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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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41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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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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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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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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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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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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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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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4/01/06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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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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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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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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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三、下午5時至6時為臨時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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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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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周倪安","李貴敏","陳歐珀","詹凱臣","林德福","段宜康","陳雪生","吳育仁","丁守中","黃志雄","楊瓊瓔","張嘉郡","孔文吉","蔣乃辛","管碧玲","盧秀燕","尤美女","蔡煌瑯","羅淑蕾","高金素梅","紀國棟","黃偉哲","李慶華","姚文智","劉建國","柯建銘","蘇震清","趙天麟","陳亭妃","蔡正元","盧嘉辰","簡東明","賴士葆","李俊俋","江惠貞","吳秉叡","徐少萍","江啟臣","蘇清泉","呂學樟","王育敏","潘維剛","費鴻泰","陳怡潔","羅明才","楊玉欣","陳節如","翁重鈞","吳育昇","林鴻池","林郁方","鄭汝芬","陳根德","陳其邁","李桐豪","葉宜津","洪秀柱","張慶忠","王金平","李鴻鈞","李昆澤","曾巨威","邱志偉","楊麗環","陳唐山","蔡其昌","李應元","呂玉玲","許添財","薛凌","王惠美","王廷升","陳淑慧","孫大千","徐欣瑩","林國正","高志鵬","吳宜臻","何欣純","陳超明","田秋堇","楊曜","王進士","蕭美琴","葉津鈴","鄭麗君","劉櫂豪","楊應雄","廖國棟","廖正井","陳鎮湘","陳碧涵","黃昭順","賴振昌","邱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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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5-01-06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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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Time:
2015-01-06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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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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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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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03_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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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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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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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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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楊應雄","廖國棟","廖正井","陳鎮湘","陳碧涵","黃昭順","賴振昌","邱文彥","周倪安","李貴敏","陳歐珀","詹凱臣","林德福","段宜康","陳雪生","吳育仁","丁守中","黃志雄","楊瓊瓔","張嘉郡","孔文吉","蔣乃辛","管碧玲","盧秀燕","尤美女","蔡煌瑯","羅淑蕾","蘇震清","趙天麟","陳亭妃","蔡正元","盧嘉辰","簡東明","賴士葆","李俊俋","江惠貞","吳秉叡","徐少萍","江啟臣","蘇清泉","呂學樟","王育敏","潘維剛","費鴻泰","陳怡潔","羅明才","楊玉欣","陳節如","翁重鈞","吳育昇","林鴻池","林郁方","鄭汝芬","陳根德","陳其邁","李桐豪","葉宜津","洪秀柱","張慶忠","王金平","李鴻鈞","李昆澤","曾巨威","邱志偉","楊麗環","陳唐山","蔡其昌","李應元","呂玉玲","許添財","薛凌","王惠美","王廷升","陳淑慧","孫大千","徐欣瑩","林國正","高志鵬","吳宜臻","何欣純","陳超明","田秋堇","楊曜","王進士","蕭美琴","葉津鈴","鄭麗君","劉櫂豪","高金素梅","紀國棟","黃偉哲","李慶華","姚文智","劉建國","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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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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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鄭天財 Sra Kacaw","林滄敏","許智傑","陳學聖","謝國樑","林岱樺","林淑芬","馬文君","陳明文","蔡錦隆","顏寬恒","邱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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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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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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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8分至9時25分、10時30分至11時22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9分、5時至5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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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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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_end: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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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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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s:
["王金平","洪秀柱","李桐豪","羅淑蕾","賴振昌","李貴敏","周倪安","蔣乃辛","陳碧涵","盧嘉辰","簡東明","賴士葆","江惠貞","楊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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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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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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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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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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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勞工薪資所得與其生產力間嚴重脫鉤,有違勞動生產報酬法則,不當剝削勞工之權益至鉅。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研擬具體可行措施,儘速彌平此不公平合理之敘薪現象。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美國統計局最新國際統計數據,2002 至 2012 年的 10 年間,台灣製造業勞動生產力平
均每年成長 6.2%,在國際十國評比中僅次於南韓的 6.7%,但同期間,雇主必須付出的單位
