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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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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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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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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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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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4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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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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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10/04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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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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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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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4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三、8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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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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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陳鎮湘","葉宜津","廖正井","李貴敏","邱文彥","陳歐珀","紀國棟","蔡其昌","姚文智","吳秉叡","許添財","陳節如","管碧玲","陳碧涵","趙天麟","葉津鈴","陳淑慧","蔡錦隆","段宜康","吳宜臻","林佳龍","許智傑","蘇清泉","陳亭妃","何欣純","王育敏","蔡煌瑯","林岱樺","李俊俋","江啟臣","黃文玲","高志鵬","魏明谷","林淑芬","陳唐山","劉建國","潘維剛","黃偉哲","邱志偉","鄭麗君","林郁方","蕭美琴","陳其邁","尤美女","薛凌","陳怡潔","李昆澤","田秋堇","邱議瑩","江惠貞","楊曜","吳育仁","詹凱臣","蔣乃辛","徐少萍","楊應雄","林鴻池","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孔文吉","陳明文","柯建銘","徐欣瑩","蘇震清","鄭天財","潘孟安","賴士葆","王廷升","李應元","高金素梅","羅淑蕾","盧嘉辰","呂學樟","陳根德","楊麗環","簡東明","黃志雄","林德福","許忠信","張慶忠","徐耀昌","呂玉玲","丁守中","廖國棟","楊瓊瓔","王進士","顏寬恒","馬文君","盧秀燕","蔡正元","張嘉郡","林國正","鄭汝芬","吳育昇","黃昭順","羅明才","陳雪生","李鴻鈞","翁重鈞","王惠美","劉櫂豪","費鴻泰","曾巨威","林滄敏","陳學聖","洪秀柱","孫大千","謝國樑","陳超明","李慶華","林明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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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3-10-04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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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3-10-04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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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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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310010/details?meetingDate=1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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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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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3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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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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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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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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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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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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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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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2/10/08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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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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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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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4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三、8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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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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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陳鎮湘","葉宜津","廖正井","李貴敏","邱文彥","陳歐珀","紀國棟","蔡其昌","姚文智","吳秉叡","許添財","陳節如","管碧玲","陳碧涵","趙天麟","葉津鈴","陳淑慧","蔡錦隆","段宜康","吳宜臻","林佳龍","許智傑","蘇清泉","陳亭妃","何欣純","王育敏","蔡煌瑯","林岱樺","李俊俋","江啟臣","黃文玲","高志鵬","魏明谷","林淑芬","陳唐山","劉建國","潘維剛","黃偉哲","邱志偉","鄭麗君","林郁方","蕭美琴","陳其邁","尤美女","薛凌","陳怡潔","李昆澤","田秋堇","邱議瑩","江惠貞","楊曜","吳育仁","詹凱臣","蔣乃辛","徐少萍","楊應雄","林鴻池","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孔文吉","陳明文","柯建銘","徐欣瑩","蘇震清","鄭天財","潘孟安","賴士葆","王廷升","李應元","高金素梅","羅淑蕾","盧嘉辰","呂學樟","陳根德","楊麗環","簡東明","黃志雄","林德福","許忠信","張慶忠","徐耀昌","呂玉玲","丁守中","廖國棟","楊瓊瓔","王進士","顏寬恒","馬文君","盧秀燕","蔡正元","張嘉郡","林國正","鄭汝芬","吳育昇","黃昭順","羅明才","陳雪生","李鴻鈞","翁重鈞","王惠美","劉櫂豪","費鴻泰","曾巨威","林滄敏","陳學聖","洪秀柱","孫大千","謝國樑","陳超明","李慶華","林明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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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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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陳鎮湘","葉宜津","廖正井","李貴敏","邱文彥","陳歐珀","紀國棟","蔡其昌","姚文智","吳秉叡","許添財","陳節如","管碧玲","陳碧涵","趙天麟","葉津鈴","陳淑慧","蔡錦隆","段宜康","吳宜臻","林佳龍","許智傑","蘇清泉","陳亭妃","何欣純","王育敏","蔡煌瑯","林岱樺","李俊俋","江啟臣","黃文玲","高志鵬","魏明谷","林淑芬","陳唐山","劉建國","潘維剛","黃偉哲","邱志偉","鄭麗君","林郁方","蕭美琴","陳其邁","尤美女","薛凌","陳怡潔","李昆澤","田秋堇","邱議瑩","江惠貞","楊曜","吳育仁","詹凱臣","蔣乃辛","徐少萍","楊應雄","林鴻池","李桐豪","王金平","楊玉欣","孔文吉","陳明文","柯建銘","徐欣瑩","蘇震清","鄭天財 Sra Kacaw","潘孟安","賴士葆","王廷升","李應元","高金素梅","羅淑蕾","盧嘉辰","呂學樟","陳根德","楊麗環","簡東明","黃志雄","林德福","許忠信","張慶忠","徐耀昌","呂玉玲","丁守中","廖國棟","楊瓊瓔","王進士","顏寬恒","馬文君","盧秀燕","蔡正元","張嘉郡","林國正","鄭汝芬","吳育昇","黃昭順","羅明才","陳雪生","李鴻鈞","翁重鈞","王惠美","劉櫂豪","費鴻泰","曾巨威","林滄敏","陳學聖","洪秀柱","孫大千","謝國樑","陳超明","李慶華","林明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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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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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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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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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25201_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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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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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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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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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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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8分、下午3時至3時1分
10月8日(星期二)上午10時49分至10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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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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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蔡委員正元,鑒於我國電視節目自限制置入性行銷以來,節目製作經費大幅縮減,致使我國電視業者無法也不願製作大型節目及戲劇,現今韓劇、日劇甚至大陸劇皆已逐步攻佔我國黃金時段,政府已不得不正視此問題;面對上述問題,國家通訊委員會雖已於去(101)年通過「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暫行規範」及「電視節目贊助暫行規範」,放寬置入性行銷規定,然仍無法有效吸引企業投資電視節目,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應完全開放新聞及兒童節目以外之電視節目及戲劇有關置入性行銷之規範,以讓我國電視節目業者得以獲得更多資金贊助,製作足以與日韓等國匹敵之節目及戲劇,更重要的是保障我國自我文化得以永續傳承。綜上所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電視節目自限制置入性行銷以來,節目製作經費大幅縮減,致使我國電視業者無法也
不願製作大型節目及戲劇,現今韓劇、日劇甚至大陸劇皆已逐步攻佔我國黃金時段,如我
國再自我限縮,恐將我國電視市場拱手讓予他國,對我國文化發展影響層面甚大。
二、國家通訊委員會雖已於去(101)年通過「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暫行規範」及「電
視節目贊助暫行規範」,放寬置入性行銷規定,然仍無法有效吸引企業投資電視節目,顯
見放寬幅度仍應擴大,才能真正幫助電視業者獲得企業贊助。
三、以英國為例,英國 I960 年代起,一直固步自封,禁止置入性行銷,但因為金融風暴與經濟
蕭條,也在 2011 年解除限制,來拯救影視業。再看我國,艾德曼公關公司在 2006 年,便
指出台灣業界面臨經費不足、人才出走的問題,然我國政府卻未正視此一問題,英國成功
的案例,實值我國參考借鏡。
四、綜上所述,本席建請行政院應完全開放新聞及兒童節目以外之電視節目及戲劇有關置入性
行銷之規範,以讓我國電視節目業者得以獲得更多資金贊助,製作足以與日韓等國匹敵之
節目及戲劇,以保障我國自我文化得以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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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在薪資不增及各大專院校廣設碩博班影響下,大學今年碩士及博士班報名人數減少許多,未來各大學博士班報名人數銳減將成為普遍現象,研究所招生的嚴酷寒冬卻已逐漸出現。姑且不論一般大學,連台、政、成、清、交等頂尖大學也面臨了招生不足的窘境,這幾所知名大學的博士班考試招生,已經連續五年報名人數遞減,台大今年報名人數只比招生人數多一點點,清大、交大和成大更首度出現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情形,顯示就讀博士班愈來愈沒有吸引力。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與五年前相比,報名台大博士班學生人數少了快一半,成大、交大少了六成,清大報名人數僅剩三成五,可見事態嚴重。教育部、學生家長和學生本身該關心的是:拿了個博士學位後,飯碗在哪裡呢?博士班招生的大缺額,反映了學生們已知道,高學歷就是代表未來高失業率。教育部的官員早就知道這問題的嚴重性,但卻未提出解決之道甚至任憑愈加惡化。爰建議教育部應積極正視此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學生不再迷戀研究所的學位,不再爭相擠進博士班,有人認為這是件好事,顯示學位的迷
思正在逐漸紓解,文憑主義正在瓦解,多元價值觀的社會也正在成型。然而,若深究社會
的種種現象,升學主義在當前的社會方興未艾,以十二年國教的實施為例,家長如此的關
心免試入學的比序以及特色招生的考試方式,就是一個明證。若升學主義及文憑主義在當
前社會仍居於主導地位,而學生卻不再爭相擠著進研究所,這中間的原因就值得探討。過
去許多機關、學校、產業都是以學歷敘薪,學歷高薪資亦隨之水漲船高,進大學、研究所
的成本效益高,當然學生對進大學、研究所就趨之若鶩,但現今的社會一方面提倡同工同
酬、一方面講究就業的軟、硬實力,學歷不再是主要的憑藉,研究所當然逐漸失去吸引力
。
二、近年來經濟低迷、失業率居高不下,大學生、博碩士生都屬高失業率的一群;另一方面,
企業、用人機關卻無才可用,在在顯示大學、研究所教育與社會需求的嚴重脫節。尤其是
過去博士班的學生大都強調學術的研究能力,也將進入大學任教當作唯一的出路,如今,
受少子化浪潮的衝擊,大學正在縮班,尋覓大學教職已非易事,博士班學生的出路受到嚴
重的擠壓,就業更為困難,博士班的吸引力當然也就日漸低落!
