純","柯建銘","高志鵬","王惠美","徐耀昌","葉宜津","王廷升","姚文智","許智傑","潘孟安","林國正","馬文君","盧秀燕","邱志偉","洪秀柱","呂玉玲","徐欣瑩","林德福","陳其邁","蘇震清","羅明才","陳明文","薛凌","羅淑蕾","田秋堇","劉建國","曾巨威","楊應雄","林明溱","林滄敏","陳學聖","楊瓊瓔","林淑芬","楊曜","劉櫂豪","管碧玲","蕭美琴","黃昭順","陳雪生","紀國棟","費鴻泰","林鴻池","王進士","孫大千","鄭天財 Sra Kacaw","陳超明","張慶忠","陳怡潔","黃志雄","蔡正元","廖國棟","李慶華","張嘉郡","陳根德","蔡煌瑯","鄭汝芬","蔡其昌","翁重鈞","謝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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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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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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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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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27701_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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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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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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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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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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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1分至9時35分、10時9分至12時22分
12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5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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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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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12601/details?meetingDate=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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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原本永久有效的殘障手冊效期屆期,卻須要回到戶籍地領表辦理新手冊,還得繳交 3 個月的近照;但卻對已不良於行的領冊人及照顧重病人士的家屬,衍生不便。建請主政機關應考量弱勢民眾權益,重新檢視申辦上開手冊,是否與地方政府研議異地申請可行性,並重新檢視 3個月近照更新必要性。並儘速公布特定殘障類別可終身持有殘障手冊的時程,方符有效照顧弱勢民眾意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傾據民眾李先生投訴,他高齡歲數年紀、住在台南的奶奶現因為植物人狀態,日前接到奶
奶戶籍地的區公所通知,要重新做殘障鑑定,因為他及其他家屬都在台北工作,詢問區公
所人員能不能在台北辦理,但得到「依法」必須返回戶籍地領表與遞件的答覆。而且申請
鑑定規定要繳交 3 個月近照,但奶奶重病根本無法外出拍照,鑑定人員要求他們自己拍照
再裁成 1 吋的大頭照。
二、但事實上,在 2007 年完成修法後,立法院原給相關單位 5 年的時間研議作業辦法,但現在
主管機關竟仍沿用到戶籍地辦理等舊規定,顯屬不當。主政機關應考量民眾便利性,儘速
與地方政府研議異地申請事宜,並重新檢視 3 個月近照更新必要性。並儘速公布特定殘障
類別可終身持有殘障手冊的時程,方能有效照顧弱勢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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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現行勞工保險規定 45 歲以下切除子宮才能領取失能給付,係根據失能給付標準「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作為認定,但國人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為 50 至 52 歲,尚未停經即代表該子宮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將切除子宮之請領失能給付限定為 45 歲,恐將造成部分女性達到「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標準卻無法請領失能給付,形成不公平的現象。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調高切除子宮請領失能給付之年齡上限至50 歲,或放寬至國人平均停經年齡,如此始能真正保障全體女性之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勞工保險規定 45 歲以下切除子宮才能領取失能給付,係根據失能給付標準「生殖器遺
存顯著障害」作為認定,但是國人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為 50 至 52 歲,尚未停經即代表該子
宮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將切除子宮之請領失能給付限定為 45 歲,恐將造成部分女性達到
「生殖器遺存顯著障害」標準卻無法請領失能給付,形成不公平的現象。
二、由於勞工保險請領失能給付對於男性生殖障害並無年齡限制,因此有學者建議是否刪除女
性勞工切除子宮請領失能給付標準中的年齡限制。然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失能給付每五
件即有一件是切除子宮,全年合計約六至七千件,但這些切除子宮的案件中,有兩成根本
無需切除,若貿然刪除年齡限制,恐存在道德風險。目前醫療科技發達、國民健康提升,
女性平均停經年齡為 50 至 52 歲,請領失能給付上限卻仍訂為 45 歲,恐怕將造成許多女性
勞工權益受損。
三、故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正「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調高切除子
宮請領失能給付之年齡上限至 50 歲,或放寬至國人平均停經年齡,如此始能真正保障全體
女性之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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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我國 101 年底高齡人口率達 11.5%,經建會推估,我國將於 2018 年正式邁入聯合國所定義的高齡社會。臺灣為因應即將到來的高齡社會,養老院制度的規畫有其必要性。日本高齡社會問題早在 1970 年代就出現,攀升速度為世界之最,日本政府早已著手建構適應少子高齡化現象的社會保障藍圖,臺灣正步行在日本的高齡社會軌跡上,因此有許多相關日本養老院制度可借鏡,例如興辦養老院資格限制放寬、床位限制的放寬以及開辦照護保險等。爰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放寬我國過度管制的相關養老制度及資格審查限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已於民國 82 年正式邁入聯合國定義的高齡化社會,即國內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
口 7%,101 年底高齡人口率達 11.5%,經建會推估,我國將於 2018 年正式邁入聯合國所定
義的高齡社會,高齡人口將達到 14%。日本高齡社會問題早在 1970 年代就出現,老化政策
可溯源至 1963 年的「老人福利法」,之後陸續推出「黃金計畫」、「新黃金計畫」、「黃
金計畫 21」及「公共介護保險」等。日本的高齡化因應對策起步早且傾向長期性規劃,可
算是亞洲各國的先驅,不少值得參考借鏡之處。
二、臺灣在興辦養老院的資格限於醫療機構、公益法人、財團法人或是自然人申請,相較於日
本,其申請資格就較為開放,諸如社團、營利法人皆可,此種營利事業介入社會事業,有
利於提升整體服務品質,強化高齡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備。
三、在床位限制的部分,日本並無上限,但是台灣卻規定非營利組織僅能 50 至 200 床,而自然
人僅能 5 至 50 床,此種規模限制不利於規模經濟,服務品質不易提升。
四、針對保險部分,日本的照護保險制度要求日本國民 40 歲以上每月繳納照護保險費,65 歲後
有照護需求,政府負擔 9 成金額,相較我國並無照護保險,老人沒保障,政府負擔重,養
老機構也承擔較高的經營風險。
五、鑒此,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放寬我國興辦養老院的資格限制;放寬床
位限制;研擬照護保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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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政府為提升我國經濟發展動能,而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經區)的計畫,然而該計畫所推動的租稅優惠條例將會重蹈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之覆轍,形成企業進駐示範區僅為了享受租稅紅利,而無助於企業推動產業轉型。自經區的發展理念,在推動臺灣經濟轉型的升級,進而為加入跨太平洋戰略夥伴協定(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鋪路,然而自經區計畫為吸引企業進駐,而規劃免稅特區,且目前行政院擬將租稅優惠範圍擴大,實體園區外企業亦可藉由前店後廠的概念享有優惠,如此作法,對自經區設立之初衷無益。爰建請行政院將租稅優惠限於實體園區內企業,且進駐企業需確切實行企業之轉型與升級,優惠亦需有期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臺灣當前所面對的國際經濟情勢險峻,各經濟實體間 FTA(自由貿易協定)陸續施行,而
