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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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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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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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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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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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4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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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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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12/13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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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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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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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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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102年12月13日院會宣告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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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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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呂學樟","蘇清泉","盧嘉辰","陳根德","江惠貞","邱志偉","許添財","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趙天麟","陳唐山","徐欣瑩","吳宜臻","高志鵬","陳明文","林佳龍","潘孟安","何欣純","吳育昇","孔文吉","陳淑慧","許忠信","陳鎮湘","陳碧涵","廖正井","楊麗環","吳育仁","葉津鈴","陳超明","魏明谷","賴士葆","邱文彥","鄭天財","李貴敏","潘維剛","詹凱臣","陳歐珀","紀國棟","王育敏","王廷升","廖國棟","吳秉叡","蔣乃辛","陳亭妃","徐耀昌","徐少萍","尤美女","黃偉哲","江啟臣","林國正","簡東明","丁守中","段宜康","羅淑蕾","陳節如","羅明才","林明溱","呂玉玲","林郁方","王進士","李俊俋","張嘉郡","鄭汝芬","盧秀燕","馬文君","黃文玲","田秋堇","林德福","李應元","劉櫂豪","林淑芬","管碧玲","邱議瑩","蕭美琴","葉宜津","李鴻鈞","蔡其昌","張慶忠","費鴻泰","柯建銘","黃昭順","王惠美","楊瓊瓔","顏寬恒","楊應雄","林鴻池","楊曜","許智傑","鄭麗君","蔡煌瑯","姚文智","高金素梅","李昆澤","林滄敏","孫大千","林岱樺","李慶華","黃志雄","陳怡潔","陳其邁","曾巨威","蘇震清","劉建國","蔡錦隆","陳雪生","謝國樑","蔡正元","洪秀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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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12-13T09:00:00
-
endTime:
2013-12-13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21001/details?meetingDate=102/12/13
|
日期: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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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21001
-
date: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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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4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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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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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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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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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12/17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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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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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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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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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102年12月13日院會宣告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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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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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呂學樟","蘇清泉","盧嘉辰","陳根德","江惠貞","邱志偉","許添財","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趙天麟","陳唐山","徐欣瑩","吳宜臻","高志鵬","陳明文","林佳龍","潘孟安","何欣純","吳育昇","孔文吉","陳淑慧","許忠信","陳鎮湘","陳碧涵","廖正井","楊麗環","吳育仁","葉津鈴","陳超明","魏明谷","賴士葆","邱文彥","鄭天財","李貴敏","潘維剛","詹凱臣","陳歐珀","紀國棟","王育敏","王廷升","廖國棟","吳秉叡","蔣乃辛","陳亭妃","徐耀昌","徐少萍","尤美女","黃偉哲","江啟臣","林國正","簡東明","丁守中","段宜康","羅淑蕾","陳節如","羅明才","林明溱","呂玉玲","林郁方","王進士","李俊俋","張嘉郡","鄭汝芬","盧秀燕","馬文君","黃文玲","田秋堇","林德福","李應元","劉櫂豪","林淑芬","管碧玲","邱議瑩","蕭美琴","葉宜津","李鴻鈞","蔡其昌","張慶忠","費鴻泰","柯建銘","黃昭順","王惠美","楊瓊瓔","顏寬恒","楊應雄","林鴻池","楊曜","許智傑","鄭麗君","蔡煌瑯","姚文智","高金素梅","李昆澤","林滄敏","孫大千","林岱樺","李慶華","黃志雄","陳怡潔","陳其邁","曾巨威","蘇震清","劉建國","蔡錦隆","陳雪生","謝國樑","蔡正元","洪秀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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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12-17T09:00:00
-
endTime:
2013-12-17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21001/details?meetingDate=10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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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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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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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28401_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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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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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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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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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孔文吉","陳淑慧","許忠信","陳鎮湘","陳碧涵","廖正井","楊麗環","吳育仁","葉津鈴","陳超明","魏明谷","賴士葆","邱文彥","鄭天財 Sra Kacaw","李貴敏","潘維剛","詹凱臣","陳歐珀","紀國棟","王育敏","王廷升","廖國棟","吳秉叡","蔣乃辛","陳亭妃","徐耀昌","徐少萍","尤美女","黃偉哲","江啟臣","林國正","簡東明","丁守中","呂學樟","蘇清泉","盧嘉辰","陳根德","江惠貞","邱志偉","許添財","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趙天麟","陳唐山","徐欣瑩","吳宜臻","高志鵬","陳明文","林佳龍","潘孟安","何欣純","吳育昇","段宜康","羅淑蕾","陳節如","羅明才","林明溱","呂玉玲","林郁方","王進士","李俊俋","張嘉郡","鄭汝芬","盧秀燕","馬文君","黃文玲","田秋堇","林德福","李應元","劉櫂豪","林淑芬","管碧玲","邱議瑩","蕭美琴","葉宜津","李鴻鈞","蔡其昌","張慶忠","費鴻泰","柯建銘","黃昭順","王惠美","楊瓊瓔","顏寬恒","楊應雄","林鴻池","楊曜","許智傑","鄭麗君","蔡煌瑯","姚文智","高金素梅","李昆澤","林滄敏","孫大千","林岱樺","李慶華","黃志雄","陳怡潔","陳其邁","曾巨威","蘇震清","劉建國","蔡錦隆","陳雪生","謝國樑","蔡正元","洪秀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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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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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翁重鈞","陳學聖","薛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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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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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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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2分至9時58分、10時20分至12時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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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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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慶華,鑑於新北市金山區、萬里區有獨特豐富之濱海地形地貌,亦有舉世聞名之「女王頭」自然景觀,每年吸引海內外遊客百萬人次一睹女王頭風采,一年四季除夏季有綿延 