三、台灣的研究所教育有一個非常獨特的現象,那就是在職進修班的學生占有相當大的比例。
當然,生存在這知識爆發的社會,終身教育成為每一個人必修的課程,進研究所進修正符
合這趨勢,也有其必要性。進修的學生強調的是實務,亦就是可以立學即用的智能,以協
助他們在生涯進路的發展。然而,許多研究所的教學,無論正規班或在職班,都用相同的
教材、教法教導背景不同、生涯發展階段不同的學生,這對在職班學生的吸引力當然大減
。當學歷不再是敘薪的利器時,在職生已不再願意將心力、時間致力於進修教育之上。
四、博、碩士班招生出現「等嘸人」現象,固然社會多元價值觀逐漸普遍,文憑主義逐漸消退
有其部分的引導因素,但真正的原因恐怕還是「研究所價值」的問題。如果研究所僅強調
理論、研究,重學術輕實務,除了給學生「學歷」之外,無法給予就業或生涯發展所需的
「學力」。在此強調「實力」的社會,學生將研究所棄之如敝屣,研究所招生等無人將更
趨嚴重,這也將是除了大學部生源銳減之外,大學經營的另一大危機。將研究所課程分為
「學術」及「專業」兩大類別,分別吸引不同取向的學生,充實渠等生涯發展所需的「學
力」、「實力」,這才是研究所招生的最大賣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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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狂犬病疫情升高,引發全國國民人心惶惶,呼籲行政院應積極展開防疫工作並採購足夠疫苗等藥品,讓防疫工作完全到位。依照目前種種跡象顯示,在台灣絕跡五十年以上的狂犬病已經在全台蔓延擴大,顯示國內防疫面臨嚴峻考驗,專家推測狂犬病毒可能早已在山區潛伏、擴散多年,只是沒有被發現,證明農委會沒有做好野生動物監測,以致形成防疫漏洞,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狂犬病在台絕跡 53 年後又捲土重來,如果最新案例錢鼠確診,代表狂犬病已「跨物種」,
疫情之嚴峻難以想像。而狂犬病之可怕,在於最重要病原-麗沙病毒致死率幾乎是百分之
百。目前國內狂犬病疫情擴大,已確認 11 隻鼬獾罹患狂犬病,分布於台東縣東河、南投縣
國姓鄉、仁愛鄉、台中市新社區、台南市南化區及高雄市田寮區,疫區因此擴及全國六縣
市、十個地區。台灣地狹人稠,若疫情無法有效控制,專家預估慢則一、二年,快則數月
,疫情就有可能從山區散播到都市。
二、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全球每年約 5 萬 5000 名狂犬病死亡病例,其中半數是
15 歲以下的兒童,95%的病例發生於非洲及亞洲。根據統計,感染狂犬病者未即時治療,
一旦疾病症狀出現時,致死率幾乎達 100%。正值狂犬病疫情擴大同時,不少飼主忙將家中
寵物送至動物醫院施打疫苗,但卻發現有錢也未必打得到疫苗,依據北市獸醫師公會統計
,北市可施打狂犬病疫苗的 232 家獸醫院,目前一半以上已缺貨,為防疫需要,農委會應
盡速進口疫苗。
三、台灣從十年前 SARS 時期開始,包括登革熱、腸病毒、H1N1、H7N9 等疫情都採取最高規
格防疫指揮,這次狂犬疫情遠比 H7N9 危害嚴重十倍以上,行政院雖由副院長負責督導跨部
會小組,但政府卻未成立高度整合的指揮中心,爰建議政府應在還沒有人類感染病例出現
、動物疫情也還沒到人口密集都會區之前,依法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台狂犬病
案例倍增,不過送驗件數也大量暴增,但目前全台卻僅有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有基因序
列檢測能力,倘若日後疫情擴大,送驗案件倍增,家衛所根本無法勢必無法因應,將嚴重
影響疫情之控管與監測,故行政院應協請相關單位增設基因序列之檢測機構,以因應未來
疫情之擴散。
四、其次,建議政府應擴大各類野生動物檢驗,亦可學習歐美國家在山區投以口服疫苗;只要
在疫苗上明確標示,就不需擔心人類誤食問題。其次真正的防疫是要「公開透明」,最重
要的是全民教育,第一線的醫師與獸醫都要獲得正確的訊息、完整資訊,並加強民眾衛教
,如此才能有效防堵疫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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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 H7N9 爆發境外移入第一例後,農委會為防止 H7N9 疫情,將延宕多年的禁宰活禽政策,宣布 5 月17 日起禁止市場禁宰活禽。但養雞業者批評,政府配套措施沒做好,少數大型電宰廠掌握屠宰權,體型差異大的特色雞被排除在外,小型雞農和攤商根本活不下去,為避免外界批評政府向財團靠攏,不顧小老百姓死活,建議政府應於每縣市普設公有電宰廠或於各鄉鎮設立中小型簡易屠宰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市場禁宰活禽這個政策已立法八年,歷經兩次喊喊停停的大轉彎,而農委會今年五月因
H7N9 爆發境外移入第一例,故宣布自 5 月 17 日起禁止市場禁宰活禽。
二、由於土雞、特色雞等重量比白肉雞或大或小,電宰相對有難度。一般而言從活雞到消費者
手上只要 3 小時,但農委會禁宰活禽上路不到一個月,雞農、雞商、雞販抱怨電宰能量不
足、壟斷黃金時段,預冷處理不夠更恐讓雞隻生菌數超標,亦即消費者買 1 隻雞得等上 12
小時,雞頭早就發黑,雞肉早就不新鮮,未來恐發生黑頭雞被漂白處理,增加食品危險疑
慮。為了防疫,建議政府應普設公有中小型屠宰場或鼓勵民間投資,讓土雞屠宰時確實保
鮮。
三、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宣稱,台灣目前已有 83 家屠宰場,大中小規模都有,足以應付台
灣供需,若再增設公立屠宰場未來恐成為「蚊子館」。但經查農委會睜眼說瞎話,例如基
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就未設以屠宰場,許多縣市縱然有設但分布也很不平均,若農委會
只以全國屠宰總量計算,卻忽略分佈不均問題,勢必無法應付健康雞隻之供應。許多小農
殺幾隻雞,就要奔波 2 小時以上,有些屠宰線大塞車,「農委會說要媒合,根本媒合不起
來。」以今年端午節為例,大台北地區擁有規模大、設備完善的市場,都還出現屠宰塞車
現象,更別說其他縣市了。然官方卻宣稱電宰場數量足夠,那根本是假象,全台不僅電宰
場分配不均,業者還會被剝削,大家都會集中到同一個地方屠宰,造成「塞雞」現象。端
午節還算是「小節日」,等到中元節前幾天,每天屠宰量逼近 15 萬隻,比平日多兩倍,春
節期間需求量更大。電宰配送不均、塞車問題若不解決,未來問題會更大。
四、其次,農委會表示不反對民間興建中小型簡易屠宰場,但規定必須蓋在特地畜牧用地,得
要通過 38 項土地調查,光是變更地目就困難重重,因此很難不讓人懷疑政府是圖利財團。
五、依據農委會統計,全台傳統市場共有 1051 攤禽肉攤商,現宰活禽有 920 攤商,依據調查,
日本有 3000 家以上地方小型屠宰場,但僅屠宰 2%雞隻,顯示普設電宰廠並非不可能,台
灣人口是日本的 5 分之 1,土雞消費量將近 30%,卻只有 80 家電宰場,若以日本和台灣人
口換算,台灣至少需要 500 家以上屠宰廠。土雞產業每年產值達 213 億,產業界和農民團
體都表示,並非不願配合政策,只是政府配套措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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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勞委會公布的最新統計資料,去年大學畢業生的起薪跟 14 年前相比大減 740 元,就算是碩士生,才短短一年就倒退了 682 元。經濟不景氣,工作不好找,薪資又持續倒退嚕,讓不少新鮮人叫苦連天。但也有科技業開高薪卻找不到人的窘境,人才斷層薪不增反減,這是經濟發展警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當前高學歷是越來越不值錢,高學歷不保證高起薪,根據勞委會日前公布的調查數據,101
年新鮮人平均月薪 2 萬 5,036 元,年增 1.55%,但碩士以上學歷平均起薪 3 萬 1,639 元,相
較 100 年還有 3 萬 2,321 元,年減 2.11%;若與 14 年前首次調查相比,101 年專科與大學生
平均起薪,雙雙「倒退嚕」。其他學歷還有微幅增加。
二、勞委會的調查反映了台灣新鮮人起薪衰退的情況外,台灣青年失業率過高及勞動參與率下
降則是另二隱憂。1990 年時青年失業率僅 4.2%,表現不僅較日本的 4.3%低,和 OECD 國
家相比也是成績亮眼,但 2001 年時突破 10%,目前則高達 12.54%,高於日韓的 8%,變化
之大令人憂心。從主計單位的調查可知,目前勞動市場有需求 M 型化之趨勢,企業招聘最
殷切的非高階專業人才即基層體力工。然而 162 所的大專院校,每年培育之 30 萬畢業生,
因就業技能與態度不符市場期待,導致供過於求而有凍薪之情形。整體而言是產業與企業
規模,讓就業市場的餅沒做大,加上勞動保障增加三大因素,讓青年職場產生結構性的變
化。
三、政府部門應檢視,低薪的情況到底是年輕人空有學歷,卻無實力,還是企業不願提高薪資
培養人才,或是教育、在職訓練之政策規劃不當。其次建議政府部門應建置異業結盟人才
交流平台,提供多樣化的人力協助發展新興產業。再其次是運用優惠措施連結加薪機制,
達到調升所得之目的。再者,政府亦可要求上市(櫃)公司在財報中揭露,基層員工薪資
結構與每年成長狀況,作為大眾或勞退、勞保基金選擇投資標的時之參考。因為員工與企
業營運互為表裡唇齒相依,懂得重視員工付出的廠商,才有可能經營長久。民眾如能增加
所得自然樂於消費,社會則可因此而產生持續推動經濟發展的能量,達到提升就業與幸福
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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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為嘉南地區屬於台灣之易淹水地區,但地方政府因苦無經費整治,嘉義縣梅山鄉環南路、梅南街、西榮街等該區數十戶,每逢大雨就淹水,爰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就地方政府建議方案,納入年度預算補助興建下水道工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嘉南地區屬於台灣之易淹水地區,但地方政府因苦無經費整治,嘉義縣梅山鄉環南路、梅
南街、西榮街等該區數十戶,每逢大雨就淹水,苦不堪言,經多次向地方政府陳情,惟地
方政府預算有限,遲遲未能納入年度預算中。
二、經梅山鄉公所提出工程概算表,梅山鄉環南路與梅南街下水道改善工程預算為 200 萬元,
西榮街下水道改善工程 181 萬 2 千元,嘉義縣梅山鄉民代表會第 19 屆第 12 次臨時大會決