我國目前僅簽署臺紐經貿合作協定(ANZTEC)和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簽署進度
極為緩慢。為因應此形勢,我國除了加強和其他經濟實體簽屬 FTA,另外也推動自經區計
畫,希望推動產業升級及轉型,提升我國經濟發展動能。
二、為了推動產業轉型與升級,政府提供租稅優惠,立意良善,但現行規劃的租稅減免優惠適
用對象有漸趨擴大的趨勢,近期擬由原先所規劃的「六海一空」自貿港區及屏東科技園區
擴大至各地加工出口區,科技園區及各工業區;另外非實體園區內企業亦可循「前店後廠
」之模式享有租稅優惠之減免,此種人人有優惠的做法將會重蹈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之
覆轍。
三、2010 年產業創新條例修法之後,我國企業營所稅率降至 17%,低於大陸和南韓,另外我國
整體租稅負擔率為 12.2%,遠低於南韓的 19.8%,大陸的 19.4%,新加坡的 14.1%以及香港
的 13.6%,臺灣的賦稅已經相當優惠,如此再降低租稅能否有效提升我國產業動能,相當可
議。臺灣的賦稅之輕在東亞地區數一數二輕,但是 FDI(外人直接投資)卻是數一數二的低
,可見賦稅比重和促進投資在臺灣現行投資環境並無顯著的因果關係,相較之下,放寬臺
灣的行政限制似乎對於 FDI 的提升更為有效。
四、鑒此,建請行政院將租稅優惠限於實體園區內企業,且進駐企業需確切實行企業之轉型與
升級,優惠亦需有期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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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針對有線電視開放跨區經營後,新北市發現違規布纜、掛線情況嚴重,3 個月來新北市政府稽查業者各項重大施工違規情況,共送出 9 件重大違規案件給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然該委員會至今卻一件未罰,讓跨區施工的有線電視業者有恃無恐,持續搶掛纜線,造成附近居民生活品質大降。本席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加快案件裁罰速度,並研擬修法將裁罰權下放地方政府,以期有效嚇阻違規業者,還民眾整齊安心的居住環境與市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目前營運中有 11 家系統業者,通過全區經營的有 3 家,申請中的有 4 家,18 家業者
共搶這塊擁有 100 萬收視戶大餅,形成百家爭鳴的血肉戰場。為了快速進入市場攻城掠地
,有些新申請的跨區經營業者,架纜線時沒有向住戶、區公所、台電公司申請許可,甚至
部分施工人員沒穿制服、夏季赤裸上身施工,爬牆強行在屋外掛纜線,嚇到住戶,以為有
人要行竊。
二、考察目前業者跨區經營架設纜線相關規定,跨區經營業者向 NCC 提出經營計畫書,送審後
即可架設纜線,抽樣查驗後便可開始營運。但部分業者未經當地居民或地方政府同意,就
擅自違規掛線,目前地方政府僅能就各局處所涉及範圍開罰,每次稽查都要帶齊各局處人
員,相當麻煩費時。實務上更發現,掛纜線引起住戶抗議時,業者會以「NCC 已核准執照
」為藉口強行架線;但住戶或警察通常不清楚業者須申請當事人同意才能附掛。
三、針對有業者申請未獲同意就掛設纜線,新北市政府除接到民眾檢舉,9 月間和里長基層座談
,也有多名里長反映,但至今毫無改善,業者反而變本加厲。上述亂象之所以不斷發生,
乃肇因於 NCC 今年 8 月開放有線電視業者跨區經營後,新北市新聞局於 8 月 21 日起每天
派員稽查,陸續將 9 件重大違規移請 NCC 裁罰,但 3 個月來沒有一件開罰。裁罰如此「牛
步化」,已造成業者有恃無恐,任意施設的行為預料將更猖獗。
四、政府分級的目的即是收分層負責之效,中央政府應負責制訂政策與方向,以及相關施政考
核;其他如執行細節與裁罰權限,該思考下放地方政府,才能讓行政流程更加有效率。故
本席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先應針對該 9 件重大違規案加速裁罰;再者,規範業者在
第 2 階段送審前,應提出拉設纜線路段的允許及合格證明,其營運與否的審核權,亦應交
給地方政府費率委員會,如此便可就其以往架設表現來決定是否核可經營;最後,研擬修
法將裁罰權下放予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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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當前國際經濟情勢險峻,政府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經區)計畫,希望藉由推動進一步的自由化來提升我國經濟動能。自經區計劃藉由法規鬆綁、優惠租稅等做法來吸引外資,推動產業轉型與升級,進而為加入跨太平洋戰略夥伴協定(TPP)以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鋪路。但是在自經區金融開放的部分,中央銀行以穩定我國金融秩序,堅持不開放涉及新臺幣匯率、利率及由新臺幣計價商品連結的金融商品,央行基於其職責,此種顧慮可以理解,但在自由市場的概念下,理論上來說,產品的多樣化有利刺激消費。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探討開放涉及新臺幣匯率、利率及由新臺幣計價商品連結的金融商品之可能性,並研擬相關管制措施,讓開放與控管兼容並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球化的趨勢下,各國貿易壁壘降低,全球形成一個大型的自由經濟市場,經濟動能源自
於供給與需求,資訊透明且流通的交易環境下,價格決定了一切,各經濟實體間處於既競
爭又合作的競合關係。2008 年金融海嘯過後,雖然各國對於毫無限制的金融交易活動予以
禁止,但是對於金融業務的拓展仍不遺餘力的推動,這種不減反增的情況肇因於自由經濟
市場的原始動能:競爭。在競爭的環境之下,業者本身必須具備足夠的條件吸引顧客,國
家也有義務盡力協助國內業者增強競爭力。
二、我國自經區的規劃,就是政府針對全球化市場所做的因應措施,金管會在「金融納入自由
經濟示範區方案」當中提到,金融業以虛擬境外的模式,朝向「業務鬆綁,全區開放」的
方式進行,透過 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平臺交易,原則上只要不涉及新臺幣匯率、
利率及新臺幣計價金融商品,皆全面鬆綁,目的是提供以往僅能在香港和新加坡購買的金
融商品。
三、臺灣在新加坡和香港之後,推出類似的金融商品,企圖競食金融商品市場,原已處於較不
利的地位,加上上海自貿區已掛牌成立,故需加強開放力度,才有利於做市場區隔,吸引
消費者來臺投資。
四、其實金融開放最大的考驗是本國匯率的穩定,因此央行的顧慮與擔憂可以理解,但環視其
它經濟體的做法,香港是採聯繫匯率制度,港元和美元匯率連動,不易受其他幣別交易所
影響;新加坡則是以境內和境外金融交易做區隔,穩定匯率,均可作為開放後穩定匯率的
參考方案。
五、鑒此,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探討開放涉及新臺幣匯率、利率及由新臺幣計價商品連
結的金融商品之可能性,並研擬相關管制措施,讓開放與控管兼容並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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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公路總局規定國道客運業者應依法令規定行駛路線與上下客,路線中排定的下客站就算無人下車,客運仍須駛下交流道並停靠下客站,沒人下車也要停靠下客站,形同浪費時間與油耗。囿於該項政策過於僵化,形成乘客、業者、政府三輸,有違節能減碳與便民措施,建請主管機關修正此一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頃據民眾投訴與民間客運指出,長途客運每趟次至少虛繞一處交流道浪費 40 分鐘,以尖峰
滿載乘客 31 人、每天發車 1500 班計算,每天就浪費乘客 3.5 年時間。但事實上,路線中排
定的下客站就算無人下車,客運仍須駛下交流道並停靠下客站。民眾批沒人下車也要停靠
下客站,形同浪費時間與油耗。
二、囿於該法令規定太僵化、浪費時間又不能節能減碳,形同不便民。但事實上現在科技發達
,下客站可透過電腦管控,任何一站有多少乘客下車都能掌握,沒人下車的站就可不須停
靠,建請主管機關修正此一規定,方能利民與落實節能減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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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交通部預計明年起試辦機車行駛內線車道、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但外界質疑此政策有害交通安全,基於交通安全整體考量,建請主管機關交通主政單位應考慮「兩段式左轉」存在的特殊性,重新審視推行該案的必要性,暫緩該項政策施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傾據報載,交通部預計明年起試辦機車行駛內線車道、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但外界質疑
此政策有害交通安全,反而提高交通事故率,而據交通實務,靠外側的兩車道開放機車行駛是
基於交通順暢,因此予以彈性開放,但如果是三線或四線以上車道,內側車道絕對不能開放,
否則會造成機車與汽車爭道,不僅危害交通安全,也侵害汽車用路的權利。故交通主政單位應
考慮「兩段式左轉」存在的特殊性,重新審視推行該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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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我國高齡社會已成我國社會人口結構的主要型態,而行政院江院長於 2010 年實任內政部長時,於12 月 27 日的記者採訪中,曾公開宣示我國高齡人口已成未來人口結構的定局,而埔里鎮的菩提長青村是江院長心目中最理想的老人安養型態。是以,高齡社會的既定結構樣態已成未來社會人口型態,行政院對於江院長曾經公開宣示之埔里鎮菩提長青村的老人安養模式將如何推動與推廣,並以此作為我國未來高齡社會的主要老人安養模式之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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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世界各國積極尋找替代能源,而生質能源也成為世界各國主要能量來源的方式之一,東南亞國家也逐步推廣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來源,並以此替代傳統燃料,或輔助提升傳統燃料之效能,我國對於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可行性為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目前推動生質燃料之政策方向為何?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的政策方向為何?
二、我國主責推動生質燃料政策之單位為何?
三、東南亞各國及大陸皆已積極推動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替代傳統燃料方式,或輔以
增加傳統燃料之效能,我國針對此部分的政策方向為何?
四、我國對於鼓勵以生質燃料作為主要或輔助燃料之政策方向為何?
