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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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41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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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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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6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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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6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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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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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3/11/21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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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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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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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6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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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1月2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詳見議事日程。三、12月2日下午5時至6時為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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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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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楊應雄","江啟臣","林鴻池","張慶忠","簡東明","李貴敏","黃昭順","蔡錦隆","陳淑慧","孔文吉","詹凱臣","紀國棟","徐少萍","林郁方","賴士葆","廖正井","盧嘉辰","吳育仁","羅淑蕾","王育敏","蔣乃辛","田秋堇","費鴻泰","陳根德","廖國棟","鄭天財","徐欣瑩","林德福","孫大千","丁守中","呂玉玲","楊玉欣","蘇清泉","鄭麗君","蕭美琴","柯建銘","薛凌","趙天麟","吳秉叡","蔡煌瑯","段宜康","呂學樟","盧秀燕","周倪安","尤美女","吳育昇","林國正","王進士","李鴻鈞","王金平","李桐豪","洪秀柱","王廷升","陳節如","馬文君","賴振昌","楊麗環","黃志雄","陳唐山","曾巨威","羅明才","陳學聖","蘇震清","葉宜津","李慶華","蔡正元","潘維剛","高金素梅","江惠貞","楊瓊瓔","許添財","劉建國","葉津鈴","許智傑","陳歐珀","李俊俋","陳怡潔","邱議瑩","蔡其昌","邱志偉","鄭汝芬","李昆澤","高志鵬","林岱樺","顏寬恒","陳雪生","王惠美","管碧玲","楊曜","何欣純","陳亭妃","黃偉哲","林淑芬","謝國樑","李應元","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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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4-11-21T09:00:00
-
endTime:
2014-11-21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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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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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111807/details?meetingDate=103/11/21
|
日期: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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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4111807
-
date: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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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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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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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6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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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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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3/12/02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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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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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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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6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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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1月21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