議,建請內政部營建署補助預算辦理。
三、爰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營建署,就地方政府所建議方案,納入年度預算補助興建下水道工
程,並儘早施作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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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為蒙藏委員長羅瑩雪出任法務部部長乙職,從此一政治任命來看,再度證明馬英九用人的小圈圈格局,也顯示出行政院女性政務官不足及盲腸機關不減的兩大缺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行政院的最近兩次人事任命,都是由女性擔任,就女性參政立場而言,樂見優秀女性出任
政務首長,只是兩個人事任命再度凸顯馬英九用人的小圈圈格局。2007 年 11 月 27 日馬英
九公布其參選總統的婦女政策白皮書,承諾當選總統後,四年內中央部會女性政務官比例
將不少於四分之一,八年內不少於三分之一。就以女性閣員來講,只有在劉兆玄第一次組
閣勉強有達四分之一(25%),往後的改組,每況愈下,即使羅瑩雪轉任法務部長,比例仍
只有 13%,未達承諾的 25%及 33%。
二、行政院最近兩個人事任命一是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陳玉梅,再者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羅瑩雪
轉任法務部部長,僑委會、蒙藏委員會,再加上台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及台灣省諮議會
,號稱五大盲腸機構。2000 年民進黨執政時,國民黨每年預算審查也都提案要刪除這些盲
腸機關,但政黨再輪替之後,卻又年年護航該預算,讓其變本加厲,預算不減反增,僑委
會預算大增 2 億多,蒙藏委員會也增加了 5 百多萬。
三、這些盲腸機構沒有功能反為酬庸機構,例如蒙藏會已變成協助中國的統戰機構,跟照顧國
內蒙胞、藏胞都沒什麼關係,連邀請達賴喇嘛來台也不敢。而僑務委員會每年重點只是國
慶時僑胞回台的招待團。這些盲腸機關「組織無功能、運作看不見、行政無效率、存在無
必要」,國民黨立院黨團應該硬起來,向馬英九說不,利用預算審查時將盲腸機關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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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近年來外國觀光客來台旅遊人次屢創新高,其中東南亞地區的旅客更是逐年攀升,然而,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全台灣東南亞語別的導遊僅有 41 位,與每年超過百萬人次的東南亞旅客完全不成比例。目前我國外籍配偶當中,東南亞籍就有數十萬人,觀光局應偕同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輔導東南亞籍配偶考取導遊執照,解決目前東南亞語別導遊人數嚴重不足的狀況,以提升我國觀光之水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外國觀光客來台人次屢創新高,其中東南亞地區部分人次已達百萬以上,近三年更
是成長 42%。然而,在大量東南亞旅客來台領略台灣風土人情之際,我國卻嚴重欠缺具備
東南亞語言導覽能力的導遊,這對提升我國觀光品質與國際形象自然構成嚴峻挑戰。
二、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截至今年七月底為止,在 30,911 位領有導遊執照者當中,東南亞
語別的導遊僅有越南語 33 位、印馬語 7 位及泰語 1 位,這與每年超過百萬人次的東南亞旅
客顯然不成比例。而 102 年度報考東南亞語別導遊執照的人數也呈現此一狀況(越南語 31
人、印尼語 45 人、泰語 10 人,最後及格者分別僅 9 位、3 位及 1 位)。顯見目前相關語別
的導遊人數與市場實際需求有嚴重落差。
三、目前在台的東南亞籍配偶人數,越南籍有 8 萬 8 千多人、印尼籍 2 萬 7 千多人、泰國籍 8
千 3 百多人。這些東南亞籍配偶若能投入導遊市場,對於解決當前東南亞語別導遊荒的現
象應有所助益。然而,現行導遊考試除了考外國語外,還包含導遊實務及觀光資源概論等
科目,這些科目對於外籍配偶而言難度自然較高,這也導致相關語別的報考人數偏低。
四、交通部觀光局應偕同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成立東南亞語別導遊考照輔導班,協
助東南亞籍配偶,學習導遊執業的相關知識,輔導其考取導遊執照,投入觀光市場,提升
我國觀光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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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昆澤,針對報載許多知名坐月子中心,每月收費高達五、六十萬,但卻未辦理營業登記,不但規避繳交營業稅,還從事護理機構方可進行的專業護理事項,其照護人員之資格、員額、護理設施之配置、空調、消防、安全等措施均未比照相關法令所訂之標準,嚴重影響產婦及嬰兒的照護品質及居住期間之安全,主管機關應偕同地方政府全面清查全國各地未立案之坐月子中心,輔導其轉型為合乎法令標準之產後護理之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坊間的坐月子中心,一類為依據「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所設置的產後護理機構,
這類機構在照護人員之資格、員額、護理設施之配置、空調、消防、安全措施等方面均必
須遵照前述設置標準之規範。
二、另一類則是非屬醫事機構的坐月子中心,這類坐月子中心部分未辦理營業登記,收費高檔
卻不用繳營業稅,甚至從事護理機構方可進行的專業護理事項,主管機關雖頒布有「產後
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多為收費退費規定,對
於安全管理義務方面,謹記載中心「對產婦及嬰兒之照顧與安全管理事項,應盡善良管理
人之注意義務」,內容不夠明確,更重要的是中心內照護人員及相關護理設施之設置均不
受「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所規範。
三、主管機關應偕同地方政府全面清查全國各地未立案之坐月子中心,輔導其轉型為合乎法令
標準之產後護理之家,以維護產婦及嬰兒之照護品質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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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對台灣光復初期赴大陸作戰之被俘「台籍前國軍人員」,自開放探親以來陸續回台定居,彼等二十多年來向政府爭取合理的補償,政府雖訂有相關辦法發放微薄之撫慰金,然與其作戰被俘後,在大陸三十多年所受之下放、勞改等迫害相比,少數的撫慰金實在無法彌補其所遭受到的待遇,目前這些人都已陸續凋零,尚健在者都也已 80 歲以上,部分甚至以乞討拾破爛維生,這些台籍官兵也組成權益互助會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其應有的權益,然訴訟曠日廢時,本席要求國防部不該拘泥於所謂法源法條,在合理合情的範圍內,應主動給予彼等晚年最大的基本生活協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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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對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農委會有關「假農民」詐領老農津貼問題,且內政部與農委會已是二度被糾正,顯示主管機關對於「假農民」防杜缺乏有效的作為,本席要求主管機關必須拿出有效辦法遏止「假農民」歪風,對於老農津貼的請領資格是否過於寬鬆,也應切實檢討,以將資源真正用於長年從農之年老農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主計總處統計,我農業人口僅五十多萬人,但每年投保農保竟高達一百四十多萬人,差距
九十萬人,且近六年新增農民雖僅四千人,但過去三年每年農保新增投保人數三、四萬人
,三年總計新增超過十二萬人,其中八十歲至八十九歲者每年仍有兩百多人新加入農保,
甚至有九十四歲才開始當農民,不乏「假農民」充斥其中,極不合里,這些人每月領取七
千元老農津貼,稀釋農民福利,農委會一年九百零二億元預算,高達四百六十五億元是用
來發放老農津貼。
二、依現制加入農保六個月,年滿六十五歲就可領老農津貼,等於每月繳七十八元保費,六個
月繳四百六十八元,以後每月可領七千元,所以很多人利用快六十五歲時加入農保,不到
一年就可領,這些人有一萬五千多人,等於每年就有二十億元發給只當農夫不到一年的人
。另申請老農津貼時,主管機關未嚴格查證有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農會會員僅需持有
0.1 公頃農地就可加保,非農會會員只需切結每年農業收入超過 1 萬 200 元,就可參加農保
,在在顯示請領資格過於寬鬆。主管機關除了拿出有效辦法遏止「假農民」歪風外,對於
老農津貼的請領資格是否過於寬鬆,也應切實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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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防止有心人士蒐集委託書擾亂管委會會議或選舉之公平性,限縮代理人身分為承租人、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然條文並未考慮實務情況將旁系血親納入代理範圍,致使施行上產生諸多窒礙,如直系血親無行為能力、承租人無意願參與等。為使條文施行能符合實務狀況,本席特要求主管機關應考量實務面,針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將旁系親屬納入代理人範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保障住戶安全之權益,防止有心人士蒐集委託書擾亂管委會
