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04-25
-
meetingNo:
2014042203
-
date:
2014-04-25
-
sessionPeriod:
5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
selectTerm:
0805
-
meetingUnit:
院會
-
sessionTimes:
07
-
meetingDateDesc:
103/04/25 09:00-18:00
-
jointCommittee:
null
-
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
-
meetingContent:
一、25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25日及29日下午)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29日上午)四、本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
term:
8
-
attendLegislator:
["楊曜","王廷升","廖正井","陳根德","楊麗環","羅明才","林鴻池","林德福","李鴻鈞","黃志雄","張嘉郡","徐耀昌","林明溱","盧秀燕","丁守中","紀國棟","吳育昇","江啟臣","王進士","鄭汝芬","顏寬恒","呂玉玲","楊瓊瓔","馬文君","邱志偉","段宜康","曾巨威","吳秉叡","何欣純","邱議瑩","陳唐山","李俊俋","陳其邁","陳亭妃","陳節如","蘇震清","薛凌","劉建國","李應元","陳學聖","田秋堇","林淑芬","許智傑","蔡其昌","葉宜津","李昆澤","黃偉哲","蔡煌瑯","江惠貞","蕭美琴","羅淑蕾","陳怡潔","姚文智","趙天麟","潘孟安","高志鵬","陳超明","尤美女","許添財","高金素梅","鄭麗君","陳明文","林國正","林滄敏","孫大千","楊應雄","蔡正元","翁重鈞","柯建銘","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李慶華","徐少萍","廖國棟","劉櫂豪","陳雪生","陳歐珀","孔文吉","林岱樺","張慶忠","陳鎮湘","賴振昌","邱文彥","陳碧涵","周倪安","簡東明","鄭天財","李貴敏","蔡錦隆","魏明谷","詹凱臣","葉津鈴","管碧玲","王育敏","林郁方","陳淑慧","徐欣瑩","潘維剛","林佳龍","吳育仁","蔣乃辛","王惠美","費鴻泰","楊玉欣","黃昭順","吳宜臻","蘇清泉","呂學樟","盧嘉辰","賴士葆"]
-
startTime:
2014-04-25T09:00:00
-
endTime:
2014-04-25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042203/details?meetingDate=103/04/25
|
日期: 2014-04-29
-
meetingNo:
2014042203
-
date:
2014-04-29
-
sessionPeriod:
5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
selectTerm:
0805
-
meetingUnit:
院會
-
sessionTimes:
07
-
meetingDateDesc:
103/04/29 09:00-18:00
-
jointCommittee:
null
-
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
-
meetingContent:
一、25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25日及29日下午)三、同意權之行使事項(29日上午)四、本次院會不處理臨時提案。
-
term:
8
-
attendLegislator:
["楊曜","王廷升","廖正井","陳根德","楊麗環","羅明才","林鴻池","林德福","李鴻鈞","黃志雄","張嘉郡","徐耀昌","林明溱","盧秀燕","丁守中","紀國棟","吳育昇","江啟臣","王進士","鄭汝芬","顏寬恒","呂玉玲","楊瓊瓔","馬文君","邱志偉","段宜康","曾巨威","吳秉叡","何欣純","邱議瑩","陳唐山","李俊俋","陳其邁","陳亭妃","陳節如","蘇震清","薛凌","劉建國","李應元","陳學聖","田秋堇","林淑芬","許智傑","蔡其昌","葉宜津","李昆澤","黃偉哲","蔡煌瑯","江惠貞","蕭美琴","羅淑蕾","陳怡潔","姚文智","趙天麟","潘孟安","高志鵬","陳超明","尤美女","許添財","高金素梅","鄭麗君","陳明文","林國正","林滄敏","孫大千","楊應雄","蔡正元","翁重鈞","柯建銘","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李慶華","徐少萍","廖國棟","劉櫂豪","陳雪生","陳歐珀","孔文吉","林岱樺","張慶忠","陳鎮湘","賴振昌","邱文彥","陳碧涵","周倪安","簡東明","鄭天財","李貴敏","蔡錦隆","魏明谷","詹凱臣","葉津鈴","管碧玲","王育敏","林郁方","陳淑慧","徐欣瑩","潘維剛","林佳龍","吳育仁","蔣乃辛","王惠美","費鴻泰","楊玉欣","黃昭順","吳宜臻","蘇清泉","呂學樟","盧嘉辰","賴士葆"]
-
startTime:
2014-04-29T09:00:00
-
endTime:
2014-04-29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042203/details?meetingDate=103/04/29
|
-
comYear:
103
-
地點:
本院議場
-
agenda_lcidc_id:
1033101_00010
-
comVolume:
31
-
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
-
委員請假:
1人
-
出席委員:
["陳歐珀","孔文吉","林岱樺","張慶忠","陳鎮湘","賴振昌","邱文彥","陳碧涵","周倪安","簡東明","鄭天財 Sra Kacaw","李貴敏","蔡錦隆","魏明谷","詹凱臣","葉津鈴","管碧玲","王育敏","林郁方","陳淑慧","徐欣瑩","潘維剛","林佳龍","吳育仁","蔣乃辛","王惠美","費鴻泰","楊玉欣","黃昭順","吳宜臻","蘇清泉","呂學樟","盧嘉辰","賴士葆","楊曜","王廷升","廖正井","陳根德","楊麗環","羅明才","林鴻池","林德福","李鴻鈞","黃志雄","張嘉郡","徐耀昌","林明溱","盧秀燕","丁守中","紀國棟","吳育昇","江啟臣","王進士","鄭汝芬","顏寬恒","呂玉玲","楊瓊瓔","馬文君","邱志偉","段宜康","曾巨威","吳秉叡","何欣純","邱議瑩","陳唐山","李俊俋","陳其邁","陳亭妃","陳節如","蘇震清","薛凌","劉建國","李應元","陳學聖","田秋堇","林淑芬","許智傑","蔡其昌","葉宜津","李昆澤","黃偉哲","蔡煌瑯","江惠貞","蕭美琴","羅淑蕾","陳怡潔","姚文智","趙天麟","潘孟安","高志鵬","陳超明","尤美女","許添財","高金素梅","鄭麗君","陳明文","林國正","林滄敏","孫大千","楊應雄","蔡正元","翁重鈞","柯建銘","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李慶華","徐少萍","廖國棟","劉櫂豪","陳雪生"]
-
comBookId:
1
-
請假委員:
["謝國樑"]
-
term:
8
-
人員名單:
[]
-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1分至9時47分、11時31分、下午4時50分
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49分、下午5時30分
-
委員出席:
111人
-
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042203/details?meetingDate=103/04/29
-
doc_file:
https://lydata.ronny-s3.click/meet-proceeding-doc/%E9%99%A2%E6%9C%83-8-5-7.doc
-
txt_file:
https://lydata.ronny-s3.click/meet-proceeding-txt/%E9%99%A2%E6%9C%83-8-5-7.txt
-
html_file:
https://lydata.ronny-s3.click/meet-proceeding-html/%E9%99%A2%E6%9C%83-8-5-7.html
|
-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高鐵票價調漲,對於有在搭乘高鐵的民眾來說是一大負擔,高鐵為降低漲價對旅客之衝擊,提出許多優惠方案,其中最受民眾重視即是─早鳥票,但因早鳥票最早須於搭乘前 28 天訂購,對於行程尚未確定之民眾,即是損失一個省錢的機會,因此有業者想出設置高鐵早鳥票的換票網站,提供民眾可以將無法搭乘之早鳥票出售,而需要搭乘之民眾亦透過此網站買到便宜的車票,但因該換票網站僅提供一個平台,而早鳥票之交易過程是由買賣雙方自己接觸,因此如果民眾遇到票務問題或是趁機加價之情況並無法防範,且恐將衍生如黃牛票之販賣或新興詐騙手法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高鐵為降低漲價對旅客之衝擊,自去年 10 月 8 日調漲票價起,即將早鳥票每周優惠座位數
由十二萬八千增加至二十六萬以上;且每周優惠班次有七百九十班,佔總數八十五%,當中
四百三十二班次有提供六五折優惠。
二、設置高鐵換票網站業者說明,民眾若欲於該網站買賣早鳥票前須先成為會員,且為避免黃
牛票之發生,該網站已事先設定原購買價格,以避免民眾哄抬,不過因目前早鳥票換票網
站只提供平台,交易過程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定,因此仍有賣方會於「備註」中說明欲販賣
之價錢,以逃漏該網站之設計,因而無法有效避免黃牛票之發生,此舉亦有觸法之可能;
且該平台亦缺少監督機制,如果票券買賣出現糾紛也無人仲裁解決等問題。
-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鑒於我國規定計程車業者載客時均須按表計費,且不得拒載或繞路;惟此類不平之情事仍常見於社會上,除了使民眾權益受到損害,衍生收費糾紛,打擊我國在外籍旅客心中之形象,更間接使收費低廉的無照計程車大行其道,造成安全問題,此類問題尤以非都會區最為嚴重。計程車駕駛人未依照政府規定執業,與我國法規互生扞格,政府執法不該僅限於傳統攔檢方式,應化整為零,主動出擊抽查。為保障我國民眾及合法計程車司機之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我國規定計程車駕駛人載客時,除觀光計程車得以包車收費外,其餘業者均須依公告運價
跳表,並按錶收費,不得哄抬,否則可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處九千元以上,九萬元
以下罰款;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八條,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二、我國時常有民眾在搭乘計程車時遇到未跳表收費或是拒載、刻意繞道等狀況,衍生許多糾
