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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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41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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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4-12-19
-
sessionPerio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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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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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6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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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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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3/12/19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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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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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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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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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三、23日下午5時至6時為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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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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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潘維剛","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李貴敏","張慶忠","葉津鈴","孔文吉","詹凱臣","陳淑慧","江惠貞","紀國棟","周倪安","王廷升","呂學樟","蔣乃辛","吳育仁","盧嘉辰","陳節如","王育敏","鄭天財","江啟臣","王惠美","簡東明","賴士葆","陳歐珀","林岱樺","蘇震清","蘇清泉","黃偉哲","楊曜","林鴻池","廖正井","邱志偉","陳根德","呂玉玲","孫大千","鄭汝芬","羅淑蕾","蔡錦隆","徐欣瑩","謝國樑","林德福","楊應雄","林郁方","林淑芬","顏寬恒","楊玉欣","盧秀燕","楊瓊瓔","葉宜津","林國正","馬文君","林滄敏","廖國棟","賴振昌","陳雪生","蔡正元","劉櫂豪","高志鵬","黃昭順","尤美女","費鴻泰","徐少萍","管碧玲","李昆澤","陳其邁","潘孟安","劉建國","陳超明","陳學聖","丁守中","李慶華","許智傑","李應元","蔡煌瑯","陳怡潔","李俊俋","李鴻鈞","鄭麗君","高金素梅","姚文智","趙天麟","柯建銘","翁重鈞","徐耀昌","陳唐山","楊麗環","段宜康","黃志雄","曾巨威","羅明才","吳秉叡","陳明文","許添財","蔡其昌","吳宜臻","蕭美琴","何欣純","陳亭妃","薛凌","李桐豪","張嘉郡","王金平","王進士","洪秀柱","吳育昇","田秋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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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4-12-19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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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4-12-19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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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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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121601/details?meetingDate=1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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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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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412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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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4-12-23
-
sessionPeriod:
6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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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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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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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4
-
meetingDateDesc:
103/12/23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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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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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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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19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三、23日下午5時至6時為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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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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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潘維剛","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