會議或選舉之公平性,限縮代理人身分為承租人、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
分所有權人。
二、然而現行條文並未考慮實務情況將旁系血親納入代理範圍,致使施行上產生諸多窒礙,如
直系血親不健在或無行為能力、承租人與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因不願得罪其他住戶而無意願
參與等。
三、為使條文施行能符合實務狀況,主管機關應考量實務面,針就現行法規進行檢討,將旁系
親屬納入代理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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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鑒於電子菸如含尼古丁,則屬藥事法規範之藥品,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販賣,如不含尼古丁,但宣稱具戒菸療效、減少煙癮等醫療效能詞句,皆違反藥事法之規定,然不法之電子菸充斥網路與夜市販賣,主管機關應嚴加查察取締,避免民眾好奇受騙上癮,危害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法令規定電子菸如含尼古丁,屬藥事法規範之藥品,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販賣藥品
,明顯已違反藥事法第 83 條之規定,如不含尼古丁,但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
」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亦違反藥事法第 69 條規定。
二、今年 1 月到 8 月,董氏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電子菸違規銷售案件已達 279 件,每月平均 35
件,顯見違法電子菸充斥市面銷售管道。主管機關實應嚴加查察取締,避免民眾好奇受騙
上癮,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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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鑒於世界衛生組織聲明指出,電子菸通常含有 6~24 毫克尼古丁,使用者一樣會成癮,此外電子菸多數含有高濃度丙二醇及重金屬,將其吸入等於吸入刺激且有害的化學物,可能有致命危險,而電子菸雖有「菸」字眼,卻宣稱可阻斷煙癮,誤導民眾使用,反而危害健康,然目前僅以藥事法規範顯屬消極,主管機關應速研議修訂「菸害防制法」,將「電子菸」納入為菸品管制,以免讓吸菸者誤以為安全而使用,因而延後戒菸的時機,更避免讓年輕族群受騙上癮,危害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聲明指出,電子菸通常含有 6~24 毫克尼古丁,使用者一樣會成癮,此外
電子菸多數含有高濃度丙二醇及重金屬,將其吸入等於吸入刺激且有害的化學物,可能有
致命危險。第 63 屆世界醫師會也對電子菸提出五大重點聲明:一、沒有研究確定電子菸無
害;二、沒有證據證明電子菸可以幫助戒菸;三、電子菸可能會使年輕人因而上癮,進而
吸食紙菸;四、電子菸讓消費者誤認是戒菸替代品,導致延緩戒菸時機;五、電子菸應適
用菸害防制法規。
二、另據美國猶他州衛生局 2010 年對電子菸使用的調查中發現,有 61%的人相信電子菸無毒,
53%的人相信電子菸內沒有令人成癮的物質;2011 年的調查更發現,有 8%的高三生曾嘗試
過電子菸,25%的青壯年(19~24 歲)也曾使用過電子菸;這兩項調查都顯示年輕人對於電
子菸危害警覺性低,容易因為好奇嚐鮮及誤認減害而使用,但因電子菸內多含尼古丁會成
癮,也就接著轉而吸食一般紙菸,政府實應面對電子菸問題、防範未然,儘快將電子菸納
入菸品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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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針對私立學校退場機制,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原則同意讓現有校地變更為商業用地,並允許學校董事可以領回六到八成的土地款,來增加私校的退場誘因。對此,教育團體批評這已扭曲私人興學的本意,其次也可能會引發禿鷹集團大量收購體質不良私校董事席位,不以努力辦學為目標,惡性倒閉,造成退場事實,來獲取暴利為目的,屆時學生被迫失學、老師被迫失業,台灣教育出現血流成河,甚至造成社會問題。鑒此,本席要求政府介入調查,教育、內政相關部門研議方案,解決假退場問題,以保障學子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媒體報導,為解決私立學校招不到學生的壓力,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原則同意讓現
有校地變更為商業用地,並允許學校董事可以領回六到八成的土地款,來增加私校的退場
誘因。
二、對此,教育團體指出,在過去戒嚴體制下,有不少是黨國大老或其家人才得以辦理私校,
因此從取得土地與核准設校都有特殊的背景,而民國 75 年以後更因進一步開放私校,在政
商掛鉤之下產生廉價取得公有地的利益輸送,如果八成還地以市價計算,其中利益之大,
將成為無底黑洞。
三、不僅如此,就法律面而言,目前私立大學都以財團法人組織登記,依法財團法人結束時,
其剩餘資產屬於各級政府所有,除非修法,否則要把出售土地價款的六到八成回饋給董事
,是違法的。
四、另外,也可能會引發禿鷹集團大舉入侵,大量收購體質不良大學董事席位,進場後不以努
力辦學為目標,而是以擺爛,造成退場事實,來獲取暴利為目的。屆時造成學生被迫失學
、老師被迫失業,導致社會問題。鑒此,本席要求政府介入調查,教育、內政相關部門研
議方案,解決假退場問題,以保障學子受教與教師工作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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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文彥,有鑑於台灣原生種保育類烏龜近年來被大量走私境外,另翡翠水庫周邊發現食蛇龜與多種野生動物,亟待保護,爰請行政院應盡速強化野生動物走私禁制措施,劃設「翡翠水庫食蛇龜保護區」,並普查原生種保育類烏龜棲地及分別劃設其保護區,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行政院海巡署於今(102)年 9 月 14 日凌晨在東港碼頭攔截高雄籍漁船「連宏鑫號」,發
現船艙夾藏 1358 隻食蛇龜和 1081 隻柴棺龜,屬 2 級保育類之原生種烏龜,初估不法獲利
約 1400 萬元。這已是近 1 個月來第 2 起走私案,累計查獲數量超過 5000 隻。由於風氣盛
行,價格逐年攀升,盜獵集團用每隻新台幣 1000 元收購,賣到大陸約可獲得每隻新台幣
6000 元價格,賺進 5 倍之利潤,這種暴利引發全台獵龜狂潮,令人十分憂心。
二、翡翠水庫生態資源豐富,據專家長期調查結果顯示,民國 85 年至今,在翡翠水庫湳子坑調
查樣區內,總計捕捉測量到 441 隻食蛇龜,年平均存活率約 0.94(超過 0.9 即代表族群穩定
性非常高),證實翡翠水庫擁有最穩定的食蛇龜野生族群。另據翡翠水庫管理局建議,食
蛇龜保護區可望成為亞洲第一個食蛇龜保護區,其預定的劃設範圍位於翡翠水庫南岸,面
積為 1259 公頃,90%的土地屬公有,目前沒有民眾居住,如果劃定保護區不僅可保留食蛇
龜的棲地,同時也能保護長鬃山羊、山羌、穿山甲、麝香貓等野生動物。
三、為保護台灣瀕危之保育類野生烏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除應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盡
速依法劃設「翡翠水庫食蛇龜保護區」,並應普查其他瀕危烏龜之棲地及分別劃設保護區
。行政院並應檢討現行出口管制措施,禁絕走私保育類烏龜及其他野生動物,爰向行政院
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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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文彥,有鑑於今(102)年 9 月 24 日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東十七號至二十號碼頭海域,發現長約 900 公尺、寬 450 公尺被廢水染紅之「陰陽海」,此次大規模污染事件,景象怵目驚心,極可能為附近工廠以暗管排放紅色廢水,對於八里海域之漁業資源、生態環境的影響極大,爰請行政院應盡速會同地方政府徹查當地工廠,查明真相,並加強全台工業區管理及海洋環境保護,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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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文彥,有鑑於國有林班地長期開放業者承租採礦,土地租金極為低廉,業有「賤賣國土」、鼓勵水泥產耗之批評,且大肆破壞水土與國有林地,相關機關與法規卻無具體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全台國有林地出租供礦業使用面積有 642 公頃,其中 126 公頃位在保安林。國有林班地採
礦最低租金在花蓮,每年每公頃只要 5,311 元,玉里只要 7,545 元,換算每月租金都不超過
700 元;即使在保安林內,台東關山最低也只要 12,000 元,等於每月大約 1,000 元。換算發
現,採礦業者承租一公頃,每月最低竟只須付 442 元;即使是需涵養水源的保安林,也僅
1,000 元,等於用四張電影票就能在保安林上大肆開挖,獲取高額利潤。
二、在山林開採,環境影響衝擊比許多開發案衝擊都大,相關主管機關既未訂出採礦之落日條
款及總量管制,亦未有坡度、水土保持及環評嚴謹規範;且以租地市價而非以獲利金額計
算租金,相較採礦之環境衝擊,當前管理制度明顯未盡合理。
三、為水源涵養及國土保安,政府不應長期放任保安林荒疏之採礦規範,相關機關並應儘速修
訂環評法、森林法、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規,縝密評估與嚴格檢討現行審查程序及配套法
