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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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60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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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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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sionPerio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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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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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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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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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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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26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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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tCommittee:
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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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
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
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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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9
-
attendLegislator:
["徐榛蔚","黃偉哲","黃國書","陳曼麗","呂玉玲","楊鎮浯","陳雪生","李應元","葉宜津","顏寬恒","黃秀芳","蕭美琴","李昆澤","羅致政","吳秉叡","王定宇","陳素月","洪宗熠","邱議瑩","張宏陸","Kolas Yotaka","趙正宇","高志鵬","吳琪銘","呂孫綾","江永昌","李俊俋","許智傑","洪慈庸","尤美女","吳思瑤","孔文吉","莊瑞雄","劉櫂豪","段宜康","何欣純","蔡適應","陳瑩","蔣萬安","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周陳秀霞","王金平","王榮璋","柯建銘","管碧玲","蘇嘉全","鍾佳濱","鄭寶清","林靜儀","張麗善","林昶佐","姚文智","蘇巧慧","陳賴素美","周春米","吳玉琴","張廖萬堅","林俊憲","余宛如","顧立雄","鍾孔炤","鄭運鵬","林淑芬","林岱樺","許淑華","馬文君","劉建國","徐志榮","吳焜裕","江啟臣","陳學聖","楊曜","蘇治芬","邱志偉","黃國昌","王惠美","陳超明","陳其邁","趙天麟","高金素梅","鄭天財Sra.Kacaw","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李彥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曾銘宗","許毓仁","羅明才","林麗蟬","柯志恩","陳宜民","蔡易餘","陳怡潔","陳歐珀","賴士葆","鄭麗君","林德福","陳亭妃","徐國勇","費鴻泰","蘇震清","劉世芳","陳明文","李鴻鈞","賴瑞隆","蔣乃辛","黃昭順","盧秀燕","王育敏","徐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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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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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o:
20160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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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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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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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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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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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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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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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01 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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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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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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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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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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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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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dLegislator:
["徐榛蔚","黃偉哲","黃國書","陳曼麗","呂玉玲","楊鎮浯","陳雪生","李應元","葉宜津","顏寬恒","黃秀芳","蕭美琴","李昆澤","羅致政","吳秉叡","王定宇","陳素月","洪宗熠","邱議瑩","張宏陸","Kolas Yotaka","趙正宇","高志鵬","吳琪銘","呂孫綾","江永昌","李俊俋","許智傑","洪慈庸","尤美女","吳思瑤","孔文吉","莊瑞雄","劉櫂豪","段宜康","何欣純","蔡適應","陳瑩","蔣萬安","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周陳秀霞","王金平","王榮璋","柯建銘","管碧玲","蘇嘉全","鍾佳濱","鄭寶清","林靜儀","張麗善","林昶佐","姚文智","蘇巧慧","陳賴素美","周春米","吳玉琴","張廖萬堅","林俊憲","余宛如","顧立雄","鍾孔炤","鄭運鵬","林淑芬","林岱樺","許淑華","馬文君","劉建國","徐志榮","吳焜裕","江啟臣","陳學聖","楊曜","蘇治芬","邱志偉","黃國昌","王惠美","陳超明","陳其邁","趙天麟","高金素梅","鄭天財Sra.Kacaw","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李彥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曾銘宗","許毓仁","羅明才","林麗蟬","柯志恩","陳宜民","蔡易餘","陳怡潔","陳歐珀","賴士葆","鄭麗君","林德福","陳亭妃","徐國勇","費鴻泰","蘇震清","劉世芳","陳明文","李鴻鈞","賴瑞隆","蔣乃辛","黃昭順","盧秀燕","王育敏","徐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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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T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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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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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
9
-
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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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27分、10時1分至12時7分、下午2時30分至7時24分
3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21分、下午1時50分至2時6分、2時30分至5時47分
-
地點:
本院議場
-
出席委員:
["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李彥秀","曾銘宗","許毓仁","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羅明才","林麗蟬","柯志恩","陳宜民","蔡易餘","陳怡潔","陳歐珀","賴士葆","鄭麗君","林德福","陳亭妃","徐國勇","費鴻泰","蘇震清","劉世芳","陳明文","李鴻鈞","賴瑞隆","蔣乃辛","黃昭順","盧秀燕","王育敏","徐永明","徐榛蔚","黃偉哲","黃國書","陳曼麗","呂玉玲","楊鎮浯","陳雪生","李應元","葉宜津","顏寬恒","黃秀芳","蕭美琴","李昆澤","羅致政","吳秉叡","王定宇","陳素月","洪宗熠","邱議瑩","張宏陸","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趙正宇","高志鵬","吳琪銘","呂孫綾","江永昌","李俊俋","許智傑","洪慈庸","尤美女","吳思瑤","孔文吉","莊瑞雄","劉櫂豪","段宜康","何欣純","蔡適應","陳瑩","蔣萬安","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周陳秀霞","王金平","王榮璋","柯建銘","管碧玲","蘇嘉全","鍾佳濱","鄭寶清","林靜儀","張麗善","林昶佐","姚文智","蘇巧慧","陳賴素美","周春米","吳玉琴","張廖萬堅","林俊憲","余宛如","顧立雄","鍾孔炤","鄭運鵬","林淑芬","林岱樺","許淑華","馬文君","劉建國","徐志榮","吳焜裕","江啟臣","陳學聖","楊曜","蘇治芬","邱志偉","黃國昌","王惠美","陳超明","陳其邁","趙天麟","高金素梅","鄭天財 Sra Kac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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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出席:
111人
-
請假委員:
["蔡其昌","蔡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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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請假: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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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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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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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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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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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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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orNameList:
["羅明才","李彥秀","曾銘宗","許毓仁","陳宜民","陳歐珀","柯志恩","林麗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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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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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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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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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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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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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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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orNameList:
["陳曼麗","陳明文","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林淑芬","江啟臣","顏寬恒","劉建國","顧立雄","孔文吉","高志鵬","周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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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Type:
口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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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etingDate: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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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ypeName:
-
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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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KindName:
政黨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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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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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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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orNameList:
["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李彥秀","柯志恩","蔣乃辛","王育敏","賴士葆","李昆澤","林俊憲","賴瑞隆","黃偉哲","黃國書","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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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Type:
口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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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etingDate: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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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yp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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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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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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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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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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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orNameList:
["黃國書","莊瑞雄","賴士葆","蔡易餘","賴瑞隆","張麗善","張廖萬堅","黃秀芳","王惠美","蘇巧慧","鍾孔炤","林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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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Type:
口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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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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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yp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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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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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KindName:
政黨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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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Room:
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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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Name:
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
legislatorNameList:
["柯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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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Type:
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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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etingDate: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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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TypeName:
-
meetingContent:
一、2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3月1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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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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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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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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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陳曼麗","陳明文","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林淑芬","江啟臣","顏寬恒","劉建國","顧立雄","孔文吉","高志鵬","周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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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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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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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黃國書","莊瑞雄","賴士葆","蔡易餘","賴瑞隆","張麗善","張廖萬堅","黃秀芳","王惠美","蘇巧慧","鍾孔炤","林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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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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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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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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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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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吳志揚","簡東明Uliw.Qaljupayare","柯志恩","蔣乃辛","王育敏","賴士葆","林俊憲","黃國書","陳瑩","李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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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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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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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01_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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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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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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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曾委員銘宗,針對中國阿里巴巴在我國成功申請 646 件專利申請且其中有 227 件金融科技專利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13 年各大媒體曾指出,中國阿里巴巴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 267 項專利申請,然
截至 2016 年 1 月為止,阿里巴巴已成功向我國申請 646 項專利。其中許多為現今熱門之金融科
技和電子商務相關專利,尤其金融科技專利(Fintech Patent)被全球媒體認為是 2016 年最應關
注的焦點之一,對現存金融體系產生巨大衝擊,我國政府部門對此須有所因應,目前我國金融
業對於金融科技專利申請起步晚,目前只有少數銀行如國泰世華、永豐金、富邦銀行有金融科
技專利申請,故中國阿里巴巴在我國大量相關專利,恐在我國造成專利壁壘之情形,故本席要
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門持續追蹤中國企業公司在我國之專利申請案,並作出對我國金融產業影
響程度和技術壟斷之評估,研擬相關方案,創造金融科技研究、投資之良好環境,增進我國金
融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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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鑑於 2015 年台灣總生育率降至 1.12‰,遠低於維持人口結構穩定的總生育率 2.1‰的水準,少子化的成因眾多,幼兒教育經費支出造成家庭負擔是其中關鍵成因,且少子化將造成勞動力銳減,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又根據研究,完善的幼兒教育有助於提升個人未來勞動力。基於上述,為提高生育率、完善幼兒教育及減輕家長負擔增加家庭所支配所得,藉以改善生活。因此,建議幼兒教育券之補助由 5歲幼兒修訂為 3 歲至 5 歲幼兒,以完善幼兒教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政府為減輕家庭教養子女負擔,已對一般家庭 5 歲以上就讀立案幼托機構之幼童予以補助
,其後並陸續實施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以及「扶持 5 歲幼
兒教育計畫」等。上開 4 項學前托教補助經費。此外,亦自 97 年 4 月 1 日實施「保母托育
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提供有 0 至 2 歲幼兒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但 3 至 5
歲一般幼兒家庭目前卻沒有明確的補助措施。
二、綜上所述,提升幼教品質及減少家長經濟負擔,藉以增加家庭可支配所得,才能有效的提
升生育率,建請行政院修改幼兒教育補助資格,訂定 3 歲至 5 歲一般幼兒教育券發放之補
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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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有鑒於今年 1 月所發生「帝王級寒潮」,造成台灣至少一二二名民眾的死亡以及數十億元農、漁業災害損失,顯見我國政府對於自然災害之定義沒有與時俱進,應變能力嚴重不足;為避免未來因全球氣候異常所產生寒潮、熱浪等天然災害之侵襲所造成的傷害,中央政府應立即研擬寒潮、熱浪等極端異常氣候災害之標準應變程序,並儘速修正「災害防救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一、本次襲擊台灣的帝王級寒潮著實對台灣經濟以及人民生命安全產生極大影響;然而,在寒
潮襲擊前數日,便有國際氣象機構以及氣象專家公開提醒台灣政府以及民眾,必須嚴防災
害,而我國中央氣象局亦已即時掌握可能的天候狀況,顯見此次的災害是「可預期」的,
但卻沒有任何中央單位在事先出面統整、協調,明顯失能!