李貴敏","張慶忠","葉津鈴","孔文吉","詹凱臣","陳淑慧","江惠貞","紀國棟","周倪安","王廷升","呂學樟","蔣乃辛","吳育仁","盧嘉辰","陳節如","王育敏","鄭天財","江啟臣","王惠美","簡東明","賴士葆","陳歐珀","林岱樺","蘇震清","蘇清泉","黃偉哲","楊曜","林鴻池","廖正井","邱志偉","陳根德","呂玉玲","孫大千","鄭汝芬","羅淑蕾","蔡錦隆","徐欣瑩","謝國樑","林德福","楊應雄","林郁方","林淑芬","顏寬恒","楊玉欣","盧秀燕","楊瓊瓔","葉宜津","林國正","馬文君","林滄敏","廖國棟","賴振昌","陳雪生","蔡正元","劉櫂豪","高志鵬","黃昭順","尤美女","費鴻泰","徐少萍","管碧玲","李昆澤","陳其邁","潘孟安","劉建國","陳超明","陳學聖","丁守中","李慶華","許智傑","李應元","蔡煌瑯","陳怡潔","李俊俋","李鴻鈞","鄭麗君","高金素梅","姚文智","趙天麟","柯建銘","翁重鈞","徐耀昌","陳唐山","楊麗環","段宜康","黃志雄","曾巨威","羅明才","吳秉叡","陳明文","許添財","蔡其昌","吳宜臻","蕭美琴","何欣純","陳亭妃","薛凌","李桐豪","張嘉郡","王金平","王進士","洪秀柱","吳育昇","田秋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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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4-12-23T09:00:00
-
endTime:
2014-12-23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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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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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121601/details?meetingDate=10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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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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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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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40201_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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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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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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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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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潘維剛","陳鎮湘","陳碧涵","邱文彥","李貴敏","張慶忠","葉津鈴","孔文吉","詹凱臣","陳淑慧","江惠貞","紀國棟","周倪安","王廷升","呂學樟","蔣乃辛","吳育仁","盧嘉辰","陳節如","王育敏","鄭天財 Sra Kacaw","江啟臣","王惠美","簡東明","賴士葆","陳歐珀","林岱樺","蘇震清","蘇清泉","黃偉哲","楊曜","林鴻池","廖正井","邱志偉","陳根德","呂玉玲","孫大千","鄭汝芬","羅淑蕾","蔡錦隆","徐欣瑩","謝國樑","林德福","徐耀昌","陳唐山","楊麗環","段宜康","黃志雄","曾巨威","羅明才","吳秉叡","陳明文","許添財","蔡其昌","吳宜臻","蕭美琴","何欣純","陳亭妃","薛凌","李桐豪","張嘉郡","王金平","王進士","洪秀柱","吳育昇","田秋堇","楊應雄","林郁方","林淑芬","顏寬恒","楊玉欣","盧秀燕","楊瓊瓔","葉宜津","林國正","馬文君","林滄敏","廖國棟","賴振昌","陳雪生","蔡正元","劉櫂豪","高志鵬","黃昭順","尤美女","費鴻泰","徐少萍","管碧玲","李昆澤","陳其邁","潘孟安","劉建國","陳超明","陳學聖","丁守中","李慶華","許智傑","李應元","蔡煌瑯","陳怡潔","李俊俋","李鴻鈞","鄭麗君","高金素梅","姚文智","趙天麟","柯建銘","翁重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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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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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林明溱","邱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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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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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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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2分至9時29分、10時43分至11時52分
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9分至10時34分、下午5時1分至5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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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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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4121601/details?meetingDate=10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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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兒虐事件層出不窮,根據統計今年兒童受虐死亡報導總共高達 51 則,平均每週就有一件、每週折損一個不幸兒童,而二歲以下嬰幼兒就佔一半。針對造成兒虐之成因以及如何防範兒虐悲劇再度發生,行政院應儘速提出具體可行之因應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聯合國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兒童「健康幸福指數總排名」調查,台灣在
25 個會員國中排名第 11,表現還算中上,但在「健康與安全」這項調查中,台灣的表現最
不好,1-9 歲兒童死亡率高居第 24,是倒數第二名。家扶基金會調查 103 年十大兒保新聞,
前兩名為「父打電玩四小時,嬰留車內五十度烤死」、「嬤顧孫好累,殺十一月孫自殘咬
舌」,據統計今年兒童受虐死亡報導總共高達五十一則,平均每週就有一件、每週折損一
個不幸兒童,而二歲以下嬰幼兒就佔一半。
二、台灣在 1993 年修正通過《兒童福利法》,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處理兒童事務的最高
原則,並且建置「出生通報制度」、「身心障礙兒童指紋檔案」、「設置兒童福利專責單
位」等。此外,為呼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潮流趨勢強調「尊重兒童權利與自
由」的政策理念,台灣在 2011 年訂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雖然台灣在保護
兒童之法制面而言已趨完備,然實際上虐兒事件卻仍是層出不窮,值得有關單位高度關注