規,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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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鑑於目前國內有超過八千人在等待腎臟、肝臟及眼角膜等器官移植,由於我國器官捐贈風氣仍未普及,許多病患往往等不到最後重生機會便離開人世。為鼓勵器官捐贈,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將器官捐贈納入重大傷病項目,讓同意並且完成器官捐贈的腦死病人,於該次器官捐贈前的相關醫療費用,可全數由健保支付,免付部分負擔。不但減輕病家經濟負擔,亦能提高器官捐贈意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器官捐贈是當生命結束,選擇延續他人生命的愛心行動,可說是一份生命的禮物。然而,
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最新統計,國內目前成功完成器官移植而重獲新生的
患者已有三千多人,但等候器捐移植的病患,總數仍高達 8,328 人。在所有等待器官移植病
患中,以等待換腎的患者最多,共有 6,182 人,其次是等待換肝者,有 1,132 人,而等著眼
角膜移植的,也有 581 人。
二、國內器官捐贈觀念在名人、媒體宣導下,雖日漸為民眾所接受,有近七成民眾表示、願意
捐贈器官,但實際在健保卡上、註明意願的人,卻不到 1%。甚至許多已註記器官捐贈的民
眾,臨終時家屬仍然堅決反對摘下器官、遺愛人間。讓許多苦苦等待器官移植欲獲重生的
病患,因遲遲等不到合適器官抱憾而逝。
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現行條文規定,被保險人除屬重大傷病的相關治療外,都需自行負
擔該次住院診療及手術部分費用。目前各移植勸募醫院為推廣器官捐贈,大多會提撥社福
基金或採喪葬補助方式,補貼器捐者的醫療費用自付額,但仍有非勸募醫院會向家屬索取
相關醫療費用,讓家屬有做愛心還需付費的質疑。
四、為鼓勵器官捐贈,讓更多等待移植病患得以延續生命,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將器官捐贈列
入重大傷病項目,讓同意並完成器官捐贈的腦死病人,於該次器捐前的相關醫療費用,可
全數由健保支付,免付部分負擔。不但減輕病家經濟負擔,亦能免除極少數非移植勸募醫
院向病家索取醫療費用的「尷尬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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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國人日常生活中,反式脂肪的食物於市面上廣泛販售,但是攝取過量的反式脂肪易導致心血管疾病,其機率是飽和脂肪的 3 到 5 倍。依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反式脂肪只要符合「每 100 公克之固體或每 100 毫升之液體中不超過 0.3 公克」之條件,就得以「0」含量標示。因此,許多業者以低於 100 公克為含量基準計算,使反式脂肪含量低於 0.3 公克以下,藉此規避標示規範,使食品包裝上標示為零,進而誤導消費者。故本席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盡速針對〈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研議修改,得以食品中總脂肪量的百分比為規範,或要求業者明確標示出食品中所有「反式脂肪的含量」,以避免業者取巧,進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我國食品法規:反式脂肪係指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的非共軛反式脂肪酸。日常
飲食中,常會用到反式脂肪的食物種類包括酥皮、奶油、瑪琪琳、奶精等,它們可以製作
成西點、巧克力、珍珠奶茶等食物,反式脂肪酸的使用與在我們生活中處處可見。和其他
飲食中所攝取的脂肪不同,反式脂肪對健康有害,是人體不必要的營養素。食用反式脂肪
將會提高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的機率;肝臟無法代謝反式脂肪,也是導致高血脂、脂肪肝
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衛生組織亦建議反式脂肪的攝取量應降至最低。
二、在國際間,許多國家要求食品製造商必須在產品上標注是否含有反式脂肪,例如丹麥明文
限制反式脂肪的含量在 2%以下、瑞典是 5%、法國則 3.8%;美國紐約市從 2007 年 7 月 1 日
開始,逐步禁止餐廳使用反式脂肪,2008 年 7 月 1 日起則全面禁用。而我國依現行〈市售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規定:「每 100 公克之固體或每 100 毫升之液體所含反式脂肪量
不超過 0.3 公克之條件,得以『0』標示。」
三、目前有許多業者以低於 100 公克為含量基準計算,使反式脂肪含量低於 0.3 公克以下,藉此
規避標示規範,進而誤導消費者,例如該產品為 50 公克,假定反式脂肪每 50 公克含量為
0.2 公克,其反式脂肪即可標示為「0」含量,事實上消費者若食用該產品一百公克,即食
用了 0.6 公克的反式脂肪。再者,含有少量反式脂肪的食品仍然可以標示為「0」含量,是
否使消費者有足夠的審視標準來決定是否要購買該類產品。故本席建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盡速針對〈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研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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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鑑於代理孕母法制化從民國 93 年公民會議討論至今全無下文,而國內仍有超過 5 千至 1 萬對夫妻因子宮病變而難以透過自己的身體懷孕,也沒有豐厚資金前往國外尋求代孕,導致許多台面下代孕案件不斷出現,也產生嚴重糾紛。政府應在情況氾濫到不可收拾前,積極立法進行高度管理,以保障不孕夫妻、胎兒與代孕者三方權益。故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儘速針對《人工生殖法》提出修法,有限度的開放代理孕母,並以高度管理、嚴格執行的方式來保障不孕夫妻、胎兒與代孕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去年王芷蕾、連惠心赴美尋求代理孕母,做人成功案例,讓國內呼籲開放代理孕母的呼聲
不斷。根據醫界推估,目前的不孕症比例約占育齡期(22 歲~40 歲)的 10%~15%,亦即
台灣地區約有 30 萬左右的人口可能有不孕症狀,其中屬於女性子宮方面有受損者約佔不孕
婦女的 1~2 成,亦即約 5,000~10,000 人左右,難以透過自己的身體來懷孕生子,這些人
口將會是需要尋求代理孕母協助懷孕的高危險群。
二、然囿於國內禁令,這些高達萬對的不孕夫妻只能透過私下管道尋求代孕。經濟能力好的遠
赴美國或泰、韓等鄰近國家,也有人在國內鋌而走險,只為一圓求子夢。以美國加州代理
孕母為例,從尋求孕母、做試管嬰兒、法律諮詢、取得孩子監護權,高達美金十萬元。而
印度、泰國等國家找人代孕,價位約台幣二百萬元上下。但近來則有民眾赴越南、柬埔寨
等較落後國家尋求代孕,因多數不合法,不少人求子失敗引發糾紛,卻無處申訴。
三、目前明文禁止的國家包括德國、法國、新加坡,沒有明文但實質禁止的只有日本,而沒規
定但允許的則有泰國與韓國,完全可以合法找孕母的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香港、荷
蘭、美國、印度等十多個國家。而台灣針對代理孕母已討論了將近 20 年,卻始終因道德爭
議沒有定論,93 年提出的《代孕生殖法》40 多條草案亦石沈大海,讓萬對不孕夫妻望穿秋
水,難以圓夢。
四、代理孕母以國內現行人工生殖技術來說不是問題,為避免持續因各種道德爭議停滯不前,
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在《人工生殖法》架構下,針對難以透過自己身體懷孕生子的不孕夫
妻,開放尋求代理孕母,同時制訂嚴格規範與制度,讓不孕夫妻、胎兒與代孕者三方權益
或得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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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 102 年 9 月 24 日發生新北市女子獲悉住苗栗之同學欲自殺,緊急向 110、119 報案卻因新北市警消、苗栗縣政府推諉,直到撥打 12 通電話、費時 23 分鐘才被受理,導致錯失救援良機之遺憾。目前台灣緊急簡碼專線眾多,包括 110、119、165 反詐騙、168 路況報導、1995 生命線、1999 市民專線等等,如此眾多簡碼專線,一般民眾實在難以數記,因此在緊張情況下,不論遇到什麼問題,容易直覺撥打熟悉之號碼 110、119,因此警察局、消防局有必要建立完整有系統之橫向聯繫,主動協助民眾將電話轉接至合適之轄區單位,並且避免互相推諉卸責。本席建請內政部加強警消同仁之橫向聯繫教育訓練,讓每一通電話都能在最短時間內轉接至合適之轄區單位,避免上述案例之憾事再次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02 年 9 月 24 日深夜發生新北市陳姓女子獲悉住苗栗之同學欲自殺,緊急向 110 報案,新
北市警局卻告知無法跨區報案,只提供了苗栗縣縣民熱線電話。陳小姐照指示撥打電話後
,接聽電話之專員又叫她自行撥打 1995 生命線專線,陳小姐撥打 1995 專線卻無人接聽,
於是去電 119,新北市消防局又稱無法「跨區報案」云云,最後幾經轉折,直到撥打第 12
通電話、費時 23 分鐘才被受理,導致錯失救援良機。
二、由於目前台灣緊急簡碼專線眾多,民眾無法一一數記,遇有緊急危難時,經常直覺撥打 110
及 119。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不僅僅是警消之責任,也是警消同仁所應追求之最高榮譽。因此
遇有民眾跨區報案時,不應發生互相推諉之狀況,此外遇有跨區報案之情況,亦應在最短
時間內,協助民眾轉接至合適之轄區單位。以上述事件為例,新北市警局接獲民眾報案後
,應協助民眾轉接至苗栗縣警局,而非提供民眾縣民熱線要求其自行撥打。
三、目前遇有「跨區報案」之情況,各地方警察局、消防局常因接線同仁教育訓練不足而未依
標準作業流程處理,讓民眾無所適從。故本席建請內政部,提供目前遇有「跨區報案」狀