紛,且對於外國旅客而言,計程車的服務態度,往往是他們對於我國的第一印象,若是不
幸遇到惡德駕駛人,僅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慾,漫天喊價坑殺來客,對於我國形象不啻為一
重大打擊,故政府應重視此等問題。
三、我國各城鎮市區一帶,或是政府機關所在地之計程車業者,往往較為遵守規定;惟遠離市
區後,市郊甚至鄉間之計程車,若非連鎖車隊,反而遵守規定跳表收費的駕駛人為少數,
大多數駕駛人往往漫天喊價以獲取暴利,甚至連打開行李箱等「額外服務」均需另外收取
手續費,而民眾往往因擔心自身安危,遂敢怒不敢言。此等業者惡劣行徑,政府不該再漠
視,應主動出擊、化整為零,用不同於以往的方式進行抽查。
四、合格駕駛人漫天喊價、拒載短程、故意繞路等行為,也間接促使許多民眾選擇收費較為低
廉,卻無營業執照的非法計程車(俗稱白牌車),將可能衍生後續的治安、行車安全問題
。為保障我國民眾,及合法計程車司機之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
本院陳委員學聖,鑑於十二年國教上路以來,書法教育未獲重視;除中華文化之精髓未能傳承,書法教育陶冶性靈之價值亦未得彰顯。爰建請教育部針對現行書法教育進行全面檢討,重新審視書法教育之重要性,並提出具體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乃唯一保存正統漢字之國家,中華文化保留相對完整;漢文化強調與人間相處圓滿、
互相關照,而書法以具彈性之毛筆書寫,可將內心彈性展露無遺;其筆劃展現亦須富含情
感、氧韻生動,方成好字─故書法可視為東方傳統人格修養之重要一環,古人更視書法為
陶冶性靈之休閒活動。
二、現今社會人際疏離、冷漠充斥,電腦輸入下僅餘按鍵機械式地有無二分,遇錯直接刪除的
慣性作為,無形間易造成人與人間的緊張,亦難以體會心靈的彈性和人際間的圓融。而書
法下筆的穩重、融潤與不可逆性,正好彌補了現代科技生活冰冷的缺憾,觀察鄰近國家,
日、韓、中國大陸皆有書法研究系所的設立,國內於去年方成立首所書法博士班,起步甚
晚,本席認為,應將書法國粹正式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程中,以解目前書法教育相對弱勢之
困境。
三、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鑒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通過決議,民眾在 4 月起到超商繳交 eTag 免收 5 元手續費,但遭遠通以不符合約內容而拒絕接受。遠通也聲明,四月一日起除遠通一百廿個服務中心外,另提供中油六二二個加油站免手續費,遠傳七五○個門市四月起免手續費,但「事後要向高公局請款」。實際上民眾到加油站繳費,必須要繳納所有通行費,並以現金支付,並不是繳納當期通知單帳面金額的欠費。遠通事先也沒有宣傳,導致用路人繳費的困擾,政府對遠通一再放縱,只要有利遠通就馬上做,不利的就協商、改善。請高公局責成遠通必須將中油加油站及遠通直營店統一繳費模式,以減少民眾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交通部表示將與超商洽商,手續費先由交通部負擔、再扣遠通委辦費;但遠通仍堅持,五
元手續費不在合約內。
二、中油直營店旁的自營超市裡面才可以繳費,民營的中油加油站不提供通行費繳付服務。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鑒於物價不斷高漲,主計總處公佈 3 月份消費者物價總指數 CPI 為 103.5,較上個月上漲 0.19%,比去年同期上漲 1.61%,漲幅來到一年內新高。而代表平均物價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居然比去年同期上漲 1.61%。一家四口的家庭平均每月消費支出,就比去年三月增加了 966 元。去年每人每月實質平均薪資為新台幣四萬四千七百卅九元,受物價上漲率高於薪資成長影響,不及十五年前水準。十七項民生物資上漲,民眾無法接受台灣 CPI 漲幅比鄰近國家小的藉口。爰此,政府應積極進一步了解價格上漲原因,並且尋求改善方案,並且嚴罰聯合壟斷哄抬價格的行為。政府面對食品等民生物資「漲」聲不斷,政府要能夠體察民情,正視問題嚴重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上個月物價漲幅壓力,主要是因為食物類價格明顯上揚,其中雞肉價格比去年同期貴了超
過一成五,豬肉漲幅也高達 14.04%,都創下過去五年半以來新高。
二、行政院穩定小組監控的 17 項民生物資,更是創下近五年的新高漲幅,年增率高達 6.26%。
三、主計總處 2 月底公布去年每人每月實質平均薪資為新台幣四萬四千七百卅九元,受物價上
漲率高於薪資成長影響,不及十五年前水準(八十七年為四萬四千七百九十八元)。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鑒於資訊科技進展快速,也為我國經濟與其他發展奠定基礎,在知識就是力量,擁有資訊的使用權決定知識獲取量的時代,臺灣卻仍有相當多的民眾是被此新的資訊時代拒於門外的,造成「資訊貧富不均」或「數位落差」;所謂「資訊富者」與「資訊貧者」之間的區隔與差距業已成為民權與經濟發展上的重要議題和隱憂。偏鄉地區因為業者基礎建設意願不高,基地台又少以至於擁有多少數位資源遠低於城市水準。爰此捍衛偏遠地區、弱勢族群資訊人權是政府首要目標,須立即投入台灣偏鄉的數位教育,縮短因為數位落差所帶來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13 年世界經濟論壇(WEF)公佈網路整備度評比,台灣是世界第 10 名,在亞太地區排名
第 2。研考會公佈 2013 年數位機會調查報告顯示,台灣家戶聯網率達 8 成 5,6-11 歲學童上網
有 9 成曾以桌上型上網,8 成以上學童已經使用平板電腦和智慧型手機,這些數據表示台灣網路
的普及有一定軟實力。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鑒於中國環保規範益發嚴苛,高汙染型產業逐漸外移。早已被中國政府列為黑名單、全球第八大農藥廠「龍燈化工」即將在台南新化的農業區設廠,萬一發生汙染等損害,農藥廠可以逃回中國一走了之。政府在龍燈尚未確保製程不會產生汙染前,就黑箱同意設廠。當中政府也未要求龍燈化工對居民召開說明會,該公司以研發之名,企圖規避環評。爰此,政府須承諾在未與附近居民完成共識前,不會允許龍燈化工施工,並嚴記當初 RCA 在台設廠的毒害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際農業生物科技大廠─龍燈環球農業科技公司,兩年前打著『鮭魚返鄉』口號,將在新
化區頂山里頂山腳段,設廠生產農業生物科技產品,所召開之說明會,僅針對頂山里居民
,附近鄰里(全興里、知義里、埤頭里)未獲通知參與說明會,對此重大開發案完全不知
情。
二、該公司雖已合法申請動工,惟於 102 年 1 月 5 日新化區公所召開之說明會中向與會人員承
諾會辦理公聽會,向山腳、知義、埤頭等里居民說明生產項目、廢棄物處理、回饋金……
等,但迄今均未辦理,造成地方民眾之疑慮及不諒解,要求龍燈停止設廠動工。
三、龍燈化工雖以研發為名,卻有高達 800 位員工,相當不合邏輯,質疑有規避環評之嫌。
四、龍燈化工資本額 25 億,主要產品為「植物營養劑」,產品項目為:成長賀爾蒙、變性激素
、催熟劑、催甜劑等,都是劇毒性農藥。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內政部採實價登錄及財稅資料計算購屋負擔結果顯示:臺北市為 15.01 倍,另營建署也公布貸款負擔率資料。其中,臺北市貸款負擔率為 63.37%、房價所得比15.01 倍,表示:必須 15 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得起房子,以台灣多數受薪階級而言,房價已是愈來愈高不可攀。爰此,中央相關部會應嚴肅正視此問題,並提出能符合現狀且解決的因應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以美國顧問業者 DEMOGRAPHIA 調查統計資料顯示:台灣臺北市房價所得比排名列全球都
會城市第一高,而且高於香港。新北市排名全球第三、第四是 10.3 倍的溫哥華、第五是 9.2
倍的舊金山,臺北市房價所得比遠較 6 倍的南韓首爾高出甚多。
二、以台灣 6 萬元的家庭月所得水準為例,在當前利率水準,合理負擔總價約在 500 萬元以下
住宅。包括:台南、高雄、基隆等 14 座縣市,台中市與桃園縣在 520 萬元以下,雙北市與
新竹縣市家庭月所得須超過 6 萬元水準,才能合理負擔購屋需求。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來電話詐騙事件頻傳,過去也有發生名人甚至前政務官被詐騙的案例,可見台灣社會長期存有電話詐騙問題,對於如何解決並根除,仍無有效方案或對策。爰此,為進一步提升解決電話詐騙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中央相關部會應正視此問題,並儘速研議因應策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民國 94 年奧運跆拳金牌朱木炎,被「猜猜我是誰」援交恐嚇 110 萬元;民國 97 年藝人高
欣欣,由於購物刷卡付款錯誤,被詐騙了 60 萬元;民國 98 年長庚醫師洪悠紀,由於帳戶
涉及洗錢,被詐騙了 3300 萬元;民國 99 年藝人康康、瑤瑤等經紀人,msn 被駭假冒好友,
被詐騙了 3~5 萬元;民國 102 年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被「假冒綁架子女」,電話詐騙了
120 萬元。
二、近來又接連傳出民眾被電話詐騙的案子,實在層出不窮,如何根本解決電話詐騙集團,政
府相關部會必須正視。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部分廠商常將其販售或推銷的食品在電視、平面媒體、網路或超商型錄中大打「名人牌」,容易誤導消費者並影響其購買權益。爰此,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升產品的透明度,中央相關部會單位宜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法制調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部分食品相關廣告大打「名人牌」,其實僅是借用其知名度代言廣告,易影響消費者應有
的消費權益。
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法條宜有調適之必要。
-
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台灣幾乎進入高齡化的老人社會,但礙於現行法制,許多針對老人相關公共設施的配置,仍有很大檢討及改善的空間。爰此,為真正能改善或增加老人相關公共設施的配置效率,宜就都市計畫法相關部分進行法制調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內政部統計處資料,預估台灣 106 年的老年人口約將高達 330 萬人,佔總人口 14.02%,
進入高齡化的老人社會。
二、為使未來讓公共設施的配置能夠因應老人社會,提升其配置效率,滿足高齡化老人社會的
需求,宜進行法制調適。
-