二、此外,我國現行「災害防救法」對於天然災害之定義中,並未將極端天候所產生的項目,
例如寒潮、熱浪等列入,造成當此類災害來襲時,政府不能及時啟動應變程序及後續重建
、補償事宜,各單位又無法有效統整,各自為政,加深災害來襲時的各項損失。
三、綜上所述,中央政府應立即研擬寒潮、熱浪等極端異常氣候災害之標準應變程序,並儘速
修正「災害防救法」;將寒潮、熱浪等納入天然災害項目及擬定明確分工機制;如此,中
央政府在極端低溫與高溫來襲時,才能即時啟動防救措施,並由中央政府統籌災害防治體
系,協調地方政府依法配合、應變。
-
本院王委員惠美,有鑒於台灣近年來因飼養寵物族群增加,對於寵物貓狗的需求量大增;影響所致,許多不肖業者為降低繁殖成本及提高寵物繁殖效率,進行非法且不人道的繁殖、配種。為確保寵物來源合法、避免非法繁殖,中央政府應儘速研擬、建置「寵物履歷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因國內寵物需求量增加,許多非法養殖場大肆進行寵物狗貓之非法繁殖,除了過程
相當不人道外,繁殖場的環境更是惡劣;而過度交配及近親交配的結果,也使得消費者所
購得的寵物貓狗患有先天性遺傳疾病的缺陷,間接傷害消費者權益。
二、對此,建立寵物履歷制度,將可確保寵物來源合法、避免非法繁殖,保障每隻動物健康;
紀錄生日、出生地、種公母資訊、疾病預防與篩檢資料、繁殖場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並
應讓相關資訊透明化,隨時可供消費者、地方主管機關上網查詢。
三、農委會亦應針對現形法令缺失、不足之部分,主動研議、彌補立法漏洞,如規範寵物業者
兩個月齡以上的犬貓一律需植入晶片、辦妥寵物登記後才能販售以及不論繁殖場交付給買
賣業者或業者交付給消費者,要必須要附寵物登記證註明來源場等,來遏止日趨嚴重的非
法繁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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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有鑒於彰化縣鹿港鎮因保留過去商港時期之風貌及獨特的建築景觀,使得鹿港成為台灣重要的觀光景區;然而鹿港卻也因為觀光人潮倍增及都市化的過程讓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古屋面臨拆除、改建的危機。為保存「鹿港小鎮」之記憶以及保護具有文化價值之歷史古屋,行政院應研擬保存計畫及補助修繕經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彰化縣鹿港鎮過去為台灣中部重要商港,形塑出獨特的建築風格及街景。也正因此鹿港現
在才能成為台灣重要的觀光景區,每年湧入至少六百萬的遊客,帶來龐大商機。
二、然而,鹿港小鎮卻因為沒有系統規劃正慢慢失去原有的老城區風貌;以鹿港瑤林街、埔頭
街一帶為例,權管單位為彰化縣政府,但縣府卻未編列保存區修繕經費,中央政府也未有
具體計畫及補助,使得老屋屋況每況愈下。
三、綜上所述,中央政府應針對鹿港鎮研擬、規劃老城區文化專區,並針對鎮內具有歷史意義
、文化價值亟待保存之歷史建物研擬保存計畫,編列相關修繕補助經費,以保存鹿港獨特
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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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鑑於彰化縣和美、線西、伸港三鄉鎮高中職升學資源不足,招生名額遠低於國中畢業生人數,嚴重影響當地學子受教權益,爰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於當地增設高中,以保障在地學生升學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彰化在地升學資源嚴重不足,以 104 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為例,彰化區總招生名額比報名
人數少了 809 人,導致免試入學第一階段登記分發入學有 1,055 人未錄取,但招生缺額只剩
130 個;相較其他就學區,雲林區未錄取人數 264 人,招生缺額尚餘 486 個;中投區未錄取
人數 841 人,招生缺額尚餘 4,019 個,只有彰化的學子招生缺額無法滿足未錄取人數,顯然
與十二年國教原訂目標提高就近入學率(100 年 8 月至 103 年 7 月要達到 95%以上,103 年
8 月至 109 年 7 月達到 98%以上)相悖。
二、以和美地區來說,目前雖有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及彰化縣立和美高中二所高中,卻僅能提供
283 個免試入學招生名額,相對於和、線、伸一年 1617 個(104 學年度)國中三年級應屆
畢業生,比例相差懸殊,根本無法滿足當地的需求,使得當地國中畢業生必須到外縣市就
讀,增加學生和家長不少的負擔。
三、青年人的教育是國家的基石,為配合社區化就近入學,保障在地學生就學權益,建請有關
單位於當地增設高中職,以提升彰化地區的教育資源。
-
本院王委員惠美,有鑒於國內中部各縣市於去年下半年起陸續出現「垃圾危機」,大量民生及事業廢棄物無法進入焚化爐焚燒,只能堆積在垃圾處理場曝曬、雨淋,造成病媒蚊及細菌滋生,嚴重危害各縣市居民健康;為解決垃圾無處燒的窘境,環保署應積極協調各縣市政府有效發揮區域合作機制,建立風險預估及應變管理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環保署統計,目前全國 24 座焚化廠的設計處理容量總共為每日 2.465 萬噸,而這些焚
化廠於 2015 年的廢棄物總進廠量為 662 萬噸,平均每日不過 1.81 萬噸,僅佔總設計處理容
量的七成餘。
二、這 662 萬噸送到焚化爐的廢棄物中,有 432 萬噸是生活垃圾(約佔總進廠量的六成五、總
設計處理容量的四成六)。依該統計數值所示,目前各縣市產生的廢棄物數量仍在焚化爐
所能處理的範圍之內,不應有廢棄物無處可燒的問題。
三、根據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 90 年代推動迄今,已逾
10 多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
內多個縣市自 104 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
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
四、準此,為解決垃圾無處燒的窘境,環保署應積極協調各縣市政府發揮區域合作機制,對於
國內垃圾統一調度分配、各焚化爐歲休時間錯開,並且積極協調縣市檢討訂出合理的垃圾
代收處理費,防止各縣市拖欠費用,建立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以有效解決垃圾過度
堆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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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為體卹家庭照顧者辛勞,推出長期照護暫托(喘息服務),補助天數依失能程度不同,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補助 14 天;重度失能者,每年補助 21 天。為顧及家庭照顧者身心負擔,應酌以增加補助時間,提供照顧者適度休閒以舒緩照顧壓力,並考量財政之可行性,建議第一階段,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 18天補助;重度失能者,每年 25 天補助,後續再依財政能力調整延長補助時間。又,目前喘息服務多仰賴長期照護中心等機構,有嚴重不足情形,政府應考量喘息服務需求,加速長期照護體系建立並設置專為喘息服務之機構,以因應喘息服務需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喘息服務(respite care)指的是一種針對家庭照顧者所提供的居家與機構式服務,目的是使
照顧者能得到暫時的休息,以便繼續照顧工作。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中喘息服務項目,對於
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提供 14 天補助;重度失能者,每年提供 21 天補助,每天補助以
1,000 元計。但為顧及家庭照顧者身心負擔及適度的休閒時間,藉以舒緩照顧壓力,應酌予
增加喘息補助時間,並考量財政之可行性,第一階段,輕度及中度失能者,每年提供 18 天
補助;重度失能者,每年提供 25 天補助。後續再視財政情形調整延長補助時間。
二、現階段喘息服務多仰賴長期照護中心等機構支應,並未建立喘息體系,唯目前長期照護機
制建立,仍不足以因應需長期照護者需求,導致喘息服務仍難徹底執行,行政院應加速長
期照體系建立,並考量喘息服務之需求,在長期照護體系中建立專為喘息服務之機構,藉
以因應喘息需求。
三、台灣高齡化社會及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政府應加速推動《長期照護保險法》之立法,透
過保險機制因應長期照護之需求,避免因財政排擠效應,影響長照家庭或其他弱勢家庭社
會福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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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王委員惠美,鑒於我國已是世界上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在進入高齡化社會後,高齡者的教育及學習將成為重要課題;然而根據教育部及多個學術機構調查顯示,目前我國高齡者對於學習活動的需求和參與率都在低標。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以及落實終身學習之政策,政府有必要重新思考高齡教育實施的目標與方式,提高高齡教育預算,並建立完善教學相關制度以及培育專業師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估計於 2017 年,我國高齡人口的比率將成為 14%,正式進入高齡國
家行列;到了 2040 年,我國人口中,將有超過三分之一是高齡者。高齡化所產生之社會形
態、結構之改變是政府亟需面對、因應之問題。
二、為因應人口結構轉變,政府曾在 2006 年公布《邁向高齡社會高齡教育政策白皮書》,推動
各種高齡學習方案;然而,根據教育部及多個學術機構委託的調查仍顯示,台灣高齡者對
於學習活動的需求和參與率都在低標,顯見過去十年我國高齡教育的推動處於零星、不完
整、未有系統的的規劃狀態。
三、經查,目前政府所編列高齡相關預算約 300 億元,其中 274 億餘元為老人津貼,其他支出
也以社會福利為主,對於高齡教育教育經費之分配偏低,政府應提高高齡教育的預算,以
利高齡教育品質之提升。
四、此外,過去高齡教育之課程規劃多半停留在「點」的階段,是一種不連貫、缺乏系統的課
程規劃;未來應從「點」延伸到「線」以及「面」,全面性、通盤性的規劃、調整,建立
完整輔導、督導與認證的體系,培育專業化的高齡教育師資,以提升高齡教育的水平,進
而提升民眾對高齡教育學觀念,確實達到終身學系的目標,使高齡教育能成為全民教育的
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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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行政院長今(105)年 2 月 16 日表示,經濟部地質調查所將於今年 3 月中依土壤液化狀態分級公布「全台土壤液化潛勢圖」,並由內政部提出配套措施,讓位於土壤液化潛勢區的民眾了解並做後續處理;政府積極作為實值嘉許,但如何保障民眾居住安全,並減緩民眾恐慌情緒,更為政府單位首要考量之務;爰建請相關中央主管單位於提出配套措施前應確切落實宣導,提供民眾充足資訊;內政部所提出之配套措施應涵括實際防災規劃,並研擬編列相關改善經費;後續亦應要求未來興建房屋應加強地質基礎和結構加強,克盡政府防治災害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今(105)年 2 月 6 日發生之南台強震引發土壤液化造成住屋安全之疑慮叢生,為期讓民眾