況時之「作業流程」,此外並盡速建立完善之橫向聯繫教育訓練,最後應明訂警消接線同
仁不得拒絕受理「跨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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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鑑於台灣目前約有 14 萬名 65 歲以上老人持有駕照,這些高齡駕駛人除了六、七十歲外,更有八、九十歲的長輩還在開車,他們行動自由,不必麻煩別人。雖然這些長輩們有合法駕照,但人的視力、反應能力會隨年齡增加而衰退,因此高齡駕駛人上路,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安全顧慮。以往監理單位還可利用換發駕照時,評估其健康狀況建議是否繼續領照,但今年 7 月起駕照終身有效,無須再換發,引起高齡駕駛如何退場的疑慮。因此在老年人開車權益與道路安全間取得平衡,已是政府不容忽視的課題。本席建請交通部研議更多積極有效的退場方案,鼓勵高齡駕駛放棄駕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自 1993 年開始,65 歲以上老年人口直佔總人口比例的 7%,正式跨入人口高齡化國家
的門檻。估計到 2018 年,台灣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將達 14.36%,正式邁入國際慣稱的
「高齡社會」。根據交通部統計,民國 99 年 65 歲以上高齡人口僅 17.1%會開車、37.2%會
騎機車,但 45 至未滿 65 歲則有 52.1%會開車、76.4%會騎機車,預估未來 10 年,高齡駕駛
汽、機車的人口將呈現倍數增加。
二、隨年齡增長、身體老化,視聽覺、資訊處理之認知功能及運動反應能力自然退化,勢必影
響開車時的靈敏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顯示,70 歲以上高齡者開車時的反應時間,比
一般青壯年駕駛多 50~70%。在去年駕駛人車禍死亡的 2,040 人中,其中 65 歲以上的高齡
者有 543 人,約佔 26%。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統計數據顯示,65 歲以上高齡駕駛每年
死於車禍的人數,約是青少年車禍致死數的兩倍。因此進行高齡者駕照管理,有其必要性
,絕非歧視高齡者、剝奪其開車權利。
三、目前世界各國均注意到高齡駕駛對交通造成的風險,因此美國麻塞諸塞州規定 75 歲以上的
駕駛人,換發駕照時必須親到監理單位辦理。佛羅里達州,普通駕照效期為八年,但超過
80 歲以上的駕駛人,駕照效期只有六年,期滿換發時必須先通過視力測驗。而日本東京警
視廳要求老人換照時,必須先確認眼力、手腳反應、交通環境認知仍有駕駛能力等,無法
通過的不予換照。同時也鼓勵高齡駕駛人自動繳回駕照,只要在 5 年內繳回的老人,均發
給一份「駕駛經歷證明書」,可享日常消費的優惠,例如:銀行老人定存利率加碼優惠、
買老人醫療用品享有折扣、百貨公司購物享宅配免運費、理髮打折等。
四、要年長者放棄駕照並非易事,畢竟長輩們已經開了一輩子車,自認經驗老到,且大部分年
長者都有不服老的情緒。今年 4 月北區監理站提出的「70 歲以上高齡駕駛自動放棄駕照換
領悠遊卡」方案,5 百張悠遊卡很快就被換光,並收回近 6 百張自願放棄的汽、機車駕照,
算是非常成功的活動。然自願放棄駕照者,可能早已不再駕車;而且駕照換到的悠遊卡價
格不高,要擴大到仍然在駕車的高齡者,尚需更吸引人做法。故本席建請交通部研議更多
積極有效的退場方案,鼓勵高齡駕駛放棄駕照,在老年人開車權益與道路安全間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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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賴委員士葆,有鑑於人口結構問題是台灣退休金制度面臨的最大挑戰,未來年金制度改革必需是長期多元漸進,否則將付出龐大社會成本。進一步檢視我國目前主要退休基金運作現況,因過去的提撥準備不足以及報酬率偏低,未來將隨著退休人數快速增加將面臨更為嚴峻的負債缺口,同時,在運作制度面又受限於政府負有保證最低收益的規定,反而導致經營團隊面臨不可有投資虧損的壓力。遂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應積於建立三層退休金制度、提升基金投資績效、控管基金財務缺口,以健全政府退休基金財務收支,確保基金長期、穩定的獲利,能夠支應退休給付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建請事項:未來制度改革原則,應回到世界銀行所提的三層年金架構,結合社會保險保障基本所得與貧富所得重分配、職業退休金以確定提撥制補充退休所得、稅賦優惠鼓勵個人退休儲蓄、永續經營等概念,讓整個退休金達到至少 70~80%所得替代率。同時,亦必須兼顧費率與世代公平性,政府應有長期人口政策,根本解決台灣人口結構的問題。此外,建議成立額外儲備基金以補足制度改革期間資金不足問題,目前有兩兆七千億的社會保險與退休基金資金,應積極導入公共基礎建設振興經濟與扶植台灣重要優質產業。最後,確定提撥制度也應該開放員工自選投資機制,導引資金留在國內優質金融市場,增進金融保障市場之發展。專案質詢8-4-4-0143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2 日印發案由:本院賴委員士葆,針對風力發電一直是世界各國致力發展的再生能源之一,唯風力發電機組運轉時所產生之噪音卻困擾著附近的居民,雖環保署已訂定風力發電專門噪音管制標準以跟上全球先進國家的標準,但是因台灣地狹人稠,可以架設風力機組的區位不多,也因此風力機組,也越來越接近居民的生活圈,對居民的影響也較其他國家嚴重。此外,根據工研院所做調查,風速小於 5m/s,發電機運轉頻率在 200Hz以下,距離 500 公尺以上,其噪音量可降至 35 分貝以下;風速約 10m/s 左右,發電機運轉頻率在 200Hz 以下,距離 500公尺以上,其噪音量約在 40 分貝左右。因此,為降低風力發電業者及居民之間的衝突,並保障國人的身體健康,特向行政院出質詢。建請事項:依據風力發電專門噪音管制標準規範,為了減少風力發電所產生之噪音,對居民生活品質及健康產生影響,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嚴格限制風力發電業者,在夜間用電量較低時,如果風速超過 5m/s 時,因其噪音增量可能影響居民,即予以停機,以減輕居民的不舒適度,並且在新風機架設前與當地居民好好的溝通、協調。架設的距離在情況允許下,盡可能的離居民 500公尺以上,以降低對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亦增進發展風力發電產業兼顧國人的生活品質與舒適度,創造雙贏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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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台灣高鐵公司調整票價後,提供之優惠專案無法讓民眾便捷使用,有影響旅客搭乘意願、降低營運績效之虞,建行政院應於同意調漲票價之同時,應要求高鐵公司廣設購票窗口,便利民眾購票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台灣高鐵公司依據交通部 2013 年 4 月 1 日公告之政府核定基本費率,調整高鐵票價,自
10 月 8 日起實施;該公司表示,調整票價之同時,為擴大早鳥優惠、回饋忠實客戶、爭取
特定客層,將推出配套優惠方案,包括早鳥優惠倍增、定期票不調、回數票微調,以及新
增「熟年優惠」、增加大學生優惠車次。
二、有關高鐵之售票方式,旅客除可至各高鐵站購票外,尚可透過網路購票、超商購票等方式
購得高鐵車票,然而,並非所有的車票皆得以前揭方式取得,以「大學生專案」、「熟年
專案」購票資格之旅客為例,其欲購票,必須持證件親自至各高鐵車站售票窗口辦理,無
法透過網路或便利商店系統購買。考其目的應係為避免投機旅客藉此機會偽冒身分,取得
低廉車票,故於高鐵公司「熟年專案」專案注意事項第二點即載明:「本優惠僅限於各車
站售票窗口購票時適用,購票時請出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政府核發附有姓名、照片及出
生年、月、日之有效身分證件。每人每次限購買同行程一張。」惟高鐵車站多設於都會區
以外之處,聯外交通並不方便,若以旅程規劃及時間成本之角度考量,此購票方式實不利
長者提早購票,規劃行程,進而可能導致該專案低度利用之情形,無法達到高鐵公司擴大
優惠之美意。且根據高鐵公司公告之優惠專案注意事項第三點:「乘車時,應攜帶本人有
效身分證件以備查驗,進出驗票閘門及列車上將抽驗有效身分證件,未持本人有效身分證
件者應照章補票,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換言之,高鐵公司已設有查驗機制
,足以防範有心人士違規購票。
三、綜言之,爭取特定客層若是高鐵公司營運方向之一,則設計相關優惠專案同時,應考量各
客群之特性及票券來源之便利性,爰此,建請交通部於核定高鐵票價同時,應監督其廣設
購票窗口,讓民眾得以最便捷之方式利用高鐵公司提供之購票專案,甚而退換票券,否則
,在取得票券不易,輔以票價調高之雙重壓力下,將可能導致旅客搭乘意願降低、高鐵公
司營運業績下滑,負債壓力增加,進而影響整體營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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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賴委員士葆,針對日本福島核電廠持續「釋毒」,魚類、茶葉接連遭驗出含輻射,惟相較於鄰近國家嚴格地檢測程序,國內相關單位卻只做到禁止 5 大縣(福島、群馬、千葉、櫪木、茨城)的食品進口,其他地區則連產地證明都標示不清,亦嚴重忽略食品可運送加工,食安危機四伏且規範漏洞百出。加上專家亦指出,從福島核災以來,台灣檢測水產輻射的件數約有 4 萬件,香港卻有 15 萬件,把關鬆散相當令人憂心。因此,為有效改善政府把關不嚴、檢驗抽樣太少之現實印象,同時提高日本進口食品檢測門檻,以確保國內食品安全與民眾身心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有鑑於鄰近國家對日本農林水產把關嚴格,食品中無論測出五貝克或十貝克,只要對國人健
康有疑慮,就算低於國家訂定的輻射食品安全標準門檻,仍會下架或公告商品訊息,以保
民眾食用之安全與健康。因此,建請衛生福利部、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立即提高日
本農林水產檢驗之門檻,其檢驗件數應達總進口量的三分之一,並評估檢驗方法之合宜性