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寵物買賣業者販售寵物,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違者可開罰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然經查,自 100年修法至今,全國開罰件數竟僅 9 件,總金額僅 32 萬元。事實上,走一趟各地方寵物店可以發現,許多業者不是沒有告知消費者買賣寵物必須植入晶片,就是以「動物還小,不適合植入晶片為由」,打消消費者植入晶片的要求。法律賦予主管機關針對違法業者稽查、開罰的權力,然 40 個月全國竟僅開罰 9 件,不僅令人感到訝異,也難收法律預期效果,實在令人難以接受。若「寵物植入晶片」政策難以落實,流浪動物問題將更難獲得解決,未來政府勢必得付出更龐大之社會成本。爰此,建請行政院農委會,「依法行政」,並於一個月內展開「稽查專案」,務必使立法美意能夠貫徹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100 年修法至今違反動保法第 22 條之 2 第 1 項規定遭受裁罰之件數及金額縣市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至今台 中 市 1 件/2 萬元 0 1 件/2 萬元 0台 南 市 1 件/4 萬元 0 1 件/2 萬元 0高 雄 市 0 0 1 件/4 萬元 0桃 園 縣 1 件/4 萬元 0 1 件/4 萬元 0花 蓮 縣 1 件/4 萬元 1 件/6 萬元 0 0其 他 縣 市 0 0 0 0總 計 4件 1件 4件 0件
一、動物保護法第 22 條之 2 第 1 項明文規定:「經營第二十二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
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
得買賣或轉讓他人。」,違者可依 28 條開罰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及令其限
期改善。然經查,自 100 年 1 月上述條文適用日起至 103 年 3 月共計 40 個月,全國因違反
動物保護法第 22 條之 2 第 1 項規定而遭到第 28 條開罰案件之件數合計僅 9 件,總金額 32
萬元。
二、我國流浪動物增生問題嚴重,目前流浪動物來源第一名為「流浪動物再繁殖」,第二名為
「飼主任意棄養」。針對上述兩項問題,政府以「推行節育」以及「寵物植入晶片」為主
要政策。立法院亦於 100 年通過動保法修正,明訂寵物業者販賣寵物給民眾時,必須先替
寵物植入晶片使得販售。寵物業者販售寵物幼犬予消費者應先植入晶片,可謂是最上游、
最容易把關的一道城牆,一旦寵物進入各消費者的家庭中,要進行晶片查核,困難度就增
加許多,稽查人力及經費也會倍增。
三、事實上,走一趟各地方寵物店可以發現,許多業者不是沒有告知消費者買賣寵物必須植入
晶片,就是以「動物還小,不適合植入晶片為由」,打消消費者植入晶片的要求,致使立
法美意無法落實。法律賦予主管機關針對違法業者稽查、開罰的權力,然 40 個月全國竟僅
開罰 9 件,不僅令人感到訝異,也難收法律預期效果。
四、若「寵物植入晶片」政策難以落實,流浪動物問題便更難獲得解決,未來政府勢必得付出
更龐大之社會成本。爰此,建請行政院農委會,「依法行政」,並於一個月內展開「稽查
專案」,務必使立法美意能夠貫徹落實。
-
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臺灣承載國際觀光客之遊覽車,接連發生墜崖與翻車意外,造成嚴重傷亡,已損害我國觀光旅遊安全之形象,爰請交通部應導入國外大型遊覽車實車撞擊安全檢測技術與設備,作為國內大型車輛安全測試指標,以確實提高遊覽車安全水準,建構我國高品質觀光旅遊交通設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台灣觀光業蓬勃發展,豐富的天然資源及自然景觀一直是國民相當自傲的地方,也
是吸引國外觀光客相當大的賣點。尤其在開放陸客來台觀光之後,觀光景點滿載陸客團的
遊覽車也隨之增加,卻也時常傳出陸客團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不幸傷亡的意外事故,使得
我國旅遊交通安全亮起紅燈,確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二、我國積極推廣觀光政策,觀光局統計 2013 年來台觀光人數約有 801 萬人次,為因應遽增的
觀光訪客,更要加強旅遊交通安全。根據統計從 96 到 100 年來,遊覽車重大事故攀升至 66
件,平均每年發生 13.2 件,其中不乏乘載國外旅客之重大遊覽車事故,像是 98 年大樓起重
機砸毀陸客遊覽車事故;101 年中國京劇交流團遊覽車在花蓮台 11 線差撞山壁翻覆;102
年陸客遊覽車在阿里山公路衝撞排水溝擋土牆……等事故,都造成車體嚴重扭曲甚至支離
破碎,直接傷害到乘客生命安全,更是嚴重打擊我國觀光安全形象。
三、綜觀各種車輛事故樣態,發現車體衝撞安全的重要性,應加強撞擊後的安全防護,萬一不
幸發生撞擊意外,車體的堅固能提供多一層安全保護,減少對乘客的傷害,因此,建請交
通部應導入國外大型遊覽車實車撞擊技術與設備,作為國內大型車輛安全測試指標,提高
車體安全性,使國內外旅客交通安全獲得更高的保障。
-
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我國薪資結構呈現停滯甚至下降,以致人才出走問題嚴重,加上我國招募海外人才之政策保守,攬才不易,造成專業人才只出不進,已逐漸成為高階人力的淨輸出國,若人力流失問題不改善,台灣經濟成長勢必受到影響,甚至動搖國本,不可輕忽。有鑑於此,政府應更嚴肅地看待台灣人才流失問題。爰此,建請放寬外籍高階專業人員延攬辦法,並在育才、留才、攬才等面向建立完善制度,以強化我國經濟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資料,截至 102 年底,持居留簽證在我國的外籍人士總計
達 59 萬 2 千餘人,當中以提供基層勞務工作之「外籍勞工」人數居冠,總人數高達 48 萬 9
千餘人,比率高達 8 成以上,反觀我國每年自台灣流出的人口則約 2 至 3 萬,其中白領階
級佔絕大多數,甚至在國內有 50%以上的上班族,考慮出國工作,可見台灣高階人才流失
問題嚴重。
二、目前世界各國都極力爭取高階專業人才,好的人才勢必往待遇及條件優渥的地方移動,當
他國都祭出高薪、最佳條件來吸引人才時,我國政府卻在故步自封,參考外在條件與我國
相似的新加坡,在施政重點中強調引進移民的重要,提到小國寡民的國家應該栽培本地人
才,也必須選擇性引進移民、延攬人才,才是強國興邦的最好策略。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
謀在 2014 天下論壇對台灣人才議題發表專題演講中也提到:「台灣人才問題需要改善,除
了制度與觀念的改變,還必須引進外國人才、引進企業所需的人才,而不是光引進外勞。
」另外,國家還要培育自己的關鍵人才,並且建立儲才機制,讓各種專業人才願意留在台
灣,才是面對高度競爭市場的最佳策略。
三、台灣優質人才外移,將直接衝擊我國勞動力,進而影響產業發展。呼籲政府應正視國內人
才流失問題並儘速提出解決對策,效法他國廣納人才,研擬放寬外籍人才限制,並從根本
改善我國薪資結構問題,制定全面育才、留才、人才回流及攬才的因應政策。
-
本院王委員惠美,鑑於語言是基本人權,聯合國在如「世界人權宣言」、「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歧視教育協定」等許多條約中都明文規定,不能否定各種語言在教育及社會上的使用權利。本土語言(原住民語、客語、台語)在國中必修,完全符合上開聯合國公約的精神;再者,蔣偉寧部長在許多公開及私下的場合,亦不斷承諾會在 12年國教中,將本土語言列為必修。然而總綱小組在一月底所做出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架構領域/科目之建議表」結論中,卻未將本土語言放入國中(第四學習階段)必選課程。基於語言是族群文化的基礎,語言消失,族群的文化也將跟著消失,爰此,本土語言應列入國中語文領域必修課程,透過學校教學,才能避免本土文化流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任何的語言都是族群文化的基礎,語言消失,族群的文化也就跟著消失,所以為了保存台
灣各族群的本土文化,應該要先保護語言。在世界各國的語言調查中都發現,如果弱勢語
言無法進入教育體系,只能在話家裡學習,那種語言不久之後都將無法存活。唯有大量進
入教育體系,才是弱勢語言存活之道。
二、然因過去教育政策,以致華語成為台灣大部分家庭的主要溝通語言,大家不敢講、不能講
、不會講母語,據調查發現,真正能在家中和孩子說母語的只有 10%,比例非常低,在強
調中文和英文學習的教育政策與課綱下,本土語言已日漸式微,而十二年國教是可補足過
去的錯誤的機會點。
三、教育部長蔣偉寧於去年 10 月 31 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時,面對多位立委問及十二年國教課綱問題,就曾明確承諾支持將本土語言課程,納入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中國中階段的「必選」。然而在今年 1 月份十二年國教課綱小組以 15 票
對 10 票,否決「本土語言列入國中語文領域必修課程」列入課綱草案,只列在校定「彈性
課程」。
四、國小推動本土語言教育已有成效,如果國中沒列入必修,將形同學習中斷;現行課綱草案
雖認為本土語可透過學校社團進行加強,但訪視結果,學校開設母語性社團的數量一年比
一年少,寥寥無幾。
五、故十二年國教課綱制定是一個契機,唯有將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和新住民語
等本土語言能納為國中必修,透過學校教學,讓學生的語言學習有多元選擇,本土語才有
機會保留,也才能避免本土文化流失。
-
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引發台灣政治運作延滯停擺、社會人心兩極撕裂,掀起政治、社會、世代、階級問題。眾所周知,台灣現有繳稅前十名產業,皆為仰賴國際市場訂單連動、消費波動之非結構性產業,台灣無法自外於國際貿易場域,且中國更是其中極為重要之貿易夥伴。故在學運落幕後,如何順勢而為,於經濟利益與政治民主間找出活路,以維護不被邊緣化之危機及重建社會信任,乃執政者當務之急。在本次服貿爭議過程中,朝野固逐漸形成建立台灣貿易談判機制之共識;然而,參酌與我國憲政體制同為雙首長制之韓國,外交與貿易締約實屬行政權範疇,國會應授予行政部門足夠之權限以處理對外事務;實際上,亦僅有行政部門有能力與專業可深入全面權衡各產業之利弊。故政府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制定上不應再步步退讓,任由學生緊握意識形態隨意指揮,致政府尊嚴蕩然無存,應主動評估、溝通一能夠取信於民且實際運轉之機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兩岸產業合作如何深化以調整雙方產業結構及提升民生福祉乃政府刻不容緩之重
要議題。在完成 ECFA 簽署後,根據 ECFA 協議,台灣與中國將陸續就《服貿協議》、《
貨貿協議》、《爭端解決協議》進行磋商。然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
,飽受抨擊,引發學生攻陷立法院,台灣政治運作延滯停擺、社會人心兩極撕裂。
二、眾所周知,台灣無法自外於國際貿易場域,且中國更是其中極為重要之貿易夥伴。故在學
運過後,如何順勢而為,於經濟利益與政治民主間找出活路,以維護不被邊緣化之危機及
重建社會信任,乃執政者當務之急。
三、在本次服貿爭議過程中,朝野固逐漸形成建立台灣貿易談判機制之共識;然而,參酌與我
國憲政體制同為雙首長制之韓國,外交與貿易締約實屬行政權範疇,國會應授予行政部門
足夠之權限以處理對外事務;實際上,亦僅有行政部門有能力與專業可深入全面權衡各產