勞動成本卻呈下滑趨勢,平均年減 2%,敬陪末座。
二、勞動部表示,台灣在勞動生產力方面一直都很好,多年來都是正成長,就連 2012 年歐債危
機來襲,全球經濟情勢惡化,許多國家勞動生產力轉向負成長之際,台灣也依舊維持 0.4%
的正成長。若以勞工實際的勞動報酬而言,2012 年台灣製造業勞工每小時僅賺到 9.5 美元
(包括薪資、獎金、保險費、退休金在內),同樣在國際上明顯偏低,不及南韓的 20.7 美
元、新加坡的 24.2 美元,更遠遠落後德國的 45.8 美元。2002 至 2012 十年間,台灣製造業
勞工報酬每年平均只成長 3.3%,遠低於新加坡的 7.1%及南韓的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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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近期國際原油價格屢創新低,然中油相關油製品卻未足額反應成本。為期平抑物價,提升消費購買力,進而促進整體經濟之活絡發展,本席強力要求中油務必秉持足額反應油價下跌之原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下半年起北海布蘭特原油由最高 117.8 美元跌到約 60 美元,約紐原油由 108.6 美元跌
到 55 美元,跌幅皆近五成。若以中油 12 月 15 日公告的指標油價七 D 三 B(七成杜拜、三
成布蘭特)來看,近半年降幅亦達 43.35%,但九二無鉛汽油零售價格降幅僅 24.8%,國內
外油價落差甚大。另外,作為氣價計算指標的國際液化石油氣(CP)及天然氣行情也呈現
下跌走勢,CP 半年來降了 32%,但國內瓦斯卻調降不到 13%,瓦斯每桶從幾年前 400 大漲
至 800,漲幅達一倍,現在卻只降到 700。而紡織業用於鍋爐燃燒的燃料油降幅更不到 7%
。
二、據報紙社論指出,台灣一年進口約 3 億桶石油,若是每桶跌 50 美元,約可省下 150 億美元
的購油支出,約占我 GDP 的 2%至 3%左右,多了這一股龐大資金將大大助益我經濟成長。
此外,若國內油品價格足額反映,生產者的成本大幅降低,運輸業者尤其可觀,可促使物
價滑落。消費者在油品消費省下來的金錢,更可用於非石油消費。生產者成本降低與消費
者能力增加,可望形成乘數效果,提振內需的功效,發揮數倍於當初消費券之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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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有關高雄氣爆之責任歸屬,高雄地檢署認定中油公司因未依規定做檢測,應負相關行政責任。針對中油公司相關責任歸屬,以及後續具體改善措施,乃攸關此次氣爆案的重要調查環節與未來的防範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高雄地檢署 103 年 12 月 18 日新聞稿指出:「中油公司以油管名義申請埋設後,每 5
年本應進行『緊密電位測試』,發現可疑,即應開挖檢測。然中油公司自 80 年完工後,迄
氣爆發生,長達 23 年,竟然僅做過 2 次緊密電位測試。……相關鑑定機關亦同認定中油公
司對於其所有 8 吋管之檢測程序,確有疏失,……」。
二、據報載,中油公司強調,現行法令並未要求業者執行管線緊密電位檢測,中油基於自主管
理,2003 年起訂定「長期輸油氣管線定期檢查實施要領」,對於使用超過 10 年管線,原則
上緊密電位檢測每隔 5 年測 1 次。
三、針對非中油公司所有之丙烯管線,中油公司是否有後續之檢測責任,相關法令是否有清楚
規範,以及後續應做何種改善措施,以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經濟部責無旁貸須督導中
油公司徹底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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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有鑒於台灣高鐵公司自推出大學生搭高鐵北高最低 5 折起的優惠乘車方案,著實替異地求學的大學(專)生及家長節省了不少荷包,也確實減輕離家學子返鄉的經濟壓力,然而詳細檢視台灣高鐵公司所推提供之 103 年 9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適用車次表,普遍為一般學生所青睞之周末(五、六、日)5 折車次,南下班次卻少於北上車次,但國內南部學生北上就讀人數明顯高於北部學生南下就讀人數,僧多粥少下往往造成學生南部返鄉時一位難求。因此,建請行政院督促交通部儘速協調台灣高鐵公司,提高大學生優惠專案南下車次數量,以造福更多北上就讀之莘莘學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如主旨。
表:高鐵公司「大學生優惠專案」103/9/1~/12/30 適用車次統計
南下 北上
大學生優惠
(五、六、日) (五、六、日)
5 折車次 11 車次 13 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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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偉哲,有鑑於國內勞資糾紛頻傳,部分企業未能遵守勞基法中相關規範,主管機關失職,未能落實勞動檢查,嚴重影響勞動者之法定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基法第 70 條中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
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其中第四款津貼與獎金,勞動部目
前未對其規範,對於部分產業勞工之津貼補助恐未有當,爰建請行政院研議對各產業津貼
補助,並擬定標準。
二、民法第 126 條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
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造成部分勞工對雇主請求損失
加班費追回,僅能往前追溯至近五年,合理性亟待商榷。為保障勞工權益,主管機關應積
極檢討該年限之合理性,以善盡照顧勞工責任。
三、另查關於加班(延長工時)工資之發給,計算基礎究以底薪或一般工資(含獎金、津貼等
經常性給與)核算,亦常見於勞資爭議案件中。主管機關應善盡解釋、宣導並監督之責,
以確實保障勞動者基本權利。
四、勞動檢查是幫助勞工改善工作環境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如何利用勞動檢查督促事業單
位,以落實遵守勞動法令,以改善目前勞動環境及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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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有鑑於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適用上容有疑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動基準法為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
展而制定。且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勞動基準
法第 1 條定有明文。
二、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7 年 12 月 31 日台(87)勞動一字第 059605 號函:「下列各業及工
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其餘一切勞雇關係,自即日起適用該法:一、不適用之各業:(一
)藝文業。(二)其他社會服務業。(三)人民團體。(四)國際機構及外國駐在機構。二、不適
用之各業工作者:(一)餐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二)公立之各級學校及幼稚
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等(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之工作
者;私立之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已完成財團法人登
記之私立幼稚園等之教師、職員。(三)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之工作者;私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之研究人員。(四)娛樂業中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
、裁判人員。(五)公務機構(技工、工友、駕駛人、清潔隊員及國會助理除外)之工作者
。(六)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除外)之工作者。(七)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法律及會計
服務業之律師及會計師。」。
三、其中有關餐飲業中「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依該函示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例如飲
食攤、冷飲攤、流動攤販、半固定攤販及無門號地址且未具有一般房屋功能外觀的固定攤
販等,均屬之。因系爭工作群多屬工讀或低薪階級之勞工,容易受雇主或事業單位之剝削
,若無受勞動基準法之規範,顯無法保障勞工之權益。
四、為避免類此勞資糾紛,實有重新檢討適用情形之必要,除確有窒礙難行之情事外,均應予
以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範圍,防止脫法行為之弊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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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李委員俊俋,鑒於現行國家無線電頻率使用收費標準,未能以機關法定任務與其性質為充分考量,有檢討修正之必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按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 5 條:「使用之頻率屬下列用途之一者,免收其頻率使用
費:一、學術、教育、工廠、研究機構、電信業者、廣播電視業者或其他經本會專案核准
之試(實)驗。二、助導航及氣象雷達使用。三、未單獨指配頻率之共用頻帶。四、船舶
海上遇險安全救難及陸上救難。五、消防單位執行消防救災暨衛生署核定之緊急醫療救護
。六、衛星行動地球電臺及衛星小型地球電臺。七、軍事專用。八、其他經本會核准。」
。
二、查國防部及內政部消防署依其業務性質,屬於上揭免收頻率使用費之範疇,然國家通訊傳
播委員會未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納入免收使用費用之範疇,僅給予 1
折之優惠,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法負有船舶海上遇險安全救難之責,應屬無線電頻率使
用收費標準第 5 條第 4 款免收頻率使用費之適用對象。
三、行政機關相互間收取象徵性之費用,僅為公法人內部費用相互流動,造成政府預算之形式
編列,毫無實質意義,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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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國內行動電話基地台數量已逾六萬台,基地台附近的居民健康受到影響及罹癌風險增高。若居民經常接觸超高電磁波,相對罹癌風險增加一.四倍。故距離基地台越近,相對風險越高。爰此,建請行政院加強防護基地台產生的電磁波,以確保居民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根據台大教授林瑞雄早年在國際期刊發表的研究,住在基地台旁的成人罹患白血病的比例
增加一‧四倍;距離基地台五十公尺以內的住戶,較一百公尺以外的住戶相對危險性增加
二倍。
二、低頻電磁波(六十赫茲以下)短時間影響不大,但住在基地台旁的住戶天天接觸超高電磁
波,電磁輻射直接損傷人體細胞內的基因主體 DNA;促使基因突變致癌,相對罹癌風險高
。
三、綜上述,住在基地台旁的居民,因罹癌風險增高,若經常接觸超高電磁波,電磁輻射直接
損傷人體細胞內的基因主體 DNA,促使基因突變致癌。為確保居民的健康,政府應加強防