五、我國是否有計畫推動進口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免稅政策,以鼓勵國內工業區各廠家
提升使用生質燃料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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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台北捷運信義線即將於月底完工,而馬英九總統也於 10 月時公開宣示將興建汐止線捷運,大台北捷運路網逐步完整。反觀高雄捷運,多年來始終僅有捷運紅線與橘線兩條捷運網,造成大眾捷運路網不夠完整,也連帶影響目前高雄捷運的搭乘率。而都市的路網建設往往需要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否則依地方政府的自有財利並無法負擔龐大的建設費用。是以,為平衡南北都市之差距,行政院對於高雄市之大眾捷運網絡建設之政策方向為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北捷運網絡完善,未來將有信義線完工通車,加上新北市正在興建的三環三線,及馬總
統公開宣示的汐止線,台北大眾運輸網逐步完善也完整。然而,高雄捷運路網自捷運紅線
與橘線落成至今,始終無更進一步之路網建設消息。
二、依據高雄市大眾捷運路網圖顯示,高雄捷運將有屏東延伸線、岡山路竹延伸線、燕巢線、
林園東港延伸線、右昌延伸線、大寮延伸線、佛光山線;及輕軌列車高雄環狀輕軌捷運線
、棕線、鳳山線、黃線及綠線。而目前僅有高雄環狀輕軌捷運線進行第一階段動工。
三、高雄市鳳山區為濁水溪以南第一大區,更為全國第四大區,依據長程的路網規劃鳳山區將
有輕軌鳳山線與綠線兩條路網,但囿於目前高雄市政府財政狀況,要由市府獨自承擔龐大
的交通建設經費實有困難,且比照台北市政府捷運建設中央補助之比例,高雄市交通路網
之建設也不應由高雄市政府獨自承擔全部建設費用。
四、是以,平衡南北都會區交通建設之差距,行政院應負責規劃建設高雄都會區的捷運路網,
而現行行政院對於南部地區大眾運輸路網之政策方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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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目前台灣對於食品安全的把關,僅於事後補救,又因為罰則太輕,業者罰不怕,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導致人民恐慌,政府對於此事責無旁貸,本席建議必須從食品添加物、原物料進口時就嚴格把關,而不可再消極的仰賴事後檢驗,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食品安全是國家安全和公共健康問題,近來接二連三的食品安全問題,顯示政府在組織邏
輯、行政能力和制度規章上,已經不足以因應。此次銅葉綠素風波,顯示現行法令制度對
於進口原物料的成份掌握、檢測、註冊都缺乏全面性和預防性的思考,以致於總是在問題
發生後,才急於追蹤原物料的來源去向。而各種添加物的運用規範和查核,也總是在有問
題產品流入市面後,才發現不足。
二、現今國際上的食品安全發展趨勢,強調的是「源頭管理」,不論肉品、水產或蔬菜水果,
都必須是優良而安全的原料,否則如果最終產品不合格,得一步步往前來追出問題,不僅
困難度高,更是在消耗有限的管理資源,如只仰賴食品上市了才進行的「事後檢驗」,更
常常緩不濟急。由於食物從生產到上架的過程,還有重重的環節,每一個點都可能出問題
。
三、因此,建議衛福部應加強進口原物料的成份掌握、檢測、註冊,並徹底檢討台灣在食品安
全管理能力、法令制度的不足之處,還給人民一個健康而沒有憂慮的飲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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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桃園航空城短時間內安排 11 場的專案小組會議,到場的專家委員數不足,並且放任財團炒地皮,將當地的土地行情飆漲至十、二十倍之多,只顧財團利益不顧百姓疾苦,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內政部營建署正以趕進度的方式企圖趕在年底前通過「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案,短短
三個禮拜時間,排入 11 場之多的專案小組會議,如此不合理的會議時間安排,根本是透過
議程安排,達到專家委員難以謹慎審議的實質效果。
二、審議人民陳情案件的專案小組會議,未盡通知原陳情人到場參與之職責,已實質損害原陳
情人參與權利。針對如此球員兼裁判,只為加速通過審議,犧牲實質民主程序的審議過程
,質疑會議完全不具正當性,無法為民眾權益與計畫合理性把關。
三、因文林苑、大埔事件前車之鑑,桃園縣長允諾會做最好的安排,不讓鄉親再受傷害,如今
,政府卻將專案小組會議草率進行,忽視當地居民的基本權益、傾聽民意,特請內政部營
建署審視審查會議有無不當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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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愛臺 12 建設計畫,其中許多公共建設缺乏地緣上的聯繫,導致建設完成後,卻無人使用,而變成浪費百姓納稅的錢,公共建設不應只是政府的績效,更應該是考量當地居民實際上的需要並配合當地地緣風情而進行的建設,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民國 98 年推動「愛臺 12 建設」,主要目的是希望藉由 12 項重點
公共建設,再創經濟新奇蹟,以達到「活力經濟、永續台灣」的願景及經濟發展、社會公
義及環境保護並重之目標。但至今年八月投入超過兩兆一千億台幣,GDP 效益卻不到一兆
八千億元,倒貼超過三千億元,並且許多建設並未達到績效指標,執行成效並不如預期。
二、以海岸新生計畫為例,其中規劃將傳統漁港改造為兼具漁業及休閒觀光的現代化漁港,卻
無顧漁港人口長期外流,漁業萎縮,漁撈量明明減產,但漁人碼頭、假日魚市卻一個個相
繼出現在台灣的海岸,最後也是變成蚊子館,浪費公帑的公共建設。
三、政府積極建設公共建設,提升國人生活品質及促進經濟是美意,但許多公共建設卻缺乏地
緣上的聯繫,導致建設完成後,卻無人使用,而變成浪費百姓納稅的錢。公共建設不應只
是政府的績效,更應該是考量當地居民實際上的需要並配合當地地緣風情而進行的建設。
建請經建會嚴格妥善評估建設其施行的成效,而非以經費的執行率來評估執行良好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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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十二年國教師資素質問題,建請教育部規劃 103 學年度起,將有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招考高中職教師公費碩士班,以提昇十二年國教的師資素質,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教育部從 2014 年 8 月起開始施行十二年國教,目前許多教育學者認為提升師資素質是
十二年國教成功關鍵,為確保十二年國教品質,應提升高中職師資具研究所學歷。
二、教育部中教司表示,未來教育部以提升中小學教師學歷到碩士為目標,初期以高中職為優
先考量,其次要求國中及小學。依據台中教育大學 101、102 學年度教師公費碩士班招考,
具有國小教師證,以及幼兒園教師證,可以報考教師公費碩士生,可見目前國小教師及幼
兒園教師已具體施行「精進師資素質計畫」。
三、反觀,國中教師及高中教師未見「精進師資素質培育機制」提升高中職教師素質之公費碩
士班招考,十二年國教提升高中職教師學歷、培養專業教學能力,是當務之急,建請教育
部規劃 103 學年度起,將有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招考高中職教師公費碩士班,以提昇十二
年國教的師資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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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麗君,請國科會說明「原住民科學教育」研究之補助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據報載國科會自 2008 年起核准補助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洪蘭教授所申請之五
年期「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推動辦公室計晝」,核准總經費高達 2 千零 29 萬 4 千元;去年該計
畫結束,國科會竟又核准洪教授再申請之四年期「原住民科學教育計畫推動計畫」,核准總經
費為 1 千 2 百 97 萬 6 千元,連續九年補助經費高達三千三百餘萬。請國家科學委員會釐清以下
疑義:國科會從 2008~2016 年目前已核准用於「原住民科學教育」之補助研究經費,總額是多
少?洪教授之核准經費占比為多少?請說明洪教授是否具有原住民、科學教育或教育學之學術
背景或研究專長?若洪教授無相關學術背景,請說明國科會由何單位批准補助,國科會核准補
助之依據為何?國科會主委對此是否知情?請國科會主委就此案之相關疑義進行調查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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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麗君,就 11 月 19 日臺北市艋舺青山宮火災之事後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艋舺青山宮位於「臺北第一街」「蕃薯市街」(後雅化為「歡慈市街」,即今貴陽街二段
)上,建於前清咸豐 9(1859)年,其建築於 1985 年獲內政部指定為國家三級古蹟,而每
年「青山王生」的「艋舺大拜拜」,其上百年歷史的暗訪與繞境也在 2010 年被文化部公告
為無形文化資產。
二、憲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國家應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文化資產保
存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如因故毀損,而主要構造與建材仍存
在者,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同法第二十三條並規定了主管機關主動協助義務。對於協助
艋舺青山宮處理火災相關問題,中央主管機關責無旁貸。
三、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原是希望中央地方能齊心齊力,以建構週密之文化國體糸,然從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實務觀之,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卻時以「地方自治」、「中央權責」之名
相互卸責,致使珍貴文化資產不斷流逝。爰要求行政院責成文化部,於一周內就拿出具體
作法,協助地方搶救青山宮相關文史資源,而且這些作法,應配合文化部和各相關單位的