業之利弊。故政府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制定上不應再步步退讓,任由學生緊握意識形
態隨意指揮,致政府尊嚴蕩然無存。
四、簽訂服貿固非仙丹靈藥。然而,善用服貿,藉此建立台灣貿易談判機制、創造資本佈局整
體思路,台灣方能迎戰下一波更為競爭之全球整合。爰此,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本院孫委員大千,鑒於越來越多台灣上市櫃公司由陸資以間接持股方式入主,在資金全球自由流動、台灣各產業尤其代工等業者高度依賴大陸通路下,此一趨勢潮流勢不可免。然而,面對兩岸交流遠較政策開放頻繁之情況,主管機關應有充足之應對準備,尤其陸資參股恐將影響我國對於公司大股東、內部人股權交易與資訊揭露之監理。故,金管會應全面檢討借殼上市之監理措施,針對經營權是否異動及營業範圍是否重大變更予以嚴格審查認定,以消除民眾對於敏感之陸資來台疑慮,並維護台灣資本市場之穩健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3 年 11 月底,大陸線材廠立訊集團藉由轉投資的香港聯濤電子正式將台灣上市公司宣德
科技納入旗下;中國電腦通路商七彩虹,亦透過間接持股,實質掌控台灣上市公司承啟科
技,並於今年 3 月底獲經濟部投審會審議通過,越來越多台灣上市櫃公司由陸資以間接持
股方式入主。
二、在資金全球自由流動、台灣各產業尤其代工等業者高度依賴大陸通路下,此一「借殼上市
」之趨勢潮流勢不可免。然而,除如何判定何者為陸資,何者非為陸資,困難度日益升高
外,陸資參股恐將影響我國主管機關對於公司大股東、內部人股權交易與資訊揭露之監理
。
三、面對兩岸交流遠較政策開放頻繁之情況,金管會應全面檢討借殼上市之監理措施,針對經
營權是否異動及營業範圍是否重大變更予以嚴格審查認定,以消除民眾對於敏感之陸資來
台疑慮,並安定台灣產業之重組及發展。爰此,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服貿協簽署後,影響及衝擊未明,造成國人多有疑慮。為使國人了解簽署之過程、內容,兩岸簽署相關協議於事前舉辦之各項說明會、座談會、公聽會應全程錄影錄音,並上網公開,達到透明、公開,以便杜絕黑箱作業之嫌。然而,日前經濟部舉辦貨貿座談會,卻未全程錄影,而僅是錄音,且未全程公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媒體報導,工業局官員回應,貨貿座談會全程有錄音但沒錄影,且未來得與中談判,
不能底牌全掀,因有些業者要求保密,無法逐字公布,但一周後,會整理重點於官網公布
。
二、承上,請說明座談會的安全檢查措施,如何確保出席人員無商業間碟,或如何杜絕有心人
士以參與之名,行竊切機密之實。
三、現場是否規定僅官員可錄音,如何確定無其他人側錄,致使座談會內容外洩。又如何確定
工業局之錄音檔不會外流。
四、如以保密為理,而無法全程錄影,且錄音檔不得公開,請說明兩岸簽署相關協議座談會之
機密等級,防竊聽、防盜錄之作業辦法。
-
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曾因辱台言論,遭到免職;上月初回任南投中興新村的省政府,擔任外事秘書,且今年 7 月退休後,每月可領 6 萬月退俸,引發爭議,且有違法之嫌,相關單位顯有失職之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郭冠英 1949 年出生,已至屆退年齡 65 歲,因此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7 條,已屆限
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其次,同法之第 28 條第六款情事,依法停止任用,不得任
用為公務人員 2009 年郭冠英因曠職、瀆職以及發表辱台言論因予免職,因此任用郭冠英有
違公務人員任用法之嫌。
二、郭冠英曾因 2009 年在職期間曠職、瀆職及撰文發表辱台言論、蓄意欺瞞等行為被中華民國
政府以「蓄意欺瞞、言行不檢、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人員聲譽」為由免職。任用辱台人士
,已違反政治倫理。
-
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衛生福利部自 2013 年起力推「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然而醫療院所卻興趣缺缺,一年多來全台近800 家醫美機構,僅有 27 家申請通過此認證。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自 2013 年起委託醫療品質策進會籌辦「醫美認證」,提出申請機構的人員資格、場所設備及服務品質等表現進行審核,若符合醫策會制定的 20 多項標準者,便發給「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的綠色標章,以及「美容手術」的紅色標章,希望藉此導正醫美市場亂象。對於衛福部此番美意醫療院所卻不領情,甚至有部分醫師直言,就算沒有醫美認證,醫學中心的整型或醫美部門仍可繼續進行醫美服務,跨科別醫師同樣也能執業,沒有必要再申請一份無實際價值的認證。衛福部立意良善之政策為何無法引發醫美產業的認同,進而收改善國內醫美品質之效,衛福部應提出更切合實際的檢討和修正作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整形外科醫師表示,政府公信力不足,導致業者對認證興趣缺缺,再加上網路行銷、部
落客推薦遠比政府背書來的有效,業者當然不願透過繁雜的程序申請認證。此外,部分醫
師指出,政府推出的醫美認證定位不明確、不精緻,才會導至民間機構興致缺缺。
二、衛福部發現已通過醫美認證的機構裡竟有 11 家違規,其中包括操作未經人體試驗的療程、
違規醫美廣告促銷,或由不具醫療人員資格的諮詢師違法提供醫療診斷等,等同於「醫美
認證」機制還未收成效就失去公信力。
-
本院邱委員志偉,針對國內女性自主意識抬頭及婚姻價值觀改變,女性維持單身的比例漸增。部分女性雖選擇不邁入婚姻,仍期望有朝一日能生育子女,惟因衛生福利部規定只有已婚夫妻才能做試管嬰兒,使得不孕的單身女性求子無門、造成心理壓力及自我否定感。國內婦女團體批評,衛福部此項規定根本是歧視單身族群;台灣生殖醫學會亦表示,全世界只有台灣有此規定,衛生福利部若擔心開放讓未婚女性做試管嬰兒,會讓婚姻外遇的第三者因懷孕衍生更多家庭問題,可規定進行人工生殖療程前,須提供男女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只要任一方有配偶,醫師就可拒做試管嬰兒。基於社會風氣轉變,個體對於生涯規劃,以及家庭結構之看法已不同於以往,國內相關法令應同步修改,以求建立一個對單身者更為友善的制度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統計,國內 30 歲以上的未婚女性逾 40 萬人,而女性 34 歲後卵巢功能就會開始退化,卵
子品質下滑,台灣生殖醫學會理事李茂盛表示,近年有不少女性為保有生育機會,選擇在 34
歲前先冷凍卵子,等結婚後若無法自然受孕,尚可保有做試管嬰兒的希望。但《人工生殖法
》適用對象為「夫妻」,意即沒有婚姻作為門檻即便女性保有健康的卵子,也無法人工受精
成胚胎,孕育自己的子女。此外,包括美國、義大利、日本、泰國等都沒有限制單身女性不
能做試管嬰兒,全球只有台灣有這種管制;連《民法》都已考慮修正納入同性戀等多元成家
的概念,《人工生殖法》似懲罰單身女性的條款更該廢除。
二、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表示,法令限制只有已婚夫妻才能做試管嬰兒,不僅是歧視
單身,也是打壓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只要女性認為自己已準備好,在身心狀態健康的情形下
,要以什麼方式成家,應由女性自行決定,而非受限於主流的家庭形式。
-
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勞動部「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中,「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不予認可、廢止或撤銷其認可之行蹤不明人數及比率」,對於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引進的外勞行蹤不明達一定比例與人數,將無法換發期滿許可證,目前該辦法規定辦理入國引進之外國人人數達 1,001 人以上,逃跑 12 人以上(0.5%以上),於重新申請認可時將不予同意。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今年 2 月底,合法引進台灣的外勞總數已達 49.2 萬人,目前有上百家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每年各引進外勞人數達兩千人以上,若一體適用1,001 人之標準顯有不公,如因此未能再取得期滿許可證,對台灣人力需求有相當之影響。因此勞動部應重新調整引進1,001 人以上外勞行蹤不明之比例與人數,或增設引進 2,001人以上外勞行蹤不明之比例與人數,以維持人力仲介市場之公平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不予認可、廢止或撤銷其認可之行蹤不明人數及比率」規定辦理入國
引進之外國人人數達 1,001 人以上,逃跑 12 人以上(0.5%以上),於重新申請認可時將不
予同意,但若引進外國人數達 2,001 人以上者,也是規定逃跑人數 12 人以上於重新申請認
可時將不予同意,如此對於引進人數多的外國人力仲介有欠公允。由於國內相當仰賴外勞
從事看護或工地工作,若引進人數多的外國人力仲介不得重新申請認證,對國內人力需求
恐有相當之影響。勞動部應重新修正該比率,甚至應增設引進人數 2,001 人以上之逃跑人數
級距,以維持公平性。
-
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國道目前每天平均有 7,000 筆通行費因車牌塗汙、遮蔽、偽造等無法收取,長期以來成為查緝死角。高公局歷年針對 ETC 惡意逃費大戶設置逃費「黑名單」,交由警察單位執法,但國道攔檢過去難度高、監看攔檢人力不足,造成逃費不減反增。為保障合法繳納通行費民眾之權益,國道警察應積極並有效防堵「幽靈車輛」逃避收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偽造車牌、車牌塗汙及查無車籍等「幽靈車輛」,長期以來成為查緝死角。高公局歷年針
對 ETC 惡意逃費大戶設置逃費「黑名單」,交由警察單位執法,但國道攔檢過去難度高、
監看攔檢人力不足,造成逃費不減反增。
二、在國道尚未進入計程收費前,過去國道警察在 23 個收費站攔檢,「幽靈車輛」一旦違規通
行 ETC 車道,警方僅能在下個收費站「攔截」扣牌,執法難度高。
三、為保障合法繳納通行費民眾之權益,國道警察應積極並有效防堵「幽靈車輛」逃避收費,
在高速公路增設執法區,並鎖定 ETC 欠費大戶、塗汙或變造車牌等進行稽查。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際電信聯合會(ITU)前就有線寬頻家戶上網速度國際排名調查,韓國第一、香港第二、日本第四,新加坡為 17 名,同樣是亞洲四小龍的我國則名列 30,令人憂心異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無線網路和寬頻建設攸關國家競爭力,馬政府雖然先後提出「寬頻上網基本人權」、「數
位公民權」與「2013 年實現寬頻 100M 全面到家戶」的政策宣示,但是執行成效不彰,要
振衰起敝只能寄望新的投資與競爭,而政府短期內是寄望於 4G 釋照,中期則寄望 5G。但
不論是 4G 發照、5G 研發,能救的了台灣無線網路和寬頻建設的實力嗎?