70 公頃的北海岸花海外、盛暑期間有美味之「紅心甘藷」與中秋時節盛產之萬里蟹,皆遠近馳名;兩地區還有屬於大屯山地熱帶之溫泉,擁有得天獨厚之天然溫泉水與地熱景觀,冬季可以賞海岸之美景、享金萬之名湯,顯見金山、萬里地區擁有豐富的人文、生態旅遊特色,本席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研議規劃「北海岸觀光特區」,納入金山、萬里,整合在地特色,面向國際觀光市場,以創造豐厚的觀光產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金山、萬里區有獨特豐富之濱海地形地貌與溫泉,亦有舉世聞名之「女王頭」自然
景觀,其豐富的人文、生態特色,去年僅野柳地質公園一處收入,即創造出 33 億元的觀光
產值,足見金山、萬里區旅遊潛力不可限量。
二、觀察我國周邊地區,如韓國「梨泰院觀光特區」、「明洞醫療觀光特區」、香港「太古城
中心」、日本「東京中城」等,均係有在地特色之觀光特區,雖金山、萬里劃為北觀國家
風景區之一,惟其深入整合在地特色、強化交通動線、發展周邊市鎮經濟動能、創造多元
複合式觀光產業仍嫌不足,上述諸特區可提供我金山、萬里規劃為觀光特區之參考,並納
入在地旅遊特色,如金山醫療溫泉區、萬里野柳地質生態區等,俾便提高觀光亮點。
三、據此,本席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研議規劃「北海岸觀光特區」,納入金山、萬里,整合在地
特色,面向國際觀光市場,以創造豐厚的觀光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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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本席畢業於高師大國文系,也曾擔任國中老師。當時在政府的引導下,許多優秀人才都投入教職。然二十多年過去了,因為少子化也導致班級數減少、師資需求日益縮減,流浪教師越來越多,顯示國家的教育政策必須要做檢討了。本席要求教育部必須提出有效解決流浪教師的辦法,協調各縣市調整全國的班級數及師資安排,另外也建議引導各縣市政府聘僱流浪教師作為課輔老師,一方面提供學生課後輔導,一方面也協助解決舒緩流浪教師過多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教育部昨表示,為了解決流浪教師問題,以及逐年增加的代理代課教師,將調整國小教師
比例從每班 1.6 人增加至 1.65 人,預計明年將招募 1500 個正式教師。但以新北市為例,雖然市
府願意投資教育,每班達到 1.7 個老師,但事實上並非全都是合格老師,招募不見得可以解決代
理代課老師到處流浪的問題。
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組長邱乾國指出,明年新增員額所需人事經費約 10 億元,全由中央
政府埋單。後年國小教師員額將再提高到每班 1.7 人,可能還會再繼續增聘。至於人數的分配會
依照班級數占全國的比率決定。新北市的 1.7 與台北市 1.9,已超越平均師生員額比,所以不會
有新聘教師。將會照各縣市的財力與國中小的數量,來決定新聘教師的人數,例如學校較多的
高雄市、台南市與台中市,會有最多的正式老師招聘。
其實所謂的非正式老師分兩種,一種是一年一聘,支領月薪,工作內容和正式老師相同的
「代理老師」;另一種是有課就來、沒課就走,領時薪的「鐘點老師」。而以鐘點老師來說,
國中排滿 18 堂課,月薪最多 2 萬 5,而國小鐘點費只有 260 元,薪資更低於 22K。地處偏鄉的
台東縣卑南鄉溫泉國小校長吳正成就私下提到,東部學校的經費仰賴中央補助,而正式教師月
薪 4 至 5 萬,代課教師月薪僅 3 萬,如此一來學校必須、也只好請代課教師,但這對代課教師
本身是相當不公平的。
目前全台國中小學,每 6 個老師當中,就有 1 個不是正式教師。高雄市甚至有 6 成 8 的「
鐘點老師」只有大學學歷,根本沒有教師證。而馬總統向教師課稅的政策後,老師從不繳稅到
要繳稅,得到的補償是減少上課時數,但空出來的課誰來教?就換成時薪 260 元的鐘點老師來
教。
教育大學畢業後兩年來在當鐘點老師的周珊蒂說:「孩子在不穩定教學中成長,對老師可
能會產生敵意。但回頭想想,我們若要照顧孩子的未來,就照顧不了自己的未來。」
台中市大林國小教導主任陳科良坦承,偏鄉老師想離開,選擇離家近的地方服務,實在是
人之常情。也因此每年老師要離職或借調他校,校方都很不好意思開口挽留,甚至有時還會發
生一年換兩次老師情況,學生們也只能樂觀看待。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他最大的希望是「學生在,老師就在。」而今天的
教育現場,變成「學生在,老師不在」,這問題比 12 年國教,更威脅國家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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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少子化將於民國 105 年帶來高等教育的死亡交叉─大學可入學學生數低於招生人數,教育部至今對部分校院尚在核准新增招生員額。本席以為,台灣的大學教育依舊面臨困境,尤其是三年後的,學生人數大減的教育大懸崖,更讓人擔憂大學日後的發展。本席要求教育部持續整併大專院校(公公併、私私併)、落實績效不佳的大專院校退場,以維護台灣高等教育品質及長遠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教育的效能無法立竿見影,這個特性包容了歷任教育官員許多的應為卻不作為。少子化將
於民國 105 年帶來高等教育的死亡交叉─大學可入學學生數低於招生人數,教育部難擋民意壓
力,至今對部分校院尚在核准新增招生員額。為了日後教育的得當發展,也為了國家的國際競
爭力,不得不提出建言祈社會關注。
二十年來,大學校院由 30 多所增至 164 所,出生嬰兒卻由 35 萬降至 20 萬,90 年代初期學
校退場機制已被提出,顯示社會已警覺到教育危機的來臨,但是主政者卻遲遲沒有積極反應,
經年因循怠惰下來,逐漸腐蝕國家發展基石。
放眼天下,沒有不花錢可達到好的教育,在當前物價齊漲的時代,多年凍漲學雜費不僅使
學校無法繼續投資教育,更使教師薪資失去同業競爭力,對比亞洲鄰近國家教育預算的數額,
台灣國家競爭力逐年倒退不是偶然。面對這個教育危機,我國卻常以盲目民粹與僥倖投機的方
式徒然因應之。
「制訂規格」是蘋果賈伯斯核心競爭力的關鍵,也是台灣產業與行政官員較陌生的重要議
題。台灣若要屹立不搖,必須重新盤整高等教育政策,而確立大學校院退場機制,即是救亡圖
存最可行的手段之一。在這個大前提下,我們就必須落實具體操作的方案,深入討論並制訂退
場的規格,建議應包括以下幾點:
一、公布校院錄取率、註冊率及就業率,提供學生及家長認識學校的權利,回復教育的市場機
制,更不宜開放校院單招迴避危機。
二、確立校院退場基線,並嚴格執行。例如新生報到率低或評鑑不佳,重大違規或積欠教職員
工薪資等,事前充分了解規劃並依法遵循或處置。
三、架構全國大學校院退場公共財務平台,在平台上各校單一帳號採收支兩條線財務管理,透
明呈現每一所校院退場的財務流程,確定校院確實依主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辦理,在公共財
務平台上提供民眾檢驗的機會,避免當事人及外界的爭議。
四、將教育部獎補助款的功能,明確與校院退場基線掛鉤連動,既能避開決策者的好惡,又可
防止校院的僥倖心態逃避退場。
五、提供誘因鼓勵主動退場、轉型或整併的校院,並提供行政協助予向下換學制(如大學改為
高中職)的校院,誘因與行政協助必須實惠與明確。
六、確保學生及教職員工權益,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及轉介他校。校方資產明快處理防止董事會
不肖成員脫產。
在當今全球進入以速度為決戰點的新常態時代,回顧檢討當初教改的善意為何造成今
日高教危機已非要務,劍及履及的號召全民共同面對危機,才能讓下一代避免成為活化石
的人類,而能有合理發展空間的健康世代。「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若大學校院退場機
制不能迅速啟動,我們這一代的教育者成為歷史罪人的墓誌銘便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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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鑒於近年來老舊大樓外牆磁磚掉落意外頻傳,造成民眾遭大樓外牆剝落磁磚擊中而死傷的憾事發生,嚴重威脅行人安全。主管機關應防範未然,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強稽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基隆麗榮皇冠大樓壁磚脫落,砸死老婦;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京華大廈剝落的外牆磁
磚,砸碎女童頭骨;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完工僅五年,外觀牆面的花崗石卻也
發生持續掉落情形,可見大樓外牆磁磚之不穩定性,儼然成為都市裡的不定時炸彈。
二、查地方政府均以轄區大樓太多、人力不足、通報管道不一等理由,至今仍未全面專案列管
,而僅是由建管單位就通報個案作後續處理。惟個案追蹤無法全面掌握全台潛藏此類危機
的完整樣貌,並且主管機關未能從上揭意外引以為鑑,至今仍個案通報處理,未全面清查
、擬定妥適周延之因應方案,態度未免太消極。
三、綜上所述,水泥經過長時間的風化、熱脹冷縮、地震、偷工減料等因素常導致抓壁力不足
,因此,林立的大樓一再發生磁磚掉落傷人事件,成為潛藏不定時炸彈。為保障行人安全
,除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之外,主管機關
應主動、積極地全面清查「危」樓,進而「全面列管、全面追蹤」,同時結透過里鄰等組
織,予以加強宣導並建立通報機制,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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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鑒於現行地政士法第 51 條之 1 規定,地政士如違反實價申報登錄規定之情事,即逕予處罰而未予限期改正之機會,實屬不當。蓋地政士專業性確實優於權利人,惟地政士係代理權利人辦理登錄事宜,有可能因為誤繕或買賣雙方提供錯誤資訊使地政士陷於錯誤因而遭受處罰,況如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賦予權利人改正機會,如仍未改善始進行裁處。據此,行政院應儘速檢討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不動產實價登錄之實施,政府要求地政士辦理買賣登記案件完成後三十日內,要申報登錄
交易實價,而且申報登錄的內容巨細靡遺,除必須填報交易實價及不動產的所有標示之外
,還須填報坐落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移轉面積分算、公設持分面積細算等事項。
二、惟不動產實價登錄自去年 101 年 8 月 1 日開始施行至 102 年 11 月底,按內政部統計,裁罰
件數共 105 件,其中地政士高達 94 件,另外經紀業 10 件、權利人 1 人。
三、而現行地政士法第 51 條之 1,係慮及地政士之專業性優於權利人,故如有違反實價申報登
錄規定之情形,即課予罰緩,然而,地政士係代理權利人辦理登錄事宜,有可能因為誤繕
或買賣雙方提供錯誤資訊使地政士陷於錯誤因而遭受處罰,況如平均地權條例第 81 條之 2
之規定,給予權利人改正機會,如仍未改善始進行裁處,故相同法理應做相同解釋,始符
合平等原則。
四、綜上所述,為了配合政府貫徹實價登錄政策,站在執行實價登錄作業第一線的地政士其實
功不可沒,所以最起碼應給予地政士限期改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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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世界各國積極尋找替代能源,而生質能源也成為世界各國主要能量來源的方式之一,東南亞國家也逐步推廣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來源,並以此替代傳統燃料,或輔助提升傳統燃料之效能,我國對於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可行性為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目前推動生質燃料之政策方向為何?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的政策方向為何?
二、我國主責推動生質燃料政策之單位為何?
三、東南亞各國及大陸皆已積極推動以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替代傳統燃料方式,或輔以
增加傳統燃料之效能,我國針對此部分的政策方向為何?
四、我國對於鼓勵以生質燃料作為主要或輔助燃料之政策方向為何?