詳見議事日程。三、12月2日下午5時至6時為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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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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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楊應雄","江啟臣","林鴻池","張慶忠","簡東明","李貴敏","黃昭順","蔡錦隆","陳淑慧","孔文吉","詹凱臣","紀國棟","徐少萍","林郁方","賴士葆","廖正井","盧嘉辰","吳育仁","羅淑蕾","王育敏","蔣乃辛","田秋堇","費鴻泰","陳根德","廖國棟","鄭天財","徐欣瑩","林德福","孫大千","丁守中","呂玉玲","楊玉欣","蘇清泉","鄭麗君","蕭美琴","柯建銘","薛凌","趙天麟","吳秉叡","蔡煌瑯","段宜康","呂學樟","盧秀燕","周倪安","尤美女","吳育昇","林國正","王進士","李鴻鈞","王金平","李桐豪","洪秀柱","王廷升","陳節如","馬文君","賴振昌","楊麗環","黃志雄","陳唐山","曾巨威","羅明才","陳學聖","蘇震清","葉宜津","李慶華","蔡正元","潘維剛","高金素梅","江惠貞","楊瓊瓔","許添財","劉建國","葉津鈴","許智傑","陳歐珀","李俊俋","陳怡潔","邱議瑩","蔡其昌","邱志偉","鄭汝芬","李昆澤","高志鵬","林岱樺","顏寬恒","陳雪生","王惠美","管碧玲","楊曜","何欣純","陳亭妃","黃偉哲","林淑芬","謝國樑","李應元","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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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4-12-02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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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4-12-02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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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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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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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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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38501_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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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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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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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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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楊應雄","江啟臣","林鴻池","張慶忠","簡東明","李貴敏","黃昭順","蔡錦隆","陳淑慧","孔文吉","詹凱臣","紀國棟","徐少萍","林郁方","賴士葆","廖正井","盧嘉辰","吳育仁","羅淑蕾","王育敏","蔣乃辛","田秋堇","費鴻泰","陳根德","廖國棟","鄭天財 Sra Kacaw","徐欣瑩","林德福","孫大千","丁守中","呂玉玲","楊玉欣","蘇清泉","鄭麗君","蕭美琴","柯建銘","薛凌","趙天麟","吳秉叡","蔡煌瑯","段宜康","呂學樟","盧秀燕","周倪安","尤美女","吳育昇","林國正","王進士","李鴻鈞","王金平","李桐豪","洪秀柱","王廷升","陳節如","馬文君","賴振昌","楊麗環","黃志雄","陳唐山","曾巨威","羅明才","陳學聖","蘇震清","葉宜津","李慶華","蔡正元","潘維剛","高金素梅","江惠貞","楊瓊瓔","許添財","劉建國","葉津鈴","許智傑","陳歐珀","李俊俋","陳怡潔","邱議瑩","蔡其昌","邱志偉","鄭汝芬","李昆澤","高志鵬","林岱樺","顏寬恒","陳雪生","王惠美","管碧玲","楊曜","何欣純","陳亭妃","黃偉哲","林淑芬","謝國樑","李應元","姚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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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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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林滄敏","徐耀昌","翁重鈞","張嘉郡","陳其邁","陳明文","陳超明","劉櫂豪","潘孟安","吳宜臻","林明溱","林佳龍","魏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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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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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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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5分至9時34分、10時4分至11時7分
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時7分至9時8分、下午5時至5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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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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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111807/details?meetingDate=1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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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連續假期民眾訂購火車票,尤其是東部幹線普悠瑪號,往往搶不到票,然而旅行社不僅有票,還能打廣告搭配自家旅遊行程,造成民眾權益受損。然台鐵全線團體票保留比例從 30%降低至 25%,但是改善狀況不佳。爰此,建議台鐵將花東幹線的團體票保留比例再適度降低,以保障花東民眾交通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鐵連續假期車票一開賣,太魯閣號和普悠瑪號熱門班次就會秒殺賣光,民眾反應不少旅
行社宣稱有連假太魯閣、普悠瑪號車票,經詢問發現台鐵竟讓旅行社可提前 2 個月預訂團
體票且保留 1/4 座位,嚴重排擠一般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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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食管法》一修再修,但政府修法「重點不重面」,忽略法律邏輯,一般食品摻偽罰鍰上限提高至五千萬元,但同樣行為在健康食品卻僅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市面上健康食品充斥,很多標示為「健康食品」的商品可能有很多人工添加物,大量食用有時可能反而會危害健康,同樣都是維護人體健康,罰責落差極大,食安出現巨額漏洞。爰此,建議政府針對保健食品誇張療效要加重現行罰則,以保護消費者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一般食品摻偽罰鍰上限提高至五千萬元,趨近於公平交易法、證券交易法水準,遠高
於美國、日本、新加坡。
二、然原本相對高度管制的健康食品,罰責維持六萬至三十萬元。另外,製造有毒質或有害物
質,導致使用時有損人體健康的不良醫療器材,處罰更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
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三、部分標榜健康食品的產品都有健康食品標章,但健康食品管理法對健康食品定義較特殊,
造成很多有人工添加物的食品也自稱是健康食品,形同有衛生署背書,甚至連部分口香糖
都宣稱自己是健康食品,不肖廠商會鑽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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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根據國內最新統計,二○一一年全台新增九萬二千多人罹患癌症,年增百分之二點二,創歷史新高,顯示癌症威脅空前嚴重。台灣人每餐吃劣質油、塑化劑、毒澱粉這些有毒的食物,國健署居然要民眾多運動就可以防癌,難怪民眾對政府信心全失。台灣正面臨癌症年輕化,因為外食族常不知不覺誤食致癌食品,難怪健保會年年虧損,罹癌人數年年增高。爰此,建議政府須成立稽查小組,配合地方政府對於餐廳、小吃店及攤販作食材的抽驗,以保護消費者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國民健康署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總署預估,未來二十年全球癌症新發個案