護基地台所產生的電磁波,避免居民處於高罹癌風險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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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近年廉價航空大舉來台設點,促銷機票往往都比搭乘北高單程票便宜,加上國內陸客團往往排擠國人旅遊,旅行社掌握特惠車票和平價旅館,以至於國人在國內旅遊品質日益下滑,而且沒有比出國旅遊便宜。爰此,建議觀光局須輔導國內業者提供國人平價旅遊特惠行程,而非把國人趕到國外旅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虎航 12 月 3 日中午 12:01 分,以 88 元的促銷票價,12 月 17 日開航台北(桃園)─
澳門航線、12 月 18 日開航高雄─澳門,促銷國人前往澳門旅遊。
二、本土廉價航空威航 V Air 也是選在 12 月 3 日上午 10 時,推出飛往曼谷 520 元的優惠機票。
威航計劃將在 12 月 17 號開航台北(桃園)─曼谷(廊曼),本土二家廉價航空紛紛提出
優惠促銷機票,刺激國人出國旅遊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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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國內健保病床除了一床難求,即使順利住到健保床也會被醫院趕人。民眾若受傷癱瘓,前 6 個月是黃金治療期,有機會復健回到正常生活。但病患往往住院滿 28 天,醫院就會趕人,讓傷患形成人球在各大醫院流浪。此種情形在重症病床以及血液腫瘤科癌症病房最為嚴重,對於有立即生命危險的病患,根本就不能出院,但是醫院都會強迫病患要出院或是住自費病床,造成病患被迫出院後,只能立即轉急診室,為了可以再候補上健保床,對於身體狀況已經岌岌可危的病患根本就是折磨。爰此,要求政府要立即彈性調整健保病床住院天數,對於癌症末期以及隨時有生命危險的病患不能強制出院,並且鼓勵醫療院所增加健保病房,以保障國人就醫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病患在入住時醫院就會講明,健保病房只能住 28 天,時間到就必須自費住單人房,否則就
要住自費病床,等同於每周要補貼病床超過 1 萬元,對於大多數的民眾來說是無法負擔的
醫療支出。
二、國人詬病高官特權人士可以長期住院,不用擔心被趕,然而沒權沒錢的民眾,就只能捲舖
蓋轉院,否則就是回家等死,這完全失去健保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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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中東產油國與美國搶原油供給市場市佔率,導致油價持續崩跌。然 2008 年原油價格每桶衝破百元美金,當時國籍航空紛紛調漲票價超過兩成,但 12 月國際原油價格跌至比 6 年前還低,每桶回到 70 多元美金,國籍航空卻只有調降「燃油附加費」,機票本身沒降價。爰此,民航局須協調國籍航空業者,對於國內機票應採有感降價,以減少民眾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連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 12/8 在立法院答詢時都指出「航空業、交通業等應檢討價格」。
二、航空公司表示除非等到油價降到 10 年前每桶 60 美金以下水準才有機會。
三、中東產油國與美國車拼原油供給市場,導致油價崩跌,國內汽油價格半年內每公升大跌 7.6
元,國際油價近期已下跌超過 3 成,但國內除中油油價下跌 11%之外,連中央銀行總裁彭
淮南 12/8 在立法院答詢時都指出「航空業、交通業等應檢討價格」。相對於日圓貶值日貨
要降價,相對保守。
四、國價原油價格開始下跌,但飛機票價卻沒有調降。實際來看,2008 年原油價格每桶衝破百
元美金,當時國籍航空紛紛調漲票價超過兩成,但 12 月國際原油價格每桶回到 70 多元美
金,比 6 年前還低,卻只有調降「燃油附加費」,機票本身沒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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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日本推出銀髮族郵局,營業項目包含定期代購油、米、生活必需品,還關心老人家身體健康。相對於日本郵局大發老人財,全面開發銀髮商機,台灣應向日本借鏡,重視銀髮族群需求,達到改善郵務虧損的目的。爰此,郵局應積極開發郵局銀老族商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華郵政擁有多據點的優勢,得以深入偏鄉,其他機構很難比擬,中華郵政應趕緊與社會
福利機構合作,推展銀髮族相關業務。
二、日本郵局員工為都市民眾提供照顧偏遠地區父母的服務,民眾只要加入郵局會員,郵局員
工將定期代其探視父母、提供代購商品以及確認長者健康狀況,回報給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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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鑑於健保署從 101 年起即支付「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鼓勵主治醫療團隊與病患本人或家屬,共同討論訂定自主醫療計畫,以減少死前不當醫療,然而據健保最新統計,102 年每 100 位死前曾住院者,仍有 32 位死前最後住院用呼吸器維生,以平均用 20 天計,每人次健保費用高達 29 萬元。為更有效減少末期無效醫療,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醫糾及病家的折磨,建請健保署應參考美加兩國健保支付ACP 諮詢費之作法,設計更完備的「健保好命善終給付」政策,以取代「一路救到掛」的無效醫療;同時應積極協助病家了解無效醫療的真相,讓家屬坦然且安心的放手,還給病人尊嚴善終的基本人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健保最新統計,102 年每 100 位死前曾住院者,有 32 位死前最後住院用呼吸器維生、
平均用 20 天、每人次健保費用高達 29 萬元。但這種「一路救到掛」的末期維生醫療,究
竟是延長病人壽命,還是徒增瀕死前的「痛苦餘命」呢?據民調指出,八成六民眾寧選善
終以減少折磨。另有近一成不知道怎麼辦而選擇讓醫師決定。
二、對照之前媒體調查,九成重症醫師認為無效醫療是「家屬不放手」,而不放手背後的真相
,其實是面對生死善終考題時,徬徨無助的病家不知如何放手,加上生死關頭的病情討論
常發生「醫病溝通落差」,因為大部分沒有預立自主醫療計畫(Advance care planning,簡
稱 ACP),一旦聽到醫師慣常說的:「我也不能確定,就看家屬要不要繼續救」、「每個
人狀況不同,很難預測,但沒試怎麼知道?」等話語,家屬並不能意會到病人其實正在承
受無效醫療,更不知道所要付出的痛苦代價,相對於所延長的生命完全不成比例,以致於
因會錯意而不敢放手。加上部分家屬仍有「不救到底=不孝」的迷思,只能接受「死亡套餐
」。以致讓末期病人不明就理地服用「死亡套餐」,插管、洗腎、強心針……一路搶救到
掛。再者,雖民調中多數人期待適時放手以能善終,但現行健保論量計酬制度卻鼓勵醫師
多提供醫療,而不是積極提供諮詢幫助病家抉擇何時該放手。另外在專業不對等下,病家
並不知道怎麼問對問題。
三、事實上,對於高齡重症末期病人採取積極治療,反而增加併發症等醫糾傷害之風險,當最
後看到病人千瘡百孔、受盡折磨時,內心無限懊悔卻為時晚矣。因此,如果能減少末期無
效醫療,反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醫糾及病家的折磨。
四、健保雖然從 101 年起就支付「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鼓勵主治醫療團隊與病患本人或家
屬,共同討論訂定自主醫療計畫,減少死前不當醫療,但實質成效有待進一步檢視。故健
保署應參考美加兩國健保支付 ACP 諮詢費之作法,思考如何設計更完備的「健保好命善終
給付」政策,以取代「一路救到掛」的無效醫療;同時製作衛教影片請醫療團隊播放給家
屬觀看,協助病家了解無效醫療的真相,讓家屬坦然且安心的放手,還給病人尊嚴善終的
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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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中國大陸與韓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恐將對台灣造成直接與間接損失。根據經濟部計算,台灣 GDP 會下降百分之零點五,損失五百九十五億元,直接損失方面,百分之八十三產值將集中在中南部,尤其是高雄鋼鐵業、南部石化業、台中工具機、台南汽車業、彰化紡織業與新竹面板業與玻璃業等。為避免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及「兩岸服貿協議」尚未通過審查情況下,臺灣出現產業擴大出走潮,爰建議經濟部及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針對受到衝擊之產業,提出輔導弱勢產業之配套措施,秉持公開參與及有效溝通的原則,蒐集彙整民眾意見,並由民間團體與產、官、學界召開會議,以作為後續政策方向。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前經濟部長杜紫軍指出,中國是台灣第一大出口市場,根據韓國青瓦臺(總統府)表示,
明年韓國可因陸韓 FTA 省下關稅達 54.4 億美元。如以台韓出口結構重疊程度達七成計算,
明年韓國對大陸出口,將比台灣出口成本低 40 億美元(約新台幣 1200 億元),將使國內
相關產業出口缺乏競爭力。
二、根據中經院及工研院進行評估之結果,發現中韓 FTA 生效將使得台灣國內生產毛額下滑
0.5%、總出口減少 1.34%,總產值減少 0.98%;另一方面洽公會進行專業評估則發現,韓貨
將在大陸取得關稅優勢,估計我國輸往大陸的產品一年約有 31.6~84.2 億美元遭取代。若
台灣三到五年仍未與大陸完成貨貿協議談判,則台灣更將出現台幣 2,600~6,500 億元的損
失。
三、區域經濟快速整合環境下,台灣應更積極參與,不該固步自封,但政策評估必須確切,本
席鑒於中韓 FTA 雖宣布達成共識,但迄今其降稅清單仍未對外公布。在此情況下,經濟部
尚無法做出精準的評估,建請經濟部除了儘速掌握雙方簽署細節,以作出政策應對,再者
,儘速針對預估受衝擊之產業,提出輔導產業之配套措施,並適時召開產官會議聽取多方
意見。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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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亞太地區人才競備已是分秒必爭,新加坡、中國、日本、韓國,甚至馬來西亞都忙著搶人才。而人才競爭,除了薪資之外,沒有舞台、看不到未來更是政府應重視之問題;此外,國內僵化之法令,不僅讓台灣拿不出搶人績效,恐怕更將讓許多台灣培養之優秀人才持續出走,大嘆「台灣,我回不去了!」。2014 年 IMD 世界人才報告,參與評比的 60 國中,台灣在「人才外流」排名為第 50 名,落居後段班,顯示台灣人才外流情況嚴重;對於「外籍技術人才的吸引力」也僅排名第 45 名。「人才外流」和「對外籍技術人才的吸引力」排名滑落,是警訊,代表我國須更積極增加留才、攬才之誘因,並鬆綁外籍專業技術人才來台工作限制,爰建請政府就現行之留才、攬才政策及相關法令進行澈底之檢討,研擬有效及務實之留才、攬才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4IMD 世界人才報告,瑞士為人才競爭力最好之國家,台灣今年排名全球二十七名、亞
洲位居第五,雖輸給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與印尼,但仍勝過日本的第二十八、韓國的
四十名等。惟台灣在「人才流失」上排名卻為五十名,凸顯台灣空有人才競爭力,卻留不
住人才,實不容忽視。
二、低薪不是台灣的新現象,近年來台灣一向引以為傲之高科技業,淪為「低薪換薄利」之窘
境;醫界專業人才轉向新加坡、美國及馬來西亞;教授、機師、幼教師及服務業人才也都
已離開台灣,寧願在他鄉落地深根。現在台灣總經理級薪資也已低於馬來西亞、印尼及泰
國等,使台灣成為亞太區低薪總經理聚落,當這些總經理及高階主管都成了低薪一族,一
般受雇階級將如何期望自己的未來?一個沒有未來想像力的人才市場,對於台灣整體競爭
力將形成莫大之殺傷力。
三、又台灣僵化之法令政策,對於攬才亦成為一大阻礙,如新加坡只需要一周就能讓外籍人士
全家工作移居,台灣可能花上數個月仍辦不出來。前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台大經濟系教授
陳添枝曾指出:「人才競爭,除了薪資與舞台,比的更是各國政府制度之彈性與效率;僵
化的法令將讓台灣拿不出搶人之績效。」2014 年 IMD 世界人才報告,台灣「外籍技術人才
的吸引力」排名滑落至第 45 名,顯見台灣除了自有人才留不住外,外籍專業人才也不願來
,再過幾年,台灣總經理之薪資恐將再被菲律賓超越,屆時台灣將呈現怎樣的風景?