五、我國是否有計畫推動進口農作剩餘物作為生質燃料之免稅政策,以鼓勵國內工業區各廠家
提升使用生質燃料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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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我國高齡社會已成我國社會人口結構的主要型態,而行政院江院長於 2010 年任內政部長時,於 12月 27 日的記者採訪中,曾公開宣示我國高齡人口已成未來人口結構的定局,而埔里鎮的菩提長青村是江院長心目中最理想的老人安養型態。是以,高齡社會的既定結構樣態已成未來社會人口型態,行政院對於江院長曾經公開宣示之埔里鎮菩提長青村的老人安養模式將如何推動與推廣,並以此作為我國未來高齡社會的主要老人安養模式之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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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台北捷運信義線已於十一月底完工通車,而馬英九總統也於 10 月公開宣示將興建汐止線捷運,大台北捷運路網逐步完整。反觀高雄捷運,多年來始終僅有捷運紅線與橘線兩條捷運網,造成大眾捷運路網不夠完整,也連帶影響目前高雄捷運的搭乘率。而都市的路網建設往往需要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否則依地方政府的自有財力並無法負擔龐大的建設費用。是以,為平衡南北都市之差距,行政院對於高雄市之大眾捷運網絡建設之政策方向為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北捷運網絡完善,未來將有信義線完工通車,加上新北市正在興建的三環三線,及馬總
統公開宣示的汐止線,台北大眾運輸網逐步完善也完整。然而,高雄捷運路網自捷運紅線
與橘線落成至今,始終無更進一步之路網建設消息。
二、依據高雄市大眾捷運路網圖顯示,高雄捷運將有屏東延伸線、岡山路竹延伸線、燕巢線、
林園東港延伸線、右昌延伸線、大寮延伸線、佛光山線;及輕軌列車高雄環狀輕軌捷運線
、棕線、鳳山縣、黃線及綠線。而目前僅有高雄環狀輕軌捷運線進行第一階段動工。
三、高雄市鳳山區為濁水溪以南第一大區,更為全國第四大區,依據長程的路網規劃鳳山區將
有輕軌鳳山縣與綠線兩條路網,但囿於目前高雄市政府財政狀況,要由市府獨自承擔龐大
的交通建設經費實有困難,且比照台北市政府捷運建設中央補助之比例,高雄市交通路網
之建設也不應由高雄市政府獨自承擔全部建設費用。
四、是以,平衡南北都會區交通建設之差距,行政院應負責規劃建設高雄都會區的捷運路網,
而現行行政院對於南部地區大眾運輸路網之政策方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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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陸軍官校、中正預校、步兵學校之「第五屆鳳山跑三校馬拉松賽」簡章中,排除具中國籍、香港籍、澳門籍人士參加活動,原因是國防部認為因上屆活動有香港籍參賽者沿途拍照,不符「要塞堡壘地帶法」之規定。然陸軍官校早已開放民眾登記換證後於週六、日入校參觀,並多次舉辦大專盃橄欖球錦標賽,有關照片、影片於網路上公布、轉載。為使軍事校院融入社區、促進當地產業發展,國防部是否有意開放具中國籍、香港籍、澳門籍人士入校內參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陸軍官校、中正預校、步兵學校三校是否屬於「要塞堡壘地帶法」規範之要塞堡壘地帶?
二、據「要塞堡壘地帶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列各區及其與軍港、要港、海軍防禦
建築物、飛機場、空軍防禦建築物等相關連之區域,均由國防部核定並公告之」,國防部
有無依法公告我國之要塞堡壘地帶之區域?
三、軍事校院內若有油庫、彈藥庫或武器管制室等「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據「國家安全法
施行細則」第 34 條規定「管制區得設置檢查哨,由該管軍事機關執行檢查、管制任務」,
安全應具有保障。是以,政府是否有意開放具中國籍、香港籍、澳門籍或其他國籍人士入
軍事校院內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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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國外直接投資(ForeignDirectInvestment, FDI)為考量我國經濟產業發展之重要指標,然於2010 年起,我國 FDI 流出與流入之差額,皆為百億美元左右,流入資金遠不及於流出資金,顯見我國投資環境不佳,不僅在東亞四小龍中居末,甚至有被東南亞新興國家迎頭趕上之趨勢。面對此艱困的投資環境,政府應即刻提出吸引 FDI資金流入、減少 FDI 資金流出之具體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2013 年世界投資報告指出,我國 2010 年至 2012 年
之 FDI 流入為:2,492 百萬美元、-1,957 百萬美元、3,205 百萬美元;FDI 流出為:11,574 百
萬美元、12,766 百萬美元、13,031 百萬美元。
二、此數據顯示我國政府之施政,一方面無法吸引外國資金投資,另一方面也無法留住在台投
資之資金。政府應就此兩個面向,提出相關措施,健全我國投資環境,提升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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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高雄 205 兵工廠用地是為高雄自由經貿區未來發展之核心地帶,為促進南部地區產業發展,行政院應儘速核定 205 兵工廠搬遷計畫,並儘速執行相關搬遷計畫及後續土地利用開發之事宜,以協助高雄自由經貿區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5 兵工廠搬遷後可為高雄自貿區發展帶來龐大空間土地可再利用,目前 205 兵工廠搬遷計
畫將於何時開始進行?
二、205 兵工廠搬遷計畫將於何時開始進行?於何時可完全搬遷完畢?
三、205 兵工廠搬遷後後續土地利用將由哪些單位進行規劃使用?
四、205 兵工廠搬遷後,後續土地再利用計畫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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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對於我國人才流失問題,建請經建會應加強宣導民間企業識才、育才、養才、留才,重視員工教育訓練及培養,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企業缺乏格局和遠見,只對內壓榨勞工剩餘價值,以代工和國際間削價競爭模式求存
,不思突破,絕對是窒礙台灣整體發展的主因。當企業用 22K 的底薪聘僱年輕人,超高工
時,一面批判社會新鮮人什麼都不會,卻又無法提供完善的職場培訓,只想要人才卻不願
付出培育。
二、台灣在當前全球化競爭的差異是,國外企業聘用大批低階勞工之外,還能吸引高階菁英人
士以及龐大資金進駐,人才永遠能在這種環境下冒出頭。台灣已經喪失這方面的競爭力,
靈活及實業導向的政策思維,啟發性的教育、和有責任及遠見的企業文化、延攬外籍高階
人才與本土人才同台良性競爭,都是關鍵改革要素。
三、經建會近期規畫從強化培訓供給、開發需求及塑造環境等三大面向提出構想,藉引導民間
投入資源,促進培訓產業蓬勃發展,縮短學用落差。如何逆轉人才外流是當前一個重要問
題,不單只是國家政策、教育體制需進行改善,民間企業須負起很大的責任,民間企業一
方面不肯投資金錢與時間來培養人才,二方面又高喊沒有人才,建請經建會應加強宣導民
間企業識才、育才、養才、留才,重視員工教育訓練及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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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市售洗衣精濫用殺蟲劑一案,本席要求有關單位除了應增訂洗衣精的檢驗項目,要求廠商如實在產品外包裝標示使用成份與警語,並針對洗衣清潔劑全面稽查,了解是否使用禁用物質,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社會團體針對市售宣稱具有「抗菌」或「防蟎」功能的洗衣精進行調查,發現絕大多
數品牌洗衣精的成份標示,僅以「抗菌劑」、「防蟎劑」等字眼帶過,不但未詳盡標示出
所使用的化學成份,其中「妙管家防蟎抗敏洗衣精」竟含有國內外普遍用來作為農藥與環
境用藥的化學成份「百滅寧」,檢出濃度遠超過蔬果農藥殘留檢出限量的數十倍到數百倍
不等。
二、百滅寧為合成除蟲菊類的殺蟲劑,屬高脂溶性,被認為是環境賀爾蒙的一種,對動物子宮
具干擾作用。用於一般蔬果時,農用殘留容許量為 0.05ppm。除了被當作農藥,最常被當成
居家環境用藥,防治蟑螂與病媒蚊。百滅寧依照用途,應以環境用藥管理法規範,向環保
署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登記,使用在指定用途,但上環保署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
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未見任何關於百滅寧可使用於洗衣精或界面活性劑的資訊。
三、市售宣稱「抗菌防蟎」洗衣精的農藥與環境用藥檢測時,不但缺乏 CNS 參考檢測方法,大
部分洗衣精的成份標示過於籠統。這突顯目前的洗衣精化學成份物質管理,有很大的改進
空間,本席要求有關單位除了應增訂洗衣精的檢驗項目,並要求廠商如實在產品外包裝標
示與用成份與警語,也應針對洗衣清潔劑展開全面稽查,了解是否使用禁用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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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馬政府的國防政策提到,將在執政後 6年內完成「全募兵制」,其中特別強調要「重整退撫機制」推動退伍軍人就業、就養、就學、創業等服務管道,讓軍人從入營到退伍都有完善的生涯規劃,無需為退伍後的生活憂心。但至今,遲未看到完善的重整退撫機制,且因招募人數不足,原規劃在一○三年底達成全募兵的目標,將延後到一○五年底完成。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馬政府的國防政策提到,將在執政後 6 年內完成「全募兵制」,其中特別強調要「重整退
撫機制」推動退伍軍人就業、就養、就學、創業等服務管道,讓軍人從入營到退伍都有完
善的生涯規劃,無需為退伍後的生活憂心。現今,募兵政策因招募人數不足,原規劃在一
○三年底達成全募兵的目標,將延後到一○五年底完成,這表示馬政府在上任四到六年內
完成全募兵制的政見,確定跳票,屆時馬已卸任,成為強迫繼任者兌現的政見支票!