立即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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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勞委會調查顯示,截至 102 年 8 月底我國勞動市場失業人口高達 49 萬 7 千人,失業率為 4.33%,但同時卻存在產業缺工情形,整體缺工人數為 18 萬 5,528 人,缺工人數前三高行業依序為製造業(7 萬 5,399 人)、批發及零售業(3 萬 5,493 人)及住宿及餐飲業(1 萬 1,663 人),顯然職訓課程安排與產業需求存有相當大的落差,本席要求對於推動相關產業職訓課程應建立訓練檢討報告或統計數據,藉以評估訓練成效及就業效果,以有利隨時根據產業需求調整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勞委會勞動統計月報顯示,截至 102 年 8 月底我國勞動市場失業人口高達 49 萬 7 千人
,失業率為 4.33%,但同時卻存在產業缺工情形,整體缺工人數為 18 萬 5,528 人,缺工人
數前三高行業依序為製造業(7 萬 5,399 人)、批發及零售業(3 萬 5,493 人)及住宿及餐
飲業(1 萬 1,663 人),缺工率頗高,顯然職訓課程安排與產業需求存有相當大的落差。
二、政府辦理之各項職業訓練,其目的在加強職業訓練者的專業技能,培養符合產業需求的人
才,協助勞工與就業市場接軌,因此政府對於推動相關產業職訓課程應建立訓練檢討報告
或統計數據,藉以評估訓練成效及就業效果,以便隨時根據產業需求做調整規劃,避免勞
動市場供需失調之情形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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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經兩年半,而東電承認持續排放輻射汙水進入海洋後,各國紛紛採取嚴格標準以杜絕危害。例如韓國立刻宣布全面禁止進口包括福島在內八個縣的水產農產品,並緊縮檢驗標準。美國則大幅度將生產地區限制擴增為十四個縣,並增加限制進口的產品項目,但反觀台灣相關單位卻毫無動靜,本席要求主管部門不可毫無作為,對於我國漁船赴相關海域作業,或者日本相關漁獲產品進口應加強抽檢,以維護民眾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媒體相關報導,福島核災發生至今已經兩年半,而東電承認持續排放輻射汙水進入海
洋後,各國紛紛採取嚴格標準以杜絕危害。例如韓國立刻宣布全面禁止進口包括福島在內
八個縣的水產農產品,並緊縮檢驗標準。美國則大幅度將生產地區限制擴增為十四個縣,
並增加限制進口的產品項目。其他諸如香港、歐盟、加拿大、澳洲等國也紛紛採取行動,
以維護本國人民的食品安全。
二、反觀台灣相關單位卻絲毫沒有動靜,部分業者甚至以日本水產做為促銷號召。本席要求主
管部門不可毫無作為,對於我國漁船赴相關海域作業,或者日本相關漁獲產品進口應加強
抽檢,以維護民眾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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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健保署逕調 100 年度薪資與投保金額有差距者,補繳健保費,然對於一家四口之繳納者要乘以四倍補繳保費,此舉對於平常開銷有一定額度,而突然增加補繳幾萬塊之健保費者,負擔可能沉重,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免收滯納金暨眷口數能適度減免,勿硬性規定 3 口,以減輕彼等補繳保費之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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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內政部的最新統計,2018 年台灣老年人口將超過 14%,進入「高齡社會」,2025 年增至 20%,達到「超高齡社會」,因此老年人口的居住安排及日常生活活動,已成為一項必須正視的問題,然政府之都市計畫並未充分考量高齡化趨勢下,有關老人居住或活動的相關社會需求,爰要求政府應未雨綢繆,於未來都市計畫規劃中,應充分考量高齡者之日常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早期因無高齡少子化之情況發生,因此在都市計畫的規劃中,大部分強調以成人、兒
童、青少年為主的需求,無特別針對老人需求之設計規劃,但根據內政部的最新統計,
2018 年台灣老年人口將超過 14%,進入「高齡社會」,2025 年增至 20%,達到「超高齡社
會」,因此對於將來老人於社區中生活起居之相關需求,於都市計畫的規劃中予以充分考
量,已刻不容緩。
二、例如高齡化社會所需之老人福利機構、老人公寓、日間照護及長青學苑等據點所需用地,
或者符合老人休閒、運動及休閒等場所所需之設施,在在都應於都市計畫中規劃,據此,
爰要求政府應未雨綢繆,於未來都市計畫規劃中,應充分考量高齡者之日常需求,納入規
劃計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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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99 年度至 101年度各負責機關監測中藥廣告結果,99 年度監測案件為 1,937件,違規件數 666 件,違規比率達 34%;100 年度監測案件為1,429 件,違規件數 777 件,違規比率 54%;101 年度監測案件為 2,048 件,違規件數 1,149 件,違規比率 56%,近 3 年來違規中藥廣告居高不下,比例年年增加,爰要求主管機關加強查緝,有效降低違規廣告之比例,維護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藥事法規定,藥物廣告為申請核准制,僅藥商可為藥物廣告,而藥商為申請許可制,顯示
我國對於藥商及藥物廣告採取嚴格的管制措施,以有效維護民眾健康。
二、然根據衛福部 99 年度至 101 年度針就中藥違規廣告的監測結果,違規比例分別為 34%、
54%、56%,顯現年年增加的情況,鑑於違規中藥廣告案件居高不下,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加
強查緝,有效降低違規廣告之比例,以維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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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去(101)年手搖杯飲料營業額達 409億,其非屬「食管法」規定之必須強制標示內容物、熱量或營養成分等食品,然其販賣之內容,譬如紅茶、牛奶、糖等等,內容成分究竟如何?其比例是如何調配的,還是有很大的模糊空間,民眾必須有知的權利,爰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市售手搖杯飲料之食品標示辦法,以維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食管法」第 22 條針對市售之包裝食品,要求其必須在外觀或者容器上標示內容物名稱、
成分、熱量及營養標示等等,而手搖杯飲料非屬須強制標示之食品。
二、但手搖杯飲料販售之內容,譬如奶茶、其他茶飲等,其茶是天然泡成或是茶葉萃取物;奶
是牛奶、鮮奶油或者奶精等,民眾一無所知,其比例是如何調配的,還是有很大的模糊空
間,爰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市售手搖杯飲料之食品標示辦法,以維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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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農委會新預告之「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第 16 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飼養、繁殖、買賣及加工野生動物,而未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證者依法處罰,然對於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者,主管機關除責令限期改善外,另應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但實際上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並無相關罰則,本席要求於修訂辦法中,增加農委會有廢止其許可之權力,以更周延的管理及保護營利性野生動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加工、進口
或出口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執照,方得為之
。」,據此,農委會訂有「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加以規範。
二、然新預告之「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第 16 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飼養、繁殖
、買賣及加工野生動物,而未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許可證者依法處罰,而對於違反本辦法其
他規定者,主管機關除責令限期改善外,另應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但
是實際上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並無相關罰則,對於違法之經營者嚇阻有限,本席要求於新
修訂辦法中,增加農委會得廢止其許可權之權力,以更周延的管理及保護營利性野生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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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 102 年 9 月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該月整體失業率為 4.24%,為亞洲四小龍中最高,其中青少年(15-24 歲)失業率更高達 13.95%,為整體失業率之 3.29 倍,實值政府嚴正視之,本席要求政府應擬定有效促進青年就業相關措施,針對就業服務機構之服務內容,隨時透過第一線反饋意見,提供符合需求之就業服務,以更有效協助青少年投入職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今(102)年 7 月 17 日發表報告表示,該組織 34 個成員
國失業率可望在 2014 年底微降至 7.8%,但實際狀況顯示,歐元區失業率可能不減反增,於
2014 年底衝上 12.3%之歷史新高,其中又以青年或低階勞工受害最深,將導致社福成本攀
升,政府財政負擔益發沉重,青年失業問題,已是全球各國須正視及解決之問題。
二、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 102 年 9 月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台灣該月整體失業率為