獲得更多資訊並得以事先防範,行政院長表示今年 3 月中將依土壤液化狀態分級公布「全
台土壤液化潛勢圖」,並由內政部提出配套措施。
二、惟政府應盡之務,非僅提供資訊,更須兼顧全國防災救治相關事宜,始不辜負國人之信賴
。雖內政部將依所公布之「全台土壤液化潛勢圖」提出配套措施,但如何保障民眾居住安
全,並減緩民眾恐慌情緒,更為政府單位首要考量之務,故於潛勢圖公布前,應以穩定民
眾不安情緒為要務,充分提供民眾相關資訊;配套措施中亦應涵括未來實際防災作為,並
就土壤液化區改善所需經費研擬編列;就未來房屋興建,應要求加強地質基礎與結構加強
進,為國人嚴格把關防治救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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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今(105)年 2 月 6 日發生之南台強震,再度對國人敲響天然災害的警鐘,而因強震所造成多間房舍崩塌與上百生命消逝,亦引發國人對於建築安全之重視;除相關地質狀況之調查與建築物體檢事項刻不容緩,相關法規之檢討修正更為必須,爰建請中央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完成建築管理相關法規之通盤檢討,並續就不符現行狀況者研提修正內容,以強化建築管理相關法制,俾使法律規範切合實際建管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據近日新聞報導,瑞士再保險公司(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2014 年 11 月公佈的一項
報告指出,全球十大高風險城市,台灣六都中有四都(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
)上榜,而台灣更是天災損害風險評「極高風險」等級國家,而今(105)年 2 月發生之南
台強震,大自然的警鐘再度響起,因強震所造成多間房舍崩塌與上百生命消逝,亦引發國
人對於建築安全之重視。
二、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曾於九二一災後檢討建築管理法制,然至今年南台強震發生前,相關
檢討未見落實,爰建請中央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就建築管理相關法規進行通盤檢討,並研
提修正內容,以強化建管相關法制,俾使法律規範切合實際建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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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今(2/18)中國時報指出中油擬向經濟部提出浮動油價修正案,調漲偏遠、郊外觀光景點油料售價乙事,至表關心。由於汽油售價調整向來攸關民生甚鉅,中油既為國營事業,除在市場營運成本考量外,更需肩負政府力求平衡城鄉發展差距、維護消費者公平正義等責任,而偏遠及離島居民本就居於交通劣勢,補貼照顧都已嫌不足,怎能以地域歧視作為漲價之藉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報載中油擬向經濟部提出浮動油價修正案,以爭取未來中油不再吸收高運輸成本,將
適度調漲偏遠、郊外觀光景點油價。消息一出立即引發偏鄉及離島居民反彈,因臺灣長久
以來區域經濟發展多偏重西部,導致東部偏鄉及離島地區明顯居於弱勢,民眾的居住便利
性也有相當程度落差,因此當地縣市政府和民間不得已只能轉向觀光發展以開拓經濟活路
,詎料中油現竟又以偏鄉離島多係觀光客前往消費為由,欲調高汽油售價,這明顯是倒果
為因,嚴重蔑視偏鄉居民生活基本權益的作法。
二、又中油公司既為國營事業,自不能單以平衡營收為唯一考量,反應首重政府照顧國民基本
生活需求的一致性與公平性。假若欲以偏鄉離島運輸成本過高來調漲售價,那相對於城市
都會區也應基於相同理由而調降售價,否則何以服眾?何來公平之說。另外,在無對於偏
鄉離島在地居民生活補助的配套措施制定前,中油亦不應以區分加油對象是否為觀光客來
做調漲油價的輔助理由,綜上所述,建請行政院對此一攸關偏鄉居民生計的重要舉措嚴加
審核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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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近日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政大)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台科大)發表聯合聲明,表明兩校有意朝併校方向合作;惟依國內教育體系區分,政大係一般教育體系翹楚學府,台科大為技職教育體系龍頭學校,兩所本質優良之學校,合併之舉對我國教育體系發展與兩校全體師生權益之影響重大,但兩校師生多表示未曾被明確告知相關消息,主管機關教育部更稱意外,顯示兩校於研議整併方案時,未對學校師生充分揭露資訊,主管機關亦未掌握所屬院校情形,於師生之權益保障顯有所疏漏,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就國立大專院校整合方案進行檢討,並就目前整合(模式包括校內整合、校際整合、大學系統及整併)研議中或進行中之國立大專院校其各別影響進行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查教育部自 1999 年起迄今針對國內國立大專院校之整合(模式包括校內整合、校際整合、
大學系統及整併),多就規模較小,或單一縣市超過 2 所國立大學且學生數低於一萬人,
或招生狀況不佳者為整合選擇對象,並曾於 2013 年行文 19 間學校期推動合併,盼能達有
效運用教育資源、提升教學品質與維護師生權益之效,但迄今未有顯著成果,大學治理與
資源分配方式,更顯重要。
二、然政大與台科大分係國內一般教育與技職教育體系頂尖學校,兩校現有學生數皆一萬餘名
,於國際高教院校排名優秀,亦未曾傳招生不佳情形,其合併影響,不僅及於兩校師生權
益,更甚者,亦及於我國教育體系發展,另對於偏遠地區學校之競爭力及可獲得之資源是
否會產生衝擊,亦係教育部須審慎檢討評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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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蔣委員萬安,有鑑於知名法國藍帶廚藝學院擬於台灣設立據點,先因外資之限制,無法在台灣設立分校;復轉與高雄餐飲管理學院合資成立公司,欲聘兩名法國藍帶名廚來台授課,依法須以補習班名義招生,卻又礙於「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致無法對外開班授課。此事件不僅凸顯我國相關法規有過時且僵化之虞,所涉之行政部門如教育部與勞動部等,亦缺乏積極而彈性之態度,審理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之案件。職是,本席主張在不影響本國勞工之權益下,相關部會應儘速檢討研修相關法令,以因應國際人才流動之趨勢;同時依規定增列指定外國人在台得從事之專門技術性工作內容,讓法國藍帶名廚得以來台教授廚藝,以滿足企業攬才及國人職能發展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擁有 120 年歷史的法國藍帶廚藝學院,被譽為「餐飲界的哈佛大學」,在全球設了四十個
分校。藍帶學院的授課老師,均為重量級之廚藝大師。每年有超過兩萬個學生赴藍帶廚藝
學院拜師學藝,從該校畢業之學生也大幅提升職場之競爭力。
二、我國高雄餐飲管理學院於 100 年開始推動「高餐─藍帶廚藝卓越中心」,但因外資無法在
台設立分校,於是轉而由雙方合作以公司法人向高雄市教育局申請「廚藝卓越中心技藝短
期補習班」。且因「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補習班聘外籍老師來台
,只能教語文,不能教技藝。致法國藍帶廚藝學院在台授課計畫被法令卡關,已報名之四
百位學生迄今無法上課。
三、據此可知,我國法令對於專業技術性之外國人士來台就業之限制繁多,層層卡關之下,反
而限縮了自身的創新轉型與職能發展。而台灣原本有機會成為法國藍帶廚藝學院在大中華
地區所設立的第一個據點,卻因此而一再拖延,甚至被上海於上(104)年拔得頭籌。
四、事實上,依據「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
以上校院所聘雇之外籍教師,並不僅限於教授語言。因而,去限縮補習班的外籍老師僅能
教語言課程,難謂合理。且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
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款之規定,除列舉之專門知識或特殊專長、技
術之工作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亦可聘僱外國
人從事。爰建議勞動部應儘速會商教育部等單位,將法國藍帶廚藝學院來台擬從事之廚藝
教學,增列於指定外國人在台得從事之專門技術性工作內容,俾利解套。
五、另在不影響本國勞工權益下,勞動部應針對過於嚴苛且過時之法規進行檢討研修。而由教
育部所研擬,旨在鬆綁高教各種限制之「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條例」,行政院亦應儘速通過
,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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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我國民眾對於自身勞工權益了解薄弱,使民眾於職場上遭遇到相關勞工問題時,因自身對於勞工權益相關法規的不了解,致自身相關權益受損,故為使我國人民加強基本勞工權益意識,應將基本勞工權益相關規範和程序管道納入各級學校課程,敬請行政相關單位研議後提出相關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我國目前相關法規之規定,未有將基本勞工教育納入各級學校之課程,而僅有大學相關
專業學系有開設相關內容課程,使人民對於自身勞工權益意識相對薄弱,又依勞動部 104
年統計,我國青年就業人口 77.4 萬人,占全國就業人口的 6.99%,103 年 5.7 萬職災案件中
,青年勞工職災就達 7,968 件,占比 13.87%,顯示初入職場之青年因對於自身勞工權益不
了解而發生職災比例較其他年齡層勞動人口多,為加強未來增加之勞動人口,勞動教育推
行有其必要性。
二、又依我國憲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所規定之內容為保障人民工作權及其他自由權利,係
為憲法使人民得享有基本福祉權利,且勞工基本權益應同時為工作權和其他自由權利所保
障,為使人民提升自身勞工權益意識,故應納入勞工基本權益教育課程於各級學校,以實
現憲法所保障工作及其他自由權利之規定。
三、綜上所述,為全面提升我國人民對於勞工基本權益之認識,應將勞工權益相關課程及程序
管道納入各級學校修習之內容,以提升人民勞工權益意識,為實現憲法所規定人民福祉,
政府相關單位應研議相關辦法,並訂定執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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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我國觀光市場,近日東南亞旅客逐漸增多;另東協市場係為世界各國爭取的新興經濟體之一,惟臺灣東南亞語言之人才培育長期欠缺,且並未因新住民而取得優勢,爰此急需檢討。故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部分,以我國東南亞新住民為主,制定一系列東南亞語言、文化專家培育政策,並鼓勵大學將原已飽和的外文(英文)系改設為東南亞語相關學系,以利推廣我國與東南亞國家深化交往之基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年來東南亞地區來台觀光旅客成長快速,東南亞語別的導遊人員需求大為增加,包括泰