二、比照美國軍人福利制度,美國國防部為了招募及慰留人才,遂研擬生活品質政策以為因應
,提供年輕人優渥的薪水、教育機會、有意義的工作、優質的居環境等目標。美國政府雖
不負責安排退伍軍人的工作,但退伍軍人的就業完全市場化,且法律已經保障了所有退伍
軍人都能受到高等教育,退伍軍人在就業時已基本具備了其他社會成員同等的競爭能力。
與此同時,國家法律還規定了在同等情況下退伍軍人優先就業、企業錄用退伍軍人可以得
到減稅、國家可為退役軍人先付半年工資等一系列政策。
三、台灣實行募兵制,勢在必行,政府高喊著要全募兵,但卻遲遲看不到整體措施與計畫,志
願役士官加薪至基本工資的兩倍,應僅是募兵計畫其中一小部分,而須重視的是軍人的整
體生涯規劃,提供軍人進修、精進專業技能、強化軍人退休後生活具備與其他社會成員同
等競爭力等措施。進而將台灣軍隊轉為精兵制度,而不是草率因為兌現政見支票,而隨便
施行上路。建請國防部提出完整的軍人至服役到退休後的福利制度及生涯規劃,並參考目
前志願役軍人所需要的福利,以免制度與實務脫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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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針對衛福部長將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提起消費訴訟、食品健康風險評估費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本席認為此基金會用途實為狹隘,無法全面保障消費者,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消費者針對黑心廠商生產的黑心假食品依法提起訴訟,不但訴訟程序曠日廢時,能夠成功
獲得賠償的機率,卻是少之又少。而違規食品業者,如大統老闆高振利,又常用盡手段脫
產,讓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衛福部長邱文達宣布,將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
提起消費訴訟、食品健康風險評估費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二、惟,按照現行的草案來看,草案名稱是「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但如果廠商是低價油混高
價油、只涉及標示不實,而非『食品安全』,那消費者如何求償?本席認為,衛福部沒有
整體思考食安事件的本質,設立這個基金只是治標不治本,未必能達到遏止黑心廠商的效
果。
三、消基會代表消費者提出的團體訴訟,常以消費者不能拿出有利的佐證證明黑心食品到底對
身體造成了什麼傷害,也無法證明損害與某業者產品間的因果關係,而拒絕意賠償。導致
現在不管是毒澱粉或摻用過期原料的業者有恃無恐,除了退貨之外,從不表示要如何賠償
消費者。更甚,此次大統油品事件,許多消費者索償無門,而中盤商業者得自行負擔退貨
的損失,真正的黑心廠商卻兩手一攤宣稱沒錢賠償,則可以不需支付任何賠償。政府目前
的政策仍是保護業者,而消費者的權利卻沒受到合理的保障。
四、建請衛福部參考消基會提出的「消費者保護基金草案」,範圍比食品安全基金更為廣泛,
包括標示不實、低價混高價,這些對人體健康未必有影響,但一樣影響食品消費信心,這
樣的制度設計,才能真正落實食品安全,並確保適時採取各項補救措施之資源及經費無虞
,如先行收購恐有危害之虞的商品,達到安定人心、維護經濟秩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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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忠信,鑒於大量國有房地產閒置或被占用未產生應有效益,部分部會每年卻須耗費數十億元公帑另租房舍,宜檢討整體資源之配置及運用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推動國有土地、房舍活化業務已多年。然根據國有財產署統計,全國閒置國有房屋、
土地面積迄今仍高達數萬公頃,且散佈各地,不僅國庫損失收益難以估計;另方面,中央
部分部會每年持續耗費數十億元公帑另租賃多處辦公廳舍,國家整體資源之配置與運用顯
欠允當,實值檢討。
二、據審計部 101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截至 102 年 2 月 28 日止,全國閒置國有非公
用土地計有 13 萬餘筆、面積 2 萬 5,921 公頃、價值 659 億餘元,價值數百億元國有土地長
期閒置,閒置比率逐年增加,此外,各機關經管土地閒置、低度利用或不經濟使用數量仍
頗多;截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活化之國有大面積建築用地計有 5,966 筆,凸顯政府所推
行之土地活化機制成效未彰,實有待檢討。
三、國有房地活化成效不彰,部會辦公廳舍亦未集中一處,致租金支出無法有效抑減,主要原
因在於,各部會一方面擁有龐大國有財產未妥善運用,長期任由閒置或被占用;另方面每
年度持續由國庫支出鉅額公帑租賃多處辦公廳舍,以法務部為例,所經管之國有房地,長
期閒置及低度使用總面積及總戶數分別高達 30 餘公頃及 1,000 餘戶;然每年度卻持續支出
房舍租金達 1 億餘元,未有抑減情形,顯示未能積極管理及運用所經管之國有財產。
四、綜上,中央機關每年度耗費龐大公帑租用多處辦公廳舍,卻又坐擁有大量國有房地產任由
長期閒置或低度使用,政府整體資源配置及運用之效益性亟待檢討。建議各部會除應落實
法令規定,積極管理及運用所管轄之國有房地,以減少占用及閒置情事,故特此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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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十二年國教即將於 103 年正式上路,今年九年級學生將參與明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依教育部國教署規劃,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計算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測驗結果,各科等級的表現描述已事先擬定完成。學生可以透過表現標準的描述來瞭解「自身」的學習成就,不需要與他人比較,藉此可減低學生間「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然近日有學生家長反應,學校舉辦之「國中教育會考」說明會,說明人員卻表示學生會落在哪一等級,需視考生每一測驗學科在所有考生中的相對位置,亦即過去國中基測的「常模參照 PR 制」。如此說法顯與教育部國教署大相逕庭。103 年是十二年國教正式上路的一年,應屆考生及其家長必須面對全然陌生的教育制度及考試方式,若政府未盡政策宣導之責任,甚至說明人員自身對於政策方向都不清楚,實則是侵害考生及家長的權益。建請教育部國教署立即釐清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計算方式,並加強十二年國教宣導訓練,務必確保每一說明人員均能獲得正確的資訊並準確地提供給考生及家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十二年國教即將於 103 年正式上路,今年九年級學生將參與明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依
教育部國教署規劃,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計算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測驗結果,
每一科目的成績分為 A「精熟」、B「基礎」、C「待加強」三個等級。其中 A「精熟」和
B「基礎」又細分為「A++」、「A+」、「B++」、「B+」等四個級別,即俗稱的「三級四
標示」。各科等級的表現描述已事先擬定完成,且每一等級所占百分比均事先模擬過。學
生可以透過表現標準的描述來瞭解「自身」的學習成就,不需要與他人比較,藉此可減低
學生間「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
二、然近日有學生家長反應,學校舉辦之「國中教育會考」說明會,說明人員卻表示學生會落
在 A「精熟」、B「基礎」、C「待加強」哪一等級,需視考生每一測驗學科在所有考生中
的相對位置,亦即過去國中基測的「常模參照 PR 制」,與教育部國教署說法大相逕庭。
三、103 年是第一年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也是十二年國教正式上路的一年,應屆考生及其家
長必須面對全然陌生的教育制度及考試方式,壓力已經極大,若政府未盡政策宣導之責任
,甚至說明人員自身對於政策方向都不清楚,實則是侵害考生及家長的權益。
四、建請教育部國教署立即釐清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計算方式,並加強十二年國教宣
導訓練,務必確保每一說明人員均能獲得正確的資訊並準確地提供給考生及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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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我國 101 年底高齡人口率達 11.5%,經建會推估,我國將於 2018 年正式邁入聯合國所定義的高齡社會,臺灣除了面臨高齡困境,同時亦須面對少子化問題,屆時我們將面對照護需求和照護供給嚴重失衡的情況。現今醫療及保養知識充足,許多已屆符合聯合國老人定義的民眾,其實不論心理或是生理狀態都很好,但往往退休之後,因為勞動以及大腦運用的頻率逐漸下降,加上被需要程度下降,造成身心靈快速衰退,實質形成社會的負擔。爰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研擬推動老老介護系統,讓退休後的老人能發揮所長,互相扶持,建構老老互助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全球醫療及保養知識充足,多數國家都面臨高齡化社會的衝擊,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定
義,以 65 歲為老人之定義為基準,比例在 7%以上為高齡化社會,14%以上為高齡社會,
20%以上為超高齡社會。臺灣已於 1993 年進入高齡化社會,經建會預估 2018 年,我國將進
入高齡社會,而在 2026 年將正式成為超高齡社會的一員。不只臺灣,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研
究報告指出,目前大陸老人人口 1.19 億人,佔總人口 8.9%,估計 2050 年老年人口將到達
4.3 億人,逼近總人口 33%,日本是 38%,大陸也在 18 屆 3 中全會做出有條件放寬生育以
因應之。
二、目前學界將人口按年齡來區分,14 歲以下稱為幼年人口,15 到 64 歲稱為工作人口,65 歲
以上則是老年人口;以這 3 種年齡層之間的比例關係,可以看出一國的人口結構是否有足
夠的人力資源。扶幼比指幼年人口數除以工作人口,扶老比是老年人口除以工作人口,而
扶養比則是兩者相加,數值越高人力資源越不足。經建會預估 3 年後,我國扶老比將超越
扶幼比,加上晚出社會早退休的情況,人力資源將嚴重短缺。
三、許多已屆符合聯合國老人定義的民眾,其實不論心理或是生理狀態都很好,但往往退休之
後,因為勞動以及大腦運用的頻率逐漸下降,加上被需要程度下降,造成身心靈快速衰退
,實質形成社會的負擔。老人學研究已把中年期大大的延長,70 歲以前都不能算老,這群
