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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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504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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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5-04-24
-
sessionPeriod:
7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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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7
-
meetingUnit:
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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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Times: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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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Desc:
104/04/24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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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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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airman: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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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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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4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三、28日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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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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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廖正井","孔文吉","陳鎮湘","江啟臣","賴振昌","鄭天財","陳碧涵","李貴敏","張慶忠","陳歐珀","邱文彥","潘維剛","徐志榮","葉津鈴","王惠美","江惠貞","蔡錦隆","周倪安","蔣乃辛","詹凱臣","王育敏","紀國棟","陳淑慧","簡東明","薛凌","羅淑蕾","吳育仁","楊曜","黃偉哲","蘇震清","盧嘉辰","陳根德","賴士葆","陳亭妃","楊麗環","黃昭順","李鴻鈞","徐少萍","蘇清泉","吳宜臻","費鴻泰","陳雪生","呂玉玲","高金素梅","陳節如","楊應雄","楊玉欣","王廷升","孫大千","曾巨威","李慶華","林岱樺","蔡煌瑯","姚文智","呂學樟","許淑華","林鴻池","翁重鈞","陳其邁","趙天麟","廖國棟","丁守中","陳明文","林德福","盧秀燕","陳唐山","李應元","李昆澤","黃國書","陳素月","許添財","高志鵬","許智傑","劉櫂豪","段宜康","吳秉叡","葉宜津","鄭汝芬","林郁方","莊瑞雄","李俊俋","王進士","尤美女","林淑芬","鄭麗君","何欣純","馬文君","徐欣瑩","顏寬恒","黃志雄","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柯建銘","羅明才","吳育昇","蔡其昌","陳超明","謝國樑","田秋堇","張嘉郡","管碧玲","邱志偉","蕭美琴","林滄敏","楊瓊瓔","邱議瑩","陳怡潔","劉建國","林國正","陳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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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5-04-24T09:00:00
-
endTime:
2015-04-24T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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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imes: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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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g_url:
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5042108/details?meetingDate=104/04/24
|
日期: 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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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5042108
-
date:
2015-04-28
-
sessionPeriod:
7
-
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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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Term:
0807
-
meetingUnit:
院會
-
sessionTimes:
09
-
meetingDateDesc:
104/04/28 09:00-18:00
-
jointCommittee:
null
-
coChairman:
null
-
meetingName:
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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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4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討論事項:詳見議事日程。三、28日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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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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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廖正井","孔文吉","陳鎮湘","江啟臣","賴振昌","鄭天財","陳碧涵","李貴敏","張慶忠","陳歐珀","邱文彥","潘維剛","徐志榮","葉津鈴","王惠美","江惠貞","蔡錦隆","周倪安","蔣乃辛","詹凱臣","王育敏","紀國棟","陳淑慧","簡東明","薛凌","羅淑蕾","吳育仁","楊曜","黃偉哲","蘇震清","盧嘉辰","陳根德","賴士葆","陳亭妃","楊麗環","黃昭順","李鴻鈞","徐少萍","蘇清泉","吳宜臻","費鴻泰","陳雪生","呂玉玲","高金素梅","陳節如","楊應雄","楊玉欣","王廷升","孫大千","曾巨威","李慶華","林岱樺","蔡煌瑯","姚文智","呂學樟","許淑華","林鴻池","翁重鈞","陳其邁","趙天麟","廖國棟","丁守中","陳明文","林德福","盧秀燕","陳唐山","李應元","李昆澤","黃國書","陳素月","許添財","高志鵬","許智傑","劉櫂豪","段宜康","吳秉叡","葉宜津","鄭汝芬","林郁方","莊瑞雄","李俊俋","王進士","尤美女","林淑芬","鄭麗君","何欣純","馬文君","徐欣瑩","顏寬恒","黃志雄","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柯建銘","羅明才","吳育昇","蔡其昌","陳超明","謝國樑","田秋堇","張嘉郡","管碧玲","邱志偉","蕭美琴","林滄敏","楊瓊瓔","邱議瑩","陳怡潔","劉建國","林國正","陳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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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Time:
2015-04-28T09:00:00
-
endTime:
2015-04-28T18:00:00
-
meetingTimes:
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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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5042108/details?meetingDate=10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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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Year:
104
-
地點: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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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
1043501_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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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Volume: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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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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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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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廖正井","孔文吉","陳鎮湘","江啟臣","賴振昌","鄭天財 Sra Kacaw","陳碧涵","李貴敏","張慶忠","陳歐珀","邱文彥","潘維剛","徐志榮","葉津鈴","王惠美","江惠貞","蔡錦隆","周倪安","蔣乃辛","詹凱臣","王育敏","紀國棟","陳淑慧","簡東明","薛凌","羅淑蕾","吳育仁","楊曜","黃偉哲","蘇震清","盧嘉辰","陳根德","賴士葆","陳亭妃","楊麗環","黃昭順","李鴻鈞","徐少萍","蘇清泉","吳宜臻","費鴻泰","陳雪生","呂玉玲","高金素梅","陳節如","楊應雄","楊玉欣","廖國棟","丁守中","陳明文","林德福","盧秀燕","陳唐山","李應元","李昆澤","黃國書","陳素月","許添財","高志鵬","許智傑","劉櫂豪","段宜康","吳秉叡","葉宜津","鄭汝芬","林郁方","莊瑞雄","李俊俋","王進士","尤美女","林淑芬","鄭麗君","何欣純","馬文君","徐欣瑩","顏寬恒","黃志雄","李桐豪","王金平","洪秀柱","柯建銘","羅明才","吳育昇","蔡其昌","陳超明","謝國樑","管碧玲","邱志偉","蕭美琴","林滄敏","楊瓊瓔","邱議瑩","陳怡潔","劉建國","林國正","陳學聖","王廷升","孫大千","曾巨威","李慶華","林岱樺","蔡煌瑯","姚文智","呂學樟","許淑華","林鴻池","翁重鈞","陳其邁","趙天麟","田秋堇","張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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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ookI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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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委員:
["蔡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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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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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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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10分至10時1分、10時12分至12時7分
4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時15分、2時44分至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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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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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s/2015042108/details?meetingDate=1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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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因本次連鎖茶飲店「英國藍」爆發食安危機,玫瑰花茶中被檢驗出世紀之毒 DDT,根據「英國藍」表示,上游貿易商「洲界貿易行」之玫瑰花瓣原料標示原產地為德國,但檢調追查至原料進口商「原宜公司」,又發現報關單標示為伊朗進口,可見流程有嚴重管理問題,並有標示不明之實,另目前上游廠商僅對「英國藍」行回收原料退費,卻無追查該進口商和貿易商之其他原料流向。食藥署應立即清查問題上游供應商發貨流向,確保無其他業者使用問題原料,並根據新修之食安法,盡速釐清權責,進行究責從嚴開罰,避免不肖業者有恃無恐,匡正食安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日前連鎖茶飲店「英國藍」爆發玫瑰花茶玫瑰花瓣原料檢出 DDT 事件,目前已下架回收 70
公斤問題商品。「英國藍」表示花瓣原料產地為德國,但經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報關單上標
示原產地卻為伊朗,可見進口流程有嚴重問題,且進口物料有標示不明之實。
二、目前廠商僅對問題進行回收,卻無追查其他原料流向,為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無虞,食藥
署應立即清查問題上游進口商及貿易商所有發貨流向,若有發現其他問題原料遭業者使用
,應立即下架回收,確保無問題原料流入市場。
三、根據新修之食管法,食品添加有毒物質、攙偽、未許可添加物、有毒食品容器等犯罪行為
人,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8000 萬以下罰金,食藥署應盡速釐清權責,進行究責
從嚴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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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發生竹科高科技廢污泥隨意傾倒,污染環境事件,認為政府不可迷信垃圾變黃金傳奇,一味衝高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卻忽視爆發的「假產品、真棄置」高科技廢土持續汙染環境,而科技廢土主管機關包括環保署、工業局及地方環保局,又顯多頭馬車現象,主管機關應統一事權,加強橫向聯繫,避免互踢皮球,造成管理漏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3 年台灣事業廢棄物共有 1,856 萬噸,其中科技業所產生的廢棄物近 40 萬噸,但政府大
開廢棄物「再利用」大門,而主管機關事權不統一、多頭馬車,以致讓廢棄物處理商有可
趁之機,左手收高科技廢土,右手隨意棄置,例如三大科技園區的合作廠商欣瀛科技,涉
嫌到高屏溪上游傾倒高科技污泥,影響一百萬人口,而在 2014 年底遭起訴。
二、目前環保署與地方環保局負責高科技廢土處理業的審照、稽查、撤照的權力,而工業局也
是廢棄物再利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一,一方面負責訓練業者上場,也有共同稽查的責任
,多頭馬車,造成互踢皮球現象,據此,主管機關應統一事權,加強橫向聯繫,避免不肖
廠商利用管理漏洞,持續傾倒廢土汙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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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科技部對於政府科技計畫執行之相關資訊,未能充分揭露,且缺乏對於科技研發成果後續推動及成本效益評估,也未落實科技計畫之成果管考,據此,科技部應積極建立科技計畫中長期績效評估之追蹤管考機制,以提升計畫運作效率,俾能檢視計畫成果效益是否與預期相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績效評估作業,各科技發展計畫成果係由主管機關自行辦理初評作業
後,送科技部辦理複評作業及管考。但檢視科技部對於行政院環保署所提供,98 至 100 年
環保標章議題相關計畫進行評估之結果,對於後續辦理情形,科技部並未落實相關計畫之
成果管考。
二、按科技計畫產生之實質效益,通常在計畫結束後之 2-5 年,部分前瞻性科技計畫甚至長達 8
年以上。故為提升計畫運作效率、產出良好研究成果、擴大經濟與社會效益,並檢視計畫
之成果效益是否與預期相符,科技部應積極建立科技計畫中長期績效評估之追蹤管考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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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因根據衛福部報告,國中至大專院校學生之毒品濫用數量居高不下,第三級毒品部分甚至逆勢增高,加上國外風行已久的「Legal High(合法毒品)」逐漸侵台,不論是台人出國或是外國人進入台灣,接觸此類歐美毒品之機會大為增加,恐為台灣添加新一層的毒霾。除了加強臨檢與查核外,行政單位應參考 2010 年愛爾蘭對防制毒品之規定,將現有「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藥品規定改為「例外允許」的正面表列方式規範,一舉截斷「合法毒品」入台「合法」的可能性,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外風行已久的「Legal High(合法毒品)」悄悄入台,合法毒品雖然名為合法,但其成癮
性和危害和一般毒品相比卻常有過之而無不及,Legal High 之所以不為非法,是因為那些藥
品多以肥料或除臭劑等名目進行銷售,甚至會在包裝上標示「不可服用」等字樣混淆視聽
,但知情者仍將其作為毒品使用。
二、Legal High 在台灣資料甚少,除了 2012 年在美國曾造成服用者抓狂殺人的「浴鹽」流入台
灣經新聞報導之外,一般媒體多無著墨,反觀歐美國家因遭受毒害甚深,甚至有多起青少
年吸食者暴斃之案例,皆已積極對其進行防堵。Legal High 難以防治之關鍵,在於其成分多
變,一旦政府發布禁令,生產者只需稍微修改配方,則可繼續販售,防不慎防。
三、台灣因近年來與外國交流密切,不論是台人出國或是外國人進入台灣,接觸此類歐美毒品
之機會大為增加,除了加強特定場所臨檢與查核外,行政單位亦可參考 2010 年愛爾蘭對於
防制毒品之規定(Criminal Justice(Psychoactive Substances)Act),將以往被動禁止特定項
目藥品之規定,改為對所有可改變精神狀態之產品進行一致規範,再開放如酒精、咖啡因
、尼古丁、處方簽藥品等項目,將藥品名目的管理改為服用效用的管理,一舉截斷「合法
毒品」入台「合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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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因台灣市場規模相對較小,許多新創產業應「規模經濟」之原理,多在台灣建構技術與服務商業模式,再將典範轉移至國外市場運用,其中中國市場因地域及語言文化之相近性,成為許多台灣創業人士之目標市場,有鑑於此,經濟部應規劃方案,積極輔導此一性質之新創產業進行典範轉移與內容在地化,以增加國內產業於境外發展之調適性,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由於台灣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因為「規模經濟」的原理造成新創企業比較難以在國內市場
創造巨大利潤,因此國內許多新創產業之策略,多為在台灣建構技術與商業模式,再將典
範轉移至國外市場運用。
二、中國市場由於地域及語言文化相似性,為許多台灣創業人士的目標市場,然而就如
Facebook 對人人網、Uber 對滴滴打車等案例,新創服務進入中國市場後,多會遭當地服務
抄襲或進行在地化修正。
三、經濟部應規畫方案,積極輔導新創產業進行典範轉移與內容在地化工作,並建立獨特性避
免產業或服務在境外輕易遭受當地企業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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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就世界衛生組織 2014 年全球 PM10(懸浮微粒)年均值排名,大台北、台中不如曼谷,而把 2014 年台北的 PM2.5 指標與世界衛生組織 2011 調查全球 565 個城市資料對照、台北竟落在 551 名,比雅加達、吉隆坡及馬尼拉等亞洲城市還差,政府應研議各種減少空氣汙染方法,據此,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空汙費季節性差別費率,鼓勵工廠在冬季空氣品質較差時歲修,並應積極推動質優舒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空氣汙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吸菸人口逐年減少,但肺腺癌的發生比例卻從 1980 年代的 10 萬分之 8,提高到近年的
10 萬分之 20 以上,增加至少 1.5 倍。此證諸世界衛生組織 2014 年全球 PM10(懸浮微粒)
年均值排名,大台北、台中還不如曼谷,而把 2014 年台北的 PM2.5 指標與世界衛生組織
2011 調查全球 565 個城市資料對照、台北竟落在 551 名,比雅加達、吉隆坡及馬尼拉等亞
洲城市還差,可知近年台灣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政府應正視解決。
二、以台灣東北季風盛行期間,中南部因位於中央山脈背風面,擴散條件不好,政府應積極以
政策引導減少空汙,主管機關應研議推動空汙費季節性差別費率,在氣象條件較佳季節時
調低費率,鼓勵工廠在冬季空氣品質較差時歲修,以達到空氣品質管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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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 4G 大戰競爭激烈,業者紛搶進上網流量加價購市場,繼台灣之星、台灣大和亞太電信後,遠傳和中華電信也將推出加價購流量可遞延服務。民眾普遍認為流量至少要遞延一個月才合理,否則遇到剛買沒用完、沒多久就到期,因此被歸零,會有被詐騙感覺。爰此,政府須要求所有業者應無限期遞延才有誠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目前中華電推出的 4G 資費,236、436 費率流量使用完畢無法繼續上網,636 以上超過流量
後降速;遠傳、台灣大、台灣之星針對非吃到飽用戶都是超量限速;亞太 198 費率超量停用網
路,其餘資費方案則是超量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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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日前發生輕航機於大鵬灣墜毀飛安事故,飛安會統計,從九十三年至一百年,共調查過十一件超輕事故,全部都是違法飛行,今年 3 月 16 日則是國內合法超輕型載具第一件死亡意外。爰此,政府須要求所有業者應無限期遞延才有誠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位於大鵬灣的飛行俱樂部,擁有國內首座合法超輕航機機場,除昨天墜毀的一架,該俱樂
部還有三架超輕航機,有六名飛行教官提供飛行培訓、考照作業,及協助遊客體驗飛行樂
趣。
二、民航局指出,失事載具是 RANS-S6 機型、編號 PA2002 的單螺旋槳超輕航機,由中華民國
超輕飛行發展協會於二○○七年二月引進,取得民航局檢驗合格證,最近一次檢驗效期至
今年八月三十日。此架失事飛行駕駛持有合格教練證,效期至明年八月,隸屬合法立案的
大鵬灣飛行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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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各大醫院宣稱經營財務壓力大,卻年年以巨額經費購置昂貴機器,如同醫療軍備競賽。以每台造價上億元的達文西手臂來說,目前國內約有 25 台,密度是世界第一,每人每次手術至少花費 20 至 30 萬元,國內一年約有 7 到 8 億元的市場,醫院獲利驚人。此外醫院被當成投資經營的籌碼,萬年董事會治理功能不彰,醫院每項大筆支出都須報請衛福部或改制前的衛生署審核,顯然相關單位未善盡監督職責。爰此,政府須嚴格監督各大醫療院所是否有無謂醫療行為,以免造成民眾額外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出席全民健保廿週年國際研討會表示,國內醫界「五大皆空」現象,
醫院難辭其咎,一方面大談經營困難,一方面又花大錢搞軍備競賽,造價昂貴的達文西機
械手臂密度就稱冠全球,直言醫院集中在財團手中是癥結。