、越南、印尼及馬來語的導遊都很欠缺。去年來台觀光客破千萬,觀光局統計以亞洲鄰近
國家為主,103 年占了近 9 成,以韓國成長最快,來台旅客人數約 50 萬人次,成長率達
50%。印尼及越南近年也明顯成長,都是台灣的目標市場。加上未來會再針對東南亞國家放
寬簽證申請措施,預估來台觀光客會再成長。
二、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定(TPP)已完成第一輪談判,隨著東協在全球經貿的地位愈來愈重要
,企業對人才移動力和語言能力要求提高。104 人力銀行統計,截至去年 12 月,該公司共
有 1,750 筆職缺工作地點位於東南亞,其中有 97 筆要求越南語能力、55 筆要求泰語,其他
也有不少職缺要求人才必須具備印尼語、馬來語與菲律賓語的能力。
三、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共有 49 萬 9 千多名外籍配偶,人數最多的前 5 名分別是大陸地區的
配偶 32 萬人、港澳 1 萬 3 千人、越南 9 萬 1 千人、印尼 2 萬 8 千人、泰國 8 千人。然臺灣
卻未因此佔有優勢,以十二年國教課綱為例,預計於民國 107 年實施的十二年國教課綱,
將新住民語納入國小本土語言必修課程,教育部初步統計師資需求,仍缺柬埔寨、菲律賓
、馬來西亞語教師。國教署估計,越南、印尼、泰國、緬甸 4 種語言的師資供給足夠,但
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語卻嚴重不足。柬埔寨語為例,估計需要 109 位教師,但目前
只有 48 人;菲律賓語和馬來西亞語也都需要上百位教師,但現在師資都只有個位數。
四、有鑑於此,本席建議行政院相關部門,因發揮我國新住民優勢,制訂完善的培育東南亞文
化、語言的人才政策,並將我國大專院校已超額的外文系(英文)轉變成東南亞語相關學
系,以利我國將來進入東協市場進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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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台灣食品標示的品項與內容雜多,消費者面對眾多化學名詞,大部分都不清出其意涵。尤以國人常食用之泡麵為主,其標示內容成分,共多達數近百種以上,面對眾多的化學名詞,民眾不見得全盤了解,故學者及專家建議適當標示食品成分,才能真正保障食安。爰此本席要求衛福部等相關機關,研議將現行標示品項朝向簡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民眾在超商買一碗泡麵,包裝上標註的成分竟然近百種,北醫公衛暨營養學院副院長陳俊
榮曾表示,食安法經八年八次修正,目前食品標示必須揭露品名、內容物、營養標示、食
品添加物、過敏原、基改等,外加製造與有效日期,難怪消費者面臨「標太多、看不懂」
窘境。
二、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廖啟成則提出,食品標示應該朝向智慧型標示,消費者想知道食
品含有哪些成分,用手機掃瞄產品包裝上的「QR CODE」就可以一目了然,不見得所有成
分都得寫在包裝。
三、為了避免民眾應泡麵標示內容物過多化學名詞,而產生更多疑慮,甚至對其內容物感到害
怕,而產生錯誤的認知,爰此建議行政相關單位,是否研議將泡麵內容標示物逐一簡化,
或強化民眾認知其內容添加物之相關化學名詞知識,以提升我國民眾對於食安之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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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智慧型手機為國人每日必用之 3C 產品設備,其裝置中的 APP 程式更為五花八門,然年輕人持有智慧型手機為多主流,政府單位針對 APP 卻未做分級管理,如時下常用的社交軟體,較易成為犯罪之所用。故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應儘速與販賣手機業者、電信公司、手機APP 程式開發販賣商等,共同研議制定未成年使用 APP 之相關分級規範或限制,以確保未成年者不受犯罪之誘惑或迫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日前公布「行動 App 消費者調查分析」,內容顯示,智慧
型手機使用者,每天都會用的 App 類型,以「社交通訊類」居冠,占比達 80.9%,開啟次
數最多的 App,前 3 名依序是 LINE、Facebook 和 YouTube。由調查結果可得知,「社交通
訊類」App 不只使用頻率遠高於其他類型 App,使用時間也較長,40.1%的受訪者,每天使
用「社交通訊類」App 超過 30 分鐘,另有 39.4%的民眾,每日使用時間為 10 至 30 分鐘。
二、曾有市場研究公司調查,15-19 歲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比例超過 8 成,高於其他年齡層。許
多 APP 交友程式,更成為誘惑未成年發生性行為載具,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陳麗如曾指出
,網路交友 App「BeeTalk」成為「約砲工具」,類似狀況如果要靠孩子自我約束或父母親
管教,都具有難度。
三、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應針對交友等 APP 制定相關未成年管理規範,以杜絕未
成年以此受騙、受害等案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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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大眾運輸系統,如台鐵、高鐵、捷運等,常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誤點或停開,然大部分民眾在抵達車站後才發現延誤情況,常因此引發搭車乘客不滿情緒,更造成民眾不必要的時間、金錢成本浪費。故本席要求交通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研議,針對大眾運輸系統,受到突發事故而產生延宕時,應立即主動以簡訊等方式,傳遞訊息致民眾手機,或以訊息跑馬燈方式,在各電視頻道進行宣傳,讓民眾能在第一時間掌握交通搭乘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計將在今年啟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災害防救主管機
關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災害區域,提供之預警訊息,並經由 4G 業者行動寬頻系統在相關
區域內的基地臺,以廣播方式傳送,民眾手機將可在短時間內接收到災防告警廣播,及早
掌握離災、避災訊息。
二、NCC 此項服務,將可讓民眾在受到災害時,能第一時間掌握災情相關訊息,始能做出相關
應變措施。然今年(105)春節時,台鐵與高鐵經歷大地震後,均有相關檢修動作,民眾若
無鄉在家觀看電視報導,可能到現場才會發現班次延誤,常因此造成衝突產生。
三、有鑑於此,本席建議交通部與 NCC 應比照「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的方式,以立即
訊息傳播給民眾,避免造成民眾浪費時間與金錢往返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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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全國國中小、幼兒園等營養午餐,先前除受食安風暴影響外,更爆發某縣市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使用逾期食品加工使用,嚴重影響學生健康。故本席要求教育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參酌新北市政府推動之「安心蔬菜計畫」或其他相關政策、研究報告等,擬定學校營養午餐提供有機蔬菜與在地食材之政策,以提升學生飲食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新北市府於民國 100 年開始著手推動試辦營養午餐提供有機蔬菜;民國 102 年克服供應的
困難,達到全市國中、小學全面實施;更由市府編列經費,補助學校全面性推動由試辦到
逐步推廣至學校自立廚房,及中央餐廚及全面實施。
二、其推動的「安心蔬菜計畫」係為每週 4 天食用安心蔬菜,1 天食用有機蔬菜,透過產地直接
導入,注意安全把關。新北市府更與行政院農委會合作,透過全台各縣市農友契作,以達
到供給穩定之用。今年度更打算將「安心蔬菜計畫」及「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食材」推廣
至公立幼兒園,每週食用有機蔬菜共將可達 34 公噸。
三、今年(105)提供宜蘭縣內國中小學營養午餐食材的供應商「百喬食品有限公司」,被查出
超過 3000 公斤的產品逾期、未標示日期,恐有將其過期之食品流入孩童食用營養午餐。爰
此為提供孩童安全無虞的飲食環境,本席要求相關部會應儘速參酌並研議良善之營養午餐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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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林委員為洲,針對我國學童過胖比例接近 26%,恐增加三高、心血管及癌症等疾病年輕化;另我國營養午餐在追求安全、健康等飲食環境下,卻造成孩童大量購買外食,並促使營養午餐成為大量廚餘,使原本政策美意大打折扣,主因係為我國欠缺「食育」教育。故本席要求教育部、衛福部相關單位,應跨部會儘速研議我國食育政策,從小培養孩童正確的飲食認知與健康豐富的飲食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依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調查,2013-2014 年台灣國小孩童過胖比例為 26%,國健署認為,學
童可能因經常攝取高熱量食品,含糖飲料以及低頭滑 3C 及運動量不足而造成肥胖。肥胖除
了可能讓孩童受霸凌而影響身心健全發展外,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亦可伴隨
年輕化。
二、我國營養午餐剩食已日益嚴重,以台北市為例,根據台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統計,
光是他們負責的 100 所台北市的公私立學校,一日就能產出 10 公噸的廚餘,換算下來「年
產值」高達 1.87 億元,孩童寧願挨餓等放學吃雞排,也不願食用健康、安全的營養午餐。
三、日本是最長壽的國家,近年來因為飲食環境顯著改變,造成許多嚴重的問題,例如飲食習
慣疏忽、營養不均衡、身體肥胖、生活習慣病。食糧供應上目前過度依賴國外進口,必須
提高糧食的自給率,還有解決傳統飲食文化被埋沒的危機,嚴格管理食品安全等。
四、2005 年開始,日本開始修正相關食安法案,希望能根據「食育基本法」,透過官方及民間
的力量,大力推廣「食育」全民運動。對象除了學童外,還包括孕婦和高齡者。針對成長
需求不同,幼稚園、國小、國中的學校老師都被賦予不同的教育義務;農林漁業的生產者
也被規範明確的指標,食品加工業等企業也有履行的義務,日本政府希望藉由良好正確的
飲食習慣和知識,確保國民身體健康。
五、有鑑於此,本席要求行政院相關單位,應跨部會針對我國現今校園營養午餐做全面檢討,
並參考日本經驗以及我國民間團體提出之建議,研議符合我國的食育政策,除了教學認知