,斟酌以「徹底底搗碎」取代快篩抽樣;同時,齊平於鄰近國家規範,嚴格限制日本農林
水產檢附「產地證明」與「官方輻射檢驗證明」,例如:甲地生產到乙地加工再販售,應
檢附其他縣市的產地證明與檢驗證明,以降低國人對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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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賴委員士葆,查行政院會通過《補習教育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幼兒,課程內容僅限有助幼兒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為範圍,並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可見其為維護幼兒身心發展之良善立意。惟民眾對此反應不一,並質疑明文限制幼兒學習內容,有忽略因材施教內涵之實,加上為使兒童整體適性發展、保護學齡前幼兒身心發展之最佳利益,家長有權選擇不限於身體律動、藝術才能課程為範圍之補習教育,此時,政府是否有必要提出限制國民教育階段前受教育權利之規定應予公評。因此,為健全現行《補習教育法》修正草案之疏漏,並破除家長「別讓孩子輸在起跑點」的迷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憲法》賦予人民受教權,而幼兒無論於幼教機構受教保服務或於補習班接受教育,均屬同
一人格不可分割,同時家長有權為保護學齡前幼兒身心發展之最佳利益,選擇不限於身體
律動、藝術才能課程為範圍之補習教育。再者,明文限制後補習則將淪入地下,且城鄉差
距愈將擴大,富裕家庭請得起家教,貧窮的孩子,將沒有學習的機會,亦引發民眾質疑政
府這種不勝禁止的費力費心政策。因此,建請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單位,應修訂《補習教
育法》第十六條條文為: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之幼兒者,應以辦理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
藝術才能之補習教育為「主要範圍但不限」,以活動及實作方式進行「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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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近日包裝米的食品安全頻頻出現問題,政府應該為了民眾食的安全做把關,除了應加強對於業者的監督之外,對於累犯的廠商也應給予嚴厲的懲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日包裝米的食品安全頻頻出包,之前農糧署調查位於苗栗的泉順公司出產的山水米,以
品質不良的米販售給消費者後,近日又發現不只山水米品質不良,再加上聯米企業出產的
中興米及億東企業出產的三好米,同樣涉嫌以次等米充當上等米的情形,混充比例誤差值
高達 50%以上,欺瞞消費者。
二、而且依農糧署在八月擴大抽驗的市售小包裝米,26 家業者共 127 件產品,共有 24 件不合格
,其中泉順公司占 8 件,聯米企業占 7 件,億東公司就占 5 件,三大廠商就包辦前三名,
因此請政府加強監督業者並嚴懲不合格的業者,為人民食的安全做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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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台鐵近日出包不斷,並且服務態度有待檢討,請台鐵應加強安全,並提升服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報載指出,有家長帶小朋友去看黃色小鴨,回程搭乘台鐵時,小朋友因為手持氣球遭台
鐵員工制止,但在溝通的過程中,使小朋友的氣球毀損,造成小朋友的陰影,雖然台鐵事
後有道歉,但是對小朋友的影響已經造成;還有女子被台鐵自強號車門夾手,在月台被拖
著走 5 公尺,受害民眾全程不見月台上有站務人員協助處理。
二、鐵路身為台灣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台鐵如此服務態度令人無法苟同,台鐵應該在服務上面
要更加的細膩,這才會使民眾更願意使用台鐵設備,藉此改善民眾對台鐵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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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對於青壯年人口薪資所得倒退,尤其中壯年人口的收入更是嚴重倒退到十四年至十六年,若是政府政策再未改變、產業結構未轉型的話,如此情況也不會轉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主計總處的調查,去年全國逾 921 萬名 51 歲以下的所得收入者,平均年所得全面倒退
14 年至 16 年,尤其 30 至 34 歲及 40 至 44 歲平均年所得倒退 16 年最嚴重。
二、除了 65 歲以上所得收入持續持長之外,其餘各年齡層平均年所得倒退,去年未滿 30 歲的
所得收入者 175.27 萬人,平均所得收入僅 42.72 萬元,居各年齡層之末,而且不如 1999 年
水準,扣掉非消費支出後,平均可支配所得僅 36.6 萬元,等於每月僅約三萬元。
三、所得收入以薪資報酬為最大宗,但近年年薪停滯,物價上漲快速,政府應該加緊擬定政策
,改變產業結構跟教育體系,避免情況繼續惡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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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對於報廢車輛未繳回車牌情況嚴重,將近二十二萬輛未依規定繳回車牌,其中近二十一萬輛竟繼續違規上路,恐造成治安黑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監察院審計部今年度決算報告發現,2007 年到去年底,全台註銷牌照車輛四十五萬輛
,但近二十二萬輛未依規定繳回車牌,其中二十一萬輛還繼續違規上路,違規的罰緩及燃
料費與使用牌照稅等欠稅,累計五年高達九十五億元都未能回收。
二、近二十二萬輛未繳回車牌,近二十一萬輛還繼續違規上路,恐造成稅務黑洞與治安黑洞,
可能造成冒用後刻意不斷違規,監理機關應加緊處理,不要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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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台鐵英文訂票系統網頁設計不良,使外國人訂一張車票要花上許多時間,造成來台外國觀光客之不便,有損我國觀光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報載指出,台鐵線上英文訂票網頁嚴重讓外國人使用不便,不僅是購票選單的日期使用
中文國字,而且英文版的台灣鐵道地圖也是中文顯示,除此之外,其圖示還小到看不清楚
,造成國外遊客在訂票上不方便。
二、而且日本客台灣觀光客將近兩成,但台鐵的訂票系統竟無日文介面系統令人匪夷所思,因
此請台鐵儘速建置完善的購票系統,並且應該請外國遊客進行測試並填寫問卷表,改善台
鐵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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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期大埔事件的不幸發生,部分原因始於兩年前通過修正的《土地徵收條例》未盡完善,有了國防、交通等「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的漏洞,另在徵收補償方面,「市價徵收」仍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訂定,在過程中也欠缺公正公開的聽證機制,土地正義因而產生缺陷。爰此,為避免台灣再有類似不幸事件發生,相關單位應立即提出解決辦法及因應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落實土地正義的作法之一就是:土地徵收應具公益性及必要性。但《土地徵收條例》第
3-2 條卻僅明定,對於徵收個案是否具備公益性及必要性,應於申請徵收前由需用土地人自
行評估,徵收程序中卻未設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之參與機制,給予了政府能
夠片面決定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合法性。
二、拒絕苗栗縣政府拆遷的大埔四戶居民,依法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拆遷。然而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卻認為,不應只以「能否用金錢賠償損失」當成唯一之判
準,故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就大埔四戶聲請停止執行拆遷所為裁定之見解。參照國際經驗,
日本政府係以市價再加四成予以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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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許多社會民眾已厭煩了當前政治惡鬥及內鬥而不管民生經濟,甚至發生運將劉進義自殺死諫馬總統:回到民生議題!馬政府執政當局應當重視,而不是只有遺憾。爰此,基於台灣社會整體對經濟發展的期盼,執政方向應儘速調整回歸民生經濟的政策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去年(2012 年)家庭收支調查,國內貧富差距達 6.13 倍,創史上第
六高紀錄;國人平均所得也不如往年,其中 30 到 34 歲,以及 40 到 44 歲兩族群,年所得
倒退回 16 年前水準。只見萬物齊漲,所得卻不見增加,難道還要繼續內鬥、惡耗下去嗎?