,將從二○一二年的一千四百萬人增至二千二百萬人,增幅高達五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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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前年底台南湯姆熊方小弟割喉命案,兇嫌落網後還嗆:「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台南高分院十月六日再次提出無期徒刑判決。虐殺兒童的犯罪人,傷害的是一個沒有能力反抗暴行的孩子,兇嫌至今未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爰此,建議政府殺害、虐待兒童致死需判死刑,方能符合社會公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分院依據十三次精神鑑定結果,和曾嫌有四次自殺紀錄,認定他「想死又怕死」,才以
犧牲幼童生命,藉被判死達到自殺目的,且殺人時對辨識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維持無
期徒刑原判。
二、虐殺孩童害成年人,都是判無期徒刑。因為孩童身為受害者,根本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相
對來說也位居弱勢,不符比例原則。
三、遭母親同居人餵毒凌虐致死,兇手被輕判三十年徒刑,兇嫌都以曾接受以精神療為藉口逃
避被判死的命運。
四、兇嫌曾文欽患憂鬱、邊緣性人格及潛伏性精神分裂病,與女友分手後,多次企圖自殺,為
求自殺成功,從網路與漫畫得知有人殺死兩、三人被判死,於是計畫殺害多名兒童以求達
到判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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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現行一般警察特考規定考取後尚必須接受長達近兩年的訓練,於訓練合格後,才會進入如同類似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0 條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7 條所規定的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亦即,一個考生從考取到試用期間共花費逾兩年的時間,不可謂不長,易發生社會人力資源未充分運用。爰此,衡平考生權益及社會資源配置,政府相關部會單位宜就法制面進行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一般警察特考考生於考試錄取後(第一試筆試和第二試的體能測驗),還必須經長達快要
兩年的訓練(三等考試是教育訓練 22 個月+實務訓練 2 個月;四等考試是教育訓練 18 個月
+實務訓練 6 個月)。
二、從考生考試錄取一般警察特考後,經過訓練期間加上試用期間,共花費逾兩年時間,對於
考生權益及社會資源配置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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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國內汽柴油價格持續下降,其中 95 無鉛汽油價格即將跌至近 50 個月以來新低,未來國際油價持續下降中。爰此,為使國內油價真正反映國際原油價格的真實成本,政府應儘速提出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際原油價格持續下挫,依國內浮動油價計價公式,未來國內汽油價格將會繼續下調。
二、17 日將是國內汽油價格連續第九週調降,為真正反映油價真實成本,政府相關部會應儘速
公開向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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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但其現行法制對各項脫貧措施適用資格的限制過多,以致政府協助經濟弱勢家庭自立脫貧的美意,大打折扣。爰此,為落實政府政策協助中低及低收入戶家庭,政府應儘速檢討相關法制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至民國一○二年為止,國內低收入戶計有 148,590 戶,人數達 361,765 人;中低收入戶計有
104,043 戶,人數達 326,466 人,許多具工作能力之經濟弱勢擔心失去各種津貼或補力,以
致長期性依賴政府各項社福資源。
二、考量近三年中低收入戶持續增加,政府應開放中低收入戶參與各項托貧措施,始能防止中
低收入家庭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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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行政院會提出就中韓 FTA 完成談判後提出衝擊報告:台灣 GDP 將減少 0.5%損失 595 億元,總出口降 1.34%即減少 1,125 億元,其影響不可謂不小。爰此,為減緩對台灣對外貿易及經濟發展的衝擊,政府相關部會應儘速提出因應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中韓 FTA 對台的衝擊不可謂不小。其中又以面板、鋼鐵、紡織、玻璃、工具機、汽車
、偏光板等產業受到衝擊最大。
二、估計這些產業受到衝擊:年出口值達 1.16 兆元、高達 83%集中在中南部。未來,中小企業
倘若無力外移,其所受到的衝擊將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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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溫泉法正式實施至今已超過 1 年,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全台溫泉業者共 519 家,然目前依照溫泉法規定,取得溫泉標章之業者僅 314 家,全台尚有超過200 家溫泉業者尚未依法取得溫泉標章。各縣市依據溫泉法自去年 6 月開始展開取締工作,惟至今總共只開罰了 36 家違法業者,占未取得溫泉標章業者僅不到兩成。中央各相關主管機關包括水利署、觀光局、原民會、內政部等於 10 年緩衝期間所為之輔導政策以及實施後之取締作業顯有失當,部分業者仍以僥倖心態經營非法溫泉,中央各主管機關難辭其咎。爰此,建請水利署、觀光局、原民會、內政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善盡督促、取締之職責,促進府際合作,盡速提升溫泉業者取得溫泉標章之比例,俾保障民眾消費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溫泉法於民國 92 年公布,當時考量施行後對溫泉產業之衝擊,因而訂定緩衝期間,於 99
年到期,溫泉業者應於緩衝期滿前取得溫泉標章,然 99 年緩衝期滿前,絕大多數的溫泉業
者都未能合法取得溫泉標章,取得標章之業者僅佔 5%,因此立法院再度延長緩衝期 3 年,
最終於 102 年 7 月正式生效實施,緩衝期總共 10 年。
二、溫泉法正式實施至今已超過 1 年,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全台溫泉業者共 519 家,然目
前依照溫泉法規定,取得溫泉標章之業者僅 314 家,全台尚有超過 200 家溫泉業者尚未依
法取得溫泉標章。
三、各縣市依據溫泉法自去年 6 月開始展開取締工作,惟至今總共只開罰了 36 家違法業者,占
未取得溫泉標章業者僅不到兩成。中央各相關主管機關包括水利署、觀光局、原民會、內
政部等於 10 年間所為之輔導政策以及實施後之取締作業顯有失當,部分業者仍以僥倖心態
經營非法溫泉,中央各主管機關難辭其咎。
四、此外,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亦發現,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業者有高達 75%屬非法業者
,除原住民族地區土地、水權取得問題較複雜外,還有經營者身分非屬原住民等身分問題
,導致法令規定更形複雜,更需中央與地方政府透過府際合作解決問題。
五、天氣逐漸轉涼,溫泉是許多民眾喜愛的避寒活動,也是我國的重要觀光產業,溫泉法已公
布超過 10 年,給予業者之緩衝、改善、升級時間不可謂不多,爰此,建請水利署、觀光局
、原民會、內政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善盡督促、取締之職責,盡速提升溫泉業者取得溫泉標
章之比例,俾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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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警方日前發現,有犯罪集團先在手機通訊軟體上發送健身或減肥訊息,誘使有需求的民眾加入集團成為好友,進而利用對話功能,散布賣淫資訊,更進一步使用「限時聊天」功能,讓犯罪訊息迅速被系統刪除,湮滅犯罪證據。隨著媒體對於通訊軟體犯罪事件的報導增加,凸顯手機通訊軟體對於目前兒童、青少年所可能接觸到訊息缺乏把關機制,使兒少時常暴露在犯罪訊息的散播途徑上。日本政府兩年前注意到 LINE 對青少年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已限制未成年 LINE 用戶自動停用 ID 搜尋功能,其他用戶亦無法透過 ID 搜尋到未成年人。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督促業者效法日本政策精神,研擬適當之保護措施,使父母於監督子女使用通訊軟體時,多一道保護之手續,俾使我國兒少於網路通訊世界築起堅實的「防火牆」,杜絕犯罪訊息透過新興網路管道接觸兒童與青少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知名通訊軟體 LINE 今年 7 月推出「限時聊天」功能,該功能標榜對話可自動刪除,使用者
只要在對話發送前,設定 2 秒至 1 周不等的時間,對話發送後,時間到的時候該對話便會
自動被系統刪除,不留對話痕跡。該「限時聊天」功能原是希能透過使用者自動設定,讓