二、各醫院投入大量經費購買高價儀器後,為攤平成本,難免醫師會引導病患使用非必要性的
自費醫療,勢必會增加民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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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羅委員淑蕾,有鑑於大腸癌長久為國人前十大癌症之一,近廿年來年輕族群大腸癌發生率明顯增加,根據台灣癌症基基會推估國內廿二歲到四十九歲的年輕族群,恐有七十一萬人腸內有息肉。聽過大腸瘜肉的人中,竟有三成五誤認瘜肉與痔瘡有關,忽略大腸癌警訊。臨床觀察八成患者都是拖到血便才警覺可能罹癌,錯失治療先機。爰此,政府須加強政令廣告宣導,提供國人對大腸癌能防範的基本常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癌症基金會日前公布最新調查,發現二十到四十九歲的年輕族群,近二十年每十萬人
口的大腸癌罹癌率暴增 1.7 倍,且全台約七十一萬名年輕人長有可能致癌的大腸瘜肉。
二、調查也發現,近八成民眾未做過糞便潛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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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江委員惠貞,鑒於環保署為推廣電動自行車共通電池,自 103 年起,補助共通電池新台幣 6,000 元,為期一年,104年又再延長一年至 105 年,106 年起,共通電池補助金額將由6,000 元調降至 3,500 元。然據查,103 年至今,共通電池補助案件僅不到 20 件,多數電動自行車仍是使用一般電池,顯見共通電池之推廣仍未普及。爰此,為鼓勵民眾使用共通電池,建請環保署研議延長電動自行車共通電池補助 6,000 元至107 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環保署為推廣電動自行車共通電池,自 103 年起,補助共通電池新台幣 6,000 元,為期一年
,104 年又再延長一年至 105 年,106 年起,共通電池補助金額將由 6,000 元調降至 3,500
元。
二、然據查,103 年至今,共通電池補助案件僅不到 20 件,多數電動自行車仍是使用一般電池
,顯見共通電池之推廣仍未普及。事實上,目前市面上之共通電池款式已達五款,對於加
速共通電池之推廣有正面效果,此時貿然調降共通電池之補助,無助於增加民眾購買誘因
。爰此,為鼓勵民眾使用共通電池,建請環保署研議延長電動自行車共通電池補助 6,000 元
至 107 年。
103 年─104 年 104 年─105 年 105 年─106 年
一般電池 共通電池 一般電池 共通電池 一般電池 共通電池
電動自行車
3,000 6,000 3,000 6,000 1,500 3,500
(類似機車)
電動(輔助)
自行車 3,000 6,000 3,000 6,000 0 1,500
(類似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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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吳委員秉叡,針對桃園機場捷運施工嚴重落後,測試狀況頻頻,顯見年底通車的規劃即將跳票,嚴重影響工程進度,且施工品質也堪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桃園機場捷運進度嚴重落後,應該在 3 月底完成 IST 系統測試,但僅完成 49%,測試
期間更頻頻出現軌道電路異常,號誌通訊不良等問題,且 VA40 材料,無法提供疲勞測試,
交通部應就施工品質提出專案報告。
二、另外,交通部長交通部長陳建宇、次長范植谷、高鐵局正、副局長,1 月前往視察機場捷運
,竟然出現 88 次軌道側電路異常,交通部長、次長各遇到 2 次及 1 次緊急煞車,過程驚險
,因此機場捷運的安全性實在令人擔憂。
三、基於原來應該在 3 月底完成 IST 機電系統測試,只達成 49%,年底根本不可能通車,本席
要求高鐵局應以工程安全性為首要考慮,切莫行文給廠商一味要求趕工,本席要求桃園機
場捷運不能因年底通車承諾而犧牲工程安全。
四、至於施工嚴重落後,交通部應要求廠商提出報告,必要時追究責任及罰款,並再度對國會
提出新的通車期程,以對全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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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台中市僅有成立勞檢機關,授權範圍更是只能針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廠商進行勞檢。爰此,為維護台中市勞工權益,並釐清是否有不妥善的部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根據我國勞動檢查法第五條的規定:「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
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之。」
二、然而在六都升格後,在不增加中央人事員額與經費自籌的前提下,台中市僅有成立勞檢機
關,授權範圍更是只能針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廠商進行勞檢。且勞動部更進一步侷限
台中市檢查對象。1.勞檢法第 26 條危險性工作場所。2.安衛法第 8 條,危險機械設備之檢
查。3.雇用 200 人以上企業。4.國營事業、政府公共工程、國立大學、國防事業。造成台
中市勞檢局的運作能力有限。
三、爰為維護台中市勞工權益,並釐清是否有不妥善的部分,本席要求行政院研擬制度是否有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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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鑒於國內中南部各縣市因鋼鐵及石化等高耗燃料產業密集,造成空氣品質汙染嚴重。針對如何管制生煤與石油焦使用,以期研擬降低 PM2.5 之排放源等具體措施,行政院應儘速積極推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年 4 月 14 日雲林縣、彰化縣、嘉義縣、嘉義市、台中市、台南市等中南部 6 縣市 14 日
在雲林共同簽署「禁燒生煤及石油焦」聲明。希望透過六縣市整合的區域聯防,共同推動
禁燒生煤及石油燒,降低 PM2.5 排放源,改善中南部空氣品質,雲林縣更計畫制定自治條
例禁用生煤及石油焦。
二、由中南部環保團體共同發表有關「讓台灣杜絕霾害,還我們一片藍天與清新空氣」宣言,
提出包括:2016 年底前禁止大污染源使用燃煤、石油焦做為燃料、推動空污事件日大污源
降載,或其他強制減排措施、2016 年底前每一鄉鎮區至少設立一座監測站,有工業污染之
虞者應增設可監測工業污染物之測站,並於交通重要熱點增設交通監測站、環保署於 2015
年底公告並立即實施全台及區域空品總量管制、行政院長 5 月底前具體宣示 2015~2020 年
每年各項空品指標平均值與不良日數(依美國 AQI 標準)、會同教育部、中小學全國實施
空污旗制度,明確將空氣污染嚴格分級(依美國 AQI 標準)、針對老舊汽機車及使用二行
程及柴油車提出管制汰換時程或訂定相關規定、行政院進行國家型 PM2.5 健康研究,每年
定期向立院報告結果,共八點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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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國正,有鑒於台北市大巨蛋爭議經社會廣泛討論後,凸顯政商關係之複雜外,更造成社會對於政府清廉度之不信任。其中,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於服務臺北市政府任內,對於大巨蛋興建案做出對遠雄取得 BOT 權利較為有利之決定,從已曝光之影音資料中,似乎扮演一定程度角色,對於任職證交所董事長需具備公正、超然之條件職務恐已喪失要件。因此,為維護台灣金融發展,保障投資人權利,重振人民對於政府之信心,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儘速嚴厲查察清楚李述德董事長任職証交所董事長之適格性與否,以宣示政府建全金融市場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證券交易所為服務資金需求者及資金供給者的平台,藉由輔導企業以提升經營綜效;另一
方面經由公正、透明的市場機制,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進而發揮活絡經濟的效益。因此
董事長一職實影響投資人對於台股信心,對於廉潔透明度要求自不待言。
二、為維護資本市場運作及重建證券交易所之公正性,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儘速檢討並查察清楚
李述德董事長是否仍適任証交所董座,以宣示政府維護金融法制、落實投資人保護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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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華日漁業協議屆滿兩周年,在保護漁民、爭取漁權的同時,我們對固有領土釣魚台的主權絕對一步不讓。在此要求政府應積極提出並落實維護主權與漁權的作為,以保障個人生命財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華日漁業協議》日前屆滿兩週年,《華日漁業協議》簽署對於漁民來說是意義重大的事
,簽署協議後,漁業有很大的進步,漁民也獲利。我國能打破長久僵局,與日本簽署《華
日漁業協議》,是因為精準掌握日本與中共因釣魚台衝突導致區域緊張。日方亟需降低與
我國爆發釣魚台衝突的可能性,馬總統適時拋出具有建設性的「東海和平倡議」,讓日本
政府即使面對該國漁民的強烈反彈,也決定在漁場上作出讓步。就兼顧主權與漁權而言,
的確是打了一場漂亮的外交勝仗。
二、但國際關係是動態的,所蘊含的變數也很多,因此總是不斷有新發展。不久前日本教科書
全面增加釣魚台等爭議島嶼主權的內容,就是一個激化日本與周邊國家主權爭議的新變數
。由於之前日本安倍政府要求教育部門強化領土教育,日本文部科學省 4 月 6 日公布新的
中學教科書審定結果,社會學科的所有版本教科書(含地理、歷史、公民 3 門學科 18 本)
,全部都提及釣魚台列嶼和竹島(南韓稱獨島),且多數教科書稱兩者為日本「固有領土
」。
三、其實,修改教科書只是安倍政府右傾路線之一環。自從安倍晉三再度出任首相後,便採取
了一連串右傾的強硬政策,包括推動修憲更改和平憲法、企圖推翻村山談話和河野談話、
否認曾經強徵慰安婦、大幅增加軍事預算、在離島強化駐軍等。安倍政府固然可以辯稱相
關軍事動作都是為了因應中共對釣魚台的步步進逼,但各種不必要的挑釁動作,不但再度
挑起歷史情仇,更為亞太政局增添新的不安變數。
四、此時,我政府所提的「東海和平倡議」精神,便很值得各方參酌。首先,相關各方應自我
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第二,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第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
方式處理爭端;第四,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最後則是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
資源。這些主張的精神,都是強調擱置爭議、和平對話、建立合作平台,對任何國際爭議
而言,都是最穩健有效的處理方式。
五、在保護漁民、爭取漁權的同時,我們對固有領土釣魚台的主權絕對一步不讓。日本全面修
改教科書的舉措,既悖離史實又扭曲現實,更將激化區域對立,實為不智之舉。我們在此
鄭重予以譴責,也支持政府嚴正表明主權立場,堅定維護國家利益與尊嚴。同時,國人更
應認知,「國防是外交的後盾」,前述政府積極維護主權與漁權的作為,均須仰賴堅實國
防武力才能克竟其功;國防建軍需要全民支持,支持國防,是保障個人生命財產的首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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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陳委員學聖,針對中華郵政郵務工童金珠等人陳情退休撫卹權益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本席接獲中華郵政郵務工童金珠等情陳,該等比照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人員依中華郵政公
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選擇支領每月退休金,基於法理適用之一致性及平衡性,
往年均依照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領有年終慰問金,惟於 102 年依據行政院
102 年 9 月 5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20047391 號令的第三條第二款多了「且符合前條所定條件
之人員」幾個字,即讓資位人員與非資位人員之年終慰問金發給方式有所不同,也因此讓
中華郵政的主管人員不敢同意非資位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給,最後造成月領低於貳萬五千
元弱勢的基層郵務工無法領取 103 年的年終慰問金,犧牲了非資位人員,更非國家照顧弱
勢及對國家貢獻勞工之退休生活保障之原意。
二、本席建請行政院改回往年年終慰問金發給方式,將上開辦法:「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
原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比照辦理」,以免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適用同一個法源,慰問金又是用
不同法源的矛盾。