四、近年來,政府為了留才及攬才雖陸續推動「強化優秀僑外生留台工作行動計畫」、「產業
創新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及「公司法」等,以強化企業留才、攬才之能量,惟
台灣人才就像滲漏之水管般不斷流失,而且是愈來愈嚴重,從點到線,甚至涵蓋到各個面
向。根據《全球人才 2021 調查研究》,7 年後,台灣將是全球人才供需落差最嚴重之國家
,面對這日趨嚴重之人才赤字,顯示政府現行政策未能符合實際之需求,雖「低薪台灣」
非一時半刻可終結之現象,爰建請政府拿出魄力,澈底檢討現行之政策,以儘速終止台灣
人才流失之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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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台灣生育率越來越低,據中研院經濟所表示,國內如果再不提振生育率,未來恐影響人均消費、政府財政,台灣將進入「又少又老又窮」之世代。台灣人不生小孩,負面後果就像溫水煮青蛙,不容易感覺到問題,但25 年後出問題,就一發不可收拾。儘管政府已將人口問題視為國安問題,並推出如「助妳好孕專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鼓勵生育政策,惟依據出生通報系統蒐集由衛生福利部通報之出生資料及戶籍出生登記資料統計顯示,2013 年出生之嬰兒為 19 萬 4,939 人,較 2012 年 23 萬 4,599 人減少 3萬 9,660 人;2013 年育齡婦女總生育率為 1.07,較 2012 年1.27 減少 0.20,創下世界最低紀錄,顯見政府現階段政策仍無法有效改善少子化趨勢。為減輕家庭在生育、養育子女上之經濟負擔,爰建請政府應重新檢討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除原有補貼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六十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對生育第二胎以上及生育多胞胎之家庭,應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以提高國人生育意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調查資料顯示,約 80%之上班族曾有生小孩的念頭,但因賺的錢不夠、台灣教育體制不
健全以及社會太亂擔心小孩學壞或被綁架,讓上班族裹足不前,無法付諸實行。此外,在
上班族眼中,生養一個小孩,家庭月收入至少要新台幣 9 到 10 萬才夠,以大學剛畢業、夫
妻薪水都 2 萬出頭的家庭來說,至少要 13 年後才有辦法生養小孩。又近年薪資凍漲、房價
居高不下、奶粉及民生物資漲不停,社會經濟狀況未見改善,讓年輕世代不是不想生小孩
而是不敢生小孩。
二、生育率逐年下降之結果,不但使得人口成長趨於遲緩,人口年齡結構也會跟著改變,將會
面臨負成長,人口老化之趨勢。國發會預估,在 65 歲以上的老年人口佔比方面,相較於
2014 年的 12%,至 2061 年將大幅增加至 41%;其中 80 歲以上人口佔老年人口比率,將從
2014 年的 25.1%,大幅上升至 2061 年的 43.2%。拐杖取代嬰兒車之情況,將造成老人照護
對社會成本之支出太大,在稅收有限之國家,將會發生世代性之惡質循環,引爆政府財務
危機。
三、中研院經濟所跨 40 國之研究指出,若社會目標為讓政府財政寬裕,則平均最適生育率為
2.56。但若要考慮降低家庭負擔,藉此刺激消費,達到長期消費水準最高,則平均最適生育
率將降為 2.05,顯見每對夫妻至少應生 2 個以上小孩,對國家整體發展最好,故為能提高
國人生產意願,鼓勵國人生育 2 個以上小孩,同時減輕家庭在生育、養育子女上之經濟負
擔,政府除維持原有補貼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六十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對生育第二胎
以上及生育多胞胎之家庭,應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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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中醫乃中華文化的國粹,有 48%國人生病時曾接受中醫治療,然對比中國大陸在各省成立國立的中醫高等教育學校,甚至加拿大卑詩省昆特蘭理工大學也於102 年 2 月與北京中醫藥大學合作,成立加國第一所國立中醫藥高等教育學府,台灣至今仍無一所公辦中醫高等教育學府,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積極研議規劃,於我國設立國立高等中醫教育學府事宜,鼓勵更多人重視及投入中醫藥教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醫是中華文化的國粹,然這樣一個具有中華文化深厚內涵的醫學,在台灣卻未曾建立一
所培養中醫中藥人才的學校(私立者除外)。30 多年前從大陸來台的老中醫,很具有傳承
中華文化的使命感,希望設立一所國立的中醫藥學校,培養中醫藥專業人才,然政府皆推
說無師資,無法設立學校,時間一再蹉跎之下,對比大陸對岸以及其他歐美國家對於中醫
的重視,政府對於中醫教育人才的培養實在過於消極。
二、大陸在中醫教育方面,自從共產黨執政後,每年徵集老中醫至北京開會,共同研發中醫的
大政方針,更在大陸各省成立國立的中醫高等教育學校,培養中醫藥人才。不管是培育中
醫藥人才,栽培中藥的基地,中國大陸皆有整體的規劃發展,甚至在高等教育學府中設立
「國際中醫藥交流學院」,將中醫藥推廣到全世界去,例如加拿大卑詩省昆特蘭理工大學
也於 102 年 2 月與北京中醫藥大學合作,成立加國第一所國立中醫藥高等教育學府。本席
要求行政院應參考中國大陸培養中醫藥人才之作法,首先積極研議規劃,於我國設立國立
高等中醫教育學所事宜,鼓勵更多人重視及投入中醫藥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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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國外大數據運用在農業領域已有很好的成效,農委會目前雖有農業雲端服務,但農業基礎資料庫方面之相關資料散見於政府部門和各個委托機構,如台灣大學、逢甲大學、中經院等,相互沒有連結,基礎資料庫的整合運用尚有不足,本席要求農委會應該主動檢視所有農業相關資料庫,予以整合建立國家級的農業大數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外大數據運用在農業領域已有很好的成效,以美國為例,美國農業部建立一個可以連結
三四八個農業資料庫的網站,數據經過整合分析後讓農民能隨時掌握天氣變化、市場供需
、農作物生長等等資料。農委會目前雖有農業雲端服務,但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運用性尚有
不足。
二、以農委會編列「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辦理農產品調節措施為例,101 年編列 2 億
2 千多萬,僅執行 9 千 5 百多萬,執行率 43.1%;102 年編列 2 億 2 千多萬,僅執行 2,379
萬,執行率 10.8%,預算執行率低顯示主管機關之產銷預測及敏感作物之預警機制失靈。本
席要求農委會應該主動檢視所有農業相關資料庫,例如台灣大學、逢甲大學、中經院等等
,予以整合建立國家級的農業大數據,以更增強農業雲端服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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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黑心油事件自 9 月爆發至今,有 235家食品廠受到波及,商品在大陸遭到全面下架,至今仍無法登陸,全部卡關,衛福部雖表示將派員至大陸溝通,然目前對於資料、人員等細節尚未敲定,至今仍未成行,顯示衛福部對於違法黑心商品,以及受波及之受害廠商資訊並未完全掌握,本席要求衛福部應儘速蒐集完整食品廠商資訊,行政院並應該提高溝通之層級,讓衛福部速至對岸溝通說明,俾使無辜之食品廠商商品盡快放行,避免更大的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9 月爆發黑心油事件以來,國內食品廠、小吃攤、連鎖餐飲等接連遭受重擊,食品產業至少
損失 122 億元,影響外銷逾 20 億。不僅大陸,日本、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智利、紐
西蘭……等,也都阻擋台灣食品。
二、尤其是衛福部第一時間公布的 235 家廠商,被大陸要求全食品項下架,相對馬來西亞已經
解除對於台灣食品的進口限制,大陸至今仍對於公布之廠商食品卡關,無法放行。兩岸雖
有食品安全衛生協議,衛福部第一時間也啟動溝通協調的機制,然衛福部對於受波及之食
品以及廠商資訊,其細節還未與對岸敲定,至今仍無進一步之行動,顯示目前之協議以及
溝通層級無法發揮功效,衛福部應儘速蒐集完整食品廠商資訊,行政院並應該提高溝通之
層級,讓衛福部速至對岸溝通說明,俾使無辜之食品廠商商品盡快放行,避免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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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因近來食安風暴接連不斷,但中央各部會總在狀況外,反應也慢人一拍,即使召開食安會議、組成食安辦公室,還是在距離問題廠房百里外的辦公室討論,對於實際問題一問三不知,成了象牙塔裡的政府。許多國外企業、外商公司都會要求管理階層到第一線的產房、生產線工作,國外政府也多有高級官員在重大問題發生時,前往問題機關廠房視察之案例,本席要求各部會首長以身作則,並督促各局處所長親自下鄉,前往第一線親自了解問題環節,由上而下解決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期食安問題接連爆發,但政府官員卻被批評總在狀況外,即使召開會議,也僅是在辦公
室中開會討論、調閱報告,學者從政固有優點,但若因此目不見睫和基層脫節,我們的政
府則變成了在象牙塔裡的政府,難怪現在會民怨四起。
二、許多國外企業、外商公司都會要求管理階層到第一線的廠房、生產線工作,讓企業的主管
可以親自實際了解面臨的問題,才能思考解決的方式,我們現在的政府缺乏的就是這樣的
管理思維。
三、本席多次質詢官員時,都有一問三不知、或與現實脫節情形,有如官員吃米不知米價,與
真實社會脫節。與其在冷氣房讀資料、打高空,各部會部次長應該主動前往第一線,以食
安問題為例,即可親自審視工廠生產過程與調查機關稽核等情況,實際了解每個環節,由
上而下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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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因我國法規規定,常有消費者得被動接受電話銷售之情事,雖經今年六月「金融控股公司法」修正,一般民眾卻還是常有接到未曾留過資料之保險業、汽車貸款等電銷公司來電,甚至有民眾主動和銀行要求移除電銷名單後還是接到電銷電話之情形。雖金管會計畫明年實施「金控子公司若有新的共同行銷行為,都須重新取得客戶同意才能運用客戶資料」之規定,但並無朔及既往,亦可能無法有效管制非金控直屬公司之電銷行為。為維護個資權益並降低民眾困擾,金管會應加強管制金控公司對消費者個資之運用,並主動追查不合規定之行為,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部分電話銷售行為長期困擾我國民眾,以往消費者常在不經意的情況下被動同意提供個資
供電銷公司運用,雖經今年六月修法,電銷名單之取得已相對不易,但仍時有民眾反應接