較涉及隱私部分之對話透過系統自動刪除,然而,警方日前發現,有犯罪集團利用此項功
能,恣意散布賣淫資訊。
二、此賣淫集團首先在通訊軟體上發送健身或減肥訊息,誘使有需求的民眾加入集團成為好友
,進而利用對話功能,散布賣淫資訊,更進一步使用「限時聊天」功能,讓犯罪訊息迅速
被系統刪除,湮滅犯罪證據。
三、根據日本科技新聞網站 In The Loop 報導,雖然 15~19 歲之青少年使用 LINE 之人數低於
20 歲至 29 歲及 30 歲至 39 歲之族群,然而近 50%的青少年每天都會使用 LINE,高於其他
年齡層之平均 35%,顯示通訊軟體對於青少年族群而言「黏度高」,並成為每日不可或缺
的生活工具。
四、然而,隨著媒體對於通訊軟體詐騙、賣淫犯罪的報導增加,亦凸顯 LINE 目前對於兒童、青
少年所可能接觸到、被接觸的訊息缺乏把關或設定機制,使兒少時常暴露在犯罪訊息的散
播途徑上。日本政府兩年前注意到 LINE 對青少年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已限制 LINE 於註
冊時必須輸入真實出生年、月、日,未滿 18 歲之青少年將自動停用 ID 搜尋功能、其他用
戶無法搜尋到未成年人之 ID,且認證年齡時甚至會向電信公司確認,以達更精確的判斷,
提升對兒童、青少年之保護。
五、詐騙、犯罪集團使用 LINE 以散播犯罪訊息,我國政府對於通訊軟體對於兒少可能曝露於犯
罪訊息的議題,亦須加以重視。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除督促業者效仿日本政府
之政策精神,研擬適當之保護措施,亦可考慮於「限時聊天」等犯罪可能之途徑加上功能
密碼,使父母於監督子女使用通訊軟體時,多一道保護之手續,俾使我國兒少於網路通訊
世界築起堅實的「防火牆」,杜絕犯罪訊息透過新興網路管道接觸兒童與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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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近年我國杏壇屢傳以假發票銷帳或詐領國科會補助等研究弊案,然同時亦有許多學者指出,銷帳法令的繁複、僵固,是研究者便宜行事的最大原因。大學自主、研究自由是我國民主發展得之不易的果實,各項規定應從協助我國學術、科技發展的角度予以輔助,倘若法令、規則無法回應現況所產生的研究困境,甚至成為學術研究的絆腳石,則難謂沒有檢討之空間。觀諸國際相關做法,以目前國際許多大學及研究機構、政府組織充分採用的採購卡制度可作為彈性鬆綁之配套參考。爰此,建請教育部從研究者採購之便利性、主計單位之管理控制、行政成本的降低等面向,檢討我國學術採購,俾使採購流程與管控過程更具彈性,避免學術工作者因繁瑣的銷帳法令而誤觸法網,提升我國學術研究之質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我國杏壇屢傳以假發票銷帳或詐領國科會補助等研究弊案,雖遭受指控之研究者之報
帳程序確實並非完全合於法規,然同時亦有許多學者指出,銷帳法令的繁複、僵固,是研
究者便宜行事的最大原因。對此,多位大學校長亦於媒體表態,要求教育部鬆綁人事、會
計與總務制度,認為行政鬆綁已是世界大學趨勢,如何讓研究單位靈活運用研究經費,是
為我國保留、吸引研究人才之重要關鍵之一。
二、以信用卡支付型態為例,大多數研究單位的主、會計人員對於計畫主持人採用信用卡支付
的接受度較低,然而於研究實務上,大多數計畫主持人皆發現以信用卡進行交易具有其必
要性與便利性。在當今電子商務交易普及的網路時代,於網路購物平臺採購時使用信用卡
是十分自然的方式,若限制信用卡之使用,就必須花額外的時間操作轉帳,亦會產生額外
的轉帳成本;即使於實體商店購物時,使用信用卡用於非大額支付亦是較簡便的方式。對
於信用卡的使用做出過度限縮,不但難以達成防弊的功效,卻使研究人員耗費精神心力於
採購細節與流程上,甚至可能損害研究效率,難謂不符比例原則。
三、觀諸國際相關做法,以目前國際許多政府組織、商業機構、大學及研究機構充分採用的採
購卡制度可茲參考。採購卡(purchasingcard)為組織用於採購組織所需之產品或服務的支
付工具,使用方式相當類似現今社會普遍使用的信用卡,組織的成員必須遵循採購卡之採
購政策辦理採購業務。採購卡多用於低單價、高採購頻率的品項採購,有別於一般傳統採
購流程,採購卡可以減少繁瑣流程及行政處理成本,組織亦能對採購卡實施各種不同的控
制措施,如單筆採購金額上限、月採購金額上限、供應商類別及採購項目限制等等。
四、大學自主、研究自由是我國民主發展得之不易的果實,各項規定應從協助我國學術、科技
發展的角度予以輔助,倘若法令、規則無法回應現況所產生的研究困境,甚至成為學術研
究的絆腳石,則難謂沒有檢討之空間。國外政府組織、研究機構對於採購制度於防弊與學
術發展平衡之研究已相當成熟,甚至建立起許多電子管理系統以供選擇。爰此,建請教育
部從研究者採購之便利性、主計單位之管理控制、行政成本的降低等面向,檢討我國學術
採購,俾使採購流程與管控過程更具彈性,避免學術工作者因繁瑣的銷帳法令而誤觸法網
,提升我國學術研究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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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選舉前各地下賭盤傳聞盛行,且多有影響選舉行情之嫌。現行刑法有關營利性賭博之罰則是否過輕,以致未能有效嚇阻與懲罰相關之賭博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行刑法第 268 條規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相關規定似嫌過輕,恐難收嚇阻與懲罰組織性與營利性之賭
博行為。
二、建議法務部針對相關營利型犯罪行為可採一般性加重規定,以期罪刑相符,有效嚇阻與懲
罰相關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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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關廠勞工權益常因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引發勞工退休金與資遣費求償無門的勞資爭議問題,建請行政院研擬「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以期有效解決目前爭議中之華隆關廠案乃至各勞工階層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動部提出華隆案兩階段清償方案,第一階段由銀行捐贈拍賣華隆大園廠金額兩成、約四
點二億元給關廠工人;華隆頭份二廠總值二十億元土地後年法拍,勞工可分到三億到四億
元,拿回所有積欠金額。但自救會認為,既然政府知道華隆的錢在哪裡,就應先拿錢出來
給關廠工人,再代位求償,且主張勞工權益應優先於銀行債權求償順序。
二、目前行政院研議中之勞動基準法修法方主軸在於將關廠勞工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受償順
序與銀行之債權均列為第一順位,但勞工權益與銀行債權比例懸殊,若按比例受償,勞工
所能得到的賠償金額比例相對較少,基於照顧弱勢勞工之立場,相關主管機關似可優先考
量勞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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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登革熱疫情嚴重,且多數集中在高雄市部分地區。為期有效防範登革熱肆虐全台,衛生福利部等主管機關應結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共同合作,本席並主張在高雄設立「登革熱研究中心」,以期整合各方資源,共同打贏此防疫大作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管署疫報資料顯示,今年全台有 1 萬 600 例登革熱,9 成 7 集中高雄,9
成以上在高雄市苓雅、小港、鳳山、前鎮、三民等區。
二、目前針對登革熱防治之道,高雄市衛生局採取引進大量海水沖灌疫情最嚴重的三民區附近
溝渠,嚐試以海水來「鹹死」登革熱的主要傳播媒介埃及斑蚊幼蟲。另本席主張設立「登
革熱研究中心」於高雄,以期長期性從事相關之防疫與研究工作。對於登革熱疫苗之研發
,國際上研發進程目前已完成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預估最快 2016 年在台灣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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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中國大陸與南韓於今年 11 月 10 日就雙邊 FTA 完成實質協議,此勢必對我國對外出口產生嚴重影響。為免我國經貿遭國際邊緣化之危機,相關單位宜儘速就後續可能對我國產生之影響與衝擊,擬定相關合宜之評估與因應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經濟部之評估,中韓 FTA 可能排擠我國對中國大陸之出口,造成我國總出口減少
1.34%,GDP 降低 0.5%,若未妥適因應,未來三至五年可能產生 2,600 億至 6,500 億元的經
貿損失。
二、中韓 FTA 簽署後,影響最大的七大產業分別為面板、石化、鋼鐵、工具機、汽車、紡織、
玻璃。政府應儘速針對此七大產業可能遭受的影響擬妥因應與必要之補貼措施。
三、目前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之兩岸服貿與貨貿等相關協議及法案,因朝野存有重大歧見,遲
遲無法審議通過,以致嚴重影響我國拓展有關兩岸經貿合作與區域經濟的進程。行政院應
該針對此困境擬妥相關說帖與具體可行的政策作為,以因應此台灣未來可能面臨的重大經