。
三、根據學者研究指出,兒童虐待與虐殺案件與家庭經濟有一定的關聯性,如長期失業及高風
險家庭,兒虐事件的比例就相對比較高,可見如果要降低兒虐事件,就基本面來說,提高
低收或瀕臨低收家庭的相關補助、增加就業機會、改善生活,能收治本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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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警察同仁因勤務過於繁重,致部分員警因而積勞成疾甚至身故之情事時有所聞。為避免類似之憾事一再發生,請警政署妥為檢討目前警力資源與勤務配置之合理妥適性,並對於目前因值勤過勞而罹疾之員警後續之照護與給付做必要之檢討與改進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警察退休潮致警力嚴重短缺,目前全國警察六萬五千餘人,不足額有八千人,去年就
有兩千多人退休,多數未屆齡即自願退休,基層感嘆職業尊嚴感低落,加上退休制度改革
,不如提前歸去。
二、警察勤務繁重問題在台灣各縣市都普遍存在,各地方政府加發勤務繁重加給之呼聲時有所
聞,然有些縣市迫於財政困難,籌措經費恐有困難,中央政府應正視此問題,對於全面檢
討警力配置問題以及警察相關勤務加給,乃至因公積勞成疾之後續照養上,都有全面加以
檢討改進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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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葉委員津鈴,鑑於調查局調查人員特種考試乃為拔擢有志青年,替國家社會服務。然根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其報告資格卻限定應試年齡為 30歲以下,已不符時代潮流。我國情治單位如國安局、警察等,應考年齡皆超過 30 歲,調查局之年齡限制實為嚴苛,有值得商榷研議之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調查人員三等考試之應試資格為
30 歲以下。惟過去之考生多以學士資格報考,其年齡分佈常在 22 到 25 歲之間。現今考生
以碩士以上學歷居多,以服完兵役而言,年齡已近 27、28 歲。有志進入調查局服務之青年
,卻因短促之準備期間,無法一伸壯志,並限縮國家招納人才之管道,實為缺憾。
二、調查局於 2012 年新增之四等與五等調查人員考試,業務尚不較三等人員繁重,其應試資格
同樣規定 30 歲以下,國內相關情治單位,如國安局之應考年齡為 35 歲以下,警察特考年
齡上限為 37 歲,更顯調查局考試之嚴苛。
三、曾有多位考試委員認為:「用人機關未說明為何要限制年齡,而且為什麼年齡不一,有的
是 30 歲、有的 45 歲、55 歲等,無法說服廣大應考人。」行政院及有關單位如銓敘部、考
試院考選部、人事行政總處等,務須考量民情,明察社會趨勢,並得召開公聽會蒐集各界
意見,就以往不合潮流之規定進行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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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楊委員麗環,針對前幾年原物料、油價大漲,導致成本、運費增加,立法院通過奶粉關稅減半,但是如今國際上大洋洲全脂奶粉的離岸價格從 5,400 元降到 2,700 元,而脫脂奶粉也從 5,100 降到 2,600,加上國際油價下跌 38%,運費下降,但國內奶粉價格反漲,少則 3 至 5%,多則超過 10%。不過多數業者仍堅持不降價。甚至於嬰幼兒奶粉業者稱,從紐澳進口的奶粉只佔整罐嬰幼兒奶粉成分 40%以下,沒法直接降價。本席要求行政院除應直接調查業者是否有壟斷行為,要求業者降價,更應責成衛福部食藥署調查嬰兒奶粉是否乳含量偏低,添加了較低廉的其他成分,避免民眾不僅花冤枉錢又傷害嬰幼兒健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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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中醫狗皮膏藥造成民眾健康危害,相關醫療糾紛居然無法可管。狗皮藥膏含鉛,可能會透過皮膚被吸收到體內,若有傷口就會加快吸收,若是貼完藥膏沒有洗手就拿食物吃,就等於把鉛毒吃進肚內,日積月累將對身體造成傷害,最嚴重會致命。誇張的是目前對膏藥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規範,形同灰色地帶,民眾健康不容許有些微忽視。爰此,呼籲衛福部應立即對中醫診所、推拿所、國術館等相關醫療場所,制訂對中藥膏藥的管理辦法,並且規範膏藥異常物質限量標準及金屬含量的安全範圍,以保障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不少中藥診所都會私下調配私房藥膏,但是衛服部沒有制定相關藥方成分限量標準,導致
民眾健康受損就求救無門。
二、中醫狗皮膏藥往往含有高量的鉛毒,一但血鉛濃度高於 20mcg/L 就會傷害身體神經系統、
腎臟、引發心血管疾病或出現慢性貧血,嚴重就會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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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 Uber 在美國引起風潮,這股風潮也傳到台灣。Uber 車況基本上比計程車還要新,所有司機都用GPS 定位行駛,所以不用怕司機會繞路。若以平日白天在市區搭乘約 10 分鐘左右計價,尊榮車款價位比小黃貴約 5 成,菁英車款收費幾乎與一般小黃無差別,前一陣子也引發國內計程車司機反彈,若是使用「菁英優步」50 元的起跳價比台北計程車少了 20 元,而且沒有夜間加乘,民眾因此對 Uber接受度更高。爰此,呼籲交通部儘速納管 Uber「高檔叫車服務」app,並規範為計程車業,要求公開揭露費用等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整體來說 Uber 搭車品質確實比一般計程車高,例如司機會幫乘客開車門及提供礦泉水、不
須現金交易等方式。
二、使用 Uber 必須下載 app 登入相關資料,再透過線上軟體會自動顯現叫車服務。系統會顯示
提供尊榮、菁英兩類車款給乘客選擇,前者車資費率 70 元起跳,後者 50 元起跳。
三、「菁英優步」50 元的起跳價比台北計程車少了 20 元,而且沒有夜間加乘。有時整趟行程甚
至比計程車更便宜,況且又有司機幫忙開關門、又可以享受信用卡付款的便利,同樣價格
卻擁有賓至如歸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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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日、韓的高速鐵路 4G 收訊無死角還可以高速飆網,反觀台灣目前即將通車的松山線也將是第一條有 4G 網路的路線,台鐵、高鐵目前還是先求 3G 上網不斷訊為主要訴求。各大電信業者雖然在高鐵沿線有架設 4G 基地台,但列車行經到新苗地區的隧道段,透過電信業者在隧道段採用漏波電纜共構技術,仍然還是只能使用 3G。爰此,相關單位須要求各大電信業者沿線增建基地台,使 4G 開台後,高鐵車廂都可由北至南通訊,以達成乘客極速飆網願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目前台鐵及捷運行動寬頻在通話品質問題不大,但高鐵愈往中南部品質愈差。
二、3G、4G 手機晶片可在三百多公里的高速行駛中使用,但高鐵只有二百多公里,技術上絕對
可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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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針對日前又有民眾健保被鎖卡而不幸病逝的事件。健保署往往澄清醫療院所並不會拒絕鎖卡者就醫,也會對經濟困難者,提供繳費的分期或暫行紓困措施,但需要就醫的鎖卡者往往缺乏相關資訊,而且申請紓困的手續繁雜,無法獲知這些政策的保障,而讓鎖卡者來不及就醫而喪生。從健保署的資料來看,每月大約都有 80 萬人欠費,其中約 77 萬人被認定為無能力繳費者。爰此,相關單位應刪除《健保法》中有關鎖卡之法律依據,讓健保永不鎖卡,提供民眾醫療給付,避免再發生民眾因無力繳費,而又不知如何尋求社會及政策支持,進而導致自我排除的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苗栗縣銅鑼有位 43 歲湯姓計程車司機,因無力繳交健保費而被鎖卡又長期肺病纏身,無法
就醫選擇服用成藥,再加上開車勞累,在執業中突感不適,都還來不及停好車子就大量吐
血仰躺死在方向盤前,被發現時死亡已經超過 10 幾個小時了。
二、每當國人因為健保卡遭鎖卡無法就醫而死亡,健保署都會出來澄清:政府對於無能力繳款
的被保險人都有提供補救方案。根據「積欠健保費及暫行停止保險給付(鎖卡)民眾的欠
費繳納協助措施」,健保署提供欠費者包括紓困基金貸款、分期繳納、醫療保障等協助,
其中所謂的醫療保障,包括「獲得政府健保費補助、辦妥欠費協助措施手續、20 歲以下有
就醫需求、特殊境遇家庭受扶助或懷孕婦女……」,都不會被鎖卡。但是實際上這些措施
不但經常資訊不及真正需要的人,申請程序亦繁瑣,往往導致民眾錯失就醫最佳時間。民
眾未繳健保費的原因複雜,在發生無力繳費時又往往不知如何尋求協助,而讓底層家庭悲