外,並應納入實作課程、採用在地食材等配套,讓孩童從小開始建構正確的飲食認知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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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委員林為洲,有鑑於毒品濫用問題以三級毒品為主要,其中 K 他命更為大宗,以現行法對於持有三級毒品罰則僅有罰鍰及毒品危害講習,行政罰似不能有效嚇阻毒品施用者,本席建議相關單位對於 K 他命及其他類似之三級毒品等級與罰則進行修正研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
理由,不得擅自持有。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
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少年施用
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第二項裁罰之基準
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
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另,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五條第一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
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二、綜上二法條所列之罰則僅有罰鍰以及毒品危害講習等行政罰,似乎不能有效嚇阻毒品施用
者。
三、本席建議將 K 他命毒品等級升級至第二級管制毒品;或是將三級毒品訂定再犯條款,將初
犯與再犯毒品施用者區分,嚇阻毒品施用者,以杜絕毒品殘害國人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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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曾委員銘宗,針對「比特幣」技術區塊鏈(block-chain)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比特幣(bitcoin)自 2009 年問世以來,引起全球金融科技界關注的熱潮不曾減退,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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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29 日為止,已有 21 家世界大型金融機構 加入區塊鏈計畫合作夥伴 ,試圖創造更
有效率和透明的制度,以改善銀行現有的系統,惟我國目前僅將比特幣視為虛擬商品,於 2014
年 10 月 29 日接受全家便利商店開放民眾透過比特幣購買商品券的服務,同時禁止任何一家金
融機構收代付,以及設置比特幣 ATM 等相關設備,顯然與國際看待比特幣的態度相對保守許多
。
其中,區塊鏈技術主要有三項特色:
(一)分散式帳冊技術
(二)防止交易帳冊遭竄改
(三)可追蹤交易流向
另外,<經濟學人>雜誌,104 年 10 月 31 日報導,英格蘭銀行針對區塊鏈技術研究指出,
該技術是一項重大創新,可能對金融業造成深遠影響。
是故本席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追蹤區塊鏈技術發展情形,並協助國內業者發展該
項技術,以增進我國金融科技之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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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家世界大型金融機構包括:巴克萊、西班牙對外、澳洲聯邦、瑞士信貸、高盛、摩根大
通、蘇格蘭皇家、道富、瑞銀、美國、紐約梅隆、三菱 UFJ 金融集團、花旗、德國商業、
德意志、匯豐、摩根士丹利、澳大利亞國民、加拿大皇家、瑞典北歐斯安、法國興業、多
倫多道明(轉引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辦公室(2015)。虛擬貨幣。2015 年 10
月 12 日,頁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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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block-chain)如今已是銀行業競相研究的熱門技術,此為支持比特幣等數位貨
幣的總帳系統,在區塊鏈計畫合作夥伴當中,巴克萊、匯豐、瑞銀等 20 多家銀行支持新創
公司 R3 CEV,而高盛、花旗則選擇自行開發虛擬貨幣。詳情可見陳怡均(2015)。高盛
打 造 虛 擬 貨 幣 SETLcoin 。 2015 年 12 月 4 日 , 取 自 : http : //www.chinatimes.com/
newspapers/20151204000068-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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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要求政府嚴格把關,減少掛羊頭賣狗肉之不法,據悉部分上市公司,常有以灌業績來美化財務之行徑,藉民眾無相關資訊或不甚了解之盲點,以華麗藻詞吸引投資人投入大筆金錢,甚或明明景氣不佳市場低迷,卻仍鼓動投資人危機入室,肇致民眾財物損失,為保障全體投資人權益並免遭誤導而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受到國際油價持續下跌和諸多不利經濟與非經濟因素衝擊,全球景氣仍普遍呈現低迷,復
加近來股匯市場波動劇烈,連帶導致上市櫃公司業績如同溜滑梯般直直落,甚至體質較差
公司經營維艱,部分公司業績幾乎面臨腰斬,投資人哀鴻遍野,景況慘澹。
二、根據財政部金管會、證交所以及投資人保護中心等單位的資訊顯示,由於景氣蕭條,市場
行情欠佳,不少經營困阨的上市櫃公司紛紛尋求本業以外的業績,藉以灌入公司拉抬股價
,企圖美化財報。惟灌業績行徑牽涉業績品項、品質,不僅種類性質參差不齊,甚至有面
臨鋌而走險程度危虞!此種灌假業績企圖矇騙行徑,不但誤導投資大眾,更極可能害得投
資人不但慘賠,甚或血本無歸!
三、上市櫃公司本應謹守分際專精本業,行有餘力方可視情況許可而轉投資,但其主要仍應以
保障全體股東及公司權益為本。假若擅自灌業績只為美化財報、拉抬自家股票,甚至所灌
業績涉及虛假不實,誘騙投資大眾追價,最後導致股價崩跌,投資人慘遭套牢,政府當局
難道不應依法查辦,若確屬實更當絕不寬貸嗎!
四、本席要求政府財金當局必須嚴格把關,針對上市櫃公司花錢或換股灌業績美化財報一事應
即進行總體檢,期揪出不法企業予以嚴懲,情節嚴重者應要求停止交易,甚至要求下市,
並負起賠償投資大眾損失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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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據報導寒假過後諸多縣市將可能取消國小免費營養午餐,並改為部分由家長負擔乙節,咸認此舉形同變相加稅,不僅加重民眾生計負擔,亦將衝擊市場消費力,導致經濟更形萎縮,建請政府主管機關應審慎思考,並同意全額補貼地方政府,讓國家未來主人翁繼續享有免費營養午餐,以彰顯政府福利政策,為避免徒增影響國內本來已形同萎縮之經濟發展,平添更多不穩定變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近來媒體相繼報導部分縣市擬於寒假過後開學日起取消國小免費營養午餐,且將改由家長
部分負擔,而專家評估此舉可能持續發酵並將引發各地方政府陸續跟進,多數家長聞訊後
憂心不已,社會各界也保持高度關切。
二、國小學童免費營養午餐自實施以來頗受各界好評,國家未來主人翁擁有最基本的社會福利
,讓鄰近國家和地區稱羨不已,這凸顯了台灣教育政策的完善,以及政府的德政。而此項
美意行之多年,家長們多已被養成一種理所當然的認知,一旦貿然取消免費營養午餐,必
然引發譁然,不僅形同變相加稅,增加家長的生計負擔,更可能衍生經濟負面衝擊,導致
市場消費力萎縮,成長遲緩!
三、對政府整體財政負擔來說,營養午餐之支出實在微不足道,但對庶民家長言,卻是小確幸
一樁,政府實無必要為此小錢與民計較,更何況攸關學生成長權益,本席要求政府應予正
視且審慎考量,並同意全額補助補貼地方政府國小營養午餐,讓國家未來主人翁能繼續享
有免費供應的午膳,以彰顯政府福利政策,減輕家長生活負擔,避免經濟發展徒增變數,
對國內經濟產生不利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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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基於鼓勵青年返鄉創業並防止人才外流,建請政府大幅放寬青年創業貸款最高額度為新台幣 1,000 萬元,育成輔導及具有開創性、趨勢性行業青創貸款最高額度則不受限制,另返鄉創業的青年創業貸款額度一律加倍提供,期盼實質協助青年創業,保障青年成家,更協助地方留住人才,俾利國家經濟總體競爭力之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內人才出走海外及流向大陸情形愈益嚴重,許多縣市首長更經常大嘆青年外流不願返鄉
創業或服務的現象加劇,導致在地企業或新興工業及科技園區人才斷層、覓才不易,直接
及間接衝擊地方經濟發展甚鉅。
二、時下青年之所以寧願出走也不願待在故鄉創業,究其根本原因;除了係缺乏有利創業環境
與發展空間外,資金取得受限更是其中一極重要因素!尤其現行青年創業貸款要點的規定
綁手綁腳,限制甚嚴,加上銀行方面亦秤斤論兩,鮮少能完全符合青年創業貸款需求,此
種種不具優惠前瞻的作法與束縛,往往令有心創業的青年備受挫折,而打退堂鼓,更遑論
有意願返鄉創業發展。
三、據目前政府的青年創業貸款辦法,不論有擔保或無擔保貸款額度偏低,大約是新台幣 100
萬至 300 萬元不等,而銀行方面如果再加以設限,其所欲貸款額度恐怕還要下修,難怪國
內有志青年對創業一路興趣缺缺,在形勢比人強的現實下,只好將觸角指向海外或大陸發
展,如此人才豈能不流失?同樣的;返鄉創業的呼喊也只能自欺欺人!
四、本席強烈主張,政府必須放下所有不必要的框架,大幅度鬆綁青年創業貸款的限制,將目
前最高新台幣 400 萬元青創貸款額度大幅提高為 1,000 萬元,且育成輔導以及具備開創性、
趨勢性和未來性產業的青創最高貸款額度得不受限制,其中返鄉創業青年其青創貸款額度
加倍提供,盼實質協助青年創業,保障青年成家,更協助地方留住人才,俾使提升國家經
濟總體競爭力和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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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來媒體披露,多數公私立中小學午〈晚〉餐質量不符社會期待,引發諸多聯想,家長迭有抱怨與質疑,特要求政府當局責令主管機關深入查察並儘速導正,若發現事涉不法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長期備受各界詬病的公私立中小學營養午〈晚〉(註:私校晚自習強制收費)餐,質量不
符社會期待的問題,近來再度受到多數家長們的關切與質疑,尤其是收費一向昂貴的私立
中小學學生午〈晚〉餐,換算每一餐收費大概介於 85 元至 100 元之間,但嚴格檢視餐點內
容,其成本頂多 45 元至 50 元左右,有的學校甚至由校方中央廚房供膳,換句話說其平均
成本理應更低,爰此;究竟校方超收營養午餐費用流向如何,當中是否有舞弊行為,實值
得關注追究!