到未留資料公司之電訪電話。
二、經民眾反應,即使主動向銀行要求將資料自電銷資料庫移除,一經辦新卡又會自動加入電
話銷售名單,形同銀行強制為消費者做選擇,實不合理。
三、除金控子公司外,亦有其他如信貸、汽車貸款等公司使用電銷方式攬客,經詢問亦不明確
表示電銷名單來源為何,為維護個資權益及減少民眾困擾,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並主動追
查,杜絕此類個資濫用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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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各部會的統計業務,為方便國人查詢,多建置查詢資料庫系統,羅列詳細的分類細項,並提供查詢的日期區間選擇,選擇性以及便利性皆高,其更新速度也會依照實際需求進行調整。然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相關統計系統尚未建置,消費案件之統計是以一年為單位進行,量化統計內容也不足夠,爰此,建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升消費者權益,充實統計資訊系統內容,縮短統計更新時程,確實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對於消費者保護處所為之良好施政作為積極公開,讓民眾的消費權益更加受到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單位各項統計業務是學術研究、施政評估、新聞求證的重要依據,各部會皆設立統計
相關人力作為幕僚單位,各項統計資料也盡可能的詳盡、詳實,統計結果是一個政府施政
成效的具體指標,亦多會公開讓人民檢視,因此,一個統計業務的詳實、公開與否,標誌
著部會對於自身業務的課責性高低。
二、各部會的統計業務,為方便國人查詢,多建置查詢資料庫系統,羅列詳細的分類細項,並
提供查詢的日期區間選擇,選擇性以及便利性皆高,其更新速度也會依照實際需求進行調
整,以衛福部為例,疾病管制署針對重大疫情之監控(如登革熱),其更新速度為每日更
新一次,而勞動部的資料庫也每月進行一次更新;中央部會的統計業務,也負有綜合各地
方政府資訊的職責,是「單一窗口」概念的實踐。
三、目前大部分政府部會皆建置詳盡的統計系統,然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相關統計系統尚
未建置,進入消保處網頁「消費案件統計」後,會發現消費案件之統計是以一年為單位進
行,因此,每年僅會公開一份約 10 頁的統計報告,量化統計也僅有「全國消費申訴及調解
受理件數統計」、「受理最多及最少案件之地方政府統計」、「申訴案件之類別統計」,
一共僅 4 頁,內容相當貧乏、不足。
四、爰此,建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升消費者權益,充實統計資訊系統內容,縮短統計更新
時程,確實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對於消費者保護處所為之良好施政作為積極公開,讓民眾
的消費權益更加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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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鑑於在其網頁上刊登大量廣告的 Facebook(臉書),因為在台灣沒有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我國行政管轄權無法觸及,倘若出現引人錯誤之廣告,不必負起相關法律責任,民眾被錯誤廣告誤導的機會因而增加。此外,當有 民 眾 發 生 消 費 爭 議 時 , Facebook 甚 至 也 沒 有 如 雅 虎 、GOOGLE 等平台提供客服專線協助處理,形成消費者權益保障漏洞。鑑此,建請消保處積極研議或採取行政手段,參考國外相關作法,儘速建立涉及外國或境外送達爭議案件的解決之道,並督促 Facebook 在台灣建立消費爭議受理窗口,以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規定:「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
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明白表示廣告之載體事業
若刊登引人錯誤之廣告,在法律上必須負起一定的損害賠償責任,藉此督促廣告媒體業對
廣告進行嚴格把關。
二、依照公平交易法可知,假若雅虎、GOOGLE 等網路廣告平台明知廣告不實而上架廣告,須
肩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然而,有民眾發現,在 Facebook 上若出現引人錯誤之廣告,由於
Facebook 在台灣沒有設立分公司或是代表處,我國行政管轄權無法觸及,遂可以不必負起
相關法律責任,形成一國兩制,民眾被錯誤廣告誤導的機會因此而增加。
三、此外,當有民眾發生消費爭議如帳號被盜刷遊戲點數等問題,Facebook 甚至也沒有如雅虎
、GOOGLE 等平台提供客服專線協助處理消費爭議,只有一個專門處理「購買廣告」的專
線,不受理消費爭議,讓消費者求助無門,形成消費者權益保障的漏洞。
四、台北市八月即發生類似消費糾紛,當時台北市法務局承諾函請行政院消保處研議解決之道
,然而如今消保處尚未公布相關解決方法。鑑此,建請消保處積極研議或採取行政手段,
參考國外相關作法,儘速建立涉及外國或境外送達的爭議案件的解決之道,並督促
Facebook 在台灣建立消費爭議受理窗口,以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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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 103 年度原住民族 1 到 3 季失業率仍超過百分之 4,且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顯示,2010 年到2013 年原住民失業者求職管道的,由「原住民就業服務員轉介」及「原住民 0800-066-995 專線或都會區就業服務台」之比例竟大幅下降,顯見原民會之就業服務並未受民眾青睞。為提高原住民族就業率並保障其工作權,爰此要求原民會針對原住民失業者求職管道執行狀況,提出檢討報告,以增進原住民族就業政策之成效,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原住民族就業狀況調查指出,103 年 3 月失業率為 4.12%,高於全國民眾失業率 4.03%;
103 年 6 月失業率為 4.02%,高於全國民眾失業率 3.92%;103 年 9 月失業率為 4.13%,高於
全國民眾失業率 3.96%。
二、查 102 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102 年原住民失業者尋找工作管道比例分別為,「
託親友師長介紹」61.16%、「看報紙」33.63%、「自我推薦及詢問」33.11%、「向民間人
力銀行求職(含上網)」28.12%、「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含上網)」17.14%及「原
住民 0800-066-995 專線或都會區就業服務台」9.93%。
三、102 年原住民失業者尋找工作管道比例與近年調查結果比較,「託親友師長介紹」的比例,
由 99 年 46.94%上升至 102 年 61.16%;「看報紙」和「自我推薦及詢問」的比例皆維持在 3
成以上。然透過「原住民 0800-066-995 專線或都會區就業服務台」的比例,由 99 年
28.64%逐漸降至 102 年 9.93%;而透過「原住民就業服務員」的比例於 99 年 11.48%,至
102 年已降至 4.69%。可見原民會所提供之求職管道,歷年下來成效大打折扣,且原住民族
失業率仍高於 4%,特此要求原民會針對求職管道政策提出檢討及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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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之主管單位,然自 2012 年修正該辦法,允許中國人士以醫美為由申請來台後,卻發生多起以醫美之名行非法打工之案例,造成我國治安之漏洞。且醫美健檢申請來台之審查較專業交流、商務活動及團體旅客寬鬆,亦無自由行之申請城市限制,旅客來台後除健檢時間外皆為自由行,已成為中國非自由行申請城市旅客申請來台旅遊辦法熱門選擇,中國淘寶網亦可見來台醫美健檢包套旅遊商品。為防止醫美健檢成為中國旅客來台從事非法打工管道,並降低因此造成之我國治安風險,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自 2012 年內政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允許中國人士以醫療服務
交流(醫美、健檢)為由申請來台後,近年卻發生多起以醫美之名行非法打工之實例,醫
美健檢來台旅客從事非法打工、賣淫等案例層出不窮,造成我國治安之漏洞。
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五章「醫療活動交流」係開放中國旅客來台從
事醫美活動之法源,然查第四十八條對於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從事醫美、健檢之申請資
格不含城市限制,此條之申請資格相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中對
於中國旅客來台從事個人旅遊(自由行)、團體旅遊者之申請資格有城市限制部分,規範
顯然較寬鬆。且醫美健檢來台旅客除從事醫美、健檢之時段外,在台期間皆為自由行形式
,已成為中國非自由行申請城市旅客申請來台旅遊辦法之熱門選擇。
三、爰此,要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研擬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中「醫療
服務交流」部分,提高此部分中國旅客申請標準,將醫美健檢來台之旅客比照自由行旅客
資格,加入申請城市等限制,避免醫美健檢來台之中國旅客造成之我國治安風險,以維持
開放中國旅客來台從事醫療服務交流之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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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客家委員會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顯示通過率有下滑趨勢,且各等級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較低年齡層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數。為避免語言傳承出現斷層危機,並提升政策實施成效,爰此要求客委會針對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下降一事,提出全面檢討,另應研謀提昇語言能力學習之深度,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有效性,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客委會 94 年度以來每年均辦理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查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