劇不斷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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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韓國繼與中國大陸簽訂 FTA 後更與香港締結了「創意產業合作備忘錄」,若政府沒有更積極的因應之道,我國影視音產業恐將受到嚴重衝擊甚至邊緣化的危機。爰此,為維護我國創意產業的競爭力,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啟動跨部會協調提出因應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韓國與香港為了降低廣告、建築、設計、數位娛樂、電影、電視……等文化產業的貿易門
檻,因此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希望透過情報與人才資源交流的強化,降低未來合作上的
阻礙。
二、我國文化部在推動「影視音產業」時,僅有「全球布局行動方案」中有國際交流計畫,但
該計畫項目以推銷臺灣特色文化電視節目、國際電影文化參展、海外音樂交流活動、邀請
國外影視及流行音樂重要人士來台等,作為主軸但缺乏積極的促進方案以及尋找戰略夥伴
的策略,難以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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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近期網路許多標榜某品牌維修站的電器維修公司,但送修後卻是非原廠品牌的維修站,實有詐欺之嫌。爰此,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因應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期民眾反應在網路上以品牌關鍵字搜尋維修店家,但送修後卻發現該店家並非原廠品牌
的維修店,不僅維修品質不如預期,其維修費用比原廠甚至更貴,實有詐欺之嫌。
二、此類消費糾紛愈來愈多,但經公平會查處後認為業者行為尚未到達廣告不實的程度,僅對
業者作出訓誡的裁示,問題仍未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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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諸多行人輕忽平交道安全或不顧規則擅闖平交道,事故意外屢見不鮮,查現行法制針對行人闖越平交道罰則與汽機車相較顯然過輕。爰此,為真正發揮嚇阻效果進而降低平交道上的行人事故,政府應儘速就法制面提出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行人闖越平交道處新臺幣 1,200 元,但汽車駕駛人
駕車平交道者處新臺幣 15,000 元至 60,000 元罰款,似不符比例原則。
二、查諸多列車誤點原因發生係來自行人闖越平交道,為提高嚇阻效果應就現行法制提出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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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銀行、超商、郵局針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用等費用收繳還要加收手續費,每筆須多付六到十元不等的額外費用,實在不合理。爰此,基於教育事業係非營利屬性事業,政府相關部會應儘速檢討提出因應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以學生的營養午餐為例,一年手續費就將計一億元新臺幣元,若能將這筆費用節省起來,
預計可以提供一萬八千名弱勢學生一整年的營養午餐費用。
二、政府面對這些不甚合理的手續費用,應積極與銀行公會進行協商,並儘速提出因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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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今年 11 月發布「世界人才報告」,在 60 個受評比國家,我國排名第 27,其排名顯示我國仍有突破之空間。在所統計的 23 項指標中,有 17項指標排名滑落,其中「人才外流」情況最為嚴重,從 2012年的第 25 名,滑落至 2014 年的第 50 名。本排名突顯出近年我國於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市場中,績效有待提升,各部會不能以本位主義各主其政,面對複合型業務之增加,如人才培育之政策,牽涉各部會的各項業務,我國政府需更加積極整合各部會資源,建立跨部會人才培育平台。鑑此,建請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國發會於兩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我國人才競爭力並提高關鍵指標之世界排名,提出對策報告,從多方角度謹慎研議提升人才指標的有效政策,方能強健我國勞動市場,進一步體現尊嚴勞動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今年 11 月發布「2014 年 IMD 世界人才報告」(IMD World
Talent Report2014),本報告係從「世界競爭力報告(WCY)」300 多項指標中,挑選有關
教育、勞動市場等 23 項指標彙整而成。在 60 個受評比國家,我國排名第 27,為近 5 年來
表現較差之排名。
二、在所統計的 23 項指標中,有 17 項指標排名滑落,其中「人才外流」情況最為嚴重,從
2012 年的第 25 名,滑落至 2014 年的第 50 名;在「人才準備度」的面向上各項指標也呈現
大幅下降的趨勢;婦女勞動力參與率近年排名約在 40 名附近,遲遲未能突破;勞動力成長
率排名持續下降,為近 4 年來最低;在高階主管的國際經驗上,前幾年皆維持於 15 名左右
,而今年度卻突然降至第 39 名;於技術勞工與金融人才的人才準備度上,其排名亦顯示我
國有突破之空間。
三、教育部統計,1992 年至 2012 年間,大學數量從 20 所開始大幅成長 6 倍,達到 120 所,高
等教育的大幅度擴充,造成就業市場中級人力過剩,而基層工作人力卻嚴重缺乏的現象。
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05 年至 2015 年間,我國民間企業對於高級人才的需求成長速度最
快、基層人才需求成長趨緩。此些人才競爭力、培育問題都需政府提出相應對策,以免國
家競爭力漸趨落後。
四、本排名突顯出近年我國於激烈的國際人才競爭市場中,績效有待提升,各部會不能以本位
主義各主其政,面對複合型業務之增加,如人才培育之政策,牽涉勞動部、教育部、經濟
部、國發會等各項業務,我國政府需更加積極整合各部會資源,建立跨部會人才培育平台
。鑑此,建請勞動部、教育部、經濟部、國發會於兩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我國人才競爭力
並提高關鍵指標之世界排名,提出對策報告,從多方角度謹慎研議提升人才指標的有效政
策,方能強健我國勞動市場,進一步體現尊嚴勞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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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衛福部 1997 年起要求奶粉業者不得以廣告促銷,多年來多仰仗業者自律,明年度起為了配合國健署母乳推廣政策,食藥署計畫明年起強制規範業者不能以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開罐價或以特別展示會的方式,進行嬰兒奶粉的廣告促銷活動,卻引發國內民眾反彈。據調查,國內奶粉成本每公斤僅 300 多元,而市售 900 克嬰兒奶粉每罐最高達 8、9 百元,業者成本未能反映至售價,已令許多新手父母望之卻步,若是國內奶粉價格合理,則取消開罐優惠或贈品、折價券等作法,也會得到消費者認同。鑑此,建請衛福部與相關部會應就奶粉成本是否確實反映於價格進行審慎評估,並督促嬰兒奶粉回歸合理價位,以免造成社會民怨,傷害原本推廣母乳政策之美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查,由於國內少子化趨勢明顯、生育率下降,使得奶粉業者販售嬰幼兒奶粉使出價格策
略,但由於擔心競爭業者或消費者以低價購買再轉賣,因此才推出當場將奶粉開封以換取
折扣之優惠。支持此項政策者指出,國內許多配方奶粉添加益生菌、葉酸、DHA 等成分,
有些成分容易氧化,加上台灣溼氣重,一旦奶粉開罐後沒有妥善儲存,奶粉營養成分可能
產生質變。
二、而持反對意見者認為,許多奶粉的原料進口國已調降原物料價格,如今年度紐西蘭、澳洲
全脂奶粉從年初的每噸 5,400 美元,跌到 2,700 美元;脫脂奶粉則從 5,100 美元跌至 2,600
美元;美國芝加哥奶粉現貨價格,在最近 3 年下跌 25%,期貨價也下跌 7.5%,然而我國今
年度的奶粉量販價格,卻逆向上漲 5%~11%,10 年來已從約三百元漲至近千元,若是取消
業者開罐優惠,則更應進一步檢討我國奶粉價格是否有調降空間,否則僅是令奶粉業者變
相漲價,不利我國生育政策的推行。
三、據調查,國內奶粉成本每公斤僅 300 多元,而市售 900 克嬰兒奶粉每罐最高達 8、9 百元,
業者成本未能反映至售價,已令許多新手父母望之卻步,若是國內奶粉價格合理,則取消