4.24%,為亞洲四小龍中最高,其中青少年(15-24 歲)失業率更高達 13.95%,為整體失業
率之 3.29 倍,情況嚴峻實值政府更加重視。
三、然根據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報告顯示,青年勞工獲得現職工作之方式以「從報紙或各類
媒體廣告應徵」、「親友推薦」、「自我推薦」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占較高比率,利
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尋職者僅介於 2.6%至 5.1%之間,顯示青少年利用就業諮詢或轉介
服務非其優先選項,因此不利透過第一線服務,蒐集青少年之就業需求,藉以擬定有效促
進就業相關措施。據此,本席要求政府應研擬有效促進就業相關措施,更應檢討促進公立
就業服務機構之服務內容,透過第一線諮詢反饋意見,提供符合需求之服務,有效協助青
少年投入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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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現行法制並未強制業者要標示乳製品產地和成分,易發生液態乳流向不明,誤導消費者並有讓酪農背黑鍋的可能。爰此,基於消費者權益保障,衛福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其相關主管部會單位應儘速研議因應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法令未強制業者標示乳製品產地和成分,易導致液態乳流向不明,據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統計資料,每年台灣消費約 35 萬公噸生乳,其中進口液態乳(保久乳)約 1.2 萬公噸,
加上產品標示不清,實在容易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權益。
二、此外,倘若消費者吃出問題,現在乳品都標示不清,很容易會讓台灣酪農背黑鍋,實在不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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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媒體報導頂新魏家竟花 99%貸款購買帝寶豪宅後,雖然央行專案金檢後,已要求貸款銀行收回借款,並將貸款成數減降至六成,但由於貸款銀行是屬於公股銀行的第一銀行,令人不禁質疑是否有官商勾結。爰此,基於居住正義,相關主管部會單位實應嚴格查察並予以究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此次頂新魏家 1%自備款購買帝寶豪宅,央行進行專案金檢發現,貸款給魏家的是屬於
公股銀行的第一銀行,雖已經要求一銀貸款成數降到六成以下,但相對於一般民眾貸款最
多七、八成,頂新魏家幾乎不用自己的錢購買豪宅,社會觀感相當不好。
二、除了社會觀感不佳以外,由於貸款銀行是公股銀行,其中是否有官商勾結的問題,應予以
深究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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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日前文化部長龍應台於總統府的「部會輪流失火」說,已經引起社會觀感不佳,而後龍部長又解釋說:這只是部會首長間互相加油打氣,是玩笑話。足見,文化部長龍應台根本不尊重自己的政務地位及主管職責,心態也不正常。爰此,基於馬政府形象的維護,政府部會首長應謹言慎行,勿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文化部長龍應台與林懷民在總統府內閒話家常,並以輕鬆口吻說到:不但文化部辛
苦,衛福部也因食安問題焦頭爛額,接著連外交部也有狀況,部會輪流失火。
二、事後,面對媒體質疑及求證,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失言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不予以澄清
還指正媒體報導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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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商業週刊指稱在高達市佔率七成以上的市售鮮乳等味全、統一、光泉、比菲多等品牌都含有不得檢出的動物用藥,包括:抗憂鬱藥、避孕藥、塑化劑、雌激素……等,雖然衛福部及農委會已進行清查及抽驗,但這只是事後補救。爰此,基於消費信賴及食安基本要求,還必須釐清及追究相關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衛福部公布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明定:目前容許牛奶有動物用藥殘留的藥品品目
共四十八種,這次週刊披露的被驗出動物用藥都是「不得檢出」。
二、雖然,農委會已經開始全面清查國內酪農戶,負責終端產品「鮮乳」的衛福部也已同步展
開進行抽驗,但仍必須釐清及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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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教育部沒有落實辦理弱勢家庭課後照顧服務,改善學生學習低成就問題,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與行政院對於弱勢家庭學生課後照顧需求及服務,各自為政,導致服務成效不彰。同時未能督促地方政府及學校,對學生落實辦理實地家庭訪問,導致學校實施到府訪問比率偏低,僅占學生總人數 6.96%,教師依法負有輔導學生重要職責,學生學習成果及行為表現深受家庭影響,需實地前往學生家庭進行訪問,方可了解學生學習環境及家庭生活概況,進而掌握影響學生行為表現及學習成果的原因,尤其對於發掘學習低成就的原因,更有必要性,教育部沒能積極掌握實際需求情形及民間資源清單,也沒有因地制宜的彈性作法,確保弱勢學生充分獲得課後照顧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監察院 102/11/14 通過監委周陽山、趙榮耀提案,糾正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原住民
族委員會。監察院說,這 3 個機關對於弱勢家庭學生課後照顧需求及服務,各自為政,服
務成效不彰。
二、糾正案文指出,課後陪讀照顧是避免學生落入學習低成就的重要預防措施,也是教育主管
機關法定應辦事項,教育部雖推動「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實施計畫」,但投入資源嚴重不足
,受惠人數僅占國中小貧困、單親、失親及隔代教養家庭人數 1.4%,且僅有 6.3%有陪讀需
求學生參加此計畫,還有 9 萬餘名學童未獲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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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甘比亞總統賈梅(Yahya Jammeh)無預警宣布與台灣斷交,外交部竟然透過外媒才得知消息,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承認「斷交前過去一年內沒有任何消息」,外交部甚至明年還編列預算四億元援助甘比亞,外交部沒有第一時間掌握斷交訊息,有違職責人員,待事情釐清後應做出懲處,並立即全面檢討目前外交經濟援助政策。外傳目前可能是下一波斷交名單的邦交國包括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梵蒂岡等,政府需立即因應可能爆發的斷交潮。透過這次案例,外交體系應檢視與各國雙邊合作落實情形,努力進一步鞏固與邦交國邦交及深化與非邦交國實質關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甘比亞 11 月 15 日片面宣布與台灣斷交,成為馬政府任內首個與台灣斷交的邦交國,活路
外交宣告破功,台灣外交處境堪慮。
二、媒體日前發現一個疑賈梅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最新貼文就是斷交訊息,內文指希望
未來與台灣維持友善互動,但甘比亞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甘國未來外交關係上承認的
唯一中國,但這個粉絲專頁不能確認是否為賈梅所有。若是賈梅官方粉絲專頁,涉及兩國
邦誼的外交大政透過臉書傳達訊息,也難令人置信。
三、外交部長林永樂對賈梅片面提出斷交事發原因,卻始終交代不清,甘比亞究竟有沒有獅子
大開口,林永樂不僅閃爍其詞,是否有人將下台負責,外交部沒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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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為提高載客量,台北市客運業者將引進 18 公尺加長的「雙節公車」,最快預計今年 8 月上路。兩節式公車因為車身加長,增加公車從外側車道右轉彎的難度,恐將迫使駕駛自外二車道違規右轉,造成行人、機車與腳踏車騎士的安全威脅。兩節車同時也會增加內輪差風險區範圍,以及公車駕駛的視覺死角,在現有路權規範下,機車族將更難避開,提高公車與其他車輛肇事機率。若使用雙節公車,非尖峰期間必定無法滿載,尖峰期間開大車又容易導致交通堵塞,例如轉彎禮讓行人,是否造成後方堵車。將來全國各縣市都引進雙節公車時,除交通部配合修正的雙節式大客車車輛安全法規,以及雙節式大客車駕駛人應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之外,也應建置配套措施、驗車程序制度,以保障交通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雙節公車最多可讓 120 人同時上車,載客量是一般公車的 2 倍,但因為有 3 個車門方便上
下,節省很多時間,不過這麼長的公車開上路,會不會有安全疑慮。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洪
滄浪:「總共裝了 13 個鏡頭,車內 9 個的話,包括前門、中門、後門,都各有一個鏡頭來
讓它攝影,讓司機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乘客上下車的狀況。」
二、但中華民國機車黨發起人董建一說,加長式車體死角大,將對機車族安全造成威脅,且轉