二、許多學生家長迭有反映,孩子放學返家告知學校午〈晚〉餐內容,讓家長們甚表訝異,尤
其據悉部分私立中小學,逐月向家長收取昂貴的午〈晚〉餐費用,但實際的營養午〈晚〉
餐質量卻明顯不符「價」、『值』,甚至有時內容非常陽春,學生們除抱怨不斷外,返家
後更常向家長反映!
二、營養午餐質量之好壞關係學生成長需求,採買人員若操行不佳,過程中極易衍生圖利等弊
端,引發社會諸多聯想,而事實上營養午餐收費與實際餐點內容成本落差極大,校方不可
能完全無感,更何況中小學生正值發育期間,營養吸取必須均衡且足量,如果學生家長繳
交較高費用,孩子每餐吃的卻是陽春餐點,不僅家長們心疼不捨,一旦不滿情緒引爆,引
起各界議論撻伐,導致校園蒙羞,後果不堪設想!
三、本席要求教育部、衛福部、行政院消保官等單位及人員立即展開稽查行動,深入探究學生
營養午〈晚〉餐質量成本與收費標準是否均衡?若發現異常及有人為舞弊之嫌,應即依法
嚴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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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航空公司高齡機數量,據主管機關民航局資料顯示,居然高達 59 架實不可思議,本席質疑交通部及民航局,為何不能立即終止高齡機繼續升空營運,反而還放任國內各航空公司的高齡機載著旅客世界趴趴走,這對於飛安難道不會造成極大威脅?更遑論民眾搭機恐慌的感受,主管機關應及深入查察,在未能清楚向國人說明及確保飛安無虞前,對相關高齡機應有必要限制措施,嚴重者應要求立即停飛並汰換,否則處以停飛之重罰,期確保飛航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的調查統計,國內各民航公司超過 ICAO(國際民航組織)規定 14 年的
高齡機數量高達 59 架,其中以遠航的平均機齡 17 年最老(甚至還有老到 21.2 年的客機還
在營運),而高齡機最多架次者為華航,且除了新設廉價航空虎航、威航的客機較新外,
幾乎每一家國內航空都擁有國際所認定的高齡客、貨機,聽聞後實在令人膽戰心驚!
二、本席質疑交通部及民航局,為何不立即終止高齡機繼續升空營運,竟還放任國內各航空公
司的高齡機載著旅客世界趴趴走,這對於飛安是何等驚悚的挑戰與威脅?對我國國際形象
與觀光事業開展更是一大傷害!說得更不客氣,這簡直是拿國人與國外旅客的性命開玩笑
,無異就是變相草菅人命!實在令人憤怒與扼腕!
三、民航局對於航空公司數十架高齡機問題,聲稱將會進行高齡機大檢測!本席不禁要問!人
命可以拿來測試嗎?既然已屬高齡機,那當然就應有更嚴格的檢驗標準,問題是;主管機
關能保證現在滿天在飛的高齡機,都能通過這樣的檢驗嗎?若不能肯定?又怎能允許仍讓
它趴趴飛?若不能立即處置,台灣及國際線的浩瀚天空,每天不都充斥著不定時炸彈的飛
安意外因子!人命等同廉航票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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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內經濟整體景況非但未見春燕,返還持續低迷,百業不見景氣,物價卻迭迭飆升,人民幸福指數偏底,生活壓力沉重!為照顧清寒學子,籲請政府應考量協助減輕助學貸款負擔,除透過協商優折應償還學貸餘額,並可考慮「以工代償」模式還款,讓清寒子弟學成畢業後能安心就業立身成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球景氣寒冬,台灣經濟衰頹,金融和消費市場面臨嚴峻考驗,人民生計壓力備增,中低
收入戶尤其雪上加霜,負擔極為沉重。有鑑於此,本席深盼政府局能主動積極照顧清寒學
子家庭,對於清寒學生在學期間之助學貸款未償餘額,冀望政府出面協商金融機構同意給
予適當比例之優折,實際減輕清寒家庭生計負擔,也讓清寒子弟能安心就業成家。
二、儘管現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對於民眾消費負債之協商、債務整合、聲請更生或清算
、零息清償等有明確規範,但有關清寒學子助學貸款之協商優折並無相關具體之遊戲規則
,且政府有關部會包括教育部、財政部、金管會等單位,甚至財團法人銀行公會等組織亦
無類似協助清寒助學貸款協商償還機制及辦法,導致清寒子弟學成畢業,即便順利就業仍
深受助學貸款長期清償之苦,家計負擔無法有效紓解,更別奢談要儲蓄成家甚至購屋!難
怪現今年輕人不婚、晚婚者眾。
三、本席殷盼政府出面協助清寒子弟紓解助學貸款負擔外,也建議政府金融主管機關與各銀行
商議,盼准予清寒學子採取「以工代償」還款模式,按月逐次無息攤還助學貸款,如此一
來,清寒學子畢業後就業與成家的阻力減少,人生打拼的成功機率必然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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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陸方在幾無預警之下,突然於 105 年 2月 1 日啟動「陸客中轉」機制,這是我方爭取許久,但卻一直未獲積極回應之事,且據悉陸委會直到當日才確實掌握情況,顯見事態發展並不尋常。此 8 名陸客分別自南昌、重慶、昆明等三個試點搭機來台,再轉機前往曼谷與洛杉磯,然耐人尋味的是,自這 8 名陸客搶得來台中轉的頭香後,迄今未見「後繼有人」?彷彿船過水無痕,且更值得推敲的是,過往中轉問題一直卡在陸方堅持「兩證一簽」,但據報導,首發的陸客中轉卻僅持機票、護照及入境國簽證,未備「兩證一簽」即順利過境,與國際慣例無異,這是否將形成陸客中轉標準模式?陸方事後也未做出明確的政策說明,此種事前未告知事後不說明的方式,難道不耐人尋味嗎?尤以此舉;緊接在陸方限縮陸客來台名額後,更引起外界諸多揣測,咸認為是棍棒胡蘿蔔兩手策略。本席以為;縱然「陸客中轉」真屬突破性進展,我方卻不能一廂情願,尤其是總統當選人背負「遠中」甚至「反中」基本教條,兩岸可能漸行漸遠,如何在政治與經濟的鐘擺間,取得完美平衡?及維護尊嚴又不失現實利益?將是政府未來嚴酷的考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我國爭取開放陸客中轉的五、六年來,陸方皆以兩岸航班往來是兩岸事務,不認為應處理
旅客中轉事宜;或以大陸海關查驗陸客出境中轉有困難,或陸客中轉需持入台許可證等種
種托詞延宕。總統馬英九在「馬習會」表達盼習近平促成陸客中轉後,在無任何明確知會
下,卻突然於本(105)年 2 月 1 日允准八名陸客分別自南昌、重慶、昆明等三個試點搭機
來台,再轉機前往曼谷與洛杉磯,開啟兩岸和平發展的新猷。
二、依照據國際慣例,旅客只要持機票、護照及入境國簽證,即可在第三國過境。但因兩岸環
境特殊,大陸要求陸客來台中轉須備「兩證一簽」,與入台無異。「兩證」指大陸核發的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俗稱「大通證」)及我方核發的入台證;「一簽」指大陸
發給的「台灣個人旅遊簽注(G 簽)」,平白增加陸客中轉新台幣一千多元負擔,且辦證需
要兩三個禮拜,是爭取陸客中轉商機最大瓶頸。但據報導,首發的陸客中轉僅持機票、護
照及入境國簽證,未備「兩證一簽」即順利過境,與國際慣例無異,這是極巨大的進展,
也超乎業者期待。
三、從開放幅度來看,北京可說是「欲迎還拒」。陸方選擇三處試點,皆非一線城市,兩岸航
班合計每週不過 20 班,與我方爭取全面開放每週 890 航班,一年爭取陸客 50 萬人次效益
相較,簡直小巫見大巫。殊先不論雙方認知的差異,這樣冒然無預警啟動的真相究竟如何
?是否將形成陸客中轉標準模式?對岸均未做出明確的政策說明。唯其如此,縱然果真有
突破性進展,本席以為;決不能一廂情願視為往後的作業模式。球在對方手裡,未來路還
很長。面對台灣政局變天,此一突兀舉動毋乃明確向新政權傳達如下訊息:棍棒、胡蘿蔔
都在我手上,就看你如何表現。
四、美國老羅斯福與雷根總統偏愛棍棒胡蘿蔔並施,對亟欲拉攏的國家動輒施予經濟優惠。經
濟已成政治運用的籌碼,期待對岸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未免不切實際。從先前陸方收
縮陸客來台名額,印證唯有維持兩岸和平關係,台灣經濟發展才能處於穩定狀態。在政治
與經濟的鐘擺間,如何取得完美平衡?如何維護尊嚴又不失現實利益?是未來政府在極可
能不承認「九二共識」下,及背負著反陸、抗陸情結下,所不容也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
對政府及其未來執政團隊而言,均將是最嚴酷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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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日前正式在紐西蘭簽署,籲請政府應再快馬加鞭,積極以應。加入TPP 能增加出口改善經濟,更有使法規與國際接軌、帶動投資等諸多利益,對台灣絕對有利。理論上說;產業與國民應支持都來不及,遑論堅決反對;但實情並非如此。消保團體擔心食品安全、農民擔心開放、勞工害怕失業、公民團體擔心貧富差距惡化及喪失環境主權,各種反對聲音在瀰漫中。這種情勢意味著要凝聚共識成功加入 TPP,重點不在反覆宣導非加入不可的原因,更不在要求各部會用光速進行法規盤點,而在於告訴大家這些擔心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多慮了;更要告訴大家,對我們的衝擊果真出現時,程度會多大?影響有多深?更重要的是,政府將會如何因應、控制、消除食安風險、產業及勞工衝擊、改善貧富差距及確保環境主權。遺憾的是,目前政府的推動重點仍停留在繼續辯護加入的迫切性及要求各部會加速盤點;這些工作並非不重要,卻不是凝聚共識的關鍵。政府要想推得動 TPP,關鍵必須是對症下藥,例如對於美豬、日本食品及基改作物等食安問題,必須責成相關部會提出讓人信服的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要責成勞動部及農委會不能再置身事外,而要積極端出有感的輔導協助措施,才能導正國人誤解,早日完成準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12 國代表日前在紐西蘭簽署「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預計兩年後正式生效。TPP 是
國際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目前已經簽署協定的 12 國,或有意申請加入的經濟體,和
台灣經貿關係大多很密切。行政院方面已針對加入 TPP 預做準備,未來仍應加緊腳步跟時
間賽跑,同步排除內外變數的阻礙,為台灣經濟發展之需爭取入列機會。
二、儘管台灣各界對於加入 TPP 已多所討論,但其重要性仍有必要一再說明。目前已簽署 TPP
的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智利、墨西哥、秘魯、澳大利亞、汶萊、馬來西亞、紐西蘭、
新加坡、越南、日本。這 12 個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合計占全世界的 36%,貿易總額占全世
界的 30%。台灣對這 12 國貿易,占貿易總額約 35%。台灣前 10 大貿易夥伴,有一半已簽
署 TPP 而成為創始經濟體,由此可見 TPP 之於台灣的重要性。
三、我國在加入 TPP 的道路上,將會面對內外在的變數。內在變數方面,TPP 號稱高品質及高
標準協定,政府應儘速修正相關法律、法規,俾便符合 TPP 的要求。其次,行政、立法部
門應加強溝通,降低修法過程的不確定性。此外,政府部門應加強與產業界、勞工界溝通
,輔導弱勢產業、勞工儘速升級或轉型,做好損害救濟相關工作。加入 TPP 是一場艱辛的