老當益壯的人力,加上畢生積累的經驗以及年紀相仿的感同身受,因此,只要政府能夠有
效引導民眾 65 歲退休之後的扶助志業投入,老人將不必是社會的負擔。
四、鑒此,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研擬推動老老介護系統,讓退休後的老人能發揮所長,互相
扶持,建構老老互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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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網路雲端技術日趨發達,消費者意識亦日益高漲,網路交易因高效率、低成本且便捷等特性,故使用頻率已日益升高,但我國尚未針對第三方支付等相關規範進行立法。根據我國最新工商普查資料顯示,我國零售業近 5 年來實體店面單位減少 3.53%,網路銷售單位則有近 2 倍成長;整體零售營業額成長 4.13%,其中實體店面單位僅增加2.1%,網路銷售卻增加 203.7%,顯見我國社會消費型態正快速改變。爰建請行政院儘速責成相關部會研擬第三方支付等法制規範,健全網路交易平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國大陸 11 月 11 號光棍節,阿里巴巴創下單日 350.19 億人民幣交易額及 1.5 億交易案件
。美國市場研究機構 Forrester Research 指出美國目前有一半的消費者使用網上購物。全球
前二大市場的情況顯示全球目前消費型態正快速走向具有高效率、低成本且便捷等特性的
網路交易市場。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工商普查資料顯示,我國零售業近 5 年來實體店
面單位減少 3.53%,網路銷售單位則有近 2 倍成長;整體零售營業額成長 4.13%,其中實體
店面單位僅增加 2.1%,網路銷售卻增加 203.7%,顯見我國亦處於相同的消費型態走勢。
二、傳統消費方式於實體店面是當場銀貨兩訖,消費爭端較少,但自從網路交易市場的擴大,
相對的買賣糾紛也因為非當場即時的交易而增加,尤其是買家收到貨品後認為和先前對於
貨品認知上有差異,而產生退貨要求,若賣方也不願退還款項,則形成買賣糾紛,此時第
三方支付機制就扮演居中協調的角色。第三方支付指在買方和賣方外的第三方,以提供交
易平臺,約束及監督買賣雙方交易過程,建立退換貨機制及確保款項保留,保障買賣雙方
權益。
三、目前國外第三方支付發展已臻成熟,例如美國的 PayPal 以及大陸的支付寶等……。第三方
支付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安全且便捷等特性,是現階段我國要進軍大陸網購市場相當重
要的一環,此種跨境網路交易,交易平臺的提供,網路、電話或手機等支付方式,都需要
政府先提供法制規範,讓有意進軍大陸市場的業者能有法遵行,目前政府以「電子票證發
行管理條例」做為非銀行第三方支付儲值服務管理法源,但專法之訂定有其迫切需求。
四、鑒此,建請行政院儘速責成相關部會研擬第三方支付等法制規範,健全網路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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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祭出奢侈稅、實價登錄、合宜住宅等政策。但是參照房市滿意度調查,高達七十六%的受訪民眾不滿現狀,普遍認為房價過高,且政府的房市政策不能有效解決居住問題。除了合宜住宅戶供過於求、政府優惠房貸縮水,為人詬病是政府對建商持續在炒地皮無能為力,拿不出落實居住正義的決心。更有少部分民眾悲觀認為,居住正義在台灣根本不會有實踐的一天。政府徵收民地後往往不做公共建設用途,將土地賣給財團使用,吃掉人民的財產。目前社會對身障者也有居住歧視,完善社會住宅機制不足。居住正義要落實人人有住的尊嚴,政府須增加足夠的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供給量,並且提供更優惠購屋利率,以實踐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國民黨全代會提出六大承諾,並指出要讓居住正義再升級,活化公共
土地,導入民間資金,照顧年輕人跟低收入戶,以貫徹居住正義。將擴大社會住宅及合宜
住宅方案,為高房價地區青年舒緩居住問題。
二、身心障礙分為有形障礙與無形障礙,坐輪椅的朋友出入口一定要平順,才有辦法進去,有
階梯就無法跨過門檻,但要找到合適障礙者的無障礙住宅,不儘量少而且租金昂貴,無法
跟一般人一樣享有居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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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飛航台灣的廉價航空有 12 家,全部都是外籍航空。復興航空於 11 月 20 日首先取得民航局獲准設立台灣第一家本土廉價航空,公司董事長林明昇宣布,計畫 1年內開業。未來提供航程 5 小時以內的亞洲區間航線服務,華航也勢在必行。近幾年亞洲吹起廉價航空搶票潮,雖然有幾家低成本航空發生飛機故障延誤起飛等事件,但業績仍持續成長。許多經營的非常好的低成本航空,如亞洲航空(AirAsia)集團的馬來西亞、泰國與印尼公司,去年獲利率高達 25.49%,遠高於新加坡航空去年約新台幣 63.44 億元的獲利水準。現在台灣每年出國人次達 1,000 多萬人,透過廉價航空可以提供更低旅遊成本,鼓勵更多人出國以及來台觀光。但目前國內在制定機票價格方面,仍需民航局點頭,此規定若是不調整,將大大影響國籍廉航的操作靈活性。台灣目前尚未有廉航專屬航廈,這也是須政府大力支持的地方。廉價航空的興起已是世界趨勢,特別是國際間各廉航公司相繼飛入台灣之時,國籍航空當然不能缺席!台灣的廉價航空發展,較先起跑的星馬、韓國、日本、大陸、甚至菲律賓,已慢在起跑點,如今還得花一年時間籌備,政府若沒良好配套,包括旅運規範的宣導及溝通,與航站的規劃,貿然開放業者成立廉航,可能造成業者經營困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復興航空集團林明昇董事長強調:「這家由復興航空集團百分百持有、自營的新廉價航空
公司,不僅是台灣第一個自有廉航品牌,更是第一家以台灣市場、台灣民眾消費習慣為考
量的全新廉價航空公司。新公司將以採購 A320 及 A321 新機作為機隊主力,提供飛行時間
五小時內的航班服務,也希望在經過主管機關審核程序及嚴謹的飛安準備工作後,一年內
正式營運。」
二、華航也計畫 12 月由華信航空與新加坡航空投資的虎航,共同成立廉價航空。
三、當航空公司多付出服務成本,結果就是將其反映在票價上,價格壓不下來,票價沒有競爭
力,那就沒有市場。國籍廉航如果無法以獲利掛帥,卻只是個掛羊頭的「類」廉價航空,
服務沒有比全服務航空多,價格又殺不過外籍廉航,屆時恐成了個四不像的台籍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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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行政院要花 18 億在高雄港興建多國併櫃中心(MCC),預計在 2015 年完工,這將是台灣第一個大型貨運倉庫,但是關稅法仍禁止貨運承攬業者幫貨主報關,MCC 即使設備再新穎,也是門可羅雀。MCC 有效運作關鍵在於貨物進出各國港口,由承攬業者報關以加速通關。許多國家甚至成立單一報關窗口,以爭取海運承攬生意,只有台灣徹頭徹尾限制承攬業報關。關稅法再不修法改善陋規,等到MCC 中心落成後再改善就來不及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MCC 概念就是把來源不同,但是目的地相同的貨品,併入同一個貨櫃,以減少成本,也能
再加工、貼標籤、重新組裝等,以提高產品價值。
二、政府推出的亞太營運中心落空有很大因素在於關稅法卡在報關的陋規,也是台灣海運由盛
轉衰的關鍵。
三、貨物進出台灣港口還要親自報關,也難怪會貨主近幾年都轉至香港、新加坡裝卸貨物,進
行併櫃。高雄港也從全球第六大貨運港,跌至第十三名,這是行政怠惰,拖累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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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流浪狗貓問題日益嚴重,政府立法對於特定寵物(狗)飼主要幫寵物絕育,若有繁殖需求則須向地方政府申報,並提出管理繁殖說明,若勸導仍未登記則可開罰五到廿五萬元。由於寵物結紮費用高昂,以至於飼主意願不高,與其強制絕育,不如落實寵物強制植入晶片。「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未植入晶片可開罰,卻欠缺稽查人力,以至於成效不彰。建議政府全額補助寵物植入晶片及結紮補助,以增加飼主將寵物結紮的意願,並重罰棄養,方能有效解決流浪狗貓問題。政府對狂犬病預防也應更積極,除了補助動物醫院人員施打疫苗、捕捉流浪動物,常態性補助方式鼓勵飼主為家犬、家貓打狂犬疫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每年有無數流浪狗遭不負責任地繁殖、棄養,或是送人後棄養,飼主卻沒意識到他們需要
負責。政府要求寵物狗植入晶片,雖然官方宣稱植入晶片率雖然高達七十%,仍有無數貓狗
流浪街頭。
二、根據動權會抽樣訪問飼主,發現只有四成的飼主替家犬結紮,晶片植入的比率也偏低,加
上半放養的方式,造成狗狗在外到處交配,產生更多流浪狗。
三、由於寵物植入晶片費用 300 元,各地開放的結紮補助也有限,公狗植入晶片及登記結紮費
用共 1,500 元,母狗植入晶片及登記結紮費用共 1,800 元。以目前植入晶片手續與工本費約
三百元,寵物登記費分為已絕育者五百元、未絕育者一千元,為配合狂犬病防疫,將請地
方政府全面減免相關費用,以減輕飼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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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教育部公布人才培育白皮書指出:到了民國一一七年之後,大學生總生源將是現在的一半,在少子化趨勢下,人才培育數亦會愈來愈缺乏,對我國家競爭力形成嚴重衝擊。爰此,人才是構成國家競爭力的關鍵,解決少子化問題是解決弱化國家競爭力底層的根本,相關部會應將之視為最優先處理的政策課題,共同協商提出具體因應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指出:「少子化」不僅使各級學校面臨嚴峻的招生壓力,更對我國
家競爭力形成巨大壓力及衝擊。
二、民國一○五年是一個關卡,大學生源將驟減兩成近五萬五千人,到了民國一一七年之後,
大學生總生源更將只有現在的一半。若要促使國家持續發展,估計屆時大學生的總生產力
須達現在的兩倍以上。
三、解決少子化問題,已經刻不容緩,不再只是教養層次的課題,已經到了國家安全層次的高
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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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馬政府回應台灣大學畢業生起薪低於南韓的質疑,認為我國實質購買力還是高於南韓,比較方式雖然不同,但台灣薪資倒退回十六年前卻是既定事實。爰此,提振實質薪資才是政府施政的重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南韓起薪高於台灣,已引發台灣社會關注。馬政府以實質購買力平價(PPP)方法反駁
台灣社會多數民眾的質疑。如以 PPP 來計算的平均每人 GDP,台灣長期以來都高於南韓,