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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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都市停車一位難求,代客停車服務「呼叫阿福」開始試營運,跑腿經濟越來越盛行。現代社會節奏加快,人們希望讓一些瑣碎的事情變得更輕鬆,一個願意「跑」,一個願意「花錢」,「懶人經濟」催生了「跑腿經濟」。跑腿經濟,構想其實來自是一群上班族轉職創業,不想將隨時擔心裁員危機,創造副業或是學個謀生本領,在現代社會慢慢形成一股潮流。跑腿服務是一種新的經濟現象,由於進入門檻低,市場不規範,政策法規滯後,許多經營者已經遇到了尷尬,甚至在一些問題上感到無奈和困惑。籲請行政院應對此一新經濟型態提早重視與規範,讓業者與消費者都有保障,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業者曾聯繫勞動部,建議就業服務中心媒介工作時,可以先到跑腿幫網站看是否有適合的
委託案,所獲的回覆是請他去登記設立人力仲介公司。
二、跑腿公司在歐美發達國家十分普遍,跑腿經濟也很活躍。這種行業的出現,是建立在經濟
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礎之上,我國已具備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同時,跑腿公司的
創業就業門檻都不高,對知識和技術的要求也不高,生意都是城市居民和白領日常生活中
的「小事」,特別適合無業、待業人員。
三、跑腿的行業以前就已經存在,但屬於比較鬆散的個人行為,也不能算是純粹的經濟交換。
現在社會老齡化和快節奏化日益明顯,很多事情可能無法分身親自去做,這個行業的存在
是有市場的,同時也為就業和創業提供了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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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農委會數據顯示:全國農舍起造人從97 至 102 年共 16,338 筆,分析農保或健保第三類(實際從事農業或漁業,且投保勞保者)共 6,336 筆,僅占 38.8%,不具資格者占六成多,依現行規定,實際從事農務者才能興建農舍,但沒規定從農內容,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也承認:「農舍的起造人不到四成是農保及農業從業人員,這是非常嚴重的漏洞。」台灣糧食綜合自給率目前僅約三成二,意即三餐中還有兩餐須靠進口,這樣一個不穩定的糧食供應鏈,全球一旦發生糧荒,台灣若無儲備適當良田以利復耕則糧食何來?農地政策將長遠的影響台灣未來的糧食安全,故這是一個國安問題,不能不慎重看待。籲請行政院應對於國家農地與農糧政策予以重新檢視,以兼顧人民食安與國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東縣府統計,台東縣合法民宿五年前有 345 家,去年增為 716 家,五年至少增一倍,非
法民宿粗估逾千家。
二、去年全台 6,323 戶農舍申請將民生污水排入農田水圳,其中宜蘭農田水利會就必須吸納
4,000 多戶農舍污水與灌溉水源同流,安全糧食恐成為未來的國安問題。
三、宜蘭縣自 2000 年農發條例修正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15 年來宜蘭縣的農地上已興建約
7,600 棟農舍,流失約 1,900 公頃的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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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中山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輔導的「坐領高鐵票」團隊,透過網路協助大學生代訂高鐵學生票,但因收取 30 到 50 元不等的「手續費」,遭鐵路警察認定是「黃牛」,恐面臨高額處罰。目前高鐵學生票只能到車站領取,光是往返車站的時間,可能就和搭車時間差不多,「坐領高鐵票」接受委託,由專人出面協助領票,與黃牛先大量購票囤積,再販售的模式不同。現行與高鐵公司簽約合作之廠商有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 超商,但該項便利服務卻不含括學生票。高鐵公司表示,對於須到車站領票的規定,近期也將研議鬆綁,讓學生可以更便利的取票。籲請行政院應對於學生交通需求沒有受到國家的照顧,緊急協調高鐵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更便利的取票方式,讓學生高鐵票不要有被歧視的不良感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鐵路法第 65 條: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
之一倍至十倍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
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
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中山大學資管所張姓研究生與同學從 103 年開始在網路創辦「坐領高鐵票(GETHSR.COM
)」服務,接受學生委託代訂車票,面交時除車票價外,另多收取 30 元到 50 元不等的費
用,網站成立 1 年多來,已有超過 1 萬次的代訂票服務,包括台大、政大、中山、中正、
高醫、中央和成大等 7 所學校學生都可利用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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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有鑑於寵物與人類的關係已轉趨親屬化演進,農委會最新統計(102 年)家犬調整推估數 174 萬隻、家貓調查數 57 萬隻,若以營建署住宅資訊公布全台家戶數為778 萬戶,平均每 3.4 戶就養有 1 隻寵物。我國「動物保護法」對飼主之責任已有規範,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卻給予管委會以規約的方式來禁止住戶飼養寵物,成為寵物歧視條款,形成對動物不友善的社區,爰此建議行政院應對於公寓大廈對動物不友善之規約,禁止縣市主管機關核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內政部營建署 103 年第 2 季住宅資訊統計,全國家戶數為 778 萬 7,295 戶。
二、農委會動物保護資訊網統計,目前台灣家犬調整推估數 174 萬隻、家貓調查數 57 萬隻,平
均每 3.4 戶就有 1 戶養寵物。
三、公寓大廈係現今社會極為普遍之建築型態,惟以規約限制住戶飼養寵物,除嚴重侵害寵物
居住權外,飼主被以「次等公民」對待,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住戶以修改規約
之方式,禁止社區養寵物,顯已嚴重侵害寵物飼養權。亦使許多欲認養流浪動物的有心人
士,無法於家中飼養,致影響其認養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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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有鑑於日前藝人李蒨蓉在阿帕契直升機座艙拍照,國防部對於陸航六○一旅所在的龍潭機場,是否適用「要塞堡壘地帶法」的規定閃爍其詞。要塞堡壘地帶法對於軍港、要港、海軍防禦建築物、飛機場、空軍防禦建築物等相關連之區域,國防部應核定並公告;然而全國絕大多數軍營,都未曾公告為要塞堡壘,也導致對侵入或窺探營區行為,缺乏取締法源。台灣地稠人狹,陸地、水面及天空依要塞堡壘地帶第一、二兩區,及天空禁航與限航區之規定,產生對人民土地及天空的使用受到不公平的限制,行政院應對於要塞堡壘地帶整體檢視重新公告,以兼顧人民財產權與國家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要塞堡壘地帶法第 3 條:要塞堡壘地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陸地及水面均分為第一、第二
兩區,天空則分為禁航與限航兩區,依地形交通及居民狀況規定如左:
1.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六百公尺以內為第一區。
2.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四千公尺以內為第二區。
3.禁止航空器飛越地帶之上空為禁航區,限制航空器飛越地帶之上空為限航區,在此區域內
其禁航與限航之限制,得由國防部逐一加以規定,必要時並附以地形地圖,詳確繪明其區
域。
前項所列各區及其與軍港、要港、海軍防禦建築物、飛機場、空軍防禦建築物等相關
連之區域,均由國防部核定並公告之。
二、龍潭機場如公告為要塞堡壘,旁邊的女子監獄與大批民宅都要拆除,甚至鎮上鬧區都要禁
限建。目前已公告為要塞堡壘的地帶,也無法真正落實法條,例如位於大直的國防部衡山
指揮所,旁邊就是實踐大學,依法必須夷為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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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風景區人數年年激增,旅遊品質受影響,行政院長毛院長表示,國家公園恐會朝「收費」方向規劃。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國內 13 個國家風景區,自開放中客觀光以來,日月潭五年翻漲近一倍,西拉雅、馬祖風景區增六成,阿里山也增加五成,空間沒變,人潮卻倍增,本地旅客遊興大減。民眾抱怨連看自然景觀也要收錢,國民旅遊的荷包壓力越來越大。觀光局官員回應:觀光人次持續成長,增加風景區營運及管理成本,採取收費機制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也希望以價制量。風景區使用者付費是國際間普遍作法,小幅漲價對外國觀光客恐是不痛不癢、卻相對連累國人要多花錢旅遊,應該考慮本國民眾和外國旅客分層差別收費,本國人就是要比外國人優惠,才收得到制衡效果。籲請行政院應對國人國內旅遊收費問題妥善規劃,以提供國人良好的國內旅行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觀光局統計顯示,13 個國家風景區外國觀光客人數,97 年為 110 萬,98 年增為 262 萬,99
年增為 353 萬,等於人數年年暴增一百萬人以上,開放中客是主要因素。
二、觀光局 103 年就「現有收費據點檢討調高收費價格」及「檢討新增收費景區據點」等 2 大
方向,檢討調整景區據點收費分兩階段進行,第 1 階段為 102 年底、第 2 階段為今(104)
年 6 月前達成。
三、國人在國內旅遊的比率,已從 100 年的 95.5%到 102 年降為 90.8%。風景區收費增加,恐更
讓民眾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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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鴻池,針對台中市捷運綠線工程於上週五(4/10)傍晚發生 209 公噸的捷運鋼樑從 12 公尺高砸落事故,搶救結束後,共造成四死四傷。發生意外的工地是由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負責督導,事發後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人員已到場了解並勒令此段工程停工。這次台中捷運工程發生如此嚴重的工安意外,發現許多嚴重缺失,包括吊掛半徑沒有清空、沒有交通管制、起重機外伸撐座沒有墊料、白天施工等重大缺失,先前在此工地也進行過 10 次檢查,也停工也開罰,竟然還會如此草率施工。鑑此,建請勞動部等相關部會,針對此種公共工程,應落實平時勞動檢查及後續的監督改善作業,並儘速執行補充訓練勞動檢查人力,以保障公共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曾自前年(102)9 月起對該工地檢查十次,當年 102 年 11 月 21 日檢
查時發現工人有墜落及感電之虞,處以停工處分 1 次,當時也對上游廠商遠揚未落實承攬
管理責任開罰 6 萬元,
二、台灣全國各勞動檢查單位現有勞動檢查員人數為 376 名(截至 104 年 3 月 31 日止),另去
年行政院已核定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進用之 325 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力,今年開放得以聘用
方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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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手搖飲料店盛行,已成為民眾消暑解渴的管道之一。然而有民眾在喝了冷飲之後,產生身體不適的狀況。在衛生局接獲檢舉後,採樣發現其農藥殘留多達 11 種,其中還有 4 種禁用的殺蟲劑 DDT 成分。爰此,為杜絕不肖商人,本席要求加強稽查各大手搖杯飲料店,以保障民眾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今年三月初,有民眾飲用冷飲店的玫瑰花冰茶後,感到頭昏腦脹、四肢無力,向衛生局檢
舉,要求將產品送驗。報告出爐發現,顯示農藥殘留多達 11 種,其中還有 4 種禁用的殺蟲
劑 DDT 成分。
二、殺蟲劑 DDT 造成環境生態與土地破壞,對人體健康也造成危害,世界衛生組織 WHO 列為
第二級人類可能致癌物,長期曝露恐有致癌性,包括乳癌、血癌等。
三、爰為杜絕不肖商人,本席要求行政院加強稽查各大手搖杯飲料店,以保障民眾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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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我國冷飲店,是否開立發票,主要視營業額多寡而定。但冷飲店販售產品卻並無提供明細給予民眾,當發生消費糾紛或食安問題時,讓民眾無法出示相關證明,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權益。爰此,保障民眾的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對冷飲店制定開立明細之相關規定並積極檢查是否有逃漏稅之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依《營業稅法》規定,冷飲店這類連鎖業者,是否開立發票,主要視營業額多寡,以及是
歸屬於直營店或加盟店而定。因此只要單月營業額在 20 萬元以下,徵收 1%營業稅。但超