戰役,過程必然有取有給、有攻有守,相關產業沒有包贏的,所著眼的是國家政經安全整
體利益。其中,對內不但需要行政、立法部門協調合作,尤應做好向公眾及產業溝通說明
的工作。
四、在對外方面,儘管大陸在 TPP 尚無一席之地,美方官員也曾言明台灣加入 TPP 不會考慮大
陸因素,但在現階段的兩岸氛圍下,難保大陸部會透過其他成員國阻撓。爰此,我國在此
過程,唯具體展現開放、改革和國際化的決心及行動,方足以爭取美國及國際的支持。加
入 TPP 不是請客吃飯,本席期待,在 TPP 進入新階段之際,政府應把握時間,必須要有充
分且務實的準備,以儘早實現加入 TPP 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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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本沖繩縣的副縣長及漁民於日前向內閣反映,希望日本政府能修改「台日漁業協議」,將部分協議適用的海域及漁場摒除在協議之外。建請政府重度關切此事,不只要維護我國漁民權益,更要捍衛我國主權,展現我國堅定維護釣魚台主權與漁權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釣魚台海域上百年來,為台灣傳統作業漁場,但因日方紛擾不斷,為抗議日本將釣魚台國
有化,並迫使日方正視問題,我國與日方歷經 16 次談判破裂,為台日雙方共存共榮,終於
在 2013 年與日本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此協議為我國漁民在東北角海增加了約 1,400 平
方浬的捕魚範圍,終於不須再受日本公務船不合理的肆意抓捕與鉅額罰款。
二、據沖繩當地報紙《沖繩縣琉球新報》報導,日本沖繩縣的副縣長及漁民日前向內閣提交陳
情書,要求修改台日漁業協議,將北緯 25 度 32 分、東經 125 度 30 分至北緯 26 度 20 分、
東經 125 度 30 分以東特別海域,以及我方俗稱的兩個「倒三角」海域,摒除在「台日協議
適用海域」,並限制台灣漁民在部分黃金海域,須維持「四海浬一艘船」的間距作業。
三、前總統李登輝近日出版新書《餘生:我的生命之旅與台灣民主之路》,在書中明確表示:
「釣魚台列嶼不歸屬台灣,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在「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議」將近,
前總統李先生出版此書中文本,不但造成我國漁民對政府維護漁權決心產生質疑?也對我
政府在國際上一再堅持釣魚台主權產生程度影響,本席要求政府嚴正立場,並應強烈譴責
,中華民國政府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為不爭事實,任何否認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的說
法,都是喪權辱國的言行,政府單位應採斷然應有作為。
四、雖然此次事件只是沖繩漁民的主張,不代表日本政府的正式態度,但是本席仍要籲請外交
部等相關部會密切注意此一事態的發展,並期盼漁業署在即將招開的第五次「台日漁業協
議委員會議」,堅持我方立場與權益;同時應責令海巡署在東北海域執法時除秉持不卑不
亢的原則外,於必要時:更應以堅決果敢態度維護我國漁民權益,以保障我主權與維護廣
大漁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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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高雄美濃 2 月 6 日發生芮氏規模 6.4 地震,造成台南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等多處建築物倒塌。為了強化建築物設計及施工管理效能,建請內政部修正建築相關法規,藉由第三公正單位協助辦理審查及現場查驗機制,以確保建築物設計及施工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6 年高雄美濃地震,該地震也稱為 0206 震災,震央位於高雄市美濃區、即屏東縣政府北
偏東方 27.4 公里處,深度 16.7 公里,芮氏規模 6.4,與同樣發生於臺灣南部的 1964 年臺南
白河地震和 2010 年高雄甲仙地震的規模類似。
二、本次震災震央周邊的災害並不大,災情最嚴重的地區為鄰近的臺南市,除在歸仁區有 2 人
死亡,其餘 115 人均於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中,是受災最為嚴重的地方。本次臺南災情
嚴重除了土壤液化緣故外,更有豆腐渣工程疑慮,此次事件為台灣戰後繼 1999 年 921 集集
大地震以來傷亡最嚴重的地震,更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多人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罹難,如此
建築品質實在有檢討之必要。
三、依現行建築法第 3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
說明書,應就規定項目為之,其餘項目由建築師或建築師及專業技師依法簽證負責;另第
56 條規定,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等規定,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並應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
工。
四、現行建築法規礙於各地方政府幅員、人力財力差異,致使執行管理標準不一,造成建築品
質監督素質良莠不齊,本席建請內政部參考日本在阪神地震後所訂「中間檢查制度」,修
正我國建築法規,強制規定新建築施工時須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到場勘驗,確保設計、施工
安全無虞,日後才可取得建築使用執照,以此藉由第三方力量避免豆腐渣工程之情事。
五、針對這次 0206 地震造成的慘痛災情,內政部除應檢討前述建築法的修正外,亦將檢討是否
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以及對於震災災民的救助措施,包括:地震後建築物安全評估
、租屋補貼、重建(購)或修繕貸款、震損建物貸款餘額承受、重建或重購賑助、震損建
物更新規劃及補強工程之補助及老舊建物健檢補助等項目,期能協助災民早日重建家園,
並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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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將推動的新 DRGs 品項,健保署應加強品質查核及人命維權配套作為,提出如何有效監測,鼓勵醫院提供有效的積極治療,讓醫院能夠正確、有效地照顧病患;對重症及複雜度高的病患,健保署雖採事後審查,但要鼓勵提倡醫療品質從優給付核實申報者。積極多元有效溝通,提出完整合理配套作為,讓對的事做對;也期望未來新制能除弊並興利,讓台灣健保永續經營造福國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健保被譽為台灣奇蹟,卻隱藏許多政府不敢說的真相。衛福部原公告三月一日將擴大實施
現行「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DRGs),卻又在民意反對後叫停,宣布留交新政府決
定。DRGs 已在許多先進國家實施,可有施行參考,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政策,健保應在兼
顧效能、品質及人權的條件下執行,但健保預算無休止的擴張也是事實,因此有效管理成
為是否可行的關鍵,在配套合理的情況下,找到「雖不滿意,但可接受」的給付方法,健
保才能繼續走下去。
二、所謂 DRGs 是一種給付模式,即範圍內的同一種疾病,醫院不論採用何種治療手段、藥物、
住院天數,健保就只給醫院同一種給付價格,它不是個面面俱到的付給制度,卻是節省健
保支出的一種手段,同病同酬管理制度在先進國家已執行多年,證實對醫療浪費管控效果
佳。國內健保預算十幾年來,從兩千億擴張到五千億,醫院公開的獲利數字驚人,醫療如
此「賺錢」,難免受到民眾質疑,可是真正享受這樣的利益,只是少數醫院經營資本家,
新制 DRGs 衝擊最大的就是醫院資本家。
三、台灣的醫療特色在於效率,不只是急診手術,連常規手術都可以在數天或數周之內完成,
這在全世界來講都是極為優異的成就。放眼世界,富裕、先進的國家很多,但是在醫療方
面,他們的國民就淪為「五等公民」,就是「等門診」、「等急診」、「等檢查」、「等
住院」、「等開刀」;包含澳洲、紐西蘭、挪威、西班牙、瑞典和英國等國家,病患都需
要面對漫長的常規手術等候時間。
四、醫院是救命的地方,醫護人員希望患者可以痊癒,而患者當然期待自己能夠順利康復,但
就有效醫療資源分配而言,通常在「效率」、「品質」與「成本」之間便會互相牽制,若
過度壓低成本,代價將是品質流失及醫療停滯不前,這不是我們要的,台灣健保所以能維
持品質及效能,是基於全台數十萬名醫事人員辛勤的勞動維持。
五、制度不周全往往會造成很扭曲的結果,有些醫師就認為 DRGs 將使台灣醫療崩壞,重症與年
老病患可能淪為各院間的「人球」。醫院面對重症或複雜疾病患者,採用積極的治療策略
,患者存活率可能較高;不過,積極的醫療團隊在投入大量醫療資源之後,DRGs 新制卻只
能得到較低的給付盈餘,不可否認預先訂出「給付定額」將會悄悄地改變許多醫療決策,
若醫院目的就是省錢以利盈餘,在 DRGs 制度下為了盈餘而毫無節制地追求廉價,卻讓民眾
付出醫療品質及生命的代價,這是不對的。
六、新制的實施總是會有阻力,尤其是涉及醫院的效率、成本及用藥,更易造成反彈;任何制
度都有利有弊,沒有完美的制度,關鍵在我們追求的是哪種價值;談價格的前提,應是堅
持不能喪失醫療品質及危害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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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燈會為觀光局每年辦理國際性燈會活動,近年為結合觀光,展出場地多選在高鐵站週邊,惟今年燈會舉辦時似乎未考量民眾搭乘高鐵之便利性,使得桃園高鐵工作人員屢成民眾抱怨對象。為降低台灣燈會舉辦對高鐵乘客產生之影響,並避免民怨打擊高鐵公司員工士氣,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管制方式,讓桃園高鐵站在燈會期間能維持以往之便利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桃園高鐵站除一般通勤族使用,也是往返機場之商務客或旅客最重要之交通工具。歷年燈
會如新竹燈會、台中燈會,均在高鐵站週邊舉辦,但高鐵站皆可正常進出,惟今年桃園高
鐵站為配合燈會舉辦擴大管制,站內活動期間大多只進不出,讓不少長者或商務客無法順
利出站。而要搭車的民眾或是商務客,看得到車站卻因管制動線不明亦不得其門而入,使
得民眾搭車時間比平常還要多出半小時。
二、每年台灣燈會均吸引不少外國觀光客,但搭乘高鐵之不便性恐讓遊客卻步,通勤族被迫改
搭其它交通工具亦造成高鐵營收之短少,且以良善服務著稱之高鐵,近日因配合燈會管制
動線問題,屢被民眾點名抨擊,對高鐵員工之士氣亦造成打擊。為使活動順利進行,並降
低台灣燈會管制對高鐵乘客的影響,交通部應積極協調,從管制範圍到動線規劃均應重新