彎難度增加,也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神龍擺尾」在變換車道、靠站停車時都將出現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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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智慧型手機為國人主要上網工具,如果沒有搭配行動上網費率,手機就無法發揮「隨處上網」的功效,這也是多數用戶會選擇行動上網吃到飽的原因。但是上網速度過慢的問題,吃到飽變成氣到飽,全台 3G 行動上網速度的城鄉差距仍在,而收費卻未因為網速差距採用差別收費。請政府針對此現象提出因應對策,政府也需督促業者提供更多不同級距傳輸量的資費方案,且超額的費率不宜過高。並呼籲業應提供更多級距的傳輸量選擇,讓消費者都有適當的費率可以使用,且業者應詳細說明資費及提供計量單位,讓消費者更清楚使用多少傳輸量、需支付多少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消基會曾表示,手機上網吃到飽方案並不是造成網路龜速的主要因素。取消「上網吃到飽
」,反而會使消費者面臨高資費的問題。另一方面,並非所有消費者都喜歡申請上網吃到
飽的方案,實因業者提供其他資費的傳輸量多集中在 500MB 以下,加上超額費率貴,才導
致消費者選擇吃到飽方案。
二、NCC 應邀集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等業者進行協商,將行動上網速度未達
1.5Mbps 的地區資費調降,等上網速度達到 1.5Mbps 以上的水準後,再調回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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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針對五都升格(含準直轄市桃園縣)改制後,有關「就業服務」(含失業認定)與勞委會權責分不清,例如高雄市「就業服務」業務卻仍然維持「一市兩制」的情況,原高雄縣的就業服務業務仍然由勞委會所屬的鳳山及岡山就業服務站管轄,相關業務如失業給付等業務,仍未回歸地方政府,造成制度紊亂,更是常讓民眾跑錯地方,增加困擾。鑒此,本席要求勞委會對於「就業服務」(含失業認定)業務是否授權或下放直轄市政府承接辦理研議方案,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與業務分工問題,以便民方便為目標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就業服務業務採「雙軌制」,即中央的勞委會與地方北、高兩市都可辦理,北、高兩
市可自設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給付認定、外勞國內求才、一般徵才活動等業務。
例如高雄市原本就有就業服務、失業認定等業務,但縣市合併後,原高雄縣的就業服務業
務仍然由勞委會所屬的鳳山及岡山就業服務站管轄,仍未回歸地方政府,造成高雄市「一
市兩制」。
二、此外,現行分工狀況導致高雄市政府所轄行政區域有責無權、高屏澎東區就業服中心有權
無責之謬況。同時,就業服務在高雄市猶如雙頭馬車,各自為政之下,就業服務績效數據
難以統計、無法窺知就業市場全貌,難以針對現狀即時因應。
三、不僅如此,縣市合併後,民眾及企業尚無分辨所前往之就業服務站係隸屬中央(原高雄縣
)或地方(原高雄市),導致市民混淆,常讓民眾跑錯地方,增加困擾,使得原高雄縣民
有二等市民的感受。
四、鑒此,本席要求勞委會對於「就業服務」(含失業認定)業務是否授權或下放直轄市政府
承接辦理研議方案,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與業務分工問題,以便民方便為目標原則,
避免造成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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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食品龍頭大廠頂新集團旗下味全公司混大統長基黑心油風暴席捲全台,許多問題油品都一一浮現,釀成全民大恐慌,消費者想要退貨卻重重阻礙。例如高雄市小港區公所每年會運用回饋金採購白米、食用油、醬油等各類日常生活必需品,贈送轄區內的里民、弱勢家庭。然而,黑心食用油事件鬧得人心惶惶,今年五月獲贈味全相關食用油之里民、弱勢家庭,因擔心拿到假油傷害健康,如今想向廠商求償卻勢力單薄,要退貨卻求助無門。鑒此,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消保會、公平會等相關部門研議方案,建立協助消費者辦理退貨平台,以及求償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市小港區因有多家重化工業及國營事業,每年區公所都可收到回饋金,再依照各里需
求採購白米、食用油、醬油、牙膏、沐浴乳、潔膚巾及香皂等各類生活日用品,贈送小港
區內的里民、弱勢家庭。
二、不過,味全公司所生產的調合油被爆出混摻大統黑心油,許多問題油品都一一浮現,釀成
全民大恐慌,消費者想要退貨卻重重阻礙。
三、不僅如此,今年五月獲贈味全相關食用油之小港區里民、弱勢家庭,因擔心拿到假油傷害
健康,如今想向廠商求償卻勢力單薄,要退貨卻求助無門。
四、鑒此,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消保會、公平會等相關部門研議方案,建立協助消費者辦理
退貨平台,以及求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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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有鑒於經濟部預計於 103 年出售所持有之中鋼股份約 3.4 億股,預計約挹注國庫 85 億元,明顯違反本院於 93 年第 5 屆第 5 會期第 20 次會議通過「全面停止釋出中鋼股票,並持續持有中鋼官股 20%以上」之決議,且以近 3年中鋼公司平均每年貢獻約 40 億元之投資股息紅利,可挹注政府財政收入,經濟部售股計畫明顯為短視近利之作為,因此,強烈要求行政院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停止釋股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院 93 年第 5 屆第 5 會期第 20 次會議決議,「政府應全面停止釋出中鋼股票,並持續持
有中鋼官股 20%以上」。
二、經濟部 103 年度預計釋出中鋼公司 3 億 4,274 萬 1,935 股,釋股後持股比率將降至 17.78%,
低於本院決議要求之最低持股比率,相關作法明顯違反本院決議。
三、近 3 年中鋼公司平均每年貢獻約 40 億元之投資股息紅利,分析出售收入約 85 億元,僅需
二年即可達到釋股的財政需求,且依經濟部對投資股息紅利的計算,釋股後每年約短少 4.8
億元投資股息紅利收入。綜上,經濟部售股計畫明顯為短視近利、殺雞取卵之作為因此,
強烈要求行政院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停止釋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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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日前爆發議員公費到日本、大陸成都考察,該考察報告到日本四國的心得是「妖受讚!」,到中國成都的心得是「食衣住行都和我們不一樣,拉屎的毛坑都用蹲的。」,隔天各大報皆爆出「議員出國考察心得:妖壽讚!」的新聞,被網友瘋狂轉載,引起罵聲連連。事後該議員更指出許多公務員、議員等皆假藉出國考察之名,行遊樂之實,考察報告亦是互相抄寫等離譜荒誕行徑。查出國考察乃是為提升施政品質、促進國家外交或處理國家緊急事件等有助國家發展或緊急事態者始得為之,爰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加強審核因公出國考察案件,查明並檢討利用他法違背《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立法目的之情事,嚴禁假公務之名,行浪費國民公帑、遊樂之實的情事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日前有議員出國考察報告公布於議會網站,到日本四國的心得是「妖受讚!」,而到中國
成都的心得是「食衣住行都和我們不一樣,拉屎的毛坑都用蹲的。」,該議員並指出:「
以往政府官員出國考察都要寫報告,但都是抄來抄去,現在連議員都要寫考察報告,實在
很離譜,很多議員都是助理代寫,一點意義都沒有。」、「哪個議員考察不是去玩?」等
荒誕言行舉止。
二、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出國考察應「確屬業務需要
,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
並於出國前詳擬出國計畫,事後須提出出國報告。乃法有明文,並有公開資訊使人民閱覽
之義務。
三、該議員用公費出國考察,出國報告卻明顯敷衍了事,究竟人民的納稅錢被花在那裡,又該
議員所指出之事,無論是否屬實,皆應立即查明並檢討。爰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加
強審核因公出國考察案件,查明並檢討利用他法違背因公派員出國考察立法目之情事,嚴
禁假公務之名,行浪費國民公帑、遊樂之實的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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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近年環保及健康意識高漲,自行車騎乘逐漸從單純的運動,融入日常生活,不論是進行長程旅遊或是短程通勤的民眾都越來越多,進一步擴大騎車的族群,帶動騎乘的風氣。但因自行車未遵守交通規則及騎乘禮儀不足,發生許多自行車恣意穿梭於騎樓、斑馬線、馬路的事件,不但危害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因而導致受傷的人數近年來更增加 2 成以上,其中有 6 成以上頭部皆受到傷害。爰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加強推廣駕駛人於騎乘自行車時安全帽的使用,研議新出廠自行車車燈作為標準配備,加強宣導自行車禮儀,以維護交通安全、保障行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環保及健康意識高漲,自行車騎乘逐漸從單純的運動,融入日常生活,也進一步擴大
騎車的族群,帶動騎乘的風氣,自行車騎乘人口已超過 1 千萬。然而或因未遵守交通規則
或騎乘禮儀不足,自行車車禍卻也逐年升高。以台北市為例,近三年來共發生 3,032 件自行
車車禍。常見的肇因為任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闖紅燈等。斑馬線、騎樓亦時有與行
人爭道的自行車駕駛人,不僅危害行人安全行走的權益,也增加造成彼此傷害的風險。
二、目前我國並未強制自行車駕駛人需戴安全帽,惟自行車車禍中有 6 成以上騎士頭部受到傷
害。根據美國研究發現,在時速 24 公里的撞擊下,配戴符合標準的自行車安全帽,大約可
吸收九成以上的衝擊力,讓傷害保持在人體可以承受的範圍內。且安全帽亦可保護臉部降
低外傷風險;又於黑夜或光線不明時,若自行車騎士未開啟前後車燈,對於同樣行駛於馬
路上的汽車駕駛或騎士顯有辨識其動向之困難,日前於立法院初審通過《交通道路管理條
例》草案,強制自行車駕駛人夜騎時需開啟車燈,在法案正式執行前,應加強宣導現有自
行車加裝車燈,並使相關通路完備,以避免法案正式執行後,民眾因不知如何配合而受罰
。
三、爰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加強推廣駕駛人於騎乘自行車時安全帽的使用,宣導自行車