果,95 年度至 98 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分別為 94%、89%、83%及 65%,99 年度通過率
69%,雖稍有回升,然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通過率均未及 60%,102 年度甚至僅 47%,為歷
年最低;另查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97 年度 88%、98 年度 92%
、99 年度 85%、100 年度 82%、101 年度 84%、102 年度 67%。
二、97 年度至 102 年度辦理客家語言發展第 2 期計畫,決算數為 9 億 2,978 萬 1 千元,103 年度
起推動「客家語言深耕計畫」,計畫期程至 108 年度,總經費 15 億 3,772 萬 2 千元,客委
會年年編列高額預算用於語言發展及深耕,然不見其成效,爰此要求客委會針對客家語言
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下降一事,提出全面檢討及改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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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台辦)於 2014年 12 月 24 日於官方網站刊登新聞稿表示,南京市委宣傳部於 2014 年 12 月中旬在台灣舉辦首批青年文化人才(文藝與文化產業經營人才)培訓班。然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卻對此中國官員來台開設文化培訓班一事不僅事前不知情,亦無對此事作後續了解,實有未當。為防止此類中國官方在台灣進行文化宣傳及文化培訓之情事於往後層出不窮,及保障台灣文化界之創作及藝術自由,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台辦)於 2014 年 12 月 24 日於官網刊登新聞稿「南京市首批青年文化
人才培訓班在台開班」,內容表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市委《關於
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12 月 13 日至 19 日,南京市委宣傳部在台灣舉辦了首批
青年文化人才(文藝與文化產業經營人才)培訓班。」並提及台灣之參與團體包括新舞台
和賴聲川表演工作坊等文藝團隊負責人等藝術家,於台灣進行一周之文化培訓班。
二、然經詢問大陸委員會對於此事是否瞭解及掌握,陸委會僅表示據了解此次中國官員來台並
無經過聯合審查會,因此對此事事前不知情、亦未對此事作後續了解,實有未當。
三、為防止此類中國官方在台灣進行文化宣傳及文化培訓之情事於往後層出不窮,及保障台灣
文化界之創作及藝術自由,爰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應就此事進行
詳細了解,且應確實掌握中國官員來台之資料、更嚴謹召開聯合審查會審查來台之中國官
員。並應於詳細了解後,確實提供此次南京市委宣傳部來台進行文化培訓班之資訊、此次
中國官員來台資料予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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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全國警力僅 66,000 餘人,缺額高達7,800 人,人力之不足造成警察同仁工作環境惡化,超時加班之狀況時有所聞。根據 2014 年一到六月的「外勤員警超時服勤時數統計表」,全國每月加班超過八十小時的警察共計五千四百多人,約佔總警察人數一成一,超時加班人數最多為保一總隊共有八百四十九名。基層員警為捍衛工作權益,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爰提出組成警察工會之訴求,卻屢次遭到主管機關之駁回。我國引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多年,其公約精神贊同人人有自由結社之權利,包括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但主管機關卻無視此公約,繼續反對警察同仁組成工會。對此情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 2014 年一到六月的「外勤員警超時服勤時數統計表」,全國加班超過八十小時的警察
共計五千四百多人,約佔總警察人數一成一。警察勤務繁雜,包含治安維護、緊急事故處
理、到戶口清查、配合各種專案、節日活動等。警察同仁執勤能量往往花費在非本業之治
安、交通等業務上。且不規律的工作時段、工作時間過長、經常不正常的輪班、出差或是
夜班等,容易造成警察同仁因超時的工作而壓力過大、過勞。若不賦予警察同仁成立工會
之權利,將使個人力量難以制衡上級長官無理、過當之要求,警察同仁本身的工作權益也
將無從受到保障。成立警察工會,使警察同仁透過警察工會,有效爭取合理的工作環境,
得使警察同仁在面臨具有潛在危險之工作內容時,能具備更充沛的精神與體力面對。
二、兩公約明定組織工會是普世人權,我國憲法亦有明文:按中華民國憲法第 14 條明定,人民
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二條亦規範,人人有自由結社之權
利,包括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且註明本條並不禁止對軍警人員行
使此種權利,加以合法限制。立法院於 2009 年立法院通過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我國
引進兩公約已 5 年,應依照兩公約內容之精神,賦予警察同仁成立工會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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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其邁,有鑑於近日正逢台灣海峽之漁季,且查台灣海峽海域盛產許多高經濟價值魚種,包括黃魚等,一尾常動輒上萬元,市場收購行情甚佳,中國漁船往往成群結隊進入我國海域非法捕魚。中國漁船天天進犯的狀況層出不窮,使得我國漁民權益受損。我國海域雖廣,但海洋資源在近年過度捕撈之下,已經面臨枯竭,且越界之中國漁船,所使用的捕撈方式多非我國漁業法所允許之手段,已嚴重傷害我國海洋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船舶為漁船者,得處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
駛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前二項所定之罰鍰,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處罰
。然經查近年來海巡署開罰金額平均只有十七萬左右,與法條所允許得上限五十萬元相差
了三十三萬左右。依照現行法條,海巡署的執法手段應可更加嚴厲,以達成嚇阻中國漁船
頻頻入侵之效果。然查近三年來海巡署卻無任何提高罰鍰金額之動作,在罰鍰金額不變的
狀況下,中國漁船更是有持無恐,變本加厲入侵我國海域且侵害我國漁民之經濟利益。
二、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的狀況嚴重,且使用之捕撈方式往往亦非法律所允許,例如電魚、炸魚
或是使用底拖網等手段。多年來我國政府已就拖網漁業進行禁漁區限制及漁船限建等管理
,漁民亦努力配合,維護漁業環境。然而反觀中國漁船,不僅越界捕魚,進犯我國海域,
且使用之手段,如使用滾輪式拖網,不但大小魚種通吃,拖網底部加裝鋼板,行經之處輾
碎珊瑚礁,在海底常發現有聚集飛魚卵的草蓆、棄置的漁網與繩索,覆蓋纏繞在珊瑚礁上
,對珊瑚礁生態造成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維持不易,一旦遭到破壞,難以進行修復。且查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進一步規定非法漁業行為者」,則船舶「應」
沒入之。因此海巡署應藉此法條強力執法,遏止中國漁船非法入侵我海域,確保漁業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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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媒體報導警專學校以經費不足為由,讓學生處於寒冷冬日期間都無法享用熱食的早餐。爰此,寒冷天氣沒有熱食早餐頗不人道,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檢討警專伙食費預算,並予以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警政署 103 年決算,警專學生每人每月伙食費為 2,774 元,104 年預算編列每人每月為
2,872 元,等同於本島地區官兵伙食費 2,872 元,高於矯正機關成年收容人伙食費 2,000 元
。
二、據國泰醫院出刊的《營養通訊》第 43 期亦提出營養、均衡、健康的早餐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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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各地方政府跨年活動所需螢光棒高達數十萬隻,且所含化學物質可能有致癌的風險。爰此,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政府相關環保單位應適度採取行政措施降低民眾參與晚會時使用螢光棒的頻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迎接新年,各地方政府舉辦的大型跨年晚會會場,五顏六色的螢光棒常是參與民眾的必
備用具。
二、但據環保團體指出:這些螢光棒內含醴類化合物,不僅含有毒性具有致癌的風險,也會提
高環境污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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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國際油價持續下跌帶動國內油價降價,預計電價、瓦斯價格也將調降,但與油電息息相關的民生物價,如:外食費用……等卻很少反映成本。爰此,為讓民眾有感,政府應儘速啟動物價穩定小組調降民生物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際油價下跌帶動國內油價持續調降,在油價跌價的帶動下,電價、瓦斯價格也都陸續調
降。估計,二十公斤的桶裝瓦斯每桶可望調降至六十到七十元。
二、政府物價穩定小組應發揮功能,讓民生物價不再是民眾的生活壓力,讓民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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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鑑於高鐵倘若破產致政府依約強制購買,可能導致票價調降的時間再延後。爰此,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高鐵票價及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應考量予脫勾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倘若,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沒有通過致高鐵可能面臨破產的困境,依約規定:政府必須啟動