檢討,讓桃園高鐵站在燈會期間能維持以往之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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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幾年來屢傳出大樓外牆磁磚剝落事件,為保障行人安全,及避免近幾年天氣詭譎多變,颱風、氣候異常等導致部分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營建署應將屋齡超過十年之大樓外牆檢測納入每年主動申報機制。此外,現今我國各大樓外牆的磁磚或石材,不論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或民間的建築團體,對於如何貼著與工法,至今都尚無一套標準施工規範,相關單位應儘速訂定磁磚與石材的施工規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內因風土民情關係,多數老舊大樓均貼有磁磚,但所有權人並未積極進行維護及管理。
二、主管機關對於現今屋齡超過十年之大樓,應儘快予以檢查診斷、改善外,也應訂定磁磚與
石材的施工規範。否則,檢查完以後的重貼工作,亦重複無標準之作業,恐將造成外磚再
次剝落之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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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年每次地方政府招考清潔隊員,總會出現一些碩士、甚至博士高學歷者報考,此為碩博士在校所學專長,在就業市場上缺少需求所致。培養出一名碩博士,國家需要對其投入許多高教資源,但其最終才無法以其所學回饋貢獻社會,明顯是國家資源的浪費,主管機關應檢視台灣高等教育與就業市場及社會發展需求的銜接上之問題,以免資源浪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職業無貴賤,清潔隊員也是正正當當的工作,近日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舉辦升格後首次清潔
隊員對外招考,預計錄取 180 名儲備清潔隊員,來了 69 位碩士報名,大學 992 位,僅有國
小學歷者為 123 人,競爭相當激烈。
二、擔任清潔隊員顯然不會是這些當初念碩士者的期待,國內每年有 4,000 多名博士畢業,但高
教每年釋出的職缺不到 1,000,也就是說有 3,000 名博士畢業生找不到學術工作。教育部長
吳思華就警告,10 年後「流浪博士」數量會比「流浪教師」還多。
三、高教有其理想與價值,絕對不是「高等職業訓練所」,相關單位應早日進行高教改革,以
免教育資源之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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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榛蔚,鑑於近來一連串釣魚臺以及南海主權爭議,引起國人及國際高度關心,因事涉歷史淵源、國人情感、漁業開發、經濟活動、國防戰略價值、國際政治角力以及實質管轄權等多方因素,政府相關單位應共同組成專責跨部會小組,向國人和國際做出適時適切回應與宣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針對前總統李登輝發表否認有關釣魚臺列嶼主權非屬我中華民國之言論,引起臺灣、日本
、中國領土主權爭議熱潮,加上最近日方民間也傳出要求修訂「台日協議適用海域」作業
規則限制我國漁船作業海域,不但引起國內漁業團體群起抗議,同時也讓國內保釣聲浪再
起。
二、另外自從南海探勘到海底石油天然氣資源以後,圍繞南海海域及島嶼的主權爭議,就被視
為亞洲最具潛在危險性的衝突點之一,鄰近各國爭相佔據開發。日前國防部也已證實中國
大陸在南海西沙群島永興島部署導彈,而近來美國也藉由中、菲兩國島礁爭議交付國際仲
裁乙事之表態,逐漸增強對南海區域的關心力度。雖然各部會對於南海有其職掌,且涉及
跨部會時由國家安全會議居間協調,惟此值涉外領土爭議多事之秋,行政院應主動積極成
立專責跨部會小組,以更適時地針對國內外狀況做出適切因應,為國人及國家爭取最大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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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國勇,為降低我國交通亂象以及肇事率,就駕訓班申請派督考申請資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以往研究指出,擁有普通小客車駕照者中,逾九成以上曾到駕訓機構上課,民眾選擇駕訓
機構無非是希望透過駕訓機構豐富之教學設備及經驗,以便順利取得駕照。而汽車駕駛人
訓練機構小型車派督考制度之推動,主要冀望藉由就地考照及相關配套措施之推動,扭轉
以往對汽車駕駛訓練只注重考試結果之觀念,並督促駕駛訓練機構落實教學,避免以考試
引導教學之訓練模式。
二、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小型車派督考
作業審核要點」第六點規定:「駕駛班申請派督考,應符合左列條件:(一)一般條件:1.
經合法立案並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完成換
發立案證書者。2.駕訓班設立滿一年者。3.師資、教學、設備及經費等事項符合規定者。
4.申請派督考前二年內無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八款至第十二款規定之重大違規情事者。(
二)特別條件:駕訓班提出派督考申請時,其最近六個月訓練結業之學員學科考試及格率應
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可知,駕駛班申請派督考原則上僅須符合經合法立案、設立滿一
年、師資、教學、設備及經費等事項符合規定及申請派督考前二年內無重大違規等條件即
可,惟實際上尚無足證明駕駛班之教學場地、設備及師資等已達充足完善。
三、為加強目前我國交通安全環境、降低交通肇事率並提升駕訓班之整體教學品質,似有調整
駕訓班派督考之門檻,例如各駕訓班應參加交通部之評鑑,經公路總局、業界、專業人士
等多方評比各該駕訓班之設備、場地、車輛、服務品質等項目為一定等級以上者,並延長
年限為設立滿二年以上,始得參加派督考申請。
四、綜上,建請交通部針對駕訓班之評鑑以及派督考相關制度、辦法與標準進行全盤性之檢討
,俾能促使駕訓機構之完善,以訓練出優良之駕駛人,提升國人駕駛道德與遵守交通安全
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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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國勇,就臺北市政府已將大巨蛋案相關卷證移送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以及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等機關,針對該案是否已立案偵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臺北市政府去年將大巨蛋案移送法務部,遭法務部以「非偵查機關」為由退回,今年補強
證據後再度移送,且「加碼」一併移送給有偵查權限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以及臺北地方法
院檢察署等機關。
二、據報載,法務部雖屬檢察行政機關,無司法偵查權,惟針對不法案件之舉報,以往作法是
移送於檢察機關偵辦,然本案涉及包括馬英九總統在內,法務部以慎重之由,先交檢察司
研究,但尚未研究出處理結果。
三、因本案標的乃重要之指標性公共建設,標的金額亦十分龐大,更受到社會極大之關注,為
維公共利益,減輕民眾疑慮,請法務部儘速說明該案是否已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以及偵
查進度為何,並於合於偵查不公開之原則下,提供相關資訊,向社會大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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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民意調查顯示,我國民眾對於司法之信任度持續下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於民國(下同)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發表一○四年度民意調
查,結果有高達七十八%民眾,不滿意政府防制貪瀆案件作為,七十六‧五%民眾不相信檢
察官辦案的公正性。更有八十四‧六%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
二、根據歷年調查結果顯示,馬英九在九十七年就任總統時,民眾對法官的信任度為三十一‧
五%、對檢察官信任度為三十七‧九%;馬政府執政八年來,受食安、殺人不判死等「恐龍
」判決影響,造成民眾普遍對司法信任度如「溜滑梯」般下滑,九十九年法官信任度只剩
廿二‧一%,檢察官信任度為廿六‧一%,雖有一、兩年回升,但整體而言是每況愈下。
三、究其原因,或係檢察體系防治貪瀆案件之效能不彰,以及近期法院於社會重大矚目案件之
判決,與一般民眾之認知有落差,使民眾認為「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進而對於司法感
到不信任。
四、是以,應落實執行法官法,適時淘汰、獎懲不適任的司法人員,並加強司法人員在職訓練
與進修,以增進司法品質和效能,或以推動人民觀審、參審、陪審等制度,使民眾適當地
參與司法程序,重建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否則會危及社會對刑事司法體系的遵守意願和信
賴。
五、請法務部說明並提供以下資料:(一)目前司法人員不適任之淘汰措施與實際案例、(二)司
法人員在職訓練與進修情形(三)人民觀審、參審與陪審制度於我國實施之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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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徐委員國勇,就近日網路流傳影片中,憲兵結訓操演分列行進腳步十分凌亂,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影響國軍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網路近日流傳一段影片,畫面中是一群憲兵結訓時操演分列行進,但是腳步卻相當凌亂,
即有民眾觀看後大嘆現今的憲兵素質不如往日嚴格,已嚴重影響國軍形象。
二、據報載,該影片內容為憲兵訓練中心第 104-4 梯新兵「專長銜接教育」結訓典禮進行閱兵操
演的畫面。該梯新兵於元旦三天連假後,隔日(一月四日)即辦理結訓閱兵操演;另因閱
兵方隊過長(一九七人)且採男女混編、默契不足,致部隊分列行進腳步凌亂。
三、建請國防部針對此案檢討改進,日後對閱兵操演時編隊方式,區分男、女士兵分隊校閱,
並嚴整男、女身高及避免步伐差異懸殊的情形;另應持續要求官兵本職學能,嚴肅訓練紀
律,防範類案再次發生。