禮儀,並研議新出廠自行車將車燈作為標準配備,以維護交通安全、保障行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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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針對日前勞委會提出「明師高徒」補助計畫,透過「師徒制」傳承專業技藝及經驗,希望吸引有志青年投入。然而,除了勞委會所發布之新聞稿,專責執行此項計畫的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上,對於該項計畫並未有完整說明及對雇主的規範、學徒的保障等,對於學徒學習成效亦未有把關,恐有「假師承技藝之名,行職業媒合之實」,而目的只在於掩飾青年高失業率。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勞委會為了提升青年就業率,推動「明師高徒計畫」,透過師徒制度傳承工作經驗
及專業技術,提升 18 歲到 29 歲青年的就業力。該項計畫補助師傅每教授一名徒弟每月可
獲補助 5,000 元,每一名徒弟接受訓練每月可獲 10,000 元補助。該計畫明列 25 大職類,多
以傳統產業為主,也有寵物美容師、視覺藝術設計等新興產業。然而勞委會職訓局網頁上
,對於該項計畫補助辦法、雇主規範、學徒保障、學習成效等均無相關配套措施,不禁讓
人懷疑,勞委會職訓局為了掩飾青年高失業率,淪為人力銀行。
二、「師徒制」是台灣傳統產業起飛,一項重要因素。來自偏鄉的年輕孩子,獨自到城市工作
,身上沒有錢也沒有棲身之所,有些雇主以免費提供食宿吸引學徒,「師徒制」可謂撐起
了台灣傳統產業,也讓這些寶貴的技術得以流傳。過去勞工權益並不受重視,為了生計,
學徒必須忍受工時長、薪水不高的待遇,但今非昔比。曾有一名學徒,被迫用「學徒」名
義不斷超時工作,向勞委會檢舉卻得到「學徒是學生,不受勞基法保障」的回覆;且該項
計畫僅補助學徒每月 10,000 元,遠低於最低工資,再加上物價指數不斷攀升,對於青年的
幫助微乎其微。
三、勞委會提撥就業安定基金,藉由「師徒制」名義,提供青年職業選擇機會,一旦經由該項
管道媒合成功,其「主僱關係」理當成立,雇主應當接受政府規範,提供合理的就業環境
,並且每月應檢視學習成果,以期真正達到傳承技藝、扶植傳統產業及降低青年失業率之
目的;另外如雇主和學徒之間產生糾紛,勞委會也應提供正常管道,勿以「學徒不受勞基
法保障」敷衍了事。
四、本席以為,勞委會職訓局應以「提升勞工就業力」為己任,而非自甘墮落成為人力銀行,
政府如有心扶植傳統產業及青年就業,希望能把錢花在刀口上,建議勞委會與相關單位儘
速提出成效評估及配套措施,否則應立即修正甚或停止該項計畫,也避免有不肖雇主假借
「學徒」名義剝削勞工,降低就業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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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育昇,有鑑於行政院因應組織再造之需,未來行政院新組織架構將從 37 個二級機關調整為 29 個。現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之案件審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理應一併檢討因應。例如: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來台審查,現行為體委會審查,應調整為教育部審查(體育署)。除此之外,因應兩岸交流互動增溫,現行 25 類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分類,已無法有效因應兩岸交流實務,造成部分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臺案件,因無確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而不予審查受理,造成我國邀請單位舉辦交流活動處處受限。綜上,行政院應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以符未來行政院組織再造及兩岸交流之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組織法明定自 101 年 1 月 1 日開始施行,目前配合組改法案進度,將逐步由 37 個部
會精簡為 29 個,14 部 8 會 1 行 1 院 2 總處及 3 獨立機關。
二、據報載全國工業總會對內部百餘位產、學界代表進行問卷調查,調查顯示大陸專業人士來
台從事專業活動入台程序繁複,不滿意度最高達到 71.1%,滿意度是 0%;去年同樣的調查
,不滿意度是 54.7%,而且,還有 23.9%的人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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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 2001 年到 2012 年間,大專院校兼任教師成長速度是專任教師的 4 倍多,然而,大專院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自 1997 年調整迄今已 16 年未調漲,加上補充保費的課徵,使得兼任教師的薪資待遇顯然過低,甚至有低於基本工資的現象。爰此,要求教育部參照基本工資調整的標準,建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之調整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從 2002 年到 2012 年,台灣大專院校培育出的博士人數從 1,500 人成長 1.5 倍至 3,861 人。
能夠取得博士學位者,都是在各個領域中學有專精者,理應在學術領域中繼續發揮長才,
並將所學知識傳授給下一代,但目前各大專院校所提供的正式職缺數量太少。
二、根據統計,2001 年到 2012 年間,大專院校兼任教師從 2.7 萬人成長至 4.5 萬,成長速度是
專任教師的 4 倍多。部分大專院校為了降低成本或通過評鑑,大量聘請兼任教師授課。在
正式職缺有限的情狀下,剛畢業的博士多半只能以兼任教師維生。
三、惟目前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自 1997 年調整迄今已 16 年未調整,若以兼任助理教授 1 周授課
10 小時計算,扣除寒暑假無法授課,一年實領 9 個月薪水,平均月薪僅 18,900 元,加上補
充保費的課徵,薪資待遇顯然不合理。
四、爰此,要求教育部參照基本工資調整之標準,建立鐘點費調整機制,以給兼任教師合理的
薪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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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矯正機關,包含監獄、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少年輔育院、少年觀護所、戒治所等,截至今年七月底,收容人數較核定容量多出 10,914 人,超收比率達到20.3%,導致受容人平均分配到的活動空間嚴重不足,影響收容人的基本人權。今年八月通過軍事審判法的修法,軍事監獄及看守所的收容人將分兩階段移交法務部矯正署轄下的各個監獄及看守所。法務部應與國防部協調,將國防部原管轄的收容機構及戒護人員移撥給矯正署使用,以舒緩收容空間及管理人力不足的問題,以維護收容人的基本人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0 條規定:「所有被剝奪自由的人應給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
人性尊嚴的待遇」,所謂的人性尊嚴包含收容空間在內。今年三月,國際專家在審查我國
落實兩公約的施行狀況之結論性意見中,便指出我國監獄有嚴重超收的問題。
二、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統計,整體矯正機關超額收容的比率從 2009 年的 17%,截至今年七月底
為止,已上升至 20%。若進一步區分矯正機關之類型,就看守所的部分,平均超收比率達
27.8%,全國十二間看守所全部都超收,超收前三名的新竹、台南與台北看守所,超收比率
達到 50.7%、43.3%和 39.2%;就監獄的部分,平均超收比率達 25.9%,全國二十四間監獄
僅三間收容人數在核定員額之內,超收前三名的高雄第二、台北與桃園監獄,超收比率達
到 45.1%、45%和 43%。
三、各地矯正機關超收情況嚴重,首當其衝的便是每位收容人可以分配到的活動空間遭到大幅
壓縮。根據審計部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核報告指出,各矯正機關每名收容人平均使
用面積僅 0.4 坪,其中高雄第二監獄僅 0.31 坪,為全國最低者。甚至除綠島、金門監獄及
台北、台南少年觀護所與明陽中學外,其餘矯正機關均未符合法務部所要求,每名收容人
至少應配置 0.7 坪的規定。目前矯正署雖然已就擴建、整建矯正機關提出規劃案,但因地方
政府及民眾多持反對意見,短時間內難以有效紓解超額收容的情況。
四、配合軍事審判法的修正,原軍事監獄與看守所的收容人將分兩階段移往法務部矯正署轄下
的矯正機關收容。法務部應同國防部協商,在明年一月第二階段移監完成後,儘速將空出
的台南監獄、台南監獄北部分監、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
察署看守所移撥矯正署使用,以舒緩目前各矯正機關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的狀況,相關戒護
人員的移撥亦應一併列入協商範圍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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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鴻鈞,有鑒於節能減碳趨勢,推動綠色運輸乃國內交通部門近年來主要政策之一。為求減緩自、小客車數量成長及提升運輸工具利用率,政府這來開始推動車輛共乘制度。惟車輛共乘制度推動至今始終未見顯著成效,究其主因在於民眾缺乏一個安全平台而對共乘制度有所顧慮。為求落實車輛共乘制度,政府應就目前推動不力之處提出改善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因應全球氣侯變遷,民國 101 年運輸政策白皮書中將「致力環境保育的綠能運輸」列為三
大政策目標之一,藉由強化大眾運輸及推動車輛共乘,達到重組運輸系統以降低廢氣排放
及溫室氣體含量。
二、推動車輛共乘制度,不僅可以達到節能減碳、降低空氣污染、更能減緩停車位難尋等等問
題。現今政府雖然推動車輛共乘制度,然而民眾僅能透過民間所架設的共乘平台網站進行
,在缺乏監督與管理下,導致參與共乘的駕駛和乘客對此方式恐有安全顧慮,是以目前推
行成效不彰。
三、爰此,本席籲請政府主管單位,針對推動車輛共乘制度,應由官方建立一安全的共乘平台
,利用網路及手機 app 提供快速更新之相關共乘資訊。欲參加共乘民眾或駕駛,因有官方系
統可以認證查核人員資料,讓參與共乘制度民眾的安全得以保障。再者,亦可參考國外作
法,設置尖峰時段共乘專用車道等措施來推廣車輛共乘。盼政府能以落實推動車輛共乘制
度,以達環保綠運輸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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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鴻鈞,有鑒於計程車空車率一直居高不下,除造成能源浪費,計程車空車過多問題亦導致計程車司機難以獲得合理營收。近年來交通部雖提出一些降低計程車空車率措施,卻難以見效,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民眾為了節省荷包,逐漸避免使用計程車,加上都會地區大眾運輸