二、總統府不能只對運將死諫事件表示:「很遺憾」,也不能只是當作自殺個案,而是要有具
體行動,回到社會重視的民生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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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國內知名米商為達壓低成本目的,竟以進口米「混充台灣米」,採行不實包裝標示來誆騙國人,而且對現行相關「處罰」根本「無感」也沒有任何悔意,以致利用不實包裝標示之不肖行為一再發生。爰此,基於消費選擇自由以及食安基本權益,相關單位應立即檢討並提出具體因應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台灣參與世貿組織後食米人口比例已較過去減少,但米飯仍是國人的主食,國內主要較
大糧商都有進口外國米,為達壓低成本之目的,竟以「劣米充當良米」的不實包裝標示的
不肖行為來誆騙消費者。
二、現行糧食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根本是「無感處罰」,以致二年內已遭檢舉達十八次之多,相
關權責單位應立即檢討並提出具體因應辦法,以嚇阻不肖米商的詐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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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設置運作以來,雖曾查辦過重大案件,但也一直飽受爭議。尤其,近期又爆發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議長以及程序不正義之情事,以致司法行政權影響司法獨立辦案,甚至陷總統於不義之可能憲政危機,此司法偵查制度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為維護憲政民主以及司法獨立之體制與運作,應從法制面就法院組織法予以徹底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在過去,成立特偵組固然有其時空背景及社會期許,但來到現在,特偵組的運作顯已變了
調。據司法院 2011 年統計月報資料顯示:就「貪污重大案件」來看,131 人中就 73 人無罪
,無罪率達 55.7%,疑有濫權之嫌。
二、加上近期又因關說疑雲而爆發監聽國會議長之濫權行為,給予社會大眾一個採行「程序不
正義」的辦案形象,讓每個人頓時感受到被監聽的恐懼,甚至陷總統於不義,破壞憲政民
主體制以及司法獨立運作。此制度實有徹底檢討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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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教育部公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條文,全文未見任何有關「職業運動團體」之論述,使「職業運動團體」的法源地位無所依附,對台灣運動產業發展埋下不利之變數,本席要求教育部速在新法中列入「職業運動團體」之專章,以利職業運動全面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教育部體育署日前公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條文,然全文未見任何有關「職業運動團
體」之論述,使「職業運動團體」的法源地位無所依附,對台灣運動產業的發展至為不利
。
二、環顧世界國際主流運動產業之發展,與其職業化有著相當明顯的關連,例如職業足球、職
業籃球、職業棒球、職業高爾夫球、職業賽車等,其除了有極高之水準外,更有廣大的觀
眾層及背後的龐大商機,運動超越「體育」傳統,已進化為一項產業。然為因應國際體育
運動發展而修正之「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條文,卻獨漏「職業運動團體」之專章,使其
法源地位無所依附,爰要求教育部速在新法中列入「職業運動團體」專章,以利職業運動
之全面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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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智傑,鑒於無毒減碳家園目標之推動,如何協助我國重金屬產商進行無毒減碳家園之推動,實為我國落實無毒家園減碳目標之重要手段與方向。是以,本席針對環保署對於環保標章推動的配套措施提出質詢,以提升落實我國無毒減碳家園之政策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環保署是否偕同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我國公共工程建設之建設原物料,規劃有環保標章之
材料,得為公共工程優先使用之建設材料。
二、環保署對於環保標章推廣的相關措施為何?目前推動之成效為何?。
三、環保署對於已有申請環保標章之業者,是否有任何鼓勵及獎勵措施,藉以提升我國無毒家
園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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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保安林是國土保安第一道防線,依照我國森林法,除第 8 條所明文列出的情形外,不得為出租、讓與或撥用;然而林務局卻以同法第 9 條規定,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森林即得為探採礦之行為,使國有林、保安林長期開放業者承租採礦。又林務局長期未調整國有林地出租作為礦場的租金,使業者只要支付極低的租金,即可在國有林上大肆開挖,獲取高額利潤。故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研議森林法、礦業法等相關法規,明文禁止保安林得出租作為礦場,以避免解釋上有競合的可能,同時並提高國有林出租作為礦場的租金,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以期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稱森林者係指國有林、公有林及私有林,而凡林地全部或局部為森林所覆蓋,其經營目的
主要在於發揮森林固著土壤、涵養水源、預防水害、捍止土砂等功能者,得編為保安林,
可見保安林有保衛國土安全的重要地位。
二、目前全台國有林地出租供礦業使用面積,有 642 公頃,其中 126 公頃位在保安林,國有林
採礦最低租金每年每公頃只要 5311 元,每月租金連 500 元都不到。低廉的成本,導致台灣
水泥業者大肆開採,使台灣一年平均消耗水泥 1250 公斤,是日本的 2 倍、美國的 4 倍,全
世界平均的 5.22 倍,人均消耗量是世界第一。然而於山頭開採水泥、砂石等原料,影響衝
擊比許多開發案衝擊都大。
三、採礦係屬「三高產業」,即高汙染、高耗能、高排放,在許多國家會課以高額的環境稅;
反觀台灣,國有林地出租作為礦場的租金係按訂租約時評估的土地市價百分之四計收,使
業者只要支付極為低價的租金,即能採礦並獲取高額利潤,而環境破壞與污染的惡果卻是
由全民共同負擔。
四、採礦帶來破壞環境的外部效果,將使社會成本增加,若不讓業者負擔這些外部成本,會成
為一種變相地鼓勵採礦的行為;又鑒於保安林係作為國土保安的重要防線,故本席建請明
文禁止保安林得出租作為礦場,並提高國有林出租作為礦場的租金,將其外部成本內部化
,進而減少危害環境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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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經濟部將研擬開放國內 3K5 級制企業聘用外籍勞工上限比例調高至 40%,讓國內招募不到本國勞工的企業可以擁有充分之勞動力。雖然 3K5 級制企業,多指工作環境屬於較為骯髒、危險、辛苦之產業,本國勞工就業意願較低,但是基於照顧本國勞工之原則,調高外籍勞工上限時,政府是否已盡力協助本國勞工和資方進行工作媒合,此外經濟部應主動說明此次調整外籍勞工上限政策,將增加多少外籍勞工、而本國勞工又會受到何等影響。本席建請經濟部及勞委會,對於開放國內 3K5 級制企業聘用外籍勞工上限比例調高至 40%必須做全盤考量,此外也應主動說明此政策影響層面,以避免一般民眾過度憂慮。以上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解決缺工問題,經濟部研擬開放 3K5 級制企業聘用外籍勞工上限比例,讓國內招募不到
本國勞工的企業,可比照台商回台投資案,上限調高至 40%。由於本國勞工進入 3K5 級制
企業意願較低,小夜班、大夜班經常出現缺工之情況,因此透過外籍勞工作為補充人力有
其必要性。
二、以外籍勞工作為補充人力,彌補本國勞工就業意願較低之產業,對於國家長期發展有其助
益,惟調高外籍勞工上限之前,政府應確定已盡力協助本國勞工和企業進行工作媒合,如
此才能真正保障本國勞工之工作權。此外一般民眾對於此政策仍有諸多疑慮,擔心自己工
作權益是否會受到此政策之影響,因此政府應善盡照顧民眾之責任,主動說明此政策之影
響層面,包括將增加多少外籍勞工,以及多少本國勞工將因此受到影響,避免一般民眾過
度憂慮。
三、本席建請經濟部及勞委會,針對此政策進行評估和廣泛之意見徵詢,清楚說明此政策之影
響層面,避免民眾過度憂慮。此外並提供目前 3K5 級制企業之數量和規模、勞動人口總數
、本國勞工和外籍勞工之比例、以及若將 3K5 級制企業外籍勞工上限比例調高至 40%,會
增加多少外籍勞工,以及有多少本國勞工會因此受到影響等,以書面資料進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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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鴻鈞,有鑒於國道 1 號五楊高架 HOV 高承載專用車道自民 102 年 4 月 20 日開放通行迄今(民 102 年 9 月 27日)已屆滿 5 個月,惟其設置效益仍備受質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五楊高架泰山至中壢路段內側車道,首創國內全天候高承載專用車道,僅限大客車、計程
車及搭載 3 人以上之小型車行駛。高公局表示,五楊高承載車道具試辦性質,若試行情況
良好將擴及其他國道,惟專用道開通以來,每遇慢車擋道車流速度遂受影響,以致用路駕
駛普遍質疑其效果不彰。
二、究其原因,係歸於目前南北雙向高乘載車道路段長達 19 公里,卻僅於南下路段各置 2 個匯
出、入口,北上則為 2 個匯入口、3 個匯出口。不少用路人反映,行駛專用道遇車速過慢之
車輛擋道,則無法保持行車速度,最快需等 6 公里始能轉出一般車道。尤有甚者,部分應
行駛高乘載之大客車更因此不願進入專用道而行駛於外側車道,導致專用車道非但未達加
強紓運效果,且時有兩側大車包夾中間車道小客車之危險情況發生。
三、應環評要求設置之高乘載車道,乃順應國際趨勢之先進設計,惟其規畫至施行仍需考量國
人駕駛觀念與習慣。爰此,本席籲請相關主管單位儘速檢討高乘載車道之使用成效,除加
強宣導改善並研議是否增設匯流進出口,亦可擴大評估提高最低速限,或強制大客車行駛
專用道之可行性,以發揮設置高乘載車道之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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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我國派遣工人數高達 57 萬人,政府卻遲遲沒有針對派遣人員提出法制化之保障,導致出現許多派遣工「一夕失業」、「職災無法理賠」等現象,其中政府部門甚至帶頭大量運用派遣工,2012 年行政院所屬機關合計派遣人員高達 10,738 人,佔公務人員比例 5.7%。派遣工原意是為了因應景氣變化而有彈性地、季節性地運用人力需求,但由於缺乏法治化之保障,不僅政府部門帶頭大量運用派遣工,民間企業也出現「萬年派遣工」、「寶特瓶員工」等不合理之狀況。派遣工不僅得面臨隨時可能被解雇的風險,還得忍受無法升遷、同工不同酬、沒有獎金和年假等問題。落實勞工的照顧是政府的責任,本席建請勞工委員會針對派遣工問題審慎評估檢討,並且盡速完成派遣專法之研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自 2002 年起,派遣工人數由 7 萬人暴增至 2012 年 57 萬人,佔全體勞工比例 5.29%,
儼然有邁向日本、德國等「派遣大國」之趨勢。但是相較於日本、德國早已訂定專法明確
保障派遣工之一切權益,台灣卻遲遲沒有針對派遣工問題訂定相關法律。派遣工不僅無法
享有獎金、休假等福利,還得面臨「同工不同酬」之困境,此外也沒有任何升遷之機會。
二、派遣工本是為了提供企業因應景氣變遷之暫時性、季節性之人力需求,由於缺乏相關法律
規範,導致許多企業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大量雇用派遣工來從事「經常性業務」,許多派
遣工一做數年,工作內容和一般正式員工無異,但是企業雇主卻能省下高額獎金、人事成
本。2008 年甚至發生奇美電子以簡訊解雇 3000 名派遣工,卻不見派遣業者和政府出面介入
之情事。除了民間企業,行政機關也出現大量運用派遣工從事「經常性業務」之亂象。
2012 年行政院所屬機關運用派遣人數高達 10,738 人,佔公務員比例 5.7%,比全國派遣工佔
勞工比例 5.29%還要高,惟公部門無需因應景氣變化而有暫時運用人力之需求,因此大量運
用派遣工更顯不合理。
三、勞工是國家之命脈,照顧勞工是政府的天職,若政府放任派遣工問題不管,我國薪資恐將
持續負成長,並且嚴重影響社會之穩定運作。本席建請勞工委員會於二週內提供 2000 年至
2013 年派遣工之數量、平均薪資等完整之數據統計書面資料,並針對派遣工問題盡速完成
派遣專法之研議,並應於派遣專法中採用「正面表列」列出適用行業別,以避免企業濫用
,此外應比照德國、日本明確規範公部門不得使用派遣工,最後應落實「同工同酬」,讓
所有勞工都能獲得公平正義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