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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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慶華,鑑於普羅大眾居住房屋所應繳納之地價稅大多都適用「自用住宅」稅目,而非稅率較高之「一般用地」,但卻限期要民眾主動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享受較低稅率之「自用住宅」稅目,實屬擾民。請行政院與財政部研擬改善地價稅基準稅率,主動將合於「自用住宅」者按千分之 2 稅率課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地價稅率依土地持有人地上房屋使用狀況,稅率分一般用地、特殊稅率兩大類。依土地稅
法第 16 條規定一般用地又分 6 級,稅率千分之 10 至千分之 55。依土地稅法第 17 至 20 條
規定,條規定特殊稅率按千分之 2 至千分之 10,其中最低為自用住宅稅率為千分之 2 最低
。
二、又按土地稅法第 17 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自
用住宅」稅率,只要合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及「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七公畝部分」之自用住宅用地,均按千分之 2 計徵地價稅。
三、然而,一般普羅大眾之地價稅大多都適用「自用住宅」稅目,而非稅率較高之「一般用地
」,但卻限期要民眾主動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享受較低稅率之「自用住宅」稅目,逾
期申請者,隔年起才能按低稅率課稅,當年度地價稅仍需按基本稅率自 1%起累進課徵,稅
負至少重五倍以上,孰屬擾民。因特建請行政院與財政部研擬改善地價稅基準稅率,主動
將合於「自用住宅」者按千分之 2 稅率課徵,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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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青年所得低迷且全體受薪階層薪資也未見起色,主計總處更指出台灣實質薪資已倒退 15 年,小老百姓哀號遍野。尤其越來越多年輕人湧入大都市尋找工作機會,以台北市為例,年輕人月薪兩萬多卻面臨動輒三萬元以上的基本生活開支,既窮忙又要背負離開都市而失業的恐懼。本席相當關心庶民財政,台灣深陷低薪魔咒已是相當迫切的問題,國家發展委員會必須正視,並且有責任提出對策,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可達 3.41%,但經濟成長卻未能造福百姓,考量進
物價因素,我國勞工每月實質薪資仍只有新台幣 4 萬 7,243 元,完全不及民國 88 年水平,
即實質薪資倒退 15 年。更慘的是,4 萬 7,243 元是全體勞工的平均值,若看年輕人所得則
更為悲慘:研究所以上學歷的職場新鮮人,98 年平均月薪為 3 萬 1,214 元,到 102 年為 3
萬 2,017 元,僅增加 803 元。
二、與此同時,油電雙漲導致生活支出大增,在大都市光是房租與三餐幾乎花光新鮮人一個月
的所得,於是辛勤工作所換得的是只能「活著」,窮忙遂成為普遍現象。尤其許多新鮮人
被迫接受「22K、25K」待遇,隻身在外打拼,屢見月底赤字卻只能對家人報喜不報憂,難
過卻也無可奈何。
三、年輕人看不見希望、對未來沒有想像,是社會不幸,也是國家發展嚴峻的挑戰,更是政府
失能。本席認為台灣深陷低薪魔咒已是相當迫切的問題,國家發展委員會必須正視,並且
有責任提出對策,否則台灣前景堪慮。爰此,本席特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緊急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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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近期食安事件頻傳,嚴重影響國人健康,重挫臺灣國際形象。不肖廠商還企圖以變更或縮小廠牌、商標之方式,混淆消費者視聽。為讓消費者容易辨識且重懲廠商,本席要求針對不肖廠商必須罰到倒閉為止,同時,在該廠商商品容器、外包裝、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警示文字,並設專區或專櫃陳列,讓消費者能夠獲取充分資訊。同時,黑心食品毒害國人健康甚深,應每年提撥二分之一食安基金挹注全民健康保險,還人民公道與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鑒於現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不肖廠商處罰過輕,讓廠商抱持即使被罰仍有利可圖的
僥倖心態,持續生產黑心食品。對於不肖廠商,必須罰到倒閉為止,負責人最高得處以無
期徒刑,讓黑心商品徹底在台灣消失。
二、政府針對不肖廠商之商品,參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菸酒管理法及菸害防
治法,於該廠商商品外包裝上,增加此廠商曾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警語,讓消費
者獲得充分資訊。
三、除在不肖廠商商品外包裝增加警語外,針對曾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廠商欲辦理
促銷活動,應劃設專區或專櫃陳列,以此保障優良廠商權益,同時避免消費者視聽受到混
淆。
四、食品安全問題是企業未盡社會責任,政府把關角色失當,黑心商品毒素日積月累進入了全
民,由全民身體承受。應每年由食安基金提撥二分之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還受害全國民
眾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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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有視障者申請台鐵的視障服務,沒想到服務人員竟以敲車窗玻璃方式提醒視障者「自己走下火車」,還直接抓住視障者持手杖的手拉著走,讓視障者失去方向感,而台鐵部分老舊月台的導盲磚距離月台邊緣太近,可能有摔下月台的危險。為順利協助視障者搭車,台鐵應加強站務人員的教育訓練,而主管機關應要求台鐵逐步改善站內不利身障者行進的硬體設施,以提供身障者更安全便利的搭車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視障者申請台鐵的視障服務,沒想到服務人員竟以敲車窗玻璃方式提醒視障者「自己走
下火車」,如果視障者能行走無礙,何必申請服務呢?且下車後站務員還直接抓住視障者
持手杖的手拉著走,讓視障者唯一可以探索前方的工具被剝奪了,感覺相當不安。此外,
台鐵部分月台比較老舊,導盲磚的設計太接近鐵軌,甚至會導引到撞柱子;像是台南車站
月台的導盲磚上就有柱子,視障者很可能直接撞上,導盲磚距離鐵軌僅一步之遙,有可能
摔下月台。
二、為提供身障者更安全的搭車環境,台鐵應加強員工訓練,確保以後不會再出現類似狀況,
主管機管也應要求台鐵逐步改善有礙身障者行進的硬體設施,以免身障者搭車時發生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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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鐵路平交道事故是傳統鐵路運輸營運安全最大的危險地點,台鐵特別推出「平交道安全宣導彩繪列車」,加強平交道安全宣導,但辦理首航儀式前,又發生平交道意外。根據統計,近五年來搶越平交道與跨越軌道,佔台鐵行車事故比例高達 68%,在平交道事故上,每個月平交道遮斷桿撞損件數為 26 件,而死傷事故平均每個月近 6 人。由於平交道事故發生不但會造成民眾家庭破碎,亦會造成台鐵硬體上的損失,而列車因此延誤更將影響眾多民眾,為此台鐵應加強宣導,並由主管機關提高罰則,保持平交道內淨空,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台鐵現擬修法,除要提高汽機車、行人闖越平交道罰金,在鐵路自殺最高可開罰五萬元,
並追究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該提案已經討論多年,卻一直難以執行。如在法律制定上無法順利
推行,台鐵應加強硬體設備,如增設平交道遠端監控系統、列車資訊可變式方向指示器、障礙
物自動偵測系統等設備,並同時啟動台鐵行車保安作業,由負責維護設施安全的單位執行聯合
檢查業務,以免一再發生平交道事故,造成台鐵營運成本的負擔,也影響車上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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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退輔會為辦理職業技術訓練業務,每年訂頒「榮民(眷)職業訓練計畫」,由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及各縣市榮服處以自辦或委外等方式,辦理日間養成、日間短期、夜間進修及委外短期專案等 4 種班別、133 類課程,其中職業訓練中心自辦前 3 項,短期專案訓練由職業訓練中心與各縣市榮服處同時委外辦理。民國 99 至 102 年度開辦班數介於 283 班至 371 班間,其中職業訓練中心(可跨區招訓)及各縣市榮服處(依服務區域)委外短期專案班數,部分相同課程由所屬機關各自委外辦理,資源未能有效整合,且徒增人力負擔,退輔會應整併或統籌辦理職業訓練課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退輔會「榮民(眷)職業訓練計畫」,民國 99 至 102 年度開辦班數介於 283 班至 371 班間
,其中職業訓練中心(可跨區招訓)及各縣市榮服處(依服務區域)委外短期專案班數,部分