工具日趨便利,導致計程車空車率居高不下。以台北市為例,相較於東京、香港、新加坡
等亞洲主要城市,台北市計程車利用率(每車每天載人旅次)為 18.2,在上述城市中最低
;在城市人車比方面,台北市平均每 117 人就有 1 輛計程車提供服務,在上述城市中計程
車的密度又是最高。據交通部統計,台北市計程車計有 3 萬多輛,空車率達 33%,除造成
運輸資源浪費、交通壅塞,空車時間過長亦使駕駛難以維持收入。
二、針對降低計程車空車率,交通部民國 97 年推動設立「官方叫車平台」,僅提供一個官方電
話號碼,再轉接到各車隊,這制度不僅對對個人車行無益,亦與民間已有資源重疊。民國
100 年交通部協調地方政府推動「計程車公車化」定點叫車政策,目前僅有台北市推行。僵
化的定點叫車制度卻因犧牲民眾的搭乘計程車的便利特性,亦是成效不彰。
三、根據運研所統計分析,目前台北超過 8 成的計程車載客方式為巡迴攬客,無線電及衛星叫
車則佔不到 2 成。加入無線電或衛星派遣車隊的計程車,藉由智慧叫車系統,據分析報告
確實可以有效降低計程車之距離空車率及時間空車率,但多數司機仍因「管理費太高」、
「不願受車隊約束」等原因不願加入。
四、爰此,面對計程車空車率居高不下問題,政府始終無法提出有效對策進行,是以本席籲請
政府主管單位,除重新檢討之前所提政策,亦應另行制訂降低計程車空車率之有效方案,
以有效解決計程車空車率過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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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賴委員士葆,查食品市場遍地烽火,食安問題層出不窮,連 GMP 政府保證、廠商切結都化為烏有;加上,目前政府食安資訊平台一「食品雲」內容仍未完備,無法有效消弭買賣間對產品成份揭露、過去紀錄、第三方檢測結果等有清楚的資訊交流,使致食安資訊不對稱,亦令未來食品產業萎縮無法避免。因此,為督促政府突破困境,並透過雲端資訊平台等高科技產物,嚴控風險、釐清責任、建構賠償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政府推動雲端及電子化成效逐漸展現,截至 102 年 11 月 12 曰為止,消費通路營業人已超
過 1 萬 6 千個以上的營業據點開立電子發票,發票開立量已超過 32 億張,並預計於年底朝 40
億張邁進。而電子發票在食安問題上,不僅能留存紀錄以利事後補償,也可將其視為進入雲端
生活契機。易言之,政府利用導入電子發票機會,讓廠商生產資訊數位化,並強制揭露食品生
產流程,主管單位定期查核,向大眾公布,讓消費者檢視,透過市場監督力量,降低食安問題
發生率,另外導入數位化,也可以強化企業供應鏈管理,有助生產力競爭力升級,既利大眾也
利廠商。因此,建請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單位,應積極結合相關部會資源,評估推廣電子發票
的同時,對食品產業從上、中、下游進行管控,並做一規劃暨執行報告。再者,連結政府雲端
科技運用,間接擴大食品雲、資訊雲及健康雲之效益,將台灣升級轉型成為資訊之島、雲端之
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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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教育部去年底重新修正「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要求高中以上學校教官有 6名以上,校園內即需 24 小時有教官質詢;但凌晨校內並無學生,留教官於校內執勤,是否必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軍訓人員值勤規定」,學校值勤人員(即教官)6 人以上,不管平
日或假日,24 小時都要有教官輪值留守校園,她教官每月平均要在學校留宿 5 天,有將教
官當保全使用之虞。
二、學校並未設置專用值勤室,也沒有專用的盥洗室,更沒有安全防具,在空曠、偌大的校園
值勤,對女教官來說潛藏人身安全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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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規定,機車騎士若將機車行駛於人行道,將被處以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但政府卻於人行道上畫設停車格,致使機車騎士圖方便而直接騎車上人行道停車,因而被警察開 600元罰單,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台北市交通局統計,截至去年底,台北市登記的機車數量達 109 萬輛,但全市機車停
車格總數僅 18 萬格,且多數畫設在人行道上;但人行道上設置機車停放區,卻意外變成了
違規陷阱,許多騎士經常習慣性地將機車直接騎上人行道停進停車格,因而被警察開單。
為防止民眾非故意地行駛機車上人行道,政府應廣為宣導,或於停放處設立告示牌,以免
讓民眾踩入違規陷阱。
二、政府既在人行道上畫設停車格,則得做好配套措施。據民眾表示,斜坡道只設在前後兩端
,若停車位設在中段,則不便於機車騎士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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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公路總局規定國道客運業者應依法令規定行駛路線與上下客,路線中排定的下客站就算無人下車,客運仍須駛下交流道並停靠下客站。有客運指出,長途客運每趟次至少虛繞一處交流道浪費 40 分鐘,以尖峰滿載乘客31 人、每天發車 1,500 班計算,每天就浪費乘客 3.5 年時間。法令規定太僵化、浪費時間又不能節能減碳,現在科技發達,下客站可透過電腦管控,哪一站有多少乘客下車都能掌握,沒人下車的站就可不停靠,以免造成乘客、客運業者、政府三輸的局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現行規定,客運業者應依申請核准的營運路線行駛,包括停靠上客站或下客站。若起點
到停靠站的距離,大於總里程距離 50%屬長端停靠站,只能下客。
二、有客運業者指出,每條長程路線通常經過 4 個交流道,常碰到下客站沒有乘客要下車,但
依規定仍須停靠,不塞車時客運繞下去交流道再上國道約 10 至 20 分鐘,若尖峰時段會塞
車繞下去一趟恐花掉 30 至 40 分鐘,平均每班次會有 1 或 2 個交流道白繞,「最痛苦的是
乘客會因此不滿而向司機抱怨,業者還很難向乘客解釋清楚」,為此客服常接到乘客抱怨
電話。虛繞交流道,業者平均每天浪費油錢約 4.5 萬元事小,浪費乘客寶貴時間卻事大,以
長途客運每趟次至少虛繞一處交流道浪費 40 分鐘計,尖峰滿載乘客 31 人、每天發車 1,500
班算,每天就浪費乘客 3.5 年時間。
三、法令規定太僵化、浪費時間又不能節能減碳,現在科技發達,下客站可透過電腦管控,哪
一站有多少乘客下車都能掌握,沒人下車的站就可不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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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台灣是世界高山密度最高的地方,揹工的的現行工作內容僅是與雇主間口頭約定,欠缺法律保障,更遑論意外保險,負重過重,或惡意殺價,履見不鮮,甚至出現國家公園等公部門討價還價的情形。揹工的專業能力與工作待遇應受重視,為保障揹工的勞動權益,改善揹工的工作條件,進而確保登山活動的安全。要求勞委會、內政部營建署、原民會等單位研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揹工這類工作在台灣存在已久,但過去未有立法保護,勞委會應研議揹工的雇用樣態,釐
清勞動關係,進而充實勞動權益的保障,納入社會安全體系的保障。
二、許多揹工是原住民擔任,是許多原住民家庭的收入來源,改善揹工勞動條件將有助提升原
住民的生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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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農委會研議「國內農業勞動力不足之評估及因應方案」,試辦「農業打工」,將與國內農場合作,提供國內年輕人到農場學習打工,工資約 1 天 1,000 至1,200 元以解決國內農業缺工問題,最快明年開始實施。以目前計畫之薪資偏低,是否能有效吸引年輕人從事農業,顯有疑慮,且難以有效解決農業缺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年輕學子之所以甘冒風險,捨近求遠,赴外打工,選擇到國外打工遊學,除了因國內薪資
不夠誘人,為賺取高額薪水,還包括年輕人勇於嚐試,出國擴展視野,體驗不同的生命。
如提出的薪資不夠高,誘因不足,難以收效。
二、農委會輔導處長曹紹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日本以實習生的方式接受外國人申請每次 3
年的農業打工,而國內年輕人也很喜愛到澳洲農場打工。這有倒果為因之嫌,國內年輕人
在澳洲農打工,不是源於熱愛農業,而是為了賺取一份遠高於在台灣工作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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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老舊車輛所排放的污染物是空氣污染來源之一,而空氣污染會加重民眾的呼吸系統和心血管負擔,甚至已有足夠證據顯示,暴露在室外空氣污染將導致肺癌及增加膀胱癌的風險。衛福部對此應加重罰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空氣汙染是影響健康的一個主要環境風險,城市空氣汙染的程
度會加重民眾的呼吸系統(長、短期)和心血管負擔。透過降低空氣污染程度,可以幫助
減輕由呼吸系統感染、心臟病害肺癌帶來的疾病負擔。
二、世界衛生組織在今年十月十七日發表「室外空氣污染導致癌症」報告,指出國際癌症研究
機構(IARC)有足夠的證據顯示暴露在室外空氣污染將導致肺癌及增加膀胱癌的風險,室
外空氣污染及主要組成物懸浮微粒經評估後,均列為人類確定致癌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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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來即時通訊軟體 LINE 用戶大幅增加,越來越多詐騙集團及色情業者利用該管道行騙及招攬生意,造成許多人受騙上當。內政部應提出相關規範及明訂懲處條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即時通訊軟體 LINE,台灣用戶多達一千七百多萬,詐騙案也越來越多,警方發現歹徒利用
即時通訊軟體 LINE,佯裝被害人友人,要求代收簡訊,藉機騙身分證號碼及電信小額付款
密碼,近半個月來,全台就有 87 人受騙上當,被騙金額一千至六千元不等。
二、近十年來,網路發達,應召集團攬客手法與時俱進近,即時通訊軟體 LINE 成為色情交易平
台,大舉利用智慧手機發送攬客訊息,造成許多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