過 20 萬元門檻,就必須開立發票,繳納 5%營業稅。
二、近年來冷飲店連鎖加盟業者屢遭爆料未繳稅、未開立發票,刻意逃漏稅等問題。且因未開
立發票或明細,當發生消費糾紛或食安問題時,讓民眾無法出示相關證明,嚴重影響消費
者的權益。冷飲店販賣產品卻無提供明細給予顧客,不但造成國家稅收稽查的困難,也侵
害了民眾消費的權益。
三、爰為保障民眾的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對冷飲店制定開立明細之相關規定並積極檢查是否
有逃漏稅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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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鑒於仁和里是北屯區重要的行政區,因不同時空的規劃,造成區域發展的疏離感,建請相關單位加速推動電桿地下化作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台中市北屯區仁和里里長張永漢之建議。
二、台中市北屯區仁和里主要可分三個發展區塊:
(一)位於昌平路以西、松竹路以北、梅川東路以東、崇德十路以南,以及豐樂北二路以南
、崇德十路以東的部分區段屬於第 11 重劃區,於 1997 年完成重劃,區內多規劃低密
度住宅區、商業區,歷經 16 年建商推案、居民移入,生活機能逐漸成熟,也是北屯區
行政中心所在。
(二)崇德十路以南、梅川東路以西、敦化路以東、后庄路以南,則屬於第 14 期公辦市地重
劃區的範圍內。自民國 100 年 5 月開始,各工區已陸續施工。
(三)除了上述區域以外,以昌平路以南、崇德十路以北的區段為多,還包含豐樂路與后庄
路之間的少部分區段。這屬於未重劃的舊住宅區,住宅聚落呈現不規則分布,基礎建
設與現行標準不同。
三、上述的發展區塊中,第一、二種的區域電力線路規劃在辦理重劃的同時已一併完成,所以
地面上已無電桿存在,所以地方主要訴求是在第三種區塊內的電桿地下化。
四、北屯區仁和里因不同時空的規劃,單一個里內有不同的差別待遇,建請行政院督促相關單
位全力完成該社區電力線路地下化規劃,並儘早施工,以回應民眾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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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我國盜伐林木問題嚴重,且山區遼闊、人員不足造成查緝困難。近年,國外有團體嘗試利用雲端科技來監測雨林,而我國在此方面似顯落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過去的手機回收大多採取拆解、粉碎的方式,但是對於仍然堪用的智慧型手機,現在有更
好的方式延續它的使用壽命:智慧型雨林監測器。
雨林中的盜伐與盜獵,加速了氣候變遷與稀有生物滅絕。不幸的是,這些活動往往都是小
規模隱密地進行,缺乏有限的監視方式。不管是人工巡守或衛星攝影通常都只能事後察覺。而
「雨林連結組織」(Rainforest Connection, RFCx)則打算利用舊智慧型手機,改裝成最有效的雨
林監測器。
雨林連結組織表示:「用回收的舊智慧型手機來守護雨林是最簡單實惠並且有效的方法。
智慧型手機比起市面上的電腦,更為有效率、先進也最多容易取得。據估計光在美國每年就有
超過 1 億手機被丟棄。RFCx 可以馬上將垃圾變成有用的工具。」
RFCx 系統使用一台舊智慧型手機,藉由太陽能板供電而不須其他電源。RFCx 裝置安裝在
樹頂不易察覺之處,並使用既有的無線通訊網絡進行溝通。舊智慧型手機持續監聽半徑 1 公里
內任何可能的聲響,如伐木電鋸聲、槍聲等。一旦發現可疑聲音,裝置將發送訊號到 RFCx 雲端
伺服器,伺服器接著再發送簡訊到該區域的負責單位,盡可能即時阻止非法行為。
RFCx 系統正在募資平台 Kickstarter 上發起募資計畫,希望能有足夠的經費與裝置在巴西與
非洲的雨林新進行兩項試驗計畫。之後再擴大到亞洲與拉丁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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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加強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已是我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一貫宣示的既定政策。然而,在高雄這個全台灣最適合發展太陽光電的地區之一,卻因台電基礎設施不完備,而減低民眾使用綠電意願。請問,台電要如何解決輸電饋線容量不足問題?進一步,何時開放電網,讓民間自行建置社區電網,以提升用電效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高雄市建築屋頂太陽光電年發 310 萬度電,但與高雄民生、工業年用電 292 億多度相比,
只是杯水車薪。據統計,高雄每日有效日照時數長達 3.7 小時,有利發展太陽光電,裝置每年可
發電 1,350 度。然而,今年 3 月 15《人間福報》報導,發生有台電饋線容量不足,致併聯太陽
能電板所發電力無法輸回電網,影響申請者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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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全球化風潮下,行政院於民國 91 年開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而高雄乃是一個文化古都,卻未能擠身於五大園區中實屬遺憾,未來有沒有可能增設「高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請文化部提出相關策進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目前全台文創園區已完成既有建築物及基礎設施整建工程:「華山、花蓮、嘉義、台南園區
」,台中園區預計 104 年可完成全區整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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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現在全台飽受乾旱缺水之苦,各工業及科學園區應制定明確的節水目標,目前各廠商是否皆達到用水減量目標?另外,制定節水目標與策略,絕對不能用齊頭式的標準,應依照各產品線、廠區差異性去規劃,請科技部儘速訂定各產能優先停止順序等規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南科管理局:台南高雄園區 2 月 26 日限水減供 5%;3 月 23 日限水減供 7.5%;4 月 15 日限
水減供 10%。
因應對策:
1.停止不必要澆灌、洗滌、生活用水等
2.減少空調、提升空調用水再循環利用
3.增加回收水回收率
4.至滯洪池取水供澆灌用
5.啟動水車載水機制
6.檢討備妥各產能優先停止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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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花蓮秀林鄉大同部落從台灣光復至今70 年都沒水沒電,族人多次向台電請電,屢遭台電以當地道路不便及台電公司化後成本考量等理由拒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電公司的說法包括,台電公司化後有成本考量,並扣上「若虧損加劇也會遭國人苛責」
的大帽,無視台電虧損來自發電率低、民間購電成本高等因素。
二、台南社大講師林元笠表示,去年全國能源會議廢核、擁核還在爭論不休,卻不見部落無電
可用,高階和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竟通通鎖定在原住民族地區,能源分配正義何在
?希望政府儘速檢討城鄉失衡的問題,修改電業法、電價公平透明化,真正重視綠能的未
來發展。
三、大同、大禮部落,因地處太魯閣國家公園,各項建設都受到國家公園法的限制,但部落族
人認為,這些土地是他們的傳統領域,無法理解政府為何發給他們門牌,卻不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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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日板塊活動頻繁、氣溫變化大,建築物內部結構及外部磚牆受損而危及安全之風險倍增,行政院應盡速會同各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進行老舊建築補強及檢測,曲突徙薪、防患未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中央研究院發布《大規模地震災害防治策略建議書》,學者提 6 項建議,籲盡速補強老舊
建築、建立地震預警系統等,以降低大地震的傷亡。
二、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系客座教授陳亮全表示,台灣老房子多,醫院、消防救災等單位
建物須優先強化,以免震後失去功效;政府也應推動老屋健檢制度,研擬補強鼓勵措施;
另鼓勵學術單位研發地震即時警報系統,連結災害防救單位,爭取更多逃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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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政府近年雖大力推廣文化產業,但卻無法有效推動我國高階藝術品交易市場;由於我國現行稅法政策仍將藝術品交易所得視同財產所得,需課普通所得稅,不但造成藝術家必須背負沉重的稅務負擔,也迫使我國養成之成熟國際藝術家,因而選擇諸如香港等外(國)地進行作品販(拍)賣。藝術品拍賣市場如欲蓬勃發展,其「拍賣稅率」多寡是吸引賣家之關鍵因素,台灣因上端稅務徵收過重,使不具競爭力而喪失市場,當然亦無法帶動我國藝文市場產值。爰此,本席要求相關單位參照各國規範,研擬具國際競爭力之文化稅率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現行的租稅法規仍將藝術品交易所得視同財產所得,買賣藝術品的課稅原則比照一般
商品,最高可課徵 40%的綜合所得稅。縱然《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 30 條規定「經認可之
文化藝術事業,得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但其結果與國外拍賣市場差距仍有一段。
二、另觀大陸藝術品拍賣近年之能發展蓬勃,究其主因之其一;即是有著極具競爭力的「拍賣
稅率」;本國人為 3%、外國人為 2%。基此誘因不論藝術家或個人,將作品送拍賣場顯然
要比其他方式划算很多,這無疑亦是促使其拍賣市場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相對的自然也
就因此使其快速成為藝術品拍賣大國。再看香港;其更是藉由免稅優惠成為第三方拍賣重
要市場,諸此種種,在在都顯示相關稅率攸關該市場盛衰至鉅。
三、大陸之外,許多國家亦以租稅政策作為輔助藝文產業的重要措施。例如美國早在 1962 年即
成立「藝術諮詢委員會」,提出許多稅法改革建議,並明確指出採用租稅補貼政策可降低
藝文工作者對於政府補助可能過度集中於新設機構的恐懼;而歐洲自 1970 年代中葉後亦開
始持續關注文化政策中的租稅規範,分別提出多項優惠措施,對歐洲藝文市場今日能成國
際重要舞台居功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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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初審通過「非核家園推動法」,明定現有的核一到核三廠不得延役,興建中的核四廠不得領照運轉,籲請政府莫再鴕鳥心態,積極以待替代能源之整建!此項初審決議,不論日後是否能很快三讀,但不已啻扮演著讓台灣提前進入限電「新體驗」臨門一腳的關鍵角色。據專家預估;台灣在 2018 年就會出現電力嚴重缺口。而更準確的說,估計到 2016 年台電的備用容量率將降至 3.1%,遠低於7.4%的警戒線,屆時限電恐將無法避免。本席要強調的是;實現非核家園不只是政治正確,無疑也是絕大多數國人的期待,只不過追求理想還是要築基於現實。但是隨著國民所得的提升,用電需求易增難減,尤其到了今天的網路知識經濟時代,維持經濟運轉或個人生活作息,對電力的依賴性更高,實在很難想像電力短缺所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缺電不像缺水可以臨渴掘井甚至望梅止渴,籌備新的發電機組至少需要 10 年的時間,同時改採燃煤或燃油,有增加碳排放量的變數;要發展再生能源,也難以迅速彌補廢核所留下的巨大電力缺口。屆時所引發對產業、對經濟的殺傷及對整體國力的影響,不是朝野任何政黨執政可以承擔!本席強烈要求;不論「非核家園推動法」未來走向如何?政府有責務實整理出各項備援方案的時間表,在確保不致出現限電的前提下,務實走向非核家園的終極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廢核已成為台灣的政治正確與社會主流意識,朝野也都強調了「非核家園」及節能減碳、
發展新能源願景。但本席呼籲;民眾或可激情,但一個有為負責任的政府,應理性地思考
廢核之後的問題,並有條不紊的規劃好因應之道,再決定並落實執行才是正確作為。換句
話說;政府務必要先想清楚具體可行的替代計畫,再就台灣發電結構現況事實,再提出廢
核後解決缺電危機的可行方案。
二、台灣 99%的能源都由國外進口,自產能源比例不到 1%,能源成本昂貴,且台電供電長期吃
緊,據台灣的電力負載曲線,理想的基載比例大約是 60%,但實際上卻不到 40%。再從
2014 年發電結構來看,火力發電量占比達 76%,其中燃煤 37.6%、燃氣 32.3%,核能發電占
比 18.6%,是三大發電主力之一,每年發電量 400 億度,是當前不可缺少的基載電力來源,
少了核電,台灣馬上會陷入斷電危機。事實上;台電基載發電比例僅占 40%,大約只能支
應最高峰量時段的 70%用電。這中間差距的 30%,都是用昂貴的天然氣來發電,一旦核能
退出,我國電力結構的問題只會更加惡化。
三、再就民眾實務必須擔負金額言;太陽能、天然氣、風力發電等發電成本都在 3.5 元以上,核
能、燃煤每度成本差距近 3 元,全面廢核電價恐怕會是現在的 2~3 倍,台灣社會能接受嗎
?而且核四廢棄或封存要全民埋單,廢棄後 2,838 億的興建費用必須認列損失,封存每年每
部機得花 20 億元維護,2 部機要 40 億元,以燃氣取代每年發電成本為 360 億元,廢核總成
本將近 400 億元,國家將面臨巨額負債。這些現實的問題,政府有否妥慎因應方案?全民
是否也都願意承擔?