強制收買和接管高鐵機制,估計收買高鐵價金至少要 3,900 億元。
二、未來政府接收高鐵公司,包含:不可抗力事件求償金額為 3,000 億元,加上其他的違約抗辯
、資產計算等,可能要花 7,000 億元,屆時恐不能如期調降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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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我國愛滋感染者有年輕化之趨勢,政府除深入校園,宣導防範外,更應善用網路社群等年輕人常用之資訊交流平台宣導愛滋病防範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截至今年 10 月,國內愛滋病感染人數新增 1,896 人,總
數達 2 萬 8,371 人,其中以新北市新增 487 件、共 6,406 件,比例超過 2 成 5,不僅居全國
之冠,更創歷史新高。新北市日前更傳出有 16 歲年輕人感染愛滋,是新北市最年輕的愛滋
感染者,顯示愛滋感染者在我國有逐漸下降的趨勢。
二、現在的年輕人習慣透過手機 APP 交友軟體,及社群網站交友,在不清楚對方背景情況下,
往往容易發生不安全的性行為,增加感染愛滋的機率,除了校園宣導以外,政府應善用網
路社群作為宣導、傳播工具,深入青少年聚集之地,健全青年學子防範愛滋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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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全球駭客行為猖獗,行政院應督促銀行針對持卡人信用卡可能遭盜刷之消費行為積極提出預警及確認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美國總痛歐巴馬說:「有些人在地球另一端,可以用你的名字花掉數千美元,只因為他們
偷了你的號碼,或你在錯誤的時間和地點刷了卡,這令人火冒三丈。」根據微軟公司日前
示警,全球平均每秒就有 12 台電腦被駭,換算每一年有 4 億台電腦遭受駭客、病毒攻擊,
而亞洲已成駭客攻擊的一級戰場,在台灣因信用卡開戶普及率居全球之冠,自然吸引網路
罪犯聚集,提高了資安漏洞與個資外洩的風險,如何防範個人資料外洩,除信用卡發卡銀
行的資訊安全保護機制外,對於異常交易的,銀行端更要積極向客戶提出警告。
二、由於駭客在取得個人信用卡資料後,會先嘗試小筆網路購物刷卡,試刷成功後再立即取消
交易,持卡人所收到的帳單不會列示此筆被取消的交易,但駭客卻可以藉此得手並確認該
筆信用卡資料為可盜用之對象,爾後再轉賣他人,或等待適當時機盜刷大筆金額,若發卡
銀行無法預先示警,等到持卡人收受帳單方知悉時,為時已晚。
三、由於一般持卡人不會隨時知悉自己的個人是否外洩,曾否被盜刷,但銀行端在接受刷卡資
料時,卻可以利用系統進行第一階段的過濾,因此,對於有疑慮的刷卡消費行為,行政院
應督促銀行端積極主動與持卡人確認,以確保個資不受他人任意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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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教育部長吳思華指出「目前各大專院校畢業博士人數眾多,但國內每年僅八百個職缺,如果再不嚴肅解決,十年後流浪博士將超過流浪教師」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指出「目前各大專院校每年畢業五千名博士,其中一千五百名在職,
三千五百名等著就業,再加上三百名從國外回來的博士,但是,我們每年只有八百個職缺
,如果再不嚴肅解決,十年後流浪博士將超過流浪教師。」
二、但其實取得博士學位之高等教育人才,其出路不僅只有到學校擔任教職,更重要的是,政
府如何利用各種管道將其長期從事研究之成果、研究之精神帶給下一代,不論是透過教育
的形式,或是透過產業研發的形式。
三、令人惋惜的是,國內企業長期漠視高等研發工作,也吝於投入經費進行研發,尖端型的研
究往往只能集中在幾個特定的學術研究機構或校園,因此,教育部在感嘆博士人數太多,
無教職缺可給之餘,更應設法鼓勵、協助博士人才到產業界從事尖端研究及發展,實質地
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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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針對現今台灣社會網路科技發達,民眾常以為在網路世界即可以匿名任意發言,無須負擔任何責任,此些網路霸凌,已對社會秩序造成破壞,也使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消失無存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網路科技爆炸的時代,便利了人民的生活,資訊交流便捷,但也因為外界無法知悉網路發
言者的真實身分,加上網路的傳播力迅速,網路成為有心人士的犯罪工具。目前台灣的網
路文化及充斥網路霸凌,民眾習於網路的便利,也忽視在網路世界應有的禮儀,如任意的
謾罵他人,散播不實言論,未經同意張貼別人不堪的照片,或合成情色照片、影像用以貶
低或詆毀他人,情緒語言、霸凌散播不實言論等,都在利用網路工具破壞社會整體秩序。
二、更進一步來說,在網路上除了言論散播者外,還有更多的資訊接受著,當資訊接受者的第
一手資訊是錯誤時,當事人想再扭轉,或讓他人重新接受正確資訊,往往是非常困難的。
三、台灣是民主開放且言論自由的社會,但仍需維持法治,對於網路霸凌的管理,行政院應研
議相對應之措施,跳脫傳統對言論自由之法治觀念,從教育制度、網路管理等多面向,以
建立友善、平等的網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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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啟臣,鑒於高鐵目前面臨嚴重的財務困境,包括延長高鐵特許期四十年,以及未來營運計畫和財改方案,都需要立法院的支持,然而社會對高鐵萬一破產後對社會之影響、延長特許期限之後,是否就此根治問題、高鐵服務品質是否提升、故障率是否降低等等仍未釋疑,爰建請行政院切實回答社會疑問,妥善解決高鐵財務困境與運輸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高鐵目前面臨嚴重的財務困境,包括延長高鐵特許期四十年,以及未來營運計畫和財改方
案,都需要立法院的支持,我們當然不希望看到破產的情況發生,但是也必須要做出最壞
的準備,很多人在問,有沒有破產,高鐵也會繼續營運,不知道差在哪裡,這個部分政府
是否應該多加宣導強調?部長,如果破產的話,包括政府直接買回等費用等等,大約需要
多少資金,政府需要籌措多少?對於社會會造成經濟面的衝擊嗎?(比如特別股股東以及
其他股東血本無歸,造成股價下跌,經濟動盪)
二、即便延長特許期限,折舊攤銷費用可由平均每年 235 億元降為 164 億元,年省 71 億元,未
來能否保證絕對不再出現財務困境,以現在盈餘的計算,能夠徹底解決高鐵的財務結構嗎
?為什麼是四十年?未來是否有可能再度延長?有民眾擔心這可能是無底洞,政府接管的
底限在哪裡?財改方案之後,政府是否能掌握高鐵的主導權?持股是否有隨之提升到三成
以上?以保持有效監督?
三、關於民眾關心的票價降價部分,除了高鐵自己內部的財務槓桿問題以外,民眾的期待其實
也和現在油價下跌,民眾期待物價尤其是運輸業價格應起帶頭示範作用有關,高鐵為改善
財務缺口,去年 10 月首度調漲票價,平均漲幅超過 9%,北高票價從 1490 元調漲至 1630
元,雖然營收因此每月增加約 30 億元,但仍無法躲過財務危機。如今降價幅度 7.5%,有民
眾擔憂,價格調降雖是好事,但是離漲價其實沒有多久時間,如此頻繁的價格變動,這樣
的降幅可以維持多久?是否可以做出一定時間內價格不再上漲的保證?比如一年?或者高
鐵每隔一定時間都會有一個價格檢討機制,下次檢討是什麼時候?此外,既然已經降價,
有立委同仁表示為何不是將回原價?這可能有計算上的理由,不過像過去的早鳥優惠,學
生優惠等等,通常是一種補償機制,過去常注意這些優惠的消費者也在問,過去的優惠模
式是否會隨之改變,會不會被驟然取消,新的優惠模式又會是什麼?確定降價後,大約何
時實施?
四、除了財務問題,高鐵要得到全民的支持,除了價格以外,服務的品質穩定更是得到社會信
任的關鍵,然而高鐵通車七年多以來轉轍器共故障 67 次,今年迄今就有 12 次,造成誤點
狀況不斷,等於平均每個月都有至少一次狀況,實在有點落漆,不符合高級運輸的要求,
大約兩個月前,高鐵公司與德國西門子發現,是微動開關製程出現顆粒雜質,導致接觸不
良,當時聲稱,高鐵與西門子將建立檢測標準,共設下四道關卡,西門子在年底前會建立
測試平台,微動開關從出廠、進貨到裝設要經過層層檢測控管品質,確保故障異常降到最
低。如今年底已到,這個測試平台的建置是否完成?明年是否可確實降低故障率?能否保
證明年平台建置完成後,能確實降低故障率?目標值是降低多少?尤其元旦連續假期將至
,12 月 31 日至 1 月 5 日疏運期間,已規劃加開 110 班次,總計 6 天提供 900 班次列車旅運
服務外,更將於連假期間視車站人潮及車票銷售情形,機動加開全車自由座列車,萬一遭
逢故障,運輸衝擊不可想像,是否已特別進行維修保養,以因應隨之而來的大量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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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國小中年級課程雖包含「實地飼養小動物,並彼此交換經驗」,但卻缺乏取得動物、飼養後的進一步處理原則說明。如此不但傷害動物、生態系,學生也學不到妥適的自然科學知識,建議在探討學科之際,同步學習生態倫理,提供動物飼養後續的相關處理方法,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接到一位國小老師來電,詢問教科書商贈送
的樹蛙蝌蚪長成後該如何處理。經救傷收容站專員前往確認,得知為台灣特有種莫氏樹蛙
,因不確定來自何方、無從野放,只能由兩棲動物研究室長期收容。此例凸顯了只剪輯動
物生命片段的科學教育,缺乏環境倫理。
二、依教育部所發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國小中、
高年級教案中,都涉及讓學生藉由飼養動物來認識生命。然而,課綱中的「科學倫理」,
涵蓋於高年級的「科學活動應尊重生命與環境」中,應在取得動物的同時,就該學習科學
倫理。
三、接觸、觀察野生動物有很多方式,應優先考慮野外觀察。到野外觀察不但可以看到動物本
身,也可以了解其生活棲所。物種不會單獨存在,牠們與環境間必有依存關係。若要攜回
飼養,首先須考慮採集地點,最好不要距離飼養點太遠,建議可先於校園內的樹林、水池
,或校園附近的環境採集。
四、數年前即曾發生,出版書商為教學所需,提供學校師生牛蛙蝌蚪作為生物觀察教材,由於
缺乏牛蛙飼養後的處理或回收機制,導致保育人士及教育部的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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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食藥署甫公布將禁止嬰兒奶粉以「開罐價」促銷搶客,政策宣布後引發民眾反彈,網路上家長討論政府剝奪不得已使用配方奶家長購買時的「小確幸」。撇開限制配方奶推銷手段是否真能促進母乳哺育不論,照顧家中寶貝,家長更應了解嬰幼兒食品產業裡的箇中玄機,例如配方奶裡暗藏著基改成份。因為母乳不足、身體健康、工作環境等種種因素而無法以母乳哺育,退而求其次選擇嬰兒配方奶,這是一些母親的不得不然。奶粉除有各種人工添加物如檸檬酸、香草香料、乳糖、蔗糖、抗氧化劑之外,其中還含有基改成份,小寶寶的健康暴露在未知的飲食風險當中,令人憂慮,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為了孩子的成長發育,不少家長會多方比較配方奶粉的營養成分,仔細檢視成分標示,可看到