例如:2013 年台灣的平均每人 GDP 為 3 萬 9,854 美元,高於南韓的 3 萬 4,182 美元,主要
是台灣的物價水準平均較南韓便宜約 28%。
二、事實上,不僅台灣大學畢業生起薪低,整個實質薪資也已經倒退回十六年前,如何提振實
質薪資才是經濟好轉的指標之一,而非在計算方法上予以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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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大統黑心油品案發至今,大統不僅未繳任何罰款,而且也無視彰化縣政府的行政裁罰,再多罰單也無所謂,反而採「拖字訣」,一拖再拖,根本不具懲罰的實質效果及意義,甚至有脫產疑慮。爰此,為防止該黑心商脫產成功,相關部會應嚴密監控並儘速提出強制性的因應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對於黑心油商大統公司不繳罰款的無賴作為,極有可能是:黑心商大統負責人高振利認定
縣政府的行政裁罰拿他沒轍,也無視愈來愈多的罰單。
二、未來,法院查扣大統資產的刑事執行所得的支付優先順序為消費者退貨貨款、大統員工欠
薪、資遣費和盤商代墊退貨款項,但必須嚴密防範其脫產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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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五年來我國公務人員違法到中國大陸進修情形日益嚴重,國安局長蔡得勝也坦承,相關情形的確是會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爰此,基於國家安全,相關部會應針對公務人員赴陸進修儘速提出具體規範,甚至禁止及限制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民國九十二年至民國一○二年,公務人員到中國大陸進修的案例已達一千多例,這幾年
違規人數更是節節上升,對我國家安全風險已然形成。
二、甚至還有更離譜的是:到中國大陸進修的公務人員可以向台灣的服務單位申請補助,但赴
陸進修的論文題目卻由中國大陸予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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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汝芬,針對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中只要符合某些要件,「反式脂肪」與「鈉」皆可以標示為零,國人若長期食用該類食品將導致身體內的「反式脂肪」與「鈉」過量而不自知,危害人體健康,本席要求行政院正視此一問題,取消反式脂肪與鈉得以標示為零之規定,避免食品業者藉法令漏洞戕害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在市售包裝食品的標示主要是依據衛福部頒布的「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
準」,其中第八條規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
鈉、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糖含量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標示為零」。
二、反式脂肪會造成血管硬化、心血管疾病與中風,每天只要食用 2 到 3 公克的反式脂肪,就
會增加罹患心臟病的機率,現行規定「每 100 公克的食品內所含的反式脂肪不超過 0.5 公克
,就可以標示為零反式脂肪」,本席反對「反式脂肪」、「鈉」可以標示為零,因為這些
物質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裡面「有多少就應該標示多少」,全國的健保支出一直增加
就是因為衛生福利部長期漠視這個問題,本席強烈建議行政院取消「零反式脂肪」、「零
鈉含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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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汝芬,針對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並未將「鉀」列為應標示的項目,食品業者往往以「氯化鉀」取代「氯化鈉」,創造「低鈉食品」,消費者只知道食用的「鈉」減少了,卻不知道「鉀」含量卻增加,導致食用過量而不自知,威脅國人健康,本席要求行政院正視此一問題,增列鉀含量的食品標示,維護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01 年台灣洗腎人口數 6 萬 6 千多人,每年健保洗腎給付支出都超過 300 億元,而食品中的
「鈉」與「鉀」皆會造成腎臟的負擔,但目前食品標示只有「鈉」,沒有「鉀」,再加上
食品業者為了創造「低鈉食品」,往往以「氯化鉀」取代「氯化鈉」,但一般消費者只知
道食品吃下去的「鈉」減少了,卻不知道攝取的「鉀」含量卻增加了。
二、為了避免國人深陷低鈉食品的危害之中,衛生福利部實有必要修正現行的「市售包裝食品
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將食品中的「鉀」含量列為應標示的項目,方能有效維護國
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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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汝芬,針對台鐵現行共有 216 個車站,其中較大的特等站、一等站和二等站總共有 51 站,其中 20 站都沒有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亦即將近 40%的大站沒有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更遑論其他無障礙空間設施,本席要求行政院正視此一問題,於台鐵車站優先建構完善的無障礙空間車站環境,給予國人一個友善的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台鐵車站總共 216 個,按大小分為「特等站、一等站、二等站、三等站、簡易站與招
呼站」六種。其中特等站、一等站和二等站總共有 51 站,而 51 站中包括基隆、桃園、中
壢、苗栗、竹東、彰化、豐原、斗南、新營、永康、台南、大湖、岡山、楠梓、鳳山、屏
東、蘇澳、新城、花蓮、玉里等 20 站都沒有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大站中不符合無障
礙空間設置標準的比率將近 40%,更遑論其他小站。
二、根據「建築技術規則」,車站必須符合無障礙建築物的規範,一個符合無障礙空間的車站
,需要的設施有很多,包括「售票機、驗票閘門、無障礙指引標誌、無障礙電梯、點狀警
示磚、輪椅專屬候車區、無障礙廁所、無障礙專用公共電話」等等,但是目前台鐵連最基
本都做得不夠,建請行政院要嚴格督導各部會,依法落實無障礙空間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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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鄭委員汝芬,針對國道客運無障礙空間改善不力的問題,目前僅有首都客運與葛瑪蘭客運兩家國道客運業者完成部分車子的無障礙空間改裝,而路線與收益最多的國光、統聯、阿囉哈等國道客運業者卻遲遲拒絕依法改善,本席要求行政院正視此一問題,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開罰,如果業者仍不改善,應該取消違法業者的國道經營路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規劃適當路
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
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為什麼國道客運業者可以違法
不提供無障礙設施?為什麼交通部可以縱容業者違法不改善?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99 條也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未依第五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所
定辦法設置無障礙設施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身
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既已明訂,作不到就應該開罰,如果連續開罰不改善,更應該取消
國道路權,本席認為此一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廣大身心障礙人士與老人的權益,建請行政院
務必限期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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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鑒於國軍推動兵力精簡,諸多後勤業務不再由軍方自行承辦,包括過去部隊最重視的伙房,將逐次外包。雖然目前先開放後勤單位進行試辦,如學校、醫院等單位,惟後續是否因試辦良好而開放高司單位,值得關注。蓋部隊的伙食,平日影響官兵健康,戰時更影響官兵戰力,其重要性並不亞於武器精良和人員訓練,主管機關不可不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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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軍未動,糧秣先行」!自古以來,糧食於軍隊的重要性,可見一般。因此,部隊的伙
食,平日影響官兵健康,戰時影響官兵戰力,其重要性並不亞於武器精良和人員訓練,雖
然目前僅限開放後勤單位伙食外包,如廠庫、學校、醫院等單位,但後續發展如何?值得
關注。
二、伙食外包雖然目前並未擴及聯兵旅等基層作戰單位,但軍中因此將失去臨時開伙的彈性,
因為承商按契約多僅定時供應三餐,無法在軍中彈性待命,又如遇勞資問題而索性罷工的
話,該單位因此陷於無法運作之窘境,況還可能由取得身分證後的大陸人士進入軍中擔任
伙房工作,而導致機密被看光。
三、軍隊伙食攸關國軍戰力良窳,政府應當謹慎,不能草率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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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填海造陸(島)計畫已施行多年,相關環境爭議卻接連不斷。查我國海埔新生地的填海造陸計畫,大多皆僅歸屬行政施政計畫,並未有完整的環境評估,更不須法律明定即可為之。填海造陸(島)所涉事項範圍及相關機關權責甚廣,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等重要權益,卻未有完整的法規規範,也未有完整法律程序評估,而僅是以計畫為之,於法理上有所不合,對於人民權益保障顯有不周。爰此,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研議相關專法,自計畫、執行到後續的土地利用,全面性地規劃,始符合法律的重要性理論,保障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環境影響評估係指於進行經濟開發活動或其他重大經濟措施時,在其計畫階段或正式施實