二、我國 4G 已經落後日韓甚多,更何況開放後註定會形成多家業者的局面,加上現有的 11 家
行動通訊業者,市場只會更形分割,任誰也達不到規模經濟。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共有 7 家申請 4G 特許執照,除電信三雄之外,還有 3G 業者亞太電信,以及三家全新業者
:台灣之星移動電信(頂新魏家)、國碁電子(郭台銘)以及新建(新光吳家)。雖然採
先審查、後競價兩階段程序辦理發照,但是在審查階段審查委員不會太嚴格淘汰太多申請
者,否則勢必會影響第二階段的競價收入;而在競價階段,由於拍賣單位很小(10MHz)
,三家全新業者財力雄厚,又沒有舊系統整合的負擔,可說是志在必得。而且此次釋照限
制一家業者可以得標之總頻寬(競價者在五家以上時最多是 70MHz),也間接助長業者的
家數。
三、再就 5G 的研發而論,科技部日前表示,當初政府投資 WiMAX 是「壓錯寶」,延誤 4G 發
展,而 5G 絕對是未來發展主流。倘若現在開始推動 5G 技術研發,估計 2017 年前後,應可
開始洽談 5G 標準,進入產品量產階段。交通部長葉匡時及郵電司長鄧添來日昨共同參與
100Mbps 寬頻誓師大會時也表示,交通部決定加速頻譜資源拍賣釋出時程,國家型計畫亦
評估要將下一世代 5G 技術納入,釋出 5G 頻譜的時間點可能落在 3G 執照到期前後的 2017
~2018 年間。
四、做不了技術領先者,並不是世界末日,台灣還是可以作為技術運用的領先者,從運用中找
到創新與超越的契機。技術運用需要市場的配合,然而我國目前業者數量太多、規模太小
、頻譜太少,每家業者光是重複建設基地台加上掩飾黑台就已經焦頭爛額,根本談不上創
新與加值。誠如本報前年 12 月 6 日刊出「我們對加速釋出 4G 頻譜的建議」社論所言,唯
有「減少業者家數,強化其競爭能力,市場自然會有更強的競爭壓力、更多的服務創新以
及國際競爭力。
五、政府亡羊補牢之計應是透過修正法規及政策,使業者不得不、或願意主動結合整併。包括
不要再以小單位釋出頻譜,或在特許執照的展延上鼓勵既有業者永續經營,或以總釋出頻
譜數(而不是供特定業務用之頻譜數)為分母計算單一業者持有頻譜的上限,修改電信法
允許頻譜次級交易。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太陽花學運退場,當社會、學校及政府一切漸回正軌的同時,籲請政府應剴切檢討,尤其更應正視世代對立的究因?太陽花學運,雖是以「反服貿、反黑箱」之名作出發點,但是在過程中逐步顯現的反陸、恐陸與反政府情緒,卻是澎湃到讓人必須深入思考,到底做了些什麼?或是少做了些什麼,讓新世代青年甘於以極度挑戰政府公權力與跨越法治紅線的作法,來表達強烈的憤怒、不安與恐懼!這十幾年來,政府產業政策失靈,大學普設卻未能帶來人力加值效果,且國庫日益空虛,十足讓時下青年暴露在 22K、買不起房、養不起孩子,及必須延後退休的風險中。政府近期要做的事,不只是要盤點、檢討過去上路迄今的眾多青年政策,有那些大而無當?讓青年感到難以安身立命、對未來缺乏安全感?台灣經濟的發展,必須靠著同一屋簷下的眾多世代齊心努力,在這波學運中,不少人因為不同的世代、價值觀,乃至於國族認同而撕破臉,但是;體制外的過度動員,無助事情的解決,只會讓台灣內耗加重、讓所有人疲憊不堪。故唯有和解、包容與分享,才有助台灣打開僵局、朝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太陽花「學運」結束後,政府必須先慎思,這次街頭動盪的本質到底是學運或社運?是溝
通不足還是權力鬥爭?是反對黑箱作業還是統獨之爭?是反對服貿、爭取民主還是逢馬、
逢中必反?是政治問題還是法律問題?是追求世代正義還是兩條路線的鬥爭?大家不要只
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而忽略了問題的本質。不管是台灣、大陸及國際社會首先都要對台
灣日來的動盪情勢做出一個專業性、有深度、全面的判斷與定位,然後才能決定究竟應該
採取什麼樣的因應對策。
二、動輒有十數萬人,甚至可能更多人,或自發或被動員上街抗議,已不是單純「統獨鬥爭」
所能涵蓋,台灣社會必然出了一些其他嚴重的問題,而「經濟」可能是其中最重要之一。
台灣早已逐漸喪失經濟的動能,製造業紛紛出走,年輕一代對於未來有很沉重的憂慮,眼
見高失業率、高房價及貧富懸殊的現象日益嚴重,年輕人看不到未來的希望。本席對於年
輕族群的合理訴求是抱持同情和理解的態度,政府在整體運作、租稅、教育政策等方面實
應剴切檢討、大肆興革。
三、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甚至是福禍相倚,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當然仍有一定的風險,但如
果說全球化及市場化是一個無法抗拒、不能逆轉的態勢,如果說時間確實已經不在台灣的
一邊,而機會與市場一經失去就難贏回,台灣無論如何都必須及時搭上區域經濟整合的列
車,如果說對外開放是個硬道理,而這也是台灣唯一的出路和活路,癥結就在政府及全民
要如何集思廣議,提升自己的競爭能力,把利益最大化、傷害最小化,服貿的開放項目可
以嚴審,但決非把議題導向統獨爭議及政治鬥爭的層面。
四、在兩岸競逐的過程中,不管是從政治、經濟、外交、戰略、安全各個面向來看,時間與機
會都已不在台灣的一邊,就像新加坡李光耀當年所說,亞洲四小龍當年之所以能夠成功發
展,主要是出於大陸一連串政治運動所犯的錯誤。如今面對大陸崛起,台灣是否應當再度
把握機會,趁勢成就、擴大自己的利益?台灣各界是否仍要繼續讓民粹當道,把頭埋在沙
子裡,而不願面對現實,做出重要的戰略選擇,全在一念之間。
五、這波學運中,不少人因為不同的世代、價值觀,乃至於國族認同而撕破臉,但到底做了什
麼與少做了什麼,讓新世代青年甘於以極度挑戰政府公權力與跨越法治紅線的作法,表達
強烈的憤怒、不安與恐懼,是當局應該真正去瞭解及檢討的。但不論如何;政府應開放心
胸、凝聚各方共識,深體只有和解、包容與分享,才有助台灣打開僵局、朝前邁進。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面對亞太經貿版圖重整,台灣經濟究竟何去何從?隨著反服貿協議風潮的崛起,究竟應只想到來自大陸的風險,還是也必須正視被邊緣化的風險?政府有責任明確告訴國人對國家發展至當的選擇。本席認為,面對全球化競爭,台灣確實該藉由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提升外貿優勢,不該畏於兩岸政治風險而採鎖國政策。惟從近年政府對外經貿談判來看,往往在八字還沒一撇就先自露底牌,如此非但增加不了台灣日後在談判桌上的籌碼,反而讓我國談判代表毫無迴旋的空間。當年欲加入世貿組織(WTO)的談判,由於台灣急於入會,在與各國進行雙邊關稅減讓談判時,各會員就看出這一點,而使談判過程我方始終居於弱勢,許多關稅稅率也因而被要求比多數國家降得更低。自由化是利弊參半,談得好自然是利大於弊,談不好當然也會帶來衝擊,這是國際經濟的現實。台灣是個小島,經濟成長全繫於貿易榮枯,因此貿易自由化是最符合台灣利益。惟貿易競爭力係產業競爭力的延伸,如何依台灣的產業實力,構思談判策略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政府必須明辨自由貿易的務實之道,多累積談判籌碼才是上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為國家發展的必要作為;不過在推動過程,必然也有許多政治面、經
濟面等挑戰。由於台灣的主要貿易夥伴均非邦交國,因此推動洽簽區域經貿協定時,面臨
更多的政治挑戰,例如,基於國際地緣政治考量,入 TPP、RCEP 有不同結盟對象,且必須
獲得全體會員國同意,此外,「一個中國因素也將影響其他會員國是否支持我加入的態度
」。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經貿體制的大勢所趨。若台灣未能參與,將會面臨更加險峻的競
爭環境,也將造成外資投資意願降低,法規無法與國際接軌而招致邊緣化。
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除需達成高標準的經貿自由化規範,也需克服國際政治環境的挑戰,
我國自 2002 年加入世貿組織(WTO)時就該知道必須面對一個包括中國大陸的世界,大陸
已是無可迴避。許多人質疑為何兩岸協議要先行?為何不能先參與 TPP、RCEP?從現實面
來說,無可置喙;大陸確實是我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干擾因素,兩岸關係不佳,其他國家
就會觀望,不願和我國談自由貿易協定(FTA),許多人質疑這是政府預設立場,但「兵」
慎『算』,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經際發展關係國家生存,人民福祉,豈能不慎?