相同課程由所屬機關各自委外辦理,資源未能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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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因疾病入住各級榮民醫院療養之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等 3 榮服處及白河、臺南、屏東等 3 榮家,是依相關規定匯入就養榮民於金融機構開設之帳戶,其餘 15 榮服處及 10 榮家於民國 102 年12 月底入住各榮民醫院療養人數為 872 人,就養給付金額全年共計 1 億 8,853 萬餘元,則是按月匯入渠等就醫之醫院保管支用,待其出院或亡故,再將餘款交榮服處或榮家轉入榮民個人金融帳戶或國庫遺款專戶。惟按就養給付屬法律規定給付項目,上開 15 榮服處及 10 榮家,並未徵得當事人同意,就交醫院保管支用,適當性有待商榷,且又未就撥付醫院保管支用之款項建立規範及管控機制。為維護當事人權益,退輔會應協同各榮民醫院針對此現況加以檢討改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計有 15 榮服處及 10 榮家於民國 102 年 12 月底入住各榮民醫院療養人數為 872 人,就養給
付金額全年共計 1 億 8,853 萬餘元,是按月匯入渠等就醫之醫院保管支用,待其出院或亡故,再
將餘款交榮服處或榮家轉入榮民個人金融帳戶或國庫遺款專戶,實有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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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台東鹿野 50 棵吉貝木棉,遭茶改場攔腰砍斷,引發輿論撻伐,木棉科植物先前就因落花太重、棉絮飄散可能引起過敏,作為行道樹頗有爭議。木棉作為行道樹需經適度修剪,矮化到 5~8 公尺,才能兼顧颱風安全和人車通行。應儘速修訂《樹木保護法》,未來種樹、修剪樹枝的承包商或單位,必須有樹醫執照,或受過相關講習訓練,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台東鹿野鄉的龍田村,近年是單車旅行的熱門景點,其中茶業改良場台東分場附近成排
的吉貝木棉樹,更被譽為當地最美麗的風景。然而,高大美麗的木棉樹竟被茶改場「斷頭
」,只剩下光禿禿的枝幹,高度從 30 公尺變成 5 公尺。
二、新這件事突顯台灣缺乏樹木安全的思維,木棉科植物因樹型美麗、花朵碩大鮮艷,近年成
為街道中常見的景觀樹,但木棉容易飄散棉絮,引發過敏,而且花型太大,掉落時可能砸
傷人,遭輾壓後,容易造成機車、行人打滑,非常危險,近幾年已有人討論,木棉適不適
合作為行道樹。
三、國際早已開始重視樹木的安全,在美國、日本等國,修剪、栽培樹木必須取得樹醫執照,
相較於國外樹醫制度已有數十年歷史,但台灣才剛起步,今年才引進美國國際樹醫協會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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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頂新集團為平息食安風爆,聲明要捐新台幣 30 億元成立食品安全基金,資金迄今還沒到位,而行政院似乎也沒有要為受害民眾追討這 30 億元。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更表示,這些都是媒體說法,目前為止沒任何人與行政院談過,顯未積極為食安、受害民眾設法,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頂新集團賣黑心油,社會各界出現「滅頂」聲浪,為平息民怨,頂新上個月 16 號召開記
者會表示,承諾一個月內捐出 30 億元成立食品安全基金,還找來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背書
,由尹擔任食安革新委員會臨時召集人。
二、這筆款項是頂新為了對全國消費者致歉主動提出,不應在此時討價還價,政府會觀察頂新
承諾捐款是真的還是假的,並立即做判斷,適時以其他方式要求頂新作出回應,如要求公
股行庫對頂新集團「抽銀根」,對頂新形成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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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拉加德以「新平庸(New Mediocre)」形容當前全球經濟景況,提醒政府正視。從股市是經濟櫥窗的表現來看;不論美國、德國、日本及大陸都一再的創新,但台灣不論從股市或經濟成長,就一直是差強人意,欲振卻又乏力的尷尬,委實讓人憂心。因為這種狀態持續愈久,經濟就愈難脫困,爰此;建議政府應提出更有彈性的財經政策。本席以為;維持健全的政府財政狀況,固然是經濟穩定發展的前提,但並不一定要硬性的拘泥在財政收支平衡,政府應減少可能造成經濟無效率發展的財政支出項目,將這些資金用來支持企業投資並鼓勵增雇勞工。例如,政府可利用高雄氣爆後,各界對工安問題的重視,儘速重新規劃台灣都市地下管線,一方面重振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擴大的財政支出可以提高經濟成長。「什麼都漲但就是薪資不漲」,相信是近來大多數民眾的心聲。因此,政府除鼓勵企業調薪外,更應全盤重行規劃更有效的政策,積極培養年輕勞工的創造力與競爭力。總之;政府財經政策的推行,不能淪於「平庸」,必須以「為國家好」的共識找出最適合的政策組合,以利整體競爭力的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IMF 今(2014)年已三次下調世界經濟成長預估,主要有兩個原因:一為部分國家仍在消
化高負債、高失業率等金融危機的後續影響,如歐洲和日本;二為新興經濟體潛在增速下
降,削減了全球經濟成長的動能。整體而言,台灣經濟大環境並未出現結構性改善,對未
來仍不可掉以輕心。IMF 對未來 5 年的「新平庸」評估,是值得決策者和企業家思考。但
「新平庸時代」經濟在整體上雖然不容樂觀,並非代表局部沒有機遇。只要能夠把握其中
少數機遇,就能夠突圍而出。
二、回顧 2012 年,台灣經濟成長率跌落至 1.48%以下時,各界深感震驚,擔憂此種「貧血式成
長」將成為常態。經歷 2012 與 2013 年連續低於 3%的成長後,今(2014)年好不容易重返
3%以上,可是,要回到 4%的標竿,難度似乎又不低。何以至此,當然與國內外環境籠罩多
片烏雲有關。其中國外因素包含,聯準會寬鬆貨幣政策退場的外溢效果,東歐、中東與亞
太地緣政治風險升高,伊波拉病毒席捲全球,中韓 FTA 即將簽署威脅台灣出口競爭力等;
國內因素則包括食安、工安問題引爆民眾對公部門危機處理能力的質疑,重大經濟議題無
法取得共識,缺乏信心等。
三、要擺脫「新平庸」狀態必須要所有財經政策協同合作。就台灣而言,有兩項政策更值得推
動。首先是,彈性的財政政策。維持健全的政府財政狀況,固然是經濟穩定發展的前提,
但並非硬性拘泥於財政收支平衡。易言之,政府可減少可能造成經濟無效率發展的財政支
出項目,將這些資金用來支持企業投資並鼓勵增雇勞工。例如,可利用國際油價走低之際
,逐漸減少對能源成本的補貼,將省下的財政預算進行企業稅制革新。此外,儘管當前政
府財政收支雖甚為拮据,公部門還是必須儘量籌措資金,投資到對長期經濟成長有益的基
礎建設上。
四、政府應更積極地推動可提高生產力、競爭力及就業的結構改革方案。除鼓勵企業調薪外,
尚應全盤重行規劃教育改革,積極培養年輕勞工的創造力與競爭力。而在人口以及家庭結
構變遷下,政府也應建立完善的嬰幼兒照護體系,讓已婚夫婦能夠無後顧之憂地投入勞動
市場,一方面提高勞動參與率,另一方面透過社會分工合作提高單位勞動生產力。總之,
「新平庸」狀態是一個嚴肅的議題,解決之道不能只依靠個別一、兩項政策,而是必須統
籌平衡各項政府總體與個體財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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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自 2011 年起執行之《傳統零售市場更新與改善計畫》所獲成效甚予肯定,但對部分因故無法持續經營的傳統市場,籲請政府應有「退場機制」的建立。傳統市場俗稱「菜市仔」,是農產品、雜貨、百貨、飲食等民生必需品集中販售的交易場所,對老一輩的民眾而言,傳統市場更是大家熟悉的消費環境,不但可以討價還價,還能彼此噓寒問暖、交換八卦消息,充滿街市濃濃的人情味,因此深受婆婆媽媽們歡迎。但近年來大賣場、超市蓬勃發展,挾著良好的購物環境與「一次購足」的優勢,傳統市場深受衝擊而紛紛「倒市」。為挽回消費者對傳統市場的信心,經濟部斥資 30 億元,輔導全國傳統零售市場改善經營體質,到今(103)年為止,已輔導全國 138 處市場,及 1,100 百多個攤商,成效斐然。但其中有些傳統市場因社區環境改變,市場機能式微,導致部分樓層成了「蚊子市場」,故不管要如何轉型,本席認為;政府仍應審慎評估,不要老問題沒解決,又製造一堆新問題。爰此;對那些即使投資改善也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根本無法扭轉營運劣勢,應建立「退場機制」,安置剩餘攤商,另以都更方式重新開發,如此對都市整體發展才是利多於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傳統市場俗稱「菜市仔」,所販賣的商品有新鮮蔬菜、水果、肉類、魚類,以及現宰的活
雞、活鴨,更包括熟食、雜貨、服飾等等,不但可以採買家庭生活必需品,還富有討價還
價的樂趣,並兼有「東家長,西家短」的社區訊息交換功能,洋溢濃厚人情味,深受家庭
主婦歡迎。但近年來大賣場、超市興起,挾其購物環境良好又可「一次購足」的優勢,使
傳統市場生意大受影響,「空攤」情況頗為嚴重,部分地區則出現迎合職業婦女下班時間
的「黃昏市場」,瓜分走大量客源。在雙重夾擊下,很多傳統市場都面臨生存困境,有些
甚至乏人光顧而「倒市」。
二、為挽救傳統零售市場,經濟部商業司針對消費行為變易、經營績效不彰的情況,訂定《傳
統零售市場更新與改善計畫》,斥資 30 億元,輔導全國傳統零售市場改善經營體質。最明
顯的做法,包括公廁改建,及地板、水溝、水電消防設施改善。並對全國傳統市場與知名
攤商進行星級認證,增進民眾對傳統市場的認同。憑心而論;各地方政府對推動傳統市場
改頭換面,著實也費了不少苦心,例如台北市政府主辦「傳統市場節」,藉著官方的努力
與媒體聚焦,使全台民眾對台北傳統市場的美味及特色,都留下深刻印象;也確實促使更
多消費者回流傳統市場。
三、有一些市場經營不善,或因社區環境變遷,市場機能式微,導致部分樓層閒置,造成公共
資產的浪費,因而遭到監察院糾正。有些傳統市場因社區環境改變,市場機能式微,導致
部分樓層成了「蚊子市場」,為避免公共資產閒置浪費,應可考慮轉型為美食街、二手市
集,亦可變更用途移供社區活動中心、公共托育、社會福利等公共空間使用。但不管要如
何轉型,都應審慎評估可行性,不要老問題沒解決,又製造一堆新問題。是故;政府除了
輔導轉型與強化體質之外,也應對「蚊子市場」啟動退場機制。