開罐優惠或贈品、折價券等作法,也會得到消費者認同。鑑此,建請衛福部與相關部會應
就奶粉成本是否確實反映於價格進行審慎評估,並督促嬰兒奶粉回歸合理價位,以免造成
社會民怨,傷害原本推廣母乳政策之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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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謝委員國樑,有鑑於行政罰法第七條相關規定,就員工「個人不法行為」,在行政機關及民間業者的裁罰適用上,政府機關顯有雙重標準,但政府行政行為不應有差別待遇,以維民眾權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席近期接獲業者陳情,指出其對員工從事走私物品之行為,政府機關逕依行政罰法第七
條規定,認定業者需為員工「個人不法行為」負責而處以鉅額罰鍰,顯有疑義。
二、按行政罰法第七條之規定:「……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
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
之職員、受雇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次按「…
…此等組織實際行為之職員、受雇人或從業人員,為法人等組織參與行政程序,係以法人
等組織之使用人或代理人之地位為之。此際,法人等組織就彼等之故意、過失,係負推定
故意、過失責任。」(最高行政法院 100 年 8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見解)。再按
「……私立就業機構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或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執行業務之行為,不分違
規與否,均推定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自己之行為無異……」故參照前述實務見解,員工個
人不法行為,既非公司使用人或代理人地位更非從事公司業務行為,如逕行處分業者鉅額
罰款,實容有疑問。
三、近年台北關、基隆關及高雄關每有發生海關人員收賄、私運貨物或虛報等重大不法行為,
如依行政罰法第七條之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應為處罰,但政府並未因海關人員之不法行為,對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進行裁罰;按行
政行為,非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程序法第六條),則政府機關對於行政機關
人員不法行為之認定,則與對民間人員之認定顯有不同之雙重標準,故就行政罰法第七條
裁罰之適用,應加以檢討,以維民眾權益,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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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鑑於大陸低價香菇以「旅客攜帶」模式輸入台灣日趨頻繁,機場最近甚至出現「香菇掮客」,遊說搭機者以一趟二至三百元代價,協助攜帶大陸香菇至松山機場交付特定人士,化整為零,形同變相走私。而離島航班因無海關安檢,只能通報聯合查緝小組進行事後稽查,對查獲現行交易行為緩不濟急,形同三不管地帶,嚴重影響我國菇農權益及本國香菇市場,對政府打擊走私威信亦是一大打擊。爰此,建請行政院應檢討現行小三通大陸香菇旅客自帶規定,全面禁止旅客自帶大陸香菇進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增派查緝小組成員駐點離島及直轄市重要機場,全面加強現場查緝工作,徹底打擊香菇走私,保障我國農民權益及廣大民眾食品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低價香菇以「旅客攜帶」模式輸入台灣日趨頻繁,甚至出現「香菇掮客」,遊說搭機
者以一趟二至三百元代價,幫忙帶大陸香菇到松山機場交給特定人士,不少人答應,形成
「帶香菇排隊安檢」另類景象。台灣香菇大朵 1 公斤要 900 至 1,200 元,但中國香菇價格相
對低廉,1 公斤僅要 200 至 300 元,價差達 3、4 倍,不肖業者可能以大陸菇充當台灣菇販
售,讓走私香菇到台灣的情形相當嚴重。
二、依規定,小三通旅客一次僅能攜帶 1 公斤香菇,且規定自用,從金門帶往台灣的香菇重量
上限是每人 1.2 公斤。除非查獲現場交易,否則無法可管;有關單位雖每小時在航站內巡邏
一次,並加強宣導,然而,化整為零的轉售行為卻只能通報查緝小組,當小組到場,交易
早就結束,緩不濟急,如此制度漏洞使機場內的大陸香菇交易形同三不管地帶,使不肖業
者囂張如故,嚴重打擊台灣香菇市場,屢屢遭媒體踢爆,政府卻查緝不力,亦嚴重打擊政
府威信。
三、爰此,建請行政院應檢討現行小三通大陸香菇旅客自帶規定,全面禁止旅客自帶大陸香菇
進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並增派查緝小組成員駐點離島及直轄市重要機場,全面加強現場
查緝工作,徹底打擊香菇走私,保障我國農民權益及廣大民眾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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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澳洲雪梨驚傳槍手挾持人質,觀光局最新統計,在澳洲的國內旅行團有十一團三百二十五人,又發生人質危機的雪梨「瑞士蓮巧克力咖啡館」與我駐雪梨辦事處僅相隔一條街,由於紐澳旅遊將在一月進入旺季,我相關駐外單位應持續掌握事件訊息,並密切與當地警方保持聯繫,同時掌握國人在澳洲旅遊狀況,並隨時關切我國僑民、駐澳台商及留學生之情況,必要時隨時修正旅遊警戒,以保護國人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這次澳洲雪梨驚挾持人質發生於中央商業區(CBD),該區有很多政府機構和銀行總部,
就像是台灣的信義區,多是領高薪的白領,不少人認為應該是很安全的地區;而瑞士蓮巧
克力咖啡廳(LINDT CHOCOLAT CAFE),是高檔的甜點店,因此外界不敢相信會發生這
種事情。
二、根據觀光局統計,目前仍有台灣旅遊團三百二十五人留在澳洲,近日又將有四團一百三十
人前往,由於我國赴澳經商及留學人數也不少,再加上事發區離我駐外單位只相隔一條街
,我相關駐外單位應持續掌握事件訊息,並密切與當地警方保持聯繫,同時掌握國人在澳
洲旅遊狀況,並隨時關切我國僑民、駐澳台商及留學生之情況,必要時隨時修正旅遊警戒
,以保護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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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大陸規模最大的網路交易平台淘寶網已進軍台灣,其年度交易額僅次於 Amazon,約上兆人民幣,已成為全球排名第二大電子商務網站。淘寶預估三年內在台目標為 300 萬用戶,若以其用戶成長比例六倍推估,每年產值將達新台幣 300 億元,約佔台灣整體 1 兆百貨零售市場的3%,淘寶將成為台灣最大零售商,直接衝擊國內多家網路購物、電子零售業及百貨實體零售產業生態,間接影響台灣整體經濟成長率及就業機會。在面對兩岸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同時,政府應創造有利台灣廠商發展的有利環境,如延宕許久的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服務鬆綁,此外,政府也應將電子商務及網路購物列入國家新興重點發展產業,輔導行銷台灣品牌,強化台灣電子商務跨境競爭能力,全面拓展中國大陸電子商務與網路購物 9,000 億人民幣巨大市場商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第三方支付機構將會錢匯至賣方帳戶完成交易,若買方沒收到商品或收到商品有誤,可自
行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申請退貨和退款。其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在第三方支付的監督下,
讓交易更有保障和安全,防範網路購物詐騙。國際上比較知名的第三方支付為 PayPal,淘
寶網的第三方支付為支付寶,而台灣國內的網路購物平台目前尚未有第三方支付機制。
二、隨著淘寶網的坐大,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政府應思考如何進一步協助拓展兩岸電子商務
及網路購物商機,讓台灣的電子商務產業更加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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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亞洲首富─阿里巴巴主席馬雲日前應邀上台專題演講,但卻傳出中國籍的馬雲係以觀光簽證入台,演講與申請事項不符,依法不得上台演說消息。相較於先前從日本到台灣聲援反核遊行的兩位福島災民,因為在遊行最後上台演講唱歌而被移民署盯上,認為他們拿的是觀光簽證,但是卻從事和入境台灣目的不符的活動,此二事件無論是談話內容、媒體曝光度或政治敏感度都差距甚遠,後者顯然比前者對於國家安全的危害更小,若依時任移民署署長謝立功的說法,「關鍵是在於比例原則」,實難看出移民署依「比例原則」執法的標準何在,且中國人士入台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之案例不勝枚舉,移民署顯然未能落實查核。倘係因相關單位人員人力不足以負荷,則須思考採用更嚴格的審查標準及管控入台團數作為因應對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席中包括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中油副總裁