三、台灣民眾必須先認清,談判將面臨一定的市場開放,也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天下沒有白
吃的午餐」,面對全球化競爭,台灣確實該藉由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提升外貿優勢,不該
畏於兩岸政治風險而採鎖國政策。但區域經濟協定的內容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彼此關稅稅
率要調降多少,市場要開放多大,哪些產品可列入例外清單,全數是談出來的,因此如何
創造談判籌碼以爭取我商獲得更開放的市場,實為當務之急。
四、籲請政府要明辨自由貿易的「名」與「實」。這些年政府談了許多自由貿易,如雷貫耳的
就是台灣若不參與 TPP、RCEP 就會被邊緣化,這些談多了,自露底牌,非但增加不了台灣
日後在談判桌上的籌碼,反而讓我國談判代表毫無迴旋的空間。許多政府官員僅從自由化
的「名」來理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因此總以為自由化必定有利於經濟發展。殊不知自由
化是利弊參半,談得好自然是利大於弊,談不好當然也會帶來衝擊,這是國際經濟的現實
。如果我們今天真有心要參與 TPP、RCEP,那麼就必須為自己累積談判籌碼,而不是天天
喊著自己將被邊緣化,自己是亞細亞的孤兒。再這麼喊下去,籌碼都喊光了,來日上談判
桌豈不任人宰割,如此即使加入 TPP、RCEP,得了自由化的「名」,又有何益?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社會長時來,凡事只要牽涉到政治的邊,就會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論述,特表芻議。在成熟的民主社會,理應尊重任何持不同觀點者表述及主張意見,但一切均須站在法治的基礎點之上。因為一旦法治遭受踐踏,民主將無以存續,國家社會必淪為暴民政治。本席樂見學生積極關心國家政治,但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不可捨棄,民主與法治兩者係相輔相成。過去一個月以來,法治與紀律好像已憑空消失,整個國家體制綱常被洗劫的滿目瘡痍,這些違法行徑卻不但被視若無睹,甚至還被鼓譟認同,直到當人群中混雜著愈來愈多特定政治團體的身影時,社會輿論這才逐漸驚覺事態的嚴重。除了部分政治立場鮮明的新聞媒體之外,絕大多數媒體的報導及論述基調也才開始轉變,逐漸體認到國家法治防線不能被侵犯的基本原則。本席深信,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是保持澄澈的智慧與理性,更珍惜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成果,政府施政必須堅持捍衛法治的決心,果決地展現維護公權力的決心,允諾給台灣 2,300 萬人民一個自由民主、守法有紀的安全生活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文化部龍應台日前在立院答詢時,對這次學運的評論,說得中肯而有高度,也講出了很多
民眾的心聲。龍應台讚許這次學運在行動層面上是 100 分,但是思想層面非常薄弱,充滿
矛盾與沒想透的東西。既然自稱捍衛民主,但法治支持民主,行動者卻破壞法治以支持民
主。學生認為服貿不符程序正義,自己卻霸占國會違反程序正義。學生們以年輕人的純真
與熱情,的確在台灣社會掀起了對服貿的關注,但在手段上,霸占立法院不只阻斷了國會
運作,也是以一己之意破壞了民主代議機制的獨斷。學生指控服貿會帶來嚴重後果,但學
運對民主機制與台灣社會的傷害,恐將更加嚴重!
二、台灣社會整體陷入錯亂中日甚一日,令人扼腕!不止國家認同無共識,連客觀的民主法治
亦無共識。何以致此?因為沒有人把民主法治作為崇高的價值與相對理想的社會生活方式
來維護。政黨、媒體與各級政府機構不但沒有對民主善盡宣導、教育、示範與堅守之責,
而且直來不斷縱容民粹浪潮,更不斷戕害公義,歪曲法理,摧毀民主法治。警察為國家尊
嚴與社會安定,對違反社會公序者不能不執法驅離以維國政正常運作,此全球皆然。同樣
的;假如社會運動所占的是街頭,以非暴力發表反政府言論,若有人以暴力對付之,警察
為保護學生渠等言論自由,對暴徒亦必強力制伏,此才是為民主政治之 ABC(基本概念)
。
三、民主與民粹一字之差,但謬以千里,有賴知識界為社會公理正義發聲。但民粹壓倒一切,
黃鐘早已毀棄,社會的反智與錯亂,雖有民主,卻沒有幸福。若不能共同嚴格恪遵民主法
治的真諦,而任由社會的一切叛離軌道,一片錯亂,台灣勢將不斷衰敗,我們能甘心未來
青史發此感慨!在民粹當道的氛圍中,台灣社會充斥著似是而非的論述,好似可無視於法
律規範。本席樂見學生或人民積極關心國家政治,但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不可捨棄
,民主與法治兩者係相輔相成。一旦法治遭受踐踏,民主將無以存續,國家社會必淪為暴
民政治。政府及社會各界若一昧姑息,將衍生出後續更多脫序的違法亂象,導致社會動盪
不穩。為國家永續發展,政府應充分顯現捍衛法治的決心,果決地展現維護公權力的堅定
,決不容許暴力違法傷害台灣珍貴的民主法治基礎,以確保台灣 2,300 萬人民生活安寧及生
命安全。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區域整合」是為 21 世紀全球必然趨勢,除非台灣想自我邊緣化,否則整合所必須面對之痛,籲請政府嚴肅積極以應。事實上,簽訂任何區域整合協議,事前之所以要進行談判,是因為對任何國家而言,都會有些行業獲益,也會有一些行業受損。因此,談判時不能僅以經濟數據作唯一的標準,而要考量國內受損行業民眾的數目與可能的反應和感受,事前溝通、事後安撫;更重要的是,不宜任憑獲利行業吃香喝辣,而由全體納稅人去補貼受損行業,如此,不但社會的所得與財富分配愈加不均,一般民眾的不滿也愈深。爰此,本席建議政府應該考慮建立「區域整合基金」,對獲利行業徵收「受益特別捐」,用以補償受損行業。類似的機制,在韓國已經實施,政府實可向韓國取經,俾以藉資圍佩,化阻力為助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兩岸服貿協議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就反對服貿的意見來看,有人認為雙方市場開放內容不
對等,以及開放的部分項目會危及國家資訊安全,所以要求修改、重新談判。但我們不能
忘記談判是雙向的,對方一定也會要求我們多開放一些項目,台灣的反對者如果無法接受
台灣額外開放給陸方、還想要減少開放項目,那就形同單方面要求大陸擴大讓利,這樣真
的符合台灣的長期利益嗎?服貿本來就是一個風險與機會同時存在的協議,風險是否可以
控制?是我們在談判時自己要審慎衡量。如果我們可以控制這些風險、卻還是不往前走,
那應該問的是,我們的損失是否只會更大?
二、服貿對於台灣的意義,是在兩岸可以共同討論台灣參與區域整合的問題,但前提是要先趕
快完成兩岸已經有共識的協議,或許國內會有聲音認為我們自我矮化,但這就是不爭的國
際現實。從兩岸 ECFA 簽署後,我們參與國際事務的機會增大,就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換
句話說;說服貿會影響台灣加入區域整合,所指的是實質上的影響,而不是形式。
三、台灣是一個小國家,雖說不要低估了自己的能力,但也不能高估自己的地位。太陽花學運
帶出了政府必須嚴肅看待的議題:區域整合的陣痛與因應。台星、台紐協議都已簽訂,也
即將正式生效,但都沒有人出來「鬧場」,其實就因為彼此之間並不涉及敏感政治考量。
但兩岸的區域整合協議,任何涉及兩岸的經濟事務,都已避免不了被賦予政治聯想。政府
認為兩岸互動「應當」政經分離,但反對黨及許多民眾則認為兩岸協議極可能是對岸的「
木馬屠城」策略。在這種完全兩極化的爭議與疑虞中,為了國家的長遠發展與社會安定,
政府責無旁貸的必須面對和因應。
四、事實上,簽訂任何區域整合協議,事前之所以要進行談判,是因為對任何而言,都會有些
行業獲益,也會有一些行業受損。獲益的行業當然竭誠擁護協議的簽訂,但受損的行業則
可能抵死不從。因此,談判時不能僅以數據作唯一的標準,而要考量國內受損行業民眾的
數目與可能的反應。此次兩岸服貿協議,政府最大的敗筆在於只提出冰冷的數據,認為在
此協議上我方得到對方「讓利」,已經可以滿足國人期待;對於受損行業也編列 982 億元
的預算去補貼,所有的決定都是一廂情願的自我以為,完全忽視利益受損群眾的感受。
五、政府未來若還要繼續簽署 TPP、RCEP 等區域整合協議,仍然會有利弊行業的衝擊,區域整
合的陣痛是無法避免,爰此,除了要考量受損行業民眾的感受,事前溝通、事後安撫;更
重要的是,不宜繼續任憑獲利行業吃香喝辣,而由全體納稅人去補貼受損行業,不但社會
的所得與財富分配越加不平均,一般民眾的不滿也愈深。所謂「載舟覆舟,可畏惟民」,
政府應該審慎研議「區域整合基金」的建置,對因上端協議(約定)而獲利行業徵收「受
益特別捐」,用以補償受損行業,俾使兩者間的利益落差降到最低,提振國家整體競爭力
的共識達到最高,如此才是人民之幸國家之福!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的社會變遷,導致了台灣老年人口和失能人口比率的攀升,以致於讓有照護需求的使用者有所增加。因此面臨快速的人口老化及其所衍生出來的照顧與照護需求,使得各項可能的選項與出路,都有進行相關評估規劃的必要和迫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65 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超過人口 7%的國家,稱之為
高齡化社會,依此界定,2010 年台灣地區 10.7%的老年人口,除了是繼續朝向高齡社會的
方向挺進外,推估到 2056 年之際就可能會增加為 37.5%,甚至於一舉讓台灣迅速地成為全
球最老的國家,就此而言,關於老年人口的照顧或照護議題已經不再只是老年個人抑或是
家庭的照顧難題,而是整個社會、國家、全世界都需要加以正視的一項客觀事實。
二、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再加上國人平均壽命不斷的延長、家庭結構與型態的蛻變以及非
典型的婚姻和生育模式,指陳出來的是高齡與少子女之互為拉扯所產生的牽動影響,已然
是預伏了台灣地區所不可迴避的人口海嘯危機,概要地來說,在新生以及死亡這兩者人數