四、先進國家的零售市場大多是民營,過去我國傳統零售市場用地,歸屬於「公共設施」項目
,大多由地方政府興建、管理與維護。但市場管理問題盤根錯節,市場外流動攤販更難以
根絕。民間已有更多、更方便的物流管道,本席倒認為;這是政府自傳統零售市場「退場
」的適當時機。政府應考慮修改《都市計畫法》,將「市場」自「公共設施」項目剔除,
讓傳統零售市場回歸民間經濟範疇,透過優勝劣敗的競爭法則,創造最有利於消費者的服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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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公路總局近年加強辦理多項遊覽車客運業之管理措施,但相關審查、監理措施仍欠周妥,有待研謀改善。爰此,本席要求交通部確實檢討國內合格遊覽車之供應情形,並就人、車、路、公司之管理,及對消費者資訊之傳達等面向提出改善方案,以利維護國人旅遊服務品質與權益,特向交通部提出質詢。
一、當前政府機關對於業者申請籌設經營遊覽車客運業之審議制度,似有欠周延。公路總局所
屬監理機關及該局遊覽車客運業審議委員會之審議作業未臻落實,未嫻熟道路交通安全規
則、車輛安全檢測相關規定,亦未尋求專家協助,致未能於預審或審議階段即時發現申請
籌設業者提報車輛廠牌型式與所附車型資料不合。亦有不宜行駛山區道路之低地板車輛,
仍審議通過核准籌設,直到申請籌設業者完成車輛打造,辦理登記檢驗領牌手續、申請立
案,始由所屬監理單位發現異常,致不符安全審驗規定等狀況。
二、近年我國力推觀光,連帶拉抬大客車市場,各家業者都不斷買新車接客,但國內的遊覽車
司機平均年齡已經高達 52 歲,紛紛要退休。駕駛荒日漸嚴重,幾乎每家公司都在招募駕駛
,惟國內大客車、遊覽車駕駛之從業環境,良莠不齊,故唯有先改善現行駕駛員整體從業
環境(含教育訓練及福利),始可能提升年輕人投入駕駛工作之意願。
三、我國各遊覽客運業者,多有未辦理新進人員教育訓練、未辦理駕駛員定期體檢或給予相關
補助等情形。業者對大型車輛駕駛人約束力薄弱,無法掌控其承攬業務情形,靠行車輛之
行車資料(行車紀錄卡、派車單)回收整理不確實,未落實駕駛人離退登記,相關車輛維
修保養、駕駛員教育訓練、健康管理等工作亦未落實管控,以上均顯示遊覽車客運業者之
管理作為亟需加強,交通部應詳加輔導並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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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教育部計畫在明(104)年暑假試辦「第三學期」課程,希望減少偏遠地區孩子與都市地區假期間教育資源不對等的情形及減輕家長負擔。但本席要提醒政府的是;在台灣現今天教育環境下,這樣的良善政策能不能完全被落實?最終會不會被扭曲成「變相加課」?甚至直接成為學校「輔導課」的復辟?再次又加重孩子們的負擔,完全與教育改革的理念相互違背!再者,師資的來源亦將是一大問題,因此舉將賦予現職教師更沉重的負擔,會不會反而影響原先的教學品質,賠了夫人又折兵?亞洲地區學校多有暑假的設立,其原因之一便是希望孩子們不要在 30 多度的夏季高溫遭酷暑煎熬,教育主管單位這樣課程的構想,有從孩童健康的角度去思考嗎?爰此;本席建議;「第三學期」課程是否合宜,應多聆聽專家、學者、教師、家長及學生的意見,不宜貿然試辦,否則 12 年國教的爭議勢將再次重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計畫於明(104)年暑假於 100 所國中小試辦「第三學期」課程,試辦期兩年,第三
學期課程利用暑假上 2 至 4 周課程,學校可自願性申請試辦,教師及學生亦屬自願性參加
。
二、「第三學期」課程宣稱並不強制參與,採自願制。但現實狀況學校再加開輔導課時報名率
幾乎都是 100%,沒有學生不敢參加,所謂的自願制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說詞。
三、孩子的成長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便是探索自我的價值,中小學生的暑假,應讓孩子自己探索
人生,不要有過多的控制。這樣辦強迫性質的教育課程再度削減原本就已經極為缺乏的探
索時間,一味的埋首在書本之中而迷失了自我,扼殺了孩子們的活力與創意。可能反而傷
害了台灣的競爭力。
四、現今社會家庭成員間的關係越來越疏離,也是造成社會問題的重大原因之一,孩子跟父母
的相處時間越來越短,無法有效溝通,沒有家庭教育的效果。寒暑假兩大假期讓孩童留在
家裡的時間增加,可能是寶貴的家庭相處、家庭教育機會,「第三學期」的設立會迫使這
樣的空間被壓縮,對親子及人倫教育可能反是損傷。
五、現在各地教育師資嚴重缺乏,尤其偏遠地區招聘不到教師,在這樣吃緊的狀況下,還要再
增加 2 至 4 周的課程,無疑加重老師們的重擔。另外,各地方政府的教育經費、財政狀況
是不是能應付這樣的政策?在在都是應再深思熟慮審慎考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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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軍在精粹案結束的同時,卻又將開啟「勇固案」的另一階段兵力裁減計畫,特表芻議。國軍以不到 15 年的時間,總兵力規模由 60 萬裁到僅剩 1/3,不論在兵力結構與組織編裝都堪稱重大的改變。但是不論採取何種思維或是方法,軍隊裁減都以提升軍隊作戰效能為目的,原有作戰任務或是國防安全目標都應該達成,不能形成戰力的間隙或是國防安全的困境。且當國家在遭逢重大事件時,亦能透過動員方式,擴充原有的兵力結構。因而本席要疑問的是;上端精實的精神、原則及目的,國軍真的符達了嗎?硬體上當然要遠較 15 年前新穎和進步,但軟體呢?從人員素質、訓練及對國家誓死盡忠的軍人魂,軍隊作戰效能及戰力有明確提升嗎?更遑論「為何而戰」早已是現役軍人最大的「盲點」!軍隊裁減或許是世界潮流與趨勢,但本席奉勸有關,拿出良心和道德,應客觀而嚴肅評估未來可能衝突之戰力需求,以國防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要為裁「人」而湊「數」,若國軍真可盲目應要求而再裁員,那本席強烈建議;何不如乾脆改成「國防軍」型態,將軍方諾大營區、廠房土地都釋出,如此反更有利國家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軍隊的組成以國防安全任務為首要,國防安全任務來自於外來威脅,所以任何國家國防能
量均以威脅導來建立。在確立威脅之後,就要考量衝突或戰爭的方式,也就是要打何種戰
爭,或是如何贏得戰爭的勝利。然後才考慮需要何種武器系統或是陸、海、空軍兵力配比
,建構適切的軍士官及兵力配比形成編制,進行整合性訓練,這就是傳統的「打、裝、編
、訓」的邏輯。
二、軍隊兵力結構與組織調整會受到許多因素影響,如國際戰略環境趨向和解,外在整體軍事
威脅顯著降低,已無軍隊整備與動員的急迫性需求,裁軍理所當然。反之,面臨戰爭威脅
國家,因為生死存亡攸關,必然以國防安全為最優先施政項目,軍隊規模自然也要呼應這
樣的需求。因此,如以色列、南韓等國,不僅繼續維持徵兵制度,也針對軍事威脅,強化
軍備發展與針對性兵力部署。綜合而言,不論國家屬性如何,但應沒有像台灣一般,敢在
外在軍事威脅仍然存在,國際外援又不確定情況下,卻一再進行兵力的裁減。
三、國軍才經歷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兵力結構與編裝調整後的現行作業程序、作戰驗證
與準則調整正進入發展成熟階段,而今又要面對勇固案,多次波動下,不知國軍的結構體
質能否承受?如誠如外界所憶測;國軍如此一再裁員,主要係因為考量募兵招募不足,降
低兵力規模可以減少人數不足的壓力。如果這樣的邏輯推論為真,那根本就違背了整個國
防轉型與兵力結構調整的合理性,且陷國家暨全民於極度危險之中。
四、裁減部隊絕對不能只以降低規模,達成募兵比例為終極考量。應該考量外來威脅對國家安
全的危害,維持強大常規武力,精簡非直接投入戰爭的機構,才能避免裁減過程中,形成
外敵可趁之機。更重要的是,不能單以軍隊佔人口總數比例來合理化部隊規模縮減的影響
,而應考量威脅、戰爭型態與戰法等因素,建構出能有效嚇阻的兵力結構。如果人力精簡
的同時,火力或戰力相對強化,戰力不致因此打折,或許問題不大。但是在成熟的人員精
簡後,後續志願役兵員又不願意入營,其所形成部隊戰力的空洞,國防罅隙的開大門,恐
是當前國軍真正最不敢檯面化的最痛!
五、組織調整與人數精減只是一種手段,其原有規劃構想與目的能否達成才是重點。換言之,
軍隊的精簡不是為裁而裁,講求數字美化或降低,不是為了達成募兵的政策而裁減,必須
通盤考量國家整個戰略環境、敵情威脅、綜合國力、社會反應、歷史傳統及本身能力特性
,做出最佳的選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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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雖開辦合宜住宅供低收入戶優先抽籤購屋,但中籤率不倒 20%,甚至林口合宜住宅中籤率更僅有 11%,反映出供不應求的狀況,籲請有關研議並積極回應。台灣住宅市場的問題主要在於房價高不可攀,使得多數年輕人及收入較低的家庭完全買不起房子,即使是合宜住宅也買不起。爰此;本席要求內政部完善規劃符合市場需求的租屋政策、積極興建青年住宅及社會住宅,不限個別市區域跨市提出計畫,以解決年輕人和低收入戶的居住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期待擁有自有住宅,相信有土斯有財,從住宅自有率的數據就可以體現這樣的事實,也顯
示出人們對於擁有房子的渴望,但卻無法反映出,諸如絕大多數人是很痛苦才換來一棟不
一定滿意的住宅,又有多少人是連房子都負擔不起的。不斷攀升的房價,已讓大多數在台
北生活與工作的人們望塵莫及,市民基本的居住需求,難以獲得滿足。同時,即便建商不
斷推出新的建案,但台灣平均空屋率仍然高達 10.63%。
二、根據內政部統計,2014 年第一季的台北市、新北市房價所得比,分別是 14.6 與 12.4,不但
遠高於全國的 7.5 倍,和全球各大城市相比,也是負擔最重的前 5 名城市。「現在必須父母
親有房,年輕人才會有房,台灣什麼時候變成一個『繼承社會』了?」住宅貸款占 GDP 比
重,從 1988 年的 12%翻倍到 2013 年的 39%,不但超過 30%的安全警戒線,更嚴重削弱民
生消費力。以美國為例,2003 年房貸占 GDP 創下 35%的新高,5 年後便爆發次貸風暴,不
但嚴重打擊國內經濟、更禍延全球,台灣現在是否也走向這條不歸路?