前,就該開發或措施行為對環境所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客觀的全面調查,預測評
估,進而提出公開說明,並付諸審議。以作為決該項開發是否值得實行的綜合過程。我國
海埔新生地等填海造陸計畫,除了麥寮海埔地、永興海埔地、七股海埔地、東石海埔地、
大林海填海計劃有經過環境評估,其他均由地方進行,少有完整評估程序。
二、填海造陸(島)於國際上並非一新概念,美國、荷蘭、新加坡、日本等填海造陸(島)已
施行多年,以日本為例,日本戰後新造陸地超過 1500 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填海造陸(島)
最多的國家之一,除了於《公有水面掩埋法》、《港灣法》、《瀨戶內海環境保護特別措
施法》中訂有相關規定,更以《廣域臨海環境整備中心法》為專法,建構填海造陸(島)
整個法規範架構。
三、填海造陸(島)計畫,除了環境影響評估之外,自計畫、執行到後續的土地利用,所涉事
項範圍及相關機關權責甚廣,舉凡設計、建造與施工、料源、填料進場、管理、監督、維
護、土地利用、罰則、回饋金、緊急應變措施、責任歸屬與權責、第三監督單位、實施細
則,財源與利益分配等議題,皆對於人民生命財產、環境有重大的影響,以法律重要性理
論,關於重要事項或對人民權益有侵害或干涉者,不得逕以命令作為規範依據,應以法律
定之。爰此,建請行政院環保署研議相關專法,以保障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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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監察委員調查報告「國內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及防治情形」指出,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農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計畫,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農委會輔導農田水利會辦理灌溉用水水質監測、農糧署農作物監測管制等執行情形未盡周妥,均有違失。爰此,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加強督促地方政府善盡污染稽查、處分職責,研議農作物污染防治,確保農民權益、落實污染防治與保障消費者食用農產品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監察委員調查報告「國內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改善及防治情形」指出,環保署自 99 年起辦
理土壤污染關聯性分析,並請地方政府對「潛在污染責任人」進行後續求償,截至 101 年
底止,環保署代為支應 16 個地方政府辦理污染改善,金額達新臺幣 5 億 2,626 萬餘元,但
實際獲得求償金額僅 900 餘萬元。
二、至 102 年 8 月 31 日止,土壤污染經公告列管場址中,完全未進行改善者尚有 129 筆,部分
仍未研議具體清除處理計畫;亦有部分農地甫整治完竣,又因灌溉渠道水質未改善,再度
使得農地重金屬含量超過管制標準,徒耗費改善人力及經費。環保署對地方政府改善土壤
污染督導不力,提供之專業協助不足,使珍貴國土無法提供糧食生產。
三、國內農地土壤未達污染管制標準,但所種植作物重金屬含量卻超過食用標準之農地約 30 公
頃,農委會雖輔導縣市政府制定「農作物污染防制自治條例」,然「臺中市農作物污染防
制自治條例草案」並未規定解除限制耕作相關條件,另部分縣市雖定有解除條件,卻因受
限於土壤污染未達管制標準,而無法獲得經費補助,進行改善,致無法達到解除限制耕作
之條件,農民被迫休耕或種植觀賞植物,復耕之日遙遙無期,損及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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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為落實居住正義,內政部營建署於今年起試辦租屋服務平台。委託社會福利團體、學校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等協助媒介房東,以期能協助解決中低收所得家庭住屋租賃問題,並有效利用民間低度使用住宅資源。但平台啟用以來,網站內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雲林縣 8 個縣市,待媒合的租屋資訊總共卻只有 8家。各地方政府以 1 年內招募 2 百到 3 百件公益房東媒合出租給家庭所得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訂標準的中低所得家庭為目標,然截至 12 月 3 日,亦僅台北市成功媒合 1 件。爰此,建請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研議與既有民間租屋平台合作,檢討並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有效建立雙向管道,提高租屋服務平台的使用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
內政部營建署成立租屋服務平台,以期協助解決弱勢家庭住屋租賃問題,並有效利用民間
低度使用住宅資源。租屋服務平台本於公益理念,提供租屋市場資訊、媒合服務、專業管
理協助及糾紛諮詢等服務,促使房東更願意將房屋租給弱勢民眾、建立管道予弱勢民眾協
助其租屋需求。
二、然而今年試辦至今,效益卻明顯不彰。以新北市為例,新北市租屋服務平台委託民間業者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永鉅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國
際移動線有限公司等 4 家業者媒合房東出租房屋。該計劃預定在 1 年內媒合 320 件房屋出
租,但該服務平台僅 3 件房屋出租訊息,試辦至今亦尚未有媒合成功案例。與一般租屋平
台動輒百件以上的租屋資訊,實在相距甚遠,成效也令人堪憂。
三、政府本於美意成立租屋服務平台,結合社會資源以期協助弱勢民眾租屋需求,惟不論是租
屋訊息的提供、或是需求媒合的件數都亟待加強。爰此,建請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研議與
既有民間租屋平台合作,檢討並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有效建立雙向管道,提高租屋服務平
台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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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學聖,於本月 3 日收到行政院針對本席書面質詢之答復後,又獲太極門弟子陳情,指稱於公文書上登載不實,剝奪人民權利至鉅,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席接獲太極門弟子陳情,太極門案件業經司法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自始即為冤案
。行政院回覆書面質詢關係文書編號 8-4-9-356 所稱:「本案刻由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依
訴願法相關規定審慎處理中」,事實上,本案訴願決定早已於 11 月 18 日發出,行政院之
答覆已涉公務員於公文書上登載不實之罪責。
太極門刑事及稅務冤案起因於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然國稅局未待刑事判決,即依
不實起訴書之內容強徵課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始稅單自始無效。刑事三審級法院 10
年 7 個月之詳細審理,於 96 年 7 月 13 日判決無罪無稅確定,認定「弟子贈與師父之敬師
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7 款屬免稅所得」及「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
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且所有遭羈押之無辜
被告於 98 年均獲國家冤獄賠償。本案核課期限早已屆滿,國稅局卻罔顧刑案三審判決及公
告調查結果所呈現之贈與事實,仍以刑案不實起訴資料違法發單,嚴重侵害人權(附件)
。行政院回覆委員書面質詢中所指稱之各件冤案,自始即不應強徵課稅。
二、太極門 80、82 至 85 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均多次經訴願委員會及行政法院撤銷違法處分,
遭枉法裁判之案件,均依法提起再審中
延宕 17 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業經刑事判決敬師禮為贈與,且多次經訴願決定或行政
法院撤銷原處分,然撤銷違法課稅處分之後,國稅局卻完全不受判決約束,完全不受 5 年
、7 年核課時效限制,一再修改金額之後違法發單,形成永無止盡的萬年稅單,榨取人民心
力、財力,浪費國家司法、行政資源。
太極門稅務冤案於法、於理、於情,已具完備法理證據足資證明稅捐機關之處分自始
違法且不實,本應立即依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自行更正撤銷錯誤稅單。然本案之所以進入
行政訴訟,乃因所有駁回太極門訴願的財政部訴願會,其成員社會公正人士所佔比例均未
超過三分之一,甚至有的僅佔九分之一。嚴重違反訴願法第 52 條所規定「訴願委員會的組
成,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的法定比例。「球員兼裁判」的
弊端,讓財稅機關內部應有的自我監控機制完全失能。
到了行政法院,國稅局又以偽造文書,隱匿有利證據的違法手段欺騙法官,騙取勝訴
,至今行政院回覆委員書面質詢所指判決確定之太極門稅務冤案,都仍於行政法院再審中
。
三、太極門稅務冤案之卷證並非不能閱覽,而係稅捐機關違法剝奪人民之訴願權。
「閱卷」乃當事人在行政程序及行政救濟程序上應有之權利,且為憲法所保障之正當
法律程序,亦為公政公約所保障有效救濟之基本人權。然 85 年度綜所稅案,當事人從完全
不能閱卷,到逐次閱覽部份卷宗,顯見本案之卷證資料並非不能閱覽,完全是財政部訴願
會及台北國稅局違法蓄意刁難,導致訴願程序無法正常進行,侵害人民憲法保障之訴願權
。經過當事人 16 次申請、24 次層級高達總統、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行政院人權保障
推動小組的陳情,甚至經過立法院多位委員質詢,當事人才陸陸續續閱得隱匿重要資訊的
殘破資料,然真正據以核算稅額,認定稅基的重要資訊,完全沒有閱得,根本無法據以說
明答辯。國稅局在 91 年就曾拒絕當事人閱卷,隱匿函查所得之贈與證據,隱瞞其偽造文書
之事證,誤導訴願會做出錯誤之駁回決定。此次之違法開單,國稅局又故技重施,再度阻
止當事人閱卷,令人質疑該局是否又偽造文書,才又千方百計不准人民閱卷?不能閱卷的
黑箱稽徵作業,跟強搶民產有何不同?