戴厚良及亞洲首富─阿里巴巴主席馬雲皆應邀上台專題演講,但卻傳出中國籍的馬雲係以
觀光簽證入台,演講與申請事項不符,依法不得上台演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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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科技部表示,明年 1 月起將把「教研資歷 5 年內的學者」獨立出評比,希望鼓勵年輕學者保持研究熱忱。此外,針對博士生未來的就業困境,科技部將引進產業資金,讓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生,只要企業投資優秀博士生 1 萬元以上研究經費,科技部就會同步加碼 1 萬元,以使這些優秀研發、創新人才未來能進入產業。科技部為解決國內專業研究資源僧多粥少的現況提出上述政策,頗為具體實際,惟「教研資歷 5 年內的學者」獨立評比標準的信、效度須兼顧,才不會使一番美意打折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科技部將加碼 2.5 億元推四大項激勵措施,利用提高新進學者研究計畫通過率、博士後研究
人員獨立申請計畫、引進產業資金加碼、大專學生研究獎勵倍增等措施,盼提供年輕學者
更好的研究環境,增加就業機會。
二、針對博士生未來的就業困境,科技部將引進產業資金,讓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生,以使這些
優秀研發、創新人才未來能進入產業。目前涵蓋能源、醫工、機械、電力等領域,但不諱
言,在企業未產業升級前,多半不需要這些研究人才,因此目前都是聯發科、台積電、中
華電信等一線企業,科技部目前與經濟部洽談合作計畫,希望鼓勵更多第 2 線企業投入資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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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日前率團訪台 8 天 7 夜,並與媒體主管見面,今年擴大媒體名單並納入網路媒體。據了解,中共除希望台灣開放兩岸媒體常駐,另外也已經掌握台灣媒體影響力。在早餐會上詳談中韓 FTA 影響以及未來發展,未來就能借力使力的把中國的意志傳達出去,引發妨礙新聞自由之嫌,文化部所轄的中央社副總編輯谷澄也出席,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與媒體早餐會的高層包括中天電視董事長馬永睿、旺報社長黃清龍、三立電視台總經理張
榮華、聯合報總編輯游美月、東森新聞雲董事長李傳偉、風傳媒總主筆夏珍、民視執行副
總編廖季方、經濟日報社長翁得元、東森電視總經理歐陽劭瑋、中央社副總編輯谷澄、
TVBS 新聞部副總監沈文慈。
二、台灣與中國政治差異在於對新聞自由的尊重,陳德銘找媒體高層,希望藉此影響記者報導
。這是中國「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做法,不透過記者會表達,卻單向邀集
媒體高層,這是把中國「統一媒體口徑」那一套搬到台灣,等於是踐踏台灣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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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財政部與台新金爭奪彰銀經營權,已經讓外資嚇壞。據悉,索羅斯量子基金、野村先後撤出台新金,甚至謹慎評估台灣金融股,「不敢隨便把錢放進台灣市場了」。包括 TPG、野村以及索羅斯量子基金,都審慎評估台灣的投資環境,並先後撤出台新金。白紙黑字的合約,政府都可以不承認,彰銀案不解決,外資對台灣投資環境會將更沒有信心,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財政部與台新金的彰銀之爭,已讓海外創投、私募業者越來越不敢投資台灣,包括美國、
歐洲、日本、新加坡等外資代表了解台新金與彰銀一案後,皆不敢相信白紙黑字的合約,
政府都可以不承認。
二、財政部強力介入彰銀董事會改選,再次坐實在「泛公股」機構中,財政部總是在關鍵時刻
「球員兼裁判」,把公司治理專業原則及股東權益,全數都拋在腦後。
三、公股此次雖搶回彰銀經營權卻重創政府威信。對民間業者來說,在這場董事會改選大戰中
,只看到「同樣一個財政部,因為執政的顏色換了,就不再承認同一張白紙黑字」;下回
台灣政府還要再辦這種公股機構釋股案,誰還敢再相信政府?
四、財政部處理頂新議題,從拿回經營主導權處起,處處放水,態度消極。關於台新金 2005 年
7 月 22 日標購下彰銀 14 億特別股,成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理應遵守前任財長林全任內
承諾,將彰銀經營權交給台新金,並且釋出公股持有彰銀股權一案,幾近無賴不予實踐,
早已違法在先,如今居然在眾目睽睽下,以惡劣手段搶下彰銀經營權,醜態畢露,對於台
灣吸引外資,難道不是負面示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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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自來水普及率為 93.02%,雖已達先進國家水準,但漏水率卻也偏高,籲請政府積極改善。自來水輸送過程滲漏在所難免,根據統計,全球平均漏水率約18%,各先進國家漏水率分別為:美國 14.5%、瑞士 9.1%、德國 9%,鄰近的日本更只有 7%,我國為 19.55%,高於全球平均值。台灣因地理及氣候特性,一年中仍有部分時段會進入枯水期,台灣本即地小人稠,水資源又不屬豐盛,既然開源受限那就必須重視節流,台灣自來水漏水一年約漏掉近 7億噸已淨化的自來水,約可填滿三座石門水庫,造成極嚴重的水資源浪費與經濟損失。全台自來水管線長達 6 萬餘公里,逾齡管線占了 1/3,有方便潔淨的自來水可用,是現代人民基本權利,台灣自來水高普及率雖然可喜,但卻沒有因漏水率高,而有浪費水的資格,故籲請政府應積極更新老舊管線,降低偏高的漏水率,使珍貴水資源能更有效運用。同時亦應改善費率結構,對用水量大的客戶收取較高的水費,才能反映成本符合公平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的水資源非常珍貴,但卻有高達兩成二的自來水,在不知不覺中漏失,雖然扭開水龍
頭自來水就源源而來,其實台灣名列世界第七個缺水國,水源並不夠用,有時還要以農業
用水調撥支援民生用水。為確保水資源永續利用,政府不但要鼓勵民眾養成省水的好習慣
,也應積極更換老舊管線,讓清潔衛生的自來水無虞匱乏。
二、自來水在輸送過程難免會滲漏,全球平均漏水率約 18%,政府近年來雖大力整修及更換老
舊管線,但我國漏水率仍達 19.55%高於諸多先進國家,以鄰國日本僅有 7%比較,台灣這個
數字實在很「漏氣」。全台自來水管線總長度超過五萬公里,其中三分之一是逾齡的老舊
管線,加上台灣位於地震帶,地震會使地下管線扭曲移位,如未定期維修汰換,很難避免
水管爆裂或滲漏,成為漏水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三、自來水滲漏不只造成水資源浪費,與經濟方面的損失,也會危害民眾健康,自來水管如有
破裂或接頭鬆動,一旦管內出現負壓,地下污水即可能會因「虹吸原理」逆流進去造成污
染,尤其是停水時馬達未關,復水時抽進污水的機會更大。日本漏水率能保持那麼低,是
因老舊水管的汰換率達 5%,等於每 20 年就全面換新一次,台灣自來水公司雖已在積極改
善中,但與國際水協會建議的標準 1.5%,還有相當差距。
四、台灣雖然降雨量豐富,但 80%的雨水直接流入海裡,必須靠水庫攔截蓄水,供應民生、灌
溉、工業等用途,基本上台灣仍處於水資源不足的狀態。近年來,各大水庫紛紛發生暴雨
後原水濁度高,造成大規模停水的問題,自來水公司除必須維持供水穩定,宣導節約用水
外,政府更應透過教育灌輸民眾節約用水觀念;及編列預算或適度調整費率,加速汰換老
舊水管,並配合加強檢修漏作業,加強配水量與水壓管理,期有效降低偏高的漏水率,使
珍貴水資源能更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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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年台灣社會兒少安全受到嚴重侵害、甚到凌虐至死的不幸案件層出不窮,籲請政府積極以應。根據聯合國 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兒童「健康幸福指數總排名」調查,在「健康與安全」這項調查中,台灣 1-9歲兒童死亡率高居第 24,是倒數第二名。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台灣各種他殺類型的死亡率已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在 0-4 歲幼童尤其是女童,死亡率卻逐年上升,其中當然不乏虐待致死的案例。根據學者研究指出,兒童虐待與虐殺案件與家庭經濟有一定的關聯性,如長期失業及高風險家庭,兒虐事件的比例就相對比較高,可見如果要降低兒虐事件,就基本面來說,提高低收或瀕臨低收家庭的相關補助、增加就業機會、改善生活,能收治本之效。此外,政府應增加社工人力,改善日趨嚴重的兒虐情形。先進國家平均每名社工負責調查 12 個案件,台灣每名社工卻必須背負 100 多個案件,由於工作負荷過重,工作條件不佳,以至於社工流動率很高,造成兒童保護體系無法發揮持續有效的功能。而在強化社會大眾觀念與心態的同時,更應建立社區安全維護網,畢竟虐兒不是單純的家庭問題,也不只是社政單位的責任,政府及社會應全面合作,才能真正降低兒虐事件的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幾年來,兒童受虐待事件頻傳,從兒童保護的觀點和角度來看,台灣社會尊重兒童人權