三、2014 年 5 月,台北市約有 79 萬人持有住家房屋,對比 2014 年 4 月,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公
布之台北市戶數共約 103 萬統計,意即在台北市內,還有 20 餘萬戶人家是以租屋過生活。
這龐大的族群大多是 7 年級生,遠離家鄉、來台北打拼的 30 歲青年。依人力銀行對台灣的
大學生所做的調查,期望起薪每個月是 2 萬 8,854 台幣,相當於年薪 34.6 萬台幣,與其他
國家相比,倒數第 6,這樣的低新又遇到經濟衰退、房價高漲的年代,讓他們想買也買不起
。
四、比較全球社會住宅比例,荷蘭是目前全球社會住宅最普及的國家,另外鄰近的亞洲國家韓
國也預計將社會住宅比例從目前的 6.5%提高至 10%。然而,我國卻只有 0.08%。參照國外
過去大型獨棟的社會住宅,通常單一服務弱勢族群,容易造成貧民窟標籤化等社會問題。
隨著時代的演變社會的進步,重視平等的荷蘭,在臨水景觀規劃建案,優質設計師的建築
、地段極佳,週邊有豪宅,大型建築物內部混合使用,讓我們看到除了擁有自宅之外,社
會住宅可以提供服務並能多元居住可能性。
五、提供完善品質負擔得起的住宅,是台灣都市發展必須正視的課題。現有台灣住宅商品化的
問題及住宅市場機制,早已無法提供民眾安居的需求。了解社會住宅在台北都會發展的機
會,這不只是為了解決台灣住宅數量問題,而是從人的需求出發,思考如何提供機能完善
的環境,提升居民都市日常生活滿足感與歸屬感。從國際案例中,可以看見發展社會住宅
可以有多元可能。例如它的位置可以是在豪宅旁的極佳地段,住宅也非單一屬性,它可以
與商辦混合、結合停車場、設有青年創業基地及藝術家工作室。甚至,現有的閒置空間也
可再利用成為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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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農產品安全一直是為社會大眾關心注目的議題,其中農藥殘留尤其為消費者存疑及擔心。本席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農民安全用藥宣導與違規用藥輔導,強化全國各生化檢驗站篩檢農藥超標蔬果能力,並嚴控檢驗標章之使用,有效嚇阻禁用農藥與偽農藥於市面上流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農產品品質、標示及標章等驗證及檢驗情形,雖已略具成效,惟農藥殘留違規案件仍有所
聞,影響農產品食用安全。由此可知,現行生化檢驗雖然便宜又快速,仍有農產品農藥超
標未檢出的漏網之魚。且我國稻米農藥殘留不合格情形有增加趨勢,政府應加強安全用藥
輔導講習,以增進農民安全用藥概念,確保農產品衛生及消費者權益。
二、農委會為避免蔬果農藥殘留危害人體健康,已加強辦理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及推
動農藥管理與安全用藥宣導。可惜抽驗蔬果農藥殘留違規案件,裁罰比率偏低,未能有效
遏止錯誤或過量施藥之舉,致農民使用農藥情形迄未有改善。
三、行政院農委會為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推動吉園圃、農產品產銷履歷、有機農業、CAS 優
良農產品等健康安全農產品制度,民國 100 至 102 年度累計編列預算 4 億 4,561 萬餘元。政
府政策固然一片美意,但日前發現市面流竄偽造吉園圃標章,政府對此亦應詳加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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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陸韓即將完成 FTA 簽署,籲請政府盡速拿出積極有效因應辦法。否則如企業大老們所說之 15K,對台灣年輕人恐真不是危言聳聽!本席必須指出;歷經半世紀的高度保護,以及 20 年來的閉關鎖國,台灣人民與企業或許早已習於關起門來捉對廝打,對於保護傘之外的他國企業,一概視若洪水猛獸,認為只要門開小縫,台灣企業將成為渠等俎上之肉。然在全球化後,自由貿易早成顯學,各國多以雙邊 FTA(自由貿易協定)自謀出路,簽署愈多者即獲愈多自由貿易的機會,同時將不得其門而入者排擠在外,讓他們輾轉溝壑,難以超生。台灣在國際現實與國內事實兩者間,究竟該如何內外兼顧?眼睜台灣猶如龍困淺水,對手如韓國者;卻個個展翅高飛,政府還能老僧入定而不心憂如焚?本席前曾聲嘶力竭建言;設置自由經濟區應先單一開放試點,其考量就是希望在可控制的小範圍進行自由開放的實驗,讓全民親享其利後自然排外本能逐降,始有利國家經濟整體發展。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今陸韓 FTA 的即成,難道政府仍容許讓這般終日吵鬧不休亂象,讓國政空轉、嚴重影響國家形象及國力提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 年以前的 30 年間,台灣曾以平均高達 9%的年成長率,扶搖直上,創下舉世稱羨的經濟
奇蹟。但 20 年來,如困淺水,趑趄不前,實質薪資不進反退,最新的統計,已經退回 16
年前。當周邊的國家飛躍而前,每數年 GDP 即增長一倍,尤其對岸的中國大陸更令人刮目
相看,因而坐困愁城、不進反退的台灣,格外凸顯出彼此之間的落差無比驚人。而在區域
經濟整合趨勢下,台灣出口面臨不公平競爭的威脅愈來愈大。與主要競爭對手如新加坡、
韓國和日本等國外貿消長情形對照,可以發現台灣受到邊緣化的影響日益明顯。
二、在全球化之後,自由貿易已成顯學,尤其 WTO(世貿組織)困於杜哈談判難有寸進,各國
紛紛以雙邊相互開放的 FTA(自由貿易協定)自謀出路,簽署愈多者即獲得愈多自由貿易
的機會,同時將不得其門而入者排擠在外,讓他們輾轉溝壑,難以超生。台灣由於身負國
際政治孤兒的原罪,在對岸的百般阻撓下,與主要貿易夥伴尋求建立 FTA 多年,迄今一事
無成,好不容易兩岸外交休兵,又藉 ECFA 化敵為友,大為改善與主要貿易夥伴之間的氛
圍,在簽署 FTA 的協商上,達到過去不敢奢想的進展,卻赫然發現,真正的敵人不在國境
之外,而是心中之賊。
三、當年 ECFA 只不過提出小小的早收清單,台灣就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引發劇烈的抗爭乃
至群眾運動,其主要原因就是將近 20 年的鎖國政策,讓台灣人民與企業早已習於關起門來
捉對廝打,對於保護傘之外的他國企業,一概視若洪水猛獸、搶奪台灣市場的凶神惡煞,
認為只要保護之門開一個小小的縫隙,敵兵就會大舉壓境予取予奪,任何開放,都是對台
灣企業的最大摧殘。因而讓台灣不僅失盡中國崛起創造的巨大動力與無限商機,而且單向
失血,眼看寶貴的企業、資金、人才,汩汩流失,坐令可以創造奇蹟的台灣經濟,長困淺
灘。鎖國之為害,大矣!
四、面對國際區域經濟整合潮流,政府應有所作為,不能僅關注於 ECFA;而應兼籌並顧,積極
與主要經貿夥伴洽簽區域的經濟合作協議。ECFA 確實具備催促他國與我洽簽 FTA 的可能
性,但在 FTA 架構下的自由化,我們可以「得到」好處,同時也須「付出」代價,政府應
嚴肅告知民眾,在全球村的國際現實下,台灣不能加入區域整合及不加速與各國洽簽 FTA
的惡果。陸韓即將簽署 FTA 對台灣傷害的重大雖已無法避免,但政府總不能毫無作為的讓
台灣被任由宰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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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這幾年政府強調閒置國有地的活化,一來可以避免國家資源的浪費,二來也能稍微舒緩精華地區缺乏空地來發展的困境,雖是正確的政策;但是,在實務施行上,籲請政府應該要多加考慮事實需求,才能避免不必要爭議及符合人民期待!本席特舉正在公開標租的高雄市鼓山區青海段 407 地號為例,此約 7,000 平方公尺所屬教育部的學產不動產,經過綠美化後,已提升鄰近景觀及生活品質的實際效果,而且當地住宅區也確實有美化及休閒活動空間的實際需求;在類似的情況下,本席認為土地所有機關應該無償將閒置地借予地方政府,正式成為公園用地,讓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能進行更完整的綠、美化工作,提昇鄰近地區的居住生活品質;或者至少應該在招標時盡可能避免當地已形成的景觀遭受破壞,在開發的同時兼顧綠化的價值。本席希望其他主管機關在進行閒置國有地活化政策的同時,能兼顧土地真正需求的探索,發揮土地的最大價值,這才是閒置地活化的真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市鼓山區青海段 407 地號約 7,000 平方公尺所屬於教育部的學產不動產正在公開標租,
這塊土地經過閒置時期短暫簡單的綠化,已經成為提昇當地住宅區生活品質的重要區域,
也是居民休閒活動的好去處;現在很多居民都十分擔心公開招標後不但會破壞這個住宅區
的綠地、居民的活動中心,甚至後續得標者所進行的開發活動,例如夜市用地或停車場用
地等用途,更有可能會反而破壞當地的居住品質,這樣一來土地活化政策不但沒有帶來加
分,反而還可能扣了分。
二、在閒置地公開標租的公文上,通常僅僅只有標租的租金、租期以及續租期的條件,對於土
地的使用目的,總體環境的維護皆沒有做限制,這樣的做法會讓閒置地鄰近居民感到不確
定的恐慌。高雄市鼓山區青海段 407 地號的標租期長達 7 年,還能續租 5 年,可能長達 12
年的租期對鄰近地區的影響應該要有更適當的評估。
三、政府將國有閒置土地活化的政策的確是毋庸置疑的,問題在何謂活化及活化的目的及效益
為何?才應該是更值得探討的事,若從政府財政拮据的角度來看,那國有土地活化後能帶
來多少經濟利益,能為國庫增加多少的進帳,當然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但是;活化以後
落成綠地、公園等休憩場所,為社區或地方民眾帶來生活的舒適,提昇居家品質,讓寸土
寸金的水泥叢林帶來綠意盎然的生機,難道不也是政府照顧及關懷人民的一種方式?誰說
土地活化的目的一定是要用所產生的經濟利益來計算?所因而產生的文化、生活、人倫等
軟體價值,往往更不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