四、簡言之;「非核家園推動法」如通過實施,我們將在三年之間面對的選擇是:除了積極發
展再生能源外,要以燃煤還是燃氣發電填補核電缺口?若以燃氣替代,電價勢必大幅上漲
,我們可以容許的幅度是多少?為免過度仰賴「南電北送」,新設電廠勢必要集中於北部
,哪些地區尚有可能增設火力發電廠?另由於氣候暖化已成全球公敵,PM2.5 又令國人聞之
色變,除非民眾對電價上漲的排斥太過強烈,否則燃煤發電恐又非最佳選擇。
五、實現非核家園不確是大家的期待,只不過追求理想還是要築基於現實。過去固為反核尚未
成為主流,行政部門心存僥倖、因循觀望,卻未認真推動相關的配套措施心態已不能再有
,不出三年就要出現限電危機,將是台灣不可承受之重。兩害相權,政府應即務實整理出
各項備援方案的時間表,在確保不致出現限電的前提下,務實走向非核家園的終極目標。
且科技日新月益,美日等先進國家也均在研發更安全的核能發電技術,台灣不要為了反核
而反核,不加思索就排斥所有核能的發展,應掌握最新科技,不排除任何選項,才是國家
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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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幾年來國人一直要求政府發展遊艇產業,主管機關也喊出種種口號及目標,但目前發展的狀況還是不盡理想。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加強輔導遊艇業開拓海外市場訂單,並與交通部、文化部以跨部會的政策積極帶動國內遊艇觀光、發展遊艇及週邊產業,使台灣成為真正的成為遊艇產業王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遊艇業近年度出口量雖因金融海嘯而有下跌,然而產值於 102 年已止跌回升至 1 億
5,680 萬餘美元,每艘遊艇平均單價亦創近年新高達 152 萬餘美元,較 101 年之 142 萬餘美
元成長 6.80%,於 102 年時超越德國擠身全球第 6 大、亞洲第一的遊艇製造國,僅次於義大
利、荷蘭、土耳其、美國與英國。
二、行政院於 103 年 5 月 28 日討論「推動遊艇業發展政策」報告指出,「臺灣的遊艇產業鏈非
常完整,且擁有足夠的消費端,因此非常適合發展遊艇產業;此外,目前政府大力推動的
六大新興產業中,觀光旅遊業是極重要的一環,遊艇產業也可與此配合推動。」足見政府
亦認同遊艇產業是具投資淺力的新興產業。
三、前經建會(現國發會)曾宣稱;「打造台灣遊艇王國,2015 年巨型遊艇躋身世界 4 強」,
內容更提到「為能強化我國遊艇產業發展競爭力,政府正積極規劃遊艇產業發展相關策略
,著手推動遊艇產業聚落之公共設施、強化支援周邊產業、培育高級設計及支援人才、建
立船舶性能實驗室及開發超級遊艇、舉辦國際遊艇展、漁港多元化及漁船造船廠轉型建造
遊艇等;期望在 2015 年可達成遊艇產業產值 195 億元、巨型遊艇訂單世界前 4 大及輔導國
內遊艇廠商至少 1 家成為世界前 4 大的目標」。時光荏冉;而今已經 2015 年了,遊艇產業
的願景達成了嗎?似乎不但未如預期反而發展卻逐漸停滯。
四、台灣遊艇產業近十年來已然成為高雄不可或缺之產業,不僅聘僱大量基礎勞工,也同時與
國內五金、鋼板甚至油漆產業緊密結合形成遊艇產業鏈。近年按統計整體遊艇產業年產值
為新台幣五十億元;從業人員大約一萬人,且以中高齡具高工藝技術人員為主。高單價商
品是我國細緻工業之基礎勞動力的具體展現,但近年所受政府之關注與發展卻逐漸減少,
實有檢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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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與大陸地區交流日趨頻繁,兩岸人民通婚情況亦漸趨普遍,然其間之法條命令規定卻仍嫌僵化;例如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現行規定,若父母雙方其一為大陸籍人士,並出生於大陸地區,所生之孩童將自始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縱然能回國取回中華民國國籍,仍遭受不少大陸移籍限令限制;主管機關應設定妥適方案,針對此問題做出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現今兩岸通婚頻繁,台商於大陸地區經商、夫妻至大陸地區暫居、訪問等狀況更是所在多
有。亦造成不少中華民國國民於大陸地區出生,縱使隨即於能夠搭機旅行後馬上返台取回
國籍,依現行法令仍必須以「大陸地區人民」身分進行戶(國)籍國籍遷入及轉移。
二、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係指在大陸地
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本項規定原即言簡意明判立分明,有關卻又在『台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對認定「大陸地區人民」再予約束規定,其中第一款
載明「在大陸地區出生並繼續居住之人民,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姑不
究立法當初時、空因素所致之必要,而有此畫蛇添足的細則補充,今兩岸互動頻繁,該等
條例早有諸多與事實已顯見落差,甚且侵犯我國民應有權益之處,有關應即檢討改進,已
符實需。
三、再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對認定「大陸地區人民」第一
款「在大陸地區出生並繼續居住之人民,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規定,無
論就法理而言都係片面主觀認定,實不符立法因有之法益權衡精神,茲舉一二如后:
(一)「在大陸地區出生並繼續居住之人民……」;就實務論,嬰兒出生後不論在醫院或坐
月子是否就是有『繼續居住』之實?除非產後立刻返台,否則如何定義「繼續居住」
?據有關告知;當初所以如此加註,是因大陸幅員遼闊不易認定,故以『推論』方式
敲定文字,惟法條規定宜否由推論為之,實不無爭議!
(二)再就「……其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論之;為何又不從其父母雙方或一
方為「台灣地區人民者」認同其為臺灣地區人民?嬰兒其時雖然無能主張,但這本來
就是人民之基本權利,為何父母具上端條件時為何卻無權主張?雖在實務處理上,於
陸方出生子女,其父母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時,俟其返台後可即辦理入籍,但由於該
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款之推論設定,衍生多樣影響國人權益之事實。
(三)尤有甚者;執行機關堅持於陸方出生者,首次入台所使用證件(旅行證)係「大陸地
區人民」,故稱係依法行政,此種說法乍聽或許成理,但經指出其間事實矛盾時,卻
故意忽視讓人不解?試問任何人出入海關是否都必須有一「身份」使能進出,台灣地
區人民之子女於大陸出生的新生兒,第一次入台時除陸方所發之旅行證外,還能用何
證件?該新生兒若根本連戶籍都未於大陸地區入籍,此種斷章取義妄顧事實的判定,
難怪人民對政府施政從冷感到無感,因公部門根本未在依法行政原則下,從人民立場
及便民、利民角度思考應有之得宜作為。
四、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大陸地區人民移籍者,非滿十年,不得
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人員及組織政黨。非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
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志願役軍、士官……。兩項規定相加下,肇致於大陸
地區出生之中華民國國民無法行使其基本權利,亦即意味渠等受憲法保護之應有之權益嚴
重遭受侵害。更遑論既無於陸方「設籍」事實,卻有莫名『移籍』之限,豈不荒謬!