不斷地拉近差距的情況下,一方面導致了台灣老年人口和失能人口比率的攀升,以致於讓
有照護需求的使用者相對地有所增加;至於,少子女的家庭結構及其所可以增生的照護能
量,則是突顯了關於長照機構的快速發展,而長照機構的大量設置及其偏向於市場競爭而
來的經營管理,亦成為政府重要的治理課題。
三、由照顧老人及身障者陸續擴及到更多身心障礙者,此一發展的趨向在於突顯出從老年殘障
化到殘障老年化的雙重進程,但是,倘若未來的長照係以消極性質的年齡和生理狀況作為
切割點時,那麼,關於殘障老年化的照護、安置以及其它的衍生性需求,要如何與生理失
能的 65 歲長者,做功能定位與服務設計上的區隔,這會是問題爭議之所在。
四、現行由政府介入所提供的長照服務,主要是依循著資產調查而來的運作法則,因此,一旦
長照朝向建制化目標挺進時,那麼,年齡界定而來的需求調查,會是日後作業規範的重點
所在,特別是藉由日常生活活動以區隔出分不同風險之分級式的長期照護型態;連帶地,
專業評估本身的效度與信度以及個別化服務計劃的配套措施,這會是後續的癥結所在。准
此,從現行健保制度而來的長期照顧給付到未來的長照保險給付,如何提供妥當與適切的
照護服務,成為長照變革的重要工程之一。
五、由公部門資源為主的服務到注入更多民間資源投入,這部份的反思在於釐清公部門與民間
部門兩者從夥伴到夥計之間的關係內涵;然市場商品化的操作手法,固然有其從違法到違
規、從打天下到治理天下以及從投機到投資的發展脈絡,但是,公共照顧的基本保障,依
舊還是不可偏廢,而這也點明了國家作為所有民眾的最終父母,要如何從消極不作為以展
現積極作為的企圖心,就此而言,推動長期照護工作已然是一件財力、能力與魄力的多重
性考驗!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學校生員不足、學用落差、以及人才外流的恐慌,引起社會的注目與關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我國高等教育大幅擴充,雖提高人們就學的機會,然亦面臨諸多問題,像是壓縮教育
資源適切分配影響師生學習素質、大學未能建立特色、產學供需失衡、人才高階低用、國
際競爭力不足等困境,其中產學與人才供需落差,涉連國家經濟產值與競爭力,備受各界
關注。而其落差不外乎呈現在制度、能力及態度等層面,學校與職場間存有高度制度環境
、組織目標、文化氛圍等不同屬性之差異;就業能力除了各領域專業知識技能外,尚包含
理解溝通、邏輯思考、語文表達、解決問題等能力;以及敬業負責、熱忱學習、正向積極
的態度等。此外,產業界亦多半有將人才培育視為政府和學校責任的迷思。
二、依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 2011 年針對臺灣重點產業未來 3 年人才供需調查推估顯示,
各產業專業人才需求多非數量的問題,而係人才質性需求缺口。易言之,提升專業人才的
能力,方為符合產業需求的關鍵。專業技能需要持續從工作中學習,企業對人才培育應負
有更多的責任,透過產學合作,支援學生修選符合業界需要的課程,並且主動投入教育訓
練與在職培訓,像是學徒制度,培養現有或是未來的新進員工,增進職能與跨領域專業技
能,縮短學用落差,促使產業不斷升級成長發展。
三、人力資源之素質,攸關經濟成長與發展,尤其是在知識經濟競爭力之下,創新發明循環週
期非常快速,政府、學校、企業、非營利組織、教育機構團體,以及學習者間,應有更多
的對話與合作,創造多元產學策略聯盟訓練與實習的機會,藉由理論實務結合,提升個人
與組織工作知識、態度與技能成長,使學校教育、勞資、社會等多方受惠,創造多贏格局
。
四、政府政策要能與時俱進。終身學習重視多元彈性的評量,強調經由各種管道的學習均有其
獨特的價值及功能,學習既非僅侷限於正規教育,學校之外更廣泛的學習均應予肯定重視
,並採認學習的成就,讓真正的能力展現等同於文憑的價值。強化終身學習,應破除正規
教育與非正規學習之間的藩籬,建立正規與非正規教育學習之等價銜接轉換機制,具有彈
性、穿透力的學習系統,透過學習路徑多元化與多樣化,使不同型態的教育學習,結合成
一個周密連結的有機體系,讓學習者可以在不同教育系統,諸如正規與非正規教育、職涯
進修、自我學習與彈性學習間,更自由的轉銜、積累與流動,使學習成為個人、組織與社
會永續的活動。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環評法自民國 83 年公佈實施,將近 20年,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美麗灣渡假村、六輕擴廠到墾丁悠活渡假村,環評制度不見得都是理性探討,環評制度幾乎已變質為開發單位與民間環保團體之尖峰相對的戰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環評母法經歷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於 92 年 01 月 08 日,至今亦已超過 10 年。去年底
,環保署駁回台塑六輕 4.7 期擴建申覆案,引來經濟部及企業痛批環評誤了經濟。因此環保
署設定以漸進式調整環評制度,設定短、中、長期目標,決定以十年時間完成改革。
二、目前國內的幾個重大建設主管機關分別為經濟部、交通部及科技部,在環保意識低落年代
,只要是政府主導的開發案環評一定通過,造成長年忽略需謹慎評估開發行為對環境可能
造成之衝擊。然在環保意識逐漸抬頭的年代,各部會仍想以過去的模式試圖闖關環評似乎
是不可能。以科學園區設置開發的作業流程來說,開發計畫的前置評估階段並沒有廣泛的
公共參與機制,開發內容主要以國家產業發展需求來做考量與基地遴選主要考慮土地取得
問題,甚少考量對環境的影響。環評審查是在基地遴選確定與可行性評估之後,在此同時
並進的還有招商作業,如中科七星基地更是在廠商進駐時程都已確定的情況下進行環評審
查。換言之,一項開發計畫所帶來的連動效應,對整體區域有何環境衝擊,科技部則未全
盤考量;而這也說明了政策環評針對政府開發計畫前端的政策規劃、都市計畫等的必要性
。
三、許多環保團體認為,現行的審查制度上有許多漏洞對業者有利。首先環境影響說明書由業
者自行找顧問公司來製作,自然業者容易操控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內容,不良的顧問公司或
是相關學者也會美化數據,讓環境影響的衝擊刻意被忽略。環保團體建議,如果可以改變
環境影響說明書撰寫的方式,由業者提出製作環境影響評估的經費(例如佔總開發金額的
1%來執行),交由環保署來統一發包,這樣顧問公司不會受制於業者的操控而可以忠於專
業進行誠實的評估,這樣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可信度比較高。否則目前有良心的環境顧
問公司昧於業績和生存的壓力,最終失去專業的良知,將成為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
四、環保署構想中的長期改革終極目標,是引據各先進國家的通例,將環評主辦權移轉給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亦即為由開發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環評,但各部會對環保的專業知
識可能不足,因此對於接收承辦環評這個燙手山芋,意願可能不高。另外如果又由縣市政
府主導審議環評,如此容易給人球員兼裁判之感。地方民眾認為開發案是由主管機關所提
出,在發展經濟的壓力下,常常會刻意忽略環境保護議題。以往常發生環評的承諾事項都
沒真正的落實,如再由主管機管主審環評,將無法祛除環保團體及地方人士對於各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是否能夠公正處理環評議題的疑慮。
五、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實施經驗顯示,其中確實存有制度設計上的偏失。若不及時修正
,遷衍時日之後,環境影響評估這樣一項原本理想崇高的制度,有可能淪為一項僅對「國
內生產毛額」有供獻、只講形式完備,卻無助於環境之實質衛護的僵化制度。那麼此項制
度終將成為另一項失去目標與理念的空泛政令,甚至僅是引起民怨的另一項擾民措施而已
。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年度汛期又屆,或因地球暖化氣候異常,台灣近年亦同樣水患頻傳,民眾可能被淹怕了,每當颱風、豪雨氣象預報發布,到處都會掀起「索取沙包潮」,有些人不管是否用得著,先領了再說,肇致真正需要沙包擋水的人反而領不到。其實;用沙包擋水效果有限,政府真正作為是應加強整體治水措施。當颱風豪雨侵襲時,會造成淹水的路徑,包括大門、車道、排水溝及各種管道,如能裝設可迅速拆裝的防水閘門,淹水情況應可改善。內政部營建署過去為防制水患,亦曾鼓勵易積水地區民眾安裝防水閘門並予補助,結果卻補助浮濫,部分全額補助地區,則出現廠商不論民眾是否有需求,皆積極遊說申裝,造成材質、品質及價格不一等混亂狀況百出。其實無論堆疊沙包或裝防水閘門擋水,都僅是治標不治本,政府最重要的是做好治山防洪工作,取締濫墾濫伐防止山林崩塌,加強河川疏濬與區域排水治理,定時進行都市下水道清淤,才能經得起汛期水患的考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每年汛期來臨不少低窪地區常會淹水,地方政府為避免民眾財產損失,都會提供防災沙包
,但其實防範水患最有效的方式;應加強整體治水措施,從根本解決水患,在救急及純防
範的角度言,則應由建築物硬體改善做起,例如改善排水或裝設防水閘門等,防汛沙包只
是一種輔助的方式。
二、近年來氣候異常、水患頻傳,民眾可能被淹怕了,每當颱風、豪雨氣象預報發布,到處都
會掀起「索取沙包潮」,有些人不管是否用得著,先領了再說,真正需要沙包擋水的人反
而領不到。此外;沙包不用以後,依照規定應該送回發放地點,等待下回重複使用,但物
歸原地的民眾並不多。很多沙包在風雨過後被任意棄置,沙土流入溝渠造成堵塞,成為「
堵水」而肇致另類公害。民眾將沙包「用過即丟」,雖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
1,200 元至 6,000 元,但政府機關對於嚴格執法,往往投鼠忌器而鮮少主動取締,再說被丟
棄的沙包也沒有登記,根本無從查起。
三、對低窪地區的低樓層民眾來說,淹水是揮之不去的惡夢,但除了堆沙包以外,應該有更好
的防水策略。當颱風豪雨侵襲時,會造成建築物淹水的路徑,包括大門、車道、排水溝及