的分數是負數、不及格,成績是相當難看令人十分難堪的。讓人不竟要問;台灣的社會究
竟是怎麼了?兒童受虐甚至死亡事件頻傳,社會各界視而不見,受虐個案兒童的父母或照
顧者此起彼落,家暴虐童事件層出不窮,有關單位在事情發生後檢討聲希希落落,一付事
不關己的態度,叫人不敢恭維也無法接受!
二、兒童若處於高風險環境,受到不當管教的機會便大增,經常會被打罵以致身心受創,甚至
可能因施虐者行為失控,而斷送寶貴生命。即使能在長期受虐中茍延殘喘,其心裡的陰影
,仍可能一輩子都揮之不去,有些受虐兒在長大之後,會複製原生家庭的模式,男性習慣
以暴力控制他人,女性則會用委屈求全以及忍耐的方式經營人際關係,形成惡性循環。
三、根據統計,在受虐兒加暴施虐對象中,父母高達 81%,其他施虐者往往也是熟人,這種現
象非常令人痛心。施虐動機以婚姻失調最高占 20%,酗酒及藥物濫用占 11.6%,貧窮占百分
之 10.9%,失業占 10.8%。由此可看出家庭破碎與經濟弱勢,是造成許多受虐兒童的主因。
可見如果要降低兒虐事件,就基本面來說,提高低收或瀕臨低收家庭的相關補助、增加就
業機會、改善生活,能收治本之效。
四、近年來景氣低迷,導致有些人情緒浮躁,虐待孩子出氣,或將孩子視為私產,以任意打罵
的方式管教,這些都可能令孩子身心受創,更容易使其人格出現偏差,形成嚴重社會問題
,據瞭解;目前約有十三萬名身處暴力邊緣的兒童,需要社會的關注。這只是已經處理的
個案,如果加上沒有被發現、通報的「黑數」,不知有多少兒童,遭受到無情的凌虐,而
在暗夜中哭泣?
五、台灣已邁入少子化社會,每個小孩都很重要,兒童人權更不容忽視。如何善待國家未來主
人翁,讓他們平安快樂成長,同時促使兒虐事件逐年遞減,最後達到零個案的理想,是一
個嚴肅的課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醫事、社工、教育人員、警察、司法機關及其他
執行兒少福利業務者,有強制通報責任,其實親友、鄰居、村里長,才是最能就近觀察到
兒虐事件的「耳目」,但他們並未列入強制通報範圍,這未嘗不是一大漏洞。大家如能發
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精神,在發現周遭有兒虐事件時,主動撥「113」兒保通報專線,
或許就能挽救一名小孩的一生。爰此;民眾必須發揮「雞婆」精神,勇於通報受虐兒案件
,阻止下一個兒虐悲劇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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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國防部宣稱 10 年內要完成首艘國造潛艦,特提醒有關;「國防自主」已是國人勿庸置疑的高度共識,但絕不是好高騖遠或是譁眾取寵的華麗詞藻!建軍備戰最忌好大喜功,國防部的 10 年完成潛艦國造,如果只是懂些焊接皮毛,拼湊些裝備,把魚雷、飛彈安裝進去,就算完成潛艦國造,這就陷入國造兩字迷思,不能務實推動國防工業扎根。發展軍備應厚植民間實力,美國軍備強大,是有加州理工學院、麻省理工學院這樣的頂尖機構,結合軍火大廠的工業技術,才能不斷領先。台灣民間國防科研能力不高,也欠缺足夠工業技術,造潛艦與造貨輪、飛彈快艇,那是完全不同的技術水平,潛艦動力系統、作戰系統,我們都沒有關鍵技術,甚至如何將反艦飛彈打出水面後,再引燃的冷射技術,我們也沒有?政府不先從根本做起,提高民間科研能力,將國內廠商工業水平拉高,以台灣毫無生產製造潛艦的關鍵技術與經驗而言,10 年之夢能否成真,恐怕就只是空談與夢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關潛艦國造議題,因美方對台灣潛艦軍售案已延遲 13 年,台灣在非常迫切之下啟動潛艦
國造案。軍方透露,潛艦國造分 2 階段,包括合約設計與建造部分,第 1 階段可儲備海軍
設計的能量,如果屆時美方同意售艦,台灣可有談判空間,並瞭解系統架構,清楚掌握成
本,參與規格研討,如進入第 2 階段,軍方可確認施工品質,確保權益。另外在預算上,
不希望像過去高額編列,造成執行障礙,僅編列可行預算,不列特別預算,不會排除其他
軍種的需求。潛艦未來如果投入產造,會以少量多批方式進行,長期經營,以留住人才。
二、問題是,潛艦國造如果沒有美國幫忙,還是白搭。2001 年,美國之所以出人意料同意售我
潛艦,是因美軍 EP3 偵察機與中國大陸戰機在南海擦撞,小布希政府認定是中方挑釁,人
在氣頭上,已不想管中方反應,才同意給台灣潛艦。隔這麼些年,「氣早就消了」,所以
改採拖字訣,台灣也因此錯過時機。現在想要獲得美方協助潛艦國造,只能等美中發生重
大國安危機事件,讓美方再次不再顧慮中方抗議,才有機會。然而,真要到美中衝突地步
,美方一定會逼台灣表態,以目前兩岸關係,若逼台灣在美中之間選邊,豈非是強人所難
。不選邊,美方是不會給潛艦的。選了邊,成為美國「戰略前沿」,台灣可能因而成為美
中衝突的炮灰或馬前卒。
三、事實上;台灣企業雖已具備建造基本艦艇的能力,但潛艦建造工程則無前例可循。「台船
」雖曾展示過自行生產的潛艦耐壓殼體,但對建造整體結構複雜的船體來說,仍有一大段
距離。再者;就算覓得與外國造船廠合作的機會,建造潛艦所需的專業配套設施,價值動
輒高達數百億元新台幣,天文數字般的鉅額投資,當前海軍、造船工業部門等均難以承擔
。台灣自製除船體建造外,包括作戰系統、潛望鏡等主要裝備的研製與整合,若無海外技
術協助,要完全自製恐怕有實際上的窒礙。
四、若以兩岸軍事對比而言,擁有一艘攻擊潛艦的意義,絕對大於獲得一艘大型水面戰鬥艦艇
,發展潛艦國造是正確的政策,但是以台灣毫無生產製造潛艦的關鍵技術與經驗而言,10
年之夢能否成真,可能只是一個迷思。設計生產潛艦,較驅逐艦艱難。潛艦動力系統、作
戰系統,我們都沒有關鍵技術,甚至如何將反艦飛彈打出水面後,再引燃的冷射技術,我
們也沒有。如何確保潛艦水下航行靜音的技術,依然沒有,聲納技術如何獲得,軍方也是
茫然?建軍備戰最忌好大喜功,國防自主應先務實推動國防工業扎根,發展軍備應厚植民
間實力,政府不先從根本做起,提高民間科研能力,將國內廠商工業水平拉高,國防部 10
年造潛艦,恐怕仍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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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中南部空氣污染嚴重,特提醒有關注意。地球公民基金會日前在高雄市發起「校園空污旗活動」,空氣污染指標(PSI)達不良等級或細懸浮微粒(PM2.5)達第四級時,參與活動的二所小學就會升起空污旗示警,而高雄市文府國小十一月 20 個上學日中就有 12 天需升空污旗,而 12 月 1 至 5 日 5 個上課天亦上升了 4 天的空污旗,比例之高實在令人咋舌!甚至有學生必須戴口罩才能上體育課,顯然空氣遭污染情況已對學生健康構成威脅。本席要求政府應在中南部實施空污總量管制以降低污染量,並減少燃煤機組發電,改由天然氣發電為主,以達民強而後國富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雄市左營文府國小教師自六、七年前即已開始反映空氣污染問題,今(103)年 5 月因中
纖氣爆異味從楠梓區飄散到左營再擴散到三民區,在校內發起向高雄市政府展開空污陳情
,獲六千多名師生及家長連署陳情,經公聽會、協調會後,學校爭取到集氣鋼瓶、空氣品
質監測車進駐一個多月,但所得到的監測都是正常,效果有限,也無法找到污染源,令師
生及家長很無奈。
二、文府國小六年九班是「升起空污旗」的試辦,班導師帶領全班學生每天查環保署空氣品質
監測網查看空污品質視指標升旗,只要空氣品質超標就升空污旗,並透過校內廣播告知全
校師生這項訊息,如果有體育課則改為室內或戴口罩上課,並減少到戶外活動。班級,在
11 月試辦期間,20 個上學日卻有 12 天升起空污旗,而 11 月 26 日小港與左營站的 PM2.5
指標達到最高的第十級(濃度大於 71ΜG/M3),左營站甚至一度破表,高達 126ΜG/M3,
空汙嚴重可見一斑。
三、文府國小六年九班班導師帶著學生寫空污日誌,記錄著空污每天情形及寫下感想,而學生
在空汙日誌中寫道「只要全民一起站出來,告訴不良廠商,我們不是次等公民,還我乾淨
空氣」、「我希望全中南部地區能早日不必再忍受這種劣質空氣,希望政府在發展工業、
促進經濟的同時,也能為我們民眾著想!」,透露出長期飽受空氣污染的文府國小學童不
滿的心聲。
四、空氣污染物質容易引發企管發炎、降低肺部功能、加強氣喘症狀,而懸浮微粒會增加肺部
與心臟疾病風險,甚至有可能致癌。保護下一代國民健康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如若要
讓他們遠離傷害源,學校周邊最好不要有高空氣污染因素,如此不但可以保護孩子身體健