四、太極門稅務冤案為行政機關侵害人權之指標性案例
馬總統於 98 年簽署兩公約隨即制定施行法,且多次公開說明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
政府的任何行為都不能違反兩公約,並於 101 年 4 月完成國家人權報告。為檢驗兩公約是
否落實,特聘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來台檢視台灣之人權狀況,於該次會議中,中華人權協
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學研究中心、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
究中心、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分會等機構,特以太極門稅務冤案為例撰寫相對於
「國家人權報告」之「影子報告」,以不法稅捐稽徵迫害人民之思想、信念、宗教與文化
自由之議題,提交國際審查委員。102 年 2 月 25 日至 27 日之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太極門
司法及稅務冤案在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之審查會議中,均經委員分別關心提問,足證國
際人權專家亦認定本案為侵害人權之冤案。個案正義是制度正義的起點,太極門稅務冤案
顯現稅捐稽徵制度的重大沉痾,建請 委員督促權責機關,以人權的高度,處理終結此一
影響上萬家庭權益、傳承國粹文化之門派名譽與存續之冤案,以貫徹政府簽署兩公約、保
障人權與國際接軌的決心。
五、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所附附件逕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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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鴻鈞,鑒於手機 App 已成為民眾查詢資訊主流,遠通電收雖推出「遠通電收 ETC」App 供 e-Tag 用戶查詢餘額,然相較於民間業者免費提供之 App,官方軟體在設計上卻有諸多問題,無法貼近用戶需求。惟今遠通電收公司未深究民眾不願下載其 App 之原因,著手改進其程式設計等問題,反而以民間業者使用遠通標章會造成外界混淆為由,要求下架。高公局對此公共政策問題卻僅以「官方不介入業者爭議」回應,推諉政府監督管理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道電子收費試行至今,e-Tag 用戶已逾 500 萬人,遠通電收雖然推出「遠通電收 ETC」
App 提供民眾查詢餘額,此官方版軟體卻在使用上有許多問題,諸如:扣款後無法隨即確認
最新餘額和是否付款成功、只能查詢兩天前的扣款資料、資料常常無法讀取、一次只能查
詢一車、無法試算餘額、通知功能頻出錯逾時……等,未能符合民眾使用需求。
二、承上,為彌補遠通官方版 App 不足,民間自行研發更方便即時的程式,免費提供民眾查詢
e-Tag 各項資訊,受到許多用戶肯定使用。惟今遠通不思檢討改進其 App 不為民眾所接受的
原因,還以民間版 App 違法使用遠通標章為由,要求業者下架,包括 ezTag、myTag 等軟體
都被迫關閉,影響眾多 e-Tag 用戶。
三、現「遠通電收 ETC」難用卻成為獨佔市場的 e-Tag 查詢 App,民眾別無選擇其他更方便程式
的權利。本席籲請高公局,推行 e-Tag 乃國家重大交通公共工程建設,政府於相關配套措施
之執行上責無旁貸。不應以「這是業者間的爭議,官方不介入」為由,罔顧人民權益;應
儘速督促遠通電收改善相關問題,並協調開放民間 App,讓用戶可以方便即時地利用 App
查詢其 e-Tag 各項資訊,俾利年底全面計程收費政策順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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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新竹一名女生日前搭台鐵莒光號,因穿熱褲、黑絲襪被癡漢盯上,遭摳摸大腿、手肘頂臀部,歷經驚恐的二十分鐘,她曾向後座女乘客求救未果,見列車長查票,起身出示癡漢摳摸大腿性騷照求助,列車長僅讓癡漢換車廂座位,卻未報警,她事後報警還一度遭吃案。列車長、鐵路警察對性騷擾處理危機不足,應加強訓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報載,列車長區峰輝解釋,當時只安排癡漢到其他車廂,從車票得知癡漢自通霄站上車
、中壢站下車。台鐵新竹站副站長陳弘厤則說:「有些趕時間的乘客,怕製作筆錄耽誤行
程,不願報案。」除非被害人表達要究責,才會協助報警。
二、癡漢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強制觸摸罪,可處二年以下徒刑,列車長得知游女受害應協助
報警,而警方應單一窗口受理報案,不該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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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國立成功大學興建中的廣場穿越大學路並連結成功、勝利兩校區綠地,兩周前推出新廣場命名投票活動,「南榕廣場」獲第一名。然而,校方以辦命名活動僅是想吸引更多學生參與校園事務,但並非最高票者就一定取那個名字,否決票選結果,並聲需經校方內部開會討論,方能定案。國立大學校方治學作風保守,欠缺民主素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成大學生表示,校友鄭南榕以死明志,才讓台灣人民有言論自由,「南榕廣場」之名正可
呼應學生自由的重要性。學生懂得關心台灣歷史和參與公共事務,彰顯年輕人有獨立思考
的教育價值,校方應了解學生理念、溝通與尊重。
二、「南榕廣場」在十組候選名單中,以九七一票大勝第二名的「成風」七一五票(共三千八
百多票)。如票選結果還需校方內部開會討論,當初辦宣傳活動就好啦,何必辦命名投票
?恐有假民主,真獨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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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國內目前有 1 萬 4,000 多家職工福利委員會,勞工每月薪水得扣 0.5%上繳至福委會,勞委會規定,職福會每年現金發放支出不得超過收入的 40%,職福金制度已淪為大企業節稅管道,喪失照顧勞工目的,衛福部應提出因應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職工福利金條例》,50 人以上公、民營單位除勞方每月要扣除月薪的 0.5%做為職工福
利金,資方也須按「營業收入」每月提撥 0.05%到 0.15%,資方提撥款項可抵稅,但勞方卻
不能。職工福利金由勞資雙方推派代表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管理。職福會可針對員工子女
教育、婚喪喜慶等補助,但政府卻規定,職福會每年發給員工的現金,不可超過當年度收
入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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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政府開辦國民年金保險保障 25 至 65歲無業民眾的老年生活,但接獲許多在國外就業的民眾陳情,在工作地已有相關保險,卻仍不斷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完全沒有選擇權;政府不應為了認定方便,把在台灣沒工作的民眾一律視為失業者,要求強制納保,這對在國外工作已有保險的民眾來說不僅不合理,對此衛福部應提出因應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納保對象:
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為 25 歲至 65 歲。
在中華民國國內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年滿 25 歲的民眾,一個月中只要有一天沒有參加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
民健康保險等職業保險者。
勞保年金實施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年資小於 15 年者。
勞保年金實施前,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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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金管會研擬參考英國做法,把一定時間沒人認領的戶頭轉入基金帳戶統籌管理,若通知存戶後,再隔一段時間沒領回就充公。目前全國靜止戶金額總計約六百一十三億元,恐將被轉入國庫。由於大部分存戶會被銀行列為靜止戶,可能是因為搬家或忘記該帳戶,金管會已要求各銀行,三個月內要通知存戶結清或恢復戶頭,但有銀行主管說,久未往來的客戶多早已失聯,根本「通知無門」,且民眾也認為此舉有欠公平,對資金充公之後的流向也有疑慮,金管會應制定更周全之配套,且靜止戶金額要轉做他用,須擬訂專法,金管會應待法條擬定後再提出此一方案,以免引起反彈及造成不便,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英國在 2008 年後因財政困難,立法把超過 15 年無交易的靜止戶轉入一個基金帳戶統籌管
理,存戶依舊可主張領回,但若再一段時間沒領回,資金就挪到英國財政部運用。若靜止
戶金額要轉做他用,須擬訂專法,金管會正研擬相關草案。
二、目前平均每個台灣人有五到六個銀行存款帳戶,不少人沒有好好利用這些帳戶,當帳戶金
額未達銀行規定門檻且一段時間沒交易,自然就「靜止」不動,被銀行轉列靜止戶。金管
會已要求各銀行,三個月內要通知存戶結清或恢復戶頭,但銀行主管說,久未往來的客戶
多早已失聯,根本「通知無門」,以過去經驗,這些存戶來結清者很少,根本不到百分之
一。目前全國靜止戶金額總計約六百一十三億元,恐將被轉入國庫。此資金之流向及用途
也尚未明確,金管會此時提出此一方案易引起反彈及造成不便,應審慎評估後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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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國際原物料價跌,但是養雞的飼料反而上漲,以土雞飼料來說,現在每公斤 15 元,比去年 14.3 元高;白雞飼料每公斤 19 元,也比去年 18.7 元貴。由於飼料占飼養成本的七成,飼料成本不降,雞的售價難降,公平交易委員會應查飼料廠是否有壟斷售價之情事,以降低雞農飼養成本,使雞肉售價不致偏高,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雞價居高不下,一般家庭最常買的土雞今天產地價每台斤 53 元。去年每台斤 40 元,
因為每週出雞 210 萬到 230 萬隻,數量太多,以致於低於成本價每台斤 42 元(每週出雞
200 萬隻),雞農因此賠錢。畜牧處自去年底推動減產調節,最近每週出雞量 180 萬隻,所
以價格仍高;雖然國際飼料今年整體價格約比去年跌 2 成,但國內飼料並未降價。
二、飼料占飼養成本的 7 成,飼料成本不降,雞價難降;雖然畜牧處積極協調降價,飼料價在 9
月每公斤降 0.5 元,但實際上土雞飼料還有 1 元、白雞飼料還有 2 元的降價空間;公平會應
予徹查是否有飼料廠是壟斷售價之情事,不然飼料價未反映國際行情波動,只漲不降,以
後國外雞肉銷台,國產雞產業將難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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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今年 2 月廈門市推出「海納百川」人才計畫和一攬子人才優惠政策,廈門將從今年起至 2020 年,選聘約三百名台灣專家及其團隊到廈門工作、創業,領導型專家最高可獲人民幣四百萬元(兩千萬元台幣)經費支持,導致台灣面臨人才出走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廈門市今年 2 月推出之「海納百川」人才計畫和一攬子人才優惠政策每年將投入 15 億元人
民幣經費,向海內外徵集人才。根據規畫,廈門市將對引進的台灣特聘全職專家,在三至
五年聘用期內,逐年給予總計一百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補助,待遇優良。相關資訊也
指出,從今年起至 2020 年,廈門市將選聘約三百名台灣專家及其團隊到廈門工作、創業,
領導型專家最高可獲人民幣四百萬元(兩千萬元台幣)經費支持。然而此計畫確有導致我
國人才、技術出走之疑慮。針對此問題台灣是否有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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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台灣一年約四千名博士畢業,但近半數失業,學用落差大。國內大學博士生協助教授生產論文,以向國科會申請補助,但論文卻不見得對國家、產業有實際貢獻;且往往一個教授要指導十幾名博士生,分身乏術,影響博士生的培育素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 台灣一年約四千名博士畢業,但近半數失業,學用落差大。此外,台灣研究領域與美國
數量相同,但研究人力卻僅美國 1/10,難以與美國競爭。為讓博士生運用所學、為國貢獻,
建議台灣發展重點領域,減少博士生培育人數,提升博士生素質,以和西方國家一較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