各種管道,如能在以上地點預設可迅速拆裝的防水閘門,大部分淹水情況應該都能有效避
免。部分高樓或集合住宅,常因淹水而使地下室車輛滅頂、機電設施泡湯而停電,更有加
裝防水閘門的必要。
四、內政部營建署為防制水患,保障民眾居家生命與財產安全,曾鼓勵易積水地區民眾安裝防
水閘門並予補助,結果卻補助浮濫,對象擴及一般公私銀行、大飯店、工廠、賣場、倉庫
、寺廟、閒置空屋及違章建築等,偏離「供人居住合法建物」原則。部分全額補助地區,
則出現廠商不論民眾是否有需求,皆積極遊說申裝,造成材質、品質及價格不一等混亂狀
況百出,以及廠商浮報、經費核銷爭議等情形,整體預算執行率僅 25.78%,還因此遭監察
院糾正。
五、從大禹治水起,就知道疏洪才是唯一解決問題的正途,無論堆疊沙包或裝防水閘門擋水,
其實都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災後淹水救助也對治水無濟於事,最重要的是做好治山防洪工
作,取締濫墾濫伐防止山林崩塌,加強疏濬與區域排水治理,定時進行都市下水道清淤,
才能經得起汛期水患的考驗。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每逢清明節,各地湧現掃墓人潮,足證我傳統的慎終追遠習俗,仍深受重視。政府近年來宣導各種環保自然葬法,雖已漸為民眾接受,但成效仍屬有限。內政部為勸導民眾改善殯葬行為,近年來積極提倡火葬,遺體火化率由民國 82 年的 45.87%,到去(102)年底已增加為92.47%,顯示火化進塔已成喪葬主流。然而;公立納骨塔位單價不低,私立納骨塔位更由數萬到上百萬元不等,對民眾是不小的負擔,且納骨塔仍會占用土地資源,對附近民眾來說也屬「嫌惡設施」。環顧世界各先進國家,均紛紛鼓勵採取環保自然葬來節省土地資源,直來我國也積極提倡「節葬」、「潔葬」的新時代殯葬文化,期改革喪葬禮儀繁文縟節、迷信糜費,保存懷念先人精神。爰此;本席以為台灣地小人稠,喪葬應朝更環保、更自然方式改進,為了移風易俗適應時代,政府應更要設法多成立環保多元葬專區,加強宣導並提供獎勵措施,讓喪葬禮俗更莊嚴、更優質化,藉由觀念轉化賡續推動喪葬禮俗革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每年有 15 萬餘人往生,過去習俗以土葬為主,造成鄉下村庄出入口意象,就是葬得大
小不一、方位各有不同的墳場。在地窄人稠的台灣,死人還跟活人爭土地實在有點說不過
去,時下海葬、樹葬等環保自然葬法已漸成新世代「送行」做法。這種回歸自然殯葬方式
,是徹底解決土葬占地方法,其實也是節約殯葬支出作法,至少不用買墳地、納骨塔位,
先省個二、三十萬元,如果再環保一點,連燒紙錢、紙房子等儀式也省略,新思維「送行
」方式,雖可能會讓傳統殯葬業者之經營遭受影響,但就台灣地小人稠的事實,卻是終就
必行之途,政府如何循序漸進的改變民眾觀念,應早有具體有校政策和作為。
二、為解決殯葬所帶來諸多問題,自 70 年代開始,政府大力推廣火化入塔,直至 90 年代火化
觀念已普遍為國人所接受,不過這種火化入塔的殯葬方式終究是治標而不治本,因靈骨塔
一般「只進不出」,讓空間無法有效運用,形成許多「死塔」。同時也造成不肖商人炒作
塔位的社會問題。
三、隨著台灣高齡人口呈現逐漸上升趨勢,死亡人數每年約成長 1.68%,估計 2020 年死亡人數
將從現在的 15 萬增加到 20 萬人左右。因此當前火化後入塔的葬法政策,實有迫害必要改
為「環保自然葬」,以處理日益增加的遺體。所謂「環保自然葬法」,一般是將往生者的
骨灰經過特殊處理後,放置在可分解的容器中埋在樹木的根部。另外在園內還有專供灑葬
的花園,骨灰只要經過特殊處理,可以灑在花叢中自然分解,不會造成任何汙染問題。其
他還包括:樹葬、灑葬及海葬等,因為很自然又環保,所以又稱「環保自然葬」,其實;
這種新式葬法在外國已施行多年。
四、「環保自然葬」講求溫馨,力求藝術氣息,完全不同於國內墓園的荒涼蕭瑟景象。一般建
設成美麗幽靜的景觀花園,園內廣植花草綠化,使阡陌相接,井然有序,讓人們有明亮舒
爽之感。園中並設計有休閒步道,兩旁則栽植較高齡的樹種,使人漫步其間,有離塵脫俗
之感。更重要的是,園區朝向永續經營發展,使其成為適合民眾生態旅遊與休閒遊憩的公
園,如此不僅讓國內墓園精緻化,而且也發揚慎終追遠的優良傳統。
五、隨著高齡化社會到來,世界先進國家均鼓勵以環保葬法來節省土地資源,推動「節葬」、
「潔葬」成為新的殯葬文化。如果愈使清明掃墓祭祖猶如踏青郊遊?推廣環保自然的殯葬
方式,應是最立竿見影的做法,樹葬、灑葬或海葬等環保自然葬法,不但可節約土葬或安
置於納骨塔動輒花費數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不等之費用。同時留給後代青山綠水、還能透過
「生命紀念網」隨時追思祭拜,環保葬配合網路,所帶來的紀念價值遠遠超過傳統的掃墓
方式,民眾多上網路追思勝過一年只去墳墓一次。為了移風易俗適應時代,政府更要設法
多成立環保多元葬專區,加強對民眾宣導及獎勵措施,藉由觀念轉化繼續推動喪葬禮俗革
新,讓喪葬禮俗更莊嚴、更優質化。
-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太陽花學運激情漸淡,社會輿論甚或媒體也開始不那麼一面倒的附著,台灣民主真正最彌足珍貴開始的同時;要求政府是否應認真的思考,如此僵局形成的背後動因究竟為何?這才應是真正必須嚴肅面對且不容漠視的課題。年輕族群善用社群媒體,確可發揮一呼百應的動員之效,但如果訴求的內容與主題得不到同儕認同,卻也未必會有廣大回響!爰此;究竟是「無理取鬧、自我膨脹」還是藉故「要脅」?政府若不能探討出問題的核心究因,恐怕太陽花的種子還會散播。台灣當前最緊迫的就是經濟問題,自全球遭遇金融風暴後,國內經濟低迷持續迄今,國際競爭力又不斷滑落,大學畢業即失業,薪資倒退到 16 年的水準,物價不降反漲,民生物質有 15 項都已飆到 5 年來的新高,再就外部環境而言,接受台灣「經濟依賴大陸」、「過於順從陸方要求」的說法業已比例漸增,因此,當政府一舉措失當之時,人民就群起吐槽、怒罵,反服貿只是近因的點火線,實則應說是民怨日積月累,所肇致成今天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對政府運作、立法進度、社會秩序和民眾生活等,都造成嚴重的衝擊與影響。治標不治本並未藥到根除,政府是否真正瞭解病因所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後,爭議不斷。尤其部分台灣民眾擔憂,服貿協議簽署後,台灣經濟將
大幅依賴大陸,屆時將危及台灣自主性。事實上,大陸在兩岸交流中獲益良多,大陸有許
多替台商工作的勞工,如果兩岸經濟出問題、台商經營不善,間接導致勞工失業,衍生出
社會穩定問題,反而會讓大陸領導人相當頭痛。與其說台灣經濟過度依賴大陸,不如說兩
岸經貿是「相互依賴」,政府簽署任何協議,當然必須事先讓民眾知曉,才能獲得多數民
眾接受。尤其政府必須讓人民知道;台灣經濟在區域經濟整合的困境服貿即便通過,對台
灣經濟困境助益仍然不大,因為台灣市場開放的幅度並不夠大,服貿簽署過關的真諦,是
在為台灣邁入全球經濟鋪路。
二、兩岸和平發展的局面,從 2005 年連胡會發展到 2008 年 KMT 重拾執政,再到 2014 年的 3
月學潮,原本日漸寬廣平順的康莊大道,在數周內轉變到另一條崎嶇、荊棘的險路,確實
讓人始料未及,兩岸關係的不穩定因素或說深層次的矛盾,超出兩岸政府原本的估計與想
像。民粹政治和台獨意識是否已經在台灣的年輕一代中產生化學效應?台灣青年一代是否
會淪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阻力?太陽花學運攻占國會,對政府
運作、立法進度、社會秩序和民眾生活等,都造成嚴重的衝擊與影響,如此僵局形成的背
後動因為何,應是個不容漠視的課題。
三、從大學生的訴求,和執政當局認為學生訴求觸及憲政問題,各自一再指陳對方不具誠意來
看,顯見立場拉鋸甚大。但究竟是學生無理取鬧,抑或是「自我膨脹」、「要脅政府」,
恐怕非得要問對問題,才能尋思解決之道。政府必須要正視年輕人的處境,認清他們是「
吃飽飯沒事找事」,還是真的另有問題?和過去台灣奇蹟崛起時代相比,此時台灣經濟低
迷,國際競爭力不斷滑落,這是實情。反服貿則是近幾年來社會運動一波高峰,可說怨氣
逐漸累積而成,以致今日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四、就外部環境言,已有比例漸增民眾接受「經濟依賴大陸」、「過於順從陸方要求」的說法
,台灣民眾對當前兩岸經濟整合掛鉤的不信任和缺乏安全感,不正是政府應該多費心思,
並加以說清楚講明白的關鍵重點?類似今日不簽「明天就後悔」,「韓國最高興」的話,
實非良好的訊息策略。民眾憂心的是今天還有 22K,簽了之後會是 11K!以今日中國大陸的
政經實力之強,真要達成「兩岸一家親」,並非得要靠飛彈或政治脅迫,光是經濟依賴,
即可達到滴水穿石之效,不是嗎?政府若能藉太陽花學運,真正體查出國家發展窒礙問題
之真正所在,並誠心確切藥到根除解決問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或許才是國家真幸!
-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有鑑於近來霾害影響空氣品質甚鉅,各國紛紛追加編列空氣污染防制預算,以為因應;然我國身處季風地帶,位於東亞季風環流的下風處,深受中國霾害影響愈加顯著,政府部門更應積極研議有效防範計劃,以利國人健康並且節省健保支出。爰此,建請行政院衛生相關部會應積極研討霾害防範機制,並研究提出空污假之可行性評估,以利我國空氣污染防範體制之健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世界衛生組織 2 月發表「2014 年世界癌症報告」指出,中國大陸新增肺癌全球居首,嚴重
霧霾恐是主因,而北京空氣污染水平比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設定可接受的限度高出 100 倍
。自去年 11 月以來,台灣受大陸冷氣團影響發生嚴重的毒霾已經有 7 次之多,嚴重影響台
灣人民的健康。
二、韓國國會於 2013 年 12 月已通過決議,針對中國霾害影響韓國空氣品質所造成的污染,韓
國須針對「有關可吸入顆粒物問題」的預算(治霾預算)從 17 億韓元(約 4,775 萬台幣)
增為 119 億元(約 3.3 億台幣),行政院相關部會應參考鄰近國家作為,研擬霾害求償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