五、有鑑上端;主管機關應即尋求妥適解決方案,例如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款,設定「繼續居住」之年限要件。或可參照過去台灣地區人民
至大陸地區滿 4 年,將被視為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以為解套!本席建議此修改案應以「2 年
」為妥,並應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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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公布今(104)年第一季出口成績,衰退 4.2%;及第一季消費者物價(CPI),也出現金融海嘯以來首次負成長,跌幅 0.59%,籲請政府應審慎以待!本年二月中旬主計總處將今年經濟成長由 3.5%上修至 3.78%。致使大家對經濟展望充滿樂觀的氣氛,經濟學人智庫(EIU)甚至預測今年我國經濟成長可達 4.1%,然而與此同時,國內景氣燈號、景氣領先及同時指標卻也開始轉弱,就在景氣走勢由樂觀轉為混沌之際,財政部三月海關統計更讓人難以樂觀。這份統計顯示 3 月出口較上年同月衰退 8.9%,創下近 31 個月最大減幅,換句話說;在這個落差之下,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能否居四小龍之首,能否達到先前預期的目標,已很難說。事實上;隨著國際景氣走緩而主要預測機構調降全球經濟預測下,台灣今年經濟表現恐難自外於全球走勢而一枝獨秀,既然經濟情勢已不如年初預期的樂觀,政府自應提早因應;另物價連三月下跌雖還不構成通貨緊縮,但也顯示十多年來民間消費疲弱的情況並未改變,而民間消費之所以長期低迷,這又和所得分配不均、高房價高房貸排擠家庭消費有關。爰此;正也預告了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的不確定性要比原先的認知高出甚多,政府還應該更加審慎才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104)年二月中旬,主計總處考量國際油價及農工原料行情走跌,我國貿易條件改善,
將我國今年經濟成長由 3.5%上修至 3.78%。時逢農曆春節前夕,大家對今年展望充滿樂觀
的氣氛,繼而國內外預測機構也紛紛同步上修我國經濟成長,在經濟學人智庫(EIU)及環
球透視的預測裡,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更居四小龍之首,EIU 甚至預測今年我國經濟成長可
達 4.1%,這些都是令人雀躍的消息。然今年前兩個月的燈號雖依舊亮出代表穩定復甦的綠
燈,但景氣綜合判斷分數已落到綠燈的下限,再少個一、兩分就會重返黃藍燈,黃藍燈代
表景氣趨緩並有轉向之虞。近月燈號的變化顯示這一波台灣景氣復甦力道極其微弱,而這
一點由領先指標連跌 12 個月,同時指標連跌 4 個月可以得到佐證。
二、面對台灣首季外貿出乎意料,官方的看法大抵仍是較樂觀的,認為出口衰退不是台灣獨有
,其他國家也是如此,例如韓國 3 月出口也衰退 4.2%,日本 2 月出口更衰退 11.9%,連美
國也衰退 4.5%,這是全球外貿大環境受到高債務、高失業及投資乏力的拖累所致。另外,
官方也認為台灣首季出口下滑係因出口物價走跌所致,未必是出口量減少,例如礦產品(
汽柴油)首季出口價格跌 41.3%,其出口值跌 47.8%便不意外了;化學品出口價格跌 20.6%
,其出口值跌 14.5%也就不足為奇了。與此同時,台灣進口物價跌幅更大,這說明台灣的貿
易條件仍佳。
三、官方論述或有一定的道理,但都過於樂觀。例如景氣領先指標明明連跌了 12 個月,但卻輕
描淡寫的說累計跌幅還不到 1%,因此不代表景氣即將轉向;面對出口表現不佳,則從進、
出口價格去解釋、從鄰國的外貿去比較,來證明台灣表現穩定,貿易條件仍持續改善。再
例如面對國內首季物價出現近六年首度下跌,外界紛紛擔心通貨緊縮(DEFLATION)之際
,官方依然淡定地表示物價下跌有助民間消費,對國內經濟反而會有正面的幫助。但根據
海關統計我國首季出口僅 702 億美元,年減 4.2%,我國出口表現遠遠不如預期。在這個落
差之下,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能否居四小龍之首,能否達到先前預期的目標,已很難說。
四、每逢經濟指標處於混沌之際,官方總是習慣朝樂觀解釋,以避免社會陷入悲觀的情緒而讓
經濟雪上加霜。為官者這份愛民情懷固屬難得,但本席認為,政府有責適時提醒指標所呈
現的隱憂與危機,誇大危機固不必要,但一味報喜不報憂也絕非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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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指出;國人在鈣質的攝取上嚴重不足,特別是正在成長發育的國高中生,籲請政府正視問題的嚴重性!以之前發布的報告顯示,台灣的兒童與青少年在近年來的身高愈來愈矮,正是對這類相關問題的警訊,政府有責任提出更為積極的政策介入。就目前學校的營養午餐為例;大多停留在讓孩子「有飯吃、不要食物中毒」的階段,至於孩子吃什麼、營養狀況如何,則顯得相對不受重視。本席以為;營養不良所指涉的並非只是營養「不足」而已,應包括了各種人體所需的營養成分不均衡的狀況。也就是說,「營養不良」所凸顯的不僅是單一的鈣質攝取不足的問題,因此解決的方法更不會是獨善其身的多攝取鈣質補充品而已。爰此;營養的不均衡、不適當才是目前我們亟需面對的課題。政府對於校園營養應有更積極的營養品質控管,進一步制定相關的營養準則與規範,並透過適當政策管制與誘因,有效提高其營養健康品質。從人口健康的視野,這個公共衛生問題,不是單靠衛福部就能解決,還需要結合教育、農業各部會,從學校的營養午餐開始,打造國人營養、飲食的健康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昨日公布最新國民營養健康調查,結果發現 13 歲至 18 歲國中及高
中生的鈣質攝取,大多未達到建議量,6 歲以下幼兒的鈣質攝取不足率約 6 成,其他年齡層
則超過 9 成,尤其國中、高中生,可見國人鈣質攝取普遍不足;由於鈣質為組成身體骨骼
及牙齒的主要成分,若長期攝取不足,容易導致兒童或青少年的骨骼發育不良、成人或長
者則容易罹患骨質疏鬆症。
二、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出爐,幾乎所有的台灣青少年都是鈣攝取不足的營養不良患者
。這顯然不只是「牛奶喝不夠」的算術問題而已,時值 21 世紀的台灣,我們的下一代「營
養不良」的問題,著實值得政府與國人進一步省思根本原因,尋找對策。營養不良並不只
發生在物資缺乏的發展中國家,其所指涉的並非只是營養「不足」而已,也包括了各種人
體所需的營養成分不均衡的狀況。換句話說,營養的不均衡、不適當也是一種營養不良的
情形,而這種「該吃什麼」的問題,正是目前我們需要面對的課題。
三、青少年的鈣質攝取不足,是整體公共衛生政策的課題。對於正在成長發育的國高中生來說
,鈣質攝取以及相關的健康行為,是促進青少年健康長大的關鍵。然而,營養的不均衡,
或者特定營養素的缺乏,如鈣質,在目前的健康保健論述中,常常只停留在個人養生的層
面,少有更進一步政策推進的意涵。因此,鈣質攝取不足,造成的效應是:重視健康的父
母,便開始為自己的孩子補鈣,而原本即為弱勢的孩子,繼續自求多福。這是強化健康不
平等的健康政策,在人口健康的視野下,是不及格的政府行動。
四、青少年鈣質攝取不足與其他營養不良的問題,需要結合公共衛生以及教育部門的力量共同
擘劃。對於營養午餐必須做更為有效的管制。目前許多縣市政府均有提供校園的營養午餐
,然而在經費限制的狀況下,廠商往往以低價來競爭標案。至於孩子吃什麼、營養狀況如
何,則顯得相對不受重視。事實上,教育單位應該對於校園營養有更積極的營養品質控管
,進一步制定相關的營養準則與規範,並透過適當政策管制與誘因,有效提高其營養健康
品質。
五、鈣質對於各年齡層都非常的重要,學童或青少年需要充足的鈣質,以支持關鍵成長階段的
需求,加上鈣質可以幫助一般的成年人避免骨質疏鬆、銀髮族需要鈣質以降低發生骨折的
危險,因此鈣質攝取足夠與否,對於一生不同階段的健康,確實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政
府應宣導民眾多吃高鈣食物,並適度運動、增加日曬,降低未來骨質疏鬆機會,並應教導
民眾其實可以從調整食物做起,提供更多高接受度的高鈣食物建議,讓民眾有更多新的選
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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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長照保險應採稅收制、社保制還是兩制並行,政府相關部會就難定調,影響人民權益至鉅,要求應儘速整合。據內政部統計,截至去(103)年底,台灣 65歲以上人口逾 280 萬人,占總人口 12%,超過高齡化社會標準。而失能又需長期照護人口隨著社會高齡化而快速增加,今(104)年已逾 75 萬人,估計 2020 年將逾 86 萬人,2030年更可能超過 117 萬人,但政府能提供的長照服務僅占 3%。不可諱言;的確當前國庫困窘,但面對台灣即臨「超高齡社會」的事實,政府無法以鴕鳥心態迴避,長照難道不也是政府重要政務?長照始終缺乏足夠預算,難道不亦是其他政務長期排擠了長照應有的預算?凡百施政必須講究整體性、一致性及持續性。若「長照雙法」是國家重大政策,政府任何部門都應排除萬難,密切協調,全力配合,共同推進,務期儘快開辦,澤及深受長照所苦的家庭。部會間與其怪罪無米,推卸應負責任,不如認真找米、存米,做個真正的「巧婦」,才是人民之幸國家之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灣人口逐漸老化,長期照護需求日益殷切,國內於 1993 年即已成為「高齡化社會」,另
據國發會推估,台灣 65 歲以上人口將在 2025 年超過 20%,成為「超高齡社會」。台灣目
前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逾 280 萬人,粗估 2 成即近 60 多萬人為失能所苦,約 5%即 13 萬
餘人面臨失智,這還是保守的估計。其中除少數符合身心障礙條件,得到國家較週延的照
顧外,其餘只能仰賴健保法有限的資源,長照重擔包括人力、財力幾乎全落在家人身上。
時間久了,親情也淡了,近年來社會經常發生夫殺妻、子殺母、弟殺兄人倫悲劇,有些動
機不是出於仇恨,竟是不捨對方受苦或是「我累了」,令人不勝唏噓!