康,也會有更好的社會風氣矯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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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但老人在家因行動不便需醫療照護之機制仍待加強,籲請有關位重視!日本是全球高齡人口最多的國家,對於老人的照護,有許多地方確實值得台灣借鏡。以日本近年開辦「在宅醫療」為例,就是讓行動不便的老人有更周到的醫療照顧,這是一種就近由基層醫護團隊提供的服務,它不僅帶給民眾便利性,更能夠提供即時並且全面性的老人照護。醫護團隊除了定期的到患者家中進行評估與諮詢,在老人有突發狀況,家人不知如何處理時,也能夠透過電話立即與醫護團隊聯繫。另根據患者的狀況,必要時醫師會立即到老人家中「往診」,做最即時的處置,提供高齡照顧者非常有力的支持後盾。在這種以基層照護網絡為核心的醫療模式中,老人和家屬獲得較為周全的服務,不再茫茫無助、無所適從。事實上,台灣目前也有所謂的「居家護理」,不過功能仍然相當侷限,無法回應居家老人多重而複雜的需求。即使醫護人員希望做進一步的處置,也因相關法令與給付等限制,通常只能請病患和家屬到醫院處置。從日本在宅醫療的經驗,凸顯出台灣的基層醫療在老人長期照護的缺席,以及健康照護體系缺乏有效整合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逐步邁入高齡化社會,偏鄉與都市醫療資源不均,「在宅醫療」已是大多數長者普遍
希望推動的政策。事實上;許多失能長者,在行動不方便情況下,亟需要在宅服務,臺灣
有機會將醫院優良照護品質延伸到居家,但推廣「在宅醫療」可能遇到如何設計好的模式
,提供服務個案的問題,健保對部分社區醫療服務已進行給付試辦,政府亦編列預算,但
需跨部會協調,讓個案受到完整照護,同時也必須有穩定的經費來源,才能讓服務永續發
展。不過;只要政府有心做,相信就可以改變,造福民眾。
二、從事在宅醫療的基層團隊,也搭起了患者與其他更廣泛的健康與社會照護網絡的橋梁。在
醫師診療、開立處方後,立即將處方箋傳至社區藥局,藥師當天便會把藥物送到老人家中
。如果需要復健或者營養諮詢,也能夠透過在宅醫療團隊的轉介,獲得所需要的服務。一
旦經過在宅醫師評估需要住院做進一步處置,醫護團隊也會轉診至醫院,並直接與接手的
團隊進行有效的病情交接,出院後再交由原來的在宅醫師做後續照護。甚至到了老人臨終
時,在宅醫療團隊都能到家中提供安寧照護,讓老人在家終老。這種以基層照護網絡為核
心的醫療模式中,老人和家屬獲得較為周全的服務。
三、從日本在宅醫療的經驗,凸顯出台灣的基層醫療在老人長期照護的缺席,以及健康照護體
系缺乏有效整合的問題。距離民眾最近、最方便的基層診所,卻沒有辦法提供居家老人立
即性、持續性以及便利性的評估和處置,而家屬帶著老人好不容易到了醫院,卻總是面對
破碎、片段而不友善的照護模式。台灣全民健保雖有居家照護,但只提供末期臨終病人(
安寧居家)及長期臥床病人,提供服務單位以大醫院居家護理所,安寧病房與社區居家護
理所為主。日本在宅醫療是體系運作,須與各專長長照人員合作,台灣醫療、護理、復健
與長照各自為政,在宅醫療因資金人員不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因相關法令與給付等限制,通常只能請病患和家屬到醫院處置,目前台灣老人想要在家安
老,不上醫院,實在很難。但也許還來得及,在台灣老人還沒有多到搞垮我們的年輕人、
在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健保制度還沒有倒之前,實在應該著手更多對家屬和老人帶來便利
,又能夠提高照護效率和品質的作法。爰此;調整目前健康保險的給付方向,強化基層醫
療、居家照護的功能,以及提昇醫護與社會服務照護提供者在長期照護方面的知識與技能
,恐怕是當前政府面對少子化、超高齡社會所不容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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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臺北市余姓失智男子因為搭錯車,迷途 6 天後被發現凍死路邊。在這 6 天中,桃園縣警察局龜山分局大華派出所員警曾獲報案,但只抄錄老先生的身分資料而未持續關切,直到在媒體的壓力下,桃園警方才動員大批人力搜尋,結果在桃園林口麗園國小旁發現余老先生的遺體。本席認為員警面對這位失智余姓老翁,未能協助他找到回家的路,反而讓他自生自滅,實在有失人民保姆的美譽。政府應嚴懲員警虛應了事的態度,並加強所有員警弱勢關懷的觀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家住台北市有失智症的 63 歲余姓老先生,12 月 7 日本應搭乘三重客運 1210 公車回家,但
是誤卻搭上 1212 公車。老翁因想下車的站一直沒到,所以一路坐到位於桃園龜山的總站,
好心的公車司機把老翁載到桃園縣警察局龜山分局大華派出所,希望能交由警察協助處理
。但是當時的大華派出所值班員警,卻只上公車抄錄老先生的身份資料,就不再多加處置
。公車司機眼看員警不處理,只好再將老先生載回桃園龜山的總站。余姓老先生獨自下車
離站後,就失去音訊,持續 6 天未歸,再見到老翁時已是冰冷冷的遺體。
二、余姓老翁的子女發現父親未返家,心急如焚,並且製作海報尋人,沒想到多日後竟然聽到
父親的噩耗。而父親的死,竟只是因為警方未能進一步處理,甚至連司機將公車開到派出
所,員警都沒有警覺有問題。當時員警多加協助,也許就不會造成天人永隔的悲劇,顯然
我國員警的態度需要再教育。
三、失智患者因方向感障礙以致走失,判斷力障礙加上欠缺問題解決能力,以致在走失後無法
做出正確的判斷,以及適時求救。政府應加強失智症認知宣導,讓國人對失智症有清楚的
認識,切勿因長者外觀正常、行動自如、對答如流即認為長者很正常而造成遺憾。
四、畢嘉士基金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針對失智症家屬所做的「失智症者走失經驗」問卷調查
顯示,失智症者走失是家屬公認的三大照顧困難之一,有超過一半的失智症者曾經走失,
有近八成家屬擔心走失問題,而能否尋回的關鍵時間是 3 小時內。依警政署統計,近 3 年
平均每年失蹤老人逾 3,400 人,每天近 10 位老人失蹤,再向此時的嚴峻寒冬,失蹤老人容
易因失溫而危及生命。走失事件頻傳是失智人口增加過程可預期的現象,而且未來還會增
加更快,政府單位應認真看待此一問題。
五、為降低長輩走失風險,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畢嘉士基金會已與台灣大哥大合作推出內建
NFC 的防走失智慧手環 2.0,104 年 1 月 8 日起開放申請,只要是中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
礙證明,或是於警察局曾有走失紀錄,都可洽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免費申請。民間團體及企
業都已投入心血在關懷並協助失智長者,政府更應有所作為,並考量與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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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年來我國改造槍支數量氾濫,提請有關重視。據查,市面上玩具、模型槍枝太過逼真,只需要經過簡單加工後就能擁有殺傷力,根據紀錄,最小的改造槍枝製造者年僅 14 歲,顯見改造槍技術門檻極低,容易形成治安大漏洞。不僅如此,改造槍枝還有價格便宜、查緝不易、刑責較輕等變相「優點」,殺傷力隨著技術進步也慢慢接近制式槍枝,也造成近年來改造槍「市佔率」始終維持七成,數量更是快速攀升,已成為嚴重治安問題!本席要求相關單位,必須積極提出改善方案,從源頭玩具模型槍的規範及後果刑責的重新檢討下手,遏止改造槍枝的氾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十年來平均每年查獲上千把改造槍械,但今年一到八月就查獲改造槍九百五十八支,
似有攀升趨勢,也看出此一問題始終難解。警方歸究原因是玩具槍「太逼真」容易改造,
論理或許仍待各界進一步探究;但當十四歲的少年都能改槍販售,玩具可輕易變成殺人武
器,台灣玩具槍的管理,真的有重新檢討的必要。網路上隨處可見改槍技術教學,逼真的
玩具槍又唾手可得,稍具車床能力者就能改槍,確實是個問題。早年改造槍的性能和制式
槍根本不能比,三一九槍擊案被視為是凶槍的改造槍,殺傷力也很有限;但近年改造槍不
僅不再是「破銅爛鐵」,性能還趨近於制式槍。
二、具殺傷力的改造槍與玩具槍常只是「一『管』之隔」,重點在槍管;刑事局指出,不法分
子平時「槍、管分家」,光查獲槍身,因不具殺傷力,根本治不了罪,有兄弟平時帶著槍
管未通的「玩具槍」,展現分量兼防警方查緝,遇到需要「拚堵」時再抽換槍管,瞬間讓
玩具槍變成殺人武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持有原廠的制式槍枝,可處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持有改造槍枝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有部分道上分子把改造
槍管換裝在制式槍枝上「變裝」成改造槍枝,以便量刑輕一些。
三、警政署統計,近幾年改造槍枝年查獲數約一千把,警界憂心,成本低、刑責低,讓改造槍
幾乎已成道上兄弟「標準配備」,甚至有不少毒販改槍販售兼防身。「毒、賭、槍,三者
密不可分!」會跟槍扯上邊的,以毒販跟幫派為大宗;從事買賣毒品、賭場圍事、暴力討
債的不法分子,猜忌心重又常糾紛,常為了喬事情、威嚇對方、防身或鞏固地位,都會弄
把槍在身,不法分子嗅到「商機」,紛紛鑽研改槍技巧,小到一人工作室,大到集團式經
營,可見黑槍問題嚴重性。此外,坊間很多酷似真槍的玩具槍,因把槍管、撞針孔封死,
不受「模擬槍」規範,警方連查都無法查,最多只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
三、針對改造槍枝的氾濫,刑事局提供建議修法規範玩具槍「彈室」和「後座壁」製造材質、
弱化硬度,以避免直接用玩具槍身改槍,增加改槍難度。另外,也應該通盤檢討目前量刑
刑度,畢竟改造槍品質、殺傷力越來越接近制式手槍,甚至還另外擁有便宜、不易查緝等
優勢,是不是還需要給予較輕的刑度?應該予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