大豆油、玉米油、芥花油(canolaoil)、玉米糖漿、大豆卵磷脂、大豆蛋白分離物、修飾澱粉
及麥芽糊精等內容,這些成分多以基改作物製成。
二、例如常加入奶粉中黏稠劑使用的修飾澱粉,其來源可能為基改玉米;而作為增加體積、避免奶
粉結塊的麥芽糊精,則常是基改大豆或玉米提煉乾燥製成。而乳製品的來源也可能是由注射
了基改生長激素 rBGH 的牛隻所產出。
三、目前我國法令並不禁止在嬰幼兒配方奶中使用基改作物成份,未強制規定百分之五以下的基改
成份應標示,廠商當然也不可能自主管理、自動標示基改成份,以致於一般家長和民眾則完
全無從得知自己餵給寶寶吃的唯一食物─配方奶當中,其實可能添加了來源不明的基改成分
。
四、主管單位應修訂相關法令,規範配方奶粉和副食品中不得添加基改成份;食品廠商立即自主管
理,承諾不製造、不進口含有基改成份的嬰幼兒奶粉和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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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國人赴港澳人次逐年增加,民國 103年 1 至 9 月國人赴香港有 1,550,882 人次,赴澳門有 376,835人次,而為強化保障國人赴香港、澳門旅遊及人身安全,行政院核定《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處理原則》,103 年 9 月 1 日起由陸委會專責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顯見政府對陸委會保護台灣人一事充滿信心。然而有民眾陳情表示,澳門主要語言為葡萄牙語,國人在澳門旅遊如遇緊急狀況時無法自行溝通解決,向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求助時卻未獲任何協助,陸委會應有效並積極協助國人處理旅澳時各項問題,而非將行政院賦予之「強化保障國人」使命淪於口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有民眾陳情表示,其因簽證問題無法順利由澳門入境中國,被迫留滯於澳門,該民眾向陸
委會駐澳辦事處詢問如何到達就近可辦理簽證之處,陸委會駐澳人員表示可自行問路到達
上開地點,然澳門主要語言為葡萄牙語,陳情民眾詢問澳門警方時根本無法溝通,只能靠
比手劃腳到達目的地。
二、陳情民眾另表示,因現金所帶不多而向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人員一再詢問何處有合法之商
務旅館,然該館人員卻未給予任何資訊,迫使陳情人步行一個多小時找當地旅行社臨時代
為訂房,入住之後卻發現該旅館為非法經營,骯髒破爛甚至無基本消防設備,人身安全備
受威脅。
三、陸委會身為兩岸及港澳事務主管機關,駐澳單位本當熟悉澳門地區之文化、語言、交通,
甚至瞭解當地何處有合法旅館,然陳情民眾在多次向陸委會駐澳辦事處求助卻未獲任何協
助。為保障國人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人身安全與權益,行政院核定《發布大陸地區及
香港、澳門旅遊警示處理原則》,由陸委會專責發布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但
顯然陸委會對行政院所賦予「保障國人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人身安全與權益」之使命
未加遵從。對此,陸委會應加以檢討,落實政府保障國人之政策,勿再讓國人於港澳遇緊
急狀況時得自行處理之情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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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消保處公布老人福利機構查核結果,查核 20 家竟有 18 家有缺失,比率高達 9 成。其中,多家機構違規收容插管、氣切病患,甚至還有機構使用過期多年的藥品,另有 10 家機構建物有違建、安全通道有堆積物阻礙等問題,老人安養環境令人擔憂。衛福部除函請地方縣市政府要求違規機構限期改善,更應責請各縣市政府以更高頻率、不定期的查核機制,有效防堵老人福利機構經營違規情事,以維護民眾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上述違規機構若未改善,可依《老人福利法》處 3 萬到 15 萬元罰鍰,嚴重者可勒令其停業
。
二、消保處公布老人福利機構查核結果,查核 20 家竟有 18 家有缺失,比率高達 9 成,多家機
構違規收容插管、氣切病患,甚至還有機構使用過期多年的藥品,另有 10 家機構建物有違
建、安全通道有堆積物阻礙等問題,老人安養環境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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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完成列管詳細評估比率未達 80%之機關,計有衛福部之 76.67%與退輔會之 61.98%,退輔會完成詳評比率為所有中央機關最低者。臺灣地處地震頻繁地帶,為保障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各醫療機構應儘速清查並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列管詳評作業及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於 63 年修正公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開始有地震力之規定,經歷數次增修後
,大幅提高建築構造之耐震設計規範。為加強公有建築物結構安全,行政院於 89 年 6 月 16
日以台 89 內營第 17610 號函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要求各部會及
縣市政府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並補強工作,嗣於 97 年 11 月 27 日修正該方案並要求落
實,實施期間自 98 年至 102 年。
二、退輔會所屬各醫院所列管建築物應進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及補強之案件總計有 108 件,已
完成詳細評估作業案件有 56 件,尚待完成之件數有 52 件,其中高雄榮總(本院)列管 8
件,惟截至 103 年 8 月底止均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另臺北榮總桃
園分院、臺北榮總鳳林分院、臺北榮總蘇澳分院、臺北榮總員山分院、臺中榮總埔里分院
各有列管案件 6 件、12 件、7 件、11 件及 20 件,分別僅完成 2 件、1 件、1 件、1 件及 7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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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台灣河馬「阿河」運送過程中跳車摔落重傷,雖送到水池療養仍不治,此事件喚起國人對保育動物觀念之重視,各外國媒體也予以關注報導。河馬阿河這一摔,摔出國內對保育類動物法規上的很多問題,農委會應立即徹查國內所有私人牧場及動物園,針對飼養動物的相關單位,進行次動物照顧環境檢查,同時確保每一隻保育類動物都有被飼主確實登記並持有飼養執照,以維護動物權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河馬「阿河」傷重不治,消息一出全台譁然,國際媒體也紛紛報導。「阿河」的悲劇讓國
人發現國內公私立動物園對於野生動物展演空間、生活環境等的不友善,許多民間展演單
位對外打著環境教育、動物保育的口號,吸引民眾前來參觀,卻不給予合理的醫療計畫與
生存空間。
二、為免再有動物受不當對待,農委會應立即徹查國內所有私人牧場及動物園,針對飼養動物
的相關單位,進行次動物照顧環境檢查,並確保每一隻保育類動物都有被飼主確實登記並
持有飼養執照,以落實保護動物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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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針對我國「少子化」及「高齡化」日趨嚴重,人口結構老化,將導致人口減少,青壯人口大幅萎縮,嚴重影響台灣之未來。據調查顯示,影響國人生育意願之兩大問題分別是「經濟」與「托育」;而政府為減輕家長負擔,已陸續祭出相關生育補助,惟因國內「托育」環境之不健全,仍讓許多家庭不願意生育。台灣幼托最嚴重之問題即公私嚴重失衡,公立與私立幼兒園比例是 3:7,生育津貼 1 胎1 萬,買完尿布及奶粉,根本請不起褓姆,也存不了幼兒園費用。此外,中南部及許多偏鄉或離島地區公托更陸續因經費不足而關閉,迫使幼兒只能由年邁阿公、阿嬤帶回家照顧,爰建請政府應考量城鄉差異,透過國家政策及經費,制定因地制宜之方案,推動在地非營利幼兒園,解決孩童托育及照顧問題,以提升國人生育意願,延緩少子化對台灣社會帶來之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世界人口紅利逐漸下滑,已是不爭之事實;目前許多亞洲國家,如日本、台灣,都面臨
生育降低、人口老化等社會問題,人口政策研究發展專家表示:「生育率下降會導致勞動
市場人口減少、勞動人口老化,國內整體需求將不穩定。」鄰近日本因擔心人口會無限制
的下滑,也在最近公佈了「2060 一億日本人」政策方案。另據《天下》雜誌報導,到了
2016 年,台灣將會出現三個大轉折:「15 到 64 歲勞動人口將史無前例地減少」、「老人
數超越小孩數」、「台灣人的年齡中位數突破 40 歲,過半台灣人走入人生的後半場。」這
幾個危機已不再遙不可及,即將發生在兩年後的台灣。
二、台灣生育率已在世界上敬陪末座好幾年,薪資趕不上物價飆漲的腳步無以成家、工作忙錯
過適婚年齡,是現今台灣的寫照。台灣一直在講人才危機,現在就連人力也都出現危機,
惟面對人口問題,政府高官除了震驚,卻好像什麼都推不動。在此時,全世界最老的國家
─日本,卻出現嶄新思惟,難怪國內年輕世代會覺得洩氣與憤怒。
三、台灣幼托最嚴重之問題即公私嚴重失衡,美國公立與私立幼兒園比例是 7:3,國內卻是 3
:7,家長抽籤抽不到,小孩只能就讀私立幼兒園,每月至少要負擔 1 至 2 萬元,對很多家
庭而言,根本吃不消。此外,中南部及許多偏鄉或離島地區公托陸續因經費不足而關閉,
迫使幼兒只能由年邁阿公、阿嬤帶回家照顧之窘境;惟對於家長而言,安心兼顧工作和育
兒,是維持生活步調重要的因素,因此完善的托育體制,應是政府須實施的社會兒童福祉
,不應等到少子化現象發生,才開始重視托育制度與環境。
四、現今非營利幼兒園已納入《幼教法》,教育部訂定「非營利幼兒園辦法」編列經費,並表
示將持續協助各地方政府逐年設置非營利幼兒園,預計 5 年(103-107 年)設置 100 園。據
了解,目前全國共計辦理 10 園非營利幼兒園,其中台北市就佔去 6 所、高雄 2 所,新竹市
與台南市各 1 所,許多縣市仍然一所都沒有,執行率不佳,且過度集中於都會區。今年 8
月甚至更發生高雄美濃唯一之非營利幼兒園,在新學期開學前三天,因招生不足、經濟困
難而關閉停辦之情形。
五、在少子化之時代,非營利幼兒園更有存在之必要性,更需要公部門之經費,即使不賺錢也
要重視。政府托育政策實不應該以市場、商品來思考,應符合家長之實際需求,才是托育
服務的真正意義與本質。為避免中南部、偏鄉或離島等地區因資源不足,導致非營利幼兒
園遲遲未能設立或再次發生如美濃地區之情事,強烈要求行政院應考量城鄉差異,透過國
家政策及經費,制定因地制宜之方案,推動在地非營利幼兒園,提供家長們一個平價優質
社區幼兒園,終結幼托困境,以提升國人生育率,延緩少子化對台灣帶來之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