二、即使早幾年就通過「長照雙法」都已嫌晚,何況迄今只聞樓梯響。以已一讀通過的《長期
照護服務法》為例,所以沒了下文,實由於內容不乏爭議,例如是否容許營利性長照機構
存在,而且草案內容又偏重對長照機構及人員的管理,欠缺政府所能提供的長照福利,形
同一部「長期照護管理法」。就政府現實財政困窘,是否應開放營利性長照機構,其實不
辯自明。以現行配置及人力,一旦「長照雙法」實施,社會普遍擔憂服務不到位,偏鄉尤
其嚴重,若有營利性長照機構願意加入,正可彌補此一空缺。至於營利性長照機構是否損
及政府推行長照的美意,逕可依《長期照護服務法》嚴格監督,及配套措施是否周延,實
毋須多度過慮,反影響人民權益。
三、其實,就算「長照雙法」均付諸實施,長照重擔依然是親人無可逃避的責任。比照台日相
關法令,日本政府幾乎承擔全部長照責任,依失能、失智等級,每月支出折合新台幣
15,000 元至 11 萬元,讓親人無後顧之憂。台灣現階研議之金額實屬「小菜」一碟,連止饑
都談不上。台灣長照福利縮水在於經濟成長趨緩,民眾無法負擔過高的長照保費,政府財
政也無力支援。有賴朝野致力發展經濟,只要經濟穩定發展,日本的長照福利才可能在台
灣實現;此外,長期經濟起飛有助於提高生育率,台灣將可緩和「高齡化社會」現象,不
致立即挺進「高齡社會」甚或「超高齡社會」。
四、國人盼望《長期照護服務法》及《長期照護保險法》及早實施,如大旱之望雲霓,就算是
人民最卑微的期待,政府難道不應全力促成嗎?政府的責任不就是應該為全民謀福祉?財
政拮据應討論如何因應開源,如一味以財政困難為由,抹煞國人對長照的期盼,豈是為政
之道?設若政府一毛不拔,規劃中的長照保險要雇主負擔六成,政府、雇主為錢吵翻天,
誰不讓誰,長照保險勢將難有上路之日,這豈是有為政府應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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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期世界各國對於各種國際組織、國際協定動作頻頻。但反觀我國對於加入亞投行的加入,除了事前鴕鳥心態的故意視而不見外;見大勢已趨,又趕緊敲鑼打鼓的弄得沸沸揚揚,最後落得一場空。爰此,本席要求政府應對我國參與各項國際組織,應有審慎的計畫作為,循序漸進,經評估若對國家發展及全民福祉有利時,就當義無反顧積極以赴,參加任何形勢國際組織,在許可原則內,應廣徵學者專家意見,聆聽人民及社會聲音,爭取向心支持,以利全般順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發起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更吸引世界各國爭相加入,本(104)年
14 日宣布有 57 國成為創始會員國,其熱烈程度恐怕連北京當局也始料未及。被視為美國死
忠盟友的英國、德國、以色列等皆早早宣布加入,美國選擇不加入但宣稱樂於合作,和美
國站在同一邊的日本也表示要審慎評估。
二、為有效遏止大陸在亞洲甚或國際影響力的快速擴張,美方對亞投行的緊鑼密鼓進行,也迅
速出招反擊。美國國會兩黨達成跨黨派協議,共和與民主兩黨本(4)月 16 日就「貿易促進
授權法(TPA)」法案達成共識。TPA 又稱快速審批權,指國會授權總統可自行與他國進
行貿易談判並簽署協議,等同給予歐巴馬總統推動「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之利器,
若法案通過,國會最終僅能就貿易協定進行包裹表決,有利美方以 TPP 制衡大陸主導之
RCEP 及當前如火如塗的「亞投行」。
三、國際貿易和投資組織近來成為美國和大陸展現國際影響力的最新角力場。美國已在多個國
際場合阻撓大陸進一步加重在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的角色,美國主導的 TPP 也刻意排
除大陸。「快速通關」權;限制國會只能對美國政府簽訂的貿易協定包裹表決通過或否決
,不能再加以修改,故被視為迅速簽訂 TPP 的關鍵。
四、「貿易促進授權法(TPA)」法案若在近日迅速通過,代表著歐巴馬總統在本(104)年 4
月 28 日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會面時,將擁有直接與日本簽屬 TPP 的權利。華爾街日報分
析,美國此舉是希望和日本聯手加強經貿合作,要抑制大陸日趨壯大的影響力。
五、有鑑上端;經濟部表示,行政院張善政副院長負責國際經貿策略小組暨 TPP/RCEP 專案小組
會議,並已開始就各部會盤點出所需處理的問題進行跨部會討論,以及聽取農工部門市場
開放的相關評估報告分析,期待儘早完成相關準備工作,順利取得參與 TPP 談判的門票。
六、對於爭取加入 TPP 或任何國際組織,本席都希望政府能在本維護國家的最高利益原則下,
大魄大力的去執行,同樣的;對於向亞投行爭取我國後續成為會員後的權益若最終評估利
大於弊,當然也要積極進行。21 世紀地球村的事實,已不是能故意視而不見的現實,國家
於大環境的處境,朝野心知肚明!不能融入區域整合那只有被邊緣化的份,真為國家前途
及全民利益考量,就應排除萬難積極成為國際組織的一員,否則當其他國家都在手牽手往
前走,我們國家是禁不起這樣龜兔賽跑般的緩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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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食安問題層出不窮,且每次問題衍生愈扯愈廣,黑心商人不只沒有誠信、道義,完全只講利潤不顧消費者死活的作為,籲請政府應展現壯士斷腕決心和魄力,嚴懲嚴治,以確保人民生活安全無虞。過去幾次食安風暴,政府最受詬病的,就是不能把握及時因應原則,致使後續問題接連發生,造成消費者的恐慌。再來則是法令不夠嚴峻,使業者甘冒違法之名,也要唯利是圖,被抓到頂多下架、罰款了事;即使有刑事責任,也多是輕判。食品安全管理,一要從源頭把關、防患未然,二在發現問題時,要爭取處理上的最佳時效。尤其重要的是,有了法令後,政府執法必須嚴格,安檢或定期、隨機的查察要貫徹,並輔以有效完善的執行機制,讓業者毫無心存僥倖的可能。目前國內食品業管理強調自主管理,但是無良商人無所不在,無有效配套管理措施,只想靠著「業者良心」解決食安問題,根本是緣木求魚。本席以為;食安問題的根本雖在人心,對業者的要求就是誠信、取之有道;但是政府管理食安問題,不能只靠業者自律或道德勸說,畢竟在商言商,為利挺而冒險之不肖從業難免,故必須有完整的管理規範,才能約束業者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食安問題連環爆,換掉衛福部長,又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到幾近全世界最嚴峻,
卻看不到任何效果。顯然,食安問題仍需政府提出更強有力的政策與作為,民眾才能吃得
安心。追根究柢問題出在:制度百孔千瘡、官員顢頇無能,從中央衛福部到地方縣市衛生
局,沒有能力防範食安問題爆發於先,出了問題只好推諉卸責,《食管法》一再修法提高
罰責,卻欠缺配套措施,徒法不足行,不能產生嚇阻之效。總以下游廠商未如實通報,及
產品沒在國內銷售為由卸責,卻不知檢討改善漏洞百出的稽查制度。
二、食安問題不是不能杜絕,重點是政府必需落實就源管理、建立完整稽查制度就可能把食安
風險降至最低,此外,政府可以成立食安基金,建立食安受害人補償救濟制度,就更能讓
民眾吃得安心了。就源管理就是跳脫稽查單一業者的生產管理模式,改為從源頭供應鏈到
消費者端重點稽查的食物鏈管理模式。但若官員只會冀望「廠商自主管理」,本身處裡心
態怠忽,恐才是食品安全最嚴重問題之一。「罰到怕、關到老」口號震天,但口號不能防
堵犯罪,唯有落實稽查,才能產生嚇阻之效。
三、成立食安基金建立消費者補償機制,亦確有必要。每次發生食安風暴,食品大廠可以針對
食材供應商提出鉅額賠償訴訟,面對食品大廠,消費者卻只能打團體訴訟,光蒐集發票舉
證就困難重重,到最後獲得的賠償少得可憐,明顯不公平。成立食安基金後,可以補助食
安受害者打官司,保障消費者食安權益,為了挽救國人對政府的信心,只要消費者能證明
食安受害,就審酌受害情節,給予一定金額補償。當仍不幸發生食安問題時,除追查責任
嚴懲不法外,政府更要勇於承擔並另行編列預算或向食品工業廠商勸募,寬列食安基金規
模,從優補償食安事件受害人的身心損傷。
四、在司法實務上,法官的認定常與社會認知有很大落差,到最後就是查不到、也罰不了。為
食安把關是全民責任,司法單位如不重視,嚴峻法令徒具虛文,無良廠商繼續賺黑心錢,
食安風暴不定時發作,後果就是國人共同承擔。從去年食用油風暴發生以後,衛福部不斷
提高罰則,不但罰款金額從動輒百萬元、上億元,刑事責任也不斷提高刑度,顯然政府的
作法是企圖以嚴刑竣罰來圍堵食安問題的發生,但各式各樣的食安風暴卻不斷傳出,人民
不禁要問:要政府作什麼?把責任全部推給業者自主管理明顯已經是失敗的作法,難道政
府就此束手無策?以「人不夠、預算不夠」等理由,直接交給民間、業者去「自主管理」
,但自主管理就等於是「沒有管理」,如果政府依舊不去積極管理,食安問題也將永遠是
人民最大的夢魘,是社會任何時間